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精選7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精選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1
我校職工住房改革已于1998年結束,按照國家《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閻辦發(1999)50號文件精神,校(1999)19號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標準價向成本價過度。從20xx年起取消所有福利分房及購房中的優惠政策。因此,學校今后對職工住房的管理應本著以上精神,進一步規范操作,嚴格管理。為明確職工住房分配條件,結合學校歷年分房辦法和現狀以及政府的有關政策,特制定本規定。
一、職工申請住房條件
1、家在外地或遠郊區的單身職工,可分配單身宿舍。
2、在本校工作5年,家在外地或遠郊區的帶有哺乳嬰兒或子女的女職工及男方無工作的女職工,只能申請租用母子間。
3、家在本地的帶眷職工,有下列情況者,可申請購買家屬住宅:
1)、男、女雙方均為本單位的職工。
2)、男方為本單位的職工,其配偶在閻良城區工作的職工,必須持女方單位沒有享受住房證明。
3)、男方為本單位的職工,其配偶方為本城鎮居民且沒有工作的家屬。
4、按照國家1993(85)號文件規定:大專(不含職大、電大、夜大、函大等)以上學歷,且上學期間不計算工齡的,上學時間可以與工齡合并計算為分房年限,大專以下不再考慮。
5、現役軍人家屬的女職工,可享受與男職工同等待遇。
6、職工要房資格為工齡滿5年者。
7、排隊辦法:
1)、離退休職工(不含退養及退休前未分配住宅人員)按離退休前工齡計算。
2)、現任校領導。
3)、在職中干及享受高職待遇的人員,在原分房年限基礎上加四年分房齡。
4)、因學校對特殊人員的需要,學校校長辦公會有權參照以上規定作特殊處理。
5)、職工按工齡、雙單職工、出生年月日的順序排隊,如果都相同用抽簽方法確定選房順序。
二、購房、售房
1、從20xx年起,職工購房無論新舊房,均以政府規定的價格購買(校內各類型房價附表后)。房屋的樓層調節率、朝向調節率等調節率數,均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2、職工換房、調離本校需退房、或其他原因需出售本人住房的,學校擁有優先購買權,學校收購該房價格與第一條相同,如學校放棄該權力,則房屋產權人有權處置該房屋產權。
3、職工買、賣房屋時,其個人室內裝修部分的價值,由購買、出售的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4、職工房屋產權變動,發生的有關費用、評估費、交易費、公證費、工本費等均由個人承擔,學校房管部門可協助辦理。
5、職工對已取得產權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賣,一經發現除收回原住房產權外,并追究責任,要按規定扣繳稅費,土地出讓金,并處以相應罰款。
6、職工對已取得產權的房屋,其配偶和子女享有繼承權。
7、對擁有產權的房屋管理按校20xx年4月1日下發的《關于房產管理的規定》執行,使用人必須到行管科辦理有關手續。
三、租用公房
1、學校的公有房產地產歸學校所有,由學校統一管理。未經學校會議研究書面批準,任何人、任何單位不得私自出租、轉讓、改變房屋的用途。
2、出租房屋時,房管部門必須到現場對房屋現狀進行鑒定,雙方簽字移交。經學校批準公有租用住房,先簽定租房合同、登記清楚房內設施狀況,先交納租賃保證金(現未交保證金的住戶,必須補交),其標準:樓房每平方米四十元,平房每平方米二十元。租賃合同解除時,查明房內設施狀況后,扣減損壞賠款,退還剩余租賃保證金。
3、對公有房屋的拆、改、裝修,必須在施工前向行管科書面申請經行管科基建技術部門認可后,方可施工。凡涉及個人裝修,校不承擔折價款,可以拆除(他人接用該房時,雙方可以協調解決,也可以聘請政府評估機構評估,費用由原住戶承擔),但要恢復原狀,否則,承擔恢復、維修費用。
4、租金標準按區政府當年公布的租金標準計算。月租金等于當年租金標準乘以使用面積。租住時間以交退住房鑰匙算起,從下月工資中收房租。不足半月的,收半月房租,超過半月的收全月房租。退房時,交清已住天數房租,再辦理有關手續。
5、租用學校公房的職工,不得擅自將公房出租和轉讓,一經發現,學校予以收回,同時取消該職工的租房資格,并按學校相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6、在閻良城區已有住房的(無論是購買或租用的)一經證實,則取消在校內租用公房的資格。
7、單身職工及母子間公房住戶,不得在室內進行營業性活動或改變其用途。
四、附則
1、職工確定購房后,房產證統一由區房改部門頒發,其辦證費用由房屋產權擁有者負擔,并與房屋管理部門簽定購房合同,按合同要求交納相應的保證金。
2、職工住房標準,按以下執行:處級及高級職稱人員為100~120m,科級為80~100m,一般戶部職工為:60~80m。
3、職工住房公積金:職工購房可申請提前支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調離本校,其個人住房公積金可領取或進行轉存;職工退休時,個人公積金余款可一次性領取。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2
監控室管理制度-行為準則
1、監控室實行二班輪換值班制度(GPS監控下午18:00至上午8:00總公司監控),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接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換崗,嚴禁脫崗;
2、堅持對系統設備進行日常維護和系統設備的清潔;
3、注意防潮,經常檢查系統運行情況,保證系統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4、保持室內清潔衛生,不準在監控室內存放雜物和個人物品。
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監控室;
6、嚴禁在監控室內使用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
7、嚴禁在監控室內吸煙、用餐或作用明火,不得將食品或有異味的物品帶入監控室;
8、上崗時著裝整齊,舉止文明,嚴禁值班人員酒后上崗;
9、嚴禁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0、值班人員不得在崗與人或用電話聊天;
監控室管理制度-管理準則
1、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寫值班記錄,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移交給下一班;
2、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
3、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崗時不能下班。
4、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定期按規定對機房內設備進行檢查和維修,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行,發現設備出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向上級主管報告;
5、不得擅自復制、提供、傳播視頻信息。
6、不得隨意調整攝像頭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變視頻系統設備,設施的位置和用途。
7、不得刪改、破壞視頻資料原始數據記錄,嚴禁擅自修改加密方案。
8、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像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9、必須按設備的技術要求及規定正確使用和操作監控設備,發現故障或異常,立即報告,不得擅自維修,調試或關閉。
10、不得擅自開發、修改、升級、刪除、安裝影響監控系統正常運作和安全的程序和軟件;
11、做好防火、防靜電、防潮、防塵、放熱和防盜工作,禁止在監控中心放置易燃、易燃、腐蝕、強磁性物品和使用其它用電設備,禁止將監控中心鑰匙移交他人使用、保管和配制。
12、對監控工作實行責任倒查制度,對監控期間發生一般事故等,將通過監控回放的措施,以確定值班人員的責任,對應當觀察到而未觀察到、未及時提醒,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監控室管理制度-保密準則
1、非監控到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員工、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看;
2、未經上級領導簽字同意,值班人員不得修改系統設置;
3、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具有保密意識,監控的范圍、監控設備的布防方案嚴禁外傳;
4、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發現個人隱私情況的,必須認真、恰當處理并嚴格保密;
5、微機儲存、顯示的有關監控數據、資料、發送的信息等不,工作人員應妥善將其保存,并打印、分類裝訂成冊歸檔保存,未經領導批準不準泄露;
6、配合綜合部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或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詢調用。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3
