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8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么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煙花爆竹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煙花爆竹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8篇)1
1總則
1.1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較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職責和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興安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扎賚特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扎賚特旗行政區域內的煙花爆竹制品的經營、儲存、運輸等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一般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2)超出蘇木鄉鎮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蘇木鄉鎮行政區的生產安全事故;
。3)扎賚特旗應急管理局(以下簡稱扎賚特旗應急局)認為需要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施救方針,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和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建立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應急救援機制。
2組織機構和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在旗政府的領導下,旗應急局負責統一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旗應急局成立扎賚特旗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旗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
旗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及成員單位:
指揮長:宋海濤旗應急局局長
副指揮長:王殿偉旗應急局分管領導
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基礎股、辦公室、執法大隊、應急救援綜合調度中心。
旗煙花爆竹事故救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統一指導和協調全旗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必要時,報請旗政府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參加一般、較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3)決定啟動本預案。
成員單位的職責:
辦公室:負責協調、組織應急值守的相關事宜,及時向旗應急局領導報告事故信息,傳達局領導關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并督辦落實;接收旗政府和盟應急局的指示,并迅速呈報局領導閱批;本局在處置事故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負責與旗委宣傳部、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聯系,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安全生產基礎股:提供事故單位相關信息,指導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應急物資、裝備、聯絡方式等信息;。
執法大隊:保障局內、外網絡暢通運行,接收、處置事故發生地上報的事故信息,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局領導,并根據指示及時上報旗委、旗政府辦公室和盟應急局,同時轉送本局相關股室;跟蹤續報事故發展情況,按照局領導指示,及時向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政府通報情況并協調有關事宜,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并監督落實。
應急救援綜合調度中心: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工作;協調組織安全生產應急專家,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提供應急物資、裝備、聯絡方式等信息;協調專業應急救援隊參加救援工作;負責接收、處置各地、各部門上報的事故信息,及時報告局領導;向盟應急局、旗政府報送事故信息;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2.2其他有關部門
根據事故情況,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時,旗安委會按照《扎賚特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和提供支持。
2.3專家組
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
。1)對突發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議。
。2)對處置生產安全事故進行技術指導。
。3)參與事故調查,提出事故原因分析意見。
。4)參與制訂、修訂煙花爆竹一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預警預防機制
3.1預防
3.1.1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制定針對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1.2各級煙花爆竹安全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分級建立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數據庫,主要內容包括: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情況。
3.2事故分級和預防行動
3.2.1事故應急響應分級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以上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對應上述事故等級,應急響應等級劃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
3.2.2預防行動
各級安全應急管理部門確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認為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安全應急管理部門協調。
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時,旗安全應急管理部門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準備;并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盟應急局、旗政府,通報其他有關地方、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3.3預警
3.3.1預警級別和發布
根據事故有關因素分析和趨勢預測,對有可能啟動Ⅳ、Ⅲ、Ⅱ、Ⅰ級應急響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及時進行預警并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3.3.2預警的`內容
包括生產安全事故名稱、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起止時間、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發布機關等。
3.4信息監控與報告
全旗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事故信息由旗應急局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并經核實后及時上報盟應急局、旗政府。旗安全應急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企業對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向事故發生地的旗人民政府安全應急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較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安全應急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逐級上報至自治區應急局。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安全應急管理部門在上報事故情況時,應當同時報告本級政府。旗應急局和旗人民政府接到發生重大事故、較大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盟行署。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所在地人民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發生I級事故及險情,啟動國家應急總局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發生Ⅱ級事故及險情,啟動自治區應急局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發生Ⅲ級事故及險情,啟動興安盟應急局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發生Ⅳ級事故及險情,啟動本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發生Ⅳ級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旗人民政府決定。旗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全力組織搶險救援,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旗人民政府進行Ⅳ級應急響應行動前,上報盟應急局,根據局領導指示,由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應急準備。
4. 2 Ⅲ、Ⅳ級響應程序
4.2.1基本響應
4.2.1.1進入Ⅳ級應急響應狀態
進入Ⅲ級應急響應狀態時,根據事態發展和現場搶險救援進展情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執行如下響應程序:
(1)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
(2)收集事故有關信息,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和資料;
(3)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盟行署辦公室;
(4)組織專家咨詢,提供事故搶險救援方案;
(5)派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協調指揮;
(6)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信、氣象、物資、環保等工作;
(7)通知有關隊伍、專家組參加現場救援工作,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救援;
(8)及時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公眾反映及輿論動態,回復有關質詢;
(9)根據領導指示,通知旗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4.2.2應急決策
旗煙花爆竹事故救援指揮部接到一般、較大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和可控情況,做出處置決策(其中,重大事故在興安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導下做出處置決策)。
。1)對事發地的旗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應急處置要求,協調扎賚特旗有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向旗政府和盟應急局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持。
。3)指揮部負責人赴事故現場,現場指揮。
。4)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救援。
。5)發布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6)落實興安盟和旗政府領導有關指示,進一步采取相關處置措施。
4.2.3指揮協調
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立即啟動預案,組織搶救;當地人民政府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應急預案統一組織指揮事故救援工作。
旗政府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旗應急局應及時向盟應急局報告事故和救援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信息,及時提出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旗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啟動本預案后,旗應急局組織協調的主要工作內容是:
(1)根據現場搶險救援工作需要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協調調集有關應急救援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搶救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搶救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訂防止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及時通知有關方面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持救援工作;
(5)事故中涉及港澳臺或外國人員時,協調外事口岸辦支持配合;
(6)必要時,通過旗安委會報請旗政府協調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加應急救援。
4.3現場緊急處置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發展情況,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鄉鎮蘇木行政區、跨領域或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旗應急局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旗政府決定。
針對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事故發生單位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參照下列處置方案和處置要點開展工作:
4.3.1一般處置方案要點
(1)接警。接警時應明確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危險化學品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
(2)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煙花爆竹火災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3)人員疏散,包括撤離和就地保護兩種。撤離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在有足夠的時間向群眾報警,進行準備的情況下,撤離是最佳保護措施。一般是從上風方向離開,并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
就地保護是指人員進入建筑物或其它設施內,直至危險過去。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采取此項措施。指揮建筑物內的人員,關閉所有門窗,并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
(4)現場控制。針對不同事故,開展現場控制工作。應急人員應根據事故特點和事故引發物質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4.3.2火災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
(3)確定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5)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6)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7)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含火災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
(8)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對周圍區域的可能影響規模和程度;
(9)火災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0)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4應急聯動
現場救援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由公安部門負責,應急救援、消防、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參加,組織專業搶險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增援隊伍。
(2)醫療救援組:由衛生部門負責,組織醫療救援、衛生防疫工作。
。3)交通管制治安警戒組:由公安部門負責,負責事發地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輸暢通;實施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5)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事發地政府負責、公安、民政等部門參加,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采取強制疏散措施。同時,要保證被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4.5信息發布
按照《扎賚特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執行。
4.6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核算救災的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向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上交救災報告。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旗政府和旗應急局。旗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旗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傷亡救援人員和遇難人員的補償、遇難者親屬的安置、征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后重建以及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恢復正常工作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
5.2保險
事故災害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派出人員開展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人員保險受理、賠付工作。
5.3工作總結與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后,旗人民政府、有關企業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的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并在應急響應結束后一個月內,將總結評估報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盟應急局。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有關單位的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有關人員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衛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面的通信聯系暢通。
旗安委會負責建立與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信聯系;建立和開發重大危險源和應急救援資源數據庫,并負責管理和維護。
