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時間:2024-03-29 18:25:40 衍祥 制度 我要投稿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4篇)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1

      為了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精神,根據省、市關于教師校本培訓的有關精神,加強對校本培訓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業務進修制度:要求教師每周利用業余時間到圖書館、閱覽室或網絡系統進行自培自練;同時,積極鼓勵教師參加各種學歷和非學歷的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2、分層培訓、整體推進制度:針對我校教師教齡結構和發展水平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層培訓。共分為三層次:年輕教師培訓、骨干教師培訓、名師培訓,分別制定相應的`培訓目標和計劃,層層遞進、環環相扣。

      3、校本教研培訓制度:教研組開兩周集中半天時間,確定主題,由專人主講,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最新教改動態,探討教育教學體會;組織全組成員按照學校工作要求有序組織集體備課,技能培訓,三課匯報課、研究課、示范課,活動和課題研究。

      4、活動考勤制度:在開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的過程中,將設置考勤登記表或手冊,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無故曠缺者作為曠課處理。

      5、學分登記制度:參加校本培訓和校本教研的教師,教研處和教研組共同根據教師參加培訓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整理評定,上報縣教育局和教師進修學校按校本培訓規范性學分登記辦法申請相應的學分。

      6、過程督查制度:學校對校本教研和培訓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強化六種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參與態度;一切為了學生態度;團隊合作態度;勤于研習態度;善于反思態度;合理利用業余時間豐富自己專業的態度。堅持做到勤學習、勤鉆研、勤反思。

      7、資料建檔制度:學校對開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活動以及教師參加該活動的各種資料,做好建檔工作,將課程理念、教學觀、學生觀的認識和變化、收獲和感悟記錄下來,做好教師個人專業成長過程資料的積累。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2

      為確保本培訓班的順利開辦和教學質量,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望全體學員共同遵守!

      一、學員們可以先來免費試聽1-2節課,確定學習時,必須先預交學費后再學習。

      二、培訓期間,學員們務必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違紀者給予批評處理,嚴重者立即開除,并不退學費。

      三、學員們不得半途而廢,為確保教學質量,中途停學者不退學費。

      四、學員們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上課,每天不超過規定的.學習時間;為不影響其他學員的學習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如需要請假,則必須經過主管老師同意方可;學員無故曠課者,老師不再為其專門補課。

      五、學員們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動弄教學器材。教學器材全部屬于私人財產,有意損害者,加價賠償。

      六、培訓期間出現其它事故,按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3

      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是五原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并具有教學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為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為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愿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范、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長音琴行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長音琴行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長音琴行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么去彈奏,怎么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余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里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里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里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后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后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后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長音琴行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務(免費上門調試、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調試費用。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4

      1、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建設一支造詣較高,教學經驗豐富,適應社會需求的、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十分重要。

      2、學校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尊重教師的勞動,全心全意地為教師服務,為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創造條件和提供方便。

      3、為保障教學質量的提高,特規定了教師的權利、教師的責任、教師的聘任、管理與考核和獎勵與解聘等制度。

      4、教學計劃是學校教學、教育工作具體安排的指導性文件。教學計劃由學校制定,校長批準后執行。

      5、教師應按照學科教材、教學大綱的要求編制教學計劃、教案,嚴格按教材、大綱進行教學。

      6、課表。每學期的課表于開課前的招生前擬定并公布,以便學生在報名、注冊時,確定學習課程。

      7、學校要建立教學管理指揮系統,指揮渠道要暢通。

      8、教學進度。為了落實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后兩周內編寫出本課程的教學進度表。

      9、教學檢查。校領導及主管教學的領導,要不定期的深入課堂聽課,尤其對初次聘任的教師,必須聽課1-2次。班主任要經常隨堂聽課,聽取師生反應。

      10、成績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績考核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核成績應記錄在案,并作為教學檔案長期保存。

      11、教學檔案。教學檔案由教務處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與保存,并逐步形成電子教學檔案。

      12、學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強學生管理,充分發揮班主任的作用,應制定“班主任守則”、“學生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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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保衛工作,是使培訓學校財產、員工及學員的人身安全免受各種危害的管理活動。基本要求是:樹立安全觀念,加強安全,完善安全措施,嚴格進行安全檢查,防止事故發生。為保證培訓學校正常穩定的教學工作秩序,特制訂本制度。

