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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
一、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的要求,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要求。
二、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在使用和營業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3、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完好,門上應有正確啟閉狀態的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4、常閉式防火門應經常保持關閉;
5、需要經常保持開啟狀態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
6、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臺階;
8、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發生損壞時應及時維修、更換;
9、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
11、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
12、各樓層的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13、舉辦展覽、展銷、演出等大型群眾性活動,應事先根據場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納人數。活動期間應對人數進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員的措施。
三、安全疏散設施檢查應填寫《安全疏散設施檢查記錄》并存檔。
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2
1、應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要求設置安全疏散設施。
2、單位必須購置符合國家規定的防火門、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燈等合格的疏散設施。
3、各部門負責管理轄區內的安全疏散設施,并遵守以下規定:禁止在疏散樓梯和通道上堆放雜物、設備、安裝柵欄等,確保疏散通道暢通;在營業、生產、工作等期間,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對常閉型防火門開啟后,應隨手關閉;不得隨意遮擋挪動、試驗應急燈及疏散指示標志;不得隨意操作防火卷簾等設施。
4、安全疏散設施應作為防火檢(巡)查的重要內容。
5、班組應每日、部門應每周對轄區的'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檢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情況,應急燈、疏散指示標志的在位情況,防火門的關閉情況等,發現問題及時改正。
6、單位應每月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檢查(抽查),對應急燈、疏散指示標志燈、防火卷簾的功能進行試驗,發現問題按程序督促整改,保證疏散設施完整好用。
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3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維修部負責,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防損和維修部共同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每季度測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換粉打壓。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4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筑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幕系統、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三、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1、每日檢查
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通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采用給一只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或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晰。試驗中發現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管網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四)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體試驗方法:切斷主電源,看是否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供電,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4h后,再恢復主電源供電,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五)、有聯動控制功能的系統,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如條件許可,客梯和貨梯也易切除外選,接通內選,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首層試驗。
(七)、消防通信設備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八)、檢查所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卷簾門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九)、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煙、加溫試驗器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十一)、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報警信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設備等是否處于安全無損狀態。
(十二)、巡視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準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周圍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周圍是否留出規定的空白空間。
(十三)、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
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5
1、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制定消防設施、器材配備計劃,并按計劃落實;
2、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定位、定人、定標準管理;
3、消防設施、器材每年四次檢查、測試、維修、失效的器材應及時更換;
4、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用,不得損壞;
5、消火栓不得圈占和埋壓,每年放水1次,室外栓冬季遇嚴寒時,應采取防寒措施保護。
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6
一、按照消防規范要求,企業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照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三、標識名稱及作用
1、公共設施的標識
(1)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其作用,為人們提示你所在樓層。
(2)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各層通道及樓梯內,其作用,在火災情況下可做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區域的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煙標識,在企業內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生。
(4)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生火災及時使用。
(5)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其作用是提示大家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
2、消防設備系統的標識
(1)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說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或花灑系統供水的區域范圍。
(2)消火栓的標識,在企業內所有消火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3)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標識,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設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識。
(4)加壓送風系統標識,在各層的消防電梯房,防火樓內梯設有加壓送風百葉窗,發生火災時可向該區域內送正風,避免煙霧火勢進入,使人員順利疏散。
(5)消防電梯標識,在每層的消防電梯房內都標有消防電梯字樣,表示該梯為消防電梯。
3、消防機房的標識
(1)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2)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3)排送風機的標識,在小區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以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4)監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控中心的門口,掛有監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4、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1)消防設備檢查保養記錄標識。
(2)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3)消防設備故障維修標識。
(4)監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5)滅火作戰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圖的標識。
(6)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7
1、種消防設施、應由技術部人員和消防員定期檢查,發現故障及時維修,隨時保證其性能良好。
2、各種消防設施,在非火警情況下,非消防人員和設備維修人員不得移動或挪作他用,更不得損壞。
3、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由安全保衛部門統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4、消防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各走道應保持暢通。
5、各部門要對所轄區域的滅火器和消防設備加強清擦,防止污垢堵塞滅火器噴口。
6、安全保衛部派專人經常檢查,發現違反上述規定的及時教育,對不聽制止或造成設備損壞,查明情況,嚴肅處理。
