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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性企業團體模式及其在我國的構建
內容提要:作為一種全新的動態同盟型的團體化產業組織形式與競爭上風的載體,隱性企業團體模式對我國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具有積極意義,亦是我國企業改革的重要路徑選擇與方略之一,但其在我國并不完全具備自然的基礎,我國隱性企業團體及其模式的構建尚須得到多個層面的必要條件支持。 關鍵詞:隱性企業團體,動態同盟,競爭上風 一、引言 高度的靈敏性與對市場的快速應變能力已日益成為企業在動蕩環境中尋求生存與發展的關鍵,但單個企業往往限于自身資源與競爭上風而無以適應科學技術與經營環境的急劇變化并快速滿足日益增長的多樣化與個性化市場需求。有鑒于此,基于動態同盟(Dynamic Alliance)的團體競爭上風而尋求自身的生存與發展開始逐漸成為眾多企業在信息化浪潮高漲與競爭市場瞬息萬變中的一種理性的戰略選擇,隱性企業團體便是在此背景之下產生的一種全新的動態同盟型的團體化產業組織形式。 隱性企業團體,亦稱虛擬企業團體,其直接源于“虛擬組織”(Virtual Organization)共贏的動態同盟理論,它是由多個成員企業在有限的時間與范圍內基于相互信任與合作以捉住與利用稍縱即逝的市場機遇而組建的一種疏松型組織。具體而言,當某種市場機遇來臨之時,這類組織即會以擁有相關的關鍵信息與核心技術或是首先占有市場的成功企業為核心,其他成員企業則憑借自身其他方面的競爭上風與信譽而被核心企業吸納,成員企業基于各自的專業分工與其間的相互協作而形成隱性企業團體,并以此迅速高效地集成各成員企業的業務專長、知識、信息與制造資源等方面的競爭上風而迅速占據較大的市場份額,而一旦共同任務完成之后,隱性企業團體即自行解體,其成員企業則又往各行其事,或者作為另一隱性企業的成員企業為新的項目與任務工作。而隱性企業團體內部成員企業之間的關系則既非同行業企業間那種你死我活的單純對抗,亦有別于傳統企業團體內部成員企業之間的那種剛性結構,而且,隱性企業團體內在地要求其成員企業把握將效率與柔性相同一的靈捷技術(Agile Technology),以便隱性企業團體將柔性生產技術、熟練把握生產技能的知識員工與促進企業內部和企業之間合作的靈活治理集成一起,通過建立共同的基礎結構而對稍縱即逝或無法預見的消費者需求與市場機遇作出快速反應。 實踐證實,隱性企業團體基于新型生產制造與組織治理方式,將不同企業的獨立競爭上風整合為一結構嚴密的系統而獲取的規模化與集約化效應或團體競爭上風,已使越來越多的大小企業均樂于參進隱性企業團體,隱性企業團體戰略亦因此成為企業謀求生存與發展的一種可供選擇的重要路徑。 二、隱性企業團體的特征及其競爭上風 作為當今企業之間最好的合作模式之一,隱性企業團體或虛擬企業團體是競爭上風的載體,并具有其鮮明的特征。 1.核心競爭上風與集成效應。隱性企業團體的成員企業均具有自身的核心競爭上風,隱性企業團體通過建立共同的基礎結構與集成治理,將成員企業不同的獨立核心競爭上風集成起來,能夠形成強大的團體競爭上風。 2.并行工程與技術領先上風。隱性企業團體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及并行工程技術,把共同的項目分解為若干個模塊,再依據成員企業各自的技術上風讓其承擔相應的研制與開發或生產服務工作。在任務——時間——空間位置上三維并行的模塊研制開發,改變了按時間先后順序串行研制的傳統開發方式,從而大大縮短了研制開發的周期,隱性企業團體亦因此更易取得并保持技術領先上風。 3.柔性結構與高度的靈捷性。隱性企業團體的設備、技術及其他資源經常以單元的、可變結構與可重組利用的形式出現,隱性企業團體利用信息網絡技術與共同的信息系統基礎結構把各地區、同行業或不同行業的企業快速集成—虛擬整體,夸大結構柔性,重視靈捷技術對效率與柔性的同一,并以此保持組織的高度靈捷性。 4.學習型組織與創新的增長。動態同盟的過程亦是一個不斷學習與創新的過程。隱性企業團體的成員企業各安閑生產技術、市場營銷、物流治理或信息系統建設等的某一方面或幾方面具有自身的競爭上風,并以此成為其他成員企業的學習對象,組織內部因此自然即具有學習增長的需求,而且,隱性企業團體在夸大資源的整合與對組織內生產、知識與技術及治理的集成之外,尚夸大組織內部的主動相互學習與積極創新,尤其重視對高新技術與靈捷技術的研發。這些都促進了組織內部學習與創新增長的內在機制的形成。 5.組織網絡化與動態適應性。不同于傳統的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隱性企業團體組織的構成是呈扁平化的網絡狀組織結構,其各結構單元或成員企業以企業戰略調整與產品方向轉移為中心,通盤問慮市場需求與顧客滿足度及自身競爭力的需要,不斷進行隱性企業團體組織的動態演化,并以此實現對環境變更的快速適應。