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招聘制度

    時間:2023-12-08 11:40:56 招聘選拔 我要投稿

    人事招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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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招聘制度

    人事招聘制度1

      1.0目的

      規范物業集團人員招聘工作程序,確保能及時、有效地為用人部門輸送合格人才。

      2.0范圍

      適用于除物業集團各部(室)助理級以上及所屬物業公司(管理處)總經理助理級以上人員的所有員工的招聘工作。

      3.0職責

      3.1物業集團各部(室)及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負責制定用工計劃并負責招聘工作的業務考核。

      3.2行政管理總部是人事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招聘計劃并組織實施。

      3.3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3.4物業集團副總經理負責用工計劃、招聘計劃及錄用人員的審核,物業集團總經理負責審批。

      4.0工作內容

      4.1物業集團各部(室)、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依據人事定編及實際情況于每月25日前將用工計劃填入《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行政管理總部。

      4.2定編內的主管以下人員的招聘按正常手續辦理。

      4.3定編外::或定編內的主管以上人員的招聘報物業集團總經理審批。

      4.4行政管理總部根據《物業集團定崗定編》及各單位缺編情況,每月27日前編制下月招聘計劃,報物業集團總經理審批。

      4.5行政管理總部擬定招聘方案,報物業集團總經理審批。

      4.6行政管理總部在招聘方案確定后三個工作日內聯系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

      4.6.1招聘的主要渠道有:人才市場招聘、報刊雜志招聘、網絡招聘、學院、部隊招聘、獵頭公司招聘等。

      4.6.2招聘公告內容必須包括企業的基本情況、招聘崗位、招聘條件、招聘時間、地點,報名須帶的證件、材料以及其它注意事項。

      4.7物業集團業務總部、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以及用人單位協助行政管理總部做好題庫的建立、面試、筆試等相關工作。

      4.8初試時::要嚴格審查硬件,包括核實員工的身份證、最高學歷證、相關崗位技術證書、退伍證、健康證等證件。初試合格人員資料要分類整理,根據初試結果擬定參加復試人員名單并在初試完成后一個工作日內通知到人。

      4.9初試過程中,若發現應聘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不合格,不予錄用:

      4.9。1有嚴重疾病史或者傳染病者;

      4.9。2組織觀念極差,不服從工作安排,紀律渙散者;

      4.9。3以往工作經歷中職業道德欠佳、品行不端、自私自利者;

      4.9。4心胸狹隘,有嚴重心理障礙者;

      4.9。5性格特別內向,且與人交流溝通明顯困難者;

      4.9。6吸毒者;

      4.9。7其他不合格的'情形。

      4.10復試由行政管理總部統一安排。復試必須經過筆試、實操測試。

      4.11復試合格,擇優進入崗前培訓。進入崗前培訓人員需報集團勞動人事保障中心審查。三日內未答復者,視為審查合格。

      4.12應聘人員資料的整理與保存

      4.12.1將已錄用人員、待考慮人員、不合要求人員資料分門別類存放。

      4.12.2將需要補簽的已錄用的人員資料送有關領導簽名確認。

      4.12.3已錄用人員資料待員工報到入職后,存入員工人事檔案。

      4.12.4待考慮人員資料保存期限為一年。

      4.12.5不合要求人員資料保存期限為一個月。

      4.13行政管理總部將招聘結果進行統計并寫出招聘工作總結(招聘方式、面試的組織、招聘的結果及存在的問題等內容)呈物業集團總經理批閱。

      5.0相關文件

      無

      6.0記錄表格

      6.1《人員增補申請表》(qr—6.3—01—13)

      6.2《物業集團定崗定編》(無固定格式)(qr—6.3—01—17)

    人事招聘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企業人員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選用機制,對招聘工作提供客觀參考和依據,同時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現有人力資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總公司及旗下所有子公司員工的入職辦理

      第三條招聘原則

      一、人員需求計劃應符合企業整體戰略規劃、營銷計劃及其它運營計劃的人員規劃;

      二、公司招聘堅持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先內后外的原則;

      三、以崗定編,人員需求應以崗位的工作任務為標準,依據崗位的要求進行人員的配備;

      四、考核擇優,依據崗位要求,建立嚴格的人員篩選程序,選擇適合公司發展的應聘人員;

      五、常年招聘,不斷補充新鮮血液,建立人才儲備信息庫,保證優秀人才的****。

      第四條招聘類別

      一、管理類人員:部門主要涉及董事長辦公室、行政辦、人力資源部、公關部、質檢部、企劃部、財務中心、各分公司主管級以上各管理崗位人員;

      二、技術類人員:部門主要涉及各分公司技術崗位人員;

      三、一線員工:主要包括各分公司生產一線員工。

      第五條招聘渠道管理

      一、網絡、報紙招聘:主要用于招聘普通管理類、技術類及技能型的一線員工,合作網站包括58同城、趕集網、時報等;

      二、現場招聘:參加專業性較強的招聘會,主要用于招聘技術類人員及技能型的一線人員;參加區域性職業介紹機構組織的招聘會,主要用于招聘一線員工,包括技能型的員工;

      三、廣告招聘:通過張貼戶外廣告,宣傳公司的用工需求,主要用于招聘一線員工,包括技能型員工。

      四、內部競聘:鑒于內部員工比較了解企業的情況,對企業的忠誠度較高,內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資源的配置狀況,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公司進行人才招聘應優先考慮內部招聘。在企業內張貼內部競聘通知,并對有意向的員工進行考核,考核通過后調整至競聘崗位,主要用于應對人員的突然缺失,且該崗位與其日常工作密切相關,而企業部分員工能夠勝任。

