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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2017養老金政策
從2017年1月1日起,鄭州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在每人每月138元的基礎上提高到140元。
鄭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基礎養老金上調2塊錢
4月1日,鄭州市人社局、財政局聯合轉發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鄭州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在每人每月138元的基礎上調整到140元。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基礎養老金由政府財政承擔,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累計參保繳費額確定。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目前鄭州市參保人員總數229萬人,本次調整后64.9萬人受益。
鄭州市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
為切實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4月11日,鄭州市人社局、財政局聯合發布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鄭州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在每人每月138元的基礎上提高到140元。
此次基礎養老金提高標準的`對象為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
按照規定,鄭州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基礎養老金由政府財政承擔,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累計參保繳費額確定。
此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并且應按時足額地將增加的基礎養老金發放到享受待遇人員手中。
統計顯示,目前鄭州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達229萬,本次待遇調整受益人群達64.9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