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罰激勵制度(精選14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獎罰激勵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獎罰激勵制度 篇1
一、獎勵制度
1、工作積極,團結同事。
2、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為其贈送禮品。
3、工作能力優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
6、從酒店的利益出發,為酒店的發展,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
二、懲罰制度
違反以下條款按次進行現金處罰
1、浪費公物,視情節輕微的。
2、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
3、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
4、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6、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7、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隨意撥打電話。
8、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閑逛,干私人事情。
9、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經請假,隨意曠工。
11、上班時間隨意吸煙,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
12、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情。
員工獎罰激勵制度 篇2
1、設立環保管理基金,每人每月100元,當月未出現環保事故,按時發放,出現事故的按情節嚴重處罰處理。
2、加強設備管理,嚴禁“跑、冒、滴、漏”的發生,對出現“跑、冒、滴、漏”造成環境污染、熏壞花草樹木的每發生一次扣除車間全部環保獎金。
3、所有沖洗廢水一律要收集進入污水池,沖洗地面要用噴槍以減少廢水的排放量,違反規定每次罰款100元。
4、生活垃圾由統一暫存于垃圾存放區集中處理,廢油、廢液不能隨便亂倒,一律倒入廢液罐集中處理,私自亂倒的每次罰款100元。
6、保護環境,從我做起,搞好環境衛生,對各人的衛生區要堅持每天清掃,始終保持清潔,每星期五進行一次大檢查,發現一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資30元,日常檢查發現四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資30元。
7、對生產過程和實驗、化驗用完的試劑、包裝瓶、桶、廢棄物要造冊登記上報,做好化學危險品“三廢”的收集和回收工作,不得隨意亂丟亂放。垃圾桶分類放置,禁止將易燃、易爆、有毒的廢棄物倒入垃圾桶和混入垃圾收集站,對私自亂倒的每次罰款100元。
8、對出現的各種環保隱患和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本部門不能落實的,要提出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并上報主管部門審批,落實整改和技改。
9、實行獎罰制度,每年底對環保方面表現優秀者進行表彰獎勵。
員工獎罰激勵制度 篇3
一、獎勵制度
1、全勤,所有員工就職滿30天后開始計算,全勤獎為50元。
2、拾金不昧,揀到客人遺留的物品及時上交者。獎勵5-10元
3、工作積極,表現突出者,受到客人表揚者。獎勵5-20元
4、收銀員一天發展會員數大于20人。獎勵10元
二、處罰制度
1、上班遲到10分鐘內給予警告并處罰10元;遲到2小時不請假者扣除當天工資;不請假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計算;一個月遲到3次開除處理;3天或3天以上未上班、未請假者當自動離職,并扣除所有工資。
2、上班時間上網,睡覺,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給予警告并處罰10元,第二次發現扣除當天工資,多次發現給予開除處理。
3、上班時打私人電話(提出在工作、不可超過3分鐘)、會客等等影響工作者。(扣5-10元)
4、所有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聚堆閑聊、打鬧。(扣10元)
5、桌面、地面、機器衛生不干凈、凌亂,(按職責處罰5-10元)。
6、顧客投訴員工。(視情節輕重罰20-50元)
7、交接班檢查衛生、設備情況,并做交接記錄,未做的(處罰5元)
8、地板未及時打掃,有煙頭、其他雜物等,廁所未及時沖洗、拖凈。(扣5-10元)
9、上班期間因工作原因和客人爭吵(扣10-20元)
員工獎罰激勵制度 篇4
一、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對分管部門正常工作未進行指導、監督造成無序工作后果,一次罰款50元—200元。
二、主管生產領導因管理不善,影響生產任務完成,罰管理不善者500元;造成重大問題報董事會研究處理。
三、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對公司員工及管理人員反映直接影響公司的消防、安全、生產、質量、聲譽等各類突出事件的問題,不及時組織指揮解決或解決不了又不上報研究解決方法屬工作瀆職,造成后果根據損失部分罰款20%以上。
四、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及副主任,經公司領導檢查對照職責確認,對本單位工作不履行職責,工作消極瀆職,完不成日常工作和公司布置的中心工作的;不服從總經理、副總經理分管的工作安排一次性罰款50元,當月發生二次以上取消職務補貼,責成書寫檢查;對員工反映危害公司安全和危害經濟損失的行為隱患不勸阻,不制止,不匯報,不組織,不服從指揮解決的各類突出事件,造成后果的根據損失大小給予10%以上處罰。
