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3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醫用耗材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1
為了深化醫院成本核算,厲行節約,增收節支,保障醫療、教學、科研工作高效、快捷、安全的開展,建立、完善以社會、經濟效益為中心的科學管理服務體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驗收管理:
1、醫院使用的醫用耗材醫療用品(三類)或進口的醫用耗材醫療用品,應具有國家藥監局頒布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
2、醫院在驗收醫用耗材醫療用品時,驗收部門必須對以下幾個環節進行驗收:查驗每箱(包)(1)產品的內外包裝應完好無損.(2)(包)產品的檢驗合格證。
3、包裝標識應符合國家標準《GB15979—1995》《GB15980—1995》
《GB8939—1999》《YY/T0313—1998》,(4)進口產品應有中文標識.
二、使用管理:
1、嚴禁各科室、部門將未經報批手續的醫用耗材進入我院臨床使用。同時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義向患者、患者家屬介紹購買非我院供應的醫用耗材,患者自購的耗材也不得應用于臨床診療。
2、開展新項目所邀請外院專家隨帶的醫用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證件、報價等交藥劑科審核、議價后報請院領導批準方能使用,同時所用的醫用耗材的`功用、品質、價格應事先向患者和家屬介紹,征得患者或家屬同意并簽字。
3、所有醫用耗材、低值器械不得由供應商直接送入醫技、臨床科室。對于植入性的耗材要嚴把發放驗收關,實行由藥劑科、手術室、手術醫師逐級核對檢驗。植入性的耗材各供應商必須事先交付藥劑科材料倉庫,藥劑科安排人送交使用部門,手術室、介入科室指定專人簽字接收,做好詳細使用記錄、存檔、造冊,以便達到隨時可追溯的目的。
4、依據供應的醫用耗材在滿足臨床要求的情況下,任何人均應無條件地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藥劑科或有關職能部門,按有關程序辦理。
5、屬臨床試用、驗證的醫用耗材應按新增的醫用耗材方式填報申請,經藥劑科審核批復后試用,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寫出試用報告,而后確系療效良好又為臨床所必須,按新增醫用耗材處理。
三、發放管理:
1、對醫用耗材實行領用總量控制,實行按需領用。在藥劑科材料倉庫的領用量最多不超過15日的使用量,在供應室的領用量最多不超過7日的使用量,以便于醫院核算的準確性。醫技、臨床科室對近期使用量大的物資實行預先申報制度,說明原因。對所有醫用材料出現異常領用量時,有關職能部門將實施追蹤審核。
2、各科室領用人應科學領取醫用耗材,實行管理負責制,避免醫用材料的積壓、浪費、流失。各使用科室醫用耗材使用增長幅度應與同期業務收入增長比例同步,不能明確解釋醫用耗材增加原因的將追究使用科室的管理責任。
3、各類醫用耗材由藥劑科、供應室統一調配,原則上近有效期者先用。在新品種進入院時,對已有類似庫存的物資,申購科室應負責使用或協助處理。
4、醫院供應的材料、醫用耗材嚴禁挪到院外使用,如院外會診需要外帶可向藥劑科門診藥房以處方形式購買。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2
一次性衛生材料,是指無菌、無熱原、經檢驗合格,在有效期內一次性直接使用的醫療器械。如無菌注射器、無菌注射針、無菌輸液器、無菌輸血器和無菌輸液袋等。
低值醫用耗材,是指醫用消毒劑類、醫用高分子材料類、敷料類、口腔耗材類、醫技耗材類、麻醉耗材類、計生用品類的醫用衛生材料。如各類消毒液、醫用膠片、醫用高分子夾板、彈力套、各類活檢套件、義齒、紗布、棉簽、避孕環等。
1.嚴格執行醫院醫療器械管理制度,對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進行采購和驗收。驗收記錄應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產品合格證、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價格、購貨日期、驗收日期、驗收結論,驗收人員簽字等內容;按照記錄能追溯到每批無菌器械的進貨來源。
2.從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企業采購無菌器械,應驗明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企業的必要證件(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銷售人員的合法身份,如果是代理產品,還應有有效的'產品代理證書。
3.對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實行領用總量控制,實行按需申購領用。科室每月領用量最多不超過30日的使用量,以便于醫院核算的準確性。醫技、臨床科室對近期使用量大的物資實行預先申報制度并說明原因。對所有出現異常領用量的情況,將實施追蹤審核。科室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使用增長幅度,應與同期業務收入增長比例同步,不能明確解釋增加原因的將追究科室的管理責任。
4.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須應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并保持清潔。拆開外包裝的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必須放置于無菌物品存放柜內。
5.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由設備科統一調配,原則上近有效期者先用。在新品種進入院時,對已有類似庫存的物資,申購科室應負責使用或協助處理。
6.一次性衛生材料必須一人一用一處理,嚴禁重復使用。使用后的一次性衛生材料,嚴格按照一次性衛生材料使用后銷毀制度,進行分類后集中交由清理公司進行無害化處理,并做好記錄。
7.若發現小包裝已破損、標識不清的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應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與生產廠家聯系,予以更換。
8.若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時報告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擅自處理。經驗證為不合格產品,在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下予以處理。
9.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在使用過程中或使用后發生可疑不良事件時,應按規定及時報告省、市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中心。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3
購置規定:
1、使用科室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包括所需產品型號、產地、技術參數和申請購置的設備經濟效益預測。
2、使用科室申請后,中心召集醫療設備論證評估委員會進行可行性論證后,由藥械科進行市場調查,報招標小組,采取公開、公正、公平的招標形式,選購性能良好價格適宜的儀器設備。
驗收規定:
1、設備到貨后中心領導、藥械科、檔案室、使用科室等有關科室到場。
2、開箱驗收設備時各種資料要齊全,否則不予簽驗收單。
3、設備安裝調試必須由供方派熟練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現場調試、培訓。
4、設備隨機資料應收集整理歸檔。
管理規定:
1、貨到驗收合格后辦理出入庫手續,由財務科負責固定資產帳、后勤保障部負責輔助帳及使用科室卡片帳同時帳、登記。
2、使用科室應選派責任心強、技術熟練的同志,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凡實習生、進修人員不得單獨操作,嚴禁非醫技人員使用。
3、不能使用的設備由本科室提出書面請示,經后勤保障部核實轉到財務報廢庫,每半年進行一次清查上報院領導批示后,按程序辦理報廢手續。
4、因工作需要醫療設備需要長期調整,應及時通知財務科開調撥單、藥械科更改帳卡和科室之間相互驗收后方可調整。
5、設備不經院領導同意,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私自外借、拆卸、維修。
6、各科設備原則上不能外借,如工作需要在正常工作期間由后勤保障部協調辦理互借手續,下班后由總值班協調辦理互借手續。互借期間,借方收入除上交中心外,雙方各得50%。
7、設備效益分析每月一次單機分析,每季一次匯總分析,及時上報院領導。
8、固定資產每年盤點一次,做到帳物相符。
科室各種醫療設備管理保養規定:
1、設備到位后,由后勤保障部會同相關人員安裝、驗收、調試、培訓后辦理手續,交使用科室,進行正常運行。
2、科室應有專人負責保管、養護。
3、設備應建立操作規程、使用和養護記錄。各種設備操作人員應經過培訓,熟悉設備性能及操作規程后,才能上崗操作。凡實習生、進修人員不得單獨操作,嚴禁非醫技人員使用。
4、設備用畢,及時復原,擦拭干凈,保持清潔,定期由專人進行保養,記錄運行情況。
5、設備如有異常和故障立即停機,及時報告科室領導及藥械科進行維修。非專職維修人員不得擅自拆修。
6、如有違犯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者,追查當事人責任。
7、上班時接通電源,下班完畢切斷電源,下班關好門窗并落鎖,嚴防丟失和被盜。
儀器設備維修規定:
1、定期巡視臨床各科,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設備發生故障如需維修時,各科應填寫維修申請單后,報告后勤保障部由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并做好維修記錄,保證設備完好率。
2、不準搬動的儀器,不得隨意挪動。操作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發現儀器運轉異常時,應立即查找原因,及時排除故障,必要時應請藥械科維修人員協助,嚴禁帶故障和超負荷使用和運轉。
3、儀器損壞需要修理者,可按規定將維修申請逐項填寫清楚,輕便儀器送后勤部維修室修理;不宜搬動者,將申請單報后勤部,由后勤部維修人員簽收并注明修復日期,按時交付使用。
4、各科室使用的設備,發生故障時,未經批準,不得將儀器帶往外地修。
大型設備購置程序:
在中心整體規劃的前提下,由科室提出書面報告,闡明設備購置依據、相關技術、費用預測、效益分析等,后勤保障部尋價后報設備論證評估委員會,按《領導集體重大問題議事規則》辦理。同意購買時,后勤保障部負責召集證件齊全的合法經營企業或生產企業對所購設備進行投標,院內論證評估委員會進行論證、洽談、議標采購。
中心整體規劃→科室書面報告→后勤保障部尋價→上報→論證→院領導集體研究決定→議標采購醫療器械(低值易耗品)購進程序。
各科室所需物品要報計劃,填寫“中心購置器械申請表”,需要更換的'由后勤保障部及相陽谷縣僑潤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關科室同意后報主管院長審批,批準后方可進行購買;需增加的器械由主管科室領導批示后,再報主管院長、院長批準后進行購買。
