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借閱制度范本(通用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檔案借閱制度(通用1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檔案借閱制度1
檔案借閱是檔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形式之一。為充分發揮檔案的作用,既方便檔案利用,又確保檔案的安全完整,特制訂本制度。
(一)借閱檔案,必須辦理借閱手續。檔案原則上不能外借,特殊情況下只借復制件,外借原件需辦理特批手續,并嚴格限制借出時間。
(二)學校內部各單位借閱本單位檔案,須持有本單位介紹信,以證明其身份和查閱目的;跨部門借閱重要的檔案資料,須持有原歸檔文件整理單位同意的證明;院外利用者須持有本單位的介紹信和本人的身份證。借閱者要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利用結束后,利用者應如實填寫《檔案利用效果登記表》
(三)查閱、摘錄、復制尚未開放的檔案,須經有關部門同意,并經綜合檔案館(室)主任批準后,按規定辦理借閱手續。借閱屬于控制使用范圍的機密檔案,須經學校分管領導、綜合檔案館(室)主任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批準。利用檔案的單位和個人未經檔案主管單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檔案內容。
(四)借閱者應對檔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負責,不得把檔案中的內容隨意轉告他人。利用者未經有關部門或綜合檔案館(室)的同意,不得轉借、涂改、圈劃、批注、增刪、抽頁、剪裁、拆卷、摘抄、拍照等,不得擅自公布檔案內容。嚴禁出售檔案和不歸檔文件材料,因泄密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查責任,根據情節輕重依法處理。
(五)檔案借出以后,閱覽室要定期催還;歸還檔案時,要當面檢查清點,檢查無誤后:注銷外借手續,按檔號放入檔案柜內。外借檔案如發現有轉借、損壞、丟失等現象,應寫出書面報告,根據不同情況,上報學校嚴肅處理。
(六)綜合檔案館(室)同意摘錄或復制的檔案、資料,經校對、蓋章以后生效。
(七)根據《檔案法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凡利用屬收費范圍內的檔案,按有關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
(八)凡向綜合檔案館(室)移交、捐贈、寄存檔案的單位和個人,對其檔案享有優先利用權,并可對檔案中不宜公開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見,檔案館將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檔案借閱制度2
為了加強本單位檔案管理,搞好各門類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單位各部門借閱檔案,必須按照單位制定的各門類檔案借閱管理標準辦理借閱手續。
2、外單位來人查閱本單位檔案,需持單位介紹信并經單位有關部門領導簽字批準,方可查閱,不得抄錄或借出。
3、機密、秘密、絕密檔案借閱一律按照《檔案安全保密標準》中的要求辦理。
4、查閱各門類檔案應在閱覽室內進行,不劃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毀等。特殊情況需借出的.,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但借出時間不得超過一周,不得轉借他人。需繼續使用者要辦續借手續,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5、珍貴的實物檔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縮微膠片等檔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錄、攝、描繪、折散、刪刮、撕毀檔案等行為者嚴格按照國家《檔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現行責任。
檔案借閱制度3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和《武漢理工大學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持有合法證明的單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證明的個人,可以利用本館已開放的檔案。
三、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利用本館已開放的檔案,須經學校外事部門介紹以及檔案館負責人同意。
四、利用本館未開放的檔案,須經檔案館負責人批準。涉及未公開的技術問題,須經檔案形成部門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時報請校長審查批準。涉密檔案資料按《武漢理工大學秘密資料管理辦法》查閱利用。
