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聘請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律顧問聘請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法律顧問聘請合同1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 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簽字)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法律顧問聘請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顧問聘請合同3
甲方(聘請方):
聯系人:
乙方(受聘方):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鑒于:
1、甲方擬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雙方協商后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項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擔任 的法律顧問。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簽顧問合同,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
二、法律顧問項目的主要事務:
1、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包括:
A、貴公司有關業務涉及的法律問題;
B、貴公司經營管理涉及的法律問題。
2、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件,包括:
A、為貴公司草擬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B、審查、修改貴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對方起草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C、草擬、審查、修改貴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參與經濟項目洽商,包括:
A、為貴公司的投資及合作行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見;
B、作為貴公司法律顧問參與項目談判、洽商活動;
C、審查相對方的主體資格及合作資格;
D、草擬、審查、修改項目合同、協議、承諾書等有關法律文件。
4、規范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包括:
A、協助貴公司建立、完善內部規章制度;
B、審查貴公司自行草擬的內部規章制度;
C、審查貴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D、對貴公司員工進行法律教育。
5、根據甲方提交的主題,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法律專業知識培訓,或在必要的情形下,組織進行現場答疑;
6、跟進各類合同、協議的履行,包括:
A、在相對方可能或已經出現違約情形時,提醒貴公司予以關注并協助采取必要的防范或應對措施;
B、處理貴公司項目實施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事務。
7、解決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包括:
A、作為貴公司法律代表,為貴公司調解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
B、作為貴公司委托代理人,參與貴公司涉及案件的訴訟、仲裁(含經濟仲裁和勞動仲裁)、復議、聽證等活動。
8、應公司的要求,就專項事務進行調研,并向公司或相關部門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9、接受甲方委托,擔任公司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上市、投融資、招投標等重大項目之專項法律顧問,處理相關法律事務及法律問題;
10、提供公司認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委托事項的事務執行
1、乙方指派 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總顧問律師,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指派本所的其他經辦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3、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選聘其他專家或其他所的專業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4、總顧問律師在承辦涉及香港、澳門、臺灣或境外的委托事項時,有權選聘香港、澳門、臺灣或境外的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完成委托事項。
四、費用:
1、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時,收取固定律師服務費,乙方承辦委托事項中的B類事務時,根據具體的工作難度及工作量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其中,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1、2、3、4、5、6項事務 ;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7、8、9、10 項事務 。
2、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 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 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的 ,即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 年 月日前支付剩余的人民幣 元整律師服務費。
乙方承辦委托事項中A類事務的第 三(B) 項時,如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內容超過 ,對于超過 小時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時人民幣 的標準增加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付費通知后 日內支付增加的固定律師服務費。
3、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時,由乙方根據委托事項的難度和工作量,并根據律師收費標準與甲方協商確定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如乙方未能就承辦B類事務與甲方達成協議,甲方可另行聘請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提供相關服務。
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合同》或由甲方出具委托書。
4、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指派經辦律師常駐甲方指定地點承辦具體事務,甲方需與乙方另行協商確定增加支付律師服務費用。
5、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約定的固定律師服務費和單項律師服務費僅指律師服務費用,不包括應由甲方承擔的以下費用:
A、辦理委托事項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在深圳市區外所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B、第三方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它機構或第三方合理收取的稅、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指定本項目的'聯系人負責與乙方的經常性聯系,甲方所指定聯系人的意思表示視為甲方的意思表示。
2、甲方應當全面、真實、完整地提供資料,并保證所提供之資料和事實及所作之陳述并無虛假,如甲方故意隱瞞事實及捏造有關資料和證據,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應按時支付費用,甲方拖欠費用達 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交辦事務所需要的有關資料、文件、情況介紹,需要乙方參加有關會議、研究合同或參加談判等工作時,甲方應當提早通知,讓乙方有充分的時間準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依法、高效、謹慎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與甲方有關人員召開例會或臨時會議,檢討工作,為本合同目標項目的管理和甲方的經濟活動提供意見和建議。
3、對日常合同審核及日常法律咨詢工作建立工作跟蹤、審核備案制度,并安排相應負責人及時對相關工作進行考核。
4、對于重大及疑難的合同及咨詢,均由經辦律師提交廣和所律師團隊集體討論答復。
5、將建立法律服務工作檔案,詳細記載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過程和具體法律意見。
6、保證所指派的經辦律師具有良好專業素質與較為豐富實務經驗,能夠勝任日常工作。
七、服務的響應:
1、甲方以口頭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詢,乙方應即時回復。
2、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詢,乙方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
3、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緊急性法律咨詢,乙方一般在八個工作小時內完成并以書面形式回復。
4、合同審查:原則上自甲方提交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提出審查意見,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5、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一般問題自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起二個工作日內,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6、訴訟、仲裁、行政復議及其它獨立的非訴訟項目法律事務:法律及有關部門對辦理時限有規定,從其規定辦理;如甲方就該項法律事務對乙方有明確要求的,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辦理時限。
