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宿舍統一管理制度

    時間:2025-03-28 16:40:04 歐敏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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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宿舍統一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大學宿舍統一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學宿舍統一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大學宿舍統一管理制度 1

      為了創設一個良好的住宿環境,使大家的身心得以良好的'發展,希望大家協同寢室長共同做好以下幾點:

      一、就寢:

      1.每晚熄燈鐘敲響前2分鐘,各小寢室長負責清點人數,然后由寢室長統計,并及時向老師匯報未到或請假學生名單。

      2.熄燈鐘響后,要做到熄燈、熄聲,未洗漱完畢的由各小寢室長督促完成,不得拖延。

      3.熄燈鐘響后,不得有妨礙別人休息的行為。禁止有吃東西、亂跑、亂竄、說話等現象的發生。

      二、紀律:

      1.在校住宿期間,晚上一般不得回家,若有急事必須回家者,必須由班主任批準,并且結伴而行,方可回家。

      2.晚上不得留宿校外人員。

      3.不得私調床位。

      三、安全:

      1.上下樓梯要注意安全,不得擠扛、推拉,以免發生不安全事件。

      2.晚上休息時,注意將門窗關好,以防發生意外。

      3.在日常生活中應注意防火、防電,以免出現火災等事故。

      四、衛生:

      1.寢室由寢室長負責安排所在寢室人員每天1-2名進行值日。

      2.寢室內應做到常通風換氣,使室內保持空氣流通。

      3.每位同學應注意衛生保持,有生活垃圾盡量自己帶到垃圾桶或垃圾池內。

      4.不要將剩飯、剩饃、剩菜等亂扔、亂倒,以免影響室內整潔,或造成無謂的浪費。

      以上規定望各位同學認真遵守,同時以寢室長為中心、各位班委協助并由每個同學監督執行。

      大學宿舍統一管理制度 2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安全值日生制,每天有一名學生負責本樓層的門窗關鎖、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私拉亂接電源。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大學宿舍統一管理制度 3

      學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系到校風的建設,關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擬定本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學生宿舍由學校宿管組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學校宿管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新生報到注冊后到管理員處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3、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客人。

      4、學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單、枕頭等物品)均按學校統一要求發放。

      5、學生離校(含畢業、轉學、退學等),必須由管理員辦理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學生離校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后的3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采取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室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管理員匯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管理員請假,辦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

      9、住校期間,學生晚休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記過等處分。

      二、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并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錄音機,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臺燈、插座等。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使用音響。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員請假并簽名,將請假條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返校后主動銷假。星期五下午必須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須返校。如因故無法返校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5、在上課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寢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對于在校園內其它地方學習或無故不上晚自習學生一律曠課處理。

      7、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范,不吸煙、不喝酒,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并向教師反映。嚴禁攜帶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違者按有關條例處理。

      8、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9、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0、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應主動向家長匯報自己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裝和使用臺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電熱袋、電熱毯、熱得快等用具,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2、全體學生和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3、住宿生個人物品放在小柜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師,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教師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三、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檔案,進行衛生檢查。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一次寢室衛生,并要求有記錄。

      2、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墻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3、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必須做到“八個一條直線”

      4、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教師和值周生的檢查。

      5、全校大掃除時每個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

      7、要保持宿舍周圍的衛生清潔,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后的地面上,便后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持寢室長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教師提出,合理解決。

      9、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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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學習、休息的重要場所,要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對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對加強校風、學習建設、維持校園安定團結具有重要意義。為了使學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養住校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為規范:

      1、學校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區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學生應嚴格按管理員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宿舍鑰匙,學期結束前將鑰匙轉交舍長,由舍長統一上交管理員處。

      2、尊重管理人員,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服從宿舍長安排,自覺維護宿舍成員的利益。

      3、按時就寢,就寢后嚴禁吹、拉、彈、唱,高聲談笑,吵鬧喧嘩等有礙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晚上上完課后1小時內應洗漱完畢,嚴格作息時間。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門、留宿。

      4、學員不得隨意寄宿它處,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況應報生管處批準。因病休息于宿舍,應有專業老師的簽字,并在生管處登記。

      5、搞好宿舍衛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內務,并保持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每天安排宿舍成員輪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掃,每周六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臟物,墻上無污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有換洗衣服的.學生,課外應盡快清洗完畢,并擰干晾好,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不得在墻上亂涂抹刻畫,嚴禁貼掛黃色庸俗圖片。宿舍區內不準高聲叫嚷,不準打球,不準說臟話,打鬧等。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不準在宿舍點蠟燭,不準私接電源,不準在床上蹦跳打鬧。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8、男女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否則將給予嚴厲處分。

      二、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下列情況之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1)未經允許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毆;

      (3)有偷竊行為;

      (4)吸煙喝酒;

      (5)看黃色等不健康書刊;

      (6)賭博行為;

      (7)私自接納他人留宿;

      (8)向室外、樓下扔物品、倒污水:

      (9)損壞公物、私接電器情節嚴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員或不服從宿舍長安排,影響宿舍成員的利益。

      (11)其它違紀行為。

      三、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結業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并及時報告宿舍長,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生管處登記,學校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后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每月對男女生宿舍在衛生、紀律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各評出一個示范宿舍,給予表彰、獎勵。表彰將以錦旗形式體現,獎勵將以現金形式體現,金額為100元,由生管處負責表彰及獎勵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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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整齊美觀、秩序優良、清潔衛生、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使宿舍成為體現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各宿舍選一名舍長,負責檢查宿舍日常衛生和內務秩序。