      五、內部推薦:主要用于補充一線員工,公司鼓勵內部員工推薦優秀人才,由人力資源部本著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

      第六條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應嚴格按照批復后的《人員需求增補單》進行,內容需包括以下部分:

      (一)招聘渠道的選擇及版式:選擇合適的、有效的招聘渠道,有利于招聘任務的完成。招聘渠道的選擇可參照《第五條 招聘渠道管理》;

      (二)招聘費用明細:招聘前應該對本次招聘可能發生的費用進行一個系統的預算,包括信息發布費(如報紙廣告費、電視信息發布費、網絡信息發布費、人才市場費用等);

      (三)信息發布內容:可附設計樣稿或電子稿,具體發布內容應綜合考慮費用、版面等因素,總體要求行文大氣、信息表達簡潔清晰并具有一定號召力。主要包含:

      (四)企業信息:企業發展歷史、行業地位、未來發展、用人理念、培訓機會等。

      (五)崗位信息:崗位職責/工作內容、任職要求、上下級關系、是否出差/外駐等。

      (六)信息有效期:一周/二周/一月/三月/半年/長期有效

      (七)聯系方式:電子郵件/信件/辦公電話、聯系人、地址等。

      (八)其它:崗位是否適用應屆生、如何投遞簡歷、是否需要附證件等。

      根據信息發布內容填寫《招聘計劃》中的面試安排,明確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面試官。

      (九)招聘實施跟進細則:可根據各部門實際計劃安排,選擇性填寫信息發布時間、資料收集、篩選、選拔、錄用、辦理報到手續、招聘總結等環節的計劃工作時間和責任人。

      第七條招聘權限

      公司實行招聘批準權限制,凡未經審批的招聘或未執行招聘流程的招聘,人力資源部不予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第二章招聘管理

      第八條招聘組織

      一、一般人才招聘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定招聘計劃并組織實施,人員需求部門參與招聘測評和部分實施工作;高級人才的招聘由董事長簽批,運營總監直接領導(特殊情況可授權他人負責),人力資源部負責協助。

      二、各部門對于因人員調動或其它原因造成人員短缺的臨時需求,在確認內部調配難以滿足情況下,可以填寫《人員需求增補單》,報分公司總經理、運營總監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制定補充需求計劃和外部招聘計劃。

      三、擬定招聘計劃,招聘計劃應包括招聘人數、招聘標準(年齡、性別、學歷、工作經驗、工作能力、個性品質等)、招聘具體行動計劃等。

      四、根據招聘形式、招聘對象的不同,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執行不同的招聘公告發布、人員篩選錄用工作流程。

      第九條招聘流程管理

      一、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必須增補人員時,由各部門填寫《人員需求增補單》,報部門經理、運營總監簽字批準后,交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二、根據《人員需求增補單》、崗位性質、職責要求、崗位要求合理的選擇信息發布的渠道和時間。

      三、收集簡歷并根據職責要素和崗位要求進行初步的篩選,并確定面試名單。

      四、面試安排,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面試計劃》,并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協助面試(詳見第九條 面試流程管理);

      五、應聘人員填寫《應聘登記表》,出示身份證;

      六、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面試,一線員工由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主管共同面試,管理崗位或技術崗位由人力資源部與部門經理共同面試;

      七、依據面談記錄針對應聘人員特點與公司提供職位的吻合度進行面試評估,技術崗位、一線員工均采取7天試工期制度,若技能達到企業要求則準予進入企業相關崗位就職,7天試工期工資計入其當月薪酬;若技能尚達不到企業所需崗位要求的不予入職,7天內試工期工資不予發放。

      八、管理崗位面試人員檔案應均以書面記錄遞交用人部門直接領導,由用人部門直接領導進行復試(特殊情況可授權他人);

      九、確定錄用人員,一線操作崗、技術崗人員現場通知或電話通知,并發送《崗位安排通知單》至相關部門,其面試檔案交由人事經理審批;管理崗人員面試檔案須上呈運營總監、董事長審批通過后,電話確認入職日期、薪酬福利并發送《崗位安排通知單》至相關部門。

      十、入職審批權限及入職工資范圍擬定權限:總監級、經理級員工入職由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批示;主管級員工入職由人事經理審核總經理批示,一線員工及技術崗位員工入職由各分管部門負責人或各分公司總負責人決議,人事經理審核簽字后后方可辦理入職(注:對于各分公司辦理入職,未經人事經理簽字的人力資源部不予承認)。

      第九條面試流程管理

      一、人力資源部向初選合格的求職者發面試通知,并要求其面試時提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初試由人力資源部人員(主試人)和用人部門共同組成。人力資源部對應聘人員的智力、品德和綜合素質進行初試和評價,用人單位從工作經驗與能力對應聘人員進行初試和評價。

      三、主試人組織具體的初試工作,作好初試記錄工作,并在《應聘人員初試表》意見欄中填寫初步面試意見。初試結果分為三種:擬予聘任、不予考慮、擬予復試。人力資源部將“擬予聘任”的人員報直接主管討論決定是否聘任并確定崗位,“擬予復試”的人員由集團人力資源部組織復試。

      四、復試由用人部門直接上級或其委托人負責面試,人力資源部負責協調。復試人員填寫復試記錄表,表明對應聘者的評語及結論。

      五、復試結束后,復試人或其委托人對應聘者的意見和評價結果填寫在復試表單上,作為下一步行動的依據,人力資源部進行備案。

      六、通過復試的應聘人員由分管部門的經理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所有擬錄用的人員應經總裁或其委托人最后簽字批準生效;管理崗位需經運營總監、董事長最后簽字后批準生效。

      第三章入職管理

      第十條入職流程

      一、收集員工報到材料: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

      體檢證明;

