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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業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業財務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使賬目清晰、明了,收入支出有據可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提高自治能力,促進事業發展,結合本會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學校有關規定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社團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集體和個人兩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任務:依法多渠道籌措資金;合理審核項目活動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監督和管理;科學配置會內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規范會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本會財務狀況。
第四條 會長擔任財務主管,下設會計和出納,一般情況下均由常委擔任。
財務主管全面負責財務工作,主要核審發票是否屬實,是否符合規定,如屬實則簽字報銷;
會計負責掌管賬簿,按序記賬,簡明扼要地注明資金用途,發票分類管理、粘貼,同時保管部分報銷備用金。會計每月向常委會匯報財務開支情況一次。
出納負責保管現金,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作好現金日記賬。
財務主管、會計、出納相互不能同班級、同寢室。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五條 收入是指本會開展調研,主辦、承辦論壇、講座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本會收入包括:
1、會員會費(包括會員在社團中繳納的其他費用) 在收取會員費用時,須向會員開出收據,第一聯存根聯收款人保管,第二聯副聯交會計記賬,第三聯發票聯加蓋公章交會員保管。
2、上級主管部門撥款 上級主管部門所撥款項目歸各社團作為社團活動經費,由校團委管理使用。
3、贊助 本會不得與贊助商進行純商業性的經營活動,贊助費只能優先用于被贊助的活動,除從中提取5%給聯系贊助商的工作人員作為獎勵外,如有剩余則轉入本會活動經費。
4、其它收入(如捐贈等) 其它收入可由本會自行管理使用,有特殊要求的情況除外,并做好賬目記錄。
第六條 全會各部門各會員必須嚴格按照學校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除上級主管部門撥款和部分其他收入外的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會內統一管理和核算,不得設置小金庫。
第七條 各部門各會員以農研會的名義取得的收入必須及時、全額上繳財務入賬核算。禁止截留、私存或挪作他用。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八條 支出是指本會開展調研,主辦、承辦論壇、講座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本會支出包括:
1、日常管理支出 主要有辦公室電費、辦公用品,會員大會、換屆費用,會內刊物出版等費用。
2、論壇講座等學術性支出
3、實踐性支出 主要是各項社會實踐前期籌備工作的費用。
4、其他支出(如捐贈等) 其他支出如一次總金額超過100元須經常委會審核。
除用于辦公室的費用外,其他費用須由負責人向會計提交預算,實踐性支出向常委會提交預算。
第九條 實行預算審批制 。本會預算是指對某項活動的開支至少提前三天做出計劃安排。項目活動的一切費用由相關負責人做出詳細預算,經常委會或會計初步審核,再交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實際開支與預算開支相差不大可按程序給予全部報銷,無特殊情況超出預算由相關負責人自負責任。
第十條 預算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煙酒支出一律不可報銷。
第十一條 大型活動或經費預算超過200元的活動可以向常委會或財務管理人員申請預支部分經費,預支額度為已審批的預算的60%。預支須開具借條,寫明借款原因、借款時間、借款金額、借款人和經手人。
第十二條 預算內所有活動經費憑票據可找會計報銷,報銷憑證必須為正規發票,日常一次總金額小于50元的零星開支可用收據代替發票,但必須簽有付款人完整姓名。
第十三條 所有報銷憑證背面必須詳細寫明用途、時間和付款人,必須有財務主管和項目活動負責人同時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并將報銷憑證依次重疊90% 粘貼在同一張比報銷憑證稍大的白紙上。
第十四條 對于購入的.會內公共財產除按常規支出記帳外,還要標明其品種、數量、規格、價格等。
第十五條 每周一值班時間為固定報銷時間,沒有特殊情況其他時間不受理,經批準的預支經費可單獨找出納或會計處理。
第十六條 每年1月10日至春季開學期間和6月20日至秋季開學期間財務封庫,停止一切開支。
第十七條 財務交接后,上屆未報銷的費用需上屆財務管理人員和活動負責人以及本屆財務管理人員同時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第四章 專用基金管理
第十八條 專用基金是指本會按照規定提取或接受其他來源的資金,設置專門用途的資金。
第二十八條 現有專用基金由農研會發展基金。本會可以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設置其他專用基金。
第二十九條 各項基金實行自主的管理辦法。農研會發展基金由老會員聯誼會秘書處專人管理。
第五章 財務監督
第二十一條 本會財務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全體會員的監督,實行公開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三種形式。可根據本會實際情況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方式。
第二十三條 會計如實規范記賬,然后總結、結出賬面余額,每屆的賬簿要求至少保留三年,并且備案。換屆時,財務要按照有關規定交接。
第二十四條 財務分析報告是反映本會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主要內容包括本會一定時期收支情況分析、資金效益分析、財務管理情況等。
第二十五條 出納與會計定期進行財務核對,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處理。如有意隱瞞或纂改發票套取現金者,金額50元內追回現金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100元以上追回現金并上報校團委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 所有會員有權查閱本會會計賬簿財和財務分析報告。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自第xx屆常委會通過并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公布的相關規章制度中凡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由第xx屆常委會負責解釋。