      2、宿舍管理實行規范化、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未經允許不準私自調換宿舍及床位。宿舍作適當調整時,應服從安排,不得無故拖延或拒搬。

      3、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作息進間,早上6點30分準時起床、晚上8點30分準時就寢。

      4、注意安全,學生離開宿舍內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和貴重物品,最后離開宿舍的.學生必須及時關鎖好門窗、電燈等,如發現失竊或可疑跡象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學生晚上不得隨便出校門。

      6、嚴禁將易燃易爆及違禁物品帶回宿舍。違反上述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7、宿舍公共財產不得損壞、丟失,舍長負責監督,如損壞或丟失無責任人,由本宿舍全體人員賠償。

      8、應服從老師和舍長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不聽勸告、不講衛生、不按規定執行、無理取鬧者,嚴肅處理,留記檔案,重者取消住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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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培養良好的校風,創造一個安靜、整潔、文明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別定本辦法。

      一、住宿學生必須持住宿證到舍務辦辦理住宿手續,交納住宿押金,領取房間鑰匙,按指定房間、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調房。畢業、休學、退學,必須按期辦理退宿手續。

      二、分配給學生個人使用的公物和設施,由舍務辦統一編號、登記、歸個人保管,不得私自調用或借給他人使用。畢業生離校時,須退還公用物品、房間鑰匙及住宿證,領回住宿押金,辦完退宿手續后,學校再發給報到證。

      三、學生宿舍門衛實行來客登記制度,須交押證件。熄燈前半小時停止訪客。學生宿舍嚴禁留宿客人。未經學院批準,不準在宿舍、樓內接待中外記者等采訪。

      四、嚴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要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彈拉樂器,放音響和搞其它有礙他人休息的活動。熄燈后未離開學生宿舍的來訪者均以留宿論處,寢室內嚴禁留宿異性。

      五、保持門窗室內整潔,室內衛生由寢室長組織學生每天打掃,并隨時將垃圾倒入水房的竹筐里,不準將垃圾堆在室內、門前或樓道上。不準將飯、菜帶入樓內食用。被褥、圖書用具要擺放整齊。裝飾美化要健康,不準亂寫、亂畫、張帖不健康的字畫。

      六、保持樓內整潔和良好的.秩序。果皮、紙屑及廢棄物必須倒在水房竹筐里,不得倒在水池內。不準隨地吐痰和在樓道潑水,不準往窗外潑水和扔東西,禁止在墻上打球印、踩腳印、按手印。禁止在樓內打籃球、排球、踢足球、滑旱冰、摔瓶子。

      七、嚴禁賭博、酗酒、玩麻將及其它有傷風化的活動。

      八、嚴禁在宿舍樓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包括修理、服務等項目,不準搞任何形式的倒買和出租各種印刷品。

      九、愛護公物和設施,不得損壞門、窗及其它公用物品。

      十、節約用電、不得損壞電器設備,做到隨手關燈、人走燈滅,嚴禁私拉電線接燈,不準用電爐、電熱杯等電器。用水后要關好水龍頭,嚴禁用長流水沖洗衣物、瓜果等。

      十一、注意安全,防火防盜。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在宿舍內吸煙。離開宿舍要鎖好門關好窗,嚴禁在樓內做飯。

      十二、保持樓道暢通,嚴禁將自行車及其它雜物堆放在樓道內。

      十三、嚴禁私自轉借房間鑰匙,違者除沒收外,并處罰。丟失鑰匙須經系辦公室出具證明,到舍務辦補領鑰匙,并交費。

      十四、住宿學生必須執行學生宿舍樓的各項管理規定,服從舍務人員的管理。

      十五、凡違犯上述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和本人態度,除批評教育、沒收物品、賠償損失外、并罰款10—200元。或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十六、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保衛處負責解釋。

      十七、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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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員和住宿學生,未經門衛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公寓。

      (二)住宿學生和本校職工進入學生公寓必須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動出示本人證件。

      (三)來訪人須主動出示本人證件,并如實填寫會客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四)女生樓嚴禁外來人員進入,找人可與值班室值班人員聯系。

      (五)嚴禁將機動車和自行車放入學生公寓。

      (六)攜(載)物品出公寓,須主動接受門衛查詢,經值班人員核查物證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門。

      (七)學生公寓大門前禁止設攤和停放車輛。

      (八)門衛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嚴格管理,熱情服務,重大和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和部門。

      (九)公寓大門晚間關閉時間:每周日-周四22:30,周五、周六23:30。晚歸學生必須主動出示學生證并登記方可進入公寓。

      (十)凡違反門衛管理制度,不聽勸阻,無理取鬧,妨礙值班人員工作者,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大學宿舍統一管理制度 8

      一、宿檢小組成員在進行宿舍檢查時須自帶黑色或藍色筆以及佩戴工作證,工作證由各系自帶,若無工作證,可于院宿管部工作人員處登記、借用臨時工作證;

      二、應注意禮貌問題,宿檢小組成員在進入宿舍檢查之前須先敲門,表明身份與來意,并詢問是否需要脫鞋,方可進入宿舍進行檢查,宿檢小組成員應盡量穿拖鞋,以方便工作;

      三、宿檢小組成員在進行宿舍檢查時,態度必須認真,不可馬虎應付,不可在門口張望,派代表檢查。檢查完后,在宿檢時間未結束的情況下,應迂回檢查,繞回之前檢查時無人在的宿舍,若該宿舍成員已回來,則可進行檢查。如果在宿舍檢查中遇到特殊情況,應及時與宿檢小組成員所在系負責人或院宿檢負責人聯系;

