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管理局防汛應急預案(精選3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我們該怎么去寫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產管理局防汛應急預案(精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產管理局防汛應急預案1
根據縣住建局《關于印發<合浦縣住建局20xx年在建工程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的通知》(合住建發〔20xx〕39號)的要求,為進一步做好20xx年在建工程和直管公房防汛防臺風工作,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局成立合浦縣房產管理局防汛防臺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協調指揮我局防汛防臺風工作,下設辦公室,掛靠人秘股。應急領導小組由局長、黨總支書記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人秘股、直管公房管理所、項目辦、住房保障辦、房改工作室、監察隊、法規所負責人組成。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黃傳梅
副組長:林光林常春
成員:岑起文 黃德春 陳崇斌 盧序英 李武強 羅振年 李樂華
辦公室主任:黃德春
二、工作職責
(1)在縣政府和縣防風防汛指揮部及縣住建局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相關決定、指令,切實做好在建工程和直管公房(含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區)防汛防臺風工作,并組織本局搶險隊伍,根據調令參加搶險救災行動。
(2)統一協調指揮我局防汛防臺風工作,宣布啟動、終止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
(3)召開防汛防臺風工作會議,安排部署防汛防臺風救災工作,制定各項防汛防臺風救災應急措施。
(4)負責防汛防臺風搶險物資、器材的添置、儲備、調撥和管理。
(5)動員全局干部職工參與防汛防臺風搶險救災,指導災后恢復、修繕和重建。
三、預防與預警機制
(一)預案啟動
縣城內出現強降雨、強臺風影響,或其他需要啟動應急預案的情況。
(二)預警準備
1、思想準備。每年汛前召開局防汛防臺風工作會議,部署防汛防臺風工作,增強干部職工的預防災害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做好保障我局在建工程和直管公房安全工作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落實各防汛防臺風責任人和搶險隊伍。
3、預案準備。制訂相應的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
4、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滿足急需”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物資。直管公房管理所要對土墻加固、木屋支撐和屋面翻修所需的搶險類物資要準備充足,隨時待命。
(三)預防行動
1、暴雨漬澇預警行動,當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根據縣政府發布的暴雨漬澇預警信息,做好我局在建工程預防工作,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要通知各直管公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區低洼地區的居民以及配合公房片區所在的街委將處于低洼區的公房承租戶轉移。
2、臺風災害預警行動,當氣象部門發布臺風信息時,要密切關注臺風動態,并及時將臺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通報本局各單位。
四、主要防御方案
當降雨達到五年一遇標準時(24小時雨量約167mm),各單位應全面投入防內澇工作,通知在建工程項目部停止施工。特別是直管公房所和物業工作室要通知租戶和物業小區做好地下室封堵及低洼地帶人員轉移的準備工作,要配合公房片區所在的街委做好人員轉移的準備工作。
當遭遇臺風強降雨時,全局進入緊急狀態,各單位應全面投入防內澇工作,及時責成在建工程停止施工投入防范工作,直管公房小區(含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區)、物業小區實施地下室封堵及配合街委做好低洼地帶公房承租人員轉移工作。
五、應急響應
(一)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風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二)加強值班,實行領導帶班,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公房所要提前組織對公房片區開展巡查,對存在危險的公房,要向住戶發放通知書,并積極配合當地街委做好租住公房人員轉移的準備工作。
(三)局防汛防臺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工作會議,分析臺風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向局屬各單位發出防御臺風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四)必要時,局領導組織人員分頭深入防御臺風的重點部位,檢查防臺風準備情況,督促落實好各項防御措施。加強值班,領導帶班。項目辦、公房所要組織對在建工程和公房片區開展巡查,對存在危險的公房,要向住戶發放通知書,并積極配合當地街委轉移群眾。對已經造成倒榻等損害的房屋,要組織人員盡快修復。搶險隊伍要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準備好搶險物資器材。要迅速組織好搶險救災隊伍,接到縣指揮部通知后,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縣政府做好群眾轉移工作。
(五)響應結束
