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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議家庭農場會計核算
提要: 新的家庭農場核算辦法實施以來,經歷了一個不斷完善、不斷提高的過程,但家庭農場的核算仍需進一步明確、規范和改進。文章論述了如何完善家庭農場會計科目的核算內容,規范會計核算程序,以明確家庭農場農產品成本的開支范圍、成本對象和成本項目以及正確計算家庭農場營業總支出和定額工資。 「關鍵詞」家庭農場;會計科目;會計核算 家庭農場是國有農場內部最基本的生產經營單位,以農戶家庭為基本組織單位,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從事規模適當的農林牧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化實體[1].家庭農場由生產隊會計代理核算。新的家庭農場核算辦法實施以來,經歷了一個不斷完善、不斷提高的過程,經過多年的實踐,筆者認為,現行家庭農場的核算辦法有必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進一步的明確、規范和改進。 一、完善國有農場有關家庭農場會計科目的核算內容 在《農業企業會計制度》中,涉及家庭農場的會計科目有“應收家庭農場款”、“應付家庭農場款”和“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三個總帳科目。制度規定:“應收家庭農場款”核算企業應收、暫付家庭農場的各種款項:“應付家庭農場款”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家庭農場的各種款項:“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核算企業待結轉的應收家庭農場的上交利潤、管理費、福利費及勞動保護費;三個總帳科目都按家庭農場名稱設置明細帳。筆者認為,從完整反映會計信息的角度考慮這三個會計科目核算的內容必須作如下調整: “應收家庭農場款”必須進行三級核算,即在總帳科目下按費用項目設置二級科目,再按家庭農場的名稱設置明細科目,即設置應收固定上交款、應收投資性借款、應收扶貧性借款、應收墊付款、壞帳準備等二級科目。其中:應收固定上交款核算應上交的利潤、管理費等項目, 對家庭農場來說,固定上交款都是費用支出,不需細分項目列支。該科目的余額在借方,表示應收未收的“固定上交款”,應與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科目貸方余額相等;應收投資性借款核算農業企業向家庭農場提供生產性設備或物資,家庭農場以產品或現金分期償還的借款。該科目的余額在借方,表示未到期的投資性借款和到期未償還的借款,且到期未償還的借款應按一定比例提取壞帳準備。應收扶貧性借款核算農業企業向家庭農場提供的扶貧性借款,核算與投資性借款類似。應收墊付款核算企業先行提供生產物資、勞務或借給生產經營用現金,或統一代付應由家庭農場個人承擔的保障費、保險費等,該科目的余額在借方,表示應收未收墊付款項,應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年末對應收家庭農場款提取壞帳準備,不同款項應按不同比例,且比例應高于應收帳款的壞帳準備計提比例。 “應付家庭農場款”的貸方核算家庭農場當年上交產品、現金或結轉勞務收入在全部償還當年應償還的應收家庭農場款后的余額,借方核算家庭農場領取分配款或用于轉帳支付生產費用、償還借款、上交固定款項等內容,余額為當年未兌現的分配款或是留存的下年度生產流動資金或儲備資金。 “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專門核算家庭農場“固定上交款”,貸方發生額反映當年應收“固定上交款”總額,借方發生額反映當年實際收到本年度和以前年度的固定上交款的數額。年末貸方余額表示應收未收的固定上交款,應與“應收家庭農場款———應收固定上交款”借方余額相等,本戶不允許出現借方余額[2]. 二、規范家庭農場會計核算程序 為了加強家庭農場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家庭農場會計核算工作,是由各農業生產隊的會計無償為其提供服務的。家庭農場會計核算,是每戶一套賬和一套會計報表,各家庭農場可隨時到農業生產隊財會室查看自己賬和報表。