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1
一、總則。
1、目的:為加強員工勞動紀律,保證員工合法勞動權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我司《員工手冊》制訂此制度。
2、適用范圍:除特別規定外,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執行:公司各項考勤管理工作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若有未詳盡規定之事項,按補充條例或實施細則辦理。
二、工作時間。
1、辦公區工作時間:
1.1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8:30--17:00,中午12:0014:00為午休時間。
1.2公司實施六天工作日,每周日為公休日。
1.3店面工作時間、考勤規定、假期方案可由各分店自行制定,并報公司人事培訓部備案。
三、考勤相關規定。
1、考勤方式:
1.1全體員工采取打錄指紋的方式考勤,員工上班、下班、加班必須打錄指紋。
1.2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包括出差),必須填寫《員工公出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外出。下班前未能按時回公司考勤者需在次日填寫《考勤說明單》。
1.3每月月末由人事培訓部負責統計全月出勤情況,制作《月度考勤情況統計表》提交財務部,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獎罰處理。
2、考勤范圍:
公司除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批準的執行特定工作的員工外均須考勤。
3、遲到、早退、曠工:
3.1遲到:上班遲到3分鐘以內者,不以遲到論處,但每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者,從第四次開始,前三才也以遲到論處;上班遲到3分鐘(含)至30分鐘以內者,按遲到處。
3.2早退:
3.2.1提前下班30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處。
3.2.2如下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早退。
3.3曠工:下列情況之一均屬曠工
3.3.1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未獲批準、請假期滿未續假、續假未獲批準及其他未交人事培訓部備案的缺勤按曠工處理。
3.3.2遲到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3.3早退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3.3.4未打錄指紋的規定: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打錄指紋的,須于當日或次日向人事培訓部遞交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的《考勤說明單》,過期補單視同無效;如上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曠工半日。
4、考勤違紀處罰:
4.1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曠工半日每次罰款50元,曠工1日罰款100元。
4.2員工連續曠工2天視同自動離職處理,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3員工累計曠工2日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4員工累計曠工超過2日,公司做開除處理。
4.5罰款由財務部在每月工資中扣除。
4.6正常工作時間內人事培訓部隨時有權進行考勤抽查,如發現員工無請假外出或有正當理由外出但未在人事培訓部做相關登記,視同曠工1日;如每月部門出現3次上述情況的,在部門負責人的當月工資中扣除100元。
5、加班:
5.1公司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分內工作,一旦發生加班,公司盡量安排員工補休。
5.2周一至周六加班計算:從當日18:00起開始計算加班,加班以半小時為基數計算。
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計算:從上班打錄指紋開始考勤,至下班打錄指紋為加班結束。
5.3加班前應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加班的,則需在加班后的次日填寫《加班申請單》,否則不視為加班。
6、補休:
7.1員工發生加班,補休一般應在加班一個月內完成。
7.2員工補休前需填寫《補休申請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補休,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補休的,則須在補休后的次日填寫《補休申請單》,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
7.3如補休半天或幾小時,員工在到達公司上班時,仍需照常打指紋考勤。
7.4補休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和獎金。
7、特定部門和員工的考勤:
因工作特殊性,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的特定部門和員工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處理考勤,如在特定時間內連續加班的品牌策劃部員工、財務部部分員工等。
四、休假相關規定
1、正常休假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合理安排員工每月正常休假,如當日因公事未能休假的員工,公司將為其安排補休。
2、法定假期
員工享有國家法定假期(如元旦、春節、國慶、五一等),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期上班,將按法律規定計算、發放加班工資。
3、其它主要假期
3.1病假
3.1.1因身體健康問題不能正常工作的員工,可申請病假。
3.1.2員工可用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當天由同事代為辦理請假手續。凡請病假者須于原定上班日之前或者上班時間二十分鐘內,親自致電部門負責人,否則以曠工論處。如因重病不能親自打電話者,可由家人或其他同事代為請假。
3.1.3病假一次超過兩日須有區級以上醫療部門的證明,否則以事假處。
3.1.4病假工資扣除標準是4元/小時。
3.1.5病假合同年度全年累計超過15日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3.2婚假
3.2.1員工可憑《結婚證》享有七天有薪婚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2.2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申請。
3.3生育假、流產假、陪產假
3.3.1女員工生育,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手續齊全者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九十天有薪產假,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2女職員流產,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七天有薪流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3在公司服務滿三個月以上且已轉正的男員工,如因妻子生育,可享受十天的陪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4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喪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5工傷假
員工因工作受傷,必須在受傷當日持本人書面事故報告(傷情嚴重的,可由部門辦理),經副總裁以上領導認可,報人事培訓部備案;工傷假必須有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休假證明;()如因違章操作造成傷害,不能出勤者,按事假處理,并根據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工傷假期間員工工資發放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6年假
3.6.1公司員工可按在公司服務的'工齡時間享受有薪年假,具體見下表:
累計服務年限(自入職之日計算)
有薪假天數
滿一年不滿十年
五天
滿十年不滿二十年
十天
二十年及以上
十五天
3.6.2員工休年假須提前五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董事長審批方可休假;
3.6.3主管以上員工休年假必須提前七天將書面申請送交董事長審批;
3.6.4休年假的時間原則上安排在經營淡季。
3.6.5年假應在當年休完,當年不休,第二年不予累計。
3.6.6年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7事假
3.7.1除以上幾類假期外,員工需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事假以部門領導批準時間為準。
3.7.2員工請事假需提前五天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需得到部門領導及上級領導批準。如因突發事情不能預先申請,員工應于請假之日上班時間20分鐘之內親自打電話向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請假,并于當天由同事代為填寫《請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3.7.3員工請事假一次不應超過2天,全月累計不應超過4天,合同年度全年累計不應超過15天。如超過此限,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特殊情況報副總裁以上領導批準。
3.7.4員工請事假期間工資扣除標準是8元/小時。
4、分批休假
有薪假期原則上應一次休完,特殊情況需要分批休假者,需將詳細理由報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審批。
5、假期的審批
法定節假、工傷假無須申請;其他福利假及事假、病假的申請,員工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附上相關證明,再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請假三日以上(含),應報董事長或其授權的公司領導批準。經批準后報人事培訓部備案方可執行。
五、附則
1、執行: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本公司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2、職權:本制度由公司人事培訓部負責修改、解釋,并監督實施。
