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票據管理制度范本
一、票據的范圍:本票據是指財政局監制的統一收據、稅務局監制的各類發票和統一收據。本單位使用的主要有財政統一收據、稅務票據等。
二、票據的管理:會計室負責本單位票據的管理。票據的領用人(出納)與票據的管理員(會計)嚴格分離。票據管理員應根據票據類別,編號分別登記造冊,并負責保管。
三、票據的購買:本單位所有的票據必須到教育局財務科領取或財政局領取。
四、票據的.使用:
1.收費票據在啟用前,應當檢查票據是否有缺頁、重頁、漏號、重號等錯印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將整本票據交回同級財政部門更換或注銷。
2.財會人員必須在確認發生收款業務時才能開具收費票據,未發生收費收款業務時,原則上不得先開收據(發票)。個別特殊情況,確需借用收費票據的,必須經園長批準,并做好借票手續,限期上交收入,進行票據核銷。
3.開具票據時,應使用中文,必須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內容必須真實并且填寫完整,全部聯次應使用雙面復寫紙一次復寫完畢,票據開出后需加蓋本單位的公章方才有效。
4.收費票據如填寫錯誤,應另行填開,不得涂改、挖補、撕毀,對填錯的廢票不得撕毀,因故作廢時,應在同一號碼的全聯票據上注明作廢,妥善保存,便于核銷和備查。
五、票據的保管
1.票據應當妥善保管,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如票據丟失,應于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財政、稅務部門,并在報刊和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開聲明作廢。
2.票據用完后,經辦人員必須在封面上注明票據起訖號、作廢號、總金額、使用單位、經辦人姓名等內容。
3.票據管理員應將已開具的收費票據存根聯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為5年。期滿需銷毀的,應由收費票據管理員負責登記造冊,經單位領導批準后,報財政或稅務部門核準后銷毀。不得擅自銷毀空白的票據及票據購買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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