      一、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要貫徹教育為先、預防為主、突出重點、防打結合、保障安全的方針。

      二、培訓學校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負責。

      三、工作人員要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實行崗位責任制。值班人員要盡職盡責,嚴禁缺崗、空崗。

      四、加強安全知識教育,樹立安全意識。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法制教育、交通知識教育和四防知識的教育。

      五、積極消除火災隱患,做好消防工作,定期檢查培訓學校的防火措施,落實消防設備,使之經常處于良好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六、加強各種財產安全管理,防止培訓學校財產的丟失、損壞、被盜,確保培訓學校財產的安全。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領導匯報。

      七、維護培訓學校治安秩序,實行保衛工作責任制。協助培訓學校有關部門做好大型活動、重要集會的安全保衛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校內的安全。

      八、建立培訓學校治安工作業務檔案,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治安工作的綜合治理,積極做好違紀人員的思想轉變工作。

      九、協助教務管理,作好學員的`管理工作。對違紀學員進行教育和處理,對涉嫌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學員,做好調查、取證,記好訊問筆錄,按性質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十、加強體育活動的安全管理,經常對學員進行體育安全教育,制訂嚴格的安全措施,防止運動性疾病和創傷。

      十一、協助培訓學校領導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意外事件的處理和善后工作。

      十二、節假日期間,培訓學校除值班、帶班人員外,必須有領導干部帶班。

      十三、當值班、帶班人員有事、有病不能值班時,要確保有人替班。

      十四、帶班領導必須負責檢查值班情況,要能及時處理偶發事件及各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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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提高學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學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學校領導在執行集體決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工作不越權、不推倭,敢于負責,團結協作,廉潔奉公。

      二、堅持調查研究制度。學校領導要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擺脫繁瑣事務,注意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了解情況,指導工作。在對某項工作作出重大決策前,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職能部門、教師及群眾意見,做到決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說空話,多辦實事的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學校領導每學期至少到基層校集體辦公一次,現場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四、堅持聽課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和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為進一步改進學校工作提供依據。

      五、學校領導必須堅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長接待日制度,接待群眾來訪,重視他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答復他們提出的`問題,幫助排除他們思想中的障礙。對于他們提出的應當解決和可能解決的問題要抓緊辦理,暫不能解決的要向群眾解釋清楚。

      六、學校領導要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并指導工作,充分發揮他們聯系廣大師生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七、學校領導要正確處理好自己的業務與管理工作之間的關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學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學校領導出差(出訪),實行請假制度。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7

      1.須提前制定好學期課程教學計劃,充分做好課前準備工作,按照教學計劃進行教學工作,不得隨意更改教學內容。

      2.上、下班嚴格執行簽到制度,至少提前5~10分鐘到崗,遲到1小時按曠工處理,下課時間可以根據課堂情況進行適當調節,但是提前下課不得超過30分鐘。

      3.不得化濃妝,穿拖鞋,不得飲酒,要著裝整潔,精神飽滿,儀表端正。

      4.不得在教學區域內吸煙,隨地吐痰,亂扔雜物,要保持教學區域環境衛生。

      5.不得擅自曠工或者離崗,因故不能到崗時(出差,生病,事假等),需提前請假,不得私自請人代課。請假或調課經過準許后要協助安排課程調動。未經批準或手續不全者擅自離開教學崗位,按曠工處理。

      6.教學和工作過程中出現問題時,要及時與校方反映溝通。

      7.不得打罵學生,要文明用語,對待學生要嚴謹認真,因材施教。

      8.不得在課堂上吸煙、接聽電話以及做與上課無關的事。

      9.課前點名,學生上課遲到達15分鐘,須告知教務聯系家長,不得隱瞞包庇。

      10.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參加外出活動及組織學生參加其他教育機構的宣傳講座。

      該制度適用于啟源所有工作人員,最終解釋權歸啟源傳媒培訓學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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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師人事治理制度,以抓好學校人事治理工作,造就師資強、師風純、教風正的教師隊伍。

      一、全體教師必需聽從上級和學校的治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二、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依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特地會議討論爭論打算,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爭論,一經爭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別狀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爭論打算。

      三、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展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四、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依據教師的'平常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校領導班子依據學校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五、全體教師必需從大局動身,聽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仔細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聽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師工作考核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展檢查,并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正的評價。