一、更換:各科室填寫“中心購置器械申請表”→藥械科核查→相關科室確認→主管院長審批→院長審批→優質低價采購→交舊領新辦理相關手續。
二、增加:各科室填寫“中心購置器械申請表”→主管科室同意→主管院長審批→院長批準→優質低價采購→辦理出入庫手續。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一、醫用耗材指中心臨床、醫技科室用于病人治病所需的材料,包括一次性衛生材料、一般衛生材料、化驗試劑、膠片、低值易耗品、設備耗材等。
二、各科室須嚴格執行《消毒管理辦法》和《安陽市醫用耗材、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法》,凡屬中心臨床、醫技科室所需的醫用耗材,均由后勤保障部統一采購安陽市集中招標品種,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采購使用非中標品種,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購。
三、各臨床、醫技科室本著節約為主的原則按需申請領取醫用耗材、低值易耗品,領取要以舊領新(舊品收到待報廢庫,每半年按程序統一處理),新增的低值易耗品,使用科室申請,科主任簽字后,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勤保障部方可采購、發放、執行。
四、醫用耗材由各科護士長每月30日前填寫計劃申請單,主任審查簽字后報庫管,交采購匯總,后勤保障部復核,主管院長批準后,實施采購,庫管按規定進行質量驗收,逐項填寫相關的入庫驗收登記等。
五、藥品會計按程序辦理出入庫手續,依照各科計劃申報表開具出庫單。科室每月上旬定期負責領取,領取人須兩人簽字后憑出庫單由保管發放。
六、臨床所需特殊醫用植入和介入的耗材要提前申請,醫生詳細填寫申請單,科主任簽字,由藥械科審核,交主管院長批準后,從中標品種中采購、使用。
七、中心感染管理科應履行對一次性醫用耗材的采購、管理、使用、回收處理的監督檢查,對不合格和不規范的品種有權禁止購入使用。
八、醫用購銷過程的財務結算,原則上一律銀行轉帳。
九、如有違反本文規定,按《消毒管理辦法》、《武漢市醫用耗材、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法》、《員工手冊》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醫療器械、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增加或更換低值易耗品時應寫出書面申請,報相應科室審核,科陽谷縣僑潤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總務匯總上報主管院長、院長批準后,統一采購、供應、調配、管理。
二、凡購入的器械和低值易耗品必須證照齊全,符合規定,按程序辦理出入庫手續。
三、器械、易耗品按性質分類由專人保管,注意通風、防潮,防止損壞丟失。
四、失去效能的器械由使用科室提出報告,按程序辦理報廢手續,舊品收到報廢庫,半年統一處理。
五、維修人員堅持巡視臨床,有問題及時解決。
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及耗材管理制度:
一、中心各科室須嚴格執行《消毒管理辦法》,所用一次性無菌用品及高耗材、檢驗試劑必須由管理部門統一采購集中招標品種,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采購使用非中標品。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購。
二、加強管理、規范程序、嚴格索證、存檔,按期簽定合同,保證產品質量,確保臨床使用定全可靠。
三、中心各科室所用品種要計劃采購,每月30日前上報到庫管,由庫管統計交采購員匯總,報后勤保障部、院感辦復核,由主管院長批準后實施采購。
四、藥庫必須認真按規定進行質量驗收,逐項填寫相關的入庫驗收登記表,并查驗產品質檢報告、每種產品的檢驗合格證、生產日期、消毒滅菌日期及產品失效期,進口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應有中文標識。
五、物品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墻≥15cm,不得將包裝破損、失效、霉變的物品發至使用科室。使用時若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他異常情況時,應及時留樣、取樣送檢,按規定詳細記錄并報中心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部。八、中心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用并及時逐級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自行退換貨處理。
七、一次性使用無菌用品使用后,須進行消毒、毀形并按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禁止重復回流市場。
八、中心感染管理科應履行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采購、管理和回收處理的監督檢查,對不合格和不規范的品種有權禁止購入。
九、臨床科室使用植入和介入的高耗材,應及時填寫申請表,后勤保障部從集中招標品種中以低價采購,使用科室有特殊要求時應詳細填寫申請單。
十、科室使用前應檢查小包裝有無破損、失效、產品有無不潔凈等。
十一、中心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用并及時逐級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自行退換貨處理。
一次性醫療用品入庫驗收制度:
一、醫療用品貨到后,由倉庫保管員通知中心感染科、采購員共同到場核對驗收。
二、詳細填寫入庫驗收單,對品名、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企業許可證號、衛生許可證號、備案憑證號、有效期等進行認真核對填寫。
三、檢查供貨單位隨貨同行所帶的證件、檢驗報告是否齊全有效,檢驗報告中所填批號是否與實物一致,每季上交所有證件存檔備案。
四、檢查大、中、小包裝的標識是否按規定注明,內外包裝的標識是否一致。
五、如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證件不全做退貨處理。
消毒藥械的管理制度:
一、中心感染管理科負責對全院使用的消毒滅菌藥械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全院消毒滅菌藥械的購入、儲存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存在問題及時上報中心感染管理委員會。
二、中心必須采購市統一招標品種,任何個人、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購進非中標品種。
三、采購部門應根據臨床需要和中心感染管理委員會對消毒滅菌器械選購的審定意見進行采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查驗必要證件,監督進貨產品質量,并按規定逐項登記驗收。
四、儲存應陰涼、干燥、通風,發出應做到先進先出,避免失效變質。
五、使用部門應準確掌握消毒藥械的使用范圍、方法、注意事項,掌握消毒滅菌藥劑的使用濃度、配制方法、更換時間、影響消毒滅菌效果的因素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中心感染科予以解決。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4
高值醫用耗材一般是指屬于專科使用、直接作用于人體的、對安全性有嚴格要求、且價值相對較高的醫用耗材。目前醫院常用的高值耗材有:種植材料、鈦板鈦釘等。為規范醫院醫用高值耗材采購、驗收、登記、使用等行為,提高采購資金效益和采購工作的透明度,保證醫用耗材的質量及使用,保證病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患者知知情權,以最大限度保證合理收費,合理診治,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采購
(一)選擇正規資質的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
1.生產企業必須持有有效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和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等。
2.銷售企業必須持有時間有效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和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產品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
4.生產企業授權給銷售企業的授權書。
5.銷售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二)由醫學裝備部嚴格按照中標產品統一采購。因高值耗材的特殊性,種植材料的請購由使用科室按照每個月的基本用量提前10個工作日、手術室用的'鈦板鈦釘按照手術所需由使用科室提前一至兩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醫學裝備部提出申請,如遇節假日等特殊急用情況,使用科室可向醫學裝備部取得認可后先向中標供應商聯系進小部分應急使用,后期再將程序補充完整。
二、登記及發放、保管
(一)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種植材料采購數量以月基本消耗量為準;鈦板鈦釘采購數量按手術所需為準,提高及時率,體現具體成效,實現“零庫存”管理。
(二)以月為單位,庫房管理員將供貨商的發貨單、配送時間、發票等信息與使用科室的使用信息進行核對后及時辦理入庫、出庫手續并將當月耗材成本計入使用科室。
(三)使用科室應建立高值耗材的出庫登記、使用登記,以備產品質量的追溯。
三、使用
(一)使用科室應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機構診斷和治療儀器應用規范》的有關要求使用高值醫用耗材,嚴格核對患者的信息,對患者所使用的高值耗材的名稱、數量、金額做匯總存檔。
(二)術前由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復核,核對患者信息、高值醫用耗材類型,仔細檢查包裝完好情況,確保消毒到位,密切關注使用過程中可能引起的并發癥,并及時準備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同時,必須進行醫患溝通,征得患者或家屬同意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術前談話中應說明選擇的類型,使用的目的、價格以及不良反應。
(三)術中所有的高值耗材名稱、類型、數目等均需做到一一記錄。
(四)發現使用科室私自購入、使用高值醫用耗材,由我院紀檢委、監察室按相關規定處理。
四、處置
使用后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銷毀,并做好登記記錄。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5