旗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相關應急資源信息收集、分析、處理,并向盟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送重要信息。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1)應急救援裝備保障。煙花爆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裝備。有關企業和旗人民政府根據本企業、本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有關裝備,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以煙花爆竹企業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為基礎,以扎賚特旗公安消防支隊為主要力量,以相關大中型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為重要支援力量。各類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隊伍,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練,做到反應迅速,常備不懈。其他兼職消防力量及社區群眾性應急隊伍是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補充力量,要積極做好救援準備工作。
(3)應急救援資金保障。煙花爆竹企業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協調解決。旗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處置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所需資金按照有關規定解決。
(4)交通運輸保障。在應急響應時,利用現有的交通資源,協調鐵道、民航、軍隊等系統提供交通支持,協調沿途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保證及時調運應急救援有關人員、隊伍、裝備和物資。
旗人民政府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快速通道,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5)醫療衛生保障。事故發生地的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煙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醫療機構接到指令后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急救。各級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救治裝備進行支援,并負責后續治療。必要時,協調扎賚特旗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力量支援。
(6)治安保障。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重要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人群,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物資保障。煙花爆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旗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煙花爆竹企業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時所需物資的調用遵循“服從調動,服從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必要時,旗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征用社會物資?缣K木鄉鎮、跨部門的物資調用,由旗安委辦負責協調。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旗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煙花爆竹企業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備設施資源,建立本級應急救援專家組,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救援力量、救援裝備、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和專家基礎數據庫,開展事故預防、應急救援技術研究,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和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持。
在應急響應狀態下,事故發生地氣象部門要為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提供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6.4宣傳、培訓和演練
(1)公眾信息交流。旗人民政府、各煙花爆竹企業要按規定向公眾和員工說明煙花爆竹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煙花爆竹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煙花爆竹有關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并參加業務培訓;煙花爆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教育;各級應急救援管理機構負責對應急管理人員和相關救援人員進行培訓,并將應急管理培訓內容列入各級行政管理培訓課程。
(3)演練。煙花爆竹企業按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有關專業應急機構和旗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并在演練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書面總結報告報上一級安全應急管理部門及其應急指揮機構。
6.5監督檢查
旗應急局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監督和檢查。
7附則
7.1應急預案管理與更新
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應急保障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所承擔的應急處置任務,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旗應急局及時組織修訂。旗應急局定期組織對本預案評審,并根據評審結論及時組織修訂。
7.2預案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旗應急局制定,負責解釋。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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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預案編制目的
為明確區政府、鎮(街道)、園區和區政府有關部門處置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工作職責和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預案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煙花爆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預案適用范圍
在全區管轄范圍內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適用本預案。
1.4危險目標的確定
煙花爆竹危險主要來自于煙花爆竹的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環節,主要危險因素為火災、爆炸。
1.5事故分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強化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練,提高防范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強化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練。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全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各鎮(街道)、園區和區有關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和權限,按照屬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則,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專業處置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
。3)依法規范,科學應對。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工作規范化、法制化。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災能力。
(4)反應快速,運轉高效。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救援隊伍、物資技術和信息的有機配置,做到統一調度和資源共享。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組織體系
區政府成立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7個工作組。
2.2機構組成及其職責
2.2.1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傊笓]由區政府領導擔任,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應急局、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消防救援大隊、交警岱岳區大隊、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區融媒體中心等部門和事故發生地鎮(街道)、園區負責人組成。
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由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區委宣傳部等部門負責事故發生后的新聞發布和報道工作;市公安局岱岳分局負責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以及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組織傷員的搜救;交警岱岳區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區民政局負責對死亡職工進行殯葬處理,協調鎮(街道)、園區民政部門對有困難的傷亡職工家屬,給予適當救助;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有關傷亡撫恤政策的指導,協調工傷保險相關事務;區交通運輸局、交警岱岳區大隊、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負責開通應急特別通道,保障救援隊伍和物資等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實施救援;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各級衛生部門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保護公眾健康工作,統計、通報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情況;區應急局協調、指導有關單位做好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反應,通知、協調區內相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并為事故應急工作提供相應支持。
2.2.2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區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擔任;副主任由區應急局、市公安局岱岳分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對外信息發布、承辦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交辦的有關事項。
2.2.3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下設7個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由區消防救援大隊牽頭,事發地鎮(街道)、園區參加,負責組織對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專業人員對未爆炸的爆炸物進行排除和轉移、撲救火災、現場清理、搶救運送受傷人員等。
。2)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健康局牽頭,事故發生地或事故單位的醫療機構參加,負責組織救護車輛和醫護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
。3)警戒保衛組。由市公安局岱岳分局牽頭,交警岱岳區大隊和屬地派出所等單位參與,負責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管制和疏散群眾。
。4)新聞宣傳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區融媒體中心等部門參加,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及時組織新聞發布,加強輿論引導;積極做好媒體記者的登記接待和服務引導工作;加強對境內外媒體報道情況和網上輿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5)后勤保障組。由區發展改革局牽頭,事發地鎮(街道)、園區,區交通運輸局、交警岱岳區大隊、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等部門參加,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供應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負責開通應急特別通道,保障救援隊伍和物資等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實施救援。
(6)善后工作組。由區民政局牽頭,事發地鎮(街道)、園區、區總工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有關保險機構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
。7)技術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負責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依據。
3預測與預警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各有關部門應分級建立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數據庫,主要內容包括: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情況。同時,應加強對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重大事故的險情或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
各鎮(街道)、園區對收集到的管轄范圍內或可能對管轄范圍造成重大影響的煙花爆竹事故預測信息進行可靠性分析,根據預警級別及時向當地政府、上級應急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
3.2預警
3.2.1預警級別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影響范圍,依據本預案規定的事故分級,煙花爆竹事故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和一般(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2.2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向可能受影響人群發布,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手機、警報器、宣傳車、新媒體或組織人員逐戶、逐單位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預警內容包括:預警原因(事故或事故風險)、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時間、影響及應對措施、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原則上由區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發布。
3.2.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預警區域內各有關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事故發生,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重大危險源、關鍵設施檢查監測,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應對工作,必要時組織停產撤人;組織應急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應急準備。區政府及區應急局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情況以及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下列(不限于)措施:
。1)組織收集、分析事故險情信息,研判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制訂預警行動方案,建立并保持信息渠道暢通。
(2)組織協調涉險區域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事故或降低事故危害。必要時采取區域警戒和管制,疏散轉移和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限制使用或關閉易受事故危害的場所。
(3)通知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通知相關單位做好應急資源準備。
。4)及時發布事態信息,公布應急措施,回應社會關切,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3.2.4預警調整及解除
預警發布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報告、通報和發布有關預警信息。
當安全風險得到有效控制,由發布單位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行動,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2)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組織開展搶險工作,并在1小時內將事故情況如實報告事故發生地鎮(街道)、園區、區應急局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單位。情況緊急或者本單位負責人無法聯絡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區應急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3)區應急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并立即報告區政府,同時通知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總工會和區人民檢察院。
。ㄒ唬┮话闶鹿噬蠄笾潦袘本趾褪胸撚邪踩a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二)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應急廳和省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ㄈ┲卮笫鹿、特別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應急管理部和國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逐級上報,每一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發生較大以上等級事故的,事故發生單位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還應在1小時內以快報的形式上報省應急廳和省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區政府應當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半小時內直報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屬于較大以上等級事故的,還應在1小時內書面報告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4.1.2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事故快報、直報的內容可以適當簡化;具體情況暫時不清楚的,可以先報事故總體情況。
4.1.3事故響應
。1)Ⅳ級及以下事故應急響應,由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成立的.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啟動并組織實施本預案。啟動事故發生地鎮(街道)、園區煙花爆竹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由區政府分管負責人或區應急局主要負責人組織指導協調,必要時赴事發地組織指揮,并上報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2)Ⅲ級及以上事故應急響應:由區政府決定啟動響應,由區長和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組織指導協調,必要時赴事發地組織指揮,啟動事故發生地鎮(街道)、園區煙花爆竹應急預案及本預案進行先期處置,逐級報告市、省、國家,請求啟動上級煙花爆竹應急預案。區和事發地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服從上級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
4.2響應程序
(1)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不發生次生、衍生災害的前提下,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在迅速報告事故發生地鎮(街道)、園區和有關部門的同時,通知就近的專業救援隊伍。