      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外地員工提供暫住證明(可根據情況一個月內提交);

      二、填寫相關表格及簽字:

      (一)物品領用登記表;

      (二)員工入職表

      (三)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特殊崗位人員填寫);

      (四)員工閱讀《員工手冊》與《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三、申領工作相關物品(此項由后勤部負責):

      (一)員工工裝:員工上班每天著工服。工裝由公司提供,一年兩套(夏裝和冬裝,詳見《入職須知》及《員工工裝管理辦法》)。

      四、部門報到

      一、報到之前,人力資源部介紹與工作密切相關的部門與人員情況;

      二、帶領新員工到所在部門報到,員工攜《崗位安排通知單》報到入職;

      三、管理類、技術類員工由部門負責人制定《入職引導書》,一個工作日后提交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負責人提供的《入職引導書》定期跟進擬入職人員的工作情況,并匯總相關信息存檔登記。

      五、新員工培訓

      一、當月最后一個周三定期為新進員工進行企業文化培訓(具體情況根據人數而定);

      二、新員工入職超過10人組織一期培訓,如一個月未超過10人則在月末必須進行培訓;

      三、培訓內容:

      (一)企業認知篇(企業簡介、組織架構、發展史、企業文化、主要產品、愿景與規劃);

      (二)規章制度篇(行政、人事、生產重要條款);

      (三)工作常識篇(工作流程、基本知識、安全常識);

      (四)員工福利篇企業文化(認識領導、員工福利、文體活動縮影);

      六、合同(協議)簽訂

      一、新員工入職之日起1月內簽定勞動合同;

      二、合同起始日期從員工入職第1天算起,合同首次簽定年限一般三年,特殊情況請求上級領導;

      三、個人信息要完整(如:姓名、身份證號與身份證一樣,不得涂改);

      四、落款乙方處簽字并在簽名上按手印(食指)。

      七、員工個人檔案

      一、建立個人資料檔案目錄;

      二、根據個人資料檔案目錄一一核對入職流程所辦事宜及相關表格是否齊全;

      三、歸檔(詳見《人事檔案存放管理制度》)。

      八、員工食宿

      員工食宿由各分公司執行,相關規定詳見行政管理文件《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第四章附則

      (以下條例無相關制度的以本條例為準,如有相關制度則以制度為準)

      第十一條入職須知

      一、員工入職須攜帶下列物品

      1、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2張(檔案黏貼1張、領取工資時提交1張);無身份證者,攜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蓋有證明機關紅章原件)及復印件2張。

      2、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集體戶口、個人檔案)。

      3、濟南(青島)各店:非濟南(青島)市身份證者,須自行辦理暫住證。

      4、沒有健康證者,公司將統一組織辦理健康證,費用個人承擔。

      5、員工入職時必須年滿16周歲;能講普通話,身體健康,無慢性疾病及傳染病,品行端正,無不適合做餐廳工作的其它特征,如隱瞞年齡者,全部責任由引薦人和員工本人承擔。

      二、試用須知(含試工期、試用期)

      1、新入職前7天為試工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停止試工,此期間酒店提供免費食宿、不帶薪。通過試工期的員工,核算入職第一個月工資時財務給予一并補發試工期工資。員工入職均有1--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不合格者,酒店將予以勸退。

      2、試菜時間不帶薪,自試菜成功后正式錄取的當天開始計薪。

      3、員工入職后未經批準擅自不出勤視為曠工,曠工按照日工資的3倍進行處罰。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當月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并扣除未核算的工資、獎金等,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4、指紋考勤:員工入職必須采集指紋后上崗,月度內書面考勤配合指紋打卡記錄核算工資,有書面考勤但無指紋打卡記錄的按無出勤處理,僅有指紋打卡記錄缺各店各部審核提供的書面考勤同樣按無出勤處理,具體參見《公司指紋考勤制度》。

      三、休假制度

      1、非廚房人員新老全職員工月出勤22天以上(特崗、夜值崗、鐘點、兼職、假期工等無公休),享受4天帶薪公休,出勤不滿22天,每出勤7天享受1天帶薪公休,不足7天不享受,不得跨月攢班,不休不補。廚房人員新全職老員工月出勤22天以上,享受3天帶薪公休,每出勤10天享受1天帶薪公休,不足10天不享受,不休不補。在保證經營的情況下,省外戶籍的`允許季度內攢班連休,但必須提前申請,并在考勤表上注明。

      2、公休假補助:因缺編導致當月無法正常公休的前廳基層崗位(僅限服務員、傳菜員、吧臺、迎賓、保潔,不含組長級以上人員),經各店總審批同意的,給予員工按日工資標準發放公休假補助。

      3、婚假: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入職日期起算)可享受三天婚假。憑結婚登記證當年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不休不補。婚假帶薪,超期按事假處理。

      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準假三天。喪假必須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不休不補。喪假帶薪,超期按事假處理。喪假需提供直系親屬的死亡證明。

      四、工裝管理規定

      1、酒店負責提供基本工作服,員工領取時須登記個人物品領用記錄(填寫物品領用/歸還清單),離職交回時注銷個人物品領用記錄(物品領用/歸還清單),如有損壞,酌情賠償。員工工裝丟失或者不能交回的,按照原價進行扣款。

      2、量身定做(含自購報銷)的管理人員新工裝,員工離職時歸個人所有,酒店按購買價收取折舊費。標準為:每套工裝均按照訂做和購買日期起算,員工入職不滿一年的,全額購買;工作一年以上兩年以內離職的,扣除折舊費50%,員工入職兩年以上離職的,不收折舊費。