八、保密:
1、乙方應對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和無關人員透露,并不得自行利用。
2、乙方應妥善保管因委托項目而持有的記錄秘密的有關協議書、資料、文件、情況說明、會議紀要、會談備忘錄等資料;
3、乙方還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采取其它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因委托項目而知悉或者持有的秘密。
九、聯絡和代表:
1、甲方指定的聯絡方式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2、乙方聯絡方式及帳戶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3、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聯絡方式履行合同,視為有效履行。
4、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所指定代表視為具有甲、乙雙方合格授權。
十、其他:
1、本合同的各條款應視作相互獨立,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有效性,除非該種結果將根本性地破壞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結果。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由雙方以書面形式進行。
3、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裁決。
4、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執一份,受托方執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律顧問聘請合同4
甲方: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
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服務方式:
“ 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
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律師: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聘請合同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正常進行,維護甲方各項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委托,可以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就企業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企業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草擬、修改、審核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處理企業尚未形成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六)提供與企業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企業有關部門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九)辦理企業委托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wB _______元(_______圓整)。
2.乙方在收款后一周內向甲方提供正式的服務業發票。
四、違約賠償
合同期內,如果外教自行毀約離校而非甲方解聘(外教解約的原因為不可抗力除外)或者因為外教不能勝任學校教學雙方解約,乙方需為甲方重新聘請新的合格外教,接替離職外教未完成的.教學工作,工作期限以離職外教所簽合同為準。如果乙方已收取離任外教中介費,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新聘外教中介費;如果因為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外教離校,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其它
1.本合同中未列舉的其他條款應遵循國家外國專家局的相關條款執行;
2.合同附件是《聘請外籍老師需求表》;
3.如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產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復印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聘請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的征地拆遷工作需要,需聘請乙方律師為法律顧問。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承辦律師: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所_______________律師團隊具體承辦法律顧問事務。遇有重大疑難法律事務,乙方組織部分本所有相關經驗的律師或全所律師研討。必要時,邀請本所外聘的專家顧問研討,力求為甲方提供最佳的法律服務。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_________________
1、就甲方管理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2、審查、修改甲方草擬的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
3、就甲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涉及的人身權、名譽權等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4、協助甲方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
5、協助甲方向其工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或培訓;
6、代表或者協助甲方參加有關拆遷、征地等項目的談判、起草法律文件、法律意見書或見證書;
7、代為進行專項事實調查、資信調查;
8、代為辦理各類行政登記、變更等手續(如工商登記、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
9、代理甲方辦理公證事宜;
10、代理甲方參加與甲方有關的民事、行政糾紛的調解;
11、代理甲方參加與甲方有關的訴訟、行政復議或仲裁活動。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不定期:_________________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盡可能提早預約乙方,以便安排時間并做必要準備。
四、甲方工作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為便于協調工作,甲方指定作為法律顧問聯系人,協助、配合法律顧問工作。甲方及下屬各部門的法律事務一般均通過該聯系人與乙方聯系。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有權要求乙方優先辦理甲方委托的訴訟及非訴訟法律事務。
2、應保證向法律顧問律師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3、應將全部法律事務委托乙方辦理。如遇個案確需其他律師事務所辦理的,需與乙方協商。乙方在業務能力及辦案效果等方面明顯不能勝任的,應該同意甲方的意見。未經與乙方協商并經乙方同意,甲方不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4、應為法律顧問律師的工作提供便利,并負擔其因辦理甲方法律事務出差外地而產生的合理的交通、食宿、通訊及出差補貼等費用。
5、應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6、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有權要求甲方按時支付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應收取的律師費、差旅、出差補貼等費用。
2、有義務優先為甲方提供及時的法律服務。
3、有義務及時將辦理法律事務的進展或結果向甲方通報。
4、對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無論確定為免費或收費,也無論收費多少,乙方均應認真辦理。
5、當乙方主辦律師因疾病住院、長期出差等原因不能及時履行職務,或因工作能力限制,未能為甲方提供滿意的法律服務時,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有義務及時另行指派主辦律師。
6、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七、律師費及相關費用的計算及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__________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
以此項目總造價為__________元的`預算為標準,法律顧問費為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基于甲方對乙方服務的信任,乙方同意按照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收取每年的律師顧問費。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五日內支付。
以上款項甲方以匯款、轉賬或現金方式支付。
本所賬戶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律師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需到本市以外出差時,差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因其他事務,需要到外地出差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3、乙方律師辦理本合同第二條第1—6項事務時,甲方不必再行委托。在甲方按本條第1—2項支付律師費的情況下,乙方不再另行收費。
