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二手房買賣合同模板集錦十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二手房買賣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1
1、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2、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3、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1、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___種:
(1)現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匯款_________。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2
第一種處理方式是:在雙方的買賣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條件,即約定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在賣方的二手房房屋所有權證辦理完畢。
并解除抵押后具備上市交易條件后雙方的買賣合同生效。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這種處理辦法實際上雙方的合同并未生效,不是無效合同,待條件成就時合同生效,生效后即具備了過戶條件,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此雙方可順利交易。但筆者有一事不明,就是在買賣合同生效之前,雙方實際履行了合同的部分內容,如買方付了一部分二手房房屋款或賣方交付了二手房房屋,但在生效前一方反悔了,雙方實際履行的合同如何處理,筆者仔細研讀了《合同法》及其它的法律法規,未發現在法律上如何處理未生效前即悔約的問題,請各位同仁指教,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第二種處理方式:雙方先不簽訂買賣合同,雙方先簽署購買二手房房屋的意向協議書,說明待二手房房屋辦理完畢產權證具備過戶條件后雙方再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三種處理方式:是轉讓賣方原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即賣方將原與開發商簽訂的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當中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買方,賣方將轉讓情況通知開發商,并辦理轉讓的批準、登記手續,具體是到二手房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手續,這樣雙方的行為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是《合同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第八十條: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第八十七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第八十八條: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這樣處理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使雙方的轉讓行為完全合法有效,但存在一個事實上的.難題,即法律法規規定雙方的轉讓行為需辦理批準登記手續,這就涉及到第三方,即開發商是否同意配合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實踐當中的做法改變預售登記或產權登記必須開發商配合,否則無法完成變更。
對于貸款的賣方來說,未還清貸款之前銀行要同意轉讓才可以,因為銀行要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在銀行與賣方簽訂借貸合同時,賣方向銀行簽署了一系列文件或協議,包括銀行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處理抵押房產的,如二手房房屋的權利義務人變了,銀行的抵押權無法實現,銀行不會同意轉讓,因此這種轉讓還可能涉及到第四方,這樣轉讓的難度加大,事實上這種轉讓的操作方式完全合法,但成交的非常少。
上文為您提供了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后的三種處理方式。在您遇到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后,具體采用哪一種辦法處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處理。對于購房者在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后,需要積極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畢竟買房是大事,如果遇到相關問題,還是建議委托律師解決。若是你還有什么不了解或是想要了解的地方,歡迎咨詢網站的在線專業律師,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3
買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賣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等一切相關法律、法規,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雙方買賣房屋事宜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賣方房屋坐落在成都市(該房屋所屬樓盤,幢號:,單元:,樓層:,房號:),房產證丘(地)號為權,建筑面積為平方米,該性質:,所有權人:,目前是否按揭:.
2、賣方保證該房屋的`權屬證明及身份證明合法有效,在本的同時賣方須將該房屋的權屬
證明原件及有關該房屋的一切文件封存,作為之用。
3、經買賣雙方協商,該房屋成交價為¥(大寫人民幣元整)
4、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簽訂當日買方向賣方交付定金¥(大寫人民幣元整)經紀方所托管定金¥(大寫人民幣元整),作為該房屋的物業交割保證金。
賣方(簽章):_________買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4
根據我國《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操作實踐,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這里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這里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二手房的價款。這里也是很主要的內容,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定金;尾款等。
(四)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這里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這里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采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十)附件。在此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5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主要是指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本合同的標的,就是雙方欲進行買賣的二手房,這是本合同的關鍵,一定要明確約定。
三、價款:這里也是很主要的內容,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訂金;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這里主要說明哪些是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訂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訂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這里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采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十、附件:在此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最后要特別提醒您的是,為了保證交易過程的順利,建議您還是找一些有品牌有資質的專業公司進行咨詢或是委托,以免浪費不必要的財力、物力。
二手房交易的買賣合同一般都是由當事人自己協商議定,因此買賣雙方當事人在議定合同時,就必須極為謹慎,在合同中有哪些條款是必須注意的呢?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主要是指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本合同的標的,就是雙方欲進行買賣的二手房,這是本合同的關鍵,一定要明確約定。
三、價款:這里也是很主要的內容,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訂金;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這里主要說明哪些是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訂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訂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6
二手房買賣合同違約常見以下幾種情況:
《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違約糾紛
第一種違約糾紛: 買家違約,解除合同。
買家違約從時間段上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買賣雙方尚未簽署《居間協議》,僅支付定金。
賣家可以行使的權力:
有權沒收定金。
第二階段:買賣雙方簽署《居間協議》,尚未簽署《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在第二階段,依據以下不同情況,買家違約,賣家可以行使不同的權利。
1、《居間協議》不具備《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實質。
賣家可以行使的權力:
有權沒收定金。
2、《居間協議》具備《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實質,買家尚未支付房款、賣家尚未交房。
賣家可以行使的權力:
要求買家承擔房價下跌部分的30-50%.
3、《居間協議》具備《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實質,買家已支付房款、賣家已交房。
賣家可以行使的權力:
要求買家承擔房價下跌部分的50-100%.
第三階段:買賣雙方已簽署《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
賣家可以行使的權力:
要求買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種違約糾紛: 賣家違約,解除合同。
賣家違約從時間段上也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買賣雙方尚未簽署《居間協議》,僅支付定金。
買家可以行使的權力:
要求賣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二階段:買賣雙方簽署《居間協議》,尚未簽署《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在第二階段,依據以下不同情況,賣家違約,買家可以行使不同的權利。
1、《居間協議》不具備《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實質。
買家可以行使的權力:
要求賣家雙倍返還定金。
2、《居間協議》具備《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實質,買家尚未支付房款、賣家尚未交房。
買家可以行使的權力:
要求賣家承擔房價上漲部分的30-50%.