五、專職質檢員、統計員在生產過程中精心工作檢出或發現批質量事故并未出廠前整改完善者一次獎勵100—1000元,如不負責瀆職者罰款100—1000元,二次以上調離工作崗位。
六、全年完成任務好的除年終獎金外,無事故的各層管理者在中心工作突出,安全預防突出,生產質量突發事故處理及時,未造成損失,維護公司名譽可獎勵200—2000元。
員工獎罰激勵制度 篇5
1、8:30分上崗換裝,10:40分檢查衛生,10:50分淡妝上崗,16:00分檢查衛生,16:10分淡妝上崗,20:30分下班,違者扣1分。
2、上崗時不準擅自離崗,大廳必須保持1個人三桌以上2個人,違者扣1分。
3、買單時本桌服務員跟隨,如有跑單現象,實價賠償損失,如給客人記錯賬單扣5分。
4、對客人要面帶微笑,如帶情緒上崗扣5分。
5、衛生不合格,開單不清,價格不清各扣1分。
6、立崗時不準圍吧臺,或后廚傳菜口違者扣1分。
7、浪費用品扣2分。
8、撤臺不及時,不經常尋臺,有糊鍋想象扣2分。
9、員工應做到五心、五勤服務違者扣1分。
五心:耐心、細心、關心、熱心、貼心。
五勤:眼勤、嘴勤、腿勤、手勤、耳勤。
10、餐后客人遺留下的物品必須交吧臺,違者扣50元錢。
11、值班人員必須及時補充消毒柜餐具違者扣1分。
12、餐損按實價賠償損失,發現有偷仍餐具著扣5分。
13、不準陪客人喝酒違者扣5分。
14、對客人要來由迎聲,去有送聲,違者扣2分。
15、超上班時間10分鐘按曠工算5分,半小時以上扣3天工資。
16、每月餐損對不上員工自己平攤。
17、1個月沒有扣分者獎100元錢。
18、服務員工裝整潔有損本店形象著扣2分。
19、不允許拿暗包,違者扣1分。
20、服務員與服務生之間不允許打鬧違者扣5分。
21、業務考核不合格每項各扣1分。
22、個人衛生不合格扣1分。
23、員工應做到先服務后申訴違者扣2分。
24、不允許在酒店洗自己衣服違者扣5分。
25、如有型為有損本店想象扣5分。
員工獎罰激勵制度 篇6
為了公司適應的發展,根據目前工作需要,為更好地調動司機工作積極性,維護企業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順利,特定本規定。
1、司機每月能完成當月任務及安全準時行車的,發給安全獎200元/月。
2、當班司機撞壞車輛的,扣當月安全獎200元,并負責修理費的70%。
3、缺水、缺機油、缺牙油造成燒壞發動機、尾牙、波箱、水箱的,扣當月安全獎200元,并負責修理費50%。
4、運行班車在途中發生機械故障,當班司機要盡力排除故障,如無法修復行駛,應立即通知車隊長,請求救援,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車輛,違者扣100元;當班司機無論何原因,被扣車輛行駛證或駕駛證,必須在當天內向車隊長匯報,若隱瞞不報,每次扣100元。
5、司機收車后要負責檢燃油、機油、凡燃油量不足1/4,機油不足4/3以上;要負責加油方能下班,如違反扣50元/次。
6、出車前,司機要對車輛進行檢查,不檢查出畫造成車輛在中途缺燃油、機油影響運行的,當班司機扣50元/次。
7、未經車隊負責人同意,擅自將車輛交由非本公司人員駕駛或他人駕駛,(包括將車交與持有的駕駛證與駕車型不相符的人駕駛)每次扣100元。
8、嚴禁車輛載乘客進入油庫加油,若有違反每次扣100元。(只限于客車)。
9、司機每班次必須檢查車內清潔衛生,每日清潔車輛,保持車輛外表清潔,違者扣50元/次。
10、司機的出車任務必須由車隊負責人指派方可執行,違者每次扣100元。
11、當班司機必須定時定點發車,并做好行車登記,違者每次扣100元。
員工獎罰激勵制度 篇7
為保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調動員工的勞動積極性,不斷提高現場工作管理的效能,特制定獎罰制度如下:
1、公司作業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裝卸作業時按要求戴好口罩和工作鞋等規定,違者每次罰款10元。
2、不準在作業范圍內用餐、閑逛、追逐打鬧,非工作需要,不準在貨物、機械、設備上閑坐、躺臥,違者每次罰款10元。
3、不準在倉庫內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及大小便,違者除自行清理外,每次罰款10元。
4、裝卸作業人員工作要求,應服從倉庫員安排,工作中有疑問可協商解決,不得發生爭執和沖突,違者責任方每次罰款20元。
5、現場的所有作業,一律要通過倉庫員調派,作業人員不得自行接受客戶委托和收受費用,違者每次罰款50元。
6、堅持文明生產,禁止野蠻作業,作業中確保貨物完好無損,如造成損失的酌情賠償處理。
7、倉庫員收發貨應認真校對有關單證及貨物,嚴格把好交接關,因失職而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除由當事人承擔部份經濟損失外,還給予警告,甚至開除。
8、嚴禁攜帶火種或危險品、化工品進入作業場所,違者每次罰款50元,如造成嚴重后果,公司開除;另送交行政機關處理。
9、任何人不準有意損壞、偷竊公司財物,違者視情節輕重處罰100-500元,并公司開除。
10、對公司生產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每項獎勵50元。
11、工作積極性高,作業效率創公司最新記錄的,每次獎勵50元。
12、員工服務態度好,為客戶排憂解難,受到客戶書面表揚的,每次獎勵50元。
此制度由專人記錄執行,每月公布一次,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員工獎罰激勵制度 篇8
一、目的:
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
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
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獎罰激勵制度 篇9
為進一步提高酒店員工素質,規范工作行為,激勵員工積極性,特制訂此制度。
一、獎勵制度
1、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為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在區域樓層衛生,連續合格數周。