      七、各教師要仔細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仔細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與連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力量,仔細總結教育教學閱歷,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動素養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斗。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9

      為貫徹落實《培訓教學大綱》,全面完成規定的教學項目、計劃、目標及課時,完善實施中的規定流程及各項教學資料,規范教學,制定本制度。

      一、理論培訓教學組織與管理

      (一)設專職部門、專職人員負責教學工作的總體計劃運作,負責具體實施組織與管理。

      (二)每期(班)在主管部門審核后開始培訓。學員按時報到入學。制作花名冊(簽到冊),劃分教學班、安排食宿、規定作息時間、確定教師、舉行開學典禮(入學教育)。

      (三)制定和公布本期教學實施計劃,教師嚴格執行計劃。

      (四)學時考核由所在班理論教師負責考核,依據教學實施計劃與實際到課進行考核,實際參學學時及時確認(簽字)。

      (五)教學日志、培訓記錄的填寫。教學日志、培訓記錄由學員、教師、教學負責人分別填寫。分管校長簽章,留存入檔。

      二、實際操作培訓組織與管理

      (一)學員必須服從單位的統一組織與管理,必須服從教師的實操指導。對操作培訓安排有意見或對教師教學有意見應按正確渠道反映,不得發生有妨礙教學及教學安全的行為。

      (二)教學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由班主任組織實施,負責對每天、每個學員的培訓檢查,原始資料整理存檔。

      (三)結業考核工作由培訓班班主任組織、實施,學員考評成績必須在教學日志中如實填寫,并作出客觀評價。界定是否按期結業。

      (四)階段考核或結業考核時發現學員學時不足或培訓目標未達標時,實行緩簽補課,確保培訓質量。

      (五)在完成全部培訓后,由班主任召集本期學員、教師召開座談會,征求各方意見。確認操作培訓總學時并在培訓記錄中簽字(章)。

      (六)實際操作的相關資料在結業考試后應及時整理交存檔案室保管,履行交接手續。

      (七)嚴守紀律、嚴格管理。學員在全程培訓中應自覺執行請銷假制度,精心維護器材設備、嚴格執行安全制度。不發生違紀違法行為。

      (八)在教學或培訓班舉辦期間,若出現相關教學安全事故或學生違規違紀事件,培訓學校保留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究和法律維權的權利。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10

      一、經常開展教學研討活動,內容包括教學計劃制定、教學問題分析、教學動態及教學大綱修訂等。

      二、為確保教學活動效果,活動要提前一周確定活動內容及主要發言人。主要發言人要認真查閱資料,寫出發言提綱,把新知識、新動態或解決問題的新方法介紹給大家。

      三、教師應積極參加教學研討活動,充分發表見解,積極參與討論,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

      四、職業鑒定考試結束后,應圍繞以下內容開展研討活動。

      (一)對本期教學工作進行總結,以便發揚優點,克服不足,不斷提高整體教學水平;

      (二)共同商議并分配下學期教學任務,根據授課專業確定教學計劃,提出需要注意的'問題。

      五、注意派教師到重點院校參觀學習。被派教師要認真作好學習筆記并向全體教師傳達。負責組織教師認真討論,以便對照先進找差距,取長補短,使教師的教學水平不斷邁上新臺階,成為與時俱進的精品課程。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11

      為引進和完善競爭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教師隊伍的優化和人才的合理流動,全面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就業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云南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辦法》、《教師法》等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教師聘任制度。

      一、指導思想

      建立與人事制度改革方向相適應的教師聘任制度,激勵廣大教師提高自身素質,著重解決少數教師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平庸、不思進取、教育教學能力較差、不服從分配等問題。

      二、聘任原則

      聘任在專業技術結構比例和設置的崗位內進行。貫徹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學校擇優聘任和教師競爭應聘相結合的辦法。

      三、聘任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

      (二)具有相應的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符合繼續教育等規定要求;

      (三)能夠履行相應崗位職責,具備完成本崗位職責任務的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聘任形式

      為充分發揮我校專業優勢,確保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我校任課教師聘任形式采取自我申報、學校審核進行。

