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15 17:24:56 銀鳳 制度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筑工程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1

      1.目的

      為規范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3.2 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3.2.1負責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并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3.2.2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3.2.3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3.2.4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

      3.2.5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3.2.6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3.2.7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4.合同的簽訂

      4.1合同的主體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及所屬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其他部門、機構、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簽訂合同。

      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事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4.3合同的內容

      4.3.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4.3.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4.3.3數量: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4.3.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3.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托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托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4.3.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4.3.8合同的解釋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4.3.9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4.3.10合同聯系制度

      履行期限長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4.3.11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12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4.4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4.1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專業資格證書留存。

      4.4.2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辦公室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1.1工程項目檔案是企業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工程項目的開展及公司的生產經營有著重要作用;為加強工程項目檔案的管理職責,規范檔案管理,結合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本制度適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設項目的新建、擴建、改建、技術改造及安裝等項目的從立項至竣工驗收過程中的文件編制、檔案、收集、管理。

      1.3項目工程檔案按照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由項目部統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檔案室保管,以確保工程檔案的完整、準確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項目部根據工程項目建立、建全檔案的形成、收集、積累、整理、歸檔的工作體系。

      第二章工程檔案管理機構的職責

      2.1項目部是公司項目工程相關檔案的統一管理者,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收集、整理項目從立項到最終驗收交付的所有相關文件;并對工程項目進行統一整理造冊。

      2.2現場工作組是項目部的下屬部門,受項目部的直接領導,在項目部的領導下負責收集現場施工、工程預算、工程更改、支付、結算、決算、驗收等環節的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審核施工、監理等相關方移交的資料,并對收到的資料進行統一整理。

      2.3檔案室接收項目部移交的項目檔案,并加以分類、整理、管理,并負責工程資料的收發、借閱等工作。

      第三章項目工程檔案管理流程

      3.1工程項目檔案是指導工程項目及日后的生產、建設活動的重要依據,是繼承工程項目知識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項目檔案管理先明確責任;項目部根據工程特點,明確項目從立項到最終驗收交付的過程中檔案管理的相關人員及職責。

      3.2從項目開始立項,項目部制定工程項目檔案負責人,工程項目施工前由項目部指定人員收集立項、選定工程合作單位、設計、預算等相關資料,從項目施工至竣工驗收階段由現場工作組負責檔案的收集。

      3.3資料收集人在工程資料收集后根據項目工程的邏輯性,對工程項目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對缺少的資料應及時收集,使工程資料完整、邏輯條理清晰。

      3.4根據工程項目特性,現場工作人員在適當時候將工程資料移交項目部,由項目部,由項目統一整理、登記、編號、組卷。根據其邏輯順序,分類保存,保存的資料應做好標識,方便管理查詢。

      3.5項目部對移交的資料統一整理后,重要的、日常使用的資料,項目部應及時歸檔,方便資料需要人的使用,項目部歸檔的工程資料應為原件,項目部自留復印件。

      檔案室應做好項目部移交資料的登記,并對移交工程資料單獨歸類存放。

      3.6檔案室管理人員應做好借閱管理,原件資料一般不允許借閱,借閱復印件供借閱人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外遞交的檔案應做好說明,備注原因。

      工程項目檔案借閱后,檔案管理人應及時通知借閱人,按期歸還。

      第四章項目工程檔案管理

      4.1工程項目文件是在項目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形式的信息記錄,包括準備階段文件、監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圖和竣工驗收文件等。

      4.2工程項目檔案從立項到驗收交付過程中,施工、監理等相關方應主動將相關資料移交現場工作人員;同時檔案收集人應及時收集及催促資料移交人移交資料,工程資料一律先收集、整理、歸類,再移交項目部,由項目部統一整理、分類,在項目工程每環節完成后,根據項目特點,由項目部將需要歸檔的檔案移交公司檔案室。

      4.3檔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認真貫徹集中統一管理項目檔案的原則;

      (2)遵循檔案的自然形成規律;

      (3)保證項目檔案的齊全、完整、準確;