高值醫用耗材一般是指屬于專科使用、直接作用于人體的、對安全性有嚴格要求、且價值相對較高的醫用耗材。目前醫院常用的高值耗材有:鈦板、鈦釘等。為規范我院醫用高值耗材采購、驗收、登記、使用等行為,提高采購資金效益和采購工作的透明度,保證醫用耗材的質量及使用,保證病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患者知知情權,以最大限度保證合理收費,合理診治,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采購
(一)選擇正規資質的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
1.生產企業必須持有有效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和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銷售企業必須持有時間有效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和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產品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
4.生產企業授權給銷售企業的授權書。
5.銷售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二)由藥械科嚴格按照中標產品統一采購。因高值耗材的特殊性,手術室用的鈦板、鈦釘按照手術所需由使用科室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向藥械科提出申請,如遇節假日等特殊急用情況,使用科室可向藥械科取得認可后先向中標供應商聯系進小部分應急使用,后期再將程序補充完整。
二、登記及發放、保管
(一)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鈦板、鈦釘采購數量按手術所需為準,提高及時率,體現具體成效,實現“零庫存”管理。
(二)對于高值耗材,庫房實施二級存放制度。在供貨商送貨到庫房的同時通知使用科室護士長,經雙方對材料的包裝,批號、有效期、數量等同時驗收合格后,并將材料詳細清單復印件交由使用科室保管,以確保臨床工作的正常運轉。過期、失效或者淘汰的醫用高值耗材不得入庫
(三)以月為單位,庫房管理員將供貨商的發貨單、配送時間、發票等信息與使用科室的使用信息進行核對后及時辦理入庫、出庫手續并將當月耗材成本計入使用科室。
(四)使用科室應建立高值耗材的出庫登記、使用登記,以備產品質量的追溯。
三、使用
(一)使用科室應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機構診斷和治療儀器應用規范》的有關要求使用高值醫用耗材,嚴格核對患者的信息,對患者所使用的高值耗材的名稱、數量、金額做匯總存檔。
(二)術前由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復核,核對患者信息、高值醫用耗材類型,仔細檢查包裝完好情況,確保消毒到位,密切關注使用過程中可能引起的并發癥,并及時準備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同時,必須進行醫患溝通,征得患者或家屬同意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術前談話中應說明選擇的類型,使用的目的、價格以及不良反應。
(三)術中所有的高值耗材名稱、類型、數目等均需做到一一記錄。
(四)發現使用科室私自購入、使用高值醫用耗材,由我院紀檢委處理。
四、處置
使用后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銷毀,并做好登記記錄。
本制度從即日起執行,請相關科室嚴格遵照。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6
為保證醫療安全,進一步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的發生,加強各醫療機構中對一次性使用的無菌醫療用品的管理,特做如下規定:
一、根據衛生部《消毒管理辦法》規定
“醫療用品是指醫療保健、衛生防疫機構診斷、治療用的需要銷毀的醫療用品,包括:一次性注射器、輸液(血)器、手術巾、手術衣、帽子、口罩、一次性口腔鏡、一次性手套及其它需要消毒的醫療用品等。”
二、管理組織
由院長負責下的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負責對醫院的一次性使用的醫療用品進行管理。醫院設有醫院感染監控組織,保證各環節的工作落實到人,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能保證定期向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反饋監督、檢查、落實等情況。
三、各部門任務及職責
(一)醫院感染監控部門
1、抽驗器械采購部門索取的“三證”及批檢報告單,并備案。
2、抽驗中、小包裝及產品外觀質量。
3、應對購入產品有無熱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配藥典》一九九O年版執行,做批量抽查。
4、將監測結果及時通知器械采購部門確定進貨與否,并記錄備案。
5、當臨床出現反應時,應立即按以下辦法逐級上報:
⑴、登記:發生時間、病人姓名、年齡、診斷、臨床表現、結果或進展。
⑵、留樣:反應過程中可疑的物品、藥液及相關因素和環節盡可能保持完整,以配合后期的處理。
⑶、記載:一次性醫具的生產單位、生產日期、批號、供貨單位及供貨日期。
6、負責監督檢查使用后的污染物品的回收處理、執行情況,并記錄。
7、及時收集各部門情況,針對存在問題協調好各部門工作。
(二)器械采購部門
1、根據本單位需求情況制定采購計劃,并負責統一購置。
2、購入產品必須查驗“三證”。
(1)“一次性醫療用品衛生許可證”
(2)“一次性醫療用品合格證”
(3)生產廠當地醫藥公司和省、直轄市衛生廳(局)聯合頒發的“推售員證”
3、對一次性輸液(血)器、注射器每批號必須附有藥品檢驗新的熱原、內毒素等項目檢驗報告和衛生防疫站無菌項目檢驗報告。
4、一次性醫療用品的.存放和保管,必須嚴格按無菌物品的存放要求,并詳細登記每次入庫產品的批號。
(三)供應部門
1、復驗產品外包裝及中、小包裝情況,抽查產品外觀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并上報醫院感染管理控制部門,并及時停止同批號產品的使用。
2、嚴格執行產品發放制度,對一次性輸液(血)器、注射器使用后周轉中注意產品的有效期,杜絕使用過期產品。
3、使用后的物品,按衛生局有關規定,統一回收處理,不得隨意丟棄或賣給無回收證件的單位或個人。
4、禁止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具重復消毒再次使用。
(四)臨床使用部門
1、護士長或專職護士負責復驗產品小包裝情況:生產批號、產品外觀質量等。
2、操作護士使用前要檢查:小包裝密封性,穿刺針有無銹斑、污漬,輸液(血)器、注射器內有無雜質和污漬;銜接部有無漏氣現象,凡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停止使用。
3、使用中,護士嚴密觀察患者癥狀、體征的變化,發現輸液反應立即停止輸液或注射過程,并立即報告醫生及時處理,同時配合控感部門調查工作。
4、對使用過的物品,必須在科室完成初步毀形消毒處理后,方可等待回收。
四、報告制度
(一)在使用中發生問題,每個醫生護士均有責任及時向醫院感染控制部門或主管院長報告,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護和留樣工作。
(二)使用中發現問題,應于一周內向衛生局醫政科提供書面報告。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7
一、庫房室內外不能有污染源和積水。
二、醫療耗材的采購的原則:在有效期內和醫院物品的消耗速度,充分考慮物品從采購到到庫房的運輸時間,提前一段時間向采購部門或上級發出最少庫存數量預警報告。
三、醫療耗材入庫必須核對送貨發票的名稱、數量、規格、類別、生產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包裝的整潔度。沒有送貨發票、包裝不整潔或者破損、與送貨發票不符的物品應向上級反映,并放待檢區等候上級處理結果;核對清楚的醫療耗材在待驗區等候檢驗科檢驗合格方能入庫。
四、醫療耗材根據類別、存放要求分別放在相應的貨架上,碼放物品是做到輕拿輕放。保持庫房的'整齊和干凈。碼放的物品做到從左到右為有效期短到長的堆碼。
五、科室領醫療耗材時,應憑領料單進行領料,必須注明什么廠家。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庫房憑領料單出相應的醫療耗材,且出具相應的出庫單據,且雙反確認無誤在領料單和出庫單上簽字。
六、科室退醫療耗材,應出具相應的開有退貨原因的退貨單,科室連同物品和退貨單一并交予庫房,庫房根據退貨單進行分類堆放。
七、退回庫房和庫房過期醫療耗材。根據醫院制度做出退貨或者交給醫療垃圾管理部門。
八、庫房醫療耗材的每一步管理必須做到票據簡潔、賬務明確、物品流向清晰。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8
(一)、應建立統一的追溯信息登記制度。所有醫用高值耗材不得由供應商直接送入醫技、臨床科室,供應商必須事先交付設備科材料倉庫,設備科按照規定驗收程序入庫,送交使用部門要有專人簽字接收,詳細記錄保存已購入或已使用的植入性醫療器械的信息,包括品名、規格、型號/批號、數量、可追溯的唯一性標識如條碼或統一編號、注冊證號、廠家、供貨單位、進貨日期、手術日期、手術醫師姓名、患者姓名、住院號、地址、聯系電話等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追溯登記。使用科室詳細記錄收費信息,確保沒有漏費和重復收費。若違反者所產生的費用由使用科室承擔。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記表由臨床使用科室送至設備科存檔保管,檔案保存期五年。
(二)、邀請外院專家隨帶的醫用高值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證件、報價等交設備科審核、議價后報請院長,分管領導批準方能使用,違反者所產生的'費用由使用科室全部承擔。同時所用的醫用高值耗材的功用、品質、價格應事先向患者和家屬介紹,征得患者和家屬同意并簽字。
(三)、對緊急使用或必須在手術現場選擇型號、規格的高值耗材,可以臨時由經確認有資格的廠商直接提供使用,但在手術后必須及時填寫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記表,同時附《病人家屬手術知情同意書》與進貨發票一起作為驗收入庫的憑據,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記表及病人病歷檔案一起完整保存。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記表檔案保存期五年。
(四)、貴重或技術難度較高的高值耗材,需請廠家派專業人員進行現場技術指導,如跟臺參與手術等,但必須按相關規定具有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的從事醫生工作的資格,并有雙方簽字的安裝記錄。
(五)、屬于臨床試用、驗證的醫用高值耗材應按新增的醫用高值耗材方式填報申請,按照規定程序審核批復后試用,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寫出試用報告,而后確認療效良好又為臨床所必須,按照新增醫用高值耗材處理。
