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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策: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小常識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養老的城鎮居民可以參加城鎮居養老保險;
參保繳費標準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政府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最低為50元、最高為95元的補貼;
對重度殘疾人(1-2級)參保按最低繳費標準,由財政全額補貼,代繳100元,個人不用繳費,3-4級殘疾人最低繳費50元;繳費方式為每年一次,在每年的11月前繳費;
參保人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得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辦理城市居民養老保險需要的材料
1.到農村信用社辦理存折,然后復印兩份。
2. 身份證復印件兩份。
3. 戶口本復印件(含本人頁和戶主頁)兩份。
4.可選擇年交100-1000元的檔次。
5.沒有任何收入來源的本縣城鎮戶口居民,到戶口所在社區社會保障站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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