注:全額工資是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工齡工資、崗位津貼、和相對固定的績效獎金(如辦公區員工的績效獎金)的總和。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2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午時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景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景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景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團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3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4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出勤:
①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準,歸隊后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并扣發七天工資。
①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④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5
第一條作息時間:
酒店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1)行政人員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2)操作員工按部門制定的作息時間工作
第二條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班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連續三次遲到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50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凡曠工一天者扣發當月50%的績效工資。
3)曠工
4)留職察看期間,只發崗位工資及各項補貼。
5)員工串崗、脫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擅離職守一次罰款10元。連續3次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50元。
6)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酒店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含銷售人員)不需打卡。司機可不每日打卡,但須專人做好出勤記錄。
2)酒店實習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并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為準。
3)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日以前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警告處分一次,并處罰款50元。
6)上下班忘記打卡,經主管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為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私自涂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
10)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第三條請假辦法
1、請假程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表經批準后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
2)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員工的正當請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結婚"、"親屬喪亡"等,應予以準假,不得以如何借口不予準假;員工請假理由的正當與否具體由各部門經理靈活掌握。
4)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5)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假期三天內部門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人事部核準,六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
2)主管、領班請假,假期一天由部門經理核準,1-3天由分管副總批準,3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3)經理級人員,假期一天內由分管副總核準,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4)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申請表,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5)假期審批:
3、各種假期
1)法定假?
元旦(1天)
春節(3天)
婦女節(限女性)(0、5天)
勞動節(3天)
國慶節(3天)
※法定假日若適逢休息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法定假日上班者,由部門日后按排休息;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息的,發放加班工資,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日工資的兩倍計發。
2)事假:
a)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7天為限。
b)員工請事假必須于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c)事假待遇規定:
d)全年事假累計超過5天(含5天)扣除年終獎金的50%;
全年事假累計超過8天(含8天)扣除年終獎金的100%。
e)若因特殊情況,未能于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3)病假:
a)員工請病假,一律應出具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病假單須及時交所在部門審核。
b)員工在工作年度內,可享受三天全薪病假。如員工工作未滿一年,則按比例享受。
c)如員工的有薪病假休完。則按員工在本酒店的工作年限,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資。
病假期在第4-30天
病假期在30天以上
d)一年內,員工的.病假累計超過30天者,扣除年終獎金70%;超過60天者,扣除年終獎金100%。
e)病假請假醫療費用另行規定。
4)婚假:
a)員工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享受婚假
b)員工本人結婚,須提供結婚證書等有效證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門申請,并經人事部及分管副總批準,方可生效。
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員工(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享受婚假10天。
5)產假:
a)女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請產假。
b)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員工,按照與俱樂部簽訂的《計劃生育合同》規定執行,在本人提出要求,給予產前15天,產后75天共計90天的休假(包括法定假日)。
c)休產假員工須在期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報人事部重新安排上崗。
d)如配偶分娩,可憑有效證明申請1天假期,并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e)女員工在產假期間的待遇:崗位工資享受80%,績效工資不能享受,年終獎金享受50%。
f)女員工做產前檢查,給予每月一次半日的有薪假。
6)喪假:
a)員工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喪假3天(包括例假日)。
b)員工祖父母、兄弟姊妹喪亡可請假1天(包括例假日)。
c)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7)計劃生育假
a)施行計劃生育規定的人工流產、引產手術的女員工,給予10天的休假。
b)休假手續按請假審批權限辦理、
8)工傷假
a)由酒店指定醫院的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
b)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9)年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年假。
a)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期滿一年,當年出勤天數是全年工作的95%以上,在第二年內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
b)工齡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但最長不超過10天。
c)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d)請年假者,須于兩周前填寫申請表并辦理審批手續。
e)基于工作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折算為補貼,標準為日崗位工資的50%計發。
f)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內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年假:
※事、病假積計逾15天者。
※曠工達2天以上者。
10)其他休假
a)員工行使選舉權,參加人民代表大會、勞動模范大會等政府活動的,酒店給予有薪特別休假。
b)員工如脫產參加會議、學習、出差、從事社會活動、工會活動等可享受有薪特別休假。
4、請假逾期
1)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20天者免職或解雇。
b)病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c)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按國家及酒店相關規定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是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考察,是嚴格執行酒店的勞動紀律,提高酒店服務質量和效率不可缺少的制度。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6
一、工作時間:
1、實行每周五天,每天七小時工作制。