。2)事故發生地鎮(街道)、園區要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啟動預案應急響應,制定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3)事故發生地救援力量不足或者事態嚴重時,指揮部應向上級煙花爆竹應急救援組織提出增援請求。
。4)事故發生地醫療機構的救護能力不足時,指揮部應向上級政府或上級煙花爆竹應急救援組織請求,調動外地的醫學專家、醫療設備前往現場加強救護,或將傷者迅速轉移到外地救治。
(5)參加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有效地進行救援、處置,嚴防事態擴大。
。6)交警、交通運輸、公路等部門開辟搶險救災應急通道,保障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及時到達事故現場。
4.3社會力量動員與救援物資征用
當發生煙花爆竹爆炸、火災等事故災難時,如果現場救援隊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時,由事發地鎮(街道)、園區依據有關法律,負責社會力量動員和救援物資設備征用。
4.4信息發布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信息發布,由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
4.5應急結束
當事故現場得到有效控制,遇險人員獲救,經現場指揮部檢查確認,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根本消除,不會對事故現場和周圍環境造成火災及環境影響時,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區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由事故發生地鎮(街道)、園區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對傷亡人員和家屬做好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等所發生費用由事故單位或事發地鎮(街道)、園區負責解決;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物資,應及時返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返還的,由事故單位或事發地鎮(街道)、園區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給予補償。事故救援結束后,應當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災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5.2調查與評估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相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調查和處理,省有關部門和市、區、鎮(街道)、園區配合。重大事故由省政府負責組織調查和處理,市、區、鎮(街道)、園區配合。較大事故由市政府負責組織調查和處理,區、鎮(街道)、園區配合。一般事故由區政府負責組織調查和處理,相關鎮(街道)、園區配合。
在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同時設立應急處置評估組,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認真評估。在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時,一并提交事故應急處置評估報告。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鎮(街道)、園區、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指定負責日常聯絡的工作人員,并配備必要的移動通信設備,保證應急救援有關單位和人員之間24小時通信聯絡暢通。必要時,要將通訊傳輸設備設在事故救援現場。
6.2裝備保障
針對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危險場所分布,各應急救援機構、骨干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必須按標準配齊救援裝備,保證在應急情況下調用。
6.3隊伍保障
消防救援、醫療衛生是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隊伍。同時要加強以鎮(街道)、園區為單位的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救援物資和防護裝備。
6.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交警、公路等部門要在開展應急救援時開通應急特別通道、采取交通管制,保證救援車輛和人員在緊急情況下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救援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管理,加強對事故現場重點部位、重點場所和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保持社會治安秩序的穩定。
6.7物資保障
指揮部各相關成員單位、專業救援隊伍及煙花爆竹企業應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要求,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儲備。
6.8經費保障
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做好應急救援資金的必要準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事發地鎮(街道)、園區協調解決。
6.9技術支持與保障
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全區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救援力量、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和專家數據庫,為事故救援提供技術咨詢和服務。
7監督管理
7.1宣傳
各鎮(街道)、園區、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相關部門和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防護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7.2培訓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急救援隊伍管理部門和組建單位應有計劃、有層次、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指戰員的業務學習、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處置能力。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組織本單位職工參加應急救援與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
7.3演練
7.3.1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急救援隊伍,應定期組織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7.3.2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特點,按照國家規定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7.3.3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客觀評價演練效果,分析存在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并將演練評估報告上報主管部門、區應急局等。
7.4獎懲
7.4.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獎勵。
7.4.2對單位和個人未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造成重大損失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所在單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2)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3)接報突發事件不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貽誤救援時機的;
。4)不服從上級有關部門統一指揮、調度或臨陣脫逃的。
8附則
8.1預案管理
8.1.1各鎮(街道)、園區和區相關部門要根據本預案和職責分工,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8.1.2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職能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不足,由區應急局組織有關單位修訂。
8.2發布實施
本預案由區應急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8篇)3
1、總則
1.1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煙化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2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建立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救援機制。
1.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4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煙花爆竹行業中可能發生事故的主要場所及后果是:
1.4.1破壞能力相當于梯恩梯或黑火藥煙花爆竹非法生產點或其倉庫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以爆炸沖擊波和爆炸碎片的形式,對附近人員及周圍建筑物產生嚴重的傷害和破壞,導致群死群傷。
1.4.2煙花爆竹批發儲存倉庫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以爆炸沖擊波和爆炸碎片的形式,對附近人員及周圍建筑物產生嚴重的傷害和破壞,導致群死群傷。
1.4.3煙花爆竹銷售場所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對附近人員及周圍建筑物產生傷害和破壞,尤其是設在人員密集場所的煙花爆竹銷售點發生燃燒爆炸同時引發次生事故時,會導致人員傷亡。
1.4.4煙花爆竹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導致人員傷害、車輛毀壞和交通堵塞,尤其是在易燃易爆場所附近發生爆炸事故,可能引發連鎖燃燒爆炸事故,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5煙花爆竹制品發生爆炸后可能引發的次生事故,包括火災、搶險過程建筑物倒塌、事故現場危險物品二次爆炸。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煙花爆竹在運輸、經營、燃放以及非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火災、爆炸等重大事故。
2、組織機構與職責
縣設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h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應急局、縣公安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
2.1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和指揮全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應急救援跨地區和部門的重要聯絡事宜;
(3)協調部門、地方、相關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4)協調部隊參加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5)決定啟動縣應急救援預案。
2.2成員單位及職責
由縣應急局、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消防大隊、縣發改局、縣水利局、縣衛健局、縣市監局、縣交通運輸局、環保分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紀委監委、縣氣象局、縣工會、縣供電分公司、駐紫武警部隊、各通訊公司和事故發生地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
(1)縣應急局:配合協助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開展應急救援,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協調相關單位參與救援,收集事故現場實時信息,并參與事故調查;履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負責縣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編制全縣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各鎮、各部門、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縣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和救援專業隊伍的組織、訓練與演練;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煙花爆竹重大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物品、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2)縣委宣傳部:負責應急救援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進行宣傳報道和對外發布信息。
。3)縣公安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事故現場警戒預案和制定交通處置應急預案。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抽調警力、封鎖現場、維持秩序,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控制涉案相關人員。
(4)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爆炸和火災撲救行動。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蔓延;控制現場易燃、易爆、有毒等物質燃燒、爆炸、泄漏等次生事故的發生。
(5)縣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和搶險器材的供應。
。6)縣供電分公司:負責協調保障救援電力供應與搶修。
。7)縣水利局:負責縣區事故發生地應急救援用水的保障。
。8)縣衛健局:負責對現場受傷人員緊急救護、治療。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負責醫務人員的調配,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協助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9)縣市監局:對現場煙花爆竹經營、運輸企業執行標準以及煙花爆竹制品質量進行勘查鑒定。
(10)縣交通局:負責運輸搶險。指定搶險運輸單位和運輸車輛,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及相關車輛調配。
。11)環保分局:負責煙花爆竹重大事故環境監測與現場危害控制。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
。12)縣民政局:協助地方政府組織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負責對無家可歸人員的臨時生活救助。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13)縣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資金的準備、調度和落實工作。
。14)縣紀委監委:參加由縣政府統一組織的或其授權部門組織的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各職能部門切實履行應急救援職責。
。15)縣氣象局:負責氣象應急服務,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降雨量等氣象資料。
(16)事故發生地鎮政府:積極快速全力組織自救,主動做好并配合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狀況、對周邊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和事故可能產生的后果等情況,同時提供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器材。
(17)應急救援專家組:負責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和評估,為救援的方案提供決策依據,并提出救援方案。由縣應急局負責。
。18)縣電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負責通信供應與搶修。
。19)縣總工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2.3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指揮部的工作機構,負責日常工作。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辦公室主任,縣應急局局長任副主任;其他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組成,辦公室設在縣應急局。
主要職責:
(1)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和完善;
(2)對市縣范圍內煙花爆竹事故信息進行綜合分析,提出預測和預警;
。3)收集全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資源信息,組建專家組,并負責聯絡;
(4)指導各鎮和企業做好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5)協調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實,做好應急救援聯動組織網絡的聯系、協調工作,定期與相關部門和單位交換信息;
(6)匯集、上報事故災情和救援情況;
。7)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預防、監測和預警
3.1預防
3.1.1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包括:煙花爆竹生產、批發、零售單位儲存場所;燃放活動煙花爆竹臨時儲存場所和燃放場所;煙花爆竹運輸車輛及紫陽縣轄區內運輸路線。
3.1.2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在同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力合作,依法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督促經營、燃放、運輸單位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生產本質水平;按照各自職能分級建立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數據庫,包括: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情況。
3.1.3煙花爆竹經營、燃放、運輸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制定操作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2監測
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負責收集有關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并定期將事故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提出事故分析預測報告,報指揮中心。
3.3預警級別及發布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以及影響范圍,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進行預警。
3.3.1一般事故(Ⅳ級):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或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3.2較大事故(Ⅲ級):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至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3.3.3重大事故(Ⅱ級):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以下。
3.3.4特別重大事故(Ⅰ級):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以上。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按照事故等級分別響應。
4.1.1發生一般事故時,應立即向119、120報警并及時報告當地縣級政府和安全監管部門,啟動縣級預案,并及時逐級上報市級政府和市應急局。事故所在地政府負責同志應在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h有關部門應派員趕赴現場指導救援工作。
。1)縣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
(2)縣應急局值班電話:
。3)縣公安局值班電話:
。4)縣消防救援大隊值班電話:
。5)縣衛健局值班電話:
(6)急救電話:120
4.1.2發生較大事故時,啟動市級及以下應急預案,市、縣級政府負責同志應在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
4.1.3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事故時,逐級上報省級政府和安全監管局,請求啟動省級應急救援預案。市、縣級政府負責同志和指揮部成員單位負責人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4.2基本響應程序