發出結束通知,部署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組織有關成員赴抗災第一線指導協調抗災救災工作。根據受災情況,向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并爭取上級有關部門的支持。同時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研究改進措施。同時立即行動,到受災區域做好被臺風損壞的危房危屋的修繕加固工作。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防汛防臺風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執行命令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相應處罰及責任追究。
房產管理局防汛應急預案2
一、工作原則
(一)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常抓不懈,預防在先的思想,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臺風洪汛等自然災害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統一領導,協調配合。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聯動協調機制,明確職責,依法確定應急工作程序,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形成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系,合力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二、應急組織體系和職責
(一)指揮小組組成和職責
1.指揮小組組成
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防汛抗臺指揮小組,負責指導、協調抗臺防汛工作,其成員如下:
組 長:羅若谷 局黨組書記、局長
常務副組長:阮觀偉 局副調研員
副 組 長:湯明輝 局黨組成員、局機關黨委書記
高學良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孫文鋒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海舟 局調研員
黃坤龍 局副調研員
潘鼎勝 局副調研員
楊長茂 局副調研員
成員:局機關各處室、局直屬各單位負責人。
指揮小組成員未在榕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部門按職務排序遞補;因人事變動的,由繼任者承擔局防汛抗臺工作職責。
2.指揮小組職責
(1)根據市政府、省住建廳等交辦的防汛抗臺任務,指導和協調我局防汛抗臺應急工作;
(2)根據市政府、省住建廳等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防汛抗臺應急預案;
(3)全面把握我局防汛抗臺工作,負責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4)及時接收掌握核實各地受災情況,做好救援和信息上報工作。
(5)指導我局應急隊伍建設、應急預案演練,組織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
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局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兼任,成員由指揮小組成員部門工作人員組成。
(二)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局辦公室:負責與市委、市政府和其他有關單位、部門保持聯系;配合做好應急工作局機關及直屬各單位有關通知和會議、會務安排,協調各處室的應急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安排防汛抗臺期間人員值班;審核防汛抗臺工作的信息報道稿件簡報;負責應急響應狀態下局機關的機要保密工作;負責聯絡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媒體。
局物業處:負責組織、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服務項目防洪、防臺風、防澇工作;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組建搶險隊伍,儲備搶險救災物質,做好排險、搶險等工作;及時掌握實時重大汛情、險情和災情情況,并及時上報市防指和局辦公室。
局房管處:負責督促各縣(市)區房管局(住建局)做好危樓、老樓的排查工作;指導危房安全隱患整改,協助當地政府做好危房住戶的搬離、勸退工作;做好災害期間危險房屋受災情況統計工作。
市征收辦:預案啟動后,組織人員對拆遷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做好抗臺防汛工作,根據情況設置標識和停止作業;做好災害期間拆除工地受災情況統計工作。
三、工作機制
(一)預防工作。汛期前或臺風登陸前各部門應按職責做好各自工作應對汛情。特別是在汛期和臺風來臨前組織力量對轄區內房屋建筑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排除。
(二)分級響應。根據市防汛和抗旱指揮部確定抗臺防汛應急響應從低到高分為IV、III、II、I四個級別,分別采取啟動應急程序。
1.市防指發布臺風、暴雨藍色預警
(1)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應負責派人值班,負責接聽電話,收集相關情況信息,及時向指揮小組成員及相關單位人員發送信息,完成各類信息的上傳下達。
(2)局物業處、局房管處、市征收辦指導督促做好行業抗臺防汛相關準備工作。
(3)指揮小組相關人員應保持通信暢通,隨時待命。指揮小組領導視雨水、汛情下達指令,各成員單位按本部門職責分工開展應急工作。
2.市防指發布臺風、暴雨黃色預警
(1)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啟動Ⅲ級應急預案,指揮小組辦公室將啟動信息傳達指揮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
(2)指揮小組副組長、小組成員必須到崗,參與指揮。
(3)指揮小組成員單位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分工開展應急工作,組織巡查,視情況督促其他機關單位參與應急工作。