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8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使用單位應指定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2、消防設施應具備有系統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3、調度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并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4、應做好調度室的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記錄;
5、調度室的消防設施應保持連續正常運行狀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隨意中斷運行;
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作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7、每年應委托具有建筑消防自動設施檢測資格的單位對系統進行全面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9
為了規范聯合站的設備管理,健全設備管理制度,針對設備停用,特制定聯合站設備操作票制度。
一、適用范圍:聯合站重要設備(各類壓力容器、原油儲罐)的'啟、停用,必須填報聯合站設備啟、停用操作票;
二、操作票報批:設備啟、停用操作票由設備管理員填報,詳細填寫設備/裝置區域、設備計劃停用時間、設備名稱、設備停用原因,在操作任務欄中,明確停用設備具體的操作順序及操作步驟,由運行辦公室簽字認可,站領導簽章;
三、班組負責記錄設備停用前的運行狀態、運行參數,啟用后運行狀態、運行參數等,并在運行記錄、生產日志中做好相應的記錄;
四、設備啟、停用操作嚴格按照操作票規定執行,由崗位人員操作,技術員逐項落實簽字;如果生產中遇到特殊情況,值班班長立即向設備管理辦公室匯報,由技術員下達生產指令或現場解決;
五、設備啟、停用操作票為兩聯單,存根聯由設備物資辦公室統一存檔,操作票聯下達到班組,由班組自行保存。
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0
一、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四、應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五、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并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的單位,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識開、關的狀態;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設備的,可以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筑消防設施每年應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并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后,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置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并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十五、檢查發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正常工作狀態;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
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1
1、目的與范圍
1.1為了進一步規范消防基礎設施的管理,配合消防建設,保障本單位的財產和人員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消防基礎設施的檢查與使用管理和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1.3本規定適用于本單位內各部門消防基礎設施的管理。
2、總則
2.1消防基礎設施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筑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幕系統、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2.2消防設施是防火救人的基礎。任何人在沒有火情的情況下,未經消防部門同意嚴禁將消防設施挪動或借做他用。
2.3消防設施由總務辦公室統一管理,消防設施所在單位根據具體情況使用。消防設施的更換必須經過總務辦公室的技術鑒定。
3、職責
3.1總務辦公室負責對消防基礎設施的統一管理與更換鑒定。
3.2總務辦公室負責設施定期檢查,并填寫設施檢查記錄表,及時上報相關部門領導。總務辦公室領導根據上報情況對是否需要更新作出鑒定并付以實施。
3.3總務辦公室根據設施匯報情況對消防基礎設施進行采購。
4、消防基礎設施的檢查與使用
4.1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設備,重點防火部位設有報警設備。
4.2總務辦公室管理人員應建立消防器材臺帳,并按時對其進行檢查和裝藥,確保在有效期內正常使用。
a.各類泡沫滅火器,有效期一年,每年維修、更換一次。
b.各類二氧化碳滅火器,有效期3—5年,每三年維修、更換一次。
c.各類干粉滅火器,有效期2—3年,每二年維修、更換一次。
d.各類滅火器每月點檢一次,發現有瀉壓、外殼變形、剎把松動等及時更換。
e.消防栓、消防增壓水泵經常試壓、啟動,確保完好、有效。
4.3各種消防器材要按要求放置,便于取用,禁止挪作他用。
4.4消火栓要定期檢查保養,不得圈占或隨意啟用。
4.5消防水池要經常保持規定的蓄水量,冬季要采取防凍措施。
5、消防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
5.1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5.2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范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5.2.1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5.2.2每月對防火卷簾門和防火門的開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開啟不靈活、閉門器損壞等故障及時維修。
5.2.3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5.2.4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6、考核
6.1總務辦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專門檢查考核小組,認真填寫考核記錄。
6.2各部門安全處負責人及時上報消防器材異常情況,企管辦負責對通報及時處理,準確進行考核。
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2
一、消防器材要按規定排列整齊,做到風吹不著、雨淋不著、日曬不著,確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要符合滅火要求,放置于醒目位置,做到便于取用。
三、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立即上報保衛部門。
四、各部門對本單位的消防器材做到登記造冊,專人保管,責任到人、定崗定位,不準丟失,不準轉借,不準挪用。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和更換。
六、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品種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置地點做到有明顯標志,專人管理。
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3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物品的堆放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應按照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4
一、加強消防設施的管理工作,確保消防設施停用期間的消防安全。
二、裝修、擴建、改建工程,按消防法規的要求進行管理。
三、由施工單位出具書面申請報告,并填寫《消防設施停用呈報表》。
四、由主...
一、加強消防設施的管理工作,確保消防設施停用期間的消防安全。
二、裝修、擴建、改建工程,按消防法規的'要求進行管理。
三、由施工單位出具書面申請報告,并填寫《消防設施停用呈報表》。
四、由主管工程師審批后,簽發《消防設施停用通知書》并通報有關部門。
五、工程部接到停用通知后,屬于停用消防水的,由主管工程師核定水費,憑財務的水費收據開具《操作票》。
六、工程完工確認后,根據操作票的要求恢復供水。
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5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一)煙、溫感應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主管部門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二)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性能是否完好。
(三)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四)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四、消防器材管理: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二)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三)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四)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6
消防安全是日常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項,也是極其重要的一個環節。但是大部分企業的消防安全制度并不是很健全。
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61號令的規定,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體人員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是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核心。消防安全責任制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消防安全委員會(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任部門、責任人,消防安全教育的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形式、培訓內容,培訓要求,培訓組織程序,確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頻次,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三、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防火檢查、巡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防火檢查的時間、頻次和方法;確定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的內容;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處理火災隱患和報告程序、防范措施,防火檢查記錄管理等要點。
四、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隱患整改程序及懲戒措施,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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