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箱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意見箱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意見箱管理制度 1
一、范圍及形式
1、凡對公司各方面建設有利的建議及意見均在可提之列。
2、意見采用記名或無記名方式投入意見箱。
二、意見箱的.開啟程序
1、意見箱必須確保完好無損,必須上鎖。
2、意見箱鑰匙由廠長保管。
3、取完意見內物件后,必須及時關閉意見箱并上鎖。
4、意見箱內物件由廠長負責保管,并轉交有關部門,人員處理,并對處理情況進行跟蹤,記錄。
5、廠長在收到不愿意署名的意見后,應立即作有關調查,并按照署名意見程序及時處理,處理結果以適當方式公布。
三、處理時間
1、每天上午10點前對意見箱開啟,當日下班前整理登記后遞交總經理。
2、總經理對意見譽3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廠長于2個工作日內審閱完畢。
意見箱管理制度 2
一、意見箱的設置
意見箱設立在公司公告欄旁。
二、意見的管理原則
1、意見的受理應遵循公正的原則。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根據客觀實際分析問題、合理處理。
2、反映問題或投訴時,應真實地反映事實。不得利用意見箱進行辱罵、恐嚇、造謠等人身攻擊的不文明行為,一經發現給予嚴肅處理。
3、保密原則:意見處理人員遵守保密紀律,不擴散員工反映的情況和問題,不將待定的處理情況泄露,不宜公開的材料不得隨意泄露、公開。
4、及時原則:解決問題和投訴一般不超過7個工作日。
三、范圍及形式
1、對公司各方面發展和管理有利的建議及意見均在可提之列。
2、采用記名或無記名方式投入意見箱。我們提倡員工提意見時使用真實姓名,以便盡快調查、解決問題。
四、意見箱的`開啟程序
1、員工意見箱每周五由人力行政部開啟一次,由專人保管鑰匙。
2、每次開啟意見箱必須由至少一名專人進行見證,開啟后對箱內進行檢查,記錄情況,由開啟人及見證人簽字。
3、取完意見箱內物件后,必須及時關閉意見箱并上鎖,鑰匙及時交專人保存。
4、人力行政部將公司員工意見箱中的建議和意見進行分類、匯總,并將結果整理好上報至總經理,并跟蹤問題的及時應答。
5、公司對于能立刻解決的問題要立即解決;近期能解決的問題要拿出方案,限期整改;不能解決的問題要以書面或口頭的形式做出合理的解釋。
五、對有效意見的獎勵
1、對有效意見由人力行政部提請總經理在處理函中批示獎勵意見。
2、所有有效意見都作為評比的參考及提升晉級的依據。
意見箱管理制度 3
為強化管理,挖掘人才,使上下溝通順暢。方便各級員工與總經理反饋意見及提出合理化建議。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各級員工可通過店面意見箱以及企業網站總經理信箱針對店面管理問題、食宿問題、對管理人員意見建議、對企業管理合理化建議均可以文字性方式投遞。
2、意見箱、網站、總經理信箱不接受匿名投訴和惡意人身語言攻擊。如經核實將對惡意者處罰50元并做檢討,嚴重者做開除處理。
3、意見箱、網站、總經理信箱均采取保密制度。對提出意見者無論對錯均采取保密狀態。針對泄密人員一經查實將處罰100元,嚴重者處罰外將停職停薪降職處理。
4、對提出合理化意見及建議,經討論采用者獎勵100元。
5、經采用建議對企業運營有明顯效果者視成效獎勵200—1000元。基層員工并可獲得晉級加薪待遇。
6、各店面負責人必須密切關注意見箱動態。有員工意見必須當日內上報行政辦。違期不報者經核實將處罰店面負責人100元。
7、員工意見箱由行政辦負責收取,并第一時間內上報總經理批示,安排相關部門領導于三天內與提意見或建議的員工進行了解并給與答復落實。如有違反者將處罰相關責任領導200元。
意見箱管理制度 4
一、方便。員工意見箱是征示員工意見的,要想真誠地征求意見,意見箱應放在方便員工的地方,要考慮有的`員工提書面意見時,有的人并不想讓其他人知道,所以位置的選擇要即方便,又不要放在人員太多的地方。
二、專人管理,設鎖,定期收回箱中的意見。
三、反饋和公開。對其中可以采用的意見,要有反饋。對意見的處理視其內容,可以考慮將落實的結果進行公示。表明單位真誠地對待員工意見,和廣開言路的態度。
四、要保持意見箱的整潔。有的單位意見箱落了很厚的一層灰,效果不好。
意見箱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為完善公司建設管理體系,規范意見管理工作,以營造開放式的管理氛圍,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給員工以正確的疏導,促進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質的提高,增強企業凝聚力,特制訂本辦法。
二、管理原則
1、意見的受理應遵循公正的原則,依據規章制度和政策,根據客觀實際分析問題、合理處理。
2、反應問題或受訴時,應真實地反應事實,不得利用意見箱進行辱罵、恐嚇、造謠等進行人身攻擊的'不文明行為,一經發現給予嚴肅處理。
3、問題反應、投訴涉及的人員,應客觀對待投訴和反應,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4、處理員工意見要遵循解決問題與思想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5、意見處理遵循分級負責,歸口處理的原則。
6、保密原則:意見處理人員要遵守保密紀律,不擴散員工反應的情況和問題,不將待定的處理情況向投訴者或被反應人泄露。不宜公開的材料,不能隨意泄露、擴散。
7、及時原則:解決問題和投訴一般不超過3個工作日并須及時給反映、投訴人員以回復(含通知形式)。
8、禁止對意見提報人有打擊、報復、恐嚇、威脅等不良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分。
三、范圍及形式
1.凡對公司各方面建設有利的建議及意見均在可提之列。
2.意見采用記名或無記名方式投入意見箱。
四、意見箱的開啟程序
1.意見箱必須確保完好無損,必須上鎖。