(4)指揮小組辦公室根據災情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及時向市政府、省住建廳匯報。
3.市防指發布臺風、暴雨橙色或紅色預警
(1)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及小組成員必須到崗,參與協調指揮。
(2)指揮小組成員單位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分工開展應急工作,組織人員巡查,視情況督促其他單位參與應急工作。
(3)指揮小組辦公室根據災情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及時向市政府、省住建廳匯報。
(三)應急巡查
1.參加人員
分五個組,分赴五城區檢查:
第一組:鼓樓區
組長:局領導1人
成員:局物業處1人、保障處1人、市征收辦1人
聯絡員:局物業處
第二組:臺江區
組長:局領導1人
成員:局房管處1人、物業處1人、市征收辦1人
聯絡員:局房管處
第三組:晉安區
組長:局領導1人
成員:局物業處1人、補貼處1人、市征收辦1人
聯絡員:局物業處
第四組:倉山區
組長:局領導1人
成員:市征收辦1人、局物業處1人、市場處1人
聯絡員:市征收辦
第五組:馬尾區
組長:局領導1人
成員:市征收辦1人、局物業處1人、房管處1人
聯絡員:市征收辦
各組聯絡員由相關處室熟悉業務的同志擔任,負責聯系所在區房管局和重點檢查的點,并及時向局辦公室書面報送本組檢查情況,以便及時匯總上報。
2.檢查內容
(1)物業小區。檢查小區是否建立應急預案,防洪沙袋、防水篷布等應急搶險物資是否準備到位,地下車庫車輛是否轉移、擋水設施是否到位,地下配電房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進水等。
(2)危險房屋地塊。檢查低洼地帶、易澇地帶危房及D級危房是否轉移住戶,存在安全隱患的是否采取加固措施等。
(3)房屋征收工地。檢查工地未拆除房屋、圍墻(圍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腳手架是否有安全隱患,是否按規定停止施工等。
(四)應急支援
當城市所在地的應急力量不足,超出房管系統力量,需要有關部門支援時,指揮小組根據支援請求按規定的程序報市政府和市防指。應急支援力量進入現場執行任務,有關調動、聯絡、指揮程序及協調事宜,均按市政府批準的計劃或預案執行。
(五)應急結束
臺風洪汛等自然災害直接的應急任務和現場搶險救援活動結束,以及臺風洪汛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并確認無危害和風險,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臺風洪汛警報解除信息后,各級各部門方可結束應急處置工作。
局人事處負責按照一線干部考察機制,對機關干部職工抗臺防汛工作進行跟蹤,建立工作成績單。
四、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各部門應加強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建設,組建應急專業隊伍,加強技術指導和培訓,確保臺風洪汛等自然災害發生時應急力量及時到位。
(二)通信保障
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期間的通信和信息保障。應急響應期間,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指揮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三)物資保障
各級各部門要做好防汛抗臺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并做好相關物資的采購、登記、維護,保證應急所需。
五、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加強宣傳
雨情、險情、災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由防汛抗臺應急指揮小組領導審批后,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各級各部門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事故應急處理知識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二)培訓、演習
各級各部門要有計劃地開展汛前對參與防汛抗臺搶險應急工作的人員培訓工作。各級各部門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房產管理局防汛應急預案3
為進一步防范暴雨、臺風、大雪等惡劣氣候造成房屋倒塌等災害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防災減災的指示精神和《杭州市防災減災行動方案》(杭政辦函〔20xx〕124號),結合住保房管部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科學有效地組織開展城區居民房屋防汛防臺(雪)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居民房屋的居住安全。
(二)編制依據
《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杭州市防災減災行動方案》、《杭州市城區防汛防臺應急預案》、《杭州市城區抗雪防凍預案》等規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杭州市主城區范圍(蕭山區、余杭區可參照執行)。
(四)工作原則
根據國家和省、市搶險救災工作方針,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和產權所屬原則組織實施。各區住建局根據各自的防汛防臺(雪)應急預案,共同組織實施防汛防臺(雪)工作。
(五)工作重點
1.做好居民危舊房屋的排查工作;
2.做好居民危險房屋的搶險救災工作;
3.協助街道、社區做好危險房屋內人員安全轉移工作;
4.確保市區居民房屋正常使用。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區住保房管部門設立防汛防臺(雪)指揮機構,負責全市或轄區內房屋安全、搶險、應急處置工作。
(一)防汛防臺(雪)機構及職責
