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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生產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鍋爐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鍋爐生產管理制度 1
依據國信體育中心游泳跳水館,現有的鍋爐房設施設備隸屬于國家重要的特種設備,視為重要。為了使鍋爐設備安全、有效的運行,有效的預防鍋爐安全事故,杜絕重大鍋爐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合理管理,確保鍋爐設備萬無一失的正常運轉,現將游泳跳水館鍋爐安全運行管理規章制度,規定如下。
一、鍋爐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和執行當地技術監督部門的有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2、負責鍋爐設備的運行操作要求
3、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鍋爐管理的各項制度。
及日常巡檢。
4、保持鍋爐設備和鍋爐房室內外環境的整潔衛生。
5、鍋爐設備應統一向所在地技術監督部門申領《鍋爐使用登記證》。
6、巡查項目應包括:爐體、控制柜和水處理裝置。爐體巡查每班至少檢查一次;控制柜、水處理裝置每周進行一次巡查;遇有特殊情況應增加巡查次數。
7、遇有下列情況,應加大巡查力度:
a)設備過負荷時;
b)設備經過檢修、改造或長期停用后重新投入運行或新安裝的設備投入運行時;
c)節假日及上級通知有重要任務時。
8、巡查設備時,對異常狀態要及時、正確處理,詳細記入《采暖(熱水)鍋爐運行記錄》,并向值班領導匯報。
9、發現設備缺陷或其運行不正常時,應及時處理。不能解決的要立即匯報單位領導并聯系鍋爐質檢部門進行檢修。
10、每年向技術監督部門申請檢驗,經檢驗無隱患后方準許繼續運行。
11、鍋爐發生爆炸或重大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報當地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二、鍋爐房現場環境安全管理
1、鍋爐房是動力重地,與鍋爐房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鍋爐房。
2、鍋爐房內設施和設備非當班人員不得動用。
3、無證司爐工,水質化驗人員不得獨立操作鍋爐,水處理設備進行水質分析。
4、對入爐燃料要注意檢查,以防危險品進入造成事故。
5、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6、鍋爐房內電氣、照明,電控設施不得隨意拆接,停爐后必須切斷電源。
7、鍋爐房內應照明充足,道路暢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接班前按規定巡視檢查各種設備,包括: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計等運行情況,交接班時要核對運行記錄、清點用具,并詳細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9、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鍋爐有關方面的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10、使用鍋爐單位要配備專職或兼職鍋爐安全管理人員,要經過考核,取得《鍋爐管理人員資格證書》,方能從事鍋爐管理工作。
11、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規定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并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12、交接班者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進行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查,保持鍋爐正常。
13、交接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14、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污等方面有關問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交接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三、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鍋爐安裝、修理和改造應有具有鍋爐安裝資格的單位安裝。鍋爐安裝必須接受當地鍋爐安全檢查部門的`監督,經驗收合格后,由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發給使用登記證,方可使用。
2、為確保鍋爐安全運行,延長其使用壽命,必須堅持每天對鍋爐、管道和附屬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
3、常壓熱水鍋爐投入使用后,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改變鍋爐結構、閥門和管路系統。
4、鍋爐設備是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保養,運行的常壓鍋爐實行定期內外部檢驗。
5、跑、冒、滴、漏的閥門要及時檢修或更換。
6、鍋爐運行時保持鍋爐本體清潔,無污垢、無滲漏,無銹和腐蝕,認真詳細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四、鍋爐房安全、衛生制度
1、鍋爐房是體育中心設備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工作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
2、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雜物,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并注意檢查燃燒中是否有爆炸物。
4、鍋爐在運行或壓火期間,房門不許鎖住或拴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視。
5、鍋爐房要配有滅火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6、鍋爐備品備件、操作工具應放在指定的地方,擺放整齊。
7、鍋爐房地面、墻壁、門窗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8、主管領導要定期、不定期地對運行記錄、環境衛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五、鍋爐工工作職責
1、按規定時間準時上班,做好交接班記錄,不得隨便離開工作崗位,有事請假。