農業財務管理制度 2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情況,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中心學校校長,在中心學校校長研究同意后,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中心校批準,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權限
(1)、開支200元以內,由校長審批;
(2)、開支200元以上,原則上需經教代會表決通過,由校長負責審批。
2、審批程序
(1)所有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證明人簽字,最后由校長簽字報銷。
(2)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報賬員不得付款,報賬員不能入帳,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報賬員。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大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教代會研究同意并決定后,校長批準后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并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后,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帳,并簽字(寫明事由、就餐人數)。費用由報賬員每月支付一次,并帶回附件,發票報銷時附件附后。先斬后奏者,一律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征收費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1、出差六安車費報20元∕來回1趟。每天生活費20元。
2、培訓、學習、考察、參觀需集體生活、住宿、坐車、培訓費按發票報銷。
四、財務原則:
1、賬目日清月結,期末整理公布。
2、壓低、緊扣支出,民主理財。
農業財務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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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公費: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月不得突破4元,在限額內由各科科長自行掌握使用,超額部分一律不予報銷。
二、文印費:打印文件資料,一律經辦公室主任簽字批準,并嚴格控制打印份數。不經批準的,所有費用由打字員個人負擔。文印所需紙張、油墨等用品的購置,由辦公室報請主管財務的主任批準。
三、電話費:各科室電話一律取消長途功能,繼續推行費用包年制度。費用繳付由財務科統一辦理,每季考核一次。
四、照明費:除夜間加班,值班外,其它時間,宿辦室電燈一律關掉,做到人走燈滅。機關大院及樓道由警衛人員負責,出現常明燈的,每發現一次,對當事人罰款10元。
五、探視費:系統內干部職工或直系親屬生病需要慰問探視的,由縣社領導安排,不經領導批準,任何科室或個人一律不準用公款進行探視。
六、招待費:上級或職能部門來人需要招待的,必須提前報請主任批準,主任不在報付主任批準,由辦公室安排陪餐人員,用餐標準和用餐地點。陪餐人員一般不超過三人,用餐標準每人不得突破30元,財務科憑領導和經辦人注明招待原因的收據予以報銷。
七、醫藥費:工齡在15年以下的',每人每月15元,工齡在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增發醫藥費一元,有重病住院需要檢查治療的,必須取得縣以上主治醫師證明,并報縣社主任批準,所需醫藥費,由縣社根據情況酌情解決。
八、維修費及低值品購置:機關需要購置家俱或房屋設備需要維修時,事前由辦公室造報預算,報主任批準后購置或施工。在家俱用具的管理上,要按照誰使用誰負責保管的原則,由辦公室、財務科造冊登記,摸清底數,明確責任。每年進行一次盤點清理,對無故丟失或損壞的,由責任人按現價包賠損失。
九、費用開支批準權限:除電話費、辦公費實行包干外,其它費用開支在10元以內的,由經辦人簽字,科長批準報銷,超過10元的,由主管財務的領導批準報銷;凡購物超過100元的,由主辦人匯同財務科共同辦理。
十、建立財務內審和公開制度:每月要由主管領導組織有關財會人員,對機關財務開支情況,進行一次自查自糾,并通過上欄或召開職代會的形式進行公布,增強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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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并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四條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五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六條規范企業財務行為。
第七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簽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并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八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匯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九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十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于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
第十四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五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六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并詳細附于文字說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七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并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并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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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財務政策、法規,規范學校財務管理,把好財權,使經濟更好地為教育服務,提高辦學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各項資金的使用必須根據有關政策和財務制度的規定,在切實貫徹"量力而行,力行節約"思想指導下,堅持以下報銷原則:
1、按核定核算,計劃辦理。
2、按定員、定額開支標準辦理。
3、按合法的原則憑證辦理。
4、按規定資金渠道辦理。(不得預算、預算外混用)
5、按資金的支出口徑辦理。(不得"以領代報"或"以拔持支")
二、學校資金的收入要妥善安排使用,要遵循分清主次,合理安排,堅持首先保證教學,量力而行、力行節約的.原則。嚴格按照資金渠道,促進學校各項有計劃的全面實施。
三、學校預算內,預算外資金都必須按國家規定,執行預決算制度,接受財政監督;必須堅持"量入為上,先收后支,自求平衡,留有余地,以補欠"的原則。學校預算內,預算外資金必須按照不同來源和用途分別設立賬戶,分別進行換算,嚴格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收入憑證制度,加強收入管理。
四、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學校一切經濟開支,要堅持按照規定手續審批,學校財務人員,會計和出納分工明確,會計管賬不管錢,出納管線不管賬。對經費的交納、核對、報銷都應嚴格審查、復核。要分清來往款項,嚴格防止制度不嚴,手續不清,用款混亂現象。
五、行政費用不得他人借用。
六、校長要經常加強對財經工作的檢查,督促、定期抓匯報,定期作檢查,實行專職管理與民主管理相結合,定期組織教師代表和領導進行審檢,使學校財經工作規范化。
七、做好經濟民主管理,搞好學校財務公開工作。
八、學校領導和財務人員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經費開支不得突破預算,現金要按規定送銀行,帳目日清月結,報表要按時送報。
九、設立銀行支票專用戶,資金使用要經學校領導,財務專管人員和財務人員統一監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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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規范行政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行政單位的財務管理,保障行政單位工作任務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注重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條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
(一)合理編制行政單位預算,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保障行政單位正常運轉的資金需要;
(二)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如實反映單位預算;對單位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
(三)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四)加強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四)對單位所屬并歸口行政財務管理的單位的`財務活動實施指導、監督;
第四條 嚴格財務管理,各種工程款按工程進度由各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局長簽字后方可支付、經費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各項支出嚴格按標準使用,不得虛報冒領。
第五條 嚴禁公款私存或公私不分,不得挪用公款、罰沒款及其他資金,特殊情況必需借公款時由領導批準;借支范圍不得超過個人的月工資標準。
第六條 其他事業性收費和行政性收費,必須實行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統一收據、票據,不得使用普通收據;對統一票據要嚴格管理,不得隨便轉借外單位和個人。對所收各項費用,全額上交財政,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制度。
第七條干部出差期間的住宿費、差旅費等均按有關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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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財務管理,適應激烈市場競爭要求,提高企業效益,實現本企業上新臺階,根據有關會計法規和本公司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總原則
1.公司各員工必須遵紀守法從公司整體利益出發,相互協作。
2.公司各經營部門必須相互銜接,各負其責。
3.須做到錢帳分管,帳物分管,手續齊全。
4.經手每項業務必須簽字,“簽字”就是牽制。
二、材料采購制度
1.材料庫存既保證生產需要,又無積壓,采購費用小。
2.每次采購必先由倉庫向采購部門申請。
3.采購部門根據申請打訂單(三份),送財務部審核、經理審批方可向客戶聯系采購。
4.采購部門必須保證材料及時、保質、保量、價優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稅票。
5.材料進入公司以后,倉庫必及時清點數量,質量管理部門驗收質量合格后,倉庫填制入庫單有關人員簽字送財務部門,倉管人員及時登記入帳。
6.供應商必須提供請款單、發票、公司訂單,經財務部門審核、經理審批,才可付款。
三、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必須遵循錢帳分管,錢票分管原則,會計管帳票,出納管錢。
2.每項現金收入必須由會計開據票據,出納收現,并在票上簽字蓋上“現金收訖”戳記。
3.現金收款票據必須設置三聯,會計、出納、經辦人和客戶分別一聯,以便核對。
4.出納必須確保現金的`安全,防止遺失、偷竊。
5.出納必須根據經辦人簽字、會計審核、經理審批的憑據付款。
6.出納必須即時登記現金日記帳,核對收入、支出、余額并與實際庫存現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結。
7.出納不得擅自借款給員工,借款必須有總經理批準簽字,并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8.月底會計同出納核對現金余額和銀行存款余款,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四、成本控制制度
1.各員工必須有很強的成本意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節約能耗,提高效率,保證質量。
2.會計要同其他部門制定每年每種產品的成本計劃,材料耗用定額,費用標準。
3.材料入庫保管人員組織驗收,清點數量,檢查質量,如有數量和質量問題,及時通知采購部門和供應商。
4.材料入庫及時由保管人員填制驗收單,驗收單上必須有檢查質量人員和保管人員同時簽名,一份三聯,及時送財務、采購部門,以便核對。
5.領料單一份三聯,財務部、領用部門、倉庫各一聯。
6.倉庫保管人員必須立即登記材料數量式帳戶,月底抽查材料實物與帳存是否相符。
