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蒸壓釜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蒸壓釜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使用單位應設置專門機構或專職技術人員負責蒸壓釜的安全技術管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內容包括:
(1)貫徹執行國家頒發的有關壓力容器安全技術規程和條例以及《硅酸鹽建筑制品蒸壓釜安全生產規程》(試行)。
(2)參加蒸壓釜安裝驗收和試車工作。
(3)組織制訂蒸壓釜的維修、修理、檢驗、報廢等技術審查工作。
(4)根據蒸壓釜定期檢驗周期,制訂年檢驗計劃,并負責貫徹執行。
(5)負責編制蒸壓釜安全操作規程,建檔及技術資料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操作人員及檢驗人員的培訓和考核。
(7)監督檢查蒸壓釜的運行、維護、修理和安全附件的校驗。壓力表,安全閥至少每年各進行一次校驗和檢驗。
3、使用單位應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和蒸壓釜的技術性能制訂蒸壓釜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規程至少包括:
(1)安全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
(2)根據工藝要求制訂送汽程序,規定使用最高工作壓力,升、降壓速度,穩壓時間等。
(3)運行中應重點檢查的項目和部位,以及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和防止措施。
(4)蒸壓釜停用時封存和保養辦法。
4、蒸壓釜操作人員應經過培訓和考核合格,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5、安全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
(1)蒸壓釜運行時應確保安全附件的齊全、靈敏、可靠并定點定線進行巡回檢查,發現有不正常現象應降壓及時處理。
(2)蒸養前關閉進汽閥、排污閥及閥門V1、V2、V3。
(3)密封圈外露表面涂以石墨粉潤滑劑。
(4)合上釜蓋裝置,轉動釜蓋使之與釜體法蘭齒完合嚙合為止,并裝安全手柄轉至水平位置閉鎖釜蓋。
(5)打開閥門V1、V3,通入總管蒸汽密封釜蓋端面。
(6)釜體抽真空及打開進汽閥門所至工作壓力后,再開啟閥門V2同時關閥門V3,依靠釜內工作蒸汽自身密封。
(7)蒸養完畢,打開排污閥,只有當壓力表指示為零時,方允許轉動安全手柄垂直方位,釜內余汽通過球閥排除。然后轉動釜蓋當釜體法蘭齒轉至嚙合臺階交界處時放慢速度,直至齒的凹面與釜體法蘭齒接觸時,停止轉動。此時釜蓋端面已與密封圈脫開,確認已無余汽,方將釜蓋轉回到釜體內側。在釜蓋開啟過程中,操作人員應位于釜蓋右側,任合人不得位于釜蓋正面。
(8)開關釜蓋和蒸養車進出釜體時,應小心緩慢,避免碰撞釜體。
(9)升壓和穩壓過程中應經常監視冷凝水位,當水位接近釜體最低點或有水位報警時,標志疏水器自動排水量已不夠,需打開排污閥門進行手動排水,同時監視上下壁溫若超過40℃時,亦需加強排水。每次蒸養完畢前進行一次定期排污。
(10)嚴禁超溫超壓運行。
6、蒸壓釜發生下列異常現象之一時,操作人員有權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停止進行排汽并報告有關部門:
(1)釜內工作壓力,溫度超過許用值,采取各措施仍不能使之下降。
(2)安全附件失靈,接管斷裂,緊固件損壞等難以保證安全運行。
(3)釜蓋關閉不嚴或不正。
(4)釜體、釜蓋、排水管道聯接器和各法蘭接管等主要受壓元件發生裂紋、鼓包、變形等危及安全的缺陷。
(5)發生威脅到安全運行的其它意外事故。
7、蒸壓釜必須進行定期檢驗,包括外部檢查,內外部檢驗和耐壓試驗。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時行一次耐壓試驗。
8、外部檢查內容:
(1)保溫層及鉻牌是否完好。
(2)釜體腐蝕情況,腐蝕嚴重時,進行多處測量壁厚。
(3)受壓元件有無泄漏。
(4)受壓元件母材表面有無裂紋、變形及機械損傷等不正常現象。
(5)釜蓋及釜體法蘭的重要焊縫有無裂紋(采用10倍放大鏡或磁粉、著色進行表面探傷)發現裂紋應采取100%無損探傷。
(6)安全附件是否齊全、靈敏、可靠。
(7)緊固件是否完好,基礎有無下沉、傾斜等異常現象,支座滾動是否靈活、釜件有無歪斜。
9、內外部檢驗內容:
(1)外部檢查的全部項目。
(2)受壓元件的所有焊縫有無裂紋,對有懷疑的部位采用10倍放大鏡檢查或采和磁粉、著色進行表面探傷。如發現裂紋時,還應采用超聲波或射線抽查焊縫總長的20%,如無裂紋,仍應進一步作適當的抽查,但抽查比例不小于焊縫總長的10%。
(3)釜體內壁如由于溫度、壓力、腐蝕作用有可能引起金屬材料金相組織或連續性破壞時(如脫炭、應力腐蝕、晶間腐蝕、疲勞裂紋等)在必要時還應進行金相檢驗和表面硬度測定。
10、耐壓試驗檢驗內容:
(1)內外部檢驗的全部項目。
(2)釜蓋及釜體法蘭焊縫,交叉焊縫作100%無損探傷,其余焊縫進行抽查,總長度為全部焊縫的20%。
(3)檢驗合格后,進行1.25倍設計壓力的液壓試驗,緩慢升到試驗壓力保持30分鐘,然后降至規定試驗壓力的80%,保壓足夠時間進行檢查,受壓元件及其焊縫應無滲漏,受壓元件無可見的異常變形。試驗溫度不得低于5℃。
11、屬于下列情況之一時,定期檢查期限應于縮短。
(1)釜內腐蝕速度超過0.2毫米/年,或存在嚴重缺陷危及安全時,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內部檢驗。
(2)使用期達15年時,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驗,使用期達20年時,原則上應予報廢。
(3)當地監察檢驗機構認為有必要的。
12、蒸壓釜受壓元件不得有裂紋存在,經檢查發現有裂紋或腐蝕深度超過4毫米以上時必須采取措施加以消除、修理、更換或報廢。
13、蒸壓釜經過定期檢驗后,由檢驗單位出具檢驗報告,指明該釜能否繼續使用或需降壓使用或特殊監測等措施,并存檔。
14、禁在釜體或釜蓋上任意開孔,焊接支架或增設附件。
15、蒸壓釜長期停用應采取措施加以保養。停用期超過二年若需恢復使用或由外單位拆卸調入將安裝使用時,應作內外部檢驗,并作耐壓試驗。
16、本節未盡事宜還應按照《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有關要求執行。
【蒸壓釜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塔、罐、釜及儲區安全管理制度03-24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07-13
聚合釜溫度控制03-07
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03-07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06-30
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1-28
油庫設備安全管理制度04-02
設備檢修安全管理制度03-21
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09-15
生產車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