      (4)認真審核,未經相關機構審批簽字的要求相關人及時補齊;

      (5)資料移交方和接受方均須做好資料備份。

      4.4工程項目資料的收集管理

      4.4.1項目部負責收集、積累和整理項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設備,工藝和涉外文件;勘察、設計單位負責收集、積累勘察、設計文件,并按規定向項目部移交有關設計基礎資料和設計文件(見)。

      4.4.2項目施工階段,由承包單位負責其項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積累、整理,并移交現場工作組;項目監理單位負責收集,積累項目監理文件,并提交現場工作組。

      4.4.3項目竣工驗收階段,承包單位負責項目完工資料的收集、整理,提交現場工作組;現場工作組負責竣工驗收階段所有資料的收集、整理。

      4.4.4反映與項目有關的重要職能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載體的文件,應收集齊全,歸入建設工程項目檔案。

      收集范圍包括立項文件、設計基礎文件、設計文件、項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監理文件、工藝設備文件、涉外文件、竣工驗收文件等。

      4.4.5各類文件應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順序或項目完成情況及時收集。

      4.5工程項目資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檔案資料產生部門或單位主動移交相結合,在資料收集整理過程中,對形成的項目工程文件進行鑒別,包括完整性、準確性鑒別以及審批情況。

      4.6項目工程檔案的分類要求

      (1)檔案的分類,要符合形成檔案的專業和形成單位的項目活動的性質和特點;

      (2)在公司各類工程項目中,同一類工程檔案的分類標準應該一致;

      (3)分類層次,類目要簡明,不宜過多過繁;

      (4)分類應力求按照專業系統實現標準化。

      4.7檔案整理工作遵循項目檔案的自然形成規律,保持項目檔案材料之間的有機聯系,充分利用檔案原有的整理基礎,對項目檔案進行分門別類的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4.7.1工程項目的前期文件、設備技術文件、竣工試運行文件及驗收文件,應根據文件的性質,內容分別按年度、工程整理。

      4.7.2勘察、設計單位形成的基礎材料和項目設計文件,應按工程項目整理。

      4.7.3施工技術文件應按項目工程的專業,階段整理;檢查驗收記錄、質量評定及監理文件按單位工程整理。

      4.7.4設備、技術、工藝、竣工圖、設計變更、試運行及維護中形成的文件按工程項目整理。

      4.8項目檔案案卷管理

      4.8.1組卷要遵循項目文件的形成規律和成套性特點,保持卷內文件的有機聯系,分類科學、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續齊備。符合檔案管理要求。

      4.8.2基建類案卷按項目依據性材料、基礎性材料、工程設計(含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工程竣工驗收等排列。

      4.8.3設備類案卷按設備依據性材料,外購設備開箱驗收(自制設備設計、制造、驗收)、設備安裝調試、隨機文件材料、設備運行、設備維護等排列。

      4.8.4項目檔案號,要反映項目檔案系統整理后的客觀秩序,同項目檔案的分類方法和分類方案的結構層次相一致;項目檔案號應力求簡明,不要過于復雜繁瑣。

      項目檔案號=分類號+案卷順序號。

      4.9工程項目檔案的編目包括登記號、登記日期、檔案號、案卷題名、編制單位、數量、保管期限、變更記載、備注等內容。

      4.10工程項目資料的更改

      4.10.1當工程項目文件需要更改時,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門通知收集管理人,并說明更改的理由依據和更改內容。

      4.10.2文件更改原則上應由原審批人審批或依據項目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審批,經更改審批的文件應及時交予檔案收集管理人,收集人交上級管理部門或檔案室,并做好更改備注。

      4.11工程項目檔案的借閱

      需要臨時借閱文件的人員應填寫《工程項目檔案借閱申請表》(見附件),經檔案室相關人員同意后方可借閱,檔案室借閱文件一般為復印件,借閱后必須及時歸還,《工程借閱記錄》(見附件),如果原件一般情況下不外借,如確需外借,說明原因。