(六)、依據供應的醫用高值耗材在滿足臨床要求的情況下,任何人均應無條件的使用,對高值耗材正常使用中發生的可疑不良事件,應按規定及時上報設備科。由設備科上報自治區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中心。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9
為加強對高值醫用耗材申領、保管、發放、使用、效果評價、不良事件報告等環節的控制,保障臨床合理使用高值耗材,形成高值醫用耗材從準入到臨床安全使用的可追溯全過程綜合管理,保證醫用質量和醫療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高值醫用耗材的臨床應用(使用)購進,需經《醫療設備、耗材管理委員會》篩選通過后方可準入。
二、我院高值醫用耗材的購進,執行“河南省醫藥耗材采購交易服務中心”統一招標掛網的結果;購進未在“河南省醫藥耗材采購交易服務中心”掛網目錄的高值耗材,需根據臨床科室提出的購置申請,提交我院醫療設備、耗材管理委員會進行論證、議價篩選后上報“河南省醫藥耗材采購交易服務中心”,執行篩選結果。
三、高值醫用耗材指直接作用于人體、對安全性有嚴格要求、生產使用必須嚴格控制、價值相對較高的消耗型醫用耗材。
四、驗收高值耗材時須依據《河南省醫用耗材采購交易平臺》中網采目錄內的產品和醫院新增醫用耗材采供評選產品,核對高值耗材的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量、批號、滅菌日期、有效期、進口耗材的中文標識等。急診高值耗材的使用,按程序實施緊急采購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驗收時要認真查看耗材的外觀、形狀、包裝、密封等情況。使用部門反映耗材質量問題時,要立即查證并通知醫學裝備部。嚴防不合格耗材進入庫房。
五、高值耗材的出庫遵循“先進先出、近效期先出、按批號發貨”的原則。高值耗材的`發放,做到及時、準確、無差錯。
六、庫管負責每天盤點高值耗材的數量,并對庫存種類、數量的變化趨勢進行統計分析,合理制定高值耗材的采購計劃。保障物品不積壓、不斷貨。根據耗材物資的性能特點,采取各種控制和調節溫度、濕度的措施,使物資保持最佳環境。
七、各臨床科室使用植入性醫用高值耗材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10
為加強藥品及醫用耗材的采購、入庫、保管和出庫的管理,防止資產流失,減少損耗,保證質量,保障醫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采購按照“面向臨床、服務患者”的要求,原則上既要滿足臨床需要,又要防止過量積壓,占用流動資金。藥劑科根據醫院每月或每季度臨床業務用量和庫存量,擬定采購計劃,報分管副院長審批后,按照《醫院藥品及耗材使用目錄》,進行網上采購。嚴禁標外采購和自行采購或超計劃采購。采購毒麻藥品、新特藥品、鋼板及輸液管、透析器等無菌用品要嚴格程序,保證質量和安全。
2、入庫藥庫保管員要按照采購計劃憑票入庫,同時認真核對品名、規格、產地、數量、有效期等,檢查產品包裝無毀損后,方可入庫。醫用耗材要查驗生產批準文號。嚴禁不合格藥品及醫用耗材進入倉庫。
3、保管藥品及醫用耗材要按照其類別、劑型、理化性質和特殊保存要求進行分類存放。24小時對倉庫的溫、濕度進行監控,需冷藏保存的藥品要上墻提示標志,必須進冰箱、冰柜保存。保管員每月對藥品、醫用耗材有效期進行查對,對接近失效的`藥品及醫用耗材,必須提前6個月上報藥劑科長及分管副院長。領發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避免倉庫藥品及醫用耗材過期、失效、霉爛、變質。同時做好防火、防盜、防蟲、防鼠工作。庫房區域嚴禁吸煙,并雙人雙鎖保管。
4、出庫藥房或臨床醫技科室領取藥品及醫用耗材,必須由科室負責人或科室指定專人到藥庫領取。先開出庫單,認真核對品名、規格、劑型、產地、單價及數量等,并確認無誤簽名后方可發放。嚴禁無票出庫或代領出庫。領取醫用耗材由臨床或醫技科室按月用量擬定計劃,報分管副院長審批后,方可開據出庫單。
5、處罰凡違反上述管理制度,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扣發當事人當月全部獎金;造成藥品及醫用耗材積壓、失效、被盜等直接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承擔損失的30%—50%,扣發當事人當月全部獎金,直至離崗培訓或調離工作崗位。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11
1、目的
為及時給臨床提供合格的產品,防止不合格產品用于臨床,確保醫療器材產品在庫存期間質量穩定可靠,配合臨床工作能順利進行,現對醫療器材庫房管理規定如下:
2、適用范圍
醫用耗材庫房管理制度。
3、職責
3.1依照醫院庫房要求,對庫房設施進行設置,保證醫用耗材的安全保存。
3.2負責入庫驗收、耗材領用、出庫發放、結賬以及日常巡查工作。
4、庫房設施設置
4.1庫房要配備相應的防火、防潮、防蟲、防盜等設施,如:貨架、地排、滅火器、溫濕度計等。保持庫房通風安全,確保物品不發生霉變,庫房內保持清潔整齊,道路通暢,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4.2三不靠”原則:產品存放不靠頂、不靠墻、不靠地。
4.3合理分區原則:庫房要合理分區,待驗區、合格區、不合格區。
4.4庫房一次性醫用耗材歸類,有相應的貨位號和標識,與物資名稱一致。
4.5外人不得擅自進出庫房,保管員離開庫房時,要關好門窗,保管好庫存物品,防止盜竊。
5、工作程序
5.1入庫驗收
5.1.1所有醫用耗材均需進行入庫管理,庫房保管員對產品型號、數量、有效期和生產日期進行確認檢查。對直接送貨至使用科室或安裝現場的,采購人員應與庫房保管員一起驗收物品,庫房保管員辦理記賬手續。
5.1.2產品入庫后應及時登記批號等有關信息,進口產品需附上報關單,記錄在電腦軟件中。
5.2耗材領用
5.2.1各領用科室及部門需指定專人作為部門領用人填寫請領單及領取物資,并且需再另指定一人為備用領用人,處理領用人休假及外出公干期間的領用單填寫及物資領用事宜。
5.2.2部門對于待領用物資須提前在網上填寫請領單,并于五個工作日之后領取物資。對于需定做及較長時間才可到貨的物資,須提前一周或以上填寫請領單,待貨物送達后再通知科室來領取。
5.2.3部門月采購計劃網上填寫開放時間為:每月15日至25日,各部門需在該時間段內完成請領人單據填寫及部門領導審批工作。對于采購計劃,各部門應結合科室實際月用量及物品存余情況,務必做到單據的及時、準確、有效。
5.2.4請領單一式三份,物資出庫并分發至部門完畢后,經提貨人及部門領用人簽字后,一份留設備科庫房保存,一份交部門領用人存檔,一份留提貨人。
5.3出庫發放
5.3.1庫房管理人員應對將出庫的`物品型號、數量、有效期進行檢查,確保物品安全。做好物品領發日記和庫房明細賬,對需要進行管理的物資建立詳細的電腦檔案資料。
5.3.2所有產品發放應遵循先進先出原則,所發產品的包裝應完整。
5.3.3保管員應及時做好結賬工作,做到日清月結,保證帳物相符。
5.4日常巡查
5.4.1倉庫內應保證合理的庫存量,防止供應中斷或積壓浪費。如發現物品失效期在三個月內或六個月不領用的物品,應通知部門負責人和請購部門。特別是用于臨床、搶救所需產品,要重點巡查。
5.4.2庫存產品應分類存放整齊、標志清晰。對有特殊要求的物品要按規定條件儲存。
5.4.3定期記錄庫內的溫度和濕度,根據溫濕度情況,采取相應措施以保證產品質量。
5.4.4定期對庫存產品進行盤點核對,做到賬物相符。每年需對賬面庫存物品進行核對,計算出盈虧數量和盈虧金額、生成盤存表,上報醫院備案,以備上級部門審計。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12
1、醫院所用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必須統一采購,臨床科室不得自行購入和試用。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認真履行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采購管理、臨床應用和回收處理的監督檢查職責。
3、醫院采購的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的三證復印件應在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備案《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建立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采購登記制度。
4、在采購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時,必須進行驗收,除訂貨合同、發貨地點及貨款匯寄帳號應與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相一致,查驗每箱、包產品的檢驗合格證,內外包裝應完好無損,包裝標識應符合國家標準,進口產品應有中文標識。
5、醫院設置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庫房,建立出入庫登記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禁止與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將標識不清、包裝破損、失效、霉變的產品發放到臨床使用。
6、臨床使用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前應認真檢查,若發現包裝標識不符合標準裝有破損、過效期和產品有無不潔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規定詳細記錄現場情況,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均應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
7、醫院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8、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使用后,按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處置。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13
醫用耗材是用于醫院的診療,直接作用于病人,甚至須植入人體。它的存放要求不同于普通商場、超市的庫房存放,需要有一定的溫度、濕度及擺放要求。
1、庫房應空氣流暢、光線好,溫度應保持在20℃、濕度在45~70%,以防醫用耗材發霉變質。耗材入庫后全部擺上貨架,杜絕了地氣對耗材的浸濕,冬夏兩季使用空調調節室內的'溫濕度。
2、對溫度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如生物蛋白制劑、血氣測試片、等按產品的溫度要求存放在冷藏柜中。
3、庫房分區管理:合格區和待處理區。
4、貨架與貨架之間的設置應保證一定的寬度,便于空氣流通和耗材的取放。為避免醫用耗材擺放過期,耗材擺放時應按入庫時間的先后順序進行。先入庫的放在上面或前面,后入庫的放在后面或下面,確保先進先出、效期近的先出、效期遠的后出,推陳出新。
5、堅決貫徹零庫存的模式,量出而入、按量采購,對有些科室采用物流式的配送供貨,利用最小資金、庫存,達到最大的效率。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14
(一)醫院對部分醫用耗材實行院內招標采購。凡列入醫院內招標采購范圍內的醫用耗材,采購部門不得自行采購,如擅自采購并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醫院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并予以處理。