7.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原材料數量金額式二級帳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建立金額式二級帳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倉庫可以以表代帳,月底必須同倉庫帳核對相符。
8.各部門按定額用料,超過定額必須查明原因,屬于主觀因素,責任人必須承擔責任;屬客觀因素經總經理批準調整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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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承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效勞,做好本職工作。
5、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成心消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展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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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高縣教育局關于貫徹《教育經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學校財會人員必須按章辦事,廉潔奉公,實事求是,不假公濟私,搞好學校財務工作;
二、一切原始憑證在合法的前提下經校長簽字報銷;
三、出納在付款前必須先審查原始憑證的合法性:
1、必須有接受憑證單位名稱;
2、憑證日期必須是近期;
3、有實物的數量、單價、金額且必須吻合;
4、必須加蓋簽發憑證單位的公章和經辦簽字;
5、購買實物必須有經辦人或實物驗收人簽字;
四、凡是購置物品,大金額的,購置前由單位領導集體研究決定,且有文字記錄,購買時有兩人及以上的經辦人,購買后同時作財產登記;未經領導批準,出納員不得私自購買;
五、凡是會議伙食和來客接待由領導指定專人聯系,報銷時必須附件說明事由、人數,必須取得經營單位的合法憑證,自辦伙食必須有附件支出明細、經辦人和證明人的.簽字;
六、凡屬1000元以上的修建或維修工程,開工前經校行政集體研究決定,并要有預算或合同,竣工后要有決算,并由具體經辦人員和驗收人員同時簽字有效;
七、出納取現金后,應開給對方合法的收款憑證,項目必須填寫完整;
八、出納員應建立日記帳,按教辦會計要求設立項目,按月向學校交收支報表,期末按項目給教師公布帳;
九、出納員一律不得私自把公款借給外單位或個人;一經發現,公款應立即歸還,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付息給單位,并追究其責任;
十、出納員應按時把教師工資或補助發到教師手中,做到熱情服務,公正服務;
十一、學校預算內外經費帳由教辦會計管理,出納每月要按時上報報表和單據,做好月結工作。
農業財務管理制度 11
一、財務工作指導思想、任務、基本職能
1、學校財務工作是整個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各項資金的安排、使用,要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要為學校各項工作、廣大師生員工的學習、生活而服務。
2、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和勤儉辦學方針,管好、用好教育經費(包括預算內、外資金)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果、開源節支、量入為出提高有限經費的使用效率,為提高教育質量改革和發展教育事業服務。
3、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令,維護財經紀律,保護公共資財的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具體情況,編制和執行學校的財務計劃,擬訂學校財務和財產、物資管理的具體制度、辦法、措施。通過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調查、研究、分析、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積極參與經濟決策。
二、內部財務管理責任制
(一)總務主任崗位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協助校長做好財務管理參謀,具體負責領導財會人員及財務往來工作,積極做好教育第一線服務工作。
2、負責總務部門職工的管理,加強后勤人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關心后勤人員的業務進修和技術培訓,做好服務育人的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與政治處、教務處密切協作,對廣大師生進行“學校是我家,美化、綠化靠大家”的愛校教育。
3、負責教育、教育用品的采購、管理和供應,按計劃發放師生的課本、簿本以及教師辦公、教育用品,會同有關人員購買圖書、儀器、體育器材、醫療用品。
4、管理校產:負責學校基本建設和校舍、課桌等校產的登記,管理、添置、維修,督促師生愛護校產。
5、管理財務:審核一切收支憑證,做到各項開支都符合規定,一切賬目清楚、準確。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貫徹民主理財精神,合理使用各項經費,搞好師生的生活福利及其它公共福利事業。做好學生雜費、代管費的收繳工作。
6、組織學校的綠化和協助搞好環境衛生工作,改善辦學條件和學校環境。
7、抓好傳達室,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8、完成好校長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會計人員必須加強政治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樹立全局觀念,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廉潔奉公,實事求是,努力鉆研業務,不斷豐富會計理論知識,提高業務工作能力,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2、認真執行會計制度,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如實地全面反映單位資金活動情況。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結報,對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必須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和蓋章。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負責人或指定的人員簽名和蓋章,對填寫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和小寫金額必須相符。會計人員填制會計憑證必須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潦草。
3、認真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加強預算內、外資金的核算和管理。