6、從公司利益出發,為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二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閑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二)、違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五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3、隨意進入廚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6、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7、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8、當班時擅自離崗,閑逛,干私人事情。
9、不請假,隨意曠工。
(三)、違反一下條款給予辭退或開除,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原價賠償,觸碰刑法的提交司法機關。
1、偷盜同事財務或公有財物。
2、對上司或同事實施暴力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動。
3、蓄意破壞酒店或他人財務。
4、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指揮、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
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工具設備浪費原材料,趙成經濟損失較大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較大的。
7、包庇員工,對員工所犯錯誤視而不見,屢教不改的。
8、道德敗壞,不良男女關系,向客人索取小費或物品,與客人吵架的。
9、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三天的
10、觸動刑法,造成影響的,移交司法機關。
以上獎罰項目均由總經理主持并進行落實。
員工獎罰激勵制度 篇10
第一條
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
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七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經常性遲到、早退的罰款;
2、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
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
4、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
5、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
6、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7、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8、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進行處罰;
10、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
11、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員工獎罰激勵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廠職工行為,強化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打造高效的團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廠干部職工。
第二章職工獎勵
第三條獎勵的項目分為個人榮譽
獎、成果獎、其他獎三類。
第四條個人榮譽獎項:
(一)企業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和優秀員工:年度內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或多次受到嘉獎的職工,根據廠部每年頒發的文件精神組織評選,可獲得年度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或優秀員工榮譽稱號并記入個人檔案。
(二)書面嘉獎:
1、在對外服務和協調工作中,為我廠帶來良好社會聲譽引起社會良好反響的;
2、妥善處理突發事件,避免事故,或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的;
3、恪盡職守,愛崗敬業,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4、工作主動性強,常提合理化建議,創造了較好的效益。
由廠長提名或單位申報,經廠長辦公會通過后,頒發書面嘉獎證書并記入個人檔案。
(三)通報表揚:生產經營活動中,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經營指標或工作任務的;在行風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由廠人事部門負責收集并形成書面決定,在全廠范圍內公布。
第五條成果獎項:
(一)管理成果獎:創新管理思路,創新管理模式或者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改進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顯成效的,可參評廠部專業委員會組織的管理創新成果獎或管理應用成果獎。