      五、員工福利

      1、酒店提供每月400元免費補貼(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其中三餐補貼300元(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宿舍補貼100元(不以現金形式發放),提供基本住宿床位,各宿舍長負責按實際發生額收取水電費用。

      2、原則上床上用品個人自備,考慮到省外的不便,省外入職時酒店提供一套床上用品(每人僅限領取1次),員工離職的床上用品歸個人所有,如工作不滿12個月的應按成本價扣款。

      3、酒店為員工繳納社保,具體參見《公司社會保險繳費規定》。

      七、關于報到、調崗車票的報銷規定

      1、應聘人員如未被錄取人員的往返車票一律不予報銷。

      2、省外新入店上班車票,入職30天后提交財務報銷,如工作不滿12個月,離職時間扣除相應報銷的車票。

      3、濟南各店與青島店相互調配,因公調配的該員工在到達地報銷單程車票,個人申請的費用自擔。

      八、個人物品及人身安全管理

      員工無論工作時間或者休息時間,須各自保管好現金、手機、交通工具等貴重物品,以防丟失。如有損失,責任自負。員工應按操作規程工作,非法作業,責任自負。

      九、離職須知

      員工辭職須提前30天申請,辭職申請遞交后根據部門要求在職工作,待各店各部門批準離店后方可辦理交接,離職交接表遞交后次月結算,離職當月按實際出勤日結算。

      第十二條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本規定與原有規章制度有沖突的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人事招聘制度3

      第一章招聘需求

      第一條缺員的補充。

      因員工異動,按規定編制需要補充。如因員工調動、退休、晉升等原因。

      第二條突發的人員需求。因不可預料的業務、工作變化而急需的特殊技能人員。如技術變革、或引進新工藝等。

      第三條擴大編制。因公司發展壯大,而需擴大現有的人員規模及編制。

      第四條儲備人才。為了促進公司目標的實現,而需儲備一定數量的各類專門人才。如大學畢業生、專門技術人才等。

      第二章招聘政策

      第一條招聘工作原則

      1、公開平等競爭,杜絕任何以權謀私、假公濟私和任人唯親的現象。

      2、考用一致的原則,考試合格者方予試用,試用合格者才能聘用。

      3、擇優錄取。

      第二條人員招聘規范化。人員招聘要經過招聘程序進行,對于聘用人員要簽訂勞動合同,與現有員工在薪酬、考評、培訓等方面同等對待。

      第三條招聘方式:

      人員招聘有內部招聘與外部招聘兩種。

      內部招聘:內部優先征聘,一方面是公司解決內部富余人員的途徑,另一方面使得員工獲得與個人職業發展一致的工作崗位。

      外部招聘:可通過廣告、參加招聘會、網站發布、職業介紹所和同業推薦等形式從外部招聘。

      職位空缺時,應先考慮內部人員,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外部聘用人員的條件要求:思想品德端正、遵紀守法、事業心強、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

      第五條人才競爭手段

      1、待遇吸引,提供高于同行業的薪酬待遇。

      2、提供更多的.培訓和提升的機會。

      2、企業文化感召,倡導一種尊重知識、尊重人才、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

      第三章招聘程序

      第一條招聘需求

      1、每年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和年度經營計劃進行人員需求預測,內外部人員供給情況進行人員供給預測,制定公司人力資源規劃和費用計劃,報總經理審批。

      2、各用人部門應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初提出人員調整計劃,報人力資源部。

      第二條招聘申報手續。

      1、以各用人部門為單位,在確認本部門內無橫向調劑人員的可能性后,報總經理審批后,填寫《人力需求表》報人力資源部,如系新崗位需同時附上《職位說明書》。

      2、人力資源部認真審核該職位的工作性質、等級以及部門人員編制計劃等,提出采用公司內部招聘或對外招聘的建議,并填寫《各部門人員需求計劃表》報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內部招聘程序

      1、人力資源部根據職位說明書,擬定發布內部招聘公告。發布的方式包括在公司內部網上通知、公告欄發布、內部招聘文件等形式,內部招聘公告要盡可能傳達到每一個正式員工。

      2、所有的正式員工都可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應聘申請。應聘員工應先向本部門經理提出應聘意愿、本部門經理同意并報總經理同意后,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應聘申請。

      3、人力資源部根據職位說明書要求進行初步篩選,對初步篩選合格者,人力資源部組織用人部門進行評審。

      4、人力資源部將評審通過者名單報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后辦理原部門工作交接手續,到用人事部門報到、正式上崗。

      第四條外部招聘程序

      1、報名:應聘人員持身份證、學歷證、資料證原件及復印件、1寸免冠照片到公司人力資源部報名填寫《應聘登記表》

      2、甄選程序

      人力資源部通過與應聘人員面談,考察應聘者的工作態度,求職動機、溝通能力、應變能力、綜合能力等,對合格者通知復試。

      由用人部門負責對面試合格者復試,主要對應聘者的崗位專業技能、崗位知識學習能力、實際解決問題能力、團隊合作精神進行考察。

      對于復試合格者,用人部門主管根據實際錄用人數確定最后人選。

      人力資源部對已合格應聘人員進行經歷、背景及以前工作表現情況進行核實,弄虛作假者取消錄用資格。

      核實無誤后,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審批后,通知被錄用人員前來報到,并通知用人部門接收。

      第五條試用

      1、試用的目的在于補救甄選中的偏差。

      2、試用員工上崗前,須參加崗前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3、用人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對新進入人員進行上崗引導,并確定一名直接負責人管理其行為,承擔其行為責任。

      4、公司新進員工根據職位不同試用期為2個月或以2個月以上。

      5、試用期滿后,其直接主管部門應嚴格對照《職位說明書》在《轉正申請表》上詳細列出考核意見,并明確以下事項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①勝任現職,同意轉正。