4、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總結經驗,揭露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建議。
5、協同有關后勤人員做好校舍安全、檢查和維護管理工作,加強對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等檔案資料工作。
6、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7、認真完成學校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出納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做好學校資金的收付工作。如有違反制度的開支,有權拒付,并向學校有關領導人匯報。
2、按照銀行制度的規定,加強存款和現金的管理。
3、根據收付的原始憑證,按時記賬,定期與會計做好結算工作。
4、應逐日盤點和保管好庫存現金,做到賬款相符,不出差錯。
5、要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每天結賬,大量現金要及時交存銀行,日清月結,嚴密手續、妥為保管、保證安全,切實做好現金收付工作、及時記賬。收入款項應及時如數繳入銀行或財政專戶。對暫付的現金要按規定催促有關人員來報銷結賬。
6、認真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四)保管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按本職工作,熟悉掌握本行業務,樹立為教育服務的思想,以高度負責的精神,保管好財產、儀器、物資及各類教學用品。
2、財產、儀器、物資、教學用品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使學校財產,物資保持完好,不受損失,充分發揮財產、儀器、物資的作用。
3、期初按時發放各類教學用品、儀器設備及教學上有關的物資,期末按時收回并查對各類物資損耗情況,精打細算,有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4、教學儀器等固定資產,需經校長或主管領導批準方能購入,購入后必須驗收入庫,登記造冊。領用時要填寫好出庫單方可使用。校產出借要通過總務處辦理出借手續,管理人員無權出借。
5、完成學校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農業財務管理制度 12
為加強我校公用經費管理,規范公用經費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日常專用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二、公用經費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三、公用經費是學校經費綜合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按生均標準列入年度預算,實現收支平衡,規范收支行為。
四、加強實物消耗核算,建立規范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五、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六、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每月進行公示,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農業財務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節為了提高各部門及財務部門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明確各項開支的審
批權限及流程,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嚴格遵循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財務制度,使各項財務支出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財務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制度。
第二節公司財務管理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壯大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三節財務管理工作要本著請見節約,精打細算的原則,在企業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中嚴禁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收入。
第二章財務機構與人員
第一節公司設財務部,下設財務經理,會計,出納,采購員,庫管員等職位。
第二節財務部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還要負責從業務上對各部門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協調,指導,監督,檢查。
第三節財務部經理,對公司所有股東負責。嚴格按照制度主持財務管理工作。第四節財務部門必須建立稽查制度。出納不得監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和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五節財務部門人員須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公司各項經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六節公司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必須確保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七節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物中,必須堅持原則,按章辦事。對于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及公司相關財務制度的事項,有權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拒絕執行,并及時上報。
第八節財務人員調度工作或因故辭職的,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交接包括憑證、賬目、款項、印章、實物及其他未了事項。移交交接必須監交。
第九節財務部經理的主要職責:
1、主持財務部的全面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完成財務各項工作。
2、執行公司總經理有關財務各項工作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運營成本,審核及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董事會及總經理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編制各項財務報表,主持公司財產清查工作。