      4.12項目工程檔案的保管期限由項目部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而制定,在項目部將資料歸檔移交檔案室時明確提出,由檔案室人員在保管期滿后,提出銷毀申請,項目部決定其銷毀與否。

      4.13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工程項目合同是工程項目的重要資料,作為項目實施及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現場工作組、項目部及檔案管理人員應作為工程項目管理的重點。

      工程項目合同一經審批簽訂后,項目部組織相關人員收集,并移交檔案室,通知做好留底工作。

      工程項目發生變更后,修要更改合同或補充的,項目部應在合同修改或補充審批后,通知檔案室,并將新的合同或協議歸檔。

      第五章附則

      5.1本制度由項目部負責解釋。

      5.2本制度由項目部制定、修改,自總裁批準之日?生效實施。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3

      1、擬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2、制定生產計劃,簽訂工程合同。

      3、分配工程任務,與施工承包人簽訂內部經濟承包協議。

      4、協助業務人員聯系工程。

      5、進行工程產值統計、工程進度對比,督促各工程按計劃進度完成任務。

      6、負責施工隊伍管理。

      7、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程回訪,落實工程保修。

      8、組織安全活動和檢查,組織安全事故的調查并負責處理。

      9、建立健全設備管理制度,根據實際情況擬定設備采購計劃,根據各工地需要進行設備調配。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4

      1、擬定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工程款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

      2、主管審批財務收支工作。重大的財務收支,須經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準。

      3、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4、督促本單位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5、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6、負責對本單位財會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會計專業職務的設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7、協助公司經理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業務發展以及基本建設投資等問題作出決策。

      8、參與工資獎金等方案的制定;參與重大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

      9、制止或者糾正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經濟上造成損失、浪費的行為。

      10、簽署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和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專題報告、會計決算報表。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5

      1、責全公司技術管理工作,擬定技術管理辦法并負責實施。

      2、負責圖紙會審、技術交底的管理工作。

      3、審批施工組織設計。

      4、掌握公司的綜合質量水平,提出改進意見。

      5、制定質量標準和管理辦法。

      6、對工程質量進行綜合評價。

      7、制定材料采購和使用管理辦法并負責實施。

      8、負責新工藝、新標準、新材料和新設備的`考查、推廣和使用。

      9、制定工程資料管理辦法。

      10、組織公司技術質量檢查。

      11、組織投標,審核投標報價。

      12、負責預算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6

      第一條 為規范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工作,結合全縣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在建工程和已完建筑工程的監督管理檔案的評查。

      第二條 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是指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和及其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過程中的各類行政執法文書、記錄、證據材料等收集、整理形成的檔案卷宗。

      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委托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具體負責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工作。

      第三條 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應當包括:

      (1)有關上級部門文件或本部門下發或上報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報告等;

      (2)監督檢查、行政處罰、事故處理等行政執法文書、記錄、證據等材料;

      (3)有關行政許可、依法審批或備案形成的資料;

      (4)日常安全監督工作形成的其他書面材料。

      第四條 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應當設置專職(兼職)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人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應當及時整理、分類有序、并以年度為期限裝訂存檔,保證檔案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條 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評查,采取平時評查與年度評查、自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

      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應當對的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定期進行自我評查,一般于每季度末和年終進行。

      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對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進行不定期抽查。

      第六條 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評查重點:

      1、安全監督檢查的記錄、整改回復、復查記錄;

      2、行政處罰的主體、對象、違法事實、證據、程序、手續、案卷;

      3、安全事故處理的程序、證據材料、原因分析、責任認定、事故通報;

      4、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備案審查記錄;

      5、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監控記錄;

      6、當地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報告等其他材料。

      第七條 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評查實行等級制,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優秀:各類記錄齊全、行為規范、卷宗清晰;良好:各類記錄基本齊全、行為規范、卷宗清晰;合格:各類記錄基本齊全、行為規范、卷宗基本清晰;不合格:各類記錄不全、或反映出行為不規范、或卷宗不清晰。