      四、宿檢評分表必須規范填寫,必須在表格的上方填寫好該次宿舍檢查的日期、所在宿舍的宿舍區、樓座、樓層,并簽上檢查人的姓名;被檢查宿舍的項目應每一項都必須填寫,不能只填總分;若出現宿舍內無人在,則應該在備注處填上“無人”或“拒檢”,待宿舍檢查結束后由院宿管部進行核實,若這些宿舍無申請延檢宿舍,則列為“拒檢宿舍”;

      五、檢查小組每組至少由兩人組成,檢查人員應以院宿檢的評分標準進行檢查評比,檢查后由小組成員協商后以10%的優勝率評選出“優勝宿舍”,并于宿檢評分表左下方填寫優勝宿舍的宿舍號、總分以及依據,評比結束后在評分表的右下方填寫協商出“優勝宿舍”的`宿檢小組成員的姓名;若檢查中,有宿舍得分低于60分,則評為“警告宿舍”;

      六、突擊檢查沒有“拒檢宿舍”;

      七、宿舍檢查時間為4:30—6:00,如果宿舍成員對檢查有疑問或意見,可在6:00~6:15打電話反映情況。

      八、若宿舍要申請延檢,則需打印、填寫“學生宿舍延檢申請表”, 申請表需填寫清楚宿舍號、系別、班級等相關信息以及所在系輔導員簽名、蓋章才有效。申請表應在宿舍檢查當周的周五晚9:30點之前交到院學生會辦公室的宿管部,申請延檢的宿舍在該次宿舍檢查不能評為優勝宿舍。各系應將延檢反饋表于宿舍檢查后第二周周一晚上9:30之前交到學院學生會辦公室宿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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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寓公共場所衛生由學生公寓保潔員清理,室內衛生由住宿學生輪流值日,共同負責。

      (二)住宿學生每天起床后,應疊好被子,清掃地面,整理好房間。

      (三)住宿學生應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搞好個人衛生,遵守以下規定:

      1、不在室內外墻壁上亂張貼字畫,涂寫刻抹、室內鍥釘及粘接各類掛鉤等;

      2、將室內的衣物、書籍、生活用品,按指定的`地點和規格整齊放好;

      3、衛生間干凈無異味,墻壁、家具、門窗無灰塵、無污物、無蜘蛛網;地面、桌面整潔;

      4、不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

      5、不向室外潑水、不在室內燒紙;

      6、不隨地吐痰;

      7、不在室內亂拉鐵絲、繩子等物;

      8、將室內垃圾帶到公寓樓外垃圾車內;

      (四)檢查制度

      1、學生公寓樓長、公寓檢查人員每周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

      2、院、系(部)輔導員組織學生干部每周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

      3、學生處組織專人每月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

      每周三次檢查結果交公寓辦公室輸入學生宿舍管理系統匯總后存檔,結果作為學生年終綜合測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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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校園文明建設,扎實推進文明宿舍創優評比活動的有序展開,提高學生防范安全衛生事故的綜合能力,進一步做好校園環境綜合整治,尤其是做好傳染性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宿舍衛生由學生個人衛生、學生宿舍室內衛生和公共衛生等三個部分構成,做好這三個方面的工作,是保障學生宿舍整潔衛生的根本要求,也是檢查、評比學生宿舍衛生的基本依據。

      二、學生應堅持科學合理的生活規律,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安排好作息時間;經常洗澡、理發、及時換洗衣服、床單、枕巾;個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規定有序擺放。

      三、宿舍內衛生由該宿舍全體人員共同承擔,由推選出的舍長負總責,制定詳細的值日制度。

      四、值日生須按宿舍衛生基本要求和學生室內物品擺放標準打掃整理房間,督促本宿舍同學整理個人衛生,按規定擺放物品,并完成其他值日當班工作。

      五、學生宿舍衛生要做到門窗潔凈,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張貼物;地面整潔無痰跡、積水、污跡、煙蒂、果殼、廢物等;墻壁整潔無涂畫,無張貼字畫及亂貼裝飾物品;床上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干凈平整,蚊帳懸掛合理;桌面干凈整潔,電腦等物品擺放整齊;室內保持通風,空氣清新;宿舍面貌文明、整潔、高雅、積極、向上,室內物品擺放得當、合理,無亂拉繩索、電線,亂晾掛衣物及其他破壞整體形象的物品,不使用高功率的電器等違禁物品;生活用品、臉盆、水桶、箱子等擺放整齊;書籍在書架內擺放有序,無淫穢書籍刊物。

      六、宿舍區內須做到不在樓道潑水、吐痰、堆放雜物和垃圾;不在樓道上、房間內擺放自行車;不在宿舍內做飯,使用高功率電器;不向窗外潑灑污水和亂扔雜物;保持衛生間清潔,不在水池內倒飯菜,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沖洗;保持墻壁干凈,不亂涂亂畫、亂張貼啟事;不準樓道內打踢一切球類;嚴禁打架斗毆等不文明現象的發生。

      七、學生工作處和樓管辦公室每月對學生宿舍檢查2—4次,分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布并記錄在案。

      八、每學期根據學校評定標準,結合日常記錄,評選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宿舍,并將評選情況通報學生所在系(部),作為品行修養測評的考核依據之一及星級文明寢室評比的一項重要指標,對衛生不合格寢室,累計兩次者,取消本學期星級文明寢室評比資格。

      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和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十、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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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大學生,學生宿舍是學生活動的重要場合,它是我們在大學時代溫暖的家,更是學校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保證正常的生活秩序,我們班級特制定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一、 宿舍內務管理規范