4、參與公司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節會計的主要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4、完成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節出納的主要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5、積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7、完成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會計核算與報表
第一節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盒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二節財務核算管理:
1、財務核算規則及要求
(1)公司采取借貸復式記賬法、權責發生實現制記賬。
(2)公司會計核算年度為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記賬本位貨幣采用人民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的這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4)財務會計核算科目執行國家《企業會計制度》中所定的會計科目。
(5)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6)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7)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經理指定的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8)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公司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9)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
(10)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財務經理或主管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11)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監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的登記工作。
(12)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原則。
(13)公司的收益與費用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類設帳。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工資、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14)公司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15)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
(16)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支付的金額記賬,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賬,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17)公司對外的`所有投資或購置房屋等大型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18)公司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部門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19)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
分為5大類: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機器設備;電子設備(如電腦、復印機等);運輸工具;其他設備。
(20)公司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房屋及建筑物(含室內裝修)30年;大型機器設備10年;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其他設備5年。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21)購入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的定價的價格為原價。
(22)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報批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A、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充值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B、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C、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額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D、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23)公司主要會計報表有:A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農業財務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農業綜合開發財務行為,提高農業綜合開發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結合財政體制、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依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9號)及相關財務規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的財務活動(不包括外資項目財務管理)。
第三條農業綜合開發財務管理的原則:以資金投入控制項目規模,按項目管理資金;專人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實行財政無償資金縣級報賬制。
第四條農業綜合開發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合理編制年度財務計劃,依法籌措和使用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加強會計核算、財務預決算和資產管理工作,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強化財務監督檢查。