2.意見箱鑰匙由行政部保管,須進行封存,封條由管理者代表簽字。
3.每次開啟意見箱必須由至少一名行政專員進行見證。開啟后對箱內進行檢查,記錄情況,由開啟人及見證人簽字。
4.取完意見箱內物件后,必須及時關閉意見箱并上鎖,鑰匙及時封存、打封條。
5.意見箱內物件由行政辦負責人妥善保管,并將其所反映情況根據其針對性轉交相關部門、人員處理,并對處理情況進行跟蹤、記錄。
6.行政部收到不愿署名的意見后,應立即作有關調查并參照署名意見程序及時處理,處理結果以適當方式公布。
五、處理時間
1.行政部每天上午10:00前對意見箱進行開啟,當日下班前整理登記后遞交有關領導。
2.主管副總對意見于3個工作日之內審批完畢,部門經理于2個工作日之內審閱完畢。
3.行政部接到領導批示后應于當日內轉交有關部門辦理并跟蹤辦理情況。
4.行政部應在意見呈交10個工作日內將意見處理結果反饋給提議人。
六、對有效意見的獎勵
1.對有效意見由行政部提請有關領導在處理函中批示獎勵意見。
2.所有有效意見都作為評比的參考及提升晉級的依據。
意見箱管理制度 6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校辦學行為,落實“減負增效”工作,根據《樂清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促進“減負增效”的通知(樂教普〔20xx〕32號)精神,特制訂本制度。
一、征求對象
學生課業負擔征求意見的對象為上級主管部門、街道(鄉鎮)政府相關單位,學生和學生家長代表以及全體教師。
二、征求方式
通過發放問卷調查表、召開征求意見會、設置征求意見箱、征求意見電話和電子郵箱等形式征求意見。
學校通過舉行一學期一次的征求意見會,聽取上級主管部門、街道(鄉鎮)政府相關單位、學生、家長和教師的'意見;通過每學年一次的無記名問卷調查,征求學生和家長的意見;通過家庭訪問、家長來訪接待日、家長會等形式,征求家長的意見。
三、征求內容
學校是否嚴格按課程計劃開齊開足規定課程,不隨意加深課程難度、加快新課進度;是否嚴格按要求控制作業量;是否利用節假日組織學生在校或異地進行集體補課;是否嚴格規范考試管理制度;是否確保學生的休息和鍛煉時間;是否以分數為唯一標準給學生和班級排名次;是否嚴格執行規范招生制度。
學校也要盡可能了解家長是否給孩子額外征訂學習輔導材料或習題集;是否為孩子請家教。
四、實施步驟
(一)明確任務。學校要把舉行征求意見會、發放征求意見表、問卷調查等工作列入學校工作日程,認真組織,明確分工,確保該項工作有序有效進行。
(二)制定方案。在征求意見時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科學設立多種征求意見的形式,建立征求意見會議備查記錄,有步驟、有計劃地組織實施。
(三)梳理反饋。對征求到的意見要及時進行梳理匯總,形成書面材料并分層次向教師進行轉達反饋。
(四)積極整改。對通過各種形式征求到的意見要制定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圍內公布,保證學生課業負擔符合學生實際。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意見箱管理制度 7
一、鎮級人大代表就全鎮各方面的工作向鎮人民代表大會提交的建議、意見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代表的權利,是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履行代表義務,執行代表職務的重要形式。
二、代表建議、意見可以在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提出,也可以在閉會期間提出;可以一人提出,也可以聯名提出。
三、代表建議、意見,應當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事由明確、內容清楚、批評有據、意見具體。
四、代表建議、意見的收集、審理、登記,在鎮人代會會議期間由議案組負責,閉會期間由鎮人大主席負責。
五、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的代表建議,由鎮人大會議主席團集中交辦;閉會期間的代表建議、意見,由鎮人大主席隨時交辦。
六、代表建議、意見由鎮人民政府承辦,鎮人大主席督辦,鎮屬各部門協辦。
七、鎮人民政府對鎮人民代表大會閉會后集中交辦的代表建議、意見應當自大會閉會之日起,對閉會期間隨時交辦的代表建議、意見應當自收到交辦件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完畢,并答復代表;承辦難度大,3個月內確實難以辦結的,可適當延長,但最遲不得超過6個月,并在下次人民代表大會上報告辦理結果。
八、對代表反映的涉及全鎮的重大問題、熱點問題,以及連續3年以上提出的'問題,鎮人大要列入督辦工作的重點,對不屬于鎮人民政府職權范圍內的,應當說明理由,并積極主動向上級請示,爭取上級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并將結果答復代表。
九、對屬于2個以上部門辦理的代表建議、意見,由鎮人民政府指定主辦部門和協辦部門,并由主辦部門負責答復,但協辦部門要盡早將承辦意見報送主辦部門。
十、鎮人大主席對辦理代表建議、意見工作進行監督,對推諉不辦、敷衍塞責、答非所問、答而不落實的情況,可以提出詢問和批評,也可以向鎮黨委反映,要求認真重新辦理。
十一、鎮人大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主席團成員或部分鎮人大代表參加的會議,聽取鎮人民政府關于對代表建議、意見辦理情況的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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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完善企業溝通渠道,拓寬員工參與企業管理通道,規范員工意見的收集、吸納及獎勵方面的管理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