2、工作時間:上午9:00時-12:00時;下午14:00時-17:30時。
3、九點十五分以后簽到為遲到;十點以后簽到記曠工半天。
4、加班按規定計算。
5、星期一17:00-17:30時為例會時間。非經理批準不得遲到或缺席。
6、每天簽到上班;下班簽字。因公需提前到外辦事者,須前一天在簽到本上簽到或經經理同意回來補簽,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二、遲到、早退:
公司員工沒特殊原因不得遲到、早退及請假。每月遲到、早退次數達三次者作無故曠工一天,公司將予以書面提醒、警告,并在當月扣發工資100元;每月遲到、早退次數超過三次者,公司將按遲到、早退總次數在當月工資中扣減每次100元的處罰金作為鞭策。
三、曠工與請假:
1.無故曠工一天,扣罰一天半工資;曠工二天,扣罰三天工資;曠工三天,扣罰半月工資;當月曠工累計五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將不負任何經濟賠償及相關責任。
2.因私請假,需提前向經理遞交請假條,寫明請假的正當原因;如遇特殊原因,至少要以電話取得經理同意,復工后補辦批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加班:
1.加班情況要在當天登記并須交經理簽字;
2.凡晚上加班至22:00--24:00時的.員工第二天14:00時應按時到公司上班;
3.加班至24:00時后第二天下午需在14:30前到公司;
4.加班至22:00時之后方可報銷“的士”費,報銷限額最高40元;
5.如遇特殊情況加班后第二天要遲回公司的員工,必須提前向同事交代清楚其第二天相關工作的內容;
6.星期六、星期日加班,加班時間必須與上班時間相近。
五、請假:
1.所有請假(病假、事假),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列明原因及要求請假時間,報經理批準。病假、事假超兩天以上(不含兩天)按實際超出天數減發工資。特殊情況例外。
2.每月有薪病假二天,凡請病假須有正規醫院證明,如無正規醫院證明則按事假處理。非常特殊情況例外。如遇突發病癥,需及時通知經理,并于完假復工后補回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休假:
1.本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有薪假期。
2.年假:凡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可享受六天帶薪年假(不含節假日)。服務期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2天。除特殊情況,年假頭一年只能在年底申請;第二年可隨時申請。但在上半年辭職則要扣除年假的薪酬;年假必須在當年內休完,跨年不累積,過期不補。如公司工作確實太忙,不能安排休假,可用補發工資替代。
3.婚假:已簽定正式合同的適齡員工,可享受三天有薪假報期;25歲以上晚婚員工,在公司工作滿兩年以上可享受八天的有薪婚假。
4.分娩假:
a.工作滿二年以上的女員工分娩可享受90天(含節假日)有薪產假。
b.男員工因太太分娩可申請(不含節假日)有薪假期。
5.慰、唁假:
a.如員工之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五天(含節假日)有薪慰唁假。
b.如員工之(外)祖父母、配偶之(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含節假日)有薪慰唁假。
6.計生假:凡女員工因人流、小產等,憑醫院證明可享受有薪計生假。
a.流產休假兩星期(含節假日)。
b.小產休假30天(含節假日)。
7.公傷假:
a.公司員工因公致傷,不屬本人責任者在治療期間為工傷假,在工傷假期間,全部享受本人的工資、獎金待遇;如屬本人責任出現的工傷事故,除按責任另行處理,并視情節按實際扣除病休期間該扣除的工資、獎金待遇和所發生的醫藥治療費。
b.公司員工因公傷需休息者,必須出具縣市級以上醫院證明方可安排病休。
七、每周工作或加班日,公司為員工提供免費午餐。因公出差,公司給予誤餐補貼。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7
為確保公司各部門工作有序進行,據公司經營管理生產情況,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8點半到下午6點,午休為1個半小時(12:00-13:30)。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考核制度
全勤獎:每月xx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8:4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7: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8:45-9:00上班,17:45-18:00下班,即遲、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9:00-9:15上班,17:30-17:45下班,即遲到、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9:15-9:30上班,17:00-17:30下班,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9:30以后上班,17:00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5日前交至財務部。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出勤管理細則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時間:員工上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臺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臺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臺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計匯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后經公司領導簽批后交財務部復核并下發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權限逐級上報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短信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權限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沖抵事假,不扣發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后,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注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并寫明調休情況后按審批權限逐級簽批方可調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準后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后。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產假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計劃生育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后,如需續假,經批準后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提前1小時下班。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9
制訂考勤管理制度的作用是為了維護良好的工和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的順當進行,所以對于企業而言,這項制度必不行少。
1、考勤管理統一接受李xx的管理,設計部由陸xx負責考勤,李xx負責監督,
2、當月30日前由陸萍萍整理遞交本月考勤記錄,李笑梅有權對其中的記錄進行檢查,發覺虛假的考勤,準時匯報。
3、所內標準考勤時間為: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8:0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2:30~17:30
4、考勤文檔包括考勤記錄、考勤報表管理和加班表。
5、職工應嚴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隨便離崗,更不得曠工。
6、考勤員應嚴格考勤制度,據實記錄職工出勤狀況,不得虛報、漏報。
7、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5分鐘未到崗者,記為遲到一次;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15分鐘離崗者,記為早退一次。
8、職工臨時離崗,需向李xx請假,在支配其他員工暫管其職責后方可離崗,且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否則,按擅自離崗處理。
9、有以下行為之一者,記為曠工: 1) 當日未到崗,且無正值理由的;
2) 未到崗而供應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3) 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兩小時的;
10、有關考勤管理的規定:
1)遲到、早退按一次記,每人次罰款10元;當月超過三人次后,每人次罰20元;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6次,或累計時間超過1.5小時的,記作曠工一日;
3)擅自離崗在1小時—1.5小時以內的,每次扣除當月工資的5%; 1.5小時—2小時的`,每次扣除當月工資的10%;
4) 礦工半日,扣除當月工資的10%,礦工一日,扣除當月工資的20%;
5) 當月礦工累計3日,全年礦工累計10日的,全所通報警告一次;
6) 當月累計曠工5日,全年礦工累計15日的,予以辭退;
7) 職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脫崗者,經本人申請,公司核查討論批準,可嘉獎一次;(太渺茫了)
8) 考勤員虛報、漏報的,警告一次;
9) 職工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給與批判或辭退; 10) 私自涂改、毀損考勤記錄的,給與批判和罰款。請假管理
1、 公司依據勞動法規定休假包括兩大類: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每周公休日、每年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等。(注明下公司沒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天數放假) 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等。
2、各類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3、病假系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病休息所申請的時間。除急診外,病假須事先(不晚于當日工作時間開頭后的15分鐘)申請,且需持有正規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
