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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加強社會控制與和諧社會構建
摘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國的治國方略和治國目標。和諧社會既是充滿活力的社會,更是安定有序的社會。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也是矛盾凸顯期,社會出現了某些失序與失控,加強社會控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加強社會整合是轉型期社會秩序重建的邏輯必然,適度控制是現代社會控制的最佳狀態。關鍵詞:社會控制,和諧社會,適度控制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國的治國方略和治國目標。和諧社會是社會的各種要素和關系相互融合的狀態,它的一個基本特征就是安定有序。社會生活的和諧,必須有穩定安寧的社會政治環境和有條不紊的社會生活秩序做保證。“和諧”本身就是一種良好的社會秩序。社會控制是社會組織特別是公共權力部門利用社會規范對社會成員的社會行為實施約束的過程,是建立和維持社會秩序的機制。社會控制的全部職能都是圍繞著社會主體──人的行為、訴求、活動以及由他們組成的社會群體所展開的。社會控制是由法紀規范、行政管理、道德規范、輿論導向等原則要素構成。在現代社會要進行有效的社會管理,特別是在我國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加強和優化社會控制對于構建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社會控制: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
我國現在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同時也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伴隨著改革與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我國社會正處在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農村社會向城市社會、同質單一性社會向異質多樣性社會的轉變過程中,社會進入了全面、快速的轉型期。一方面,轉型期運用的社會控制手段的變化不能總是與社會秩序的相應變化相對應或相符合,那些為社會成員和組織提供認知坐標和安全保障的理念體系被人為取消和修改,造成社會的“控制失靈”;另一方面,轉型期由于社會價值觀和社會行為方式處在變動不居的狀態,因而一些新的價值觀及繼之產生的行為方式往往超出了原有社會規范控制的有效范疇,而對應的新的制度和行為理念的形成存在滯后效應,形成“規范真空”。這兩個方面成為這一時期社會控制機制的兩大軟肋。從本質上分析,社會轉型就意味著社會秩序發生根本變化,也就是說新舊社會秩序更替,舊有的規范秩序逐步解體,新的社會秩序逐步建立。因而,在社會轉型期,維護社會的穩定與和諧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尤其是我國當前處在戰略機遇期和社會風險期,處在轉型期的關鍵時期,要完成穩定、持續發展的歷史使命,就需要探索適合我國當前社會實際的有效的社會控制機制,采用有效的控制手段來維護社會穩定、激發社會活力。
首先,這是由和諧社會的實質決定的。和諧社會實質上就是社會系統中的各部分、各種要素的相互協調有序運作的狀態。這種有序狀態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社會系統運行的穩定性。即社會系統在運行中處于相對靜止和動態平穩的狀態,而不是動蕩、沖突等。二是社會結構的均衡性。即按照社會結構安排,社會成員都處于最合理的社會位置,發揮各自的社會功能,相互之間關系協調,進行有序的社會互動。三是社會行為的規范性。社會有明確、系統的行為規范,并建立了規范的作用機制。上述三個方面構成了社會協調運作的良好社會秩序。這種社會秩序并不會自然而然形成,它是與社會控制密切聯系在一起的。社會“有序化”、社會結構協調化、社會行為規范化的建立和維持過程,就是社會控制的過程。通過社會控制,對社會成員思想和行為加以規范,對社會運行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各種關系進行疏導、協調、管理,達到形成良好的社會規范和秩序的目的,促進社會良性運行。
其次,這是由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性質和我國國情決定的。我們要構建的和諧社會,既不是專制集權式的和諧社會,也不是自由主義式的和諧社會,而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除了社會形態的要求外,其最主要的特征是社會公平正義、安定有序,這就要求加強社會控制,把城鄉居民貧富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圍內;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社會整合程度,使社會各階層各盡所能、各得其所,各自的利益都能得到基本滿足,各自的利益關系能夠不斷得到協調;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秩序良好、社會穩定,保證人民安居樂業等。
同時,還要看到,在我國構建和諧社會是與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同時并行的。市場經濟的本能就是一種最大限度地追逐利潤的經濟運動方式,它的最終運動結果將導致貧富兩極分化。市場經濟發展中個體利益和社會利益的沖突這種市場經濟的內在本質矛盾表明,市場經濟本身不能走向和諧社會。正是由于市場經濟不會自行消弭貧富兩極分化這種不平衡狀態而自行構建一個和諧社會,因而只能依靠市場之外的力量才可以平衡這種分化趨勢,才有了政府加強社會控制的必要。我國是新興市場經濟國家,要破解市場經濟內在本質矛盾,緩解或消除貧富兩極分化,必然要加強社會控制,通過社會政治經濟制度的安排和配套措施,調節利益流向,實現利益均衡,保持社會運轉有序,從而使市場經濟變為走向和諧社會之路。
二、加強整合:轉型期社會秩序重建的邏輯必然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機統一、同向同步的。當前我國社會在轉型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是:舊有的規范秩序正在逐步解體,新的社會秩序尚未建立完善,社會控制力度減弱,出現了某些失序或無序。這一時期,是社會矛盾的凸顯期,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期。
中國社會轉型時期所蘊含的結構性變遷和社會分化的趨勢,在客觀上提出了新的社會秩序整合重建的要求。這種整合重建不是簡單地將各種新的異質性因素吸納到原有的規范控制體系之中,而是站在新的社會形態層面,從社會分化和分化提出的制度化要求以及制度化所需要的一定文化支持出發,以對各種社會矛盾、社會問題的預警決策為依據,重新進行社會整合,使各不同部分在保持各自性質特點的前提下,共同構成一個有機完整的整體,確保社會有序運行。
第一,整合利益關系,重建社會公平,化解利益沖突,平衡社會心理。利益整合,就是通過多種方式,在保證各群體利益的基礎上,使各個部分組合起來,構成一個利益共同體。經過20多年的改革,中國已經從一個利益平均的社會進入了一個利益分化的社會。和諧社會不是一個沒有利益沖突的社會,相反,和諧社會是一個有能力解決和化解利益沖突,并由此實現利益大體均衡的社會。要通過社會控制,對社會利益關系進行協調,重建合理的社會利益格局,形成公平的社會現實,以平衡人們的社會心理。
第二,整合社會制度,規范社會行為。在公共化程度日益提高的現代社會里,建立“良序社會”的基本方式或基礎條件是社會的制度安排。當前,中國社會的制度規范體系隨著社會轉型而失去了規范的效力;社會轉型過程中新舊制度的并存又導致了社會的多重規范或制度矛盾,這給各種逃避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特別是社會經濟領域在分化過程中尚無強大的自發的普遍制度化的內在驅力,在離開了原有的等級控制之后,社會行動缺乏共同的游戲規則,影響到正常的社會交往和溝通。此外,社會力量的非中心化和大量分散的民間力量的出現也為制度層面的整合造成了困難。因此,制度層面的新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