3.權責
3.1總經理負責重要意見或重大投訴(涉及部門級以上干部或涉及經濟問題數額較大的問題)的處理。
3.2相關部門:接到反饋的相關意見后,應及時處理或回復,不可借故推 拖。
3.3總經理辦公室
3.3.1總經理秘書負責開啟意見箱,收集整理意見并向行政部長匯報結果,按其要求將相關意見反饋給各責任部門或責任人,督促其及時回復及解決,最后將處理結果向部門主管報備并做好登記。
3.3.2行政副總:根據意見內容要求助理及時反饋相關部門或相關人員,并跟蹤處理。
4. 員工意見基本原則
4.1員工可以手寫或打印稿形式將信件投入意見箱中。
4.2提倡員工提意見時使用真實姓名,以便盡快調查及解決;但為了個人隱 私,也可以不署名。凡是使用真實姓名署名的,公司不得公開其姓名,但 反映事項適合公開的一律給予公開公布答復意見。
4.3反映問題或投訴時,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利用意見箱進行辱罵、恐嚇、造謠等進行人身攻擊的不文明行為,否則一經查實公司將給當事人依《員工獎懲辦法》嚴肅處理。
5. 員工意見內容
5.1濫用職權,處理事件過程中對員工進行精神及身體上的騷擾、歧視的;
5.2工作任務分配時,不遵守規章制度,存在越權、違規指揮或不作為的;
5.3 履行職務過程中,假公濟私、侵占公司財產或敗壞公司名譽的;
5.3工作投機取巧,任意變便作業標準,導致產品報廢或設備損壞的;
4.4檢舉《員工獎懲辦法》上列舉的'違規事項的
5.5對生產作來或生產技術,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5.6對規章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5.7針對員工生活條件或福利,反映事實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5.8針對企業發展、工作開展,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5.9 其他的應當讓公司知情的事實。
6. 員工意見處理原則
6.1解決問題與思想引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6.2保密原則:意見處理人員要遵守保密紀律,不擴散員工反映的情況和問 題,不將待定的處理情況向投訴者或被反映人泄露。不宜公開的材料, 不能隨意泄露、擴散。否則,公司將追究泄露者的責任,按相關規定給 予處罰。
6.3及時原則:處理員工意見一般不超過一周,并須將意見處理進度及結果回復給員工,凡適合公開的,可以使用公告形式。
6.4意見反映所涉及到的人員,應客觀對待意見,有則改之, 無則加勉。
6.5禁止對意見反映人打擊、報復、恐嚇、威脅等不良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6.6 員工反映情況屬實的或者所提意見被吸納的,公司酌情給予獎勵。
7. 員工意見處理流程
7.1意見箱每周一、三開啟意見箱,并根據接收到的意見留言涉及面、重要 程度、所屬業務范圍等內容轉給相關部門或相關責任人處理。
7.2對于涉及具體員工的投訴或意見反映,意見箱管理人員須將其交由被反映人的上級處理。
7.3各相關部門負責人收到意見后,須及時調查情況,并于一周之內給問題反映人答復。回復形式可采用面談及公布結果的方式,必要時也可在公布欄公開回復。相關部門或指定的問題處理責任人要積極妥善處理意見,不得借故推諉。
7.4意見處理部門要將意見處理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保存并向意見箱管理人員反饋,意見箱管理人員將意見處理情況在《意見處理登記表》上加以登記以便存檔備查,并按周匯總后報呈總經理。
7.5沒有署名而難查證的意見,只做問題反映,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可不給予具體處理。
7.6如果投訴人對有關部門的處理結果不滿意或不能接受,可在一周之內向總經理申訴,投訴人可將投訴意見交于總經理秘書、行政副總經理或投放意見箱,并在投訴材料上注明“最高申訴”字樣,內容應講明申訴理由,即為什么不能授受公司有關部門的解決方案。
7.7總經理辦公室將在一周內根據公司的相關制度對員工的最高申訴給予書面答復,張貼于公告欄,并采取措施解決員工提出的問題。
7.8特殊意見直接報總經理處理。
意見箱管理制度 9
為完善公司管理體系,規范意見管理工作,營造開放式管理氛圍,調動員工的能動性和積極性,鼓勵員工提意見,增強企業的凝聚力,特設制意見箱,具體管理方法如下:
一、范圍及形式
1、凡對公司各方面建設有力的建議及意見均在可提之列。
2、意見采用記名和匿名兩種方式投入意見箱。
3、適用于全體職員。
二、意見定義
所謂意見,就是意見和建議,包括關于企業內部的管理,工作環境,人員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問題反映,員工抱怨或投訴等。
三、意見箱的開啟程序
1、意見箱必須確保完好無損,必須上鎖。
2、意見箱鑰匙有行政部人事保管。
3、每次開啟前至少有一名行政專員見證,開啟后對箱內進行檢查,記錄情況,并由開啟人簽字。
4、取完意見箱信件后,必須及時關閉意見箱并上鎖。
5、意見箱內信件由行政人事部保管,并依據相關內容交付給各部門負責人處理,并對其進行跟蹤、記錄。
6、行政人事部收到匿名意見后,應立即作有關調查并參照意見程序作出相應的處理。處理結果以適當方式公布。
四、處理時間
1、行政人事部每周一對意見箱進行開啟,并在整理等級后遞交有關領導。
2、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重要意見或重大投訴。
3、意見于3個工作日審批完畢,部門經理于2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并在3個工作日內交由總經理進行最后審批。
4、行政人事部接到領導批示后應在當日轉交給有關部門辦理并跟蹤辦理情況。
5、針對記名信,行政人事部在意見成交10個工作日內將意見處理結果反饋給提議人。
五、有效意見的.獎勵
