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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歷上哪些內容不宜寫
1、離婚。
因為“離婚”會讓你被貼上“失敗者”的標簽,即使你工作能力再出眾,但仍會讓企業對你心存芥蒂。盡管人人都會有失敗的記錄,但在求職簡歷上并不合適表達這些觀點。因此,如果你離婚了,就說“單身”;如果你正處于分居時期,就請仍說你“已婚”。
2、誤導的工作頭銜。
誤導的工作頭銜也會使你看起來像是個失敗者,同樣的工作頭銜在不同的公司便代表不同的意義,如果你覺得以前的工作頭銜可能給人錯誤的印象,不要猶豫,把它改換成別的名稱,必要時,再在面談時解釋這么做的理由。
3、薪水。
企業在刊登招聘廣告時通常不會說明他們愿意付的總報酬額是多少,但他們會要求你說出你的總報酬額。如果你自愿降薪到招聘企業,企業會覺得你是在利用他們“填補空缺”;如果你目前的薪水不能精確的反應出你的價值,那企業又會認為你過于“微不足道”而無法勝任他們的要求。因此,待遇的商議最好還是將它留到第二輪面試時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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