(二)技術成果獎:在企業工藝設計、工程施工、線路安裝、設備維修、計算機軟件開發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技術革新、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以及將研究成果論文在某某級以上雜志上公開發表或在供電行業獲得論文獎的,可參評廠部技術進步管理委員會組織的技術成果獎或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獎。
(三)qc成果獎: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qc活動,通過活動解決管理或技術中的實際問題,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其成果由廠部組織發表并給予獎勵。對于優秀的成果,由廠部推薦到上級發表。
第六條其他獎項:
(一)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按《關于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的獎勵辦法》執行。
(二)獲上級政府部門頒發的各種單項獎勵的人員;
(三)公司內部開展各類管理活動中的獲獎人員;
(四)在各類報刊雜志上發表與我廠生產經營有關的論文及宣傳我廠兩個文明建設成就的通訊報道、照片新聞的在崗職工。
第七條物質獎勵標準:
(一)獲得某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者,獎勵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二)獲得全廠勞動模范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人民幣800元;
(三)獲得全廠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300元;
(四)獲得書面嘉獎者,一次性獎勵100至300元。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或產生較好經濟效益者,經廠長辦公會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獎勵;
(五)成果獎及其他獎的獎勵標準及獎勵程序按照廠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章職工處罰
第八條職工處罰是對在生產經營中違反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準則及出現了工作過失的職工,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和行政處分。處罰的種類有四類:經濟懲罰、內部待崗、行政處分(1、警告2、記過3、記大過4、留用察看5、開除)、解除勞動合同。上述各類處罰可以并用。
第九條處罰范圍如下:
(一)違反勞動紀律類
1、上班遲到、早退、串崗的;
2、上班時間干私活、玩游戲、炒股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3、不按規定請銷假、擅離職守、無故曠工的;
4、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擾亂工作秩序的;
5、未經許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職權限以外的設備、儀器以及物品的;
6、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
7、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違反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的。
(二)違反職業道德準則類:
1、違反供電業務規定,損害我廠利益的;
2、違反我廠行風建設有關規定,服務態度惡劣,與用戶爭吵,造成不良影響,有損我廠形象的;
3、弄虛作假,欺騙組織,騙取收入和獎勵,或主管對職工錯誤給予包庇的;
4、遇到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離的;
5、不服從領導工作分配,甚至違抗命令,威脅侮辱主管人員的。
(三)工作過失類:
1、消極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反操作規程,或業務生疏,或玩忽職守,發生生產或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
3、工作馬虎、違反管理規定,造成企業浪費和損失的;
4、損壞生產設備或遺失物品和資產的。
第十條經濟懲罰標準:
(一)遲到、早退一次扣30元;遲到、早退一個半小時以上,視同曠工半天;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視同曠工一天;曠工1天,扣發本人日工資200%;
(二)違反勞動紀律第1、2、3、4、5款者,違反一次扣30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違反請銷假規定,越權所批準的假期無效。對請假人按曠工處理,另扣班組負責人及單位(部門)負責人每次100元;
(四)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當事人按曠工行為處理。所在班組負責人不制止、不報告的,停發其一個月績效工資;
(五)違反工作過失類第2款,按照《xx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執行;
(六)違反工作過失類第3、4款,損失1000元以下的,損失全額賠償;損失1000元以上的,超過1000元部分賠償5%(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七)對違反職業道德準則者,每查處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騙取的收入和獎金予以沒收。
第十一條內部待崗規定:
(一)職工消極怠工,違反崗位職責或工作不到位,連續三個月完不成工作任務的,經本單位研究同意,可給予內部待崗的處理,待崗期間停發績效工資;