1、對于重大意見或建議的,由行政人事部提請總經理在處理函中批示獎勵意見。
2、所有有效意見都有參加年末“突出貢獻者”的評比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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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一、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二、值班期間不準擅離職守,不準找人頂替,有事請假。不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不準私自放行人和車輛。
三、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征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后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借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者,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四、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五、本校學生出入校門須憑學生證和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六、值班人員要根據作息時間的安排,按時開、關校門。不到進校時間,學生不準進校。學生進校后,無特殊情況不準出校。必須出校的學生,應由班主任開具證明,其他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另外,遲到的學生也須登記班級姓名后方準許入校。
七、嚴格執行門禁制度,堅持出入登記制度。師生在校期間,外來人員嚴禁入內,來訪者門衛須問清事由、聯系接訪者、經校領導許可、出示健康碼、測溫、登記、接訪者陪同方可入校。
八、節假日和每天靜校后,學生不得進入學校。閑雜人員無論何時一律不準進入學校。
九、家長到校與教師聯系,或來賓因公到校,須經傳達室值班人員同意,并登記。
十、門衛值班人員要保證值班室及校門內外衛生區域整潔衛生。
十一、門衛人員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記錄,確保校園安全。
十二、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采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三、若因門衛工作失職,造成的學校安全事故,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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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切實發揚校內民主,密切聯系家長,加強校外人士監督,充分發揮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經學校研究決定制定學生課業負擔征求意見制度:
一、征求意見的事項
凡是涉及學生課業負擔的工作在研究決定之前,要廣泛征求全體師生以及家長、社會人員的意見。具體征求意見的事項主要包括:
1、作業量的`布置;
2、作業形式的規定;
3、作業內容的布置;
4、其他需要征求意見的問題。
二、征求意見的形式
堅持鼓勵家長、全體師生參與教育教學工作中,參與決策,實現由被動接受管理向主動參與管理的轉化。溝通信息渠道主要有:
1、設立信箱
家長、全體師生都可以通過郵箱來發送自己的看法、意見,信箱
2、個別談心
學校班子成員定期開展全體師生、家長的個別談心工作,通過心與心的溝通來了解各個層面人員的心理。
3、召開征求意見會等形式獲取信息。學校盡量以一學期召開一次全體師生及家長參加的學生課業負擔意見征求會。聽取全體師生、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充分采納合理化建議,使決策更具有科學性。
三、對廣大師生及家長等人的意見的處理
1、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收集到的各個層面的意見,對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見要積極采納,對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暫時不能實現的意見和建議,要落實專人向有關人員做好解釋工作,以求得理解和支持。
2、問題研究決策后,要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再次征求意見;如果有不同意見,則還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如果沒有不同意見,待公示期滿后才能實施。
3、在實施過程中,自覺接受各個層面的監督。
意見箱管理制度 12
解讀內容如下: 《意見》強調,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要堅持正確方向。
堅持黨的領導,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選拔培養社會主義法律職業人才。
二要堅持整體規劃。
加強頂層設計,注重整體謀劃,確保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各項改革措施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
三要堅持遵循規律。
