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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職工薪酬知識點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職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職工薪酬知識點,歡迎閱讀。
一、職工和職工薪酬的范圍及分類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職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提示】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屬于辭退福利范疇。
短期薪酬
是指企業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間結束后十二個月內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職工薪酬,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除外。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2.職工福利費
3.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6.職工帶薪缺勤
7.短期利潤分享計劃
8.非貨幣性福利
9.其他短期薪酬
離職后福利
離職后福利,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在職工退休或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福利,屬于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的除外。
設定提存計劃,是指向獨立的基金繳存固定費用后,企業不再承擔進一步支付的離職后福利計劃。設定受益計劃,是指除設定提存計劃以外的離職職工福利計劃。
辭退福利
辭退福利,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務合同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職工的補償。辭退福利主要包括:
1.在職工勞動關系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論職工本人是否愿意,企業決定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而給予的補償。
2.在職工勞動合同尚未到期前,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的補償,職工有權利選擇繼續在職或接受補償離職。
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職工薪酬,包括長期帶薪缺勤、長期殘疾福利、長期利潤分享計劃等。
二、短期薪酬的確認與計量
貨幣性短期薪酬
借:生產成本(生產工人)
制造費用(車間管理人員)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
在建工程(基建人員)
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研發人員)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職工福利
——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
——工會經費
——職工教育經費等
帶薪缺勤
帶薪缺勤應當分為累積帶薪缺勤和非累積帶薪缺勤兩類。
(一)累積帶薪缺勤
累積帶薪缺勤是指帶薪權利可以結轉下期的帶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帶薪缺勤權可以在未來期間使用。
企業應當在職工提供服務從而增加了其未來享有的帶薪缺勤權利時,確認與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并以累積未行使權利而增加的預期支付金額計量。
【教材例13-2】乙公司共有1 000名職工,從2×15年1月1日起,該公司實行累積帶薪缺勤制度。該制度規定,每個職工每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帶薪年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結轉一個日歷年度,超過1年未使用的權利作廢,不能在職工離開公司時獲得現金支付;職工休年休假是以后進先出為基礎,即首先從當年可享受的權利中扣除,再從上年結轉的帶薪年休假余額中扣除;職工離開公司時,公司對職工未使用的累積帶薪年休假不支付現金。
2×15年12月31日,每個職工當年平均未使用帶薪年休假為2天。根據過去的經驗并預期該經驗將繼續適用,乙公司預計2×16年有950名職工將享受不超過5天的帶薪年休假,剩余50名職工每人將平均享受6天半年休假,假定這50名職工全部為總部各部門經理,該公司平均每名職工每個工作日工資為300元。
分析:乙公司在2×15年12月31應當預計由于職工累積未使用的帶薪年休假權利而導致預期將支付的工資負債,即相當于75天(50×1.5天)的年休假工資22 500 (75×300)元,并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 22 5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累積帶薪缺勤 22 500
2×16年,如果50名職工均未使用帶薪年休假,則沖回上年度確認的費用;
借:應付職工薪酬——累積帶薪缺勤 22 500
貸:管理費用 22 500
2×16年,如果50名職工均享受了累積未使用的帶薪年休假,則2×16年確認的工資費用應扣除上年度已確認的累計帶薪費用
(二)非累積帶薪缺勤
非累積帶薪缺勤是指帶薪權利不能結轉下期的帶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帶薪缺勤權利將予以取消,并且職工離開企業時也無權獲得現金支付。
企業應當在職工實際發生缺勤的會計期間確認與非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
短期利潤分享計劃
是指因職工提供服務而與職工達成的基于利潤或其他經營成果提供薪酬的協議。長期利潤分享計劃屬于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教材例13-3】丙公司有一項利潤分享計劃,要求丙公司將其至2×15年12月31日止會計年度的稅前利潤的指定比例支付給在2×15年7月1日至2×16年6月30日為丙公司提供服務的職工。該獎金于2×16年6月30日支付。2×15年12月31日止財務年度的稅前利潤為1 000萬元人民幣。如果丙公司在2×15年7月1日至2×16年6月30日期間沒有職工離職,則當年的利潤分享支付總額為稅前利潤的3%。丙公司估計職工離職將使支付額降低至稅前利潤的2.5% (其中,直接參加生產的職工享有1%,總部管理人員享有1.5%),不考慮個人所得稅影響。
分析:盡管支付額是按照截至2×15年12月31日止財務年度的稅前利潤的3%計量,但是業績卻是基于職工在2×15年7月1日至2×16年6月30日期間提供的服務。
因此,丙公司在2×15年12月31日應按照稅前利潤的50%的2.5%確認負債和成本及費用,金額為125 000元(10 000 000×50%×2.5%=125 000)。余下的利潤分享金額,連同針對估計金額與實際支付金額之間的差額作出的調整額,在2×16年予以確認。