4.2.1基本應急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在報告事故的同時,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搶救工作,初步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物證。
事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應當緊急啟動相應級別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組織傷員搶救、事故搶險、人員疏散和隱患處置工作。
4.2.2緊急處置
各級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根據事故情況,及時有效地實施現場搶險救護。
(1)對事故危害情況的初始評估。先期處置隊伍趕到事故現場后,應當盡快對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做出盡可能準確的初始評估,包括事故范圍及事故危害擴展的潛在可能性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
。2)封鎖事故現場,設定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區域。根據人員傷亡和波及范圍,設定現場搶險救援警戒區域。嚴禁一切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該區域,同時設立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保證救護車輛暢通,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F場搶險救援工作區域應當設立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
。3)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根據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級別,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測工作,確認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4)搶救傷員,組織救治。迅速展開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和安全轉移,通知醫療機構迅速組織力量實施緊急救治。
。5)事故排查。組織有關專家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對事故現場進行安全評估,排查可能存在的其他危害。
。6)社會動員。當地政府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負責動員、調動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征用場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并提供盡可能的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4.3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后,縣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命令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指揮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4指揮和協調
發生較大事故后,縣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迅速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4.1縣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現場救援專業組,各救援組應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
。1)危險源控制組: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盡快地測定出事故的危害地區,檢測危害程度,及時控制危險源。該組由縣消防救援大隊、市監局和專家組成,由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
(2)傷員搶救組: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分類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以及對救援人員進行醫學監護和為現場救援指揮部提供醫學咨詢。該組由縣衛生局指定的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及當地衛生院組成。醫療機構應根據傷害和中毒的特點實施搶救預案。該組由縣衛健局負責。
。3)滅火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現場傷員的搜救及事故后對被污染區域的洗消工作。該組由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
。4)安全疏散組: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該組由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民政局和轄區政府組成,由縣公安局牽頭負責。
。5)安全警戒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該組由縣公安局負責。
(6)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應急救援水源、電力、通信保障。該組由縣發改局、縣供電分公司、縣交通局、縣民政局、縣水利局以及相關通訊公司等部門組成,由縣發改局牽頭負責。
。7)環境監測組: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該組由環保分局負責。
。8)專家咨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該組由縣應急局牽頭負責。
4.5事故調查分析
發生較大事故時,縣應急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事故調查,提出事故調查的初步意見。
4.6新聞報道
由縣委宣傳部統一負責對外新聞報道工作。
4.7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現場救援情況和事故調查組的意見,報請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宣布。
4.7.1應急結束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當事故現場隱患得到妥善處置,事故險情得到根本消除,經現場指揮部檢查確認,不存在造成次生事故因素,不會對事故現場和周圍環境造成火災及環境影響時,由現場指揮部報告,經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可以撤銷警戒、疏散區,撤回疏散人員。
。2)當事故傷員全部送至醫院救治,事故死亡人員遺體得到妥善處置,失蹤人員已查明,事故現場處于保護狀態,由現場指揮部報告,經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批準,可以撤銷警戒區,撤回事故應急救援隊伍。
。3)具備下列條件時,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后,宣布終止實施應急預案:A.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B.事故危害得以控制;C.次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D.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E.緊急疏散人員恢復正常生活。
4.7.2應急結束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向社會公布。必要時,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向社會公布。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5.1.1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所發生費用由事故單位承擔。
5.1.2對傷亡人員和家屬做好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5.1.3事故救援結束后,應當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5.2保險
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應立即勘查,核實受損情況,向購買保險的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和受災人員支付保險金。
5.3事故調查
應急結束后,進入事故調查程序。事故調查工作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事故調查,并提供調查報告。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結束后,經事故調查組同意,方可進行現場清理。
5.4應急總結
應急結束后,應將應急救援期間有關文字資料、圖片資料、錄像資料整理歸檔,并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按程序上報。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各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機構應具備相應的通訊條件,并確保通信暢通。
6.2裝備保障
針對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重大危險場所分布,配備相適應的救援裝備,或者與當地有搶險搶救能力的單位簽訂協議,遇到緊急情況可隨時調配社會資源實施救援。
6.3技術保障
縣應急救援技術中心、縣應急局危化股負責提供技術保障,并與市應急專家庫煙花爆竹專家做好銜接溝通,獲取技術支撐。
6.4宣傳、培訓和演練
6.4.1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事故的預防、避險、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督促對有關職能部門、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機構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培訓,提高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救護、防護撤離、消除危害等應急救援技能的綜合素質。
6.4.2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適時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6.5資金保障
購置裝備、組建專家隊伍、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專業救援人員教育培訓等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統籌安排。
6.6監督檢查
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附則
7.1預案制訂、管理和更新
各鎮、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出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措施,定期組織演練,使相關人員熟悉和掌握預案的內容和措施,并不斷修訂完善。
7.1.1各鎮、各部門制訂的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報縣人民政府備案。
7.1.2縣人民政府應當每兩年或者在發生煙花爆竹特大事故后,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更新。
7.2獎勵與責任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縣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7.2.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縣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7.2.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誤報特大事故和在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者行政處分。對擾亂、妨礙搶險救援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部門以及公安機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預案管理
本預案將根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實際需要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7.4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應急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由縣應急局負責解釋。
7.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8篇)4
一總則
1.1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煙花爆竹制品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縣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縣安監局負責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鄉鎮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縣人民政府為主,有關行業和部門配合、指導、協助作好相關工作。發生事故的單位是事故應急預案的第一響應者,縣政府按照分析響應的原則及時啟動響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作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以及煙花爆竹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進行社會宣傳,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充分利用已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在縣政府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設立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救援指揮部)?h政府安全生產分管領導任總指揮,縣安監局、縣公安局和所在地政府負責同志任副總指揮。成員單位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衛生局、縣經信委、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通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氣象局、縣消防大隊、縣環保局。主要職責是: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批準現場救援預案,組織現場搶救。
2.2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1)縣安監局:1、負責將事故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組織并參與安全事故的現場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2)縣公安局:1、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2、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交通保障工作;4、負責涉案人員監控工作;5、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3)縣衛生局:1、負責事故現場醫療救護工作;2、負責事故現場疾病預防控制工作;3、負責藥品、醫療器材供應工作;4、負責受傷人員醫療工作。
。4)縣經信委:負責協調組織有關部門提供應急救援物資保障。
(5)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涉及煙花爆竹生產產品及使用原材料的質量檢測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6)縣交通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7)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參與有關善后處置工作,協調工傷保險相關事務。
。8)縣氣象局: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濕度、溫度、氣壓等氣象資料。
(9)縣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工作,事故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
。10)縣環保局: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有毒物質擴散區域內的監測和處理工作。
三預警預防機制
3.1預防
3.1.1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分級建立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數據庫,主要內容: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布、地里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情況。
3.1.2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通力合作,依法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督促企業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1.3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制定針對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2監測
各成員單位負責收集有關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并定期將事故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提出事故分析預測報告,報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預警級別及發布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以及影響范圍,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分為一般事故(IV級)、較大事故(III級)、重大事故(II級)、特別重大事故(I級)四個等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事故(IV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III級):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II級):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I級):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艏壖耙陨蠎憫袆佑煽h安監局組織實施。Ⅳ級及以上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按照相應的應急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鄉鎮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響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實施救援。
4.2響應程序
進入應急準備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搶救進展情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1)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收集事故有關信息,采集事故相關數據和資料;
。2)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縣政府辦公室;
。3)及時掌握事故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并向領導小組報告:
(4)通知有關專家、應急救援隊伍、縣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準備;
。5)向事故發生地提出事故搶救指導意見;
。6)根據需要派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
。7)提供有關專家、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組織專家咨詢。
進入應急響應狀態時,根據事態發展和現場搶險救援進展情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1)通知領導小組,收集事故有關信息,采集事故相關數據和資料;
。2)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縣政府辦公廳;
(3)組織專家咨詢,提供事故搶險救援方案;
(4)派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協調指揮;
(5)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信、氣象、物資、環保等工作;
(6)通知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專家參加現場救援工作;
(7)及時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公眾反應及輿論動態;
。8)根據領導指示,通知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4.3指揮與協調