      ②不能勝任,予以辭退。

      ③無法判斷,希望延長試用期(最多延長3個月)

      6、試用期間,新員工若有嚴重違規行為或能力明顯不足者,試用部門應在《轉正申請表》上陳述事實與理由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立即辭退。

      7、凡需延長試用期限,其直接主管與部級負責人應詳述原因,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辦理延期試用手續,因延長試用期相應的勞動合同簽署期限也需延長,所以涉及到延長試用期的情況,需慎重考慮。

      8、對于工作中表現突出者,可提前轉正。提前轉正需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陳述有關工作實績,進行轉正答辯評分,由部門領導及技術專家等進行評審,試用部門直接主管與部級負責人考核通過在《試用員工評述表》上詳述考核意見并附上工作業績材料,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辦理轉正手續,提前轉正必需具備如下條件:

      ①試用期滿1月以上;

      ②試用期間無遲到、早退、因私外出、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記錄;

      ③工作積極主動、工作量飽滿,工作實績顯著。

      9、員工試用期考勤規定如下(2個月內):

      ①事假超過5天者應予辭退;

      ②病假達七天者應予辭退;

      ③有曠工記錄或遲到、早退達6次者應予辭退。

      第六條最終聘用

      1、新進人員試用期滿前15天進行轉正答辯,由其直接主管與部門負責人進行評分,在《轉正申請表》上詳列考核意見(應對照職位說明書),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如確認其勝任現職,則予正式聘用;如認為尚需延長試用期,則酌情延長;如確屬不能勝任或有其他違規行為,則予以辭退。

      2、對試用合格者,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從正式聘用之日起,享受公司同類人員待遇。

      破格錄用特殊人才及薪酬特批程度

      1、對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如高級技術人才、高級管理人才和高級市場專家),可不經過人力資源部的初試和面試甄選小組的復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搜集,核實及傳遞高級人才相關信息和初步篩選,由總經理及委任人員直接進行面試,綜合評定。

      2、對于特殊人才可采取特殊薪酬政策。薪酬水平參考職位說明書,與應聘者商定具體數額,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3、特殊人才需經試用期考核,由總經理及委任人員對考核報告進行審議,通過后,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正式聘用。

      (流程)

      一、員工招聘工作流程

      (一):確定人員需求

      (二):制度招聘計劃

      (三):人員甄選

      (四):招聘評估

      二、員工招聘流程相關規定

      一、《人員需求申請表》的填寫

      1、當部門有員工離職、工作量增加等出現空缺崗位需補人員時,可向人力資源部申請領取《人員需求申請表》;

      2、《人員需求申請表》必須認真填寫,包括增補原因、增補崗位任職資格條件、增補人員工作內容等,任職資料必須參照《職位說明書》來寫。

      3、填好后的《人員需求申請表》必須經用人部門經理的簽批后上報人力資源部。

      4、人力資源部接到部門《人員需求申請表》后,核查各部門人員配置情況,檢查公司現有人力儲備情況,決定是否從內部調動解決人員需求。

      5、若內部調動不能滿足崗位空缺需求,人力資源部將把公司總的人員補充計劃上報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進行外部招聘。

      二、確定招聘計劃

      1、招聘計劃要依據《職位說明書》確定招聘各崗位的基本資格條件和工作要求,若公司現有的崗位描述不能滿足需要,要依據工作需要確定、更新、補充新崗位的《職位說明書》。

      2、根據招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工作需要和招聘數量,結合人才市場情況,確定選擇什么樣的招聘渠道。

      (1)大規模招聘多崗位時可通過招聘廣告、學校和大型的人才交流會招聘;

      (2)招聘人員不多且崗位要求不高時,可通過內部發布招聘信息,或參加一般的人才交流會。

      (3)招聘高級人才時,可通過網上招聘,或通過獵頭公司推薦。

      3、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需求,準備以下材料:

      (1)招聘廣告。招聘廣告包括本公司的基本情況、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方式、時間、地點、應聘時需攜帶的證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2)公司宣傳資料(如:公司簡介)。

      (3)《應聘登記表》、《面試評價表》

      三、人員甄選

      1、收集應聘資料,進行初試

      (1)進行初試時,公司招聘人員須嚴格按招聘標準和要求把好第一關,篩選應聘人員資料進行初試時一般從文化程度、性別、年齡、工作經驗、容貌氣質等方面綜合比較。

      (2)符合基本條件者可參加復試(面試),不符合者登記完基本資料后直接淘汰。

      2、面試程序:

      (1)一線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經理進行面試。面試人員接到面試通知,工作人員整理好面試人資料后,引領參加面試者到面試地點按順序進行面試。

      (2)財務人員、技術人員、程序員等各類專業人員的面試由相應部門經理進行面試。按以下程序組織:

      ●人力資源部收集整理好應聘人員的資料交于相應部門經理;

      ●部門經理進行初步篩選后將通過者名單交于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通知復試,復試(面試)人員到達面試指定地點后由工作人員引領,按順序進行面試。

      (3)其他崗位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經理進行第一次面試,工作人員整理好面試人資料后,引領參加面試者到面試地點按順序進行面試。

      (4)應聘人員應向人力資源部門遞交的個人資料

      ●居民身份證(原)復印件,學歷證明(原)復印件,體檢證明。

      ●遞交《應聘登記表》,個人簡歷及其他能證明能力的資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錄用為本公司員工:

      (1)精神病史、傳染病或其它重疾者

      (2)有刑事(勞改、拘留、判刑等)記錄者

      (3)未成年者或有欺詐行為者

      (4)曾在本公司被除名者

      (5)和其他企業勞動合同未到期者

      4、員工錄用

      (1)面試結束后,由各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經理共同確定錄取人員名單;

      (2)工作人員對最后確定的錄用人員名單統一通知錄取:補錄取者姓名、員工報到時間、辦理錄用手續需準備的資料等相關事宜。

      (3)新員工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照片、畢業證書復印件、離職證明。

      (4)人力資源部要為每一位新錄用的員工建立員工檔案,新錄員工辦理錄用手續時需補交個人資料,(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照片、畢業證書復印件、離職證明等相關資料)。

      四、招聘評估

      招聘工作評估由各級主管領導、人力資源部經理、招聘工作人員及需補充人員的部門領導組成。

    人事招聘制度4

      為了加強人事制度建設,積極推進公司人才戰略,努力開創人才輩出的局面,實現人事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展泰公司組織管理原則》分則第一條第八項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工作人員的聘用依照本制度進行。

      第二條:公司聘用的工作人員應當具備勤、能、德、政的基本素質。

      第三條:公司招聘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公司聘用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條:公司聘用工作人員時應當進行筆試,面試。

      第六條:公司聘用的工作人員應當進行試用,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合格的工作人員應當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不合格的工作人員應當辭退。

      第七條:公司的招聘機構(行政部)應當嚴格依照本制度進行人事招聘。

      第八條:公司的任何人員都有權向公司推薦優秀的各類人才。

      第九條:被公司開除的人員永不續用。

      第十條:公司招聘所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采取各類招聘方式進行人員招聘。

      第十一條:人事招聘的材料應當及時歸檔并妥善保管。

      人事招聘流程為:招聘廣告招聘登記(應聘人員應當提交履歷表,相關能力的證明材料,證件的復印件)。考試(面試和筆試) 考核(主聘人員或組織的優勢結論和擬錄用人員名單)行政部根據考核結論確定錄用人員名單并及時通知被錄用人員行政部辦理用工手續被錄用人員的材料歸檔正式用工合同簽訂合同歸檔。

      第十二條:進行總經理、助理、各部門經理招聘時,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一:應聘人員應當提交履歷表,相關證件的復印件,招聘管理人員應當進行招聘登記。

      二:行政部及時安排筆試的地點、時間,并及時通知主聘人員和應聘人員。

      三:筆試試卷的內容:包含但不限于:

      a、信譽、道德水準

      b、管理理念

      c、技能技術

      d、高瞻遠矚的能力

      e、治企的方式、方法與執行力。保持高素質最高管理團隊的能力。

      f、激勵和鼓舞員工的方法

      四:筆試合格后應當進行面試,面試應當主要圍繞“執行力”和“戰略規劃”兩個問題展開并考核。

      五:主聘組織或人員應當分別導出筆試和面試的考核結論。綜合后進行優勢比較和選擇,以確定錄用人員名單。

      第十三條:進行非生產型的各類工作人員(第十二條,第十四條所包含的人員除外)招聘時,遵循以下程序:

      一:應聘人員應當提交履歷表,相關證件的復印件。招聘管理人員應當進行招聘登記。

      二:行政部應當及時安排面試。并將面試的時間、地點、及時通知應聘人員和主聘組織(人員)。主聘人員或組織應當導出面試結論。

      三:面試合格的.人員進行筆試。筆試的內容包含但不限于:

      a、對自身的認知程度。信度、道德水準。

      b、對其應聘工作性質、內容等的認知程度。

      c、競爭能力和合作能力。

      d、其它潛在的工作能力。

      四:主聘組織(人員)應當分別導出面試、筆試的結論。綜合后進行伏勢比較和選擇,以確定錄用人員名單。

      第十四條:進行生產型員工,后勤服務型員工招聘時,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一:用人部門應當及時提出增員申請。并將此申請送交行政部。

      增員申請單格式和內容另行確定。

      二:行政部應當及時通過簡單、節約的方式進行人員招聘。相關的用人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試工。試工合格后,試工人員應當提交履歷表。

      三:行政部應當對試工合格的人員進行面試和筆試。

      筆試的內容包含但不限于:

      a、道德水準,人格傾向。

      b、對自身的認知度和潛在的能力。

      c、工作熱情。

      面試內容為隨機內容,但不應當侵犯應聘人員的人格、尊嚴、各項法律權利,自由。

      四:行政部應當綜合筆試、面試的情況導出優勢結論,確定錄用人員名單。

    人事招聘制度5

      《xx集團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集團發展和實現組織目標、獲得所需的合格人才,完善和健全企業用人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后開展崗位指導工作。

      三、證照審查

      用人部門在面試的同時應審查應聘者的.證件和相關資料,對偽造資歷和證件者,一經發現,一律不予安排下一輪面試。

      四、錄用審批

      面試合格后,由用工部門核定錄用人員名單及試用職務名稱,填寫《人員錄用審批表》

      (附表4)。單位人事部門根據招聘崗位重要與否對預錄用者進行背景調查,并將相關信息反饋用工部門(具體詳見《員工背景信息調查報告》)。

      五、錄用通知

      用工部門一旦決定錄用新員工后,應將《人員錄用審批表》及時報送至單位人事部門,招聘專員必須在收到“審批表”的當日下達《錄用通知書》

      (附表5),告知應聘者報到日期及攜帶的相關證件。

      六、未錄用人員通知

      對于初試或復試未通過者,單位人事部門負責招聘人員應及時謝絕對方。

      第五章新人報到

      第十條新人報到手續辦理

      一、體檢規定

      錄用人員根據相關規定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接受健康檢查,如體檢不合格者,各單位不得錄用。