(二)在單位勞動用工改革中,因雙向選擇、競聘上崗中落聘的職工,按內部待崗接受管理。
第十二條行政處分規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內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類第4、5款的;違反工作過失類,造成損失5萬元以下的;
(二)行政記過: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上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的;一年內受到兩次行政警告處分的;因違反職業道德準則受到有關部門效能告誡的;因工作過失,造成損失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三)記大過:受到記過處分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或累計曠工10天以上20天以內的;
(四)留用察看:記大過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2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10天以上1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
(五)開除:一年內多次受到行政處分仍不改正的;因違法被判刑的。
(六)對受行政警告處分者,停發三個月工資;對受行政記過處分者,停發四個月工資;對受記大過處分者,停發五個月工資;對受留用察看處分者,察看期間停發工資。停發工資期間按﹡﹡某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一)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據勞動合同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受到開除處分的;
(四)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因違反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并根據協議規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處分由任免機關或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一般干部職工處分的權限和程序
(一)對職工經濟處罰,由職工所在單位按廠部規定進行處理并報廠人事部門備案;
(二)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由所在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并附證據報有關部門核實并征求廠工會意見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監督執行;
(三)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由廠人事部門征得廠工會同意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四)開除職工基本程序如下:
1、開除職工時廠勞動人事部門必須認真核實其所犯錯誤事實,如實提供材料和證據;
2、處理意見和事實材料要和被處分者見面,認真聽取本人申辯。如本人拒絕時,要有詳細記錄;
3、給予職工開除處分時,處理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不得超過5個月時間;
4、開除職工必須經廠長提出,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和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5、開除決定應寫明被開除原因;職工如不服,可在公布處理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述;
6、形成處理決定后應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并書面通知本人,同時抄報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并將人事檔案移交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第十六條如發現單位包庇隱瞞職工錯誤或從輕處理,除責令其糾正外,職工的處罰款項從所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扣除;對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的,或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姑息包庇的,將從嚴處理。
第十七條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或有爭議者,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廠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如職工對調解答復不滿意,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申訴,申訴期內執行原處罰意見。
第十八條本辦法中涉及的金額、天數等,凡表述為“以上”的,均包括本數;凡表述為“以內”、“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數。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廠人事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廠部其他有關條例、規定和制度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員工獎罰激勵制度 篇12