4、乙方律師辦理本合同第二條第7—11項事務時,甲方需就具體個案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并按《_________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辦法》另行計算律師費。鑒于甲方與乙方是基于本合同而發生的長期合作關系,乙方在確定具體個案收費金額時,應按規定的收費標準給予8折優惠。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2—6項約定,乙方可催告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內履行合同。如經催告后仍未履行合同,視為嚴重違約。在此情況下,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1項約定所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2、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6項約定,甲方可催告乙方在合理的
期限內履行合同。如經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視為嚴重違約。在此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退回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1項約定所支付的律師費。
九、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為簡化簽約手續,本合同可依年度為期順延。本合同期滿,雙方如未提出異議,則本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直項目完成之日;年度服務費用不變,付款日為下一年度服務起始之日的5日內。以后各年度的順延合同條款亦同。
十、糾紛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可將糾紛提請__________市律師協會調解或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聘請合同7
聘請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的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顧問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師作為該業務的顧問律師。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下列事項: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師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五、律師辦案費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費、查詢費、交通費等)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內變更對乙方的授權范圍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項的情況下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委托授權;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材料和情況及配合律師開 展工作。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顧問費及辦案費不予退還:
(1)甲方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師代理費或辦案費;
2、乙方應對委托事項所涉及的.甲方情況予以保密。
八、特別約定
根據北京市司法局的有關規定,雙方特作如下特別約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項前非乙方過錯或非乙方原因導致委托事項無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費的,應以書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內書面答復甲方并雙方達成書面解除合同協議(不作答復或未達成書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執行該條約定)。辦案按實報銷處理,代理費雙方同意按以下辦法處理:
1、乙方已全部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的,乙方不退代理費;
2、乙方已部分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的,按實際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應收代理費,對已交的代理費除扣除17.27%的已開票稅費和2%的公積金,外進行多退少補;
3、乙方未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的,乙方對甲方已交費用除扣除14.25%的已開票稅費外,全部退費給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協議有約定的按協議執行;協議沒有約定的,雙方重新約定;雙方達不成約定的按本協議的爭議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確認收到付款后,開始服務。
聘請方: 受聘方:北京市xx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法律顧問聘請合同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到每一案件徹底結束為止;
5、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如有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年律師費總額50%的損失。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聘請律師費壹萬圓整(¥:10000.00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食宿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壹年(自20_________年7月1日至20_________年6月1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法律顧問聘請合同9
聘請方(甲方): 聯系人:
受聘方(乙方):湖北三豐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事項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 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服務。
1,對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2,協助甲方進行草擬、修改、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應邀參與甲方的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4,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5,應邀參與甲方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糾紛的訴訟和非訴訟活動。
6,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7,其他與甲方有關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的義務:
1,提供有關事實證據材料,及本單位有關的信息資料;
2,承擔法律顧問在辦理法律事務中實際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委托審計、鑒定、公證、查檔及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等。
三、乙方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3,保守甲方事務秘密。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常年法律顧問費每年為人民幣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一次性付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六、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聘請方: 受聘方:
代表人(蓋章): 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聘請合同10
委托人:____公司(甲方)
受托人: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并指導(或代為)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并嚴格保守在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
首期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雙方簽署本合同后三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于新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后三日內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并應承擔乙 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公司(蓋章)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法律顧問聘請合同11
甲方: 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通過友愛洽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則,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延聘甲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到如下協議,并許諾一起恪守。
第一條效勞律師甲方根據乙方的延聘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終年家庭法令顧問,律師執業證號: _________。
第二條效勞場所
1、甲方供給效勞的場所為本協議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辦公室。但下列情形破例: 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況時,能夠要求甲方到本協議所列之乙方住地供給法令顧問效勞,但乙方應另行承當本次上門效勞的交通費用。