(二)醫院耗材院內招標采購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程序和原則進行。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醫院成立醫用耗材招標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分管院長、醫院監察部門、醫務、護理、臨床科室負責人及醫療設備科科長及有關人員組成。
2.醫院醫用耗材招標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醫用耗材院內招標采購的開標、評標及有關事項的安排,醫療設備科負責做好院內招標采購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3.醫院醫用耗材招標領導小組應根據臨床醫療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遴選醫用耗材院內招標采購的具體品種。
4.各科室購置醫用耗材需填寫申請表,同時提出所需器材的技術參數、質量要求,但不得規定品牌。少數特殊器材,經招標領導小組同意后,使用科室須提出不少于兩個以上的品牌供設備科參考,招標領導小組應從品牌、質量、療效、價格等方面予以綜合評定。
(四)參加醫院院內招標采購的醫用耗材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證等相關的`資格證書和有效證件;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
4.具有及時供貨能力;
5.具有較好的商業信譽;
6.如代理產品必須提供該產品的上級供應商的代理證書。
7.招標領導小組要求的其他有關條件。
(五)招標領導小組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遵紀守法,照章辦事,忠于職守,廉潔自律。
(六)由醫療設備科確定專人,認真做好招標前期的準備工作,做好招標過程中投標、開標、評標全過程的記錄,并存檔備查。
(七)對招標的醫用耗材的中標單位,醫療設備科必須及時訂立并履行購銷合同。
(八)本采購制度適用于政府采購限額以下的除屬固定資產醫療設備之外的院內招標采購。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15
醫用耗材是用于醫院的診療,直接作用于病人,甚至須植入人體。它的存放要求不同于普通商場、超市的庫房存放,需要有一定的溫度、濕度及擺放要求。
1、庫房應空氣流暢、光線好,溫度應保持在20℃、濕度在45~70%,以防醫用耗材發霉變質。耗材入庫后全部擺上貨架,杜絕了地氣對耗材的浸濕,冬夏兩季使用空調調節室內的溫濕度。
2、對溫度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如生物蛋白制劑、血氣測試片、等按產品的溫度要求存放在冷藏柜中。
3、庫房分區管理:合格區和待處理區。
4、貨架與貨架之間的設置應保證一定的寬度,便于空氣流通和耗材的取放。為避免醫用耗材擺放過期,耗材擺放時應按入庫時間的先后順序進行。先入庫的放在上面或前面,后入庫的`放在后面或下面,確保先進先出、效期近的先出、效期遠的后出,推陳出新。
5、堅決貫徹零庫存的模式,量出而入、按量采購,對有些科室采用物流式的配送供貨,利用最小資金、庫存,達到最大的效率。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16
一、瓶裝氣體
(一)、各類氣瓶必須認真按規定注上不同顏色的圖案和標記,要保持放置場所清潔衛生。
(二)、以預防為主,氧氣瓶的安全帽,防震膠圈應完整。
(三)、嚴禁氧氣瓶和可燃氣體及帶油物混雜存放在一起。
(四)、氧氣瓶不準與易撞擊物堆放在一起,也不得放在日光曝曬及火源、電源的近處,并要有充分的自然通風。
(五)、開閉氧氣瓶要小心謹慎,應慢開慢閉,人應站在側面,閥門堅固打不開(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氧氣瓶,操作者使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脂。
(六)、各類氣瓶應分開運輸和存放,嚴防火災及爆炸事故發生。
二、分子篩制氧系統及供氧管道系統
(一)、嚴格比選具有《特種設備生產和安裝許可證》資質的生產企業或安裝公司。
(二)、醫院操作人員應按規定的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分子篩制氧系統,如發現問題及時聯系生產廠家前來解決或遠程控制解決。
(三)、操作人員必須參加生產廠家提供的`規范操作培訓,并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四)、醫院委托分子篩制氧機組生產廠家(簽約合同)保證對分子篩制氧機組及安全附件,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做好維護、保養和安全運行,醫院嚴格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規范(安全閥、壓力表、流量計、管道、接頭和閥門等)定期進行檢查。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檢驗報告復印件一份,留存設備科備查。
(五)、保持制氧機房的安全運行和質量合格的環境標準。
三、負壓吸引中心及管道系統
(一)、嚴格比選具有《特種設備生產和安裝許可證》資質的生產企業或安裝公司。
(二)、醫院操作人員應按規定的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負壓吸引系統,如發現問題及時報醫院工程組維修,或聯系生產廠家前來解決。
(三)、操作人員必須參加生產廠家提供的規范操作培訓,并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四)、醫院委托負壓吸引系統生產廠家(簽約合同)保證對負壓吸引系統及安全附件,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做好維護、保養和安全運行。
(五)、保持負壓吸引系統機房的安全運行和質量合格的環境標準。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醫用氧艙的安全使用,規范醫用氧艙安全管理工作,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及國務院賦予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的職責,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醫用氧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和改造必須符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中的醫用氧艙是指:
(一)醫療用空氣加壓艙和氧氣加壓艙;
(二)兼作高壓氧治療用途的多功能載人壓力艙。
本規定中的醫用氧艙不包括飛行器、船舶、海洋上作業的載人壓力容器。
第四條醫用氧艙包括:艙體,配套壓力容器,供、排氣系統,供、排氧系統,電氣系統,空調系統,消防系統及所屬的儀器,儀表和控制臺等。
第五條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設計
第六條醫用氧艙的設計實行設計文件審批制度,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局)負責審批。
申請醫用氧艙設計的單位,須將設計申請報告及設計文件(包括:艙體設計圖樣、計算書,各系統設計圖樣)向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局提出。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局委托認可的機構,對醫用氧艙設計文件進行審查。經審查批準的設計文件,由審批部門在醫用氧艙設計總圖和各系統設計圖樣上加蓋審批標志。
第七條醫用氧艙設計單位應有專業配套和穩定的設計隊伍,必備的設計規范、標準資料,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
第八條醫用氧艙的設計應符合本規定的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
第九條醫用氧艙艙體及配套壓力容器的設計應符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以下簡稱《容規》)及gb150《鋼制壓力容器》的有關規定。
對超標準的大開孔、觀察窗、中間隔艙壁等特殊結構,可參照國內外有關標準、規范進行設計,沒有相應國內外標準、規范的,其設計應由設計單位技術總負責人批準。
第十條醫用氧艙觀察窗、照明窗及艙體采用有機玻璃材料時,材料的物理、力學性能和外觀質量應不低于gb7134《澆鑄型工業有機玻璃板材、棒材和管材》中i級品的要求。
第十一條艙體內部設置器物和裝飾材料的選用,應符合bg12130《醫用高壓氧艙》的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供給醫用氧艙的氧氣應為醫用氧氣,不得供給工業氧氣。
醫用氧艙供氧系統的管路及管路上的閥件,應采用銅質或不銹鋼材料制成,其密封元件應采用紫銅、聚四氟乙烯等難燃材料,不得采用鋁、尼龍等不耐燃材料和石棉制品。
第十三條醫用氧艙供氣系統須配置空氣凈化裝置;壓縮空氣貯氣罐內壁的防銹涂料須選用無毒型涂料;供氣系統管路應采用無縫鋼管,密封元件不得采用石棉制品。
第十四條醫用氧艙空氣和氧氣管路上的彎頭,不得采用直角對接焊形式。
第十五條艙門門框與封頭連接的焊接接頭,應采用全焊透的接頭型式;氧氣加壓艙封頭與法蘭連接的焊接接頭,焊后應進行消除應力熱處理。
第十六條艙體的a、b類焊縫,應按jb4730《壓力容器無損檢測》的要求進行100%的射線探傷,照相質量不低于ab級,焊縫質量不低于ⅲ級。
中間隔艙壁與艙體間的角焊縫,門框、觀察窗、遞物筒與艙體之間(大開口處)的角焊縫,應按fb4730要求進行100%的表面檢測,并應符合該標準要求。
第十七條電氣系統的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控制臺及艙內的電氣設備的通用安全要求應符合gb9706.1《醫用電氣設備》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中的有關規定。
(二)醫用氧艙艙內的電氣設備,其工作電壓不得大于24v。
(三)氧氣加壓艙的艙內電線應采用暗裝形式,艙內除通訊及信號傳感元件外,不得設置任何電器,艙內必須設有人體靜電接地裝置(嬰兒艙可除外)。
(四)多人艙艙內電線應帶有金屬保護套管,其敷設應便于檢修;艙內所有電線接頭及電器元件與導線的連接必須采用焊接連接,并應裹以絕緣材料,各接頭位置應相互錯開。
(五)醫用氧艙照明必須采用外照明。
(六)艙內空調裝置的電機及控制裝置必須設置在艙外。
(七)醫用氧艙艙內不得裝設熔斷器、繼電器、轉換開關、鎮流器和電氣、動力控制器等可能產生電火花的電器元件。若因治療需要進艙的電器,必須選用能夠承受艙壓的電器,并應在艙外配備電流過載保護裝置。
(八)醫用氧艙電器系統的其它要求應符合gb12130的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多人艙內須設有消防設施。大型醫用氧艙宜設置水噴淋消防裝置和應急呼吸裝置;中、小型艙可采用上述或其它有效救護裝置。
第十九條采用空氣加壓和氧氣加壓的醫用氧艙,其控制臺上均應配置監測艙內氧濃度的測氧儀和氧濃度超標報警裝置。空氣加壓艙測氧儀的配置要求應符合gb12130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空氣加壓艙的人均艙容應符合gb12130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安全附件的裝設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醫用氧艙艙體和配套壓力容器上必須裝設安全閥、壓力表等安全附件,裝設安全附件的要求應符合《容規》和gb12130的有關規定。