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立即啟動預案,組織搶救;當地人民政府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應急預案統一組織指揮事故救援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向縣安監局報告事故和搶險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信息,及時提出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和提供援助的報告。
本預案啟動后,縣安監局組織協調的主要內容是:
。1)根據現場搶險救援工作需要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協調調集有關應急救援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搶救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搶救工作,協調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訂防止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及時通知有關方面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相鄰地區配合、支持救援工作;
。5)必要時,由縣安委會報請縣政府協調更多力量參加應急救援。
4.4現場緊急處置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發展情況,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鄉鎮行政區、跨領域或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縣安監局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縣政府決定。
煙花爆竹事故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分為:火災事故、爆炸事故等。針對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事故發生單位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采取和遵循下列處置方案和要點。
4.4.1處置方案
。1)接警。接警時應明確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單位、地址、發生事故的煙花爆竹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
。2)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火焰輻射熱、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3)人員疏散。有組織、有秩序地將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可采取就地保護措施,直到危險解除。
(4)現場控制。針對事故特點,對事故現場進行必要控制。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物質的不同,對應急人員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4.4.2火災事故處置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起火的物質類別、理化性質及其危險特性;
(3)所需的應急救援處置的技術和專家類別;
。4)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5)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6)確定周圍區域存在的易燃、易爆物品儲存情況及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7)預測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及對周圍區域的可能造成的影響程度;
。8)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
。9)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
4.4.3爆炸事故處置要點
(1)確定爆炸地點;
。2)確定爆炸類型;
。3)確定爆炸物的類別、理化性質及其危險特性;
(4)所需的應急救援處置的技術和專家類別;
。5)明確爆炸地點危險物品的存留情況及周圍環境;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易燃、易爆物品儲存情況及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7)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后果;
。8)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
(9)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
4.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煙花爆竹種類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應急人員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危險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防護服、手套等;工程搶撿、消防和偵檢等進入危險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阻燃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應做好現場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處置與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特點,組織和指揮群眾就地取材,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靠近危險區域。
4.7事故分析與評估
有關環境監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出毒物的種類和濃度,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4.8信息發布
縣安監局負責事故災難和應急救援的信息發布工作。及時通報事故救援情況。協助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4.9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完成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縣人民政府和縣安監局。鄉鎮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報告程序及要求:
。薄⒅卮蟀踩鹿拾l生后,事故單位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報告縣政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值班電話:),由值班人員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
。、事故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報告上述部門。
。场⑹鹿蕡蟾鎯热荩菏鹿蕟挝幻Q、時間、地點、負責人姓名,人員傷亡情況(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經濟損失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報告時間。
4、任何隱瞞不報、謊報、故意緩報事故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ǘ┦鹿尸F場保護。
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當地政府在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記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六現場處置
負責現場處置工作的人員,應立即進入事故現場,及時了解事故現場情況,進行現場勘察,對事故作出初步判斷,制定搶救方案,落實工作任務,指揮各方面力量采取相應措施投入搶救。當地政府全面負責事故現場搶救的組織實施工作。各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齊心協力,服從統一指揮調度。事故單位需要外界人力、設備支援時,應及時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指揮統一調度
事故現場處置的具體程序:
。ㄒ唬┏闪本仍F場指揮機構。
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擔任,成員由縣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現場指揮部的職責是: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下,具體負責組織現場救援、現場保護、傷員搶救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ǘ┭杆匍_展救援工作。
現場指揮部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立下列工作組:
。、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有關上級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
2、專業救援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援。由縣安監局負責;
。场⒕浔Pl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嚴防發生新的傷亡事故。由縣公安局負責。
。、通訊聯絡組:負責排除各類通訊故障,保證現場指揮的通訊暢通,及時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由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負責。
5、醫療救護組:負責設立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由縣衛生局負責。
。丁⒔煌ㄟ\輸組:負責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運送現場疏散人員。由縣交通局負責。
。、后勤保障組:負責指揮搶險人員的現場食宿安排,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助處理傷員救護工作。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
。、善后處理組:負責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處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由事故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
。埂㈩A備機動組:由現場指揮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現場指揮長調動、使用。在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類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他意外事故。
(三)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要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情況按規定程序分別向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同時,要及時將領導的指示傳達通報給事故處理人員。
七、事故調查處理
應急救援結束后,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煙花爆竹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8篇)5
煙花爆竹屬民用爆炸物品,具有易燃、易爆等特點,根據牡丹江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及陽明區委、區政府要求,為防范和減少春節兩會期間各類安全事故發生,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危險源分析
1、攤點的地理位置及周邊情況
煙花爆竹零售攤點周邊要求無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生產、儲存設施,沒有學校、醫院、幼兒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2、物料情況及危險分析
煙花類、爆竹類等易燃易爆物品,經營攤點要防范遇明火(點火吸煙、外來人員帶來火種、違章動火及其他火源)和火花(穿帶釘子皮鞋、用鋼制工具敲打物品、車輛未戴防火罩、雷擊),存在火災爆炸的可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經營設施毀壞等財產損失。
二、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方式
采取大棚超市化管理模式(無備貨庫房),只允許在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外放置煙花爆竹產品進行銷售,倉庫存貯量不超過20箱/100千克。
三、煙花爆竹危險特性及事故類型
煙花爆竹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以下為煙花爆竹危險有害性分析:
1、原材料的危險性
制藥所用的原材料和輔助材料,如硝酸胺、復合蠟(含乳化劑)等都有易燃易爆危險性。
2、儲存與運輸的危險性
成品粉狀乳化炸藥具有較高的爆轟和殉爆特性。硝酸胺貯存過程中發生自燃分解并放出熱量,當環境具備一定的條件且溫度達到爆發點時,引起硝酸胺燃燒或爆炸。油狀材料都是易燃危險品,貯存時遇到高溫、氧化劑等,易發生燃燒而引起燃燒事故。
包裝后的乳化炸藥仍具有較高的溫度,炸藥中的氧化劑和可燃劑會緩慢反應,當熱量得不到及時散發時易發生燃燒而引起爆炸。危險品運輸時可能發生的翻車、撞車、墜落、碰撞及摩擦等險情,可能導致的后果是引起危險品的燃燒或者爆炸。
三、救援職責
1、一旦發生事故時,負責人負責現場統一指揮,及時控制危險源蔓延,搶救傷員,清除危害后果。
2、報警,負責及時向周圍人員發出警報信號,并立即報告經理和銷售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及時處理或報警。
3、搶險,組織滅火,控制火勢蔓延。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負責轉移物質遠離火源,解除爆炸危險。
4、救護,負責對重傷員聯系120急救中心救治,對輕傷員選擇安全地帶,就地進行醫療救護。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對供貨單位,要求煙花爆竹產品有安全防偽標簽,對對方的資質進行確認,不得采購無許可證單位的煙花爆竹產品;運輸必須由供貨單位選取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單位運輸。
3、對購進的煙花爆竹產品的包裝進行檢查驗收,不符合包裝安全要求的則不能上柜銷售。
4、確保消防器材處于完好狀態,確保操作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佩戴。
5、經營場所嚴格禁火,禁止在煙花爆竹銷售區吸煙,動火作業。
五、事故報警和報告
當發生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時,銷售人員應立即上報經理或銷售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采取相應措施,能及時解決的可組織銷售人員現場處臵,不能解決的則馬上報警,并按規定及時向區安監局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六、事故應急處理原則和程序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①控制事故危險源;
、趽尵仁軅藛T;
、壑笓]人員防護,組織相關人員撤離;
、鼙Wo好現場,清除危害后果;
、莘治鍪鹿试颍瑢懗鍪鹿蕡蟾,接受事故教訓。
七、煙花爆竹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1、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立即報警,同時切斷電源,疏散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搶救傷員并送醫院救治。
。2)少量火源應用干粉滅火器滅火,或用濕棉被、濕布等覆蓋燃燒區,使其窒熄或減少火勢。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起火點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帶。
(4)要防止火勢向周邊蔓延,防止火星濺向其他易燃物品。
。5)正確選擇最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
。6)現場指揮者要注意火災現場動態,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等特別危險的情況,需緊急撤退時,應立即停止滅火,疏散滅火人員,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發人員和財產損失的擴大。
(7)火災撲滅后,仍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保護好火災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和安監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
2、爆炸事故處置措施
。1)爆炸發生后,救護組成員馬上組織現場人員撤離至安全處。
。2)如有受傷人員,立即將傷者帶離現場,送到安全和空氣新鮮處用醋沖洗臉部,并讓傷者大量飲水,情況嚴重者立即送醫院治療搶救。
(3)如傷者身上有著火處,立即用干粉滅火器噴射,撲滅火焰。
。4)如傷者有出現破傷出血,特備是動脈出血,應迅速采取臨時急救措施,止血后再送醫院治療。
八、應急救援演練規則
1、根據不同的事故類型,制定不同的演練方案,做好預防演練紀錄,增強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防范措施能力。
2、銷售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工作時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對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定時檢驗,保持其有效性。
九、附件
陽明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電話:(如遇較大危險事故請及時撥打)
綜合報警電話:110火災:119傷員急救:120
煙花爆竹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8篇)6
1.總則
1.1預案編制目的
為明確各級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和有關部門處置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工作職責和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預案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煙花爆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河東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東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預案適用范圍
在全區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過程中發生事故的應急救援,適用本預案。
1.4危險目標的確定
全區共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1家。煙花爆竹危險目標主要為煙花爆竹的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各鎮街、經濟開發區批發經營單位是可能發生事故的區域,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可能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1.5事故分級
1.5.1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III級(較大)、IV級(一般)。
1.5.2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4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6工作原則
1.6.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強化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練,提高防范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6.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全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和各有關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和權限,按照屬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則,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專業處置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
1.6.3依法規范,科學應對。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工作規范化、法制化。釆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災能力。
1.6.4反應快速,運轉高效。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救援隊伍、物資技術和信息的有機配置,做到統一調度和資源共享。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組織體系