五、檔案利用者須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利用者姓名、單位、利用目的和內容等。
六、檔案利用者須自覺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翻閱其他與所查內容無關的檔案,嚴禁涂改、污損、抽拆和增刪檔案內容。
七、本館檔案原則上限館內查閱,一般不外借。校內有關部門確需借出檔案時,須持有二級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借閱申請,經檔案館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借出。檔案借出時間不得超出兩周,不得轉借。需要續借應持檔案到檔案館辦理續借手續。借出檔案者須對檔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負責。
八、檔案利用者需要復制檔案的,由檔案館負責辦理。加蓋本館檔案證明章的檔案復制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九、查閱利用檔案用于公益目的的,本館不收取費用;用于個人或者商業目的的,本館按照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社會組織和個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贈的檔案,本館無償和優先提供。
檔案借閱制度4
檔案是我校各項工作活動的歷史記錄,是當前和今后工作查考的'重要依據,也是學校寶貴的文化財富。因此,愛護檔案資料,人人有責,借閱檔案資料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切實保證其完整與安全。
一、檔案員負責檔案資料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經手查找調卷,督促借閱者履行手續,無關人員非經有關領導批準,不準入檔案室開箱取閱材料。
二、凡借閱檔案資料者,均要按照《查閱檔案資料登記卡》的欄目進行登記,本校人員調閱其業務范圍的檔案材料,可直接由檔案員提供,借閱非隸屬業務范圍的材料,需經辦公室主任或校領導批準才能調閱。
三、外單位借閱檔案資料,必須持借閱單位的介紹信,經本校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借閱,但一般不外借。
四、借閱者要確保檔案材料的機密與安全,不得折縐、污損、拆散、私取或裁剪檔案材料或在文件上劃線、圈點、打叉、涂改等,違者依法追究責任。
五、借閱者未經本校領導或檔案室同意,不得摘錄翻印、復制或公布檔案材料。
六、借閱者均要在檔案室內閱讀,嚴禁帶到公共場所閱讀,如有違反或遺失,要追究責任。
檔案借閱制度5
一、各單位工作人員可直接查閱本單位一般檔案資料,查閱有密級檔案,須持簽有單位負責人明確意見的條據,方可查閱;
二、各單位借閱本單位一般檔案,必須辦理借閱手續,必須注明預計歸還日期和聯系電話。借閱有密級檔案,須寫《檔案借出審批單》并經公司相關領導批準,方可借閱;
三、如延長借閱時間,須辦理續借手續。逾期不還者,檔案管理員要及時催還。若催還未果,檔案管理員要向部門負責人反映。
四、如情況特殊,外單位人員或集團其他單位人員查閱檔案須持檔案歸屬單位的介紹信,可查閱無密級檔案。檔案主要供本集團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
五、珍貴的實物檔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縮微膠卷等檔案一律不借出;
六、檔案的借閱者應負責檔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復制、擅自拆散、調換、抽取、污損、加標注證、裁剪、撕毀等。若有遺失,應及時聯系檔案管理人員。
七、凡有私下抄錄、拍攝、描繪、拆散、刪刮、撕毀檔案等行為者,嚴格按照國家《檔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責任。
檔案借閱制度6
學校檔案是廣大教職工在教師培訓、教育管理、教學實踐、教學研究活動中產生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是學校各項工作活動的歷史記錄,是學校的寶貴財富,是學校領導決策和教育、教學的等工作的必要依據,也是全體教職工辛勤工作的結晶。因此,必須做好本校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不斷總結經驗,提高我校檔案工作質量。
一、管理制度
1、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健全、加強本校的檔案管理,實現本校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使檔案更好地為學校各項工作服務,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中充分發揮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檔案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凡是本校的.檔案均由校檔案室統一管理,不允許各處室分散保管或據為己有,本校檔案室由校辦公室分管,各處室主管協同管理。
二、借閱制度
