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
現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1、進銷臺帳制度:主要包括如實記錄每種食品、進貨時間、來源、名稱、規格、數量等內容,還要記錄銷售的食品名稱、流向、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以及執行制度的具體負責人員、職責范圍和責任方式,記錄的各類臺帳的整理保管等內容。
2、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認真落實以采取索證索票的方式,審驗食品生產者或者供貨者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以及執行該制度的具體負責人員、職責范圍和責任方式,備案的各類證、票的整理保管等內容。票據保存2年以上。
3、質量承諾制度:對其經營的食品的質量保證的'承諾,以及采取質量先行負責、質量“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和違反質量的責任。
4、食品下架退市制度:應當要嚴格食品退市制度,對自行檢查出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監管機關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時采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銷毀等有效措施等內容。
5、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經營者發生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對已經售出的食品,在能夠覆蓋銷售范圍內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負責將食品追回等內容。
6、食品貯存清理制度:在經營食品中,食品經營者應當具備符合衛生和安全條件的食品貯存場所,使用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章制度要求的設備和工具,采取科學、衛生、安全的方法,對食品進行貯存和對貯存場所進行清理,定期檢查經營場所的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食品內容。銷售的食品應離污染源25米以上。
7、散裝食品管理制度:在經營過程中,對經營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和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聯系方式,散裝食品的衛生措施、安全措施。
8、從業人員管理及健康檢查制度:對其從業人員在食品進、銷、存、損、退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職責、日常管理、責任范圍及追究,以及對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狀況是否符合法寶的從業要求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更換崗位或者不得繼續從事相關工作等內容。
9、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及應急預案:在經營活動中發生或發現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以及事先制定預防方案,并按照預案采取有效應急措施,阻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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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進銷臺賬制度:主要包括如實記錄每種食品、進貨時間、來源、名稱、規格、數量等內容,還要記錄銷售的食品名稱、流向、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以及執行制度的具體負責人員、職責范圍和責任方式,記錄的各類臺賬的整理保管等內容。
2、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認真落實以采取索證索票的方式,審驗食品生產者或者供貨者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以及執行該制度的具體負責人員、職責范圍和責任方式,備案的各類證、票的整理保管等內容,票據保存2年以上。
3、質量承諾制度:對其經營的食品的`質量保證的承諾,以及采取質量先行負責、質量“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和違反質量的責任。
4、食品下架退市制度:應當要嚴格食品退市制度,對自行檢查出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監管機關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時采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銷毀等有效措施等內容。
5、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經營者發生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對已經售出的食品,在能夠覆蓋銷售范圍內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負責將食品追回等內容。
6、食品貯存清理制度:在經營食品中,食品經營者應當具備符合衛生和安全條件的食品貯存場所,使用法律、法規和其它規章制度要求的設備和工具,采取科學、衛生、安全的方法,對食品進行貯存和對貯存場所進行清理,定期檢查經營場所的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食品內容,銷售的食品應離污染源25米以上。
7、散裝食品管理制度:在經營過程中,對經營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和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聯系方式,散裝食品的衛生措施、安全措施。
8、從業人員管理及健康檢查制度:對其從業人員在食品進、銷、存、損、退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職責、日常管理、責任范圍及追究,以及對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狀況是否符合法寶的從業要求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更換崗位或者不得繼續從事相關工作等內容。
9、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及應急預案:在經營活動中發生或發現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以及事先制定預防方案,并按照預案采取有效應急措施,阻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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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1、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2、對購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3、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4、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2、采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的,食品進貨臺賬應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3、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系統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系統中如實記錄。
三、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四、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1、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手捂口。