      1、宿舍內東西擺放整齊,不允許有雜亂東西擺放在外面,每天離開宿舍的.時候整理好宿舍內務在離開。

      2、執行宿舍人員按床號輪流打掃衛生制度,保證宿舍的衛生狀況,大家之間彼此提醒監督,保證宿舍的整齊潔凈。

      3、被子一律超窗戶的方向擺放,保證大家的床上用品擺放位置一致,不允許將衣物等雜亂物擺放在床上。

      4、鞋子一律擺放在坐姿底下,且擺放整齊,不允許在別的地方隨便擺放。

      5、臉盆等必須放在門口的架子上面,不允許隨便擺放,毛巾疊好整齊的放在臉盆邊上。

      6、開水瓶放在柜子邊的架子下,不允許隨便擺放,不能讓宿舍有水漬。

      7、宿舍內的網線有序的貼在墻上,以防蜘蛛網式的網線出現。

      8、各宿舍衛生必須在八點之前打掃完畢,以方便阿姨檢查衛生。

      9、宿舍人員必須在八點之前起床,不允許在上課時間睡覺。

      二、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愛護消防設施,不得亂動亂用,更不能破壞。

      2、宿舍內不準私自拉線,不準私自使用電吹風等電器。

      3、禁止將他人留宿,將非本校人員帶進宿舍,親友來訪必須登記之后方可進入。

      4、如在宿舍之內發現推銷等可疑人物應及時向管理人員反映。

      5、平時不再宿舍應鎖好門,長時間不在宿舍應鎖好門窗。

      6、勿將大額現金放在宿舍,貴重物品請妥善保存,以防丟失。

      三、學生宿舍學習方面管理

      1、各個宿舍之間形成互幫互助的風氣,平時互相督促學習。

      2、學習好的同學應積極幫助學習差的同學。

      3、各個宿舍爭取使整個宿舍整體拿上獎學金,大家之間形成良性競爭。

      大學宿舍統一管理制度 12

      一、宿舍是學生日常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在課堂以外加強學生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學生宿舍是形成良好校風,塑造健康人格,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公共道德,培養生活自理能力,在集體生活環境中規范個人行為的起點。

      二、抓好學生宿舍建設,強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機制,優化育人環境,提高學生養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識和水平,推動校園文化建設,是學生宿舍管理的目標。

      三、學生宿舍由學保處和后勤服務公司下屬的公寓服務部按照本辦法的要求進行管理。

      四、學保處和公寓服務部主要承擔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導,并經常與學生輔導員、二級學院黨總支書記保持聯系,同時深入到學生寢室,掌握學生在宿舍內的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反映、解決問題。

      五、學生宿舍管理的原則是思想教育與行為管理相結合,學校管理與學生自我管理相結合。

      六、宿舍中建立以學生干部為主的自我管理網絡。成立校學生會生活部,每幢樓設樓長、樓層長、寢室長,協助老師負責宿舍樓各寢室的文明監督、環境美化、文明建設、清潔衛生、紀律檢查、安全防范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七、學生宿舍實行規范管理是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整潔、文明的學習與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養成好的個人生活習慣,促使學生成材的重要途徑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門對每位學生的住宿表現予以記錄,記錄匯總后報學保處轉各二級學院予以表彰或批評,并作為能否參加各項評優工作的重要依據。每位學生專用的公共財物一旦遺失或損壞,將責成其修理或賠償。

      九、學生宿舍實行規范化管理,保證學生宿舍安全與整潔,由學保處、宿管部、校學生會生活部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保證每周對全校宿舍全面覆蓋。在重大節假日(含寒暑假)學生離校后組織宿舍安全和衛生情況大檢查。

      (一)檢查標準。

      宿舍衛生檢查滿分100分,其中廁所占15分,床鋪、臺盆、垃圾、浴室、地面、陽臺、其他各占10分,鏡子、書桌、衣物各占5分。凡低于60分(含60分),開具德育學分扣分單。具體查寢細則如下:

      床鋪(10分):被褥疊放整齊,不可平鋪在床上,床單邊沿拉直。

      鏡子(5分):鏡面干凈,無水跡、無擦痕。若有去不掉的黑點,請用便利貼注明。

      臺盆(5x2分):

      (1)臺盆表面及下方盥洗物品擺放整齊。

      (2)臺盆表面及內側無黃色的水垢、肥皂漬和牙膏漬等。

      4.垃圾(5x2分):

      (1)寢室內垃圾桶垃圾不得超過垃圾桶的2/3。

      (2)門外走道及電表箱不得堆放垃圾。

      5.廁所(5x3分):

      (1)馬桶內側無污漬、斑點(水銹除外),馬桶蓋、坐墊及邊緣無污漬。

      (2)廁所地面整潔,無垃圾、毛發、粘物及污垢等。

      (3)廁所內垃圾桶垃圾不得超過垃圾桶的2/3。

      6.浴室(5x2分):

      (1)下水道口無毛發,洗漱用品擺放整齊。

      (2)墻面保持干凈。

      7.地面(5x2分):

      (1)寢室內地面保持干凈,無垃圾、無煙頭、無毛發、粘物和污垢等。

      (2)地面鞋子、物品擺放整齊。

      8.陽臺(5x2分):

      (1)陽臺地面保持干凈整潔,無垃圾、無毛發、粘物和污垢等。

      (2)不得丟放任何雜物、垃圾、損壞的桌椅,不準存放空的飲料瓶。

      9.書桌(5分):