1.市住保房管局防指機構。設立市住保房管局防汛防臺(雪)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市居民房屋防汛防臺(雪)的應對處置工作。市住保房管局防汛防臺(雪)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住保房管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住保房管局分管局長擔任,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市住保房管局防汛防臺(雪)指揮部工作職責:研究決定市區居民房屋防汛防臺(雪)重特大事故的有關問題;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決定救援行動中的重大事項;分析有關防汛防臺(雪)的重要信息;編制、修訂防汛防臺(雪)預案;指導、監督各區住建局防汛防臺(雪)應急部門的工作;完成市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事項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各區住建局防指機構。各區住建局應根據上級防指工作預案和要求,結合實際,設立相應防指機構。
各區住建局防汛防臺(雪)指揮部工作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和協調轄區內危舊房、歷史建筑(含拆除工地)的搶險、加固和維護工作;協助街道、社區做好危險房屋內人員安全轉移工作;負責轄區內居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3.市局相關職能部門工作職責
辦公室:根據防汛防臺(雪)預案要求落實值班人員,做好值班后勤保障工作;
物業監管處和市物業服務管理中心:加強對各物業服務企業的防汛防臺(雪)工作指導,重點是地下車庫的防汛防臺工作;
房屋修繕利用處:負責對各區住建局房屋搶險及應急維修的指導和督促工作;
房屋安全管理處:負責對各區住建局和各單位的防汛防臺(雪)工作指導,根據市城區防指的要求,及時啟動防汛防臺(雪)預案,牽頭做好防汛防臺(雪)相關工作;
局宣教中心:負責對市、區住保房管部門防汛防臺(雪)的宣傳報道工作;
市住保辦:負責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建設工地的防汛防臺(雪)工作;
市房屋征管辦:負責拆除工地的防汛防臺(雪)工作;
杭四建:加強對在建工地的防汛防臺(雪)工作;負責局系統搶險隊伍和搶險物資的'保障工作,做好隨時調運和搶險準備;
局屬其他單位:根據市局統一安排,負責做好本單位的防汛防臺(雪)工作。
(二)通信網絡
1.市住保房管局建立防汛防臺(雪)房屋應急通信網絡,公開電話:87916319。
2.市住保房管局建立與市城區防指機構的信息網絡,及時通過市城區防指決策指揮系統等做好防汛防臺(雪)工作。
3.運用計算機信息平臺,根據上級防指的指令,及時向各區住建局、局屬各單位、各物業服務企業發布防汛防臺(雪)啟動應急預案信息。
4.各區住建局、各單位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配備必須的通信工具,確保信息暢通。
(三)應急救援力量
1.市住保房管局成立防汛防臺(雪)搶險大隊(以杭四建為主)。
2.各區住建局應有效組織本單位防汛防臺(雪)應急救援力量,確保本轄區防汛防臺(雪)工作順利開展,確保居民房屋安全使用。
3.局屬各單位應根據實際組織相應的救援力量,確保本單位的應急搶險工作。
三、汛(臺風、雪)情分級響應機制和程序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1.按汛情、臺風、大雪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行動分為4級。
2.對進入預案分級范圍的汛情、臺風、大雪,各區住建局、各單位防汛防臺(雪)指揮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臺風、大雪情況和災情,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3.各區住建局、各單位應按照上級部門和市住保房管局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及時報告工作情況。
4.臺風、大雪等災害發生后,各城區住建局、各單位應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市住保房管局負責組織實施搶險、排澇、減災和抗災救災等工作。
5.預警解除后,各區住建局、各單位應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存在薄弱環節,并將總結材料及時上報市住保房管局。
(二)防汛防臺(雪)分級應急響應機制、程序和要求
根據城區汛情、臺風和大雪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城區防汛防臺(雪)應急響應分為4級:
1.Ⅳ級應急響應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Ⅳ級應急響應:
①臺風、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外圍將影響我市,24小時內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并可能持續。市氣象臺發出藍色臺風預警信號。
②較大區域(兩個區以上)內24小時降雨量超過50毫米,或3天累計雨量達到100~150毫米,并預報未來一至兩天內仍將有大到暴雨。
③小到中雪(含小雪)或實況已經出現小到中雪(含小雪),12小時降雪量0.5~1.9毫米,凈積雪深度1厘米,并預報未來仍將有小到中雪(含小雪)。
(2)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市、區住保房管部門、各單位根據天氣狀況,及時啟動預案,落實人員值班,隨時掌握城區汛情(包括臺風、雨雪),并及時報送有關防汛防臺(雪)工作情況。
2.Ⅲ級應急響應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Ⅲ級應急響應:
①熱帶風暴將影響我市,24小時內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市氣象臺發出黃色臺風預警信號。
②6小時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市氣象臺發出黃色暴雨預警信號。
③較大區域(兩個區以上)內24小時降雨量超過80毫米,或3天累計雨量達到150~200毫米,并預報未來一至兩天內仍將有暴雨或大暴雨。
④中到大雪(含中雪)或實況已經出現中到大雪(含中雪),12小時降雪量1.0~2.9毫米,凈積雪深度2厘米。