2、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努力學習鍋爐安全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3、定期對鍋爐和附屬設備進行保養,隨時檢查暖氣片和管道,保證正常供暖。
4、保證鍋爐房設備及室內外的環境衛生,隨時清理爐灰,確保爐內外清潔。
5、出現事故及時上報,實事求是的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后,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損失,追究其法律責任,情節嚴重者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鍋爐生產管理制度 2
一、崗位職責
(一)鍋爐主管崗位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部門關于鍋爐使用管理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和鍋爐操作規程。
2、全面負責鍋爐使用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制訂和落實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學習。
4、負責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檢驗工作,保證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5、負責司爐、水質化驗工等人員政治思想、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6、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及時向生產中心負責人報告。
7、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報告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情況。
8、負責鍋爐日常維護和檢修,易損備件和大修配件的采購計劃。
9、完成本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鍋爐班組長崗位職責:
1、在鍋爐主管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鍋爐班組的管理工作。
2、熟悉國家鍋爐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鍋爐房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3、負責本班組人員技術指導、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4、組織本班組人員做好供汽、設備安全運行和鍋爐房衛生等工作,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做好各種運行記錄。
5、負責產汽量、耗水量和耗材、耗電量等統計工作。
6、當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進行處理。
7、遇違規指揮和違章操作行為,及時制止。
(三)司爐工崗位職責:
1、忠于職守,嚴格執行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擅自離崗。
2、負責鍋爐及其鋪機的運行和故障處理等操作,發現故障或不正常現象,應查明原因,及時排除,并向班組長報告。
3、對鍋爐設備應每小時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準時、認真地填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日志。
4、認真做好鍋爐設備的維護和鍋爐房衛生。
5、鍋爐發生事故時,應積極主動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并立即報告領導。
6、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但對違規指令,應拒絕執行,對違規作業應及時制止。
7、要善于總結經驗,不新鉆研技術和提高安全意識。
(四)水質化驗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鍋爐水處理管理規則》及《鍋爐房安全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和GB1576《低壓鍋爐水質》標準。
2、定時對給水和鍋水進行化驗分析。
3、每二小時至少化驗一次給水總硬度、懸浮物和PH值,根據化驗結果和出水流量,及時調整水處理設備的進鹽量和正反洗水量。
4、每二小時至少化驗一次給水的溶解氧,根據化驗結果相應調整除氧器的蒸汽壓力。
5、每二小時至少化驗一次鍋水的總堿度、PH值、懸浮物、磷酸根、硫酸根和相對堿度,將結果通知司爐工及督促其加藥或排污。
6、做好水處理設備運行、水質化驗和鹽耗等記錄,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和鹽的保管工作,努力降低鹽耗。
7、鍋爐定期停爐檢驗及檢修時,應到現場了解鍋內結垢及腐蝕情況。
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一)操作的`鍋爐必須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注冊登記,領取鍋爐使用證。
(二)司爐工人須持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與操作的鍋爐相應類別的司爐操作證。
(三)鍋爐點火前的檢查和準備工作:
1、在點火前,首先應檢查鍋爐水位是否正常。
2、檢查安全附件和各聯鎖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檢查各種閥門所處的位置(開或關)是否正確。
4、檢查煙道擋板、風道檔板所處的位置是否正確。
5、檢查爐本體和各輔機是否正常。
6、新裝、移裝、大修和長期停用的鍋爐應進行烘爐和煮爐,烘爐時間不少于3天,煮爐時間不少于3天。
7、檢查完畢,確認正常才允許按鍋爐使用說明書規定的程序點火。
(四)點火升壓時,要保持爐溫慢慢升高,從冷爐到使用工作壓力的時間,控制在1—3小時。
(五)升壓過程中,必須按規定的要求做好各項檢查和操作,確認正常后才能進行供汽。
(六)運行正常后,經常調節燃燒,保持鍋內汽壓、水位和爐內風壓、溫度的穩定。
(七)鍋爐運行時,每小時應對本體和所有輔機、附件巡視檢查一次,每班沖洗水位表和壓力表一次,鍋爐排污一次,安全保護裝置試驗一次;每周(月)應做安全閥手動(自動)放汽試驗一次。以上各項檢查和試驗,應認真做好記錄并簽名確認。
(八)運行的鍋爐,不得進行任何修理。
(九)在停爐之前應進行下列工作:
1、臨時停爐,鍋爐水位應稍高于正掌水位。
2、事先停止送風和給料,停爐后應根據情況降低鍋爐內蒸汽壓力。
3、臨時停爐,必須關好煙囪擋板及壓好火,并將爐門打開;長期停爐,應扒出爐膛內的余料,清除所有煙道和灰斗的灰渣。