1、校內人員借閱檔案,須經檔案室管理人員同意,校外人員借閱檔案須經校辦公室同意方可借閱讀。(支部檔案借閱須經支部書記同意)
2、借閱檔案人員必須詳細填寫借閱檔案登記表。
3、嚴格執行《保密守則》,借閱期間,未經允許,不得將檔案帶出查案室,不得轉借他人,不得擴散檔案內容。
4、要愛護檔案材料,不得在案卷上任意圖劃、刪改、圖點、剪插、撕頁。
5、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對所借閱檔案作詳細檢查,發現問題要當面指出,并問明情況及時處理。
三、立卷歸檔制度
1、歸檔范圍,凡是記載反映本校職能和教師培訓、教學研究、教育科研、財會、科技等文件材料,各種形式(文字、圖表、聲相、實物等)的文件材料都應立卷歸檔。
2、歸檔時間,一年分兩次,上半年在六月底七月初,下半年在12月底次年1月初。
3、歸檔要求,歸檔文件材料,要收集齊全,要按規定立卷編目,說明保管期限。
四、保密制度
1、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庫房,需要進入的必須在檔案管理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
2、庫房保持整潔,空氣流通,溫濕度適宜,并嚴禁吸煙。
3、庫房保持八防(防盜、防火、防蟲、防潮、防光、防鼠、防水、防塵)要求,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采取措施消滅隱患。
4、案卷要排列清楚,層次分明,并經常清點檢查,發現破損和變質檔案,及時修復和復制。
5、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對保密級的檔案材料,要加強保管,嚴防失密。
6、庫房與查閱室分開,并嚴格執行查閱制度。
檔案借閱制度7
為保管好人事檔案,使之安全有效地為學校工作服務,借閱人事檔案必須遵守以下制度:
一、個人因出國、學習、探親,經人事處批準可憑工作證查閱本人或親屬人事檔案中的部分材料,如履歷表、成績單等,除此之外個人不準查閱本人和親屬的檔案。
二、查閱人事檔案的注意事項:
1、詳細填寫人事檔案查閱登記冊;
2、查閱檔案的人員應注意保密,不準公開議論檔案內容,只準查閱有關部分,不準翻閱全部檔案;
3、如需摘抄檔案內容,應事先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摘錄后要交檔案管理人員審查;
4、要愛護檔案,保持檔案的整潔,不準在檔案上劃任何標記,不準涂改檔案,不準折疊或拆散、損壞檔案材料;
5、經批準查閱的.檔案一般只能在檔案館內查閱,不得攜帶出館,需要部分經批準可以復制;
6、人事檔案一般情況不借出,確因情況特殊需要借出,可酌情處理;
7、借用時間不準超過一周,如有特殊情況需事先說明,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借閱期滿需延長的,必須攜帶原檔案到檔案館辦理延借手續;
8、對借用的檔案必須嚴格保管,嚴禁轉借他人,檔案如有遺失或損壞等情況,要依法查處。
檔案借閱制度8
一、屬開放范圍的檔案或本人經辦的.檔案,本校師生員工持本人證件,說明利用檔案的范圍和目的,即可查閱。
二、凡需利用本館尚未開放的檔案,按下列規定辦理:
1、本校人員利用黨群類、行政類檔案,須經有關管理利用部負責人批準。查閱黨政重要會議記錄等重要檔案或密級檔案,必須經檔案館負責人批準,指定專人借閱。
2、本校人員查閱非本人經辦的或限制他人利用的一般科研檔案、教學檔案,須經課題組負責人同意。查閱秘密、機密級科研檔案,本課題組人員須持有負責人簽字的系介紹信,其他人員須經科研處批準,查閱絕密檔案均須經校保密委員會負責人批準,指定專人查閱。
3、本校人員查閱會計檔案須經財務部門同意。
4、校外人員利用檔案,除持有正式介紹信外,還須按以上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三、利用檔案原則上只限在本館閱覽室查閱,不得借出。情況特殊,確須借出時,只限開放檔案或本人經辦的非密級的一般檔案,時間不超過一周。其他檔案一律不借出。
四、利用檔案須認真填寫借閱登記表,歸還時須經檔案館工作人員當面驗收、注銷。必要時還需填寫利用效果登記表。
五、復制、摘抄檔案,須經檔案館負責人同意。復制由檔案館統一辦理,摘抄由檔案館工作人員負責核對、蓋章。
檔案借閱制度9
1、我校各職能部門因工作需要可直接到檔案館借閱本部門形成的檔案,一般限于在檔案館閱覽。需借出時,除按規定履行借閱手續外,還應做到不污染、不損壞,不任意涂改、抽拆、勾劃,不得轉借他人,按期歸還。
2、因工作需要查閱非本部門檔案或涉密檔案,除借閱者部門領導批準外,還需經檔案立卷部門及檔案館館長的同意。
3、對于機密、絕密檔案和未公開發表的'檔案資料(科研成果、產品)僅供部門負責人或課題組負責人查閱,非負責人查閱時,應持負責人委托查閱的文字依據。
4、對己公開發展的或技術己轉讓的一般檔案資料,我校教職工可憑工作證在檔案館查閱。
5、外單位借閱檔案,應持單位介紹信,并經館長同意方可借閱。
6、本校在校生查閱檔案,須持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院開具的介紹信。
7、檔案管理人員,對歸還的檔案應認真檢查,查對無誤后,方可辦理歸還手續,如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8、檔案管理人員在辦理借閱手續時,要嚴格統登項目。
檔案借閱制度10
一、查(借)閱干部檔案的`范圍
凡因干部任免、 政治審查、組織處理、出國、入團入黨、工資、福利待遇、治喪以及與他人案件有密切關系等需要,均可按規定查閱個人檔案。但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