遵循法治工作隊伍形成規律,遵循法律職業人才特殊的職業素養、職業能力、職業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標準,科學設計和實施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提高法律職業人才選拔、培養的科學性和公信力。
四要堅持積極穩妥。
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只對新進法律職業崗位人員實行考試和職前培訓,促進新舊制度妥善對接。
《意見》明確了法律職業的范圍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在司法考試制度確定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公證員四類法律職業人員基礎上,《意見》將部分涉及對公民、法人權利義務的保護和克減、具有準司法性質的法律從業人員納入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范圍。《意見》還分別從思想政治、專業學歷條件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等三個方面,明確了法律職業的`準入條件。
《意見》規定,建立健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將現行司法考試制度調整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改革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加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科學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
《意見》要求,建立法律職業人員任職前培訓制度,統一職前培訓的內容和方式,加強職前培訓的組織保障。
健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職前培訓工作協調機制,同步推進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工作進程,落實各項保障措施。加強部門間的協同配合,配套推進與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緊密相關事項的改革,做好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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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目的及制定依據
為規范合同行為,加強內部管理,維護學校權益,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學校及所屬各院系、學校下設各職能部門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簽訂的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除另有規定外均適用本《辦法》。
“合同”包括各類合同書、協議(書)、備忘錄以及以其他名稱出現的設立、變更、終止雙方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科研合同及勞動合同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合同的形式
除即時履行的合同外,合同的簽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四條合同的內容
合同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報酬;
(六)履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的方法。
如有需要,可在上述合同條款之外增加其他內容。
第五條 合同承辦部門及職責
承辦部門包括各院系、各職能部門。
承辦部門是具體對外談判合同的單位,負責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
(一) 合同對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
1.主體資格:應具有經年檢的營業執照;
2.擬簽訂的合同內容符合對方當事人的經營范圍;涉及專營許可或資質的,應具備相應的許可、等級、資質證書;
3.談判代表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應出具本人的身份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談判代表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外的其他人的,還應出具加蓋授權單位公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有明確的委托權限和期限;
4.對重大合同,還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和履約信用,必要時應要求其出具資產負債表、由開戶銀行或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信證明、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
5.對重大合同,可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
上述所列文件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其文本為復印件時,提交方需加蓋公章,并須加注“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字樣,承辦部門經辦人應簽字確認。