區政府成立河東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下設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部設辦公室和7個工作組。
2.2機構組成及其職責
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臨沂市煙花爆竹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組建機構,明確職責。發生一般事故的,執行以下規定:
2.2.1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或分管副區長指定事故發生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由事故發生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區安監局、河東公安分局負責人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民政局、區人社局、河東交通運輸分局、河東交警大隊、區衛計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
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由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事故發生后的新聞發布和報道工作;河東公安分局負責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以及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組織傷員的搜救,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區民政局負責協調善后撫恤工作及人員傷亡撫恤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對工傷、工亡和工亡職工親屬的賠付,負責對死亡職工進行殯葬處理,協調當地民政部門對有困難的傷亡職工家屬,給予適當救助;區人社局負責有關傷亡撫恤政策的指導,協調工傷保險相關事務;河東交通運輸分局負責開通應急特別通道,保障救援隊伍和物資等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實施救援;區衛計局負責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保護公眾健康工作,統計、通報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情況;區安監局協調、指導有關單位做好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反應,協調區內相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并為事故應急工作提供相應支持。
2.2.2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分管負責人擔任;副主任由區安監局、河東公安分局有關負責人擔任;成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對外信息發布、承辦指揮部交辦的'有關事項。
2.2.3指揮部下設7個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由河東公安分局牽頭,當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參加,負責組織對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專業人員對未爆炸的爆炸物進行排除和轉移、撲救火災、現場清理、搶救運送受傷人員等。
。2)醫療救護組。由區衛計局牽頭,負責組織救護車輛和醫護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
。3)警戒保衛組。由河東公安分局牽頭,負責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管制和疏散群眾。
(4)新聞宣傳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及時組織新聞發布,加強輿論引導;積極做好媒體記者的登記接待和服務引導工作;加強對境內外媒體報道情況和網上輿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5)后勤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牽頭,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供應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工作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牽頭,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及有關保險機構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
。7)技術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負責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依據。
3.預測與預警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各有關部門應分級建立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數據庫,主要內容包括: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情況。同時,應加強對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重大事故的險情或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
3.2預警
3.2.1區安監局對收集到的本行政區域內或可能對本行政區域造成重大影響的煙花爆竹事故預測信息進行可靠性分析,根據預警級別及時向當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上級安監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
3.2.2接警部門按照權限進行處警,適時發布預警信息。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或其他方式進行。
3.3預警級別及發布
3.3.1預警級別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影響范圍,依據本預案規定的事故分級,煙花爆竹事故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特別嚴重(I級)、嚴重(II級)、較重(III級)和一般(IV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3.2預警發布和解除
(1)紅色預警:由市救援指揮部提出預警建議,報市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準后,由市救援指揮部發布和解除。
。2)橙色預警:由市煙花爆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救援指揮部,經總指揮批準后,由市救援指揮部或授權市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發布和解除。
(3)黃色預警:由區救援指揮部提出預警建議,報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準后,由區救援指揮部發布和解除。
。4)藍色預警:由當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發布和解除。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事故報告: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從業單位負責人應立即向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和區安監局報告。區安監局分別向區應急辦、區政府辦、市安監局報告,逐級上報到市政府總值班室。區安監局和負有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發生一般以上等級事故的,區安監局還應當于1小時內以快報形式報省安監部門。
應急救援報警電話:119、110、12350
市安監局值班室電話:0539-838xxxx
傳真:0539-838xxxx
區政府值班室電話:0539-838xxxx
傳真:0539-838xxxx
區安監局:0539-8382xxx
區衛計局:0539-2930xxx
河東公安分局:0539-8382xxx
河東交警大隊:0539-8382xxx
區市場監管局:0539-8383xxx
河東環保分局:0539-7117xxx
4.1.2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等。
4.2響應程序
4.2.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首先組織職工開展自救、互救,在迅速報告當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和有關部門的同時,通知就近的專業救援隊伍。
4.2.2當地人民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要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啟動預案應急響應,制定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4.2.3當地救援力量不足或者事態嚴重時,指揮部應向上級煙花爆竹應急救援組織提出增援請求。
4.2.4當地醫療機構的救護能力不足時,指揮部應向上級人民政府或上級煙花爆竹應急救援組織請求,調動外地的醫學專家、醫療設備前往現場加強救護,或將傷者迅速轉移到外地救治。
4.2.5參加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有效地進行救援、處置,嚴防事態擴大。
4.2.6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開辟搶險救災應急通道,保障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及時到達事故現場。
4.3社會力量動員與救援物資征用
當發生煙花爆竹重大爆炸、重大火災等事故災難時,如果現場救援隊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時,由事發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依據有關法律,負責社會力量動員和救援物資設備征用。
4.4信息發布
4.4.1II級以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信息發布,由省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III級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信息發布,由區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IV級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信息發布,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
4.5應急結束
當事故現場得到有效控制,遇險人員獲救,經現場工作組檢查確認,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根本消除,不會對事故現場和周圍環境造成火災及環境影響時,報指揮部同意后,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由當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對傷亡人員和家屬做好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租用場地等所發生費用由事故單位或事發地政府負責解決;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物資,應當及時返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返還的,由事故單位或事發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事故救援結束后,應當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災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5.2調查與評估
5.2.1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相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5.2.2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調查和處理,省有關部門和相關人民政府配合。重大事故由省政府負責組織調查和處理,區人民政府配合。較大事故由區政府負責組織調查和處理,相關人民政府配合。一般事故由區政府負責組織調查和處理。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各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機構要指定負責日常聯絡的工作人員(2人以上),并配備必要的移動通信設備,保證應急救援有關單位和人員之間24小時通信聯絡暢通。必要時,要將通訊傳輸設備設在事故救援現場。
6.2裝備保障。針對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危險場所分布,各應急救援機構、骨干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必須按標準配齊配全救援裝備,保證在應急情況下調用。
6.3隊伍保障。公安、醫療衛生隊伍是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隊伍。同時要加強以鎮街為單位的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專業(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救援物資和防護裝備。
6.4交通運輸保障。交通運輸、公路、公安部門在開展應急救援時要開通應急特別通道,采取交通管制,保證救援車輛和人員在緊急情況下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救援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
6.5醫療衛生保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6.6治安保障。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管理,加強對事故現場重點部位、重點場所和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保持社會穩定。
6.7物資保障。各相關成員單位、專業救援隊伍及煙花爆竹企業應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要求,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儲備。
6.8經費保障。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應足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或安全生產責任險,做好應急救援資金的必要準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無力承擔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6.9技術支持與保障。由區安監局、河東公安分局建立和完善全區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救援力量、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和專家數據庫,為事故救援提供技術咨詢和服務。各鎮街、經濟開發區應根據轄區內煙花爆竹的數量和分布,建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庫。
7.監督管理
7.1宣傳
各鎮街、經濟開發區、相關部門和煙花爆竹企業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7.2培訓
各鎮街、經濟開發區應急管理部門、應急救援隊伍管理部門和組建單位要有計劃、有層次、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指戰員的業務學習、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處置能力。煙花爆竹企業組織本企業職工救援與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
7.3演練
7.3.1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急救援隊伍,要定期組織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7.3.2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特點,按照國家規定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7.3.3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客觀評價演練效果,分析存在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演練評估報告要上報區安監局和當地人民政府。
7.4獎懲
7.4.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7.4.2對單位和個人未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有以下行為、造成重大損失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所在單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2)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3)接報突發事件不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貽誤救援時機的;
。4)不服從上級有關部門統一指揮、調度或臨陣脫逃的。
8.附則
8.1預案管理
8.1.1各鎮街、經濟開發區、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要根據本預案和職責分工,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8.1.2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職能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不足,由區安監局組織有關單位修訂,并報區政府備案。
8.2發布實施
本預案由區安監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8篇)7
1、總 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應對、防范煙花爆竹事故風險和事故災害的能力,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西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昌都地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地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及非法制售煙花爆竹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處理等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應對工作:
(1)發生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的事故。
。2)社會影響重大,需要啟動本預案的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環節其他事故。
1.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強化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習,提高防范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置。
。3)堅持依法規范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現規范化、法制化。
。4)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地區安委會領導下,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全地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各縣人民政府、地區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經營主體責任,建立和完善安全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機制。
。5)堅持資源整合的原則。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救援隊伍、物資技術和信息的有機配置,做到統一調度和資源共享。
。6)堅持科學應對的原則。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災能力。
2、組織指揮系統與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地區行署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專員。
副總指揮:地區安監局局長、地區公安處分管副處長。
成員:公安處、安監局、環保局、氣象局、電信公司、民政局、衛生局、財政局、交通局、人社局、地區公安消防支隊、質監局、電力公司、電信公司、事故所在縣人民政府和煙花爆竹企業等主要負責人。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設在地區安監辦。
2.2指揮部的職責
。1)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
。2)統一指揮全地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啟動地區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出救援決策。