2×15年12月31日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生產成本 50 000
管理費用 75 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利潤分享計劃 125 000
2×16年6月30日,丙公司的職工離職使其支付的利潤分享金額為2×15年度稅前利潤的2.8%(直接參加生產的職工享有1.1%,總部管理人員享有1.7%),在2×16年確認余下的利潤分享金額,連同針對估計金額與實際支付金額之間的差額作出的調整額合計為155 000元(10 000 000×2.8%-125 000=155 000)。其中,計入生產成本的利潤分享計劃金額60 000元(10 000000×1.1%-50 000)。計入管理費用的利潤分享計劃金額 95 000 元(10 000 000×1.7%-75 000)。
2×16年6月30日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生產成本 60 000
管理費用 95 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利潤分享計劃 155 000
非貨幣性福利
企業向職工提供非貨幣性福利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可以采用成本計量。
企業向職工提供的非貨幣性福利,應當分別情況處理:
(一)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
1.以自產產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
(1)決定發放非貨幣性福利
借:生產成本
管理費用
在建工程
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2)將自產產品實際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以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
(1)購入時
借: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決定發放非貨幣性福利時
借:生產成本
管理費用
在建工程
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3)將外購商品實際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二)將擁有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或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
1.將企業擁有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根據受益對象處理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累計折舊
2.將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根據受益對象處理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其他應付款
【教材例13-5】2×15年丁公司為總部各部門經理級別以上職工提供自建單位宿舍免費使用,同時為副總裁以上高級管理人員每人租賃一套住房。該公司總部共有部門經理以上職工60名,每人提供一間單位宿舍免費使用,假定每間單位宿舍每月計提折舊1 000元;該公司共有副總裁以上髙級管理人員10名,公司為其每人租賃一套月租金為10 000元的公寓。該公司每月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 60 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60 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60 000
貸:累計折舊 60 000
借:管理費用 100 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100 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100 000
貸:其他應付款 100 000
(三)向職工提供企業支付了補貼的商品或服務(以提供包含補貼的住房為例)
1.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中規定了職工在購得住房后至少應當提供服務的年限,且如果職工提前離開則應退回部分差價,企業應當將該項差額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處理,并在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服務年限內平均攤銷,根據受益對象分別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1)購入住房時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2)出售住房時
借:銀行存款
長期待攤費用
貸:固定資產
(3)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時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長期待攤費用
2.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中未規定職工在購得住房后必須服務的年限,企業應當將該項差額直接計入出售住房當期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三、離職后福利的確認與計量
設定提存計劃
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為換取職工在會計期間內為企業提供的服務而應付給設定提存計劃的提存金,并作為一項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設定受益計劃
設定受益計劃是指除設定提存計劃以外的離職后福利計劃。
【提示】在設定提存計劃下,風險實質上要由職工來承擔。在設定受益計劃下,風險實質上由企業來承擔。
步驟一:確定設定受益義務現值和當期服務成本。
企業應當通過下列兩步確定設定受益義務現值和當期服務成本。
(1)根據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釆用無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設對有關人口統計變量(如職工離職率和死亡率)和財務變量(如未來薪金和醫療費用的增加)等作出估計,計量設定受益計劃所產生的義務,并確定相關義務的歸屬期間。
(2)根據資產負債表日與設定受益計劃義務期限和幣種相匹配的國債或活躍市場上的高質量公司債券的市場收益率確定折現率,將設定受益計劃所產生的義務予以折現,以確定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的現值和當期服務成本。
設定受益義務的現值,是指企業在不扣除任何計劃資產的情況下,為履行當期和以前期間職工服務產生的義務所需的預期未來支付額的現值。
【教材例13-8】甲企業在2×14年1月1日建立一項福利計劃向其未來退休的管理員工提供退休補貼,退休補貼根據工齡有不同的層次,該計劃于當日開始實施。該福利計劃為一項設定受益計劃。假設管理人員退休時企業將每年向其支付退休補貼直至其去世,通常企業應當根據生命周期表對死亡率進行精算(為闡述方便,本例中測算表格中的演算,忽略死亡率),并考慮退休補貼的增長率等因素,將退休后補貼折現到退休時點,然后按照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在職工的服務期間進行分配。