(二)多人醫用氧艙艙體上的安全閥應選用帶扳手的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
(三)醫用氧艙艙體上不得裝設爆破片。
(四)空氣加壓艙應設置緊急泄壓裝置,泄壓裝置須符合gb12130的有關規定。
(五)醫用氧艙供氧系統的高壓閥門須選用漸開式。
第二十二條醫用氧艙設計資料應包括:醫用氧艙總布置圖,艙體及配套壓力容器結構總圖,電氣系統原理圖,電氣接線圖,配電網絡圖,供、排氧系統和供、排氣系統流程圖,各系統制造安裝的技術要求和醫用氧艙使用說明書等。醫用氧艙的艙體、各系統總圖和配套壓力容器圖樣上均應有設計審批標志。
第三章制造與安裝
第二十三條醫用氧艙制造單位,應向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醫用氧艙制造資格申請,取得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ar5級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即醫用氧艙制造許可證)后,才能從事醫用氧艙制造。
醫用氧艙的安裝應由該醫用氧艙的制造單位進行。
對醫用氧艙制造單位的資格審查,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和衛生部共同組織或由認可的機構進行。
第二十四條醫用氧艙制造單位應有健全的醫用氧艙制造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有與制造醫用氧艙相適應的技術力量、設備、工裝和檢測手段。
第二十五條醫用氧艙的產品質量應符合本規定和gb12130或相應標準的要求。
第二十六條醫用氧艙在制造和安裝過程中,對涉及醫用氧艙安全的項目,須進行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以下簡稱監檢)。
制造過程的監檢,由醫用氧艙制造單位所在地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授權有相應檢驗資格的單位進行。
醫用氧艙安裝過程的監檢(只限多人艙),由醫用氧艙使用單位所在地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機構授權有相應檢驗資格的單位進行。
第二十七條制造(含安裝,下同)過程中,更改或代用醫用氧艙艙體及配套壓力容器主要受壓元件的材料,醫用氧艙系統中主要設備、儀表,必須取得原設計單位的同意,并附修改通知單。
第二十八條從事醫用氧艙艙體和配套壓力容器及管路焊接的焊工,必須按《鍋爐壓力容器焊工考試規則》進行培訓、考試,并取得合格證后,方可從事相應的焊按工作;從事醫用氧艙電器安裝的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才能從事相應的工作。
第二十九條醫用氧艙所配用的安全附件及主要儀表、儀器等,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第三十條醫用拉艙供、排氧和供、排氣系統的管路應按gbj235《工業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要求進行清洗和吹掃。供氧系統的氧氣管路須按gbj235的要求進行脫脂處理。醫用氧艙所有管路均應按有關標準或設計要求,進行標記涂裝。
第三十一條供氧系統及艙室總體的氣密性試驗方法和合格指標應符合gb12130的有關要求。
第三十二條醫用氧艙制造單位在安裝醫用氧艙前,應向醫用氧艙使用單位所在地的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機構鍋爐壓力容器監察局安全監察機構申報安裝,并應出示以下資料:
(一)ar5級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存檔件原件);
(二)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用氧艙使用單位的設置審核批準文件(可用復印件);
(三)醫用氧艙總體布置圖。
第三十三條醫用氧艙制造單位應對所制造醫用氧艙的'質量負責。醫用氧艙制造工作完成后,應進行交收檢驗,并應向醫用氧艙使用單位提供以下資料:
(一)《醫用氧艙產品合格證書》,內容包括:艙體和配套壓力容器的合格證書和質量證明書(應符合《容規》的有關規定)醫用氧艙各系統檢驗、調試的報告,醫用氧艙所用安全附件和儀器、儀表的產品合格證;
(二)醫用氧艙使用說明書。
(三)醫用氧艙竣工圖,包括:醫用氧艙總體布置圖,艙體及配套壓力容器總圖,供氧、供氧系統流程圖,電氣系統原理圖和接線圖;單人醫用氧艙可只提供艙體竣工圖。
(四)監檢單位出具的《醫用氧艙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證書》。
第三十四條醫用氧艙使用單位應根據本規定及gb12130或相應標準的要求,對醫用氧艙(單人醫用氧艙除外)組織驗收。驗收工作應有使用單位所在地的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的代表參加,并應聘請醫療、制造、檢驗等方面的專家參加。驗收后應出具醫用氧艙驗收報告。
第四章使用與管理
第三十五條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者,方可開展醫用氧艙醫療業務。
第三十六條醫療機構購置醫用氧艙前,必須向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設置申請,進行設置審核,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頒發《醫用氧艙設置批準書》(附件一)。
第三十七條使用單位必須向取得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ar5級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即醫用氧艙制造許可證)的單位購買醫用氧艙。
第三十八條進口醫用氧艙時,國外醫用氧艙制造單位應按《進口鍋爐壓力容器安全質量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有關規定,蝥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其進行的進口壓力容器安全質量許可;醫用氧艙產品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進行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產品質量應不低于本規定和gb12130或相應標準的要求。
第三十九條醫用氧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持本規定第三十六條規定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醫和氧艙設置批準書》、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有關資料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驗收報告,到所在地的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并領取《醫用氧艙使用證》(附件二)。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對已登記的醫用氧艙應填寫《醫用氧艙備案表》(附件三),并及時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和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同時抄送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
第四十條辦理醫用氧艙轉讓或過戶手續的,原醫用氧艙使用單位應持《醫用氧艙使用證》向原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辦理注銷手續。原使用單位應將本規定第三十三條中規定的醫用氧艙資料,移交給接受醫用氧艙的單位。接受醫用氧艙的單位應按本規定第三十六條辦理醫用氧艙設置審核手續;醫用氧艙的安裝、驗收等應符合本規定的有關要求。
第四十一條醫用氧艙使用單位應執行醫護人員三級負責制。
第四十二條單、雙人醫用氧艙使用單位應配備醫用氧艙維護管理人員,負責醫用氧艙日常維護保養;多人醫用氧艙的使用單位應配備具有中專或相當于中專以上學歷機電專業水平的醫用氧艙維護管理人員,負責醫用氧艙日常維護保養。
第四十三條醫用氧艙操作人中必須經衛生部指定的機構進行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操作;醫用氧艙維護管理人員必須經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局認可的機構培訓、考核、并取得資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第四十四條醫用氧艙使用單位應配備滿足日常維護保養需要的專用維修器材、工具和物料。
第四十五條醫用氧艙使用單位應結合本單位情況,制定醫用氧艙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和崗位責任等制度。
第四十六條醫用氧艙使用單位必須制定緊急情況時的處理措施和方案,并應定期(至少每6個月一次)進行演練。
第四十七條醫用氧艙使用單位須向進艙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進艙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穿戴能產生靜電的服裝、鞋、帽。嚴禁沾染油脂的物品置于艙內。
第四十八條空氣加壓艙艙內氧濃度必須控制在25%以下;超過時必須進行置換,置換3分鐘后如達不到要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第四十九條醫用氧艙使用單位不得自行改變艙體結構、供(排)氧系統和供(排)氣系統;也不得自行改變原設計的醫用氧艙加壓介質和增加艙內吸氧面罩。
第五章定期檢驗和維護
第五十條從事醫用氧艙定期檢驗的單位,應經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以下簡稱認可檢驗單位);從事醫用氧艙檢驗的人員,應經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授權機構組織的培訓考核,并取得相應項目檢驗資格證書。
第五十一條醫用氧艙使用單位應按規定安排醫用氧艙定期檢驗,并應提前2個月向認可檢驗單位提出申報。醫用氧艙定期檢驗分為一年期和三年期。
第五十二條一年期定期檢驗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閥和壓力表的校驗;
(二)測氧儀的工作可靠性;
(三)氧濃度超標報警裝置靈敏、可靠性;
(四)管路常開(或常閉)閥的動作情況;
(五)應急排放閥動作情況;
(六)自動操作系統的手操機構動作情況;
(七)應急電源及應急照明系統完好情況;
(八)空氣過濾器濾材;
(九)測試艙體與接地裝置的連接情況及接地裝置地電阻。
(十)電氣設備接線情況;
(十一)供氧、供氣系統完好情況;
(十二)艙門及遞物筒密封圈是否老化(失效);
(十三)觀察窗和照明窗有機玻璃的狀況(發現有老化銀紋,或醫用氧艙升壓次數達到5000次,或使用時間達到10年的,應及時更換);