4、病假的批準權限為:
1)病假半日以內,由魯xx批準,報陸萍萍備案;
2)病假1日以內,經魯xx簽字同意后,由李xx批準;
3)病假超過5日,經魯xx簽字同意后,由負責人集體爭論審批。
5、事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臨時性工作交接,而后方可享假。
6、事假的批準權限:
1)事假半日內,由魯xx批準,報陸xx備案;
2)事假3日內,經魯寧同意簽字后,由李xx批準;
3)事假超過5日,由負責人集體爭論審批。
7、除公休假、法定節假日、急診請假外,職工休假必需提前填寫“請假條”,按程序申請,經批準后休假。確有急事不能提應電話告知,并在假期結束后補請假條。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規范考勤記錄,為每月工資計算提供合理依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考勤制度》適用于正式投產前公司全體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時間
1.夏季作息時間(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工作時間: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3:00-17:30
2)辦公室人員時間(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時)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2.冬季作息時間(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2:30-17:00
2)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時)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3.其它工作時間制度
1)不定時工作時間
主要為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兼職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部長級以下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時間的員工需填寫《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見附表1),經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時間的,由部門制定相應崗位的工作時間表,送綜合管理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綜合管理部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工作時間表,作為考勤標準執行。
部門工作時間變更,必須在三日內報綜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外上班的,均視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須當日填寫加班單(見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緊急加班除外)。各部門加班單上交時間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員根據實際打卡或考勤表記錄加班時間。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簽到兩種。原則上,生產部門員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結合的方式,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采用打卡方式。綜合管理部食堂員工采用考勤表方式進行考勤。部長級(含副職)以上人員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實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未打卡者綜合管理部視具體情況分別做遲到、早退和曠工處理。
一卡通員工包括: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全體人員,煉鋼廠、鎳鐵廠、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其中:綜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員實行考勤表記錄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遞交的排班表,制作統一格式的考勤表(見附表5)。加蓋公章后,發放給各部門。各部門班組長、車間主任負責點名考勤、記錄。考勤表經各部門負責人確認后,每月15日之前交給綜合管理部,作為核算薪資的`依據。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簽到,違反此規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處罰50元。
五、考勤異常
考勤異常包括:遲到,早退,曠工,在崗未打卡,打卡未在崗,出差,請假,休假等。
1.遲到、早退、曠工等
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離崗;曠工:無故缺勤或未準假缺勤。
本著人性化管理的原則,員工一個月內允許2次5分鐘內的遲到;如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次數累計超過2次者開始執行處罰。
每月累計遲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罰當月工資200元;每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工資20元;遲到(或早退)10到30分鐘以內扣工資30元;遲到(或早退)30到60分鐘以內扣工資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一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1.5倍;
曠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3倍,并給嚴重警告處分;月累計曠工三天的扣罰半個月工資,并予以留用察看處理;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給予除名且不負責任何善后事宜。
2.在崗未打卡
上下班忘記打卡或遇急事無法打卡,但不影響出勤的,員工需要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寫《考勤補錄單》(見附表4),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根據考勤補錄單修正考勤記錄,否則將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由本人填寫特批單交分管副總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
3.脫崗
考勤記錄正常,但長時間離開工作崗位或辦理私事。一旦發現人員脫崗,扣除當月工資10%,并作通報處分。脫崗由部門自查發現的,只對脫崗員工本人予以處罰;如被綜合管理部發現,則對直接主管和部門負責人連帶處罰。
4.公出
外出辦理公務當日無法考勤。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公出單修正考勤記錄;
5.出差
經領導審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沒有考勤記錄,綜合管理部根據出差單修正考勤記錄;
6.請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月休假、年休假等。參見《員工請假休假管理制度》考勤。
六、考勤報備
部門及班組長負責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記錄。使用考勤表的部門和車間、班組,負責人每月3~4日將本部門、車間考勤表交綜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員,與一卡通考勤進行核對。如發現經常違反考勤制度的現象,必須及時處理并逐層上報。對連續三日曠工者,必須上報部門負責人和綜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應的處理。員工本人的請假單、出差單、考勤補錄單等,要及時報送綜合管理部。
1.上報不及時或者故意隱瞞實情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2.虛報考勤或幫助他人弄虛作假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班組考勤統計人員和直接主管分別處以100~500元罰款。
3.請假期間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虛作假者,雙方均處以300~50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
4.各部門員工的人事異動情況,部門需及時填寫異動單并報至綜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內未上報而造成員工考勤異常,按每人/次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七、考勤公示
1.綜合管理部每月對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員進行兩次考勤公示。公示時間為每月16日和30/31日對半月考勤進行公示。
2.綜合管理部每月5~7日對上月度考勤進行公示、確認。對考勤有異議人員必須在公示期間到綜合管理部核對,如果差異,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進行修訂,公示期過后不再受理。
3.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對本部門車間考勤進行簽字確認后,送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八、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執行和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的監督檢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上報總經理,作為違紀處罰和工資核算的依據。
九、附件
1.《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
2.《加班單(個人)》
3.加班單(成批)》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11
為加強公司員工的作風建設,嚴格勞動紀律,以樹立企業文明辦公、文明營銷形象,促進企業文化建設,特制定xx總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原則:
根據獎勤罰懶的原則,將出勤率、經濟效益、工作效率與津貼的發放掛鉤。對勞動紀律渙散、遲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時間干私活、打牌賭賻、玩忽職守、釀成安全事故等各種違章違紀者,視情節輕重,扣發或停發當月津貼直至工資。
二、考勤(打卡)規定:
1、打卡范圍:在公司辦公大樓內工作的正式員工(含聘用員工)。
2、打卡地點:公司辦公大樓1樓大廳。
3、考勤(打卡)時間: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內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員工,應通知部門考勤員。
4、員工不得請、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損毀或丟失,影響打卡考勤的,須及時向總公司辦公室備案。
6、各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為本部門(或實體)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確定。每天上班后半小時和下班前半小時內,考勤員須對本部門(或實體)上班人員進行考勤記載,遲到、早退人員要向考勤員報到,不報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各部門(或實體)每月5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或實體)上月的出勤情況實事求是的匯總,經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審定并簽字后報辦公室(或實體)匯總。
8、一個月遲到、早退達3次以及請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內通報批評。
9、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總公司將不定期對考勤情況進行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各部門(或實體)年度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請假審批程序
1、病假:凡請病假者,需持有醫院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病假,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病假一周以內,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病假一周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2、事假:因特殊情況需請事假者,寫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事假,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事假三天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3、公司員工的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但必須履行以下審批程序:由本人書面申請,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簽字(中層以上干部還須分管領導同意),并交辦公室備案。
四、考勤實施辦法
1、依據本人崗職工資(固定部分)、津貼(活動部分)及每月22天來測算本人日工資和日津貼。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下班以鈴聲為準,當月遲到、早退兩次以下累計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10元;一次超過兩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3、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按天扣發日工資和日津貼。
4、一個月內準予病假2天(限于當月),從第三天起,按天扣發日津貼。
5、請病假超過一天的,應交醫院開據的病假單。弄虛作假、開假病假單、假證明者,一經發現,其所休假一律按曠工論處。
6、曠工超三天以上的'停發當月津貼;病假超過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發當月津貼(節假日除外)。
7、長期病休和辦理勞保手續的員工,無崗位津貼,并按國家規定扣發一定比例的月工資(固定部分)。哺乳期請長假的女員工,無崗位津貼。
8、上班時間禁止帶小孩到辦公室,禁止進行文體活動(集體組織除外),違者每人每次扣罰津貼5元。
9、各部門節日加班需于節日放假前兩天將加班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查,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10、工作人員全年的考勤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定等次的依據之一,并與年終一次性獎金掛鉤。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其中: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一10次者,扣發50%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全年累計遲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額扣發年終一次性獎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個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計算,等比例扣發半、全年一次性獎金。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
1、因公負傷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經總公司領導研究同意,病休期間不扣款。
2、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經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令公開檢查、行政處分、直至辭退處理。
3、各部門待聘人員在待崗期間無崗位津貼,在上崗試用三個月考核期內只發給津貼的50%。
4、業務看片脫場視同曠工;上班時間抹牌賭賻從重論處:中層干部通報批評就地免職,下崗待崗;普通員工下崗待崗。
5、各部門考勤統計嚴重失實,被查實的,考勤員、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與當事人同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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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和工作氛圍,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集團公司所有員工(董事長、集團總經理和指定人員除外) 。
三、考勤規定
1、作息時間:冬季為8:10--12:00,13:30--17:30夏季為8:10--12:00,14:00--18:00公司執行單休制度,每周日為固定休息日。
加班及值班情況按照各部門工作安排商定,法定節假日休息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上班期間,集團公司各部門員工考勤以指紋考勤機記錄為主,部門記錄為輔。
2、指紋考勤機使用及注意事項。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四、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指紋考勤機采取刷指紋或密碼打卡方式進行簽到、簽退,每日四次。不得代替他人簽到、簽退,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2、員工外出辦理業務時,應到集團公司辦公室填寫《集團公司員工外出簽退簽到表》,作為出勤記錄,月底統一交到考勤員存檔。
3、工作時間內,正常出勤,忘記打卡者,情況屬實,需要本人補簽《考勤打卡補簽審批表》,由各部門上級領導簽字,月底統一上交考勤員存檔。
補簽沒有通過者,視為遲到。
每位員工月超過三次忘記打卡,每超過一次按遲到或早退處理,部門經理酌定。
4、各部門領導及集團辦要加強對考勤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考勤員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進行統計,于每月十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報各部門領導進行核實,并報工資核算員。
五、考勤類別及處罰
1、遲到:超過規定時間15分鐘以上視為遲到;遲到60分鐘及以上,未跟上級領導請示,非工作原因,視為缺勤半天。
2、早退:無故提前離開工作崗位時間超過30分鐘視為早退;早退60分鐘及以上,非工作原因,視為缺勤半天; 3、曠工:沒有刷指紋記錄、未寫請假條,無故不到崗視為曠工; 4、月遲到3次以下(含3次),警告;超過3次,每超過一次,扣10元。
月早退1次,警告;早退2次及以上,每超過一次扣30元。
曠工半天,扣當日工資;曠工1天,扣3天工資;曠工3天及以上者,屬重大違紀,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并自行解除勞動關系。
六、請銷假制度
1、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五種。
公司執行逐級請銷假制度,員工請假必須執行請假條制度,特殊情況必須先打電話告知部門領導,回到崗位后要及時補交請假條。
2、審批權限:請事、病假1天,部門經理審批;3天以內(含3天),集團總經理審批;超過3天,董事長審批。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13
第一條 為加強商場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在籌備期工作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08:00―11:30為工作時間
中午11:30―13:30為午休時間
下午13:30―17:00為工作時間
第三條 休息規定:每周休息一天,周六周日串休.每月底各樓層經理將輪休排班表上報到人事商管處,如因籌備期工作需要無法休息,人事商管處會另行通知。
第四條 員工上下班每日需到接待處進行簽到,如不簽到按遲到、早退處理,如因特殊情況無法簽到,應提前通知主管領導,并上報人事商管處。
第五條 員工遲于上班時間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公務需要而擅自離崗的為早退;員工無故不到崗或請假未準假而不到崗的為曠工,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一次遲到達30分鐘(含)以內的.,每次扣款10元,遲到、早退達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員工曠工無工資,曠工達三天,按開除處理。
第六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主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并到接待處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1次。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14