而且,隱性企業團體旨在捉住與利用瞬間即逝的市場機遇,一旦共同的組織目標完成,其即自行解體。 6.協同性與合作競爭中共贏。隱性企業團體內部競爭固然依舊存在,但更注重建立一種“共贏”的合作關系。因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與個性化、多樣化的市場需求日益增多,市場的穩定性亦愈來愈低,單個企業難以長期與市場同步,為了尋求生存與發展,聯合是必由之路。因此,企業之間僅有競爭的時代正在結束,取而代之的是以競爭為基礎和以協同為主導的協同競爭模式,這點在隱性企業團體內部具有鮮明的體現。 三、隱性企業團體模式對我國企業的積極意義 作為社會化大生產及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企業團體曾是20世紀現代市場經濟中最重要的企業群體形態。就我國而言,既有的2萬余家企業團體對于形成規模經濟與開展專業化協作很有積極意義,但在基于政府“拉郎配”、“一哄而上”的企業團體中,真正具有競爭上風及適應能力的卻相對較少,好在韓、日等國大型企業團體在金融危機中紛紛倒閉的嚴酷現實對我國盲目求大責備的企業團體組建的熱情有所抑制。實在,在尋求我國企業產業組織變革以適應日趨激烈的全球競爭環境的過程中,隱性企業團體模式應是一種值得嘗試的企業改革方略與路徑,因其對我國企業在現行形勢下的生存與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1.隱性企業團體模式更能靈活適應多變的市場環境與進步經濟效益。就治理而言,我國既有的企業團體多因缺乏跨行業團體治理經驗而存在較高的經營治理風險,原來的上風企業往往最后背上沉重的包袱,而且其團體組織的剛性結構更是團體變革的嚴重羈絆。相反,隱性企業團體的最大特點在于其柔性結構與組織的動態適應性,其團體成員企業之間基于市場規律作用而自愿結成動態同盟,旨在實現上風互補、資源的共享與整合,其高度的靈捷性與團體競爭上風有利于組織治理本錢的降低與經濟效益的進步。 2.隱性企業團體模式能夠有效地促進行業內的技術創新與技術進步。我國即有的企業團體實踐中往往存在行業內整體技術水平因缺乏新的技術改造的不斷投進而得不到進步的情況,而作為一種以技術為核心的戰略同盟,隱性企業團體內部的模塊研制開發、成員企業之間的多向式學習與柔性制造與集成治理等機制,均有利于隱性企業團體內新知識的積累與技術創新的內生及隱性企業團體技術領先上風的確立。因此,以隱性企業團體模式開展團體化經營對于隱性企業團體所在行業或其所跨行業內的技術創新與技術進步均具有促進作用。 3.隱性企業團體模式是企業實施名牌戰略中的一種重要的路徑選擇。我國企業缺乏名牌是企業難以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原因。在競爭日趨激烈與瞬息萬變的世界市場中,沒有一個企業能夠在短時間內具備適應與捉住某一市場機遇的所有資源,通過合作實現資源整合是必由之路。隱性企業團體模式能夠相對迅速地集成其成員企業的人財物等各項資源并形成團體競爭力及其品牌上風,隱性企業團體模式無疑是我國企業實施名牌戰略中的一種重要的路徑選擇。 4.隱性企業團體模式有助于減少團體經營中的重復建設與產業趨同。作為我國既有企業團體化經營中的普遍現象,重復建設與產業趨同是我國既有企業團體整體上缺乏核心競爭上風的重要原因,隱性企業團體模式對團體成員企業核心競爭上風的內在要求對于企業核心競爭上風的培育與塑造是一種重要的導向,而差異化則是企業核心競爭上風的重要內核,因此,作為一種基于成員企業核心競爭上風及其集成效應的動態同盟型的團體化產業組織形式,隱性企業團體模式是一條集約化經營之路,其有助于減少重復建設與產業趨同,且更能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與整合。 5.隱性企業團體模式是企業之間合作競爭新型關系的一種重要載體。企業之間尤其企業團體之間的惡性競爭是我國既有市場經濟發展中一種常見的競爭形態,其經常直接導致了資源的嚴重浪費與企業競爭力的削弱或下降,由單純對抗走向合作競爭已日益成為企業之間關系重塑的理性選擇,而且信息技術的突飛猛進與市場多樣化的發展亦推進了這一新型企業之間關系塑造的需求增長。作為一種動態同盟型的團體化產業組織形式,隱性企業團體正是旨在基于成員企業之間的合作競爭而尋求“共贏”,因此,作為企業之間合作競爭新型關系的一種重要載體,隱性企業團體模式對于減少或規避我國市場經濟中的惡性競爭及促進市場經濟的成熟發育均具有重要意義。 四、我國隱性企業團體構建的必要條件支持 我國歷經二十余年的企業改革歷史證實,基于一種模式主導的“一哄而上”很難實現企業改革的全面勝利,基于企業自身的特點與經營環境的變化而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則往往會帶來企業改革的生機與活力。