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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醫療保險報銷指南
在報銷時,很多人不太明白為什么有些藥品可報銷,有些藥品卻不給報銷,尤其奇怪自己不能報銷的藥品,為什么同樣的醫保,別人卻可以報銷。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西安醫療保險報銷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報銷比例
1、在一個統計年度內,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全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依據職工就醫醫院的級別及住院次數設置。
2、一次性醫療費超過本條第1條規定的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根據就診的醫院級別及醫療費數額,由統籌基金和職工個人按“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分擔。
3、超過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通過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或大病互助基金等途徑解決。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4、職工在門診和住院期間,實施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的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項目(費用在150元以上的項目)發生的醫療費用,實行單獨核算,個人負擔30%,統籌基金負擔70%。
5、少年兒童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鎮非從業居民相應標準提高5%執行。
6、大病醫保報銷醫療費超40萬二次可報銷95%。
城鎮職工因病住院后可先由市醫保基金報銷,其中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起付標準部分,起付標準以上個人按比例負擔部分以及乙類藥品個人自付部分,現在可按醫療機構級別不同分別給予二次補助,補助比例為三級醫療機構補助20%,二級醫療機構補助30%,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補助40%。
報銷比例調整:
住院醫藥費報銷比例在75%左右。
各市區將統一全市住院費用的起付標準、報銷比例及封頂線,穩定住院保障水平。統籌區域政策范圍內住院醫藥費用報銷比例保持在75%左右。統一門診統籌限額標準和報銷比例,建立統籌區域內統一的門診特殊病種保障機制。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其中,設立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
在統籌區內,一級定點醫院(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住院報銷比例85%左右,但不得超過90%;二級定點醫院住院,報銷比例70%左右;三級定點醫院住院,報銷比例不低于50%。參保居民在統籌區外定點醫院住院,一級醫院報銷比例不低于70%,二級醫院報銷比例不低于60%,三級醫院報銷比例不低于50%。
社區衛生服務站報銷比例力爭達到70%
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門診大病醫療費用累加,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當地城鄉居民上年度可支配收入的6倍。
城鄉居民醫保依托鄉鎮衛生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含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定點簽約、限額管理。參保居民在社區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門診統籌支付范圍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村衛生室(含社區衛生服務站)發生的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力爭達到70%;鄉鎮衛生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門診費用,報銷比例不低于50%。
報銷范圍
1、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療;
2、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費用。
七種情形不能報銷:
1、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
2、自殺、自殘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毆、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所致傷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傷害、醫療事故等;
5、因美容、矯形、生理缺陷等進行治療的;
6、屬于工傷保險(含職業病)或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
7、國家和省市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其他不支付費用情形。
報銷條件
1、參保并正常繳費(指到出院時仍處在參保繳費狀態)且待遇審核期滿(以單位身份參保繳費滿30天,以個人身份參保繳費滿6個月);
2、病種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病種目錄”;
3、資料完備。
報銷材料
1、《西安基本醫療保險普通住院準住證》;
2、住院病歷首頁(加蓋醫院印章,留原件);
3、出院記錄(加蓋醫院印章,留原件);
4、診斷證明書(加蓋醫院印章,留原件);
5、財務票據(加蓋醫院財務章,留原件);
6、費用明細單(加蓋醫院印章,留原件);
7、本人身份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8、準備一張申請人本人的銀行卡或折(必須為本地且通存通兌的卡或折,要知曉準確的開戶銀行等信息,驗原件,留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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