      二、證件繳交

      新員工報到時須提交以下相關證件或資料:

      1、身份證原件;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人事招聘制度6

      第一條目的

      本規定旨在為公司日常運營需要和長遠發展而聘用員工確定合理的依據,以為公司補充能勝任相應崗位的工作要求的員工為目的。

      第二條職能部門

      人力資源部為公司人員招聘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招聘計劃、招聘方案制定和實施工作,公司各用人部門配合。

      第三條招聘計劃的制定

      (一)在經公司確認的各門店、各部門人員定編計劃范圍內,或者是因公司業務拓展需要,由各門店、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和各崗位任職要求于每年的12月份擬定次年的人員招聘計劃,報各主管高層領導和總經理批準。

      (二)公司為儲備人才每年招聘一定數額的應屆大學畢業生,人力資源部于每年的3月編制招聘計劃報總經理批準,該計劃要列明專業要求、招聘時間、錄用時間、招聘名額、招聘費用預算、擬安排崗位和被錄用者的職業發展規劃等事項。

      第四條招聘渠道

      公司堅持管理人員實行內部晉升的原則。除基層一線員工和技術性較強的崗位任職人員(如信息部系統管理員、財會人員、法律顧問、熟食技工、電工、平面設計師等)外,其他崗位任職人員則以內部晉升和調劑為主,外聘為輔。

      (一)內聘渠道

      1、公司內部公告

      當公司出現一些崗位空缺,這些空缺又適合于內部招聘的情況時,由公司以公告的形式傳達職位空缺信息,符合聘用條件的員工自愿報名參與內部調劑,解決職位空缺問題。

      2、競爭上崗

      當公司出現一些管理崗位空缺而又不能通過一般的晉升程序彌補空缺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競爭上崗的方式選擇任用人選,符合條件的員工自愿報名參加競爭。競爭上崗的測評方法包括筆試、心理測試、面試、演講和答辯、營運案例分析、方案設計、無領導小組討論、情景模擬(包括公文筐、角色扮演和案例分析等)、實際操作等。

      (二)外聘渠道

      1、廣告招聘

      適用于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廣告招聘,主要采用當地發行量較大的報紙和收視率較高的電視或常見的行業雜志;基層員工(如導購員、收銀員、安全服務員、文員、司機、電工等)的招聘主要利用商場大門口的展板發布招聘信息。

      2、互聯網招聘

      該種渠道包括公共網絡和企業網站兩種形式,適合于中高層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型人才(如電腦系統管理員、財會人員等)的招聘。

      3、專業人才市場或職業介紹所

      該渠道適合中層以下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才的招聘。

      4、校園招聘

      該渠道主要適合于為人才儲備和物色一些專業型人才而進行的招聘,其形式主要是參加高等院校或其他部門組織的大學生就業供需見面會(招聘會)和公司在高校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單獨舉行招聘活動。

      5、員工或其他人員推薦

      公司鼓勵員工或其他人士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或公司用人部門推薦應聘人選,人力資源部應向推薦者提供有關招聘資料,如招聘申請表、職位說明書、招聘條件和錄用標準等。

      6、獵頭公司

      該渠道適合于招聘高層管理人才和高級專業人才的招聘。公司在選擇獵頭公司時要調查其從業經驗和行業內的信譽程度。

      第五條招聘程序

      這里涉及的招聘程序僅適用于外聘渠道和正式員工招聘。內聘渠道的程序和聘用權限由公告另行確定。

      (一)擬定和報批招聘計劃

      人力資源部根據用人部門申請和公司發展要求及突發性用人要求編制招聘計劃,詳細填寫《xx公司人員招聘計劃表》(附后),該表主要內容有:招聘職位、人數、學歷及專業等要求、薪酬待遇、招聘費用預算、招聘渠道、崗位要求、計劃到崗時間、筆試面試時間安排等,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即予實施。

      (二)發布招聘信息

      根據擬定的招聘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招聘信息的發布。

      (三)收集求職者材料

      招聘信息發布后的一周內,收集相關渠道傳來的應聘者個人資料,并由招聘專員負責整理、歸類和匯總,報送人力資源部經理。

      (四)求職材料初步篩選

      人力資源部經理根據已收集到的求職材料進行分職位、分學歷、分專業及工作經歷的不同進行初步的篩選,在初選后的3個工作日內確定進入筆試、面試和實操環節的候選人員名單,招聘專員在候選人員名單確定后的`第2個工作日通知候選人員。

      (五)筆試、實操測試和面試

      1、對公司二線職能部門(如財務部、總經辦、人力資源部、信息部、工程部、營企部等)人員的招聘,均需進行筆試,筆試內容包括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兩部分,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共同準備筆試內容。筆試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