一、引言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確保公司正常運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確員工的工作時間、考勤方式、請假程序、遲到早退及曠工等事項,為公司的規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及兼職員工。
三、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具體上下班時間根據季節變化及工作需要適時調整。
2. 員工應按照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準時到達工作崗位,不得遲到或早退。
四、考勤方式
1. 公司采用人臉識別系統進行考勤,員工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勤操作。
2. 如遇特殊情況無法進行人臉識別考勤,需提前向直接上級請假并說明原因。
五、請假程序
1. 員工因病、事等原因需要請假時,需提前向直接上級提交請假申請,并說明請假事由及時間。
2. 請假申請經直接上級審批后,需報備部門,以便統計考勤情況。
3. 請假期間應保持工作交接,確保工作不受影響。
六、遲到早退
1. 員工應按時上下班,遲到或早退次數過多將影響個人及考勤評價。
2. 遲到或早退超過規定時間,應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七、曠工
1. 未經請假或未獲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曠工行為。
2. 曠工將嚴重影響個人績效及考勤評價,連續曠工或累計曠工達到一定次數將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八、加班管理
1. 公司提倡高效率工作,員工應合理安排工作計劃和時間。如需加班,需提前向直接上級報備并得到批準。
2. 加班工資及調休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九、違規處理
1. 員工如有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降薪、解雇等處罰。
2. 對于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由公司人事部門負責解釋。
2. 本制度的修訂權歸公司所有,公司有權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適時修訂。
通過執行上述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能夠進一步明確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要求,有助于增強員工對自身行為的約束和管理。這既保障了公司的正常運營秩序,也為提高整體工作效率打下了堅實基礎。以上為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敬請遵照執行。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15
一、作息制度
1、機關干部職工統一按市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缺崗。
2、實行考勤簽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兩次簽到,時間按規定作息時間。簽到時間為10分鐘。
3、嚴格請銷假制度。班子成員請假由局長審批;科長請假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包括副科長);一般同志請假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一天以內由科長、主管領導審批。機關人員請假期滿后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上班,并準時銷假。如遇特別狀況不能按時上、下班或中途外出辦事的',必需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并向辦公室打招呼,事后辦理請銷假手續。
4、集體活動應按規定時間提前到達集合地點,無故不參與的以缺勤對待。
5、未請銷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隨便缺勤者,按實際天數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一天計算。
二、假期有關規定
1、婚假、產假、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喪假。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病故時可給喪假3—5天。
3、全年事假參照《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按工作年限執行。
三、獎懲措施
1、上班期間應仔細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從事在電腦上打嬉戲,亂串科室,大聲喧嘩等影響正常工作的不良行為,否則以脫崗論處。
2、除按國家規定假期外,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規定的休假天數每天扣發年終獎10元。
3、曠工一天扣發30元。年度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取消本人評先資格及所在科室先進集體榮譽。
4、若發覺一次代簽,對代簽人和被簽人雙方各罰款10元。
5、辦公室設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每周完畢后匯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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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便于結算工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職責
人事行政部門負責考勤制定、修訂、執行與監督審查
(四)細則
1、打卡細則
第一條公司員工實行指紋打卡。
第二條長白班上班間為:上午:08:00—11:45;下午:13:00—17:00;
第三條生產線上班間為:早班:08:00—:16:00;二班:16.00—24:00
第四條員工每日打卡兩次,分為上、下班打卡。
第五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須本人打卡或簽字登記,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替代打卡(或簽字),如有違反,代打卡人(代簽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簽字人)均給予罰款100元并給于通報。
第六條員工沒有按照規定打卡罰款10元。
第七條每日打卡時間延遲5分鐘內,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次(含),不算遲到,每日打卡時間延遲60分鐘內(含)罰款20元/次。
第八條因不可抗拒(臺風、暴雨、大霧)等自然現象原因延遲打卡,員工不需要填寫《考勤異常審批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辦理。
第九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應填寫《請假條》,經分廠或部門領導批準同意,方可打卡外出,未經同意擅自脫崗外出罰款10元/次。
第十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出門證》,并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補辦出門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遇到突發情況(如家人生病需要照顧或者本人生病)延遲到崗的,需提前向分廠(部門)口頭請假,到公司后第一時間補辦手續;上班途中交通工具發生故障等情況,當事人需提供圖片,將不視為遲到(事假)。沒有補辦手續或提供圖片,將作為遲到(事假)處理。
第十二條辦公室負責員工上、下班考勤打卡匯總,每周三前將考勤打卡情況公布上墻,因本人原因沒有及時打卡,應填寫《考勤異常審批表》經分廠(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報辦公室,作為打卡依據,未提供《考勤異常審批表》按上述前幾條規定執行。
2、曠工細則
第一條曠工定義
即在正常工作日內職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第二條曠工半天扣罰本人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本人3天工資。月累計曠工4天或連續曠工3天,給予辭退處理。
第三條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者,自曠工之日起屬員工自動離職,各分廠廠長、部門負責人應及時以書面報告形式報辦公室和財務;
第四條辦公室和財務部收到各分廠或部門負責人的書面報告后應立即確認離職人員(曠工人員)的社保問題和剩余薪資問題,第五條如因各分廠長或部門負責人未能及時報到辦公室和財務部造成的損失都由各分廠廠長或部門負責人自行負責。
3、各類假期規定
3.1有薪節假日
第一條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條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第三條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2事假
第一條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需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二條員工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書面申請。
第三條員工休假后需要續假時,須提前向所在分廠(部門)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未獲批準應按時上班,逾期不到崗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
3.3病假
第一條員工因生病休息2天以上,上班后必須向公司提供縣級(社區)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建議休息證明。未能提供者一律按事假執行,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受傷,必須向公司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建議休息證明,否則醫藥費由本人負責。
第二條急診不限醫院,但必須有急診證明,急診假期1天以內有效。超過一天必須向公司提供醫院出具的病歷和建議休息證明,否則按事假執行。
3.3婚假
第一條員工本人結婚,婚假三天,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婚假7天。如遇公休日均包括在內一并修完。
第二條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條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4喪假
第一條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必須持死亡證明,可休喪假1—3天,無死亡證明按事假處理。
第二條喪假應于當天(或上班第一天)書面申請(補辦)手續。經分廠(部門)同意簽字報辦公室存檔。無手續作為事假。