3、當乙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補償膠葛現已達到意向,需求當場簽署寬和協議或許當場實行時,能夠要求甲方到該現場為乙方起草審查寬和協議,但甲方不承當伴隨商洽的責任,一起乙方應另行承當本次抵達效勞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效勞范圍與內容本協議所列乙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作業、日子、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令問題。但乙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觸及的法令業務不在本協議所約好的效勞范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假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圍內的法令業務供給口頭的咨詢、回答和定見主張。
2、乙方能夠要求甲方供給書面的的咨詢、回答和定見主張,但該書面的的咨詢、回答和定見主張限于關鍵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為翔實的法令定見書。
3、甲方不承當代為起草、書寫法令文書、出具具體的法令定見書的責任。
4、就個案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當乙方所涉個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令咨詢、回答、剖析評判、供給主張定見、在該法令業務的簽約和實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令文書審查的責任,但不承當伴隨考察、商洽商量的責任。
5、不管在什么情況下,本協議所約好的甲方效勞內容不包含甲方為乙方業務向。
第三方進行考察核實、調查取證之效勞事項。
第四條效勞期限與效勞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令顧問效勞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洽談并書面承認。
2、作為甲方供給本協議所規則之專業效勞的酬勞,乙方應向甲方付出________年的律師效勞費_________元。該費用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現金付出。
第五條其他事項
如乙方需求甲方供給本協議所約好的效勞項目之外的其他法令效勞,乙方應與甲方另行洽談并就該單項法令效勞簽訂協議,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處理,如當地對該效勞項目有收費規則的,除差旅等實踐支出的費用項目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惠,如無收費規則,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令效勞市場行情按八折優惠。
甲方: 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聘請合同12
甲方:__
乙方:_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根據甲方對律師業務專長的要求或者對律師的指名要求,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
第二條: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的任務:為聘請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聘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聘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受甲方委托具體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業務方面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建議和法律依據,供甲方決策時參考;應甲方要求,對重大法律問題提供書面“法律顧問意見書”;
2、對甲方起草或擬訂的合同、協議、章程及管理性規定、辦法,從法律上進行審查修改;應甲方要求,對重要合同、協議、章程規定提供書面“法律顧問審查修改意見書”;
3、草擬甲方對內對外業務(事務)活動中的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4、參與處理涉及甲方重大利益的非訴訟糾紛;
5、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及調解活動;
6、代理甲方進行訴訟外催討欠款代理;
7、對甲方擬與合作的伙伴進行資金、信譽、履約能力調查;
8、參與項目談判,提供咨詢服務,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書;
9、接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0、提供相關的法律信息;
11、協助甲方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第四條:法律顧問的職責及義務:
1、律師對甲方要誠實,應及時說明案情,讓甲方及時了解案情進展情況;
2、律師應及時回甲方單位的`電話;
3、律師對甲方的代理事項要投入,盡力提出可行的最理想方案供甲方決策參考,力爭實現顧問單位合法權益最大化,損失最小化;
4、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同時擔任顧問單位對方的代理人;
5、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甲方工作人員的隱私;
6、乙方統一接受甲方的委托,與甲方簽訂書面委托代理合同,律師本人不得私自接受甲方委托,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收受甲方的財物;
7、律師不允許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更不允許接受顧問單位相對人的財物。
第五條:甲方向乙方繳納聘金,每年元,于本協議生效后十日內付清。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經常保持聯系,甲方應為乙方的工作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第七條:乙方因甲方業務需要外出,差旅費、補助費、調查取證費等,由甲方負擔,其標準可參照國家有關標準執行,也可由雙方約定標準包干使用。
第八條:本協議有效期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解除協議通知后30日內未提出異議,本協議即自行解除。協議到期后,若雙方均不提出異議,該合同效力自動順延一年。
第九條:乙方有償優先、優惠為甲方單位職工及其家屬提供刑事辯護,民事、刑事附帶民事、行政等各種訴訟代理活動。
第十條:雙方特別約定的條款: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
聯系方式:________
乙方:進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
顧問律師:__
聯系方式: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法律顧問聘請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
第二條
第一款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或草擬中文或_________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_________市_________局_____號文件規定的收費辦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
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
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主任(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聘請合同14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________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________年;其后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
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
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
(1)、
(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
(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
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
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
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
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
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
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適用于客戶聘請律師為其提供經常性法律咨詢服務;若客戶需要委托律師進行代理活動,尚需另行簽訂委托合同。
2.簽約之前,客戶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師事務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咨詢。
3.本合同書所列條款由____省司法廳負責解釋。
返
法律顧問聘請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知識產權非訴業務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非訴業務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三條 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知識產權非訴業務專項法律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
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四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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