(2)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接到Ⅲ級應急響應報告后,市住保房管局、各區住建局、各單位落實預案,24小時值班,開展檢查、指導工作,隨時掌握汛情(包括臺風、雨雪),并發布和收集信息,及時將汛情(包括臺風、雨雪)報市住保房管局指揮部。各區住建局及時聯系當地區政府、街道、社區居委會和相關部門做好防范工作。
3.Ⅱ級應急響應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Ⅱ級應急響應。
①強熱帶風暴將正面襲擊或嚴重影響我市,12小時內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并可能持續。市氣象臺發出橙色臺風預警信號。
②3小時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市氣象臺發出橙色暴雨預警信號。
③較大區域(兩個區以上)內24小時降雨量超過100毫米,或3天累計雨量200~300毫米,并預報未來一、兩天內仍將有暴雨或大暴雨。
④大到暴雪,12小時降雪量3.0~5.9毫米,凈積雪深度4厘米。
(2)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市、區住保房管部門、各單位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落實分管領導值班,做好搶險隊伍和物資、設備準備工作,做好轉入一級值班準備,并隨時報送有關工作落實情況。
市住保房管局加強專人24小時值班力量,分管局長到崗指揮。
各區住建局派專人24小時值班;分管局長到崗指揮;及時聯系當地區政府、街道、社區居委會和相關部門。
市住保房管局搶險救災大隊(包括各物業服務企業搶險隊伍)待命,派專人24小時值班。運輸分隊調集救災車輛、工具設備和材料待命。
4.Ⅰ級應急響應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Ⅰ級應急響應。
①強熱帶風暴、臺風將正面襲擊或嚴重影響我市,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達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市氣象臺發出紅色臺風預警信號。
②3小時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市氣象臺發出紅色暴雨預警信號。
③較大區域(兩個區以上)內24小時降雨量超過150毫米,或3天累計雨量300毫米,并預報未來一至兩天內仍將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④大到暴雪,12小時降雪量>6.0毫米,凈積雪深度6厘米以上。
(2)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接到Ⅰ級響應報告后,市住保房管局局長坐鎮指揮。各區住建局局長在崗指揮。負責各城區的搶險救災分隊(包括各物業管理公司搶險隊伍)到場;運輸分隊調集救災車輛、工具設備和材料到場;相鄰城區的搶險救災分隊作相互支持;同時及時聯系當地區政府、街道、社區居委會和相關部門。當全市救災力量吃緊時,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取得部隊支持。
5.防汛防臺(雪)工作要求
(1)各區住建局、各單位按職責和預案要求,落實和配備好防汛防臺(雪)物資和設備,落實專人負責,加強對水泵及機電設備、防汛防災物資的管理、維護和使用,切實做到防災物資定點存放,專人負責,儲備充足,機具設備性能完好,能隨時保障調配使用。
(2)災期各職能部門必須按預案要求落實專人負責收集氣象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包括雙休日和節假日),切實落實分管領導、分管處(科)室負責人和聯絡人員,保障防汛防臺(雪)工作落到實處。
(3)遇市政府(市防指)有專題災情值班通知時,按市政府(市防指)的要求,聽從指揮、服從調度,及時將防汛防臺(雪)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報市政府(市防指)。
(4)市住保房管局在災期對市城區防指決策指揮系統每次發布的任務,必須及時點擊并按時反饋。
(5)解除警報信號后,各區住建局、各單位恢復正常值班,落實專人及時總結本單位防汛防臺(雪)和指令性計劃搶險救災工作情況,總結經驗,查找不足。
(6)各區住建局、各單位將每年修改完善的防汛防臺(雪)預案,及時上報市住保房管局。
(7)加強演練,市住保房管局和各區住建局應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四、應急保障
(一)應急力量保障
1.市住保房管局成立防汛防臺(雪)搶險救災大隊。搶險救災大隊下轄七個分隊和一個運輸分隊。
第一分隊杭四建25人,負責上城區;
第二分隊杭四建25人,負責下城區;
第三分隊杭四建25人,負責江干區;
第四分隊杭四建25人,負責拱墅區;
第五分隊杭四建25人,負責西湖區;
第六分隊杭四建25人,負責風景區;
第七分隊杭四建50人,作為機動分隊;
另由杭四建成立25人運輸分隊。
2.各區住建局和局有關單位應建立相應搶險突擊力量,隨時準備接受應急調度等突發性事件的處置。
3.各物業服務企業應組建以維修力量為主、保安隊伍參加的搶險隊伍,負責各自物業管理區域的臨時搶險任務。
(二)應急物資保障
1.市住保房管局儲備編制袋5000只,草包1000只,木樁10立方,水泵9臺,雨具120套(雙),搶險工具若干,高空作業車1輛,輪式裝載機2輛,其他搶險車輛若干輛。
各區住建局應根據各區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搶修物資(包括麻袋、草包、鋼管、木材和機具設備等)。特殊情況下市住保房管局對搶修材料和機具設備進行統一調度。
2.臨時過渡用房準備
各區住建局要根據轄區實際情況準備臨時過渡用房及若干家旅店,以備人員疏散后暫時過渡。
3.各區住建局、各單位值班期間必須準備一定數量的交通工具,以方便指揮人員開展調動及疏散工作。
(三)信息保障
1.市住保房管局在房產信息網上建立防汛防臺(雪)專欄,宣傳防汛防臺(雪)有關知識,介紹房屋應急避險方法。
2.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及時發布住保房管系統的防汛防臺(雪)搶險電話,便于市民群眾的聯系,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本防汛防臺(雪)應急預案從制訂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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