      寢室內所有的桌面保持干凈(包括自己置辦的桌子),桌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有條理。書架上的物品放置整齊。

      10.衣物(5分):

      寢室內所有衣物疊放整齊,不得隨意丟放在椅子、床上等。

      11.其他(10分):

      (1)用電安全:嚴禁存放和使用電爐、取暖器、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杯、電飯煲、微波爐、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不得私接電源線、網線,接線板不得放在桌上、床上使用,嚴禁將臺燈捆綁在床架、床頭使用。

      (2)消防安全:嚴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爐、酒精爐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點燃明火、蚊香,焚燒廢棄物。

      (3)寵物:寢室內不得飼養寵物,如狗、貓、兔、鳥、鼠等。

      (4)煙:寢室內不得吸煙。無香煙、煙頭、煙灰缸等,寢室無明顯煙味。

      (5)其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事項。

      12.若某一項衛生問題特別嚴重的,或存在安全方面隱患的,可按照該項最高分扣除。

      每次檢查公布結果,取扣分條目為0條的寢室為優秀,記作100;每不符合一項標準扣除相應分值,分值60—99為良好;分值0—59為不合格,開具德育學分行為自律模塊扣分單。

      以學期為單位,取檢查結果最差的30名寢室進行通報批評,并通報所在二級學院和學保處備案。取積分最低的`1~10名寢室為“最差寢室”,宿舍成員每人扣學期德育學分2分;11~21名寢室為“不合格寢室”,宿舍成員每人扣學期德育學分1.5分;21~30名寢室為“較差寢室”,宿舍成員每人扣學期德育學分1分。

      (二)安全規范。

      1.學生嚴禁爬越陽臺、入公寓,一經查實,按照《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第十二條十三款給予行政警告或以上處分。

      2.個人貴重物品、現金等妥善保管,最后離開寢室者負責關好門窗、電燈、飲水機、空調、熱水器等。發現室內財物被盜,應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宿舍值班室、學保處等有關部門。

      3.凡私拉電線、插座,使用違章電器等行為根據《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處理;在宿舍內酗酒、聚眾賭博根據《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處理。

      4.房間鑰匙由公寓服務部統一分派,入住學生應妥善保管,如遺失鑰匙應及時報告值班室,由公寓服務部派專人調換門鎖,并收取門鎖的工本費。室內家具設施不得隨意借用、隨意遷移,非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進入寢室。禁止在宿舍門上自行安裝插銷或擅自調換門鎖、配鑰匙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5.無特殊情況,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備用鑰匙。樓層鑰匙須由綜合治理辦公室出具《樓層鑰匙借用單》方可借用,并按規定辦理好借用及歸還手續。輔導員及后勤維修職工需借個別學生宿舍鑰匙時,須憑本人有效證件按規定辦理登記借用及歸還鑰匙手續。學生需借本宿舍鑰匙時,周一至周五正課時間段,憑學生證或一卡通請至月華樓261、262保衛辦公室(各班副輔導員處)開取“宿舍鑰匙借用單”。周六、周日及重大節假日請至2號公寓綜合治理辦公室開取“宿舍鑰匙借用單”后方可借用,并按規定辦理好借用及歸還手續。

      (三)文明規范。

      1.為確保學生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學習,學生宿舍06:00開門,22:30關門,22:30以后進入宿舍應出示本人有效證件,主動配合在值班室登記說明原因。對未攜帶有效證件的必須通過與正、副輔導員電話核實后并登記,綜合治理辦公室每周將登記情況予以匯總并通報。

      2.各宿舍在每日22:30應準時熄燈,并禁止一切娛樂活動,保持宿舍區的安靜。

      3.禁止高聲播放音響,吹奏樂器和大聲喧嘩,起哄和擾亂周圍環境:寢室內嚴禁酗酒、聚餐,嚴禁吸煙、嚴禁賭博,不得高空拋物,嚴禁飼養寵物。

      4.住宿學生不得在宿舍內從事出租、出售書刊、音像制品、服裝、小商品等商業活動,嚴禁在宿舍內堆放貨物。

      5.尊敬師長,講文明,懂禮貌,不講臟話、粗話,不打架斗毆。在寢室內衣著要得體。

      6.寢室內不得亂釘釘子,不得亂涂亂畫,更不準張貼不健康的字畫等。墻壁上不得張貼墻紙、畫報等。不得在陽臺門玻璃上、衣柜上黏貼鏡子和其他黏貼物,不聽勸阻,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并做好損壞物品的賠償。

      7.不準在宿舍樓和寢室走廊上打(拍)球、踢球、溜冰、劃滑板;不得堆放自行車;除學校統一配置以外的家具、桌、椅等,不得私自配置。

      8.電表箱內屬于公共區域,不得私自堆放垃圾。

      9.住宿學生必須自覺愛護綠化,保護環境。寢室內家具等設施按標準配置,遺失、損壞公物照價賠償或負責修理。

      10.宿舍的調整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學生不得擅自調動寢室和床位,不得侵占他人或空余的床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調動,應有本人填寫《更換寢室申請表》,并經輔導員簽名同意,二級學院、學保處和公寓服務部批準后方能調動。

      十、學生宿舍供在冊學生住宿,由公寓服務部根據相對集中(同二級學院、同班級)的原則,統一安排宿舍,每間4人,未經公寓服務部同意,不得擅自變動。

      十一、住宿學生不得有曠宿行為,若有事不能回寢室者,應及時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經輔導員和學保處許可后,并向宿管人員做好請假登記,否則一律按曠宿處理。第一次曠宿由公寓部報相關二級學院批評教育,一學期累計二次及以上曠宿由公寓部上報相關二級學院,學校按照《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六款處理。