一、基本要求
(一)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認同超市企業文化
(三)良好的推銷技能
(四)很強的溝通能力
(五)具有團隊精神
(六)全面遵守超市規章制度
二、員工(促銷員)行為規范
1、維護和傳播超市和促銷人員所代表廠商的公司形象;
2、嚴格按規定作息時間出勤,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3、隨時保持得體的儀容儀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語,按要求佩戴工牌和著裝;
4、員工進出超市應從規定的通道進出,所有個人物品應按規定統一寄放在規定的地方,不準帶入賣場內;
5、服從主管人員的指示或命令;
6、員工應按要求參加每天的早會、晚會;
7、嚴格遵守安全規則;
8、禮貌的對待客戶和同事,不得怠慢顧客,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不打罵、誹謗同事;
9、不在賣場內抽煙和吃任何東西,不得在上班時間打磕睡、打堆聊天,不在工作時間喝酒,不在上班時間內串崗、戲鬧、干私活、打私人電話;
10、不聚眾賭博,不打架斗毆,不吸毒,不做任何違法亂紀的事;
11、嚴格遵守輪班、換班制度,工作時間不擅離工作崗位;
12、不擅自動用公司機器和材料;
13、不陽奉陰違,不消極怠工;
14、不營私舞弊,不利用職務之便貪圖小便宜;
15、不隨意拿取賣場內任何商品和贈品;
16、珍惜、愛護公司的財產,不得以各種方式私自使用、占有和侵吞公司財產;
17、誠實可靠,不欺上瞞下,不弄虛作假,敢于對不良行為進行檢舉和批評;
18、團結協作,凡事多溝通,不拉幫結派,不勾心斗角,不搞小團隊;
19、保守公司秘密,不泄露公司任何商業秘密;
20、工作認真負責,積極向顧客推銷產品,保證顧客的滿意;
21、不破壞、竊取、毀棄、隱匿公司設施和文件;
22、不偽造、涂改公司的報告、記錄;
三、獎懲規范
(一)獎勵
獎勵的方式
對員工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現,由店長決定對促銷人員進行獎勵,主要以獎金方式進行獎勵,獎金由公司支付。
獎勵細項
1、凡受顧客口頭表揚一次獎勵5元;書面表揚一次10元;錦旗或新聞媒體表揚一次獎勵50元。
2、商品陳列好、所屬區域整潔獎勵20元。
3、思想品質好,撿到顧客遺失物品主動上交獎勵50元。
4、提出各類合理化建議,并經采納取得成效獎勵10元至100元。
5、發現并上報各類安全隱患為公司挽回重大損失獎勵50元至100元。
6、同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斗爭,或在保護顧客生命財產中有功績的獎勵50元至200元。
7、工作任勞任怨、埋頭苦干、奉獻精神強或遵守規章制度、組織紀律好的員工獎勵10元至100元。
8、在特殊、緊急情況下仍能堅守工作崗位,為顧客提供一流服務的員工獎勵10元至100元。
9、抓獲小偷一次按賠償金額的一定比例提成。
10、舉報或提供偷盜線索一次獎勵20元。
11、增收節支獎勵50元至200元。
(二)、懲罰
對違紀員工的處罰由店長決定,通過經濟處罰方式進行,其所處罰金額由被處罰員工到樂美家超市財務室交納。
1、凡儀容、儀表、儀態、語言、禮節不符合規定者,發現一次處罰5元。
2、上班一周后,不熟悉超市流程、產品特點等處罰20元。
3、工作現場發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或禁止帶入超市的物品一次處罰10元。
4、所屬區域內衛生狀況差,發現一次處罰5元。
5、違反考勤規定的按《員工考勤制度》規定處罰。
6、上班時間串崗、干私活、打磕睡、打堆聊天、打私人電話一次處罰10元。
7、對顧客咨詢不理不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8、與顧客發生爭吵一次處罰10元至5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9、對顧客服務質量低劣、態度差,受到顧客投訴者,一次處罰10元至50元,情節嚴重予以開除。
10、上下班不走規定通道,拒不接受安全人員檢查者,發現一次處罰10元。
11、因個人原因損壞商品或其它設施照價賠償。
12、聚眾賭博,打架斗毆一次處罰20至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構成違法的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司保時刻保持整潔的店面形象和定期更換店內的布置是超市留住客戶的一大法寶。為有效地保持店面的清潔衛生,設備的完好無損,為客戶創建一個良好的購物環境,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店內物品的管理
店內物品主要包括商品實物、宣傳資料和桌椅等。
(1)商品實物由前臺導購負責定期的清理,不得隨意觸摸、碰撞,以免弄臟和損壞商品實物;
(2)宣傳資料前臺導購負責保管、發放;
(3)每個員工需維護所轄區域桌椅,應經常清理和維護。
超市衛生管理
1、維護店面的清潔,任何人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2、每個員工需維護所轄區域的清潔衛生,隨時清潔地面、貨架和桌面,發現地面上有煙頭、雜物、垃圾等應立即清除;
3、公共區域的衛生工作應由前臺導購負責清理;
4、物品擺放要整齊、美觀。
超市安全管理
1、隨時注意煙頭火星、以免引起火災;
2、下班之前應關閉空調、電視、音響、計算機等,以免電器短路引起火災;
3、收取的押金、支票必須當天存入銀行;
4、下班后應該注意關閉門窗,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留值班人員。
員工獎罰激勵制度 篇13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應服從上司安排,認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盡量自己將問題圓滿解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1、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隨意在沙發、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時間員工應佩戴工作牌。