(十)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1、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此時不得向鍋內加水)。
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指施,但水位仍繼續下降。
3、鍋爐水位超過最髙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5、汽壓表或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6、鍋爐受壓元部件、爐墻、爐排等損壞,危及設備和人身安全;其他危及鍋爐及人身安會的異常情況。
三、鍋爐巡回檢查
(一)當班人員每小時(分管領導每月,總工每周)至少對鍋爐設備(鍋爐房)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入運行(鍋爐房檢查)記錄。
(二)巡回檢查內容:
1、汽壓、汽溫、水溫穩定,水位正常,三大安全附件、自動保護裝置和儀表靈敏可靠,無泄露現象。
2、受壓元部件可見部位無鼓包、滲漏現象,爐內燃燒工況良好。
3、爐墻、爐拱無破損,爐門和看火門完整牢固。
4、汽、水系統、管道和閥門完好無泄露。
5、燃燒設備及轉動機械無磨擦和異常響聲,油位正常,軸冷卻水充足,并注入了潤滑脂。
6、各電器、熱工儀表指示正確,反應靈活;各自動控制調節系統運行正常。
7、各輔機設備電動機溫度正常,電流表指示值在正常規范內。
8、鍋爐房照明良好,道路暢通,衛生清潔。
四、鍋爐設備維修保養
(一)鍋爐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鍋爐設備維修保養,并制定大、小修計劃及當月維護保養計劃。
(二)鍋爐的日常維護保養由有相應資格的專業隊伍承擔。
(三)鍋爐一般每三個月小修—次,每年大修一次,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進行一次內部檢驗。
(四)小修項目包括:三大安全附件、閥門、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檢修,檢查輔機各部位堅固和運轉情況,更換損壞的皮帶,消除漏氣、汽、水現象。
(五)鍋爐的大修,除小修項目外,還包括清除爐內灰和鍋內水渣、積垢,檢修鍋爐燃燒設備、受壓部件、各輔機附件,修復破損的拱磚、爐墻和保溫層。
(六)安全閥每周應手動放汽一次,每月自動排汽一次,每年檢驗一次。每班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一次,壓力表每半年至少送計量部門檢定一次。水位表每班沖洗一次。水位報警及聯鎖保護裝置每班應試驗一次。
(七)鍋爐停用后,應采用干式法或濕式法保養鍋爐。
(八)做好備品和備件的采購、設備檢修記錄、事故記錄和設備臺賬等工作。
五、交接班管理
(一)交接班必須雙方一起進行,接班人員不到崗,交班人員不得離崗,并向上級報告。
(二)接班入員提前15分鐘到崗,檢查設備和環境衛生等情況,做好接班準備。
(三)交班人在交班前30分鐘,應進行設備檢查和打掃鍋爐房衛生,做好交班準備。
(四)交班入員必須作到“五交”、“五不交”。
1、“五交”為:
(1)鍋爐溫度、壓力和水位正常;
(2)安全附件、報警、自動聯鎖保護裝置和儀器儀表靈敏可靠;
(3)鍋爐本體無異狀,各輔機附件正常;
(4)燃燒系統運行正常,燃料儲備充足;
(5)鍋爐房清潔衛生。
2、“五不交”為:
(1)不交給喝酒的司爐工;
(2)不交給重病的司爐工;
(3)當接班人員不到崗,不交給其他非持證司爐工;
(4)處理事故時不交班;
(5)鍋爐自動保護裝置、溫度、壓力、水位和燃燒不正常時不交。
(五)交班前或交班時發生事故,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后的事故則由接班人處理。
(六)交接班雙方逐項認真核實有關情情況后,雙方簽字,交接班完畢。
六、水質管理
(一)鍋爐給水應經必要的處理,沒處理的水,原則上不得使用。
(二)水質化驗員應經培訓,考取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鍋爐水處理人員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
(三)按規定定期進行水質化驗,并認真做好記錄。
(四)做好儀器,化驗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五)蒸汽鍋爐的給水一般采用鍋外化學水處理,水質應符合規定。
七、本制度由公司生產中心負責解釋,補充和修訂。
鍋爐生產管理制度 3
一、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1、認真落實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等有關規定,嚴格遵守鍋爐安全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保證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2、司爐工應持有效證件上崗,并在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無證人員及證件失效者不得上崗作業。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調度,不做與司爐崗位無關的事。
4、負責本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門、窗、玻璃、操作臺等的使用和保管。
5、認真做好鍋爐、輔機及安全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做好鍋爐檢修前的處理和檢修后的驗收。
6、負責本崗位鍋爐、室內外的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7、鍋爐在運行中發生有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立即報告鍋爐主管負責人。
發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應保護好現場。
8、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操作,有權拒絕執行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9、努力學習鍋爐安全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二、司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l、認真閱讀鍋爐使用說明書,熟悉鍋爐及輔機性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各項制度。
2、開爐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項檢查和準備工作,當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在沒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啟動。
3、運行中應進行巡回檢查,巡檢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啟動后、升壓后、保壓時、下班時;