(二) 簽訂合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承辦部門的經辦人根據本條第一款進行審查后,將有關內容在承辦部門意見中加以陳述,報本部門領導審批。
承辦部門在將合同送審核部門審核時,應將本條第一款所涉及的材料作為附件一并提供。
第六條 合同審核部門及職責
重大合同應經審核。
法律事務處、財務處為合同的主要審核部門。法律事務處對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進行審核并提供意見;重大合同還應咨詢學校常年法律顧問律師,由顧問律師提供書面法律意見。財務處負責對合同的財務條款進行審核并提供意見。
國際合作與交流合同應經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審核并提供意見。 主管校領導可決定除前述部門以外的其他有關職能部門參與合同審核。
第七條 審核期限
承辦部門向審核部門提供待審合同時,應預留5個完整工作日供其審核。
審核部門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審核時間的,應向承辦部門書面申明理由。審核部門超過5個工作日但又未提供書面審核意見的,視為同意簽署。
第八條 審核意見
審核部門在審核時可在合同文稿上加注修改意見,也可另行單獨出具書面審核意見。在合同文稿上加注修改意見的.,應在修改后的合同文稿上加蓋公章(超過兩頁的應加蓋騎縫章)。承辦部門應將前一審核部門的修改文稿(或單獨出具的審核意見)作為附件呈遞下一審核部門,直至送交主管領導審批。
審核部門對合同提出修改意見的,由承辦部門對合同文本進行修改后再送審。承辦部門認為不宜進行修改的,應向審核部門書面申明理由。
審核部門參考書面理由再次提交審核意見。
審核部門應對是否同意簽署合同提出明確意見;意見不明確的,視為同意簽署。審核部門同意簽署合同的,除應在合同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外,還應在擬簽的合同文本上加蓋部門公章;合同文本超過兩頁的,應加蓋騎縫章。承辦部門與審核部門就再審后的合同仍然未能達成一致的,承辦部門需將合同和審核部門意見一并提交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裁定。
第九條合同文本
一般合同文本原件由承辦部門保存,但應將復印件送法律事務處存檔。
重大合同文本原件學校至少應持兩份,承辦部門、學校辦公室各保管一份;學校辦公室本身即為承辦部門的,將原件一份送檔案室存檔。承辦部門應將已簽署的重大合同文本復印件分別送交審核部門存檔。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生校際交流項目合同應同時簽訂中外文版本,原件學校應至少持三份,承辦部門、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學校辦公室各保存一份。
第十條 合同的類型
合同分為重大合同與一般合同。
重大合同包括:
(一)學校或學院與國外教育機構在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生校際交流項目方面進行合作的合同;
(二)合同標的超過50萬元的經濟合同(如果就同一標的簽訂系列合同的,合同標的是指系列合同金額的總和);
(三)對外投資、融資合同。
(四)學校校長辦公會決定按重大合同程序處理的合同。
除重大合同外的其他合同為一般合同。
第十一條 重大合同的簽訂程序
重大合同的簽訂程序包括立項、談判、審核、審批、簽署。 重大合同的立項由承辦部門提出、經主管校領導批準后方可正式立項。
重大合同的談判原則上由承辦部門進行,但主管校領導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除承辦部門外的其他有關職能部門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 重大合同的文本 在簽署前應報審核部門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進行審核。
審核部門同意簽署的重大合同,報主管校領導審批后,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批準簽署。校長辦公會批準簽署的重大合同,由校長或校長書面授權的人簽署。
第十二條 一般合同的簽訂程序
一般合同的簽訂程序包括立項、談判、審批、簽署、備案。 各院系作為承辦部門的一般合同由各院系立項、談判,經主管校領導審批后,由各院系簽署。各院系應在合同正式簽署后5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復印件交法律事務處備案。
各職能部門作為承辦部門的一般合同由職能部門立項、談判,但應將擬簽署的合同文本報審核部門審核,并經主管校領導審批后,授權職能部門簽署。
各院系、職能部門以自己名義對外簽署合同時,應由各院系的院長、職能部門的正職負責人簽署。無院長或正職負責人的,由全面主持工作的副院長、負責人簽署。
第十三條 合同經辦人及職責
合同簽訂后,承辦部門應指定經辦人負責隨時了解、掌握合同履行情況,并將經辦人員名單報法律事務處備案。如原經辦人因故無法繼續跟進合同履行情況的,承辦部門應另行指定他人,并將情況及時告知法律事務處。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異議及處理
合同經辦人發現合同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適當履行合同,或收到對方對學校履行合同提出的異議時,應立即書面報告承辦部門負責人并將有關材料轉交法律事務處。
承辦部門就合同履行問題提出的異議或答復應經法律事務處審核、并經主管校領導簽字后方能發出。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對合同的任何變更、終止、解除均應以書面方式做出。
變更、終止、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簽訂程序適用本《辦法》第二章的規定。