二、查(借)閱人事檔案手續
1.查閱干部檔案的部門,應派兩名(或兩名以上)中共黨員到人事檔案室,填寫查閱干部檔案審批表,由單位人事處或學院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同意后(也可加蓋部門公章)方可查閱。
2.外調人員查閱檔案,必須是組織上委派中共正式黨員,持單位介紹信并攜帶本人身份證(或工作證),經學院辦公室或人事處負責人審核同意方可查閱。
3.檔案材料原則上不外借,若有特殊情況必須借用時,應在審批表上說明理由,經學院辦公室和人事處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借出,但必須保證干部檔案絕對安全,時間最長不超過兩周。
三、查(借)閱干部檔案注意事項
1.查(借)閱干部檔案,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增添、圈劃、污損等。
2.未經批準,不得復制干部檔案材料;摘抄、復制的材料應負責保管好,不得給無關人員看,用畢即自行銷毀。
3.借用的干部檔案材料,必須絕對保證安全。要嚴格保密,妥善保存,不準外借,不準交無關人員和干部本人翻閱,用畢及時歸還。若不能按期歸還者,提前辦理續借手續。
檔案借閱制度11
檔案應為學院的教學、科研、黨政管理等工作服務,為做好檔案有效利用工作,開發檔案信息資源,制定本制度。
一、本單位工作人員可隨時向檔案室借閱工作所需的檔案。如需借閱其他部門檔案,特別是人事、組織和黨委常委會、院長辦公會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等機密性較強的檔案時,必須經分管院領導批準,但只準在閱檔室內查閱。
二、本單位人員借閱檔案要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所借閱檔案一般應在閱檔室看,如需將檔案帶出室外時,須經學校主要領導批準,但要在兩周內歸還。
三、外單位人員借閱檔案要持單位介紹信。查閱重要的檔案需經分管院領導批準,辦理借閱登記后,方可查閱,但一律不借出。
四、借閱檔案者要保持檔案資料的.整潔、完好、安全,不得拆卷、勾畫、涂改、抽換、取頁、損壞,不得轉借他人和復印抄錄。因工作需要復印時,須經分管院領導批準。
五、檔案工作人員對歸還的檔案要認真查驗,辦理注銷手續和填寫檔案利用效果登記表。因利用者保管不善,造成損壞、丟失的,應依《檔案法》及其他規定予以處罰。
檔案借閱制度12
干部檔案工作是黨和國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又是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據。因此,查閱和借用干部檔案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查閱單位
因工作需要,可直接向我檔案室查閱干部檔案的單位市直各部門、委、辦、局及有關單位黨組(黨委)及人事(干部)科。
二、利有范圍
1、凡涉及干部考察、任免、調動、政審、組織處理、入黨、入團、出國、福
利待遇、治喪的需要查閱本人檔案的。
2、與他人案件有密切關系,無法直接提供情況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須查閱其檔案取得證明材料的。
3、編寫黨史、軍史、革命斗爭史、地方法、撰寫任務傳記,一般不得查閱干部檔案,如該干部已經死亡或有病不能口述、書寫的,可提供檔案材料的有關部門。
4、干部親屬入黨、入團、升學、參加工作等政審,可由干部所在單位的黨組織提供有關情況,不得查閱檔案。
5、干部檔案一般不外借,但有下列情況的可酌情借閱:
①干部審查部門對干部本人及社會關系和家庭歷史問題進行復查,靠查閱一時解決不了的。
②本單位和上級干部部門進行任免、調動、考察等工作需要審查檔案的。
③其他特殊情況的。
三、查、借閱手續
凡查閱檔案,必須持《查閱干部檔案介紹信》,并按照查閱干部檔案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不得憑借調查證明材料介紹信查閱干部檔案。
1、干部檔案《介紹信》由查閱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干部檔案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并填寫查閱干部檔案登記表方可查閱。查閱領導干部檔案需經主管干部檔案工作的領導審批后查閱。
2、各單位不準跨系統查閱干部檔案,因特殊需要必須查閱的,需征得干部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并在《查閱干部檔案登記表》備注欄內簽署意見后方可查閱。
四、注意事項
1、查閱干部檔案,利用單位原則上應派中共黨員干部,并持有專用的《查閱干部檔案介紹信》到檔案室查閱檔案;
2、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機器直系親屬的檔案;
3、查閱干部檔案時,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材料污損,不得吸煙。
4、查、借閱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不得擅自拍攝復制檔案內容。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必須請示干部檔案室負責人審批后才能復制。
