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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干個體創業優惠政策少人問
從稅務部門最新獲悉:廣州市地稅局2003年開始實施的對于應屆大學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優惠政策遭遇冷落:一位畢業于廣東高等教育學院歷史系、在天河區開辦了一家書屋的學生成為唯一的受益人。按照去年國家和廣東省的優惠政策,2003年12月30日前辦理工商登記、從事個體經營的應屆大學畢業生,除了可以免收工商、稅務登記證工本費等十多項收費以外,部分行業還可免征兩年所得稅。
舉例說,某應屆生在電腦城開一家店,除了可以免繳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費、稅務登記工本費、經濟合同鑒證費和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等各種費用100多元,還可享受一年免交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兩年免征所得稅的優惠。若按每年營業額10萬元估算,創業初期一年可以少支出兩三萬元。
但市地稅局人士反映,直到今天,除了僅有的一名學生前來辦稅務登記外,再無他人登門。
廣州地稅有關人士認為,出現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大學畢業生未調整好就業心態,認為從事個體經營就業層次很低,臉面無光彩,寧肯待業,也不“隨便”就業。二是目前大學生對稅收政策的關注程度不足,許多畢業班的學生不知道他們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據有關組織對去年廣州市本科畢業生的調查顯示,77.6%的學生表示有創業意向,但最終創業的不足2%!
市地稅局表示,將會與勞動保障就業部門、高校就業指導中心等取得聯系,聯合開展稅法輔導和就業輔導,使更多大學生得到稅務扶持。
畢業生創業的稅收優惠
對畢業生從事咨詢、信息、技術服務的獨立核算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免征所得稅兩年;對畢業生新辦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游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的獨立核算企業,自開業之日起,免征所得稅兩年;對畢業生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獨立核算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稅,三年內減半征收所得稅;對畢業生創辦的農業生產產前、產中、產后服務的企業,對其提供技術服務和勞務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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