。4)負責審定對外發布的信息。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1)公安處: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秩序,并封鎖現場,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負責核對傷亡人數、傷亡人員身份。負責對爆炸和火災現場未爆炸物的排除;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安監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編制全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各級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組織協調全地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辦理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匯報應急救援情況。
。3)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制定爆炸和火災撲救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組織現場清理工作。
。4)衛生局: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救護、治療應急預案。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5)環保局:負責制定環境監測與危害控制應急預案。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負責調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6)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7)煙花爆竹企業:負責制定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進行應急救援演練;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8)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2.4現場應急救援
2.4.1現場指揮部
按事故等級和分級響應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組織工作,指揮所有參加應急救援的部門和人員;及時向地區應急辦和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
2.4.2現場指揮部職責
(1)根據指揮部的指示,負責召集參與應急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制定現場的具體救援方案。
。2)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明確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4)核實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匯報搶險救援工作情況。
2.4.3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指派相關部門牽頭,成立以下專業救援組:
。1)救援組(由公安處牽頭):負責對煙花爆竹爆炸事故引起的火災進行滅火,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和危險物品的轉移,以防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發生;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警戒;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交通管制和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持現場搶險救災秩序,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對逃逸人員及時進行追捕。
。2)傷員搶救組(由衛生局牽頭):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分類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對救援人員進行醫學監護和為現場救援指揮部提供醫學咨詢。
(3)技術咨詢組(由安監局牽頭):負責邀請有關專家就事故發生的原因、危害等進行技術分析確認,根據事故單位煙花爆竹的品種、數量、危險特性及潛在的危險性做出評估,為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提供技術咨詢。
。4)物資供應組(由民政局、事故所在縣人民政府牽頭):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
。5)環境監測組(由環保局牽頭):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
3、接警與報警
3.1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發生爆炸、火災事故或縣政府轄區內發生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爆炸、火災事故后,該單位(縣政府)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縣政府)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3.2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分別向縣政府(地區行署)、公安處、安監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3.3地區行署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和實施救援工作,并及時向自治區政府、安監局報告事故情況。
3.4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初步判定的傷亡情況、導致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態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
4、應急響應
4.1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煙花爆竹事故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4.2分級響應
(1)Ⅳ級(一般事故)應急響應行動,由各縣人民政府啟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2)Ⅲ級(較大事故)應急響應行動,各縣人民政府無法完成救援工作,且確定事故為Ⅲ級,應向地區應急辦請求增援和啟動上級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預案,原有救援人員服從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的統一指揮和調配。
(3)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當確定事故為Ⅱ級(重大)及以上事故,應立即逐級請求啟動自治區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原有救援人員服從自治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的統一指揮和調配。
4.3緊急處置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或縣政府首先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迅速報告地區行署,并及時救援。
(2)地區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要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制定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3)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時疏散、撤離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員與設施。
(4)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和人員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進行救援、處置,控制事態擴大。
4.4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救援人員應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對事發地搶險過程中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搶險人員安全。
4.5群眾的安全防護
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好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
4.6社會力量動員與救援物資征用
當發生煙花爆竹爆炸、火災等事故災難時,如果現場救援隊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時,地、縣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負責社會力量動員和救援物資設備征用。
4.7現場檢測與評估
現場指揮部應成立由專家組成的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依據。
4.8信息發布
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綜合、發布工作。
4.9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遇險人員獲救,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地區行署同意后,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5.1.1相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縣政府)要妥善處理事故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救濟、補償和保險理賠。
5.1.2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的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整理救援資料,核算救援發生的費用。
5.1.3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
5.2總結與評估
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的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并在應急響應結束后,將總結評估報告報地區行署。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互聯網,保障應急救援有關單位和人員之間的通訊暢通,必要時,要將通訊傳輸設備設在事故救援現場。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應急隊伍保障
企業和縣政府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應急救援隊伍,沒有條件組建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要建立兼職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救援物資和防護裝備。
6.2.2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足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做好應急救援資金的必要準備。應急救援資金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
6.2.3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專業救援隊伍及煙花爆竹企業應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要求,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和技術等儲備。
6.2.4醫療衛生保障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救護隊伍,發生事故時應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和控制等工作。
6.2.5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本系統的運輸保障預案,在開展應急救援時開通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援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
6.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按照規定參與事故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要物資安全保護,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6.3技術支持與保障
由地區應急辦、安監局建立和完善全地區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救援力量、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和專家數據庫,為事故救援提供技術咨詢和服務;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的程序。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宣傳
各縣政府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向煙花爆竹相關企業和煙花爆竹非法從業人員宣傳煙花爆竹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落實企業和縣政府的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傷亡事故。
6.4.2培訓
。1)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督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救援隊伍和企業的相關人員參加相關應急救援業務的培訓。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6.4.3演習
各煙花爆竹企業和縣政府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習,每年至少演習一次,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上報地區應急辦和安辦。
6.5監督檢查
地區安辦對全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7、附 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7.1.1各縣政府人民政府和地區相關部門都要根據本預案和職責分工,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地區安辦備案。
7.1.2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職責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不足時,由地區安辦組織修訂。
7.1.3地區安辦定期對本預案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報地區行署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7.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地區安辦負責解釋。
7.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煙花爆竹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8篇)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科學有效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煙花爆竹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公眾的生命財產和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安徽省煙花爆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亳州區譙城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具有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在從事儲存、經營煙花爆竹的活動過程中,發生的煙花爆竹爆炸、火災等事故的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據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1.5風險評估
煙花爆竹屬爆炸品,對熱、火花、撞擊、摩擦等敏感,極易產生爆炸。此外,儲存煙花爆竹的庫房如果防雷設施失效,易遭雷擊,也會引起火災,繼而引發煙花爆竹的爆炸。
1.6事故分級
按照煙花爆竹事故傷亡人數及損失情況等因素,由低到高分為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Ⅱ級)、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Ⅰ級)4個級別:
(1)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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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組織指揮機制
2.1區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
區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總指揮,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區公安局負責人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經濟信息化委、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局、區衛健委、區生態保護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氣象局、事發地區政府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應急救援的實際需要,決定增、減成員單位。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貫徹落實法律法規,分析、研究煙花爆竹事故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組織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負責重大、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求市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對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煙花爆竹事故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視情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負責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培訓、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指導區政府做好一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對處置工作。
2.2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組織落實本指揮部決定;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與管理;建立煙花爆竹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照規定做好信息報告工作;負責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配合區政府做好一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對處置工作。
2.3成員單位職責
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事故的宣傳報道,及時發布事故有關信息,防止因虛假信息造成不良影響。
區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消防力量進行現場救援,配合事故單位制定泄漏、爆炸和滅火撲救處置方案;組織傷員的搜救;協助事故單位做好有毒物質泄漏控制和救援后的洗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實施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確定死亡人員身份;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區民政局:協助做好事故疏散人員避難場所及衣、食、住的安排;負責相關應急救援物資的協調調撥;協調駐亳部隊參與事故救援。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相應資金用于事故救援與處置。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事故單位及參與搶險的傷亡人員的工傷及后期有關醫療保險工作;參與事故調查。
區城鄉建設局:按照職責做好搶險救災有關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運輸單位實施事故現場搶險物資、搶險人員和疏散人員的運送;并建立有關運輸單位地址、聯系人、電話及運輸車輛型號、規格、數量檔案。
區商務局:負責協助事發地區政府提供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食宿保障。
區衛健委:負責組織調派醫療專家、衛生救援隊伍開展傷員醫療救治工作。