      十二、住宿學生的家長、親友等來訪,未經許可不得在學生寢室內留宿,男性家長原則上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學生會客在樓外或值班室進行,特殊情況須進宿舍,來訪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在值班室登記后方可入內。21:30前必須離開宿舍。男、女生不得進入對方宿舍。

      十三、根據需要,公寓服務部每學期將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對部分宿舍做局部調整,學生應服從學院的統一安排。

      十四、畢業生離校退宿時,若出現宿舍內配置物品有損壞的現象,按規定完成修復或賠償。清空所有個人物品,將宿舍衛生打掃干凈,上交鑰匙、電棒、空調遙控器,由正、副輔導員負責檢查驗收,在《離校手續單》上簽字確認。并將《離校手續單》送至所屬公寓樓宿管值班室,由值班人員對宿舍進行復查確認蓋章。在完成離校退宿手續后,及時搬離宿舍。

      十五、為進一步優化寢室管理,強化學生的自治能力,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為此,學校建立寢室長隊伍,負責本寢室的管理工作以及與正、副輔導員的溝通協調工作。特制訂職責如下:

      1.寢室長由宿舍所有成員選舉產生。要認真學習和宣傳學校關于學生宿舍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及時向宿舍成員傳達學習相關信息。

      寢室長要加強自身修養,嚴于律己,努力提高個人管理能力;處理好寢室的人際關系,加強寢室的凝聚力建設,采納同學們的合理化建議;組織全體成員討論制訂《宿舍公約》,并模范遵守執行。

      寢室長要合理制定值日分工表,每日提醒宿舍成員做好值日工作,保證宿舍安全、整潔;虛心接受學校組織的各項衛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寢室長要督促宿舍成員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公物;遵守作息制度,每日22:30準時熄滅寢室大燈,督促宿舍成員禁止進行娛樂活動或在大聲喧嘩等現象;對出現晚歸、夜不歸宿現象的成員,要及時聯系,并上報正、副輔導員。

      寢室長要帶動宿舍成員提高防火、防盜意識。離開宿舍要檢查門窗是否關嚴,電器是否關閉。如發現存在隱患,要聯系正、副輔導員和宿管人員。

      寢室長要督查宿舍成員,養成安全用電的習慣,不私拉電線、插座,不使用違章電器等;禁止在宿舍內酗酒、聚眾賭博、閱讀不健康讀物等不良行為。

      推進學習型寢室建設,帶頭并督促同寢室成員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刻苦學習文化知識,努力提高成績;對于違反紀律、無故遲到、早退、曠課的同學應給予勸阻并適當教育,情況嚴重的,應及時向正、副輔導員匯報。

      寢室長隊伍納入生活區學生自我管理網絡,享受學生干部待遇,學校每學期組織寢室長進行一次集訓,并有管理權及罷免權。

      十六、對違反《上海師大天華學院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學生按照《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本辦法20xx年8月修訂,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以往有關文件中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大學宿舍統一管理制度 13

      為了保證學校財產的完整和學生生活需要,給學生創造舒適、整潔、優良的生活環境,特制定以下規定。

      1、學生宿舍家具由學管中心負責管理和調配。

      2、學生宿舍家具由管理員編號、登記和建卡,按照家具配備標準進行調配,學生負責使用和保管,舍長負責家具完整,樓長負責檢查監督。

      3、家具實行定人定位管理,任何人未經學管中心同意,不準擅自搬移、拆卸,違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4、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產,自覺維護校產家具的完整。嚴禁涂寫、刻畫、損壞家具校產的不良行為,如有損壞和丟失,將按照家具賠償標準的規定進行賠償。責任能落實的由責任者賠償,落實不清的'由全舍學生集體賠償。

      5、新生住宿后每人要檢查所在宿舍家具校產和設施的完整情況,并在校產家具用品登記本上簽字。離校由樓長和管理員檢查驗收,合格后在學校離校手續表上簽字,方可辦理離校手續。違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給以校紀處分。

      6、學生宿舍家具配備標準(每舍):

      大學宿舍統一管理制度 14

      (一)學生宿舍的家具由公寓中心統一配備和管理。

      (二)每間學生宿舍每兩個人配備一張雙層床,每室一張桌子,每人一衣物存放處,并配有日光燈、插座等照明、用電設施和電視、電風扇等。

      (三)宿舍內門窗、玻璃、桌椅、床櫥、水電設施、電風扇等公共設施應愛惜使用、保管,不得私自拆裝或挪移。如有自然損壞,應及時與所在樓值班室聯系報修。宿舍內衛生工具調整宿舍時自行帶走。未滿使用期限申請更換者,需交費領取。屬自然損壞者,可以舊換新。

      (四)學生宿舍配備的家具和其他公共設施屬學校財產,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轉用。不要私自調換宿舍門鎖或另加門鎖。

      (五)學生宿舍家具的維修,以公寓中心有關人員檢查與住宿學生報告相結合的形式進行,以學生簽名登記為依據(學生宿舍的.門窗、水暖等其他公物、設施維修同此)。未經學生公寓服務中心同意,請勿將任何家具轉借他人;不得將自備或其它場所的家具搬入學生宿舍使用;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有移動、拆裝、丟失、損壞家具及設施設備的行為。如按規定調換宿舍時,書桌、床鋪、家具及其它公共設備不能擅自搬遷。如有違反當事人有責任將房間恢復到原來的狀態,對丟失、損壞家具和其他公物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按規定賠償,情節嚴重者,要給予學校相關的處罰和紀律處分。