2、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3、食品銷售應有專柜或專間,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4、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五、食品展示衛生制度
1、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2、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4、展示柜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5、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3、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2、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生、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2、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3、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4、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九、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3、對銷售的商品保質期、有效期進行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嚴格按照《商品臨近保質期規定》執行,屬人為因素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部門主管負連帶責任。
4、對在保質期內的商品出現變質、漏氣、脹包等現象,要及時下架處理,不得將這些商品銷售給顧客,一經發現,必追究當事人及部門主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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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企業(超市)采購食品,應當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需要查驗和索取供貨方的票證如下:
1.營業執照;
2.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3.檢驗(檢疫)證明;
4.銷售票據;
5.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6.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7.進口食品報關單;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
第三條本企業(超市)從事食品經營,應當運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局商品(食品)安全監管系統》,根據查驗票證,及時、準確錄入食品準入備案信息。內容包括:食品條形碼、食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生產企業地址;食品生產者工商營業執照注冊號、營業執照復印件、營業執照有效期、生產許可證號、生產許可證復印件、生產許可證有效期;以及質量合格證明信息。如果購進食品為有機食品、保健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食品),或者榮獲中國名牌認證、馳名商標等,還須錄入有機食品認證號、保健食品認證號、中國名牌認證號、綠色食品認證號、無公害農產品(食品)認證號、馳名商標認證號和QS標志號。并妥善保存相關資格認證文件和各類證照原件或復印件,以備查驗。
第四條對需要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本企業(超市)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3.糧油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經營預包裝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包裝標簽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及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生產許可證編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進口的預包裝食品的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且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
第七條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八條本企業(超市)按照食品廣告的宣傳購進食品時,采購人員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九條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至少二年。
第十條本企業(超市)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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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商場超市均應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方能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應按許可項目的內容亮證經營。商場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衛生責任人,負責本商場超市的食品衛生工作。
2、建立健全的食品衛生管理組織機構,配備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全面負責超市的食品衛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管理制度和詳細的臺帳制度,并有具體措施保證落實。
4、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衛生法律法規,不采購、不銷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隨時檢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標簽標識,保證內容規范完整;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向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報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費者。
5、上崗前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訓合格證明后方能上崗。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有培訓記錄備查;
6、定期檢查個人衛生情況,使其符合《食品衛生法》和《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相應的衛生要求。
7、直接接觸散裝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操作時帶口罩、手套和帽子,不準佩帶戒指、手鐲、手表等飾物,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傷應臨時調離崗位;
8、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或遠離工作場所;
9、個人的衣物、藥品、化妝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區及經營區內。
10、商場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購進貨管理制度。采購人員必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具有鑒別各類食品衛生質量的知識和技能;按《食品衛生法》和《廣東省采購食品索證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索證、驗證;