一、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崗接班,不得遲到;
2、接班人員必須在接班時認真檢查上班次的各項記錄、設備運行情況、環境衛生等,發現問題必須現場向交班人員詢問了解清楚;
3、交班人員必須在接班人員到崗履行完交接手續后方可離開,不得提前離崗、早退;
4、交班人員必須把當班時的設備運行狀況、存在的問題以及未處理完的其它事項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不得隱瞞問題;
5、交接班人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二、值班制度
1、早班(08:00班)值班人員認真打掃衛生,要求工作臺干凈整齊、地面干凈無雜物、室內外玻璃干凈明亮、窗臺無灰塵;
2、值班人員中午、下午就餐時間為30分鐘,就餐完畢立即到崗值班,不得餐后在外逗留;
3、嚴禁私自調整班次,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告知主管領導,得到同意后必須按主管領導安排值班;
4、值班期間要著裝整齊,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保持室內干凈整潔、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5、值班期間不得無故脫崗、睡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6、值班期間按要求認真如實填寫值班記錄,要做到規范、整潔、工整、清晰;
7、值班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不得延誤;
8、值班期間未經主管領導批準同意,不得為他人調用、查看、下載監控視頻、音頻、監測數據等各類資料;
9、值班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監控室,嚴禁非監控室工作人員操作監控監測系統設備;
10、嚴守企業保密制度,不得向他人泄漏監控監測內容;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4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申請人到單位辦理有關事項時,受理經辦人必須一次性告知其所辦理事項的申報材料、辦事流程、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承諾時限等。
二、一次性告知制度應遵循群眾至上、熱情服務、便民高效原則。
三、對申請人申請辦理的事項,有關經辦人應當場受理,審核其所提供的手續或資料,對符合條件、材料齊全并能當時辦理的要即時辦理;對手續、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的,應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補充的全部手續和資料,或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據。
四、當事人按要求補齊所需手續和材料后,經辦人應及時受理即辦或出具《受理通知單》,在規定時限內辦結。
五、申請人申請事項涉及多個單位或手續、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未作明確規定的,經辦人應及時向分管領導或股室負責人請示,并將結果告知申請人,不能一推了之。
六、有關股室要按要求將項目申報材料、辦理流程、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承諾時限等進行張榜公示或印制服務告知單,以方便申請人參照。
七、凡需一次告知申請人的審批事項,除電話咨詢一次性告知外,均應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
八、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工作人員,將按效能建設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5
一、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辦公室日常保密工作,加強對保密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檢查。
二、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增強保密意識,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保密紀律,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記錄的國家秘密絕對不記錄;不在私人交流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不在公共場所談論和處理國家秘密;不在沒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國家秘密;不通無保密措施的電話、傳真、電報、郵政、電子設備傳遞、擅自翻印、復印秘密文件;不準任意攜帶密件外出,避免丟失、被竊。工作人員調動時,要及時辦理密件移交手續,做好防范工作,堵塞失、泄密漏洞。
三、召開具有一定密級內容的會議,會前要對會場的錄音、擴音設備進行保密檢查,禁止使用無線話筒代替有線擴音設備。
四、會議中使用的秘密文件、資料嚴禁亂發,會議上的講話未經領導本人同意不得隨便印發,召開帶秘級會議,要指定專人記錄管理處理秘件,需要發文的要通過機要發送。
五、秘書在起草文件時,如涉及到保密內容的文件不論是草稿,還是正式文稿,應標明秘密字樣,不得擅自抄錄和摘記秘密文件資料,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電、資料。
六、在印刷秘件時要進行登記,嚴禁個人保留和抄錄外傳。
七、在機要科室、部位配置必要的安全技術防范設施設備,確保黨和國家機密的安全。
八、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收發涉密文件有登記,查閱涉密文件檔案有手續,妥善保存涉密公文和檔案,涉密公文辦完或檔案查閱后,要及時整理立卷、歸檔。
九、涉密的電子設備、通信和辦公自動化系統要符合保密要求,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技術防范和管理措施。
十、沒有存檔價值和保存必要的涉密公文,經過鑒別和主管領導批準,才可定期銷毀。
十一、一旦發生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認真查處并采取補救措施,分析原因,總結教訓。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6
一、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二、計算機操作人員未經上級領導批準,不得對外提供內部信息和資料以及用戶名、口令等內容。
三、網絡設備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掃描和入侵防護功能,以進行實時監控,定期檢測。
四、計算機操作人員對計算機系統要經常檢查,防止漏洞。禁止通過網絡傳遞涉密文件,軟盤、光盤等存貯介質要由相關責任人編號建檔,嚴格保管。除需存檔和必須保留的副本外,計算機系統內產生的文檔一律刪除,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樣品等必須立即銷毀。
五、具有互聯網訪問權限的計算機訪問互聯網及其它網絡時,嚴禁瀏覽、下載、傳播、發布違法信息;嚴禁接收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
六、對重要數據要定期備份,定期復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儲工具損壞造成數據丟失。備份工具可采用光盤、硬盤、軟盤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計算機操作人員調離時應將有關材料、檔案、軟件移交給其它工作人員,調離后對需要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接替人員應對系統重新進行調整,重新設置用戶名、密碼。
八、對于違反本規定,發生泄密事件的,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7
第一條本公司為了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系的和諧,依據公司持續經營方針,公司與員工之間的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本手冊所稱員工系指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
第三條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或分管人力資源的總監批準后,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四條應聘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應到縣級醫院進行常規體檢。
第五條應聘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并繳驗下列文件(影印后退還):