      第八條 每次評查應對評查情況、評查等級、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意見,書面記錄在案,并由評查人簽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反饋給承辦部門,承辦部門應及時進行整改。評定等級每年進行一次。

      第九條 對評查中發現的好做法、好經驗應予以推廣,并可根據具體的評查情況,對優秀檔案及其承辦單位予以通報表揚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7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程

      1.編制目的

      用于指導工程管理人員對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進行全面管理,確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工程建設全過程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3.職責

      3.1總工程師辦公室負責本規程的制定、修改、分發及解釋;

      3.2項目部負責本規程的具體實施。

      4.安全施工管理

      4.1事前控制

      4.1.1及時為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質,地下管線設施等資料和其他必要條件。

      4.1.2工程開工前,檢查相應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市政公用設施等安全防護情況。

      4.1.3審查設計文件是否符合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健康的要求。

      4.1.4審批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4.1.5檢查施工單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標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

      4.1.6檢查施工單位設置的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并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4.1.7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4.1.8檢查施工單位使用的施工機具,不合格的施工機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寫《施工單位機械設備證明文件統計表》。

      4.1.9檢查施工單位特殊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并填寫《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特殊專業工種人員資質證明文件統計表》。

      4.2事中控制

      4.2.1檢查用地紅線范圍內或者經有關部門批準臨時占用的場地和道路,應當全部用于施工,不可挪作他用。

      4.2.2督促施工單位根據工程的特點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術措施,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4.2.3檢查施工單位建立的專業檢查、職工自檢和安全自檢的制度執行情況。

      4.2.4督促施工單位根據季節和生產情況的變化,組織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或專項檢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整改。

      4.2.5檢查施工安全措施,現場設置的機具、機構或設備應要求施工單位定期維護和保養。

      4.2.6檢查施工現場設置必要的預防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急救的措施。

      4.2.7檢查施工單位施工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情況,要求建立工地使用火審批制度。現場應設置符合消防規定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應當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4.2.8定期會同監理單位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在監理例會上向施工單位指出,要求按時整改。

      4.2.9督促施工單位于建筑工程完成基礎分部工作量50%、主體分部已結頂、裝飾分部工作量的30%時,及時到安監機構申請安全達標驗收,驗收合格的,將安全達標牌懸掛在施工現場的顯著位置。

      4.3事后控制

      4.3.1檢查施工單位對安全技術資料設專人管理及歸檔的'情況。

      4.3.2重大事故發生后,應要求施工單位積極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立即向市建筑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同時,項目工程部應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匯報事故情況。

      5.文明施工管理

      5.1事前控制

      5.1.1在施工方案確定前應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和有關部門對可能造成周圍建筑物、構筑物、防汛設施、道路、地下管線損壞或堵塞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并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保證文明施工。

      5.1.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5.2事中控制

      5.2.1檢查工地周圍的遮擋圍墻,按要求圍墻設置高度不低于2.5米,采用預制板或磚砌筑,封閉嚴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潔完整。

      5.2.2督促施工單位設置施工標牌,并放置于主通道醒目位置。

      5.2.3檢查工地排水系統,要求設置連續、通暢的排水設施和沉淀設施,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污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5.2.4檢查施工單位臨時舍施,要求按施工區域與非施工區域嚴格進行分隔。

      5.2.5檢查建筑材料、機具設備按工地總平面圖的位置在固定場地整齊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護設施。

      5.2.6檢查施工現場道路是否暢通,場地是否平整,有無大面積積水。

      5.2.7夜間施工作業,應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事先向環保部門申請《夜間施工許可證》。

      5.2.8要求工地出入口內應用砼硬化,并設置車輛沖洗設施,運輸車輛沖洗后出場。

      5.2.9按政府主管部門規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5.3事后控制

      5.3.1施工單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線堵塞或損壞的,應要求立即疏浚或修復;對工地周圍的單位和居民財產造成損失的,應由施工單位承擔濟濟賠償責任。