2、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盤頭,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襪。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公司衛生:
1、保潔人員應當在營業之前打掃一次,在工作期間應保證營業區的衛生良好,但不得影響到其他員工工作,不可妨礙到客人。
五、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六、酒店財產:
1、員工應清楚自己工作時所需器具的擺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
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
安部門處理。
七、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員工作息時間表》及管理人員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領導允許。
2、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必須簽到。
3、嚴禁替他人簽到,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4、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征得部門經理認可,事畢后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工作牌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經理批準后補發新卡,辦理所需費用由遺失工作牌的員工本人承擔。
6、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職。
八、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九、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并了解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2、發現火災時,情節較小時,盡快用滅火器處理,情節嚴重時,撥打119。
十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2、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里。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臟毯、臟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松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十二、獎罰條例
為了實現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的高度統一,所有員工應遵守《員工日常行為準則》,在此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會取用一定的資金作為員工的獎金,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失職的種類,紀律處分: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扣工資、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凡第三次發生甲類失職予以50元的經濟處罰,以后發現一次甲類失職扣除50元,超過五次將不能進行優秀員工評比,六次公司可將該員工辭退;
3、凡第一次發生乙類失職時予以100—500元的經濟處罰,第二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500—1000元的處分,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相關人員得酌情負責,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被辭退。
4、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在沙發、座椅上坐躺。違反一次罰款30元。
5、一經被公司辭退的職員,該月工資將被扣除40%。
附:失職類型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早退,上班不簽到或唆使別人為自己簽到和替別人簽到;
2、儀表不整潔:A男士留長發,女士不盤發;B手臟;C站立姿勢不正;
D手插口袋;E衣袖、褲腳卷起;F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3、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或在酒店其它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做不雅的習慣動作,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閑蕩,上班時間做私事,看書報和雜志、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5、損壞工作服,將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下班時未將自己工作用品歸位,未關閉電腦、音響、打印機、照明、空調、飲水機等電器電源。
6、培訓課曠課,不參加單位舉行的集體活動。