為保證家庭農場會計信息的真實、及時、有效,必須進一步規范家庭農場會計核算程序。家庭農場會計核算程序的規范表現為[3]: 1、規范原始憑證的取得途徑 與家庭農場生產經營有關的原始憑證可以分為兩大類,外來的原始憑證和自制的原始憑證。對外來的原始憑證,可直接作為入帳的依據;沒有取得外來原始憑證的業務,可以自制原始憑證,但必須詳細說明經濟業務發生的時間、地點、收支內容、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自制的原始憑證必須經家庭農場場長簽字后才可作為入帳的依據。家庭農場必須及時將取得的原始憑證交農業生產隊會計。 2、規范記帳憑證的編制 農業生產隊會計根據家庭農場交來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由于每個農業生產隊的家庭農場較多,各家庭農場的經濟業務大致相同,因此農業生產隊會計容易混淆各家庭農場的經濟業務和會計憑證。為此,農業生產隊應將各家庭農場與其相應的記帳憑證對應編號,且各家庭農場的帳簿、會計報表也沿用此編號,以示與其他農場的憑證、帳簿、報表相區別。 3、規范應上報的報表 會計期末,根據帳簿記錄編制的會計報表應為:資產負債表、家庭農場經營盈虧表、往來款項表、利費稅完成情況表。報表一式兩份,一份自留,一份交農場財務科。 三、明確家庭農場農產品成本的開支范圍、成本對象和成本項目 1、正確劃分家庭農場成本核算中各種支出、費用、成本的界限 正確列支家庭農場成本費用需要明確以下幾方面的: 一是對計入成本的一次性耗用的生產物資如肥料、農藥等,必須按成本法計價,并嚴格根據“本期減少數=期初結存 本期增加數-期末結存數”來計算本期使用的生產物資的成本,禁止將期末結存的一次性耗用的生產物資的成本計入農產品的成本之中。 二是對于當年購入能多次周轉使用的生產物資,即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不能一次性計入當年成本之中,而應根據該生產物資的成本,按其預計使用年限,采用不同的計價,將成本在其發揮效益的多個生產周期中攤入農產品的成本。如用于水稻育秧的鋼骨架大棚等。 三是固定資產必須按選定的方法定期計提折舊,計入農產品的成本。 四是在上交糧食過程中發生的運費,應該計入營業費用處理,而不應計入農產品的成本。 2、明確農產品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 家庭農場種植的農產品中,其主要農產品要單獨作為成本計算對象核算成本,非主要農產品則根據其特性合并成幾大類分類核算成本后,再將成本在類內按一定的標準進行分配。對于不同收獲期的同一農產品必須分別進行核算成本。在進行成本計算時,必須規范成本項目。家庭農場農產品的成本項目應當包括:(1)直接人工費,指臨時用工發生的人工費,不包括家庭成員提供的人工費;(2)直接耗用生產物資費:包括農產品種植過程中所需用一次性耗用的種籽或種苗、肥料、農藥、灌溉費等;(3)分次攤銷的生產物資費:包括農產品種植過程中能多次耗用的需分期攤銷的生產物資的成本,包括各種低值易耗品的攤銷費、耕地開發改造攤銷費、水利設施攤銷費等;(4)機械作業費:主要指機械折舊費和田間運輸費等;(5)其他費用,包括不含于上述成本項目之中的其他的成本費用[4]. 四、正確計算家庭農場營業總支出和定額工資 營業總支出對家庭農場利潤總額指標和凈收入指標計算的準確性有著重要的。營業總支出包括營業成本和營業費用,在計算營業成本時除了包括上述成本計算中應包含的成本之外,還應該包括地租中應計入營業成本的部分,而這部分往往最容易被忽視。定額工資是指家庭農場的勞動力的基本報酬,包括標準工資、工資性補貼和福利費。 定額工資的計算方法為:如果家庭農場的勞動力原為農場職工,按原工資標準計算,非職工則按農場統一的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 [1]黎東升,曾令香,查金祥 農戶家庭經營組織創新的基本模式———家庭農場[J] 江西農業,2000,(2):7-8 [2]姜惟棟,王倩 關于修改家庭農場會計核算辦法的幾點建議[J] 農業經濟,2003,(11):26-27 [3]馬占海 淺談家庭農場會計核算[J] 中國農墾經濟,2001,(2):35-36 [4]焦方強,潘建福 家庭農場成本和利潤的計算與列示[J] 農業經濟管理,2002,(5):55-56【淺議家庭農場會計核算】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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