      (六)新生入校時,住宿學生要對所住房間的家具配備情況進行核查,填寫“學生宿舍公物設施驗收單”,有問題的須在入住本宿舍三天內報本樓樓長;學生調整宿舍或畢業時,由公寓中心對其所在宿舍的家具進行統一清查,損壞的由當事人賠償。

      (七)新生宿舍床上用品由公寓服務中心統一配備或按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規定結合學校其他有關規定執行,以前相關學生宿舍家具物品安全管理規定與該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大學宿舍統一管理制度 15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強化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三條我校全日制學生,原則上必須統一在校住宿(研究生以招生簡章為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如確有特殊情況需在校外住宿者,必須由學生本人征得家長同意(已婚研究生可征得配偶同意),并向輔導員遞交簽署意見的申請書,說明校外住宿的原因,再填寫《福建師范大學學生校外住宿審批表》(一式三份),經學院(學部)審核批準后,一份提交后勤管理處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一份學生留底,一份學院(學部)存檔,方可在校外住宿。校外住宿的學生必須遵守《福建師范大學學生校外住宿管理規定》。延長學習年限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則上不得申請在校住宿。

      第四條學生住宿采取以學院(學部)為單位相對集中的原則,后勤管理處物業管理科根據各學院(學部)住宿生數統籌協調分配學生宿舍床位總量,學院(學部)自行安排學生入住具體的宿舍床位,但不得擅自超范圍占用宿舍床位。學院(學部)每年6月15日至6月30日提交在校生下一學年的住宿名單到物業管理科備案,新生報到前一周內提交新生住宿名單到物業管理科備案。學生入住后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如遇特殊情況,經輔導員同意,可在學院(學部)學生宿舍內部進行調整,并報物業管理科辦理宿舍調整手續。

      第五條住宿學生要按期繳納住宿費,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暫時未能繳交者,可按規定辦理緩交手續,但不得無故拖欠住宿費。

      第六條學生入住前,物業管理部門人員應做好學生宿舍內和公共區域的衛生,并對宿舍內的設備和家具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學生入住后的正常使用。

      第七條若遇宿舍重大維修等原因,物業管理科同有關學院(學部)協調后,可以對學生宿舍進行局部調整或重新安排。

      第八條學生宿舍實行統一的作息制度。作息時間由學校有關管理部門另行公布。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第九條學生宿舍實行門禁制度。學生宿舍樓大門關閉時間與熄燈時間一致。學生要按時歸宿,因事遲歸者,應向宿舍樓管理人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說明原因并按規定登記。宿舍樓管理人員于次日向輔導員反映學生遲歸情況。學生有特殊原因不在宿舍過夜的,應提前向輔導員辦理好請假手續。

      第十條學生宿舍實行來訪客人有限準入制度和物品進出查驗制度。訪客須在宿舍樓值班室登記,宿舍樓管理人員要認真查驗來訪者的身份,并做好登記。嚴禁訪客擅自進入宿舍樓,訪客須在當天22:00前離開宿舍區,學生不得在宿舍內留宿外來人員。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宿舍會客制度,會客時不得影響其他同學的.學習和休息,不得有不雅或可能妨礙他人的言行舉止。宿舍樓管理人員要對帶出宿舍樓的物品進行檢查,禁止任何人擅自將他人物品帶出宿舍樓。

      第十一條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學習的重要場所,是學校立德樹人的重要陣地。學生在宿舍區內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法行為;不得從事或者參與非法傳銷、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悖社會美德的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在宿舍進行宗教活動。

      學生宿舍為休息場所,任何人有保持宿舍樓安靜的義務。學生不得在宿舍、樓道及其他宿舍區大聲喧嘩、起哄;不得在宿舍樓內打球、打牌、打麻將、溜冰、踢足球等;不得在宿舍樓內養寵物或將寵物帶入宿舍。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后,不得有吹拉彈唱、開音響和跳舞等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行為;在宿舍內拔打電話應當輕聲細語,以不影響他人為宜。

      第十二條住宿學生應遵守《福建師范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福建師范大學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補充規定》。住宿學生不得擅自改用電氣線路或私拉電線,在使用過程中發現電路異常,必須立即關上總閘,并報物業管理部門,不得自行拆卸、修理;嚴禁使用電磁爐、電熱棒、電熱褥、電取暖器等高功率電器,以及其它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不宜在集體宿舍內使用的電器;不得在宿舍內烹煮食物等;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液化氣;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明火;不得破壞或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住宿學生發現火警、火災等事故時,應及時采取報警、撤離現場等措施。宿舍樓管理人員對于學生宿舍存在的違規用電或使用明火等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有權要求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宿舍區的自行車、電動車等車輛應規范、有序地停放在指定安全地點,嚴禁占用消防通道。電動車應到集中充電裝置點充電,不得私拉電線充電,嚴禁在宿舍樓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

      第十四條任何人員不得隨意改變建筑結構(或功能),應時刻保持疏散通道暢通。宿舍樓天臺為消防疏散逃生通道,遇火情等特殊情況可砸開天臺門逃生。除特殊情況,嚴禁學生擅自在樓頂或露臺活動,不得破壞樓頂門窗、欄桿等。學生不得在陽臺、走廊護欄上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陽臺、走廊護桿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的物品,不得有拉線吊取外賣的行為,不得私自在消防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堆放雜物。

      第十五條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公共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丟垃圾等,自覺將垃圾分類投放到指定地點。

