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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按照北海煙草(局)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北海煙草(局)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原則
第二條 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北海煙草(局)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北海煙草(局)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 結合北海煙草(局)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北海煙草(局)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四條 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的工作崗位傾斜。
第五條 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北海煙草(局)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 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 適用范圍。
北海煙草(局)公司的所有正式員工。
第十二條 工資模式。采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貼
1. 崗位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 %(如40%~50%)。
2. 崗位工資。
(1) 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 北海煙草(局)公司崗位工資分為 (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于北海煙草(局)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占 %(如20%~30%)。
3. 工齡工資。
(1) 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 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北海煙草(局)公司工齡;
(3) 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 獎金(效益工資)。
(1) 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 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
(3) 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占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 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 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 津貼。
(1) 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 各類津貼見北海煙草(局)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 關于崗位工資。
1. 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 北海煙草(局)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 根據北海煙草(局)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 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 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 關于獎金。
1. 獎金的核定程序。
(1) 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北海煙草(局)公司、分北海煙草(局)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 人事部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 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北海煙草(局)公司領導審批后,發放獎金。
2. 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 關于工齡工資。
1. 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 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 其他注意事項。
1. 各類假期依據北海煙草(局)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 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北海煙草(局)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 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 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北海煙草(局)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 被北海煙草(局)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 在工作中表現杰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 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 適用范圍: 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 工資模式: 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 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北海煙草(局)公司每月支薪日為 日。
第二十二條 北海煙草(局)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北海煙草(局)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 北海煙草(局)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 北海煙草(局)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 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北海煙草(局)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六條 本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公司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2
一、總則
(一)為了合理確定公司員工的薪資,完善公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所有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本著“以崗定職、以職定薪、績效考核”的原則,確定員工的薪資。
(二)公司薪資標準隨公司經營效益、社會薪資水平、物價指數變化以及個人所承擔的職責、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進行相應調整。
(三)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二、宗旨
為了進一步提升企業規范管理和全員的工作行為,并結合公司的發展目標和用人育人的需求前題,努力建立科學、規范、公平、合理、激勵的薪資體系,尋求“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對新老員工具有激勵性”等為原則,使新老員工均能以公司為平臺,以個人技能的提升和對企業的忠誠貢獻度為依據,透過定期考核為自己的付出對照薪資組成的.各類標準逐步提高所得薪資總和,確保每個員工的“薪資總和”與其“個人技能提升和勞動的付出”相適應。公司為了企業各項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堅持以“能”為主導,以德才“全能”型人才為重點,以“一人多崗,一崗多能”為要素,以多勞多得為薪酬激勵體系,堅持獎勤罰懶。
三、薪資的構成
(一)公司員工的薪資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等構成。
(二)員工工資與員工所在崗位掛鉤,是任職資格、工作職責在薪資中的體現。
四、薪資的確定與相應變動