學校與對方當事人就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不能達成一致的,承辦部門應及時告知法律事務處,以便做好仲裁或訴訟準備。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的處理
學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已無任何意義的,應立即通知對方、通報法律事務處。需要變更、終止或解除合同的,適用本《辦法》第二章的規定。
對方因不可抗力提出書面變更、終止或解除合同要求時,學校有關部門應及時通報法律事務處及承辦部門,同時中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條 合同資料
合同資料是指合同或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意向書、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圖表、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示所載內容歸檔的所有文字材料,包括:
(一)有關合同的項目計劃書、可行性報告、上級有關批復文件;
(二)合同談判會議紀要;
(三)有關合同招標、投標及中標通知書等文件資料;
(四)對方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簽約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其他有關對方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材料;
(五)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函件;
(六)合同糾紛處理的協議書、調解書、仲裁書、判決書等法律文書;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協議書;
(八)與合同立項、審核、批準程序有關的資料;
意見箱管理制度 14
為了加強學校冬季取暖工作,做到管理規范,責任到人,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保證師生有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堅決杜絕冬季取暖工作的'安全隱患,特制定學校冬季取暖工作規定。
一、建立組織
學校成立冬季取暖工作小組,負責學校冬季取暖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各班級要成立冬季取暖工作監督員,并設立專人負責班級里暖氣片及管道管理工作。
二、落實責任
校長是學校冬季取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冬季取暖工作負全責,班主任是班級里冬季取暖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如果發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學校和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利用板報和墻報宣傳防火、防燃氣中毒工作的重要性,樹立預防為主,防措結合的思想,確保廣大師生,安全度過取暖期。
四、學校要組織有關人員每天對各班級供暖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對因管理不利,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要追究責任。
意見箱管理制度 15
方式方法
1.通過發放征求意見表、設置征求意見箱、公開征求意見電話和電子郵箱、問卷調查、信函等形式廣泛征求群眾意見;
2.通過開展談心活動、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專題組織生活會和不同層次、不同類型座談會等形式積極征求群眾意見;
3.通過走訪群眾、上門訪談、建立群眾來訪接待日等形式,主動征求群眾意見。
范圍對象
1.黨員領導干部征求單位班子成員、下級班子成員和黨內外群眾的意見;
2.黨組織征求服務對象和黨內外群眾對黨組織和黨員的意見;
3.主要面向基層、面向群眾、面向服務對象征求意見,同時還要征求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的意見,征求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本單位離退休老同志的意見。
時間安排
1.集中征求意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一般安排在7月份進行,時間為一周左右。
2.各單位可結合實際建立定期征求群眾意見和重大事項專題征求群眾意見的制度。
3.凡是與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相關的重大政策措施,都要隨時專門聽取群眾意見。
4.集中征求意見一般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主要內容
1.黨組織和領導班子征求意見的主要內容:一是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方面,能否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樹立了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二是在宗旨意識方面,能否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是否樹立了群眾觀和正確的權力觀;三是在認真履行職責方面,能否促進改革發展穩定,是否不斷解決關系群眾工作、生產、生活切身利益問題;四是在領導班子、黨員隊伍和思想作風建設等方面,能否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是否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2.黨員個人征求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理想信念、宗旨意識、思想觀念、工作作風、聯系群眾、服務質量、工作業績、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3.其他認為應征求群眾意見的事項。