      五、聘任管理

      (一)受聘教師,學校按照其實際工作量發放一切待遇。

      (二)學校建立相應的教學質量評估和獎勵制度,對盡職盡責,出色并高質量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學校按照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三)學校對有下列行為者予以批評教育、警告直到解除聘任;對造成嚴重后果和影響者要根據情況給予處理:

      1、不能按所規定授課任務完成正常教學任務的;

      2、每年無故缺課五次以上或經常遲到早退的;

      3、經教師互評、學生評議并經學校考核后認定為不合格的;

      4、聘約期滿,可續聘或解聘。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我省民辦培訓學校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結合本省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民辦培訓學校(以下簡稱培訓學校),系指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由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實施文化教育培訓、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術培訓。但不具備頒發國家學歷文憑的民辦學校。

      第三條 培訓學校的設置要有利于促進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求,有利于改善我省教育培訓學校的布局、層次。

      第四條 培訓學校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接受政府的管理、監督、檢查、評估和審計。

      第二章 培訓學校設置條件

      第五條 設置培訓學校,應具備下述基本條件:

      (一)申請舉辦培訓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培訓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培訓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二)有穩定的經費來源,辦學啟動資金不少于20萬(包括教學設施和教學儀器設備等),其中辦學周轉資金不少于10萬元,固定資產不少于5萬元,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資信證明。

      (三)有健全的內部決策、執行和監督管理體制。要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成立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有完善的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章程、學校章程和發展規劃。建立行政、教學、財務、學生管理機構,并制訂相應的規章制度。

      (四)配備有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大學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從事學校管理或教學工作經歷,熟悉教育規律,管理能力較強,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包括中級職稱),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專職校長,還應配備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專兼職行政、財務、學生管理人員。

      (五)配備有政治素質較高、業務能力較強,并與培訓學校的規模、在校學生人數相適應、相對穩定的專、兼職教師隊伍。

      (六)學校專職管理人員、教師總數不低于5人。其中,管理人員應持有相應任聘崗位的職業資格證書,教師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教師資格和任職條件。

      (七)有固定、獨立、相對集中的校舍及教學設施。

      1、校舍:校舍包括教室、圖書室、學校行政用房及其它用房總使用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其中教室使用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學校行政用房及其它用房使用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

      培訓學校招收全日制學生,應有與學生人數相適應的宿舍、食堂、衛生設施以及學生鍛煉身體的`場所和體育器材,宿舍、食堂的條件要確保安全、衛生,便于管理。

      2、教學設施:根據培訓學校的規模、層次、形式的不同,配備與學員人數相適應的教學設施。

      3、圖書:培訓學校自購圖書不少于1000冊,其中專業書籍占60%以上;期刊不少于5種。

      第六條 設置職業資格、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應具備下述基本條件:

      (一) 基本辦學規模不低于200人。

      (二) 應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有辦公用房;理論課集中的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方米以上,無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風條件,桌椅、講臺和黑板設施齊全;有滿足學習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

      招收住宿學生,其食宿場所也應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

      (三) 應具備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有充足的實習工作。

      (四) 管理人員,應具備較高職業道德和專業素質。

      (五) 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熟悉國家有關職業培訓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六) 應根據辦學規模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教學管理人員。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具有豐富的教學管理經驗。

      應配備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的相關人員。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財會人員資格證書。

      (七)應配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師隊伍。專職教師一般不少于教師總數的1/4,每個培訓專業(職業、工種)至少配備2名以上理論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理論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均應具有與其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上崗資格。

      (八)應具有與培訓專業(職業、工種)相對應的教學(培訓)計劃、大綱和教材。職業資格培訓的教學(培訓)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符合國家職業標準。自編的教學(培訓)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經專家論證,并報審批機關備案后組織實施。

      (九)應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財務與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各項制度。

      (十)舉辦者應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

      第七條 自行籌建校舍有困難的培訓學校,允許租借現有合適的校園或其他單位的適用場地、用房從事教學活動,但須有具法律效力的契約,且租期不少于2年。

      第八條 培訓學校不得租借以下房產作為校舍:

      1、臨時性簡易建筑;

      2、危房、廠房、民舍;

      3、從事正常教學活動的中小學及其他學校的教學用校舍;

      4、其它不適于教學活動的房屋。

      第九條 培訓學校可以利用其他單位的實驗、實習設施和圖書資料,補充學校教學不足,但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三章 設置申請