(一)公司根據員工所聘崗位、工作職責、工作潛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的大小,兼顧其工作經驗、學歷、職稱等綜合因素確定其相應的薪資級別。對同一職位的員工要根據其工作職能分類和工作性質的不同確定不同的薪資級別。
(二)員工調整工作崗位后根據其新的崗位和職責,確定相應的薪資級別。
(三)所有新進員工務必有1-3個月的試用期,若透過,則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報部門領導及總經理的批準,方可轉正。
五、薪資的具體計算方式
(一)計算公式:員工薪資=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
(二)基本工資以員工入職時與公司約定的工資金額為準。
(三)提成的計算方式如下:
1.市場業務員,電銷業務員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3%,電銷業務員提成為2%;
2)工程半包價在3-8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4%,電銷業務員3%;
3)工程半包價在8-15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5%,電銷業務員4%;
4)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市場業務員提成為6%,電銷業務員5%;
2.主任設計師、設計師、實習設計師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提成為3%;
2)工程半包價在3-5萬元的,提成為4%;
3)工程半包價在5-8萬元的,提成為5%;
4)工程半包價在8-15萬元的,提成為6%;
5)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的,提成為7%;
六、附則
員工工資制度
第一條公司每月發放員工工資為10日,發放業務提成為15日,如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推遲至工作日發放。
第二條每月底各部門給財務匯總本部門業績,未及時匯總的部門主管自行解決。第三條本制度即日起執行,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公司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3
一、工資:
1、薪金的構成:由崗位工資、工齡工資構成。
1)崗位工資的級別:
經理1500元/月
副經理1350元/月
內管員1000元/月
項目經理1000元/月
售樓員600元/月
試用期:崗位工資的80%。
2.工資發放時間:
付薪日期為每月的16日,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支付的是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薪金。若逢付薪日是周日或公眾假日,則提前支付。
3.工資的調整:隨國家政策、公司規定的調整而調整。
二、福利:
員工試用期滿、經公司考核轉正后,在公司服務期間均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
1.養老保險:按員工的基本工資核定,公司交納23%,個人交納4%。
2.平安康泰險:十種重大疾病險,在公司服務期間由公司交納,離開公司后的險費由個人承擔。
3.住院醫療保險逐年購買。
4.置裝費:祥見公司的置裝規定。
5.生日禮物:除享受公司的生日賀禮外,還將收到銷售部價值100元的`生日禮物。
三、銷售獎金(提成)
1、提成的計算
2、方法
銷售獎金額=銷售額x提成比率—應交所得稅(銷售額:在單位時間業務當事人或管理人發生的成交業務銷售回款額)
3、銷售獎金的提成比率:按銷售回款額計發
經理:管轄樓盤的2‰
完成目標的0-40%:按1‰
完成目標的40-70%:按1.5‰
完成目標的70-100%:按2‰;
完成目標的100%以上:超過部分按3%;
副經理:管轄樓盤的1‰
項目經理:管轄樓盤的2.5‰
完成目標的0-40%:按1.5‰
完成目標的40-70%:按2‰
完成目標的70-100%:按2.5‰;
完成目標的100%以上:超過部分按4%;
售樓員:當事業務的3‰
完成目標的0-40%:按1.5‰
完成目標的40-70%:按2‰
完成目標的70-100%:按3‰;
完成目標的100%以上:超過部分按4%;
(試用期員工銷售獎金等同非適用期員工)
4、發放比率:按公司(或所代理樓盤發展商)撥付銷售部同等比例發放。
5、提成的發放時間:
每月5日發放上月提成;
四、特別獎勵
1、冠軍售樓員: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9月1日,經統計上一季度完成銷售額最多的售樓員,將發放其銷售額的1‰作為特別獎勵;年度金牌售樓員,年度內,發放其銷售總額的萬分之一作為特別獎勵。
2、冠軍項目經理:
3、銷售建議獎:提供有關銷售管理、業務方面的書面建議(被采納的),將發放200—3000元/次的獎金。
4、特別獎勵: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致使成本下降、售價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門向公司申報公司獎勵。
公司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一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講懷原則。
第二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三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四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一條適用范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條工資模式。采用月薪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第三條關于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27日。
第二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公司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5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兼職人員的薪金支付,均按本制度的內容辦理。
基準內薪金——基本工資
超時工作津貼
基準外基金
交通津貼
其他薪金
獎金
第二條
兼職人員的薪金計算期間規定如下:
1、兼職人員的薪金計算期間,從每月1日起至當月月底止,并于每月15日支付薪金。若當日薪金支付日中恰逢休假日,則提前一日發放。
2、兼職人員的薪金計算期間,也可依照聘用合同書所規定的日期支付。
3、退職或被解聘者的薪金,應于當日在辦理完解職手續后,立即支付其應得的薪金。
第三條
公司與兼職人員所簽訂的協議中,如果有寫明應有下列規定的扣除金額,或法令所規定的扣除事項,則應由公司從薪金中扣除,扣除之后的其他部分以現金形式直接支付給兼職員工本人。
1、個人所得稅。
2、社會保險費(個人應負擔部分)。
3、團體意外保險費。
4、違反公司規定的.罰款(罰款金額全部轉入員工福利金)。
5、公司與工會代表協議經半數以上同意的代扣事項。
第四條
兼職人員的工作時數的計算規定如下:
1、薪金計算期間的加班、假日出勤、深夜執行公務以及遲到、早退、私自外出的缺勤時間,均須按照實際的加班時數、缺勤時數計算。
2、時數若有不滿1小時的尾數產生時,則依下列方式計算:
(1)30分鐘以上,以1小時計算。
(2)15分鐘以上但未滿30分鐘時,以半小時計。
(3)未滿15分鐘時,則不予以計算。
第五條
薪金支付類型共有下列三種:
1、日薪制。采用此種計算方式的薪金,應以每天的固定薪金額乘以實際工作日數,于每月薪金支付日發放。但如果在聘用合同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缺勤時,則須從薪金中扣除實際缺勤時數的薪金。
2、小時薪金制。依每小時的固定薪金額乘以實際工作時數,即得兼職人員應得獎金額。
3、計件制。依每一單位產品的固定薪金乘以個人于每一薪金計算期間的總產量,即為員工應得薪金額。
薪金支付類型應在聘用合同中明確作出規定。
二、基準內薪金
第六條
兼職人員的基本工資規定如下:
1、基本工資決定的標準,應在簽訂聘用合同書時,經雙方協議后制訂。
2、基本工資的支付標準,不得低于勞動部門所制定的最低支付標準。
3、在決定基本工資標準時,須對同行業間的基本工資支付水平一并加以考慮。
三、基準外基金
第七條
兼職人員若因業務上需要,必須在規定工作時間外繼續執行工作,導致其實際工作時數超過原聘用合同書所規定的工作時數時,則須依照加班津貼標準額的規定辦理。
第八條
交通津貼的支付對象,是因上班執行公務而須負擔額外交通費用的兼職人員,原則上,公司根據其實際發生的必要交通,采用全額發給的辦法。
四、其他薪金
第九條
于休假日返回公司繼續工作時,應按第八條的規定,辦理休假日工作津貼的支付。
第十條
依據人事管理規章的規定,向公司申請特別休假時,其薪金按下列方式處理:
1、婚假、喪假等特別休假,不支付薪金。
2、因公負傷、疾病而缺勤時,若有代辦保險的醫療的醫療補助及團體意外險的災害賠償等事宜,薪金則不予以支付。
五、獎金
第十一條
公司根據年度經營增長比例,且考慮到兼職人員的工作績效及貢獻,根據其不同表現程度,分別制訂獎金金額。
第十二條
獎金的支付日期原則上根據聘用合同書的內容來決定。
六、薪金調升
第十三條
公司為激勵兼職人員的士氣,在提高工作績效的前提下,應視個人在工作上的表現及考績(含出勤率),制訂薪金調升標準,并定每年的12月31日為薪金調升日。
七、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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