一、居民身份證;
二、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后退還);
三、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五、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六、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文件。
七、體檢報告單
第六條本公司聘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準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一至六個月)。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并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于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并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七條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委任、調遷、解聘等事項。
第八條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的需要,員工應服從公司的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借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與之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第九條出勤時間
每日正常的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定時工作制的,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十條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后5分鐘至15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準一律以曠工論;
三、未經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日的,公司將勸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或予以除名。
四、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并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十一條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詳見《福利制度》)
第十二條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5日左右,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第十三條每個員工享有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與法律賦予的權利。
第十四條員工享有勞動安全與保護的權利。
第十五條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的權利。
第十六條有參加公司組織的民主管理權利。
第十七條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的權利。
第十八條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的權利。
第十九條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的權利。對于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并有越級反映的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計統督導部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的權利。
第二十條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員工職責
一、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二、對公司指派的工作盡責;
三、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工作牌;
四、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情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五、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六、員工應對主管指派的任務盡力執行,并將工作執行情況呈報主管;
七、員工因職務關系所獲得的有關公司機密,必須盡義務保密;
八、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于事發后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
(一)員工的住址;
(二)家庭狀況(如婚姻、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三)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四)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系人。
第二十二條員工與公司在勞動合同存續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勞動合同關系。
第二十三條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二十四條員工儀表儀容管理詳見行政管理標準。
第二十五條基本原則
一、公司倡導求是、創新、團結、有為的鑫泰精神。
二、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和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三、因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公司懷疑其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經營活動
一、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范圍,進行經營活動。
二、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一)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二)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三)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二十七條兼職
一、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報酬的工作。
二、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一)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二)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三)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主管級及以上員工兼職。
(五)凡公司同意的兼職,所取得的報酬必須全部上交財務部,公司將按上交總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兼職者的報酬返給兼職者。
第二十八條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饋贈,否則將構成。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接受后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系,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論價值多少,均需向公司總務部門報告,一般應予公司保留。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精選7篇)】相關文章:
新勞動合同法規之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節選10-10
用人單位意見04-20
用人單位應當如何根據《勞動合同法》來制定規章制度?10-07
用人單位調研報告12-06
用人單位離職證明04-20
用人單位怎么舉證01-31
用人單位介紹信04-27
用人單位實習鑒定意見評語11-03
用人單位實習證明6篇04-20
用人單位實習證明(5篇)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