11、食品包裝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應符合相應的衛生管理辦法和衛生標準;重復使用的容器要防止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并有專人負責清洗、消毒。
12、應建立食品展賣活動管理制度。食品展賣區與非食品展賣區應分開并有明顯標志,食品不得與其他商品混放,食品區不得經營與食品無關的物品;
13、散裝熟食品、散裝糧食、定型包裝食品、蔬菜水果、冷凍食品和生鮮食品等要分區布置,生熟食品、干濕食品應防止交叉污染;
14、定型包裝食品的產品標簽內容應符合《食品標簽通用標準》(GB7718)要求,食品標簽不得與包裝容器分開,不得模糊或脫落,生產日期與保質期在同一包裝上;有中文標識,標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代號、規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關規定。產品標簽、說明書不得有夸大或虛假的宣傳內容;
15、散裝食品必須符合衛生部《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的規定:有防塵材料遮蓋,并設有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志;設專人負責銷售,并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及包裝服務;
16、散裝食品在適當的顯著位置上標有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等;標識內容必須與生產者出廠時的標注相一致,嚴禁更改原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嚴禁與不同生產日期的食品混裝銷售;
17、食品應按規定條件存放;展示、銷售的需冷藏(冷藏溫度為0℃~10℃)或冷凍(冷凍溫度為-18℃以下)的食品,應置于相應條件下,并有明確的溫度顯示;
18、冰凍水產品,應陳列于冰盤(箱)內,與其它食品隔開,溫度控制在0~5℃;嚴禁用化學藥劑保鮮;
19、超過保質期限或準備退貨的食品應存放在固定位置、設明顯標志并及時撤出展賣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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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超市(賣場)同樣存在食品安全隱患,只是在隱患的部位、種類上與小型食雜店有所不同。
一般來說,大型超市(賣場)管理理念較新,商業經驗豐富,較受消費者歡迎,但因此而忽略細節管理的現象也比較普遍。據統計,近年來工商機關和消費者保護組織接到的大型超市(賣場)類申(投)訴數量有所增加,申(投)訴內容主要集中在食品變質,新鮮果蔬農藥殘留量超標,銷售過期食品(包括贈品過期),食品添加劑超標,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標注及QS標志等不全,進口食品無中文標志等。從食品類別看,問題最多的是鮮肉及肉制品,問題較多的是休閑食品。出現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大型超市(賣場)在食品采購時驗收不認真,把關不嚴格,雖有相關制度,但執行不力,形同虛設。
1、重經濟利益而忽視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進貨環節,一些地理位置好、知名度高、客流量大的大型超市(賣場)由于競爭優勢相對較大,容易利用這種競爭優勢,對供貨商實施壓價,以降低自身經營成本。另有一些大型超市(賣場)則是過分信任供貨商,尤其是對那些合作多年的供貨商,在進貨時忽視食品質量查驗,推卸自身應依法承擔的食品檢驗檢測責任,而將食品安全的把關責任完全交給供貨商,導致農藥殘留量超標、食品添加劑超標的農副產品和生鮮食品流入大型超市(賣場)。
在運輸環節,一些大型超市(賣場)的運輸設備、臨時儲存設施不過關,不能滿足生鮮食品儲存、消毒的基本要求,導致食品變質或過期。
在銷售環節,一些大型超市(賣場)的設備不能完全滿足食品安全需求。當有些食品保鮮期因設備原因縮短時,有的大型超市(賣場)人為涂改生產日期,欺瞞消費者。
在存儲環節,一些大型超市(賣場)對相關設施投入不足。商務部《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試行)》規定:“銷售需冷藏的定型包裝食品。冷藏柜溫度應當在零下2攝氏度至零下5攝氏度,冷藏柜應配有溫度指示裝置。銷售需冷凍的定型包裝食品。冷凍柜溫度應低于零下18攝氏度,冷凍柜應配有溫度指示裝置。”一些大型超市(賣場)不及時更換已經超期使用而老化的冷藏(凍)柜,冷藏(凍)柜達不到保質溫度;將必須在冷凍區存儲的食品存于冷藏區并與其他食品混放,使交叉污染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在冷藏柜內,人為地增加分層,將標準的2層分隔成3層,導致最
上層溫度無法達到保質溫度。
2、在食品包裝上錯誤標注或者含混標注生產日期,使食品保質期模糊。
大型超市(賣場)銷售的食品一直以新鮮、即時為特色,國家對食品保質期也有嚴格規定。但在日常經營中,有一些食品無法在保質期內順利售出,是大型超市(賣場)經常遇到的問題。為了降低經營成本,個別不法商家采用了種種手段。
一是在包裝上不標注熟食、蛋糕等食品的生產日期,或者故意使標注模糊不清。以改刀熟食鹵味食品為例,按照規定,該類食品保質期僅為一天,銷售時限應為改刀后的4小時之內,并準確標注改刀時間;對于當天營業結束后尚未售出的改刀熟食鹵味食品,必須銷毀,并建立相應的進銷貨臺賬。但是,有的大型超市(賣場)經常不在改刀熟食鹵味食品包裝上標注生產日期,或者只在包裝改刀時間打印為“5:30”,使執法人員無法確定為上午“5:30”還是下午“5:30”。個別大型超市(賣場)借秋冬季節天氣逐漸轉涼、消費者容易疏忽食品保質期之機,將隔夜熟食與當日新鮮熟食混搭銷售。
二是將生產日期向后推延,甚至出現生產日期標注為第二天或第三天的食品在當天上架銷售的現象。
另外,不少大型超市(賣場)都向消費者銷售超市(賣場)自行
包裝的食品。這本來是超市(賣場)為保證食品質量、增加食品種類而采取的便民措施,但有的經營者借機在自行包裝的食品上打歪主意,出現缺斤短兩現象。比如在生鮮果蔬及小食品上,大型超市(賣場)銷貨小票上標的所謂凈重其實是商品加上包裝的重量。
3、環境衛生管理有死角。
大型超市(賣場)的.營業面積大,客流量大,食品的環境衛生很重要,如果處理不當,極易成為食品污染源,嚴重影響食品安全。
比如,有的大型超市(賣場)設有面食點心現制現賣區或者小食品現制現賣區,但環境臟亂,甚至經常有異味四散;對于現制現賣的蛋糕,不采取任何防塵防蠅措施。
很多大型超市(賣場)忽略了對購物籃、購物車的清洗消毒,使大量消費者頻繁使用的購物籃、購物車成為細菌源。特別是在病菌活躍期或疾病流行季節,這一問題是很大的食品安全隱患,使消費者因食品污染而發病的概率明顯增大。
在大型超市(賣場),消費者先選擇購買后來又放棄購買的現象經常發生,而且在放棄已經選購的商品時,人往往已經到了大型超市(賣場)的收銀臺附近。這樣,在大型超市(賣場)收銀臺附近,就會經常出現消費者放棄選購的各種商品,而其中的牛奶、
冷凍食品等又對儲存環境有特殊要求。有些大型超市(賣場)不督促員工嚴格遵守規定,致使上述食品無法從常溫區及時歸放冷藏區。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
一、超市開辦者必須在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后,方可開業經營。
二、凡進入超市經營食品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必須到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超市審查備案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
三、超市開辦者經營事項發生變更時,必須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后,方可從事經營變更事項。
四、入場經營者改變許可事項,應當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變許可事項。
五、入場經營者必須在經營場所懸掛證照,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食品經營進貨查驗制度
一、超市開辦者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對入場經營的食品及其供貨者執行查驗制度。
二、超市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質檢報告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三、經查驗供貨者的證照等手續齊全,準予入場的,超市建立供貨者檔案,將供貨者的證、照等證明文件復印件按照“一戶一檔”或者“一品一檔”的要求備案。
四、超市須建立進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供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超市開辦者設立分支機構,且分支機構所經營的食品由超市總部采取統一配送方式經營的,可由超市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做好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但需將備案資料復印件留存于分支機構,或采用電子臺帳聯網備查。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