3、《居間協議》具備《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實質,買家已支付房款、賣家已交房。
買家可以行使的權力:
同意解除合同,要求賣家承擔房價上漲部分的50-100%.
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要求賣家承擔違約金。
第三階段:買賣雙方已簽署《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
買家可以行使的權力:
同意解除合同,要求買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要求賣家承擔違約金。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共有人: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房屋坐落于xx;位于第x層x戶,房屋結構為x,房產證登記面積x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x平方米,房屋權屬證書號為x。
第二條價格: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x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x萬元整,大寫:xx。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xx元整,大寫:xx,xx日內交付xx萬元(大寫),余款x元(大寫xx)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房屋交付期限: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xx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xx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xx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關于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xx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xx%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簽訂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于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xx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xx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xx%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8
房產買賣合同
賣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通訊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于: 。
土地使用權證號:,房產權證號:,
登記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
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第 項: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于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
件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 【附著于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如該房地產所附著有賣方戶口,基于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戶登記后,應享有完全的處
分權,賣方保證于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30 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
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小寫: 元)。
第七條 【稅費承擔】
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戶手續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
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
合同應繼續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買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
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事項進行驗收,
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第十一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7 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要求積極協助。
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復日期屆滿之日起 7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
第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10%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15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六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采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4 份,賣方1 份,買方 1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9
購買二手房,因為不慎勾錯了付款方式,新業主與舊業主在房管所簽署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上,可能出現“房款已付清”字樣。在《東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沒有取消之前,這樣也無妨,但以后,憑這樣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將貸不到公積金。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受影響的僅僅是在購買二手房時,一開始就直接使用公積金貸款償還剩余房款的人群。
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兩家擔保公司獲悉,凡是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簡稱“商轉公”)的人群將不受影響,因為在申請“商轉公”貸款時,擔保公司使用的是銀行與買家簽訂的信貸合同,而不是在房管所簽訂的買賣合同。
按《房地產買賣合同》審核貸款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于日前發出通知,今后對于申請住房公積金購買二手房的職工,如果所申請貸款的住房“已付清房款”,就不能再申請公積金貸款。
據悉,之所以對這一條款進行明確,是因為早前由房管部門出具的《東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已經取消,以前公積金管理部門可以依據該證明書來核準申請貸款二手房的交易價格。
東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上,是在房產證拿到之前,用來做合同備案,上面有買賣雙方、成交價格等信息。憑此證明書及所要求的其他資料,就能貸到公積金貸款規定的最高上限。這個證明書取消之后,公積金管理中心就會嚴格按照買賣雙方在房管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的約定條款來審核貸款資格。
在現實買賣中,尤其是通過房地產中介買房,房屋成交價格往往以在中介公司簽訂的'合同為準,而在前往房地產所在地的房管所簽的合同,被中介公司視為“形式意義”上的合同,也就是為了避稅簽訂的所謂的“陰陽合同”。
中介在房管所協助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為了省事,直接勾選了“一次性全部付完房款”的選項。那么憑這樣的合同將申請不了公積金貸款。
當然也有規避的方法,那就是,在購買二手房之初,首先使用商業貸款,然后再通過擔保公司轉成公積金貸款。擔保公司在幫買家辦理“商轉公”時,使用的是銀行與買家簽訂的信貸合同,而不是在房管所簽訂的買賣合同。
評估價將影響貸款金額
不僅如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時還提醒,以后也將嚴格地按照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的約定條款來審核貸款金額,即“申請貸款額度須等于住房交易價與房款首期付款發票或收據的差額。”
也就是說,如果所購買的二手房總價80萬元,首付24萬元,那么所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就不能超過尾款56萬元。
這次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出的通知又會給購房者帶來什么不便呢?
其實,在現實的二手房交易中,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房地產合同上的成交價格為評估公司作出的“評估價”,為了避稅,會將評估價格做低,甚至遠遠低于實際成交價。
如果買家與賣家的實際成交價是80萬元,賣家最初買房的成交價為50萬,那么,按照東莞現行的房地產交易規定,買家需要繳納超額部分20%的個人所得稅,即30萬×20%=6萬元(沒有減去裝修等合理費用)。
如果交易的二手房未滿5年,還需繳納營業稅(評估價×5.6%);還有契稅,即評估價×1%(90㎡以下)。所有這些稅費都是按評估價來計算。
此次通知規定,公積金貸款的金額將按照在房管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的金額來執行。評估價做得低,將會避免個人所得稅,降低營業稅以及契稅,但是卻貸不到足夠的尾款,例如,實際成交價80萬,首付24萬,尾款56萬,若評估價50萬,首付3成15萬,只能貸到50萬-15萬=35萬;評估價做高,將會貸到實際交易中余下的尾款,但是所納稅的金額也將升高。
當然,除了上述條件,買家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時候,還須同時滿足東莞住房公積金的其他貸款政策條款。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10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第一條 價格:
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 萬元整,大寫: .
第二條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總房價的50%,其余房款在甲方交房時乙方付清房款。
第三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四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交清房款,甲方視同乙方自動放棄房屋購買,定金不予退還, 并將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條:過戶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
所在地人民法院調解裁定。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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