第五條各級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應當設置財務管理機構,配備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專業人員,做好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財務計劃管理
第六條財務計劃是指各級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編制的資金收支計劃。包括資金籌措計劃和項目用款計劃。
第七條資金籌措計劃依據所承擔的開發任務和現行政策規定編制。要合理確定各級財政配套資金和自籌資金額度,不得留有缺口。
第八條項目用款計劃根據批準的項目計劃編制。按照項目建設進度和施工合同的要求確定撥款計劃,各級財政部門不得滯留項目資金。
第九條財務計劃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但在項目計劃經批準調整后,財務計劃也應隨之進行調整。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十條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包括財政資金、自籌資金,以及采取投資參股、補貼、貼息、有償扶持等多種形式吸引的金融資金、民間資本、工商資本等其他經過法定手續籌集的資金。
第十一條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由中央財政資金和地方財政資金組成。
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列入各級財政年度預算。地方財政配套資金不得用其他支農專項資金抵頂。
第十二條土地治理項目自籌資金是指經批準實施的項目建設所需的鄉村集體自籌資金和農民的自籌現金、以物折資和投勞折資。其投入比例按照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規定執行。
產業化經營項目的自籌資金應不低于財政投資的50%。
第十三條占用費收入是指財政部門按規定向財政有償資金使用單位收取的資金使用費。
第十四條其他收入是指銀行存款利息收入以及農業綜合開發投資形成資產的運營收入(不含參股經營的有關收入)。
第十五條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根據農業綜合開發工作需要由財政預算單獨安排農業綜合開發事業費。
第四章資金使用和支出管理
第十六條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管理規定的范圍使用。投資參股經營資金按照公司、企業法律制度和農業綜合開發投資參股經營管理的有關規定使用。
第十七條產業化經營項目財政無償資金限用于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所需費用,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示范及培訓所發生的費用,部分必要的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補助。
第十八條土地治理項目和產業化經營項目可按財政資金的一定比例安排科技推廣費。科技推廣費的.使用和管理分別執行兩類項目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貸款貼息是指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單獨安排的,對符合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范圍的貸款項目的貼息支出。項目貸款未落實的,財政部門不予貼息。
第二十條縣級農發機構項目管理費按年度土地治理項目財政投資的一定比例提取使用:財政投資500萬元以下的按3.5%提取,1000萬元以下的其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按1.5%提取,超過1000萬元的其超過部分按0.5%提取。項目管理費從地方財政配套資金中列支,主要用于項目實地考察、檢查驗收、業務培訓、項目及工程招標、資金和項目公示以及土地治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土地治理項目一般工程初步設計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人員工資、補貼、購置車輛等行政經費開支。地、省級農發機構和國家農發辦由本級財政預算單獨安排事業費用于項目管理各項支出,不得另提項目管理費。
部門項目中的土地治理類項目由相關的縣級項目主管部門按財政投資的一定比例提取項目管理費,提取比例比照地方項目執行。相應取消列支前期工作費的有關規定。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項目建設管理費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工程監理費按照實施監理的土地治理項目單項工程財政年度投資總額的2%以內控制使用,從地方財政配套資金中列支,按實際支出數計入工程成本。
第二十二條財政無償資金實行縣級報賬制。縣級財政部門負責報賬資金的日常核算和管理,項目實施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手續及時辦理報賬。
實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財政無償資金應當納入改革實施范圍,資金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有償資金債務必須落實借款人,按照“誰受益、誰負擔,誰借款、誰還款”的原則,確保有償資金的及時、足額回收。
由于遭受毀滅性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有償資金無法歸還或不能按期歸還的,可按有關規定申請呆賬核銷或延期還款。
第二十四條占用費支出包括支付借入財政有償資金的占用費、委托銀行貸款手續費、按規定從占用費收入中提取的業務費及必要的回收費用等。
第二十五條其他支出包括資產的租賃、承包、出售所發生的費用支出(不含參股經營的有關支出)。
第五章工程成本管理
第二十六條農業綜合開發建設單位對實施的土地治理項目所形成實物工程發生的全部費用要進行成本核算。
第二十七條農業綜合開發工程成本分為農業工程成本、水利工程成本、林業工程成本。
農業工程成本包括土地整治、修建田間機耕路、種子繁育基地建設、設施農業建設、草場建設等發生的費用;水利工程成本包括修建渠道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水源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發生的費用;林業工程成本包括封禁治理,營造農田防護林、防風固沙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養林、經果林及苗圃建設等發生的費用。
第二十八條農業綜合開發有形實體工程建設所發生的費用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直接費用是形成有形實體工程發生的費用。包括材料費、機械設備費、普工和技工及機械施工費、林木種苗費等。
間接費用是不形成有形實體工程,但對形成實體工程有緊密聯系所必須發生的共同費用。包括工程監理費、勘察設計費、工程預決算審計費、材料損耗等。