      5.3.2建筑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單位按要求及時拆除工地圍墻、安全防護和其他臨時設施,并將工地及四周環境清理整潔,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潔。

      6.編制依據

      6.1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6.2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6.3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6.4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實施指南

      7.相關/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過程控制程序

      8.質量記錄

      8.1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特殊專業工作人員資格證明文件統計表(gt/qr15-03)

      8.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gt/qr15-05)

      8.3施工單位機械設備證明文件檢查表(gt/qr15-06)

      8.4工程管理日記(gt/qr15-10)

      8.5施工方案審批表(gt/qr15-11)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8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經我集團公司、項目、崗位三級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安全學習制度:項目經理部針對現場安全管理特點,分階段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各分包隊伍在專職安全員的組織下堅持每周一次安全學習,施工班組針對當天工作內容進行班前教育,通過安全學習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3、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項目經理部必須分階段對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書面交底,各施工工長及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對各分包隊伍進行安全書面交底。

      4、安全檢查制: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由項目經理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各專業工長和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所管轄區域的安全防護進行檢查,督促各分包隊伍對安全防護進行完善,消除安全隱患。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落實責任人,定期進行整改,并組織復查。

      5、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外腳手架搭設安全驗收制: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完成后,必須經廣州市勞動安全部門進行驗收后才能使用;外腳手架搭設前需進行詳細的載荷驗算,搭設完成后,必須經我集團公司工程部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證上崗制:特殊工種持有上崗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7、安全隱患停工制:專職安全員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有權進行制止;發現安全隱患,有權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時上報我集團公司,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8、安全生產獎罰制度:項目經理部設立安全獎勵基金,根據半月一次的安全檢查結果進行評比,對遵章守紀、安全工作好的班組進行表揚和獎勵,違章作業、安全工作差的班組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9、安全例會和安全把關制: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安全總監和專職安全員長駐現場,并每周組織一次所有現場工作的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每天至少對現場安全生產現狀進行全面檢查并作好記錄,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方案的安全把關,負責制定或審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負責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確保所有的安全設施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

      10、另外,進場后積極與業主、監理共同協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規章制度。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9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安全一標否決權。

      2、認真執行《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福建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實施細則》等有關安全法規及標準。

      3、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市安監站→公司安監站→分公司安監站→工地項目經理部(兼職安全員、工長、材料員)→班組長→工人。

      4、建立各極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5、做好工人三級教育,安全技術交底,持證上崗等工作。

      6、建立旬檢、月檢、不定期檢查、驗收制度。

      7、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管理內業資料檔案。

      8、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9、現場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義務消防隊,并執行值日值班制度,設兼職安全員一名,負責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0、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圍護設施保護制度,移交制度。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費專款專用制度。

      12、嚴格執行獎罰分明。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10

      1、加強日常各種工作的文字記錄和對文件資料的收集管理、保管工作,保證施工都有文字記錄和圖片資料,以便分析、發現問題、改進工作。

      2、通過對工程的控制檢查,收集到大量統計數據和信息,然后進行專題分析研究,找出工程進度、質量、材料消耗、機械使用和成本費用盈虧等方面問題,迅速地將信息反饋給現場施工指揮和調度部門,使有關工程方面的決策更為全面,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實現對現場的全面管理。

      3、除處理好大量的`日常性的繁雜事物以外,每一個施工管理人員都必須十分注意以下幾方面問題:

      (1)經常收集、完善影響施工的基礎資料。

      (2)在施工進度計劃的執行管理中建立完整的記錄,記載施工日記。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11

      一、傷亡控制指標

      1、絕對制止有死亡現象,既不允許發生人身傷亡。

      2、輕傷控制在3%以內。

      3、重傷控制在1‰以內。

      二、安全目標管理,實現措施

      為保證安全生產,開工前必須先建立完整、全面、管理力度強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系,配備專職安全員和項目經理一起對工人進行三級教育,對施工現場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在每個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一線施工項目以項目經理為首安全員、技術員、工長、質檢員、班長、生產工人組成樹枝狀的安全保證體系,認真做好安全工作,使安全生產責任真實落實到個人,技術員同項目經理要認真組織編寫,施工組給設計、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措施,切實落實。