隱性企業團體模式對我國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具有積極意義,亦是我國企業改革的重要路徑與方略之一,但隱性企業團體模式在我國并不完全具備自然的基礎,我國隱性企業團體的構建尚須從以下幾個層面著手對其予以必要的條件支持。 1.培育、保持與進步企業的核心競爭上風。隱性企業團體旨在謀求基于整合成員企業核心競爭上風的團體競爭力。成員企業具有能夠協調互補的核心競爭上風則是隱性企業團體構建的必要條件。為此,我國企業在謀求隱性企業團體模式之路之前,必須重視人才的培養、激勵與聚積,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與創造性,對員工進行知識培訓與繼續教育,使其具備特殊技能,并基于企業自身專有知識體系與其運行機制的有機融合,在企業技術系統、治理系統、社會心理系統、目標與價值系統與組織結構系統的某一層面或某幾層面培育、保持并不斷進步自己的核心競爭上風。 2.促進并加強企業的信息化及其系統建設。隱性企業團體是基于成員企業各自競爭上風的動態同盟,信息技術是其中的溝通橋梁,成員企業通過共同的基礎信息系統可以了解企業同盟及其他成員企業的需求,企業同盟亦基于此信息系統加強同盟的治理。就此而言,企業信息化是隱性企業團體運行效能的必要保障,亦是隱性企業團體構建的必要條件。而且,無論隱性企、業團體內部共同的基礎信息系統,抑或各成員企業自身的信息系統,均需具有較強的可兼容性及高度的柔性,這亦是隱性企業團體內部信息交流及集成高效的必要條件。因此,促進并加強企業的信息化及其系統建設是我國隱性企業團體得以構建的必要條件與條件支持。 3.建立企業之間的信任關系及其良性機制。隱性企業團體內部成員企業之間的合作關系實際上是一種基于對未來行為的承諾,但這種承諾既可以是公然的,亦可以是隱含的。事實上,來自不同組織與背景的合作伙伴在合作中均會自覺或不自覺地產生習慣性的防衛心理與行為,而習慣性防衛在隱性企業團體內部無疑是一道道無形之墻或深不可測的陷阱,其不僅可能招致企業之間的內耗,亦使合作難以為繼。因此,通過充分的溝通與尊重,消除成員企業之間的習慣性防衛與建立成員企業相互之間的信任關系及其良性機制是構建我國隱性企業團體的重要環節。 4.促進企業間的團隊建設及其文化的形成。隱性企業團體實際上亦是一個以項目為目的的團隊,其中,合作是成員企業共同的義務,某種目標一致的團隊文化則是其基礎。具體而言,這種團隊文化不以服從整體目標而犧牲合作伙伴的利益,而是基于對局部目標與整體目標關系的系統考慮,在項目實施中隨時協調與溝通并達到局部目標與整體目標的一致。為此,我國企業如若意欲成功地走隱性企業團體化經營之路,就必須在基于充分利用信息網絡上的有效信息,選擇具有良好市場信譽與技術及其他資源上風的合作對象之外,有意識地在項目實施中加強其間的充分溝通與協調,以促進其間的團隊建設及相應團隊文化的形成,并以此作為其隱性企業團體建設的重要支撐。 5.促進新型企業治理者的成長及其群體化。隱性企業團體是一種全新的動態同盟型的團體化產業組織形式,在合作伙伴與組織模式的選擇、組織規模的確定以及同盟的本錢控制等諸多題目之外,隱性企業團體更多地涉及跨文化的治理與溝通、多方利益與風險的分配、動態同盟內的模塊研制開發、核心競爭上風的集成治理以及資源的整合與業務流程的合構等新的治理難點,而且,由多個創造型團體組成的動態的網絡狀組織結構尚要求隱性企業團體的治理者與其員工及顧客之間建立一種近間隔的多向式學習與溝通的新型關系。就此而言,構筑一個新型的企業治理者階層是隱性企業團體構建的必要支持。對此,我國企業可以基于新的知識教育與培訓機制、相關激勵與約束機制的結合,不斷促進新型企業治理者的成長及其群體化。 6.優化隱性企業團體經營的生態經濟環境。隱性企業團體模式除了需要其成員企業之間的分工與協作及相關資源上風、信息網絡、治理者隊伍等必要層面的支持之外,尚須基于一個良好的生態經濟環境,其中涉及必要的政企關系、市場發育體系、社會保障體制、法制環境等諸多層面。就我國而言,優化隱性企業團體經營的生態經濟環境,可重點從以下幾個層面著手。其一,實現政企分開,反對政府“拉郎配”,以使隱性企業團體的組建源自其成員企業基于市場作用規律的自愿同盟;其二,優化法制環境,構建良好的市場信用機制,以盡力杜盡企業間的信任危機及減少相應的交易本錢;其三,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以為隱性企業團體經營中的可能失敗提供必要的緩沖與支持基礎;其四,加強***導向與理論指導,促進隱性企業團體模式的深進實踐。【隱性企業團體模式及其在我國的構建】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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