      第十六條住宿學生使用電腦等上網設備,必須嚴格遵守《福建師范大學學生網絡行為規范》(閩師學工〔2014〕1號)及學生宿舍作息制度,不能影響其他同學學習和休息,并要保證用電安全。

      第十七條任何個人或單位、團體不得在宿舍區內從事各種經營性活動。

      第十八條學生如果發現治安、刑事等案件時,應當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保衛處、學生工作處和物業管理部門,并協助處理。

      第十九條學生宿舍實行重大事項預警制度。對停水、停電等影響學生生活的事項或臺風、洪水等可能影響學生生命和公私財產安全的自然災害,宿舍樓管理人員要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時間通知本宿舍樓的所有學生。

      第二十條學生宿舍實行傳染病報告制度。如發現宿舍區內有傳染性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應及時報告輔導員和有關學院(學部)領導,學院(學部)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消毒和防控工作;患傳染病的學生應按醫院的要求調整住宿,治愈后,經醫院同意方可搬回宿舍住宿。

      第二十一條學生宿舍的水電用量以宿舍為單位結算,免費指標按月撥給,當月有效。超出定額部分按表讀數由宿舍成員協商分攤,并按時繳交。當住宿學生對水電費用有疑義時,可向后勤管理處能源管理科申請查詢和復核。

      第二十二條宿舍樓內的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家具及其它各種由學校統一配置的設施、設備,是學校的公共財產,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宿舍內個人使用的家具由使用者本人保管,共同使用的家具由宿舍成員集體保管,宿舍長負責。學生不得將宿舍內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移動、損壞家具及其他設施設備。調換宿舍時,公共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搬遷。學生未經物業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將自備或其它場所的家具搬入學生宿舍使用。學生有義務保持宿舍內公共財產的整潔,不在墻、門、窗、桌椅等公用設備上亂涂、亂畫、亂寫、亂張貼。

      第二十三條物業管理部門負責宿舍樓內的土木水電維修工作。住宿學生如發現設施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等現象,有權要求物業管理部門及時處理,但人為損壞要照價賠償,相關責任人須承擔維修或更換費用。

      第二十四條物業管理部門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服務意識,要全面了解宿舍樓的情況和學生的基本情況,以認真負責的精神做好門衛管理和樓內巡邏工作;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和各學院(學部)做好學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嚴格執行學生宿舍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生宿舍樓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和學生宿舍樓的財產安全;及時將學生晚歸等情況通報輔導員或相關學院(學部)領導。宿舍樓管理人員對于住宿學生在宿舍樓內的各種違規違紀現象,有建議相關學院(學部)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宿舍樓管理人員脫崗或疏于管理,導致學生財產損失的,由物業管理部門先行賠付。物業管理部門有權向相關工作人員要求賠償。

      第二十六條各學院(學部)要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積極主動配合物業管理部門抓好宿舍樓管理工作。各學院(學部)要組織學生黨員、干部參與宿舍樓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十七條保留入學資格或放棄入學資格的新生,應由輔導員于新生報到后一周內及時到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手續;休學、轉學、退學學生或其他原因安排宿舍后需退宿的學生,應由學生本人或輔導員提交休學、轉學、退學證明或退宿申請(如:《福建師范大學學生校外住宿審批表》等)及時到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手續。退宿后半年內原則上不再安排住宿。辦理退宿后,其原床位不予保留。住宿費按照《福建省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閩價費〔20xx〕567號)等文件結算。結算住宿費以辦理退宿手續結束之日起計算。凡未辦理退宿手續的學生,離校或未住期間仍須交納住宿費用。以上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的學生期滿復學后,或是申請校外住宿的學生要重回學校住宿,由學院(學部)向物業管理科提交住宿申請,給予重新安排住宿。

      第二十八條因赴國(境)外交流、跨校聯合培養、校外實習、應征入伍、體育集訓等集中批量退宿或外宿的,應由學院(學部)于上個學期末統一提交名單到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九條學生畢業(含達到學制年限但不能如期畢業的學生)、結業、肄業、轉學、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籍時,應在規定時間內(若未作規定,則在相關文件送達之日起五天內)及時到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手續,并將個人物品搬離宿舍。無特殊原因不及時辦理退宿手續的,物業管理科有權將其物品搬出宿舍。

      第三十條學生辦理退宿手續時,物業管理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設備和家具進行檢查驗收。若有缺損應由學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或恢復原狀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定者將按《福建師范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修訂)》(閩師學工〔20xx〕36號)處理。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實施。原《福建師范大學學生宿舍管理暫行規定》(師大辦〔20xx〕15號)同時廢止。

      大學宿舍統一管理制度 16

      為了保障學校的用電安全,確保全體住宿學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學校有關部門將不定期地在學生宿舍開展違章電器的收繳工作,具體事宜如下:

      一、收繳對象在學生宿舍住宿的擁有違章電器的學生。

      二、違章電器的范圍包括電爐、電熱杯、電吹風、電梳子、電熨斗、熱得快、電茶壺、電磁鍋、取暖器、應急燈、電飯鍋等電器,以及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商標)電器、無3C認證的劣質電器。

      三、收繳的違章電器中“熱得快”及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商標)電器、無3C認證的劣質電器由學生宿舍管理服務與保衛處消防科集中銷毀,其余違章電器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統一編號、統一管理、統一開列單據學生放假時可憑有效單據領回本人物品帶回家保管。

      四、根據《z大學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規定:“學生在宿舍內不得擁有電熱器具或其他違章電器”。已經擁有者,必須立即放至校外或交給學校保管,否則,一經發現,給予警告處分;被發現擁有違章電器并不服從管理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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