區生態保護分局:負責事故周邊環境監測,提出控制措施;負責對事故救援過程中可能導致的水體、土壤、大氣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處置措施并監督實施;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監督處置單位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的污染;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報告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提出啟動相關應急響應的建議;根據事故等級,通知相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參加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提供事故救援輔助決策的相關信息;負責建立應急專家和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專業輔助隊伍檔案,根據事故需要,調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專業輔助隊伍和專家參與事故處置;參與或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工作;負責本預案管理的其他工作。
區氣象局:負責提供事故現場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
事發地區政府:負責解決或配合區有關部門做好事故搶險、人員疏散安置、交通管制、物資供應、善后處理等相關工作。
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其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應及時報告事故情況及已采取的處置措施,按照現場搶險組的要求,提供應急處置相關資料,配合實施事故救援及后期相關工作。
3.信息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事發單位、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單位)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政府及其部門報告煙花爆竹事故的責任主體。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接報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基層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并同時報告所在政府。
報告時限和程序: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向110、119和區應急管理局報告;事發地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立即核實并在1小時內先電話后書面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政府報告(書面報告最遲不得晚于突發事件發生后1個半小時)。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后要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準確,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單位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請求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具體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報告人和聯系電話。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及時報告事故信息。
接報的區有關負責同志要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當地有關專業應急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分級響應
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單位、所在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配合區做好相關工作。
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應急響應:根據報告的事故情況,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副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所在政府,以及區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Ⅱ級)應急響應:根據報告的事故情況,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所在政府以及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并立即上報市政府。
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I級)應急響應:根據報告的事故情況,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區主要領導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并立即上報市政府。
4.3指揮協調
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區政府分管領導或區政府部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如事故屬于敏感事故,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區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或分管領導應根據區請求事項趕赴現場或到區專項應急指揮部進行協調處置。
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區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如事故屬于敏感事故,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或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等,區政府主要領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應趕赴現場或到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Ⅱ級):區政府主要領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區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I級):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區兩個以上鄉鎮行政區域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市、省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后,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4.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成立以下工作組,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應急工作組可根據需要增減。
現場搶險組:由總指揮指派的負責人任組長,區公安消防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保護分局、區城鄉建設局及事發地區(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參加,F場搶險隊伍以公安消防為主,其他專業隊伍配合,負責召開參與部門和事故單位技術負責人會議,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研究制定現場的具體救援方案,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組織、指揮搶險隊伍實施現場搶救(包括搶救傷亡人員、滅火、排險等);迅速確定事故涉及煙花爆竹數量、波及范圍,向指揮部提出疏散周邊人員等相應建議;指揮做好現場防火、防爆等安全監護工作,防止次生災害;及時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故現場情況,落實專項指揮部下達的有關指示和決策,協助事故調查;保護事故現場;必要時做好事故現場周邊環境監測;在事故搶救結束,確認危險已經消除,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現場搶險的建議;指導事故單位進行事故現場清理、處置及恢復生產工作。
新聞發布和報道組: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區應急管理局、事發地區(區)政府等單位參加。負責組織撰寫煙花爆竹事故新聞發布稿件并對外發布;對接新聞媒體,及時發布事故相關信息,防止虛假信息造成不良影響。
治安保衛組:由區公安局負責,區民政局、事發地區(區)政府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指揮危險區域內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組織治安、交警、當地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做好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危險區域警戒,根據需要,在周邊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交通秩序;組織人員疏散后的居民區安全保衛工作;確認死亡人員身份等。
綜合協調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會議組織、資料收集歸檔,搶險救援證件管理,處置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區公安局、區監察局、區總工會、事故發生單位主管部門、事發地區(區)政府等部門相關領導參加。負責在事故應急搶險的同時,收集現場有關事故物證;對事故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分析確認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責任、防范措施,提出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按規定屬國務院、省政府調查處理的事故,由國務院、省調查組確定參加人員。
醫療救護組:由區衛健委負責,事發地區(區)政府及醫療救護單位、事故單位安排有關人員參加。負責組織調配醫務人員、救護車輛及藥品器材,在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實施有效的搶救治療;及時轉移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組織專家迅速確定搶救治療方案;出現大量危重人員時,迅速分流轉送指定醫院,并組織專家做出傷害程度的判斷,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療,做好轉送接診病人的記錄,為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提供依據。
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區(區)政府負責,區商務局、區經濟信息化委、區民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城鄉建設局及區(區)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搶險物資和工具、器具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提供應急救援人員食宿及飲水保障。
善后處理組:由事發地區(區)政府負責,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衛健委、事故發生單位主管部門及事故發生單位領導參加。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協調相關理賠工作;事故影響范圍內人員衣食住行的安置;受傷人員醫療鑒定及后期治療;提交事故醫療費用報告。
4.5應急處置措施
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區(區)政府按照區(區)煙花爆竹專項應急預案做好事故應急處置,區專項應急指揮辦公室部根據實際情況,配合區(區)做好處置工作。
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區有關部門接到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后,按照本預案要求,向部門(單位)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報告,組織相關人員趕赴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或事故現場參加相關工作組,按照要求開展事故應急相關工作;根據救援需求,迅速調集事故搶救所需設備、器材;研判事故形勢,事故危及周邊居民時,及時進行疏散;救援力量不足時,申請聯系駐亳部隊參與救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有關部門應做出標志、拍照、攝像、記錄和繪制現場圖,保護事故現場。
重大及以上煙花爆竹事故(Ⅱ級和Ⅰ級):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各工作組在省指揮部指揮下開展事故應急相關工作。
4.6擴大響應
如果煙花爆竹事故的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煙花爆竹事故已經波及到我區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區領導同意,向駐亳部隊或市、省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4.7應急聯動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與周邊地區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通信聯絡、信息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區政府應逐步完善與屬地省、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值守應急通信聯絡方式、信息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序等,確保事故發生后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4.8社會動員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根據處置需要,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站、戶外顯示屏、短信等向社會公眾發布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救,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9應急結束
現場搶險處置結束,經組織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F場搶險組應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確定繼續監護現場的部門和人員。
5.信息發布
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的原則。區(區)政府、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6.恢復與重建
6.1善后處理
煙花爆竹事故處置結束,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迅速做好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事故傷亡人員由善后處理組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治療和撫恤;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
6.2社會救助
區民政局牽頭,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事故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亳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區衛健委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咨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6.3保險理賠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6.4總結評估
事故調查組應組織對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分析和總結評估,按規定上報。
7.應急保障
7.1隊伍保障
應急處置隊伍包括依托公安消防隊伍組建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由政府有關部門組建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由解放軍現役和民兵預備役部隊為骨干的應急救援隊伍;由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和村居、社區等群眾自治組織組建的基層應急救援隊伍。
在事故初發階段以事故單位救援人員及所在地區(區)政府調動的救援力量為主;相關應急響應啟動后,現場搶救以區公安消防隊伍為主,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協助。根據事故現場情況需外部力量支援時,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報區政府協調實施。
7.2物資保障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逐步建立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的物資保障體系,完善重要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區區政府要鼓勵和引導社區、企事業單位和居民家庭儲備基本的應急自救物資和生活必需品。滅火等專用車輛由區“119”指揮中心負責統一調動;搶救用吊車、鏟車、挖掘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以區城鄉建設局為主、事發地區(區)政府配合協調解決;搶救用客運、貨運等運輸車輛以區交通運輸局為主協調解決;現場醫療救護車輛、醫務人員及應急藥品器械由區衛健委負責協調解決;區公安消防局應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合理配備配置防護器材;區生態保護分局等有關部門根據任務需要,配備必要的防護器材;現場搶救專用防護器材(防毒面具、各種呼吸器、防護服)由事故發生單位、公安消防局及大型企業救援隊伍自備;事發地政府負責搶險人員所需食品和飲用水供應。
7.3通信保障
根據救援實際需要,由區通信管理局協調通訊公司負責通信和信息保障。各成員單位要指定負責日常聯絡工作人員,充分利用通訊手段,保障通訊暢通。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接收、處理事故報告信息。
7.4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交通秩序維護,對應急車輛優先放行;區交通運輸局在開展應急救援時開通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裝備盡快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
7.5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組織事故現場安全警戒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及時疏散群眾,維持現場治安、交通秩序。
7.6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健委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和有關區域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7.7經費保障
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做好必要的應急救援資金儲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區財政局按照規定程序落實所需資金。
8.宣傳培訓和演練
8.1宣傳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利用網站、報紙和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8.2演練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按規定做好演練評估。區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至少每1年組織一次演練。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按照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演練方案、演練音像(圖片)等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9.責任追究
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推諉扯皮、不作為,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場處置中失職、瀆職,信息發布輿論引導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并造成嚴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10.附則
10.1預案制訂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各區政府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10.2預案修訂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亳州區譙城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實現預案可持續改進。
10.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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