1.期初義務是歸屬于以前年度的設定受益義務的現值。
2.當期服務成本是歸屬于當年的設定受益義務的現值。
3.期末義務是歸屬于當年和以前年度的設定受益義務的現值。
本例中,假設該職工退休后直至去世前企業將為其支付的累計退休福利在其退休時點的折現額約為6 550元,則該管理人員為企業服務的5年中每年所賺取的當期福利為這一金額的1/5即1 310元。當期服務成本即為歸屬于當年福利的現值。
因此,在2×14年,當期服務成本為1 310/1.14。
其他各年以此類推。
2×14年末,企業對該管理人員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當期服務成本) 890
貸:應付職工薪酬 890
同理,2×15年末,企業對該管理人員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當期服務成本) 980
貸:應付職工薪酬 980
借:財務費用 89
貸:應付職工薪酬 89
以后各年,以此類推。
步驟二:確定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
設定受益計劃存在資產的,企業應當將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減去設定受益計劃資產公允價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確認為一項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
設定受益計劃存在盈余的,企業應當以設定受益計劃的盈余和資產上限兩項的孰低者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資產。其中,資產上限,是指企業可從設定受益計劃退款或減少未來對設定受益計劃繳存資金而獲得的經濟利益的現值。
計劃資產包括長期職工福利基金持有的資產以及符合條件的保險單,不包括企業應付但未付給基金的提存金以及由企業發行并由基金持有的任何不可轉換的金融工具。
步驟三:確定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
設定受益計劃中應確認的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服務成本+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
服務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過去服務成本和結算利得或損失。
(1)當期服務成本,是指因職工當期服務導致的設定受益義務現值的增加額。即為歸屬于當年福利的現值。
【教材例13-11】承例13-8,當期服務成本如表13-1中所示,當期服務成本是按照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計算出的歸屬于當年的福利的現值。2×15年甲企業對該管理人員的當期服務成本為980元,2×16年當期服務成本為1 080元,以后各年以此類推。
(2)過去服務成本,是指設定受益計劃修改所導致的與以前期間職工服務相關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的增加或減少。
過去服務成本不包括下列各項:
①以前假定的薪酬增長金額與實際發生金額之間的差額,對支付以前年度服務產生的福利義務的影響;
②企業對支付養老金增長金額具有推定義務的,對可自行決定養老金增加金額的高估和低估;
③財務報表中已確認的精算利得或計劃資產回報導致的福利變化的估計;
④在沒有新的福利或福利改進的情況下,職工達到既定要求之后導致既定福利(即并不取決于未來雇傭的福利)的增加。
步驟四:確定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
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重新計量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且在后續期間不應重分類計入損益,但是企業可以在權益范圍內轉移這些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的金額。
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包括下列部分:
(1)精算利得和損失
即由于精算假設和經驗調整導致之前所計量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的增加或減少。產生精算利得和損失的原因包括:企業未能預計的過高或過低的職工流動率、提前退休率、死亡率、過高或過低的薪金、福利的增長以及折現率變化等因素。精算利得或損失不包括因引入、修改、縮減或結算設定受益計劃所導致的設定受益義務現值的變動,或者設定受益計劃下應付福利的變動。這些變動產生了過去服務成本或結算利得或損失。
(2)計劃資產回報,扣除包含在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中的金額
計劃資產的回報,指計劃資產產生的利息、股利和其他收入,以及計劃資產已實現和未實現的利得或損失。企業在確定計劃資產回報時,應當扣除管理該計劃資產的成本以及計劃本身的應付稅款,但計量設定受益義務時所采用的精算假設所包括的稅款除外。管理該計劃資產以外的其他管理費用不需從計劃資產回報中扣減。
(3)資產上限影響的變動,扣除包括在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中的金額。
【提示】注意區分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和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
(1)計入當期損益金額包括:①當期服務成本;②過去服務成本;③結算利得和損失;④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
(2)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包括:①精算利得和損失;②計劃資產回報,扣除包括在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中的金額;③資產上限影響的變動,扣除包括在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中的金額。
四、辭退福利的確認與計量
辭退福利,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職工的補償。
辭退福利還包括當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動時,對辭退的管理層人員進行補償的情況。
一、企業向職工提供辭退福利的,應當在以下兩者孰早日確認辭退福利產生的職工薪酬負債,并計入當期損益:
1.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裁減建議所提供的辭退福利時。
2.企業確認涉及支付辭退福利的重組相關的成本或費用時。
同時存在下列情況時,表明企業承擔了重組義務:
(1)有詳細、正式的重組計劃,包括重組涉及的業務、主要地點、需要補償的員工人數及其崗位性質、預計重組支出、計劃實施時間等;
(2)該重組計劃已對外公告。
在確認辭退福利時,需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