第二十九條項目工程竣工后,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應審核或委托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核施工單位編制的工程竣工決算。
第六章資產管理
第三十條資產是指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為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所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款項、借出有償資金、委托貸款、有償資金放款、參股經營投資、轉出參股經營資金、預付工程款、材料、待處理有償資金、在建工程和竣工工程。
第三十一條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要建立和健全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的內部管理制度。對工程款項的支付要實行轉賬結算,現金收支要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嚴格控制現金結算,嚴禁白條入賬。
第三十二條應收款項是指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應當收回的待結算款項。年終,要做好應收款項的清理結算工作,不得長期掛賬。
第三十三條借出有償資金是指上級財政部門借給下級財政部門的有償資金。有償資金實行逐級承借,統借統還,按照批準的年度項目計劃和借款合同發放。
第三十四條委托貸款是指由財政部門提供資金,貸款人根據已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占用費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回收的款項。
第三十五條有償資金放款是指按年度項目計劃借給用款單位或個人的應按時回收的財政有償資金。
第三十六條參股經營投資是指通過資產運營機構投入到參股經營項目的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
第三十七條轉出參股經營資金是指上級財政部門撥給下級財政部門的財政參股經營資金。
第三十八條預付工程款是指按工程建設合同預先支付給施工單位用于購買材料、設備等的款項。
第三十九條材料是指為農業綜合開發工程建設而儲存的各種物資。
第四十條待處理有償資金是指有償資金放款和委托貸款超過約定還款期限,經審核批準,但尚未按規定程序報批列入呆賬的有償資金。待處理有償資金的核銷必須按規定的程序報批。
第四十一條在建工程是尚未完工、需繼續承建的農業綜合開發實體項目工程。
第四十二條竣工工程是指已經完工、符合項目建設要求并經驗收合格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工程。
竣工工程驗收前,由于質量問題發生的工程修復和返工費用,按有關合同規定辦理。竣工工程驗收后,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的工程修復和返工費用,從預留的質量保證金中列支或按合同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章負債管理
第四十三條負債是指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為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而形成的、需要以資產來償還的債務。包括借入有償資金、轉入參股經營資金、應付工程款、應付質量保證金和其他應付款。
第四十四條借入有償資金是指下級財政部門從上級財政部門借入的財政有償資金。
第四十五條轉入參股經營資金是指下級財政部門收到的上級財政部門參股經營資金。
第四十六條應付工程款是指工程竣工結算或報賬后,應付未付項目施工單位的工程款項。
第四十七條應付質量保證金是指按規定預留的,應付給項目施工單位或工程監理單位的工程質量保證金。付給項目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金應按不高于工程合同金額的10%預留,待項目運行期滿后,視運行情況及時清理結算。付給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執行農業綜合開發工程監理的有關規定,待項目驗收合格后支付。
第四十八條其他應付款是指應付工程款、應付質量保證金以外的應付未付的款項,主要是其他往來款項。
第八章凈資產管理
第四十九條凈資產包括本級有償資金、竣工工程基金、完工項目結余、未完項目結存、本級參股經營資金、參股經營收益。
第五十條本級有償資金是指本級財政預算安排有償使用的資金,以及占用費收支結余、其他收支結余和完工項目結余等轉入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
第五十一條竣工工程基金是指已竣工但尚未正式移交給使用單位的項目工程資金。
第五十二條完工項目結余是指完工工程在辦理竣工決算后的資金結余。
第五十三條未完項目結存是指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專賬當年收入數與撥款數之間的差額以及報賬資金、工程資金專賬當年收到的未完工項目資金。
第五十四條本級參股經營資金是指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參股經營資金。
第五十五條參股經營收益是指投入到參股經營項目的財政資金實際取得的收益。
第九章財務監督
第五十六條各級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要加強對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的監督檢查,如有必要,還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參與,確保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同時,密切配合審計部門和財政監督機構,定期對農業綜合開發資金進行檢查審計。
對截留、挪用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違紀違規問題,必須及時予以糾正,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和處罰。
第五十七條要切實推行土地治理項目和資金公示制,在項目申報階段、實施階段和竣工驗收后,以適當的方式將項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向項目所在地鄉(鎮)、村公布,接受民主監督。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五十八條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要定期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資金收支情況表、資金支出明細表、凈資產變動情況表、有償資金情況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第五十九條財務情況說明書的主要內容:資金籌措和落實情況;財產物資的變動情況;資金撥借情況;有償資金投放和回收情況;參股經營投資的變動及保值增值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六十條財務評價指標包括:配套資金到位率、自籌資金到位率、有償資金回收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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