5、借用出去的干部檔案,必須安全嚴格保密,不準轉借,不準交給無關人員和干部本人翻閱用畢及時歸還。
檔案借閱制度13
1、檔案屬公司機密,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外單位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借閱。
2、借閱部門保管的檔案、材料,須經檔案所屬部門負責人批準。借閱檔案材料,屬借閱部門經辦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借閱非本部門經辦的檔案、材料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批準。閱檔必須在辦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攜帶外出。需要借出檔案的,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批準。
3、借閱檔案,必須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4、借出檔案材料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周,必要時可以續借。過期由檔案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辦公室負責人并報總經理批準。
5、借出檔案時,應在借出的檔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標明卷號、借閱時間、借閱部門或借閱人,以便查閱和催還。
6、調閱或借閱檔案者必須妥善保管檔案,不得任意轉借或復印、不得拆卸、損污文件,歸還時保證檔案材料完整無損。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7、借出檔案資料。因保管不慎丟失時,要及時追查,并報告主管部門及時處理。
檔案借閱制度14
1、利用范圍:凡在本館保存的所有檔案,我國公民和組織持有合法證明均可利用。
2、利用時間:檔案館為利用檔案者隨時提供,利用檔案原則上在閱覽室進行,特殊情況需利用檔案時,需征得本館同意,方可外借,借閱者要負責檔案的保密、安全并及時返還。
3、利用程序:電函、信件利用檔案者由本館工作人員代查、代函并按規定收取費用。本人來館利用檔案的.需先出示個人所持證件,經驗證持有合理有效證件的,由本館工作人員代查,經本館工作人員檢查復核簽證后,方可帶走所取材料。
4、檔案利用者應遵循下列規定:
(1)查閱、摘錄、復制尚未開放的檔案須經館長同意,必要時報請上級主管領導審查批準。
(2)利用者需要采用復印、照相方法復制檔案,均由檔案館負責辦理,并按規定收費。
(3)利用者所復制的檔案(證明材料除外)除經本館請示上級領導機關特許者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全文公布、陳列、展示或再行復制,絕密檔案復制件應于使用后交回。
(4)港、澳、臺同胞、海外華僑和外國人利用檔案,應持市以上有關國家機關介紹信,并按國內利用者的利用程序有關規定辦理。
(5)檔案利用者,不得在檔案材料上勾畫、圈點、涂改,并有義務愛護檔案,不得轉借和拆卷。凡對檔案造成損壞的要負責經濟賠償,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5、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利用者應主動熱情服務,做到百問不煩、百拿不厭、有問必答、并盡可能以復制件代替原件使用,注意隨時收集利用效果的反饋,不斷改進利用工作。
檔案借閱制度15
一、本校教師、職工利用檔案,必須持有學校辦公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校長批準的閱檔單。
二、本校學生利用檔案,必須持有學生證及學生科的介紹信,在檔案室查閱,不能借出。
三、外單位人員利用檔案,必須持有本人單位介紹信,并學校辦公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校長批準后,方可利用。
四、利用檔案人員一律在檔案室閱覽,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借出,需經分管校長同意,并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且限期歸還。
五、借出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周,特殊情況,經檔案室主任同意,可辦理續借手續,并按期歸還。
六、利用檔案人員必須愛護檔案,嚴禁涂改、損壞、私自抄錄、復印、圈點、批注等。
七、檔案管理人員應仔細檢查歸還的檔案,如有破損、丟失、涂改等情況,立即追究責任,并向檔案室主任報告。
八、檔案管理人員提供證明材料,應以引述或節錄檔案原文為主要方法,并仔細校對、審查、加蓋公章,確保證明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九、查(借)閱檔案及歸還檔案,均應在檔案查閱登記薄上進行登記;對重大或重要項目的查閱,要做好利用效果的反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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