      2、對專業技能較強的崗位任職人員(如財會人員、生鮮熟食技工、收銀員、司機、系統維護員、工程部電工等)的招聘,在面試時應著重測試應聘者的實際操作能力。

      3、公司超市及百貨兩大事業部屬下的門店營運賣場主管級以下人員在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后由各門店部門經理進行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責任心、理解能力等,形式為結構化面試,問題可參考《招聘人員面試提問參考問題實例》,面試合格者報店長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4、公司超市及百貨兩大事業部屬下的門店營運賣場主管和經理級(含副經理)管理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后轉店長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管理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綜合素質,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結構化面試題可參考《招聘人員面試提問參考問題實例》)。主管由店長決定是否予以錄用,經理級人員還需由所屬事業部總經理復試并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5、各門店非超市及百貨兩大事業部屬下的其它職能部門,如收銀部、安全服務部、物業管理部領班級以下人員(含領班),由各門店人事管理員初步篩選后轉部門經理(或主管)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責任心、理解能力和工作經驗等,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最后由店長決定是否予以錄用;收銀部、安全服務部和物業管理部主管級人員以及工程部人員、系統維護員、人事管理員、行政管理員、出納、美工經總部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后由總部直屬部門經理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實操能力、協調能力、工作經驗和責任心等,面試形式以現場測試為主并結合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由店長最終決定是否予以錄用;物業管理部經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和公司綜合業務部負責人共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策劃、管理、協調與溝通等能力,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經分管的公司高層領導復試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6、店長級管理人員經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后,由事業部總經理和人力資源部總監共同面試或分別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領導能力,包括策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溝通等方面,形式為非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演講和答辯、方案設計、情景模擬等,合格者最后由公司總經理復試,并由公司高層集體審議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7、超市及百貨兩大采購中心人員(含經理)經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后,由采購中心總監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業務能力、誠實守信、人際關系處理技巧等,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合格者由事業部總經理復試并決是否予以錄用;采購中心總監由事業部總經理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市場業務能力、誠實守信、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等,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合格者由公司總經理復試,并由公司高層集體審議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8、公司二線職能部門(如財務部、總經辦、人力資源部、信息部、收銀部、營企部、綜合業務等)主管級以下人員(含主管級)在經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后參加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的筆試,筆試合格者由部門經理進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形式以結構化面試為主,非結構化面試為輔,面試合格者報主管副總(或主管總監)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9、公司二線職能部門經理級管理人員(副經理、經理)的面試由公司主管副總(或主管總監)和人力資源總監共同或分別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策劃、管理、協調與溝通等能力,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面試合格后再由總經理復試并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10、公司總監級人員(財務總監除外)的招聘,由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后,由公司總經理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管理能力,形式為非結構化面試,面試合格者由公司高層領導集體討論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11、各級各類人員的招聘經初步篩選后,在3個工作日內由人力資源部(或門店人事管理員)通知筆試或面試,初步面試合格者3個工作日內通知復試,被確定擬錄用者3個工作日(需背景調查的在調查后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其辦理入職手續。

      (六)背景調查

      公司在招聘主管級(含主管)以上人員時,在確定被錄用的基本意向后,由人力資源部在3個工作日內負責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背景調查,并將結果歸納在應聘者的《求職申請表》內供主管領導參考。

      (七)錄用

      背景調查結果沒有異常情況的,由人力資源部招聘專員在面試(復試)后3天內向應聘者發出錄用通知書,通知其入職時間及相關要求和事項。

      被錄用者入職報到時需提交體檢證明和相關的證件(文件)材料給人力資源部審核,然后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為期3天的職前培訓。

      (八)試用期考核

      1、試用期時間

      (1)普通員工(導購員、收貨員、收銀員、安全服務員、顧客服務中心人員)試用期為入職后的1個月。

      (2)除上款以外的其他員工的試用期一律為3個月。

      2、試用期考核

      (1)各門店一線部門領班級以下員工(含領班),如超市導購員、理貨員、收銀員、安全服務員等由其所在部門經理(無經理的由部門主管執行)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實操能力、協作精神、服務意識、執行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由店長簽署意見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2)各門店二線職能部門人員(如人事管理員、行政管理員、系統維護員、美工、出納等)由公司總部直屬部門經理和店長對其在實操能力、服務意識、協作精神、成本控制意識、執行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最后由店長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3)各門店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級)管理人員由店長考核,人力資源部做好監督和跟蹤,著重考核其在試用期間的管理能力、溝通與協調、執行能力及成本控制意識,經理級的還要考核其績效完成情況,并由店長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4)總部二線各職能部門主管級以下人員(不含主管級人員)由部門經理執行考核,著重考察其實操能力、協作精神、服務意識、執行能力等,并報分管的公司總監或副總經理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5)總部二線各職能部門主管級人員由部門經理對其實際業務能力、誠實守信、組織協調能力、人際關系處理技巧、敬業精神等方面進行考核,簽署意見后報分管的公司總監或副總經理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6)總部二線職能部門經理級(含副經理)人員由分管的公司高層領導(有總監的部門先由總監考核)對其在組織管理能力、協調與溝通能力、策劃能力、成本控制意識、敬業精神、人才培養意識等方面進行考核和簽署意見后,由公司總經理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7)超市及百貨兩大采購中心人員(含經理)由總監負責考核,主要考察其實際業務能力、誠實守信、人際關系處理技巧等,最后由事業部總經理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總監由事業部總經理考核,主要考察其市場業務能力和績效完成情況、誠實守信、組織協調能力等,考核合格者報公司總經理復核,并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8)店長由人力資源部對與其工作有關的人員作抽查調查,著重考察其組織、計劃、領導、教育培訓下屬及統籌能力,并結合績效完成情況報事業部總經理復核,由公司高層集體討論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9)公司總監(財務總監除外)的試用期考核由公司總經理負責,著重考察其綜合管理能力,最終由公司高層領導集體討論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10)凡經理級(含副經理)及以上級別人員的試用期考核,被考核者除在《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審批表》上填寫自我鑒定外,還需提交詳細的個人試用期述職報告,就試用期間的業務表現和績效完成情況進行詳細的描述和自我評價,并結合實際情況提出未來工作設想。

      (11)以上(5)、(6)兩項人員的考核在操作過程中,由總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跟蹤和反饋。

      各級各類人員如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即由人力資源部一周內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

      (九)正式聘用

      各級人員經試用期考核后,填寫《xx公司員工轉正申請表》,經各上級主管人員簽署意見后交人力資源部勞資專員歸檔,簽發《勞動合同》。

      第六條附則

      本規定從X月X日開始執行,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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