(十四)其它需維護的設備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進行檢查。
第五十三條三年期定期檢驗包括以下內容:
(一)一年期的定期檢驗內容;
(二)按《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規定的檢驗周期和內容,對配套壓力容器進行檢驗;
(三)對未配置饋電隔離變壓器的醫用氧艙,按gb12130的規定,檢查電源輸入端與艙體之間的絕緣情況;
(四)消防和應急呼吸裝置(如設置)。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中的一年期定期檢驗,可由醫用氧艙使用單位取得醫用氧艙檢驗資格的人員進行,也可由認可檢驗單位進行;三年期定期檢驗必須由認可檢驗單位進行(嬰兒醫用氧艙除外)。
第五十五條醫用氧艙檢驗單位應對其檢驗質量和檢驗結論負責。檢驗工作完成后,應出具《醫用氧艙檢驗報告》(附件四),并報醫用氧艙使用單位所在地的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和衛生行政部門。
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每年應將本地區醫用氧艙三年期定期檢驗情況填入《醫用氧艙三年期定期檢驗結果匯總表》(附件五),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和衛生行政部門;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匯總本省情況后,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五十六條醫用氧艙修理、改造單位,應取得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ar5級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
修理、改造單位應對所修理、改造的醫用氧艙質量負責,修理、改造的項目應符合本規定和gb12130或相關標準的規定。修理、改造工作完成后,應出具《醫用氧艙修理、改造報告》,報醫用氧艙使用單位及其所在地的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和衛生行政部門。
第五十七條經檢驗判廢的醫用氧艙,檢驗單位應向使用單位出具醫用氧艙判廢報告,同時報送辦理該醫用氧艙使用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由該機構注銷醫用氧艙使用證。
醫用氧艙使用單位,不得將已判廢的醫用氧艙轉讓其他單位用作醫療。
第五十八條停用時間超過6個月(不包括修理改造時間)的醫用氧艙,投入使用前應由認可檢驗單位按本規定第五十二條的內容進行檢驗,符合要求的,方可使用。
第六章罰則
第五十九條醫用氧艙制造單位,采用未經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批的醫用氧艙設計圖樣的,責令其停止制造,并可處以10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0000元的罰款。
第六十條未取得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ar5級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從事醫用氧艙制造或安裝、修理、改造的,責令其改正,并可處以10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0000元的罰款,所制造的醫用氧艙不得使用。
第六十一條醫用氧艙制造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可處以1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設計單位同意而改換受壓元件或材料的;
(二)未按規定對所制造的醫用氧艙進行交收檢驗的;
(三)未按規定向使用單位提供相應資料的。
第六十二條銷售不符合有關規定或標準的醫用氧艙,由發證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可吊銷其制造許可證。
第六十三條醫療機構未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擅自購置、使用醫用氧艙的,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并可處以10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0000元的罰款。
第六十四條醫用氧艙使用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按各自職責,責令其改正,并可處以10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0000元的罰款:
(一)未按本規定第三十七條的要求,向未取得ar5級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的單位購買醫用氧艙的;
(二)未按本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使用登記手續的;
(三)未按本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安排醫用氧艙定期檢驗的。
屬本條第一款情況的,除對其進行罰款處理外,所購置的醫用氧艙不得使用。
第六十五條醫用氧艙檢驗單位未按本規定的要求對醫用氧艙制造、安裝進行監檢或對在用醫用氧艙進行定期檢驗的,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0000元以下的罰款。
檢驗單位因檢驗工作質量造成醫用氧艙工作不正常或出現事故造成損失的,應依法賠償其經濟損失。
第六十六條本章規定的行政處罰,除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外,均由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六條本規定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和衛生部共同解釋。
第六十七條本規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18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有關規定,醫用氧氣為急救用藥品,由藥械科負責管理。
(二)醫用氧氣瓶屬設備,為我院的固定資產。藥械科對我院醫用氧氣瓶的'安全負責。
(三)醫用氧氣的質量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及相關規定,充裝壓力為12.5kpa/㎡。在臨床使用過程中,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報藥械科妥善處理解決。
(四)住院部,根據情況給予一定數量的氧瓶基數,護士長、科主任,作好一周用氧計劃,用空氧瓶向藥劑科換取醫用氧氣瓶。
(五)各相關科室對本科室的醫用氧的安全負責。藥械科將對相關科室的鋼氧氣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盤,發現遺失,由其科室負責賠償。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19
1、設置專門人員負責醫用氧氣供應、使用及送氧設備的維修、氧氣使用安全等管理工作。
2、建立各種儀器設置維修檔案和使用登記,各種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維護、保養、檢驗工作,設備維修由專業維修人員負責。
3、嚴禁和油脂、煙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觸。在貯藏、使用、搬運、存放嚴禁撞擊,以免發生爆炸。
4、認真做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確保重點及要害部門的安全,加強防火、防爆炸、的.防范措施,并有安全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砂桶等。杜絕事故和其他重大意外災害事故的發生。
5、認真做好醫用氧房的管理,必須遠離火源確保安全。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20
一、氧氣由采供中心負責全面管理,指定專人分管,做好收發、登記、儲運等工作;
二、氧氣庫房附近不得有明火,庫內禁止吸煙及火種帶入;禁止混放易燃、易爆物品,氧氣瓶禁止接觸各種油類,及時做地高溫降溫、通風等安全防爆措施,防止雷電或其它破壞,必須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三、注意搬運安全,要輕卸、輕放、防震、防倒、防撞擊、嚴禁拋、滑氧氣瓶。禁止氧氣瓶靠近火源。如發現漏氧、無帽、無安全圈應及時送采供中心有關人員檢修,不得自行處理;
四、使用科室應有專人管理,按實際用量憑卡換氣,不得隨意借出院外,每天進行清點、核對,使用科室主任、護士長應經常對本科人員進行安全使用氧氣的教育;
五、對違反安全用氣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或行政處分,如造成嚴重后果者,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法律責任。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21
一、醫用耗材指中心臨床、醫技科室、公衛科室用于病人治病所需的材料,包括一次性衛生材料、一般衛生材料、化驗試劑、膠片、低值易耗品、設備耗材等。
二、各科室須嚴格執行《消毒管理辦法》和《朔方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用耗材、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法》,凡屬中心臨床、醫技科室所需的醫用耗材,均由后勤保障部統一采購銀川市集中招標品種,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采購使用非中標品種,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購。
三、各臨床、醫技科室本著節約為主的原則按需申請領取醫用耗材、低值易耗品,領取要以舊領新(舊品收到待報廢庫,每半年按程序統一處理),新增的低值易耗品,使用科室申請,科主任簽字后,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勤保障部方可采購、發放、執行。
四、醫用耗材由各科室負責人報庫管,庫管實施采購,庫管按規定進行質量驗收,逐項填寫相關的入庫驗收登記等。
五、藥品會計按程序辦理出入庫手續,依照各科計劃申報表開具出庫單。領取人須兩人簽字后憑出庫單由保管發放。
六、臨床所需特殊醫用植入和介入的'耗材要提前申請,醫生詳細填寫申請單,科主任簽字,由藥械科審核,交主管院長批準后,從中標品種中采購、使用。
七、中心感染管理科應履行對一次性醫用耗材的采購、管理、使用、回收處理的監督檢查,對不合格和不規范的品種有權禁止購入使用。
八、醫用購銷過程的財務結算,原則上一律銀行轉帳。
九、如有違反本文規定,按《消毒管理辦法》、《銀川市醫用耗材、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法》、《員工手冊》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22
目的:
為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醫用耗材的采、供、用的管理,加強成本控制,減少浪費,特制定本規定。
內容:
組織領導
由院設備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設管會”)統一領導。設管會由院長任主任,主管領導任副主任,成員包括:紀檢組、設備科、醫務科、護理部、財務、業務科室負責人及相關人員。主要職責:認真執行有關的法律法規,負責審定全院醫用耗材的采購、供應、使用等管理工作計劃及規章制度,指導并參與醫用耗材的招標工作,審定各科室提出的新增或替換醫用耗材品種的引進,負責對醫用耗材使用過程的監管和檢查,確保該項工作規范有序,設管會定期和不定期召開相關工作會議。
采購管理
全院醫療、科研所用的醫用耗材統一由設備科審核證件、組織采購、供應和管理,其他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自購、自銷或試用,也不得擅自使用贈送產品,若違反規定擅自購進使用或試用,設備科不得辦理入庫手續,財務部門不得付款,由此產生的包括法律責任在內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㈠采購范圍
設備科負責下列物品采購:⑴各種醫用耗材、低值易耗品⑵部分化學試劑
⑶臨床用消毒產品
㈡申請
經院設管會及設備科確認的常規使用的醫用耗材由相關科室提前三天以上(不含假日)提出申購計劃,由護士長報至設備科保管員,保管員再根據庫存情況報計劃給設備科采購人員。
首次進入醫院的新增或替換品種必須由使用科室提出書面申請,注明申請理由,(如屬高值耗材則按高值耗材管理有關規定執行)由科主任或代理主任簽字后報設備科。
㈢審批
常規使用的醫用耗材由設備科采購人員對各科室提出的采購要求、使用情況、庫存情況、有關資質審核后,報設備科科長批準后,按計劃采購。
首次進入醫院的新增或替換品種,設備科接到科室申請后,審核相關資質,指導申請科室填寫醫用耗材新增申請表,上報主管院長審批后可采購。
㈣采購
采取集中招標采購、競價詢價采購等多種形式,保證進貨渠道規范、采購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綜合比價,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嚴禁購置無經營(生產)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產品注冊證(表)、無衛生許可證的產品,進口產品除審核上述證件外,無進口注冊證(表)的一律不得購進。
設備科要堅持降低醫療成本,盡可能減輕患者醫療費用負擔的原則,普通醫用耗材若國內產品質量好,性能可靠的不再購買進口產品,低價位產品能達到使用要求的`不買高檔產品。要樹立服務臨床的思想,保證醫用耗材的供應,對臨床急需的,凡已辦理審批手續的要積極組織貨源,按時按質保證供應,滿足臨床需要。
領用
各臨床、醫技科室要安排專人負責醫用耗材的管理,確定專人領取并經設備科確認,非認領人一概不能領取。使用零庫存的高值耗材要有科護士長簽字。
對國內外廠商及有關單位贈送、贊助醫院和科室的醫用耗材必須辦理相關入庫手續,由設備科根據科室需要發放,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據為己有。
管理
庫房管理
嚴格入庫驗收制度,嚴把質量關,庫房保管員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做好驗收記錄,發現質量問題立即報告,杜絕不見物品就辦理入庫手續的現象。
庫房要對庫存情況每半年進行盤點,做到賬物相符同,并加強對庫存物資的管理,嚴禁過期耗材出庫。
醫用耗材的領用,由科室填寫領用單,庫房按規定辦理出庫手續。
科室管理
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未經醫院確認的產品,未經設備科審核的贈送產品,亦不得私自將本院的醫用耗材給外院或個人使用,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外請專家自帶的高值耗材、醫療器械等,原則上不予使用,如確實需要使用的,應事先到設備科填寫“購買醫用高值耗材申請表(新增產品)”、醫務科備案、設備科審核、分管院長批準后方可使用。
凡屬一次性醫用耗材必須按規定確保一次性使用,用后銷毀處理,嚴禁反復使用。
各臨床、醫技科室對所領取的耗材必須建立專用賬冊,專人管理,做到賬物相符。并檢查有效期,嚴禁使用過期耗材。凡科室申請采購的耗材應負責使用,造成的過期、浪費由申請人負責。
植入物及相關產品的管理
⑴分類:骨科用植入物;各種支架、起搏器及各類介入用植入物;眼科用植入物;各種填充材料;頜面外科用植入物;五官科用植入物;其他植入物(含疝修補片、人工血管、人工瓣膜等)
⑵產品的選擇
a.凡是部、省、市招標目錄內的植入物及相關產品一定要采購中標范圍內的產品(省第三方采購平臺正常運作后執行)。
b.對于不在招標目錄內的植入物及相關產品,必須經院設管會審核同意方可采購。
c.由于臨床開展新技術、新項目或為應對一些特殊病人的需求所需的特殊規格型號的植入物及相關產品,由臨床填寫購買醫用高值耗材申請表(特需耗材),由設管會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審批后方可臨時使用,正式采購需由設管會討論審核后方可進行。
d.對于應對急診手術的植入物及相關產品,由設備科與相應供貨商商談,備一定數量的產品在手術室,一旦用完,由手術室護士長通知設備科采購人員讓供貨商開具發票,并由手術室護士長簽字確認后方可進行入庫。
(3)產品采購流程
a.在手術室用的植入物及相關產品由臨床使用醫生填寫《醫用高值耗材采購計劃申請表》,報科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由使用醫生通知具備供貨資格的供貨商備貨并驗收,使用完后將發票、三類醫療器械(植入物)使用核報單及《醫用高值耗材采購計劃申請表》一起交至設備科采購員審核后辦理出入庫手續。
b.非手術室用的植入物由臨床使用人員填寫《醫用高值耗材采購計劃申請表》,報科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由使用醫生通知具備供貨資格的供貨商備貨并驗收,使用完后將發票、三類醫療器械(植入物)使用核報單及《醫用高值耗材采購計劃申請表》一起交至設備科采購員審核后辦理出入庫手續。
(4)產品的管理
a.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將未經醫院確認植入性耗材帶入臨床使用,如使用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b.植入性醫用耗材必須是具有條形碼與合格證的產品,且條形碼可溯源、可掃描、易于粘貼,手術后必須將條碼粘貼于病歷及植入物單上,無條形碼的產品一律不得使用。
c.需消毒的植入物及相關產品一律在院供應室進行消毒,并按供應室的有關規定執行.人工關節等需特殊消毒的耗材應由廠家負責消毒及復消。
4、醫用耗材供應商的管理
(1)所有醫用耗材供應商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醫院的規章制度。不得將未經醫院認可的耗材帶入臨床或手術中使用,一經發現,將處以一定處罰。違反規定所造成的包括法律責任在內的一切后果由醫用耗材供應商承擔。
(2)所有植入物供應商的技術支持人員,必須遵守醫院手術室的有關規定,經院手術室審核其相關醫學畢業證書、本人身份證、單位證明后原件并復印留存后方可準許進入手術室,否則一律不得進入手術室,管理科室對技術支持人員定期進行檢查,如不合格將采取警告、罰款、停止進入等處罰,技術支持人員如違反醫院及手術室有關規定,將處以一定罰款,在保證金或應付款中扣除。植入性耗材的條形碼若不能在手術時及時提供,其使用的耗材將不予以付款。
采購紀律
醫用耗材的采購必須做到“五公開”:公開采購程序;公開業務洽談;公開進貨渠道;公開進貨價格;公開進貨品種。“十不準”:不準一個人洽談業務;不準在非辦公場所洽談業務;不準購進不符合要求的品種;計劃、采購、驗收入庫等程序不準一人獨自完成;未見貨到或驗收不合格不準入庫;發票不符合要求不準入賬付款;不準私自更改采購計劃(品種、數量、渠道);不準個人公開或暗示索賄、受賄;不準私自處理讓利、贊助等費用;不準參加有關廠商的宴請、娛樂、旅游等。
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23
為規范醫用氧氣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確保臨床急救用氧氣的供應,同時做好醫用氧氣的采購、驗收、發放、貯存等工作,保證患者使用氧氣的安全,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有關規定,醫用氧氣為急救藥品,由藥學部負責嚴格按照藥品的管理辦法執行。氧氣瓶為醫院固定資產,藥學部氧氣房負責對我院所有氧氣瓶進行建檔、保管、定期檢驗、定期養護等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醫用氧氣的首次購入應留存生產廠家的資質及首次購入醫用氧氣的'檢驗報告書,同時嚴格按照藥品的首營品種的管理執行。
三、醫用氧氣的入庫驗收應嚴格按照藥品的驗收辦法執行。醫用氧氣的質量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及相關規定。
四、氧氣房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認真對醫用氧進行驗收,驗明品名,生產企業,生產日期,批號,有效期,檢驗合格證明,氧氣瓶壓力(充裝壓力12.5Kpa/m2)等標識,并建立醫用氧購進驗收記錄,驗貨人和負責人簽字確認,嚴把醫用氧的購進關。
五、醫用氧作為藥品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容器為壓力容器,應嚴格按照壓力容器進行檢驗。由生產廠家出具檢驗報告。
六、庫存醫用氧應嚴格劃分區域,滿瓶和空瓶應分開放置,并設標示以示區分。滿瓶用綠色、空瓶用紅色。
七、各相關科室對本科室的醫用氧的安全負責,對氧氣使用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正確使用氧氣瓶,使用完畢應及時關閉閥門。藥學部定期檢查相關科室的氧氣瓶使用,標示張貼數量等情況,發現丟失,由其科室負責賠償。
八、各用氧科室,根據情況給予一定數量的氧氣瓶基數,各科室護士長做好用氧計劃報于氧氣房,用空氧瓶向藥學部換取醫用氧氣瓶。
九、氧氣瓶存放的地點,嚴禁煙火,禁止易燃易爆,油類等危險物品入內或混放。專人負責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備有滅火器材。氧氣瓶閥門開關必須勤查,關閉好,不允許有漏氣現象。非工作人員不準動用。
十、氧氣瓶貯藏,使用,搬運,存放嚴禁撞擊,以免發生爆炸。氧氣瓶在貯存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嚴禁臥放使用。
十一、氧氣瓶只準在醫院各病區內、急救車輛上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私自外借、換(充)裝氧氣瓶行為,違者按私自收費處理。確需借用氧氣瓶到院外使用的,需經分管院領導、科主任簽字同意并預交押金方可借出,借出的氧氣瓶必須專瓶專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否則應作為廢瓶處理,借出氧氣瓶必須一個月內歸還。
十二、每月25日氧氣房對院內氧氣瓶進行盤點,統計購進量、各科使用量、庫存量,匯總消耗表報藥學部財務會計處結算。購進醫用氧應有合格票據,做到帳、物相符。
十三、氧氣瓶如有破損、失靈和漏氣等情況時應及時聯系氧氣廠,氧氣廠負責維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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