巡檢的主要內容是:設備運轉部分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音,各閥門是否正常,水位計、壓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4、運行中每班應沖洗一次水位計和進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閥手動或自動排放試驗。
5、嚴格執行緊急停爐操作程序,防止發生事故。
6、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應停爐查明原因:鍋爐水位下降到規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時。
三、鍋爐事故報告制度
1、鍋爐發生事故后,司爐工應保持鎮靜,判斷事故原因和現場處理要做到“穩、準、快”;
同時應立即向鍋爐主管負責人報告事故發生前后的經過。
2、對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緊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現場。
3、司爐人員遇有事故發生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4、發生重大以上事故時,事故單位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要求立即向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
鍋爐生產管理制度 4
安全生產管理
制定嚴格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后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定期對鍋爐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包括壓力、水位、閥門等關鍵部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在鍋爐周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非操作人員禁止進入鍋爐操作區域。
設備維護管理
建立設備維護檔案,記錄鍋爐的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信息,以便追溯和分析。
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鍋爐進行保養,如清洗、潤滑、檢查零部件磨損情況等,每季度進行一次深度保養。
及時更換老化、損壞的'零部件,確保鍋爐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操作流程管理
操作人員在啟動鍋爐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按照操作規程啟動。
運行過程中,嚴格監控鍋爐的各項參數,如壓力、溫度、水位等,每小時記錄一次數據。
鍋爐停止運行時,按照操作規程進行降溫、降壓、排水等操作,嚴禁違規操作。
人員培訓管理
定期組織操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每年至少進行兩次集中培訓,提高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
鼓勵操作人員參加行業內的技術交流和培訓活動,不斷更新知識,提升技能。
鍋爐生產管理制度 5
安全責任制度
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責任,簽訂安全責任書,將安全責任落實到個人。
設立安全管理小組,定期召開安全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制定改進措施。
對違反安全規定的人員進行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設備巡檢制度
制定詳細的`設備巡檢計劃,操作人員每兩小時進行一次現場巡檢,重點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有無異常聲響和泄漏等。
巡檢人員要認真填寫巡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重大問題立即停機處理。
定期對巡檢記錄進行分析,總結設備運行規律,為設備維護和故障預防提供依據。
應急管理制度
制定鍋爐事故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流程和各部門、人員的職責。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如滅火器、急救箱、消防水帶等,并定期檢查維護,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
燃料管理
建立燃料采購、儲存、使用管理制度,確保燃料的質量和供應穩定。
對燃料進行分類存放,防止不同燃料之間相互污染。
定期對燃料的消耗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優化燃料使用,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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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管理
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確保鍋爐生產過程符合相關標準和規范。
對原材料和零部件進行嚴格的質量檢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零部件。
加強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對關鍵工序進行重點監控,確保產品質量穩定。
運行記錄管理
要求操作人員詳細記錄鍋爐的運行數據,包括啟動時間、停止時間、運行參數、故障情況等。
運行記錄要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以便后續查閱和分析。
定期對運行記錄進行整理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改進生產管理。
節能管理
制定節能措施,如優化燃燒方式、合理調整負荷、加強設備保溫等,降低能源消耗。
定期對鍋爐的能源消耗情況進行統計分析,評估節能效果,不斷改進節能措施。
鼓勵員工提出節能合理化建議,對采用后取得顯著節能效果的建議給予獎勵。
設備更新改造管理
制定設備更新改造計劃,根據鍋爐的運行狀況和技術發展趨勢,適時對設備進行更新改造。
對設備更新改造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和論證,確保項目的技術先進性和經濟合理性。
設備更新改造完成后,及時進行驗收和調試,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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