      第十條 培訓學校分籌辦和正式建校兩個階段。達到設置條件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建校;正在建設的,可以先申請籌辦,待建設完成并達到設置條件后,可申請正式建校。

      培訓學校籌辦期間,不允許招生。

      第十一條 申請舉辦培訓學校須報送以下材料:

      (一)申辦報告,內容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使用等;

      (二)學校章程,內容包括:

      1、 學校的名稱、地址;

      2、 辦渾宗旨、規模、層次、形式等;

      3、 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4、 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辦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5、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6、 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7、 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8、 章程修改程序;

      (三)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1、個人舉辦的提供身份證件、個人簡歷、資格證件;

      2、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舉辦的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證明文件(工商營業執照、社會團體登記證等),并提供擬任培訓學校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個人簡歷及資格證件。

      (四)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及有效證明文件,并載明產權;

      (五)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六)培訓學校組織機構,擬任校長、主要行政負責人、專任教師、擬聘兼職教師名單及資格證明文件;

      (七)經驗資機構出具的辦學開辦費用驗資報告、辦學經費的來源渠道證明文件;

      (八)培訓學校發展規劃;

      (九)辦學場地證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校舍使用有效證明文件,租憑校舍的須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協議;

      (十)聯合辦學的應提供聯合辦學協議;

      第十二條 培訓學校只能使用一個名稱。

      第四章 審批程序

      第十三條 審批機關接到辦學申請后,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 審查 審批機關按規定對擬成立的培訓學校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二) 考察 對申報程序符合規定、申報材料齊備、基本辦學條件達到要求的,組織專家進行實地考察;

      (三) 發證 以審批同意舉辦的培訓學校,由審批機關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辦學許可證》。

      第十四條 培訓學校的名稱,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要確切體現地域,并在名稱中加“培訓”字樣。

      第十五條 經審批成立的培訓學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憑《辦學許可證》、批準成立的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到當地物價部門備案,到銀行開設賬戶,到公安部門刻制印章。印章樣式應報審批機關備案。同時到民政部門辦理民間非企業法人資格登記。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境外的組織和個人在我省境內辦學和合作辦學,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省教育行政及勞動保障部門負責解釋。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13

      一、學員們可以先來免費試聽1—2節課,確定學習時,必需先預交學費后再學習。

      二、培訓期間,學員們務必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違紀者賜予批判處理,嚴峻者馬上開除,并不退學費。

      三、學員們不得半途而廢,為確保教學質量,中途停學者不退學費。

      四、學員們必需按規定時間準時上課,每天不超過規定的學習時間;為不影響其他學員的學習時間,無特別狀況不得請假,如需要請假,則必需經過主管教師同意方可;學員無故曠課者,教師不再為其特地補課。

      五、學員們未經教師同意,不得隨便動弄教學器材。教學器材全部屬于私人財產,有意損害者,加價賠償。

      六、培訓期間消失其它事故,按實際狀況作出相應處理。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14

      1、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建立一支造詣較高,教學閱歷豐富,適應社會需求的、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非常重要。

      2、學校有關部門和人員,應敬重教師的勞動,全心全意地為教師效勞,為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制造條件和供應便利。

      3、為保障教學質量的提高,特規定了教師的權利、教師的責任、教師的聘任、治理與考核和嘉獎與解聘等制度。

      4、教學規劃是學校教學、教育工作詳細安排的指導性文件。教學規劃由學校制定,校長批準后執行。

      5、教師應根據學科教材、教學大綱的要求編制教學規劃、教案,嚴格按教材、大綱進展教學。

      6、課表。每學期的'課表于開課前的招生前擬定并公布,以便學生在報名、注冊時,確定學習課程。

      7、學校要建立教學治理指揮系統,指揮渠道要暢通。

      8、教學進度。為了落實教學規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后兩周內編寫出本課程的教學進度表。

      9、教學檢查。校領導及主管教學的領導,要不定期的深入課堂聽課,尤其對初次聘任的教師,必需聽課1—2次。班主任要常常隨堂聽課,聽取師生反響。

      10、成績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績考核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核成績應記錄在案,并作為教學檔案長期保存。

      11、教學檔案。教學檔案由教務處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與保存,并逐步形成電子教學檔案。

      12、學生治理,班主任工作。加強學生治理,充分發揮班主任的作用,應制定“班主任守則”、“學生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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