組織實施
1.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征求群眾意見關系改革發展穩定,責任重大,一定要加強領導,深化思想認識,強化領導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各單位黨組織要把征求群眾意見列入黨組織工作日程和工作目標,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明確分工,成立組織,認真實施,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征求意見在黨組織的統一領導下有序進行。同時各單位要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強化對征求群眾意見過程的監督。
2.制定方案,周密安排。在征求意見時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好宣傳發動,明確征求意見的時間、范圍、內容,科學設立多種征求意見的形式,有步驟、有計劃地組織實施。在行業系統內征求意見,由各部門各單位黨組織牽頭,廣泛征求基層、服務對象和黨內外群眾對黨員及黨組織的意見。在單位內、支部內互相征求意見,可以支部為單位,征求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對于單位主要領導的意見,須由上級組織部門牽頭,征求單位黨員群眾的意見。
3.梳理反饋,建立檔案。征求意見結束后,黨組織要指派專人對征求到的意見進行梳理匯總,分別整理出對黨員個人、黨組織和領導班子的意見,并分層次進行轉達反饋。對黨員個人的意見,由黨支部負責人反饋;對領導班子成員的意見,由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反饋;對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同志的意見,由上級主管領導反饋。對征求意見中反映的違紀違法問題,由各單位報上級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除對造謠穿傷、誣告陷害、人身攻擊等意見一般都要如實反饋。意見最后形成后,黨支部為每位黨員建立黨員檔案,將反饋的'意見放進檔案,并做好跟蹤管理工作。
4.找準問題,積極整改。對通過各種形式、各種渠道征求到的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個人的意見,要進行嚴格把關,梳理歸納,積極整改。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能解決的要立即解決;對群眾反映強烈、通過努力可以解決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決;對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向群眾 說明情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決。征求意見和解決問題情況要向黨員群眾通報。
基本要求
1.堅持群眾路線、不搞運動。廣泛征求群眾意見一定要充分相信群眾,緊緊依靠群眾,堅持走群眾路線,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但不搞群眾運動,征求意見要有組織、有秩序進行,要在統一領導下開展。
2.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每個黨組織和黨員,都要樹立高度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摒棄私心雜念,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深刻查找存在的問題;
3.堅持領導帶頭、做好表率。領導干部要帶頭開展談心活動,帶頭征求意見,帶頭邊查邊改,以實際行動為黨員做出樣子、做出表率。
4.堅持發揚民主、群眾參與。密切聯系群眾是我們黨的三大作風之一,各單位黨組織以及廣大黨員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發動群眾,倡導群眾講真話、講實話,誠心誠意地聽取群眾的意見,真正把問題找準。
5.堅持真心聽取、真誠納諫。各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個人要從事業的高度來認識,真心聽取他人提出的問題、意見和建議,真誠接納他人提出的問題、意見和建議,絕不能因為他人對你提出了尖銳的意見,而對他人產生想法,搞無原則的糾紛。
6.堅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在征求意見中,很可能提出的問題有多有少,有真有假,各單位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要從團結的愿望出發,正確對待提出的問題,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要通過征求意見、找準問題,達到增進團結、解決問題和促進共同進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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