      對該項目的年度安全生產及整個項目的安全生產制定目標,在管理過程中,努力完成目標,使安全生產有目的'、有依據、有控制方向,項目與企業簽訂安全經濟承包合同。保證目標的實現。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12

      1安全標志使用要求

      1.1凡工程所用的安全標志的圖形、顏色及材質都必須符合國家宣貫標準《安全標志》(gb2894-1996)的要求;

      1.2對工程所用的安全標志牌應在工程開工前準備就緒,按工程的實際進度及安全標志總平面布置圖在相關位置及規定地方進行整齊掛設;

      1.3工程安全標志牌應有專人負責保管、掛設;

      1.4做到人人珍惜安全標志牌,對故意損壞者應加倍賠償。

      2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達信息含義的顏色,用來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們能迅速發現或分辨安全標志,提醒人們注意,預防事故的發生;

      2.1紅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險的意思;

      2.2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

      2.3黃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3安全標志

      安全標志是指在操作人員容易產生錯誤,有造成事故危險的場所,為了確保安全,所采取的一種標示。此標示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復合構成,是用以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標示,設置安全標志的目的,是為了引起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事故發生。

      3.1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示目標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標志的顏色為紅色,文字、圖形為白色);

      3.2指令標志:是告訴人們必須遵守的.意思(圖形為白色,指令標志底色均為藍色);

      3.4警告標志:是使人們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圖形警告符號用字體為黑色,圖形底色為黃色);

      3.5禁止標志: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圖形為黑色,禁止符號與文字底色為紅色)。

      4安全標志設置要求

      4.1各施工階段的安全標志應根據工程施工的具體情況進行增補或刪減,其變動情況可在“安全登記表”中注明;

      4.2根據工程特點及施工不同階段,有針對性的設置安全標志;必須使用國家統一的安全標志;

      4.3安全標志設置位置的平面圖;

      4.4施工現場安全色及安全標牌應符合下列要求:

      ●提示(綠色)

      安全狀態通行,用于安全通道、行人車輛通道、外架施工層防護、人行通道、防護棚。

      ●警告類(黃色)

      ①機械傷人:用于機械操作場所、電鋸、電鉆、電刨、鋼筋加工現場、機械修理場所;

      ②當心塌方:用于坑下作業場所、土方開挖;

      ③當心弧光:用于焊工操作場所。

      ●指令類(藍色)

      ①必須戴防護眼鏡:用于馬道出入口、外用電梯出入口、通道出入口、車工操作間、焊工操作場所、抹灰操作場所、機械噴漆操作場所、修理間、鋼筋加工場所;

      ②必須穿防護服:用于通道口、馬道出入口、外用電梯出入口、電焊作業場所、油漆防水作業場所;

      ③必須戴安全帽:用于外用電梯出入口、現場大門口、吊鉤下方、危險部位、馬道出入口、通道口、上下交叉作業。

      ●禁止類(紅色)

      ①禁止跨越:用于首層外架四周、欄桿、未驗收的外架;

      ②禁止攀登:用于外用電梯出入口、通道口、馬道出入口;

      ③禁止通行:用于外架拆除、坑、溝、洞、槽、吊鉤下方、危險部位;

      ④禁止吸煙:用于材料庫房、成品庫、油料堆放處、易燃易爆場所、材料場地、木工棚、施工現場、打字復印室。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13

      1、組織保證體系

      (1)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部設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管生產的施工負責人必須管安全;項目部設質安部,并設專職安全檢查員,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進行安全責任目標的`分解,在經濟承包書中實施對安全生產指標的考核。

      2、資金和信息保證體系

      (1)保證足夠的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和物資投入。

      (2)建有完整、可靠的安全生產信息系統,保證及時、準確地傳遞、處理和反饋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信息。

      3、我單位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建有以下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安全生產驗收制度;

      (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6)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8)工人職員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9)重要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10)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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