一、超市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證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二、超市對貯存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過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按照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召回制度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三、超市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四、超市銷售分裝食品或散裝食品,應當制作散裝食品標志牌,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超市銷售生鮮食品和熟制食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六、超市銷售的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為確保超市食品安全,保障消費者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超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超市食品的采購、儲存、銷售、檢驗、售后服務等環節的管理。
三、組織架構與職責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組,負責超市食品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設立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檢查、指導和培訓員工等工作。
四、采購管理
嚴格審核供應商資質,確保供應商具備合法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對進貨的食品進行嚴格驗收,查驗食品的合格證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禁止銷售過期、變質、偽劣食品。
建立食品進貨臺賬,詳細記錄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日期等信息。
五、儲存管理
按照食品類別、性質和保質期要求,合理設置食品儲存區域,確保食品分類存放。
儲存食品時,應遵循先進先出原則,避免食品過期。
加強儲存環境管理,確保庫房干燥、通風、防潮、防蟲、防鼠,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六、銷售管理
員工在銷售食品時,應佩戴手套、口罩等防護用品,避免直接用手觸摸食品。
禁止銷售過期、變質、偽劣食品,定期對銷售區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食品立即下架。
設立臨期食品專區,提醒消費者注意購買,減少臨期食品的浪費。
七、培訓與宣傳
定期組織食品安全培訓,提高員工食品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通過懸掛宣傳標語、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提高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
八、事故處理
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發展。
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配合政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認真總結事故原因,加強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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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礎版的基礎上,加強版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了各項措施,并增加了部分新的要求:
一、采購管理加強
實行進貨索證索票制度,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等證明文件。
建立供應商評估體系,定期對供應商進行資質、信譽等方面的評估,選擇優質供應商。
二、儲存管理加強
對庫房進行分區管理,設置不同溫區,以滿足不同食品儲存條件的需求。
定期對庫房進行清潔和消毒,確保儲存環境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三、銷售管理加強
設立專門的.食品銷售人員,對銷售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其專業素養。
加強對銷售區域的衛生管理,確保銷售區域整潔、干凈。
四、培訓與宣傳加強
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競賽、演練等活動,提高員工參與度和實際操作能力。
通過社交媒體、官方網站等渠道,向消費者發布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
五、風險管理與監督
建立食品安全風險控制制度,對食品生產、儲存、銷售等環節進行風險評估和監控。
接受上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信息。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1
全面版管理制度在基礎版和加強版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了管理范圍,并增加了更多的細節要求:
一、組織架構與職責完善
明確各級管理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職責,落實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制,將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到個人。
二、采購管理全面
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保食品來源合法、質量可靠。
對采購的食品進行嚴格的檢驗,確保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
三、儲存與銷售管理全面
對食品進行分類、分區、分層次儲存,確保食品溫度、濕度、光照等條件符合要求。
定期對儲存和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架、隔離、處理。
四、加工制作管理
超市內食品加工區域應保持干凈整潔,加工工具和設備應定期進行清洗和消毒。
食品加工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并接受專業培訓,掌握食品加工操作規范。
嚴禁在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非食品級原料和添加劑,確保加工食品的安全衛生。
五、售后服務與投訴處理
建立健全食品售后服務制度,對消費者提出的食品質量、安全等問題,應當及時處理,確保消費者權益。
設立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鼓勵消費者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反饋。
對消費者的投訴應認真調查并及時處理,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六、風險管理與持續改進
建立食品安全風險控制制度,對食品生產、儲存、銷售等環節進行風險評估和監控。
定期對食品安全管理情況進行全面審計,評估制度執行效果和存在的問題。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持續改進機制,根據審計結果調整管理策略。
七、社會共治與信息公開
加強與消費者、供應商、行業協會等社會各界的溝通與合作,共同推進食品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時向社會公開食品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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