第三條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5產假與哺乳假
第一條按照計劃生育政策,執行正常妊娠八個月以后才可請產假。產假天數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產假期滿必須回公司辦理哺育假手續,哺育假滿按時到公司辦公室銷假。
3.7請假(休假)批準權限
第一條凡請假在2天(含)以下由各分廠(部門)同意,報辦公室存檔,未提供手續一律按事假(曠工)執行。
第二條凡請假在3天(含)以上由各分廠(部門)同意,報辦公室存檔,未提供手續一律按事假(曠工)執行。
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1日起生效。
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辦公室。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17
1、為加強公司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或控股企業、項目部、銷售處或參照執行或另行規定,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審核簽發。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員工應提前15分鐘到達,上班時間一到,準時投入工作狀態。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4、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5、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和罰款50元的處分。
6、公司前臺接待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告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報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據此核發全勤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7、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8、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9、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10、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1次的處分。
11、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
12、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無故曠工達1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3、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常務副總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到達出差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辦公室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18
公司實行每周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周一到周五),每日上班時間為上午9:00時至下午18:00時,午飯時間1小時(12:00時至13:00時)。員工考勤由辦公室指定專人(前臺)負責,考勤時間以樓層公用計時器(鐘表)為準。
一、遲到與早退。
1、上午晚于9:00時及中午晚于13:00時視為遲到。
2、中午12:00時之前及下午18:00時之前離開公司視為早退。
3、鑒于市區內交通狀況,部門主管及以上職務每月累計遲到不超過2次時不作處罰(須9:30時之前到崗);普通員工每月累計遲到不超過4次不作處罰(須9:30時之前到崗)。
4、超出以上規定次數每次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60(以遲到總次數計)。
二、病假、事假與曠工。
1、除國家明文規定公休日外,因病或因事不能上班均為病事假,事先或事中24小時內未向主管負責人書面或口頭請假的、或請假未批準確不來上班的為曠工。
2、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3小時記為半天事假。
3、病事假每半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43,每1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22;曠工扣除額度加倍。
三、婚假與喪假。
1、婚假期公司發放固定工資800元,喪假期公司發放固定工資600元。
2、婚喪假期按工作日停發工資,工作日內每半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42—1/46,每1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21—1/23。
四、孕產假。
女員工因懷孕、輔乳等不能到崗,允許請長假在家休息,公司發放基本工資(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工資)。男員工在三天產假內發放基本工資(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工資)。
五、因公外出。
員工因公外出須填寫有部門經理簽字的《因公外出單》交前臺,否則按早退或事假處理。
六、最低收入保障。
因病事假或遲到早退扣除工資,最高限度為保證當月實發工資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工資。
本規定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19
一、目的
為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各部門和各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正常有序的開展,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辦法。
三、職責劃分
1、各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批權限內員工的請假申請;
2、各部門負責人按期報送部門員工月度考勤表;
3、綜合服務部負責匯總考勤報表;
4、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定月度考勤報表。
四、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綜合服務部、財務部、項目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實行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五
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時間:8:30~12:00;13:30~17:00。
2、業務部門(客服部、工程部、環境部)實習綜合工時制,每周不超過40小時,具體上下班
時間由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五、考勤術語
1、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后未到崗;
2、早退:下班時間未到前脫崗;
3、曠工:未經審批無故缺勤或申請假期未獲批準擅自離崗
4、病假:因身體不適原因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5、事假:因個人事務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6、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申請離開工作區域外出辦理公務并經審批通過
六、考勤管理
(一)員工請假審批管理
1.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
1.1公司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的假期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各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2.部門負責人
2.1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內(含)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2.2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由總經理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3.高層領導
3.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假期向總經理申請,經董事長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4.公司外派人員
4.1公司外派人員的請假審批根據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規定執行,子公司總經理的請假由總經
理進行審批,其他外派人員的.請假由子公司相關高層進行審批。
(二)員工銷假管理
假期滿后,要及時通過面談或電話的形式向綜合服務部銷假。
(三)員工請假審批手續
1、公司員工請假應履行請假審批手續,需于事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向相關人員申請,根據假期天數,經相應審批后方可請假。
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請假者,員工本人應口頭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3、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對所屬員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請負管理責任,如公司員工未履行請假審批手續,由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承擔責任。
(四)員工因公外出審批手續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如確因工作需要須外出辦公,必須事前通過文字形式(書面申請、電子郵件或短信)向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進行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允許后方可外出辦公,如發現沒有文字形式申請憑證的情況,則一律視為曠工。
(五)月度考勤報表報批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員工考勤報表的填報工作;
2、公司各部門主管領導負責月度考勤報表的審核工作。
3、各部門負責人應于每月13日下午5點前向綜合服務部報送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未報考勤者本單位本月將不發放工資,等考勤報表報送后下個月補發。
