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發布2016年度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2016年1月1日起南京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5元/小時;
頂崗實習學生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報酬不得低于15.5元/小時。
勞動者所得月工資剔除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內的項目(加班加點工資;高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 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不得低于1770元。
各類用人單位應按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及時調整工資分配中的有關項目,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市人社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反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南京市發布2016年度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相關文章:
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07-06
2016浙江最低工資標準08-21
天津2016最低工資標準08-21
上海2016最低工資標準08-28
合肥最低工資標準201606-23
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201609-29
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201608-21
2016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08-21
2016企業員工培訓方案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