7、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8、不按規定做事,對公司造成一定損失的。
9、違反《員工日常行為準則》、《辦公人員行為準則》規定情節較輕的。
乙類失職:
1、曠工。
2、營業區、服務生個人、餐具的衛生不合格,影響客人心情的。
3、上班時間打瞌睡;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4、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5、未經允許在酒店內喝酒,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煙。
6、在酒店內亂丟東西,故意損壞消防設備,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私自拿公司財產。
7、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涂改工卡,擅自配置酒店范圍內任何鑰匙,遺失、復制、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8、不遵守消防規定,因對火源、電路、水管未處理妥當,而出現事故的,隱瞞事故,違反安全規定的。
9、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拒絕執行管理人員的合法的命令,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的。
10、超過工作范圍與客人過分親近;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作不道德交易。
11、泄露酒店機密情況;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12、工作表現差或工作效能差。
13、違反《員工日常行為準則》、《辦公人員行為準則》規定情節嚴重的。
14、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員工獎罰激勵制度 篇14
一、獎罰規定及執行程序
1、獎罰由分來計算每一分為人民幣1元。
2、各類管理人員根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員工的實際表現給予適當的獎勵或懲罰,并告知當事人,做好記錄由部門主管統計后交經理簽字后報財務由工資中扣除。
3、若有對處罰決定不服者當事人不得當場抗拒或頂撞,可事后逐級投訴。
4、領班5—10分;副理10—50分;經理50—100分;總經理100—200分。
二、獎勵制度
1、能盡職盡責的做好本職工作,能互相幫助,積極搞好團結工作,并能堅持不懈者,獎勵5—10分。
2、為本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議或意見,被采納后經實施創造出顯著成績者,獎勵10—20分。
3、為本公司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者,獎勵5—10分。
4、發現事故苗頭、隱患,能及時通知上級主管部門或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根據情節獎勵5—20分。
5、拾到貴重物品或現金,及時主動的上交部門主管,視其金額或價值,給予5—20分獎勵。
6、保護公司安全或客人的人身安全,見義勇為者獎勵10—20分。
7、嚴格開支、節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獎勵5—10分。
8、被評為本公司,部門或班組遵守規章制度的模范表率者獎勵5—10分。被評為本酒店“優秀員工”、“服務明星”、,帶薪休假1天并獎勵20—50分。
8、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主動協助其他部門或上級領導,使工作完善并達到一定的成效者獎勵5—10分。
9、不利于本公司的人和事,及時制止或向有關部門舉報者獎勵5—20分。
10、其他值得獎勵的事情獎勵5—20分。
三、懲罰制度:
(一)、凡有以下表現,一律扣減100—200分,并立即給予辭退。
1、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
2、威脅、恐嚇或暴力加諸于本公司、同事或客戶者。
3、貪污、謾罵、索賄及一切打架、斗毆,尋釁滋事者。
4、強行向客人索取小費或其他報酬者。
5、組織、煽動員工罷工或打架斗毆、聚眾鬧事者。
6、有企圖的損壞、偷竊公司、同事、客戶的財務者。
7、有預謀私、泄露本酒店機密文件、資料者。
8、道德極其敗壞者,立即除名。
9、因業務過失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經濟損失者。
10、違反安全、衛生造成火災或食物中毒等重大的事故者。
11、隱瞞他人或個人犯罪不軌事實,足以影響本公司重大利益或造成重大傷害者。
12、私自偽造、涂改單據、憑證、證明、文件、資料等。
13、重大的欺騙行為,嚴重的違背誠信原則或損失本酒店利益者。
14、在店內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者。
15、散布不真實的或對本公司的不利及與本公司政策規定相違背的言論,嚴重影響本酒店公司的經營或企業的形象者。
16、工作態度極其惡劣,不服從上級的安排工作者。
17、私自外出兼職,私配公司鑰匙,圖謀不軌者。
18、違背公司的規章制度,行為不端且屢教不改,作風不正者。
19、有意無單出品,造成重大損失并據損失賠償者。
20、私自偷拿客人的酒水、物品者,原物退回外,一次罰20分。如果價值超過200元,立即除名。
21、拾到客人物品不及時上交據為己有者,立即除名。
22、故意超收客人費用者,立即除名。
23、利用各種票據、單據、貴賓卡舞弊者,立即除名。
24、私拿或故意撕毀各種票據、單據、考勤記錄本等,立即除名。
25、利用職權公報私仇者,立即除名。
【員工獎罰激勵制度】相關文章:
員工獎罰制度07-29
餐飲員工獎罰制度12-03
酒吧員工獎罰制度12-16
廚房員工獎罰制度10-18
店鋪員工獎罰制度04-27
員工管理獎罰制度01-30
酒店餐飲員工獎罰制度12-13
員工獎罰的規章制度09-16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