1.對于分期或分階段實施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自愿裁減建議,企業應當將整個計劃看作是由各單項解除勞動失系計劃或自愿裁減建議組成,在每期或每階段計劃符合預計負債確認條件時,將該期或該階段計劃中由提供辭退福利產生的預計負債予以確認,計入該部分計劃滿足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當期管理費用,不能等全部計劃都符合確認條件時再予以確認。
2.對于企業實施的職工內部退休計劃,由于這部分職工不再為企業帶來經擠利益,企業應當比照辭退福利處理。
辭退福利的計量因辭退計劃中職工有無選擇權而有所不同:
1.對于取工沒有選擇權的辭退計劃,應當根據計劃條款規定擬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數量、每一職位的辭退補償等計提應付職工薪酬。
2.對于自愿接受裁減的建議,因接受裁減的職工數量不確定,企業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規定,預計將會接受裁減建議的職工數量,根據預計的職工數量和每一職位的辭退補償等計提應付職工薪酬。
3.企業應當按照辭退計劃條款的規定,合理預計并確認辭退福利產生的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預期在其確認的年度報告期間期末后12個月內完全支付的,應當適用短期薪酬的相關規定。
4.對于辭退福利預期在年度報告期間期末后12個月內不能完全支付的,應當適用本準則關于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的有關規定。即實質性辭退工作在一年內實施完畢但補償款項超過一年支付的辭退計劃,企業應當選擇恰當的折現率,以折現后的金額計量應計入當期損益的辭退福利金額。
由于被辭退的職工不再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因此,對于所有辭退福利,均應當于辭退計劃滿足負債確認條件的當期一次計入費用(12個月內支付),不計入資產成本。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五、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的確認與計量
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指除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和辭退福利以外的其他所有職工福利。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包括以下各項(假設預計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末以后12個月內不會全部結算):長期帶薪缺勤,如其他長期服務福利、長期殘疾福利、長期利潤分享計劃和長期獎金計劃,以及遞延酬勞等。
企業向職工提供的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符合設定提存計劃條件的,應當按照設定提存計劃的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符合設定受益計劃條件的,企業應當按照設定受益計劃的有關規定,確認和計量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凈負債或凈資產。在報告期末,企業應當將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產生的職工薪酬成本確認為下列組成部分:
1.服務成本。
2.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
3.重新計量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凈負債或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
為了簡化相關會計處理,上述項目的總凈額應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教材例13-17】2×15年初甲企業為其管理人員設立了一項遞延獎金計劃:將當年利潤的5%提成作為獎金,但要兩年后即2×16年末才向仍然在職的員工分發。假設2×15年當年利潤為1億元,且該計劃條款中明確規定:員工必須在這兩年內持續為公司服務,如果提前離開將拿不到獎金。具體會計處理如下:
步驟一:根據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采用無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設對有關人口統計變量和財務變量等作出估計,計量設定受益計劃所產生的義務,并按照同久期同幣種的國債收益率將設定受益計劃所產生的義務予以折現,以確定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的現值和當期服務成本。
假設不考慮死亡率和離職率等因素,2×15年初預計兩年后企業為此計劃的現金流支出為500萬元,按照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歸屬于2×15年的福利為500/2=250(萬元),選取同久期同幣種的國債收益率作為折現率(5%)進行折現,則2×15年的當期服務成本為250/(1+5%) =2 380 952(元)。假定2×15年末折現率變為3%,則2×15年末的設定受益義務現值即設定受益計劃負債為250/(1+3%)=2 427 184 (元)。
步驟二:核實設定受益計劃有無計劃資產,假設在本例中,該項設定受益計劃沒有計劃資產,2×15年末的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即設定受益計劃負債為2 427 184元。
步驟三:確定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如步驟一所示,本例中發生利潤從而導致負債的當年,即2×15年的當期服務成本為2 380 952元。由于期初負債為0, 2×15年末,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的利息費用為0。
步驟四:確定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包括精算利得或損失、計劃資產回報和資產上限影響的變動三個部分,計入當期損益。由于假設本例中沒有計劃資產,因此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僅包栝精算利得或損失。
由步驟一可知,2×15年末的精算損失為46 232元。
2×15年末,上述遞延獎金計劃的會計處理為:
借:管理費用——當期服務成本 2 380 952
——精算損失 46 232
貸:應付職工薪酬——遞延獎金計劃 2 427 184
同理,2×16年末,假設折現率仍為3%,甲企業當期服務成本為250萬元,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的利息費用=2 427 184×3%=72 816(元)。
則甲企業2×16年末的會計處理為:
借:管理費用 2 500 000
財務費用 72 816
貸:應付職工薪酬——遞延獎金計劃 2 572 816
實際支付該項遞延獎金時,會計處理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遞延獎金計劃 5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5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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