4、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報綜合服務部備案,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核準后,作為當月薪酬發放的依據。
七、考勤監督
公司綜合服務部將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對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通過抽查結果對考勤月報進行監督與處罰。
八、假期及管理規定
(一)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內,每次扣款10元;
2、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每次扣款20元;
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按事假半天處理,未提前說明按照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或早退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二)曠工
1、曠工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免發當日工資;
2、曠工一日按三日扣薪;
3、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五天以上(含五天),屬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有權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三)事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事假當日9:00前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事假結束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事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事假超過15天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四)病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病假當日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病假結束上班第一天攜相關看病材料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病假,按曠工處理。
2、病假期間發放50%的工資。病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病假超過1個月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五)加班
1、公司原則上不允許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
2、如因公必須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同意,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視為有效加班,否則視為無效加班。對有效加班,公司將安排等量時間的調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調休的,公司將給予加班補貼;
(六)帶薪年假、婚假、產假、喪假、哺乳假、工傷假
以上假期按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
九、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作息時間。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考勤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行。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20
一、工作時間
客房部、營銷部、保安部、工程部、餐飲部、行政部、財務部、人資部原則上實行每周六天工作日,實行八小時工作制,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進行調整。
二、考勤打卡制度
1、各部門必須指定一名認真負責的員工擔任考勤員,由人力資源負責對考勤員進行培訓和指導。
2、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編排的班次工作,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按規定由本人持考勤卡在考勤機上計打時間,并到部門簽到、簽退。
3、不允許漏打或替人代打考勤卡,如發現代打卡行為,替代人和被替代人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4、凡已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位即視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打卡下班即為早退。如果員工打卡后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同樣視為遲到。遲到或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鐘為限,超過十分鐘則按兩次遲到或早退計算,如果員工每月遲到或早退兩次,罰款10—20元,再次有遲到、早退現象則罰款50元。超過或達到五次,將給予辭退或除名。
5、凡超過遲到或早退時間30分鐘以上,或超過規定上班時間30分鐘未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又無充分理由辦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曠工除扣除曠工員工當日工資外,還應視下列情況予以罰款:
(1)1天以內者,給予口頭警告,《員工過失單》,并罰款50元。
(2)曠工兩天者,給予書面警告,填寫《員工過失單》,罰款100元。
(3)連續曠工3天以上者,部門領導將提議人力資源部給予辭退或除名,解除與酒店簽定的勞動合同并將辭退該名員工。
6、員工打卡由保安部及質檢組監督執行。
三、加班
1、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可加班。
2、加班者,需填寫加班申請單,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但酒店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酒店規定經理級以下人員為計酬加班,為2元/次或1元/小時。經理級以上人員為不計酬加班。
3、員工加班需按管理權限由上一級領導審批,未進行事前報批的,一律不計加班
4、實行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工作日以外的時間、節假日或公休日的工作時間計為加班時間。出差期間遇休息日、節假日和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計為加班
5、加班時間一般以倒休形式予以補償,因工作需要不能以倒休形式補償的,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可予以加班費補償
四、休假種類
1、公休假:所有員工假期安排在周六、周日。需不能在此時間公休則需征得部門同意并上報人力資源部。公休期間不扣工資;
2、婚假:凡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的正式員工可享受婚假5天;如未達到一年的員工則將只給兩天婚假,超期按事假處理。
3、喪假:員工處理其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系直系親屬的喪事,給予3天假期;
4、產假和計劃生育假:女員工生育前后給予產假60天,達到晚育年齡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增加產假15天;配偶生育,男員工可享受7天護理假;女員工懷孕流產,懷孕不滿4個月的,產假不超過30天;懷孕滿4個月的,產假不超過42天;
5、年度休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7天年度假。主管安排員工休年假時,需提前15日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酒店給予相應補助。
6、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事假申請單,半天以上(不超過一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部門經理核準,三天以上五天以下的.必須報人資部核準,七天以上的必須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及全勤獎,事假超過十天以上的,酒店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部門批準的申請單必須交人資部簽字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及全勤獎;曠工連續超過三日,累計當月五天者,酒店無條件解聘。
7、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病假申請單,并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一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五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五天的,超出部分在當年最后一月扣發超過天數的工資(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人資部備案。
8、工傷假:在工作中因為工作關系造成身體上的傷害由相關部門鑒定后按醫院證明單給予假期,工傷假期間無工資發放。
9、補休:對于占用員工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酒店將給予補休,員工不要連續4天補休,以免離開工作崗位時間過長,影響工作。
五、員工假期薪資管理
1、病假薪資:病假一天扣發日工資100%;
2、事假薪資:事假一天扣發日工資100%;
3、曠工薪資:曠工一天,扣發當日薪資、全勤獎及當期績效獎金。月度累計曠工3天,年度累計曠工8天的,扣發全月薪資及當年獎金,并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4、遲到、早退一次扣發工資10元;
5、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安排到崗值班的,經人力資源部核定,按勞動法規定核算加班工資
六、審批權限:
1、半天以上(不超過一天)的由部門經理簽字,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批。
2、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部門經理簽字,并經人力資源部核準,由總經理批準。
3、三天以上必須報人資部核準,并報總經理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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