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管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管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車管管理制度1
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增強運行工區駕乘人員安全行車的責任意識,確保人身和車輛安全,制訂本制度。
1 安全行車規定
1.1 駕駛員安全行車規定
1.1.1 工區所有車輛的駕駛人員(含操作隊值班車輛)均應由公司批準的具有駕駛資質的人員擔任,其他人員不得駕駛工區機動車輛。
1.1.2 駕駛人員應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1.1.3 操作隊值班車輛駕駛人員應服從駕駛班班長、操作隊隊長、當值值班長的統一調度和管理,做到出車及時、駕駛安全;工區生產用車駕駛人員應服從駕駛班班長的統一調度和管理,不得私自出車;
1.1.4 操作隊值班車輛應履行車輛每日交接手續,確保油料充足,車況良好,不符合車輛交接條件的,接班人員應及時指出,并向駕駛班班長匯報。
1.1.5駕駛人員應積極參加公司、工區、操作隊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有關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1.1.6 自覺愛護養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車輛檢查),確保“四良”(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1.1.7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
1.1.8駕車時系好安全帶,自覺做到禮讓三先。
1.1.9禁止將車輛交給外單位駕駛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駕駛外單位車輛。
1.1.10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
1.1.11 加強對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隨車走。
1.1. 12禁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1.1.13 車輛的.出行執行派車單制度。
1.1.14 駕駛班應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臺賬,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1.1.15 執行行車任務時,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工區規定的行車路線,駕駛途中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16不準酒后駕車,駕駛中不準打手機,不準吸煙,不準與同車人說笑、聊天。
1.2 乘車人員安全規定
1.2.1 乘車人員有提示、督促駕駛員安全行車的義務。
1.2.2 乘車人員應提前告之駕駛員的行駛目的地,并不得要求駕駛員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2安全行車標準(“六無”)
2.1車況完好,無磕碰掛擦和丟損;
2.2遵紀守法,無違章紀錄和違法違紀現象;
2.3服從調度,無誤時誤事現象;
2.4文明服務,無用車投訴;
2.5服從管理,無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
2.6安全服務,無大小責任事故。
3 安全行車獎懲
執行公司及工區的《經濟責任制考核制度》。
車管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提高客運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保障乘客、用戶和客運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個體業戶(以下簡稱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的出租汽車,是指按照乘客和用戶意愿提供客運服務或者車輛租賃服務的客車。客運服務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運送服務,并且按照里程和時間收費的出租汽車經營活動。車輛租賃是指向用戶出租不配備駕駛員的客運車輛,并且按照時間收費的出租汽車經營活動。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城區客運出租汽車的管理。
第四條市公用事業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城區客運出租汽車的行政主管部門,其所屬的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負責本市城區出租汽車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公安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城區客運出租汽車的治安管理。交通、工商、物價、技術監督、城建、規劃、稅務、環保、財政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
第五條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發展應當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并根據實際需要,對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發展規模、數量和車型實施宏觀控制。市公用事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客運出租汽車的發展規劃以及客運出租汽車的數量、乘降點及停車場(站)的年度發展計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六條客運出租汽車行業應當實行統一管理、合法經營、公平競爭、方便群眾的原則。客運出租汽車的營運定額和稅費標準,應當按照國家、省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市公用事業行政管理部門、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及工作人員應當依法管理,秉公辦事,依法維護經營者、乘客、用戶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經營資質管理
第八條本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實行有償出讓和轉讓,取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并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經營者所取得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在正式營運半年后,經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批準,方可有償轉讓。經營權使用期滿,由市人民政府無償收回。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的使用期限、有償出讓、轉讓的方式、標準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條取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數量和質量要求的客運車輛和相應的資金;
(二)有符合規定要求的停車場地和經營場所;
(三)有達到規定標準的管理人員和駕駛員;
(四)有與經營方式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
(五)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六)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條件。
第十條取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的個體業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要求的.客運車輛和相應的資金;
(二)有符合規定要求的停車場地;
(三)有達到規定標準的駕駛員;
(四)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條件。
第十一條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本市常住戶籍或者暫住證;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公安部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齡滿2年以上;
(四)經客運服務培訓合格,領取《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準駕證》。被取消營運資格的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從取消之日起3年內不得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
第十二條取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的經營者,按下列程序辦理經營手續:
(一)企業持營運申請報告,公民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向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持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核發的經營權使用證和客運出租汽車審批表,到有關部門辦理車輛牌照、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
(三)到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領取《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營運證》。未辦理以上手續的,不得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接到客運申請報告后,應當在5日內做出審核決定,并書面通知本人。
車管管理制度3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當班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做記號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
六、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須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相關老師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在各接送點提前候車。
車管管理制度4
為了保證油區接卸車安全,確保安全生產,杜絕發生火災事故,結合鍋爐專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卸油前需要檢查卸油站臺照明充足,站臺周圍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冬季應及時清掃冰雪,并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
2. 卸油機車與油罐車之間至少有兩節隔離車廂方可允許取送油車。在進入油區時,機車煙囪應扣好防火絲網,行駛速度應小于15km/h,不準急剎車,掛鉤要緩慢,車體不準跨在鐵道絕緣段上停留,避免電流由車體進入卸油管線。
3. 工作人員應待機車與油罐車脫鉤離開,采取制動措施后,方可登上油車,開始工作。
4. 打開油車上蓋時,嚴禁用鐵器敲打。開啟上蓋時應輕開,人應站在側面。卸油溝的蓋板應完整,卸油口應加蓋,卸完油后應蓋嚴。卸油過程中,值班人員應經常巡視,防止跑、冒、漏油。
5. 油車卸油時嚴禁將扎有鐵絲的膠皮管或鐵管接頭伸入倉口或卸油口。
6. 油車、卸油加溫時,應嚴格控制溫度,柴油不超過50攝氏度,進入油罐的'燃油蒸汽加熱溫度不超過250攝氏度。
7. 在卸油中如遇雷雨天氣或附近發生火災,應立即停止卸油作業。
8. 卸油區內鐵道必須用雙道絕緣與外部鐵道隔絕。油區內鐵路軌道必須互相用金屬導體跨接牢固,并有良好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大于5歐姆。
9. 卸油站發生火災時,如油槽車正在卸油應立即停止卸油,關閉上蓋,防止油氣蒸發,設法將油槽車拖到安全地區,如油品外溢起火可用砂子、土圍堵將火勢控制在較小的范圍內然后用足夠數量的泡沫、干粉滅火器和消防水撲救。
10. 油區值班員及卸油人員在卸油期間,必須遵守卸油規程,安全規程及本制度。
車管管理制度5
為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發揮小車使用效益和確保用車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機關所有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局領導及各科室需用車時,應提前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二、公務用車應遵循先領導后科室,先急后緩,統籌安排的原則。
三、公務用車必須由專職司機駕駛,嚴禁外人駕駛。
四、司機對車輛有愛護、養護和車身安全責任。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公車私用,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被盜的,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并按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五、車輛的燃油、維修費用由辦公室結算。車輛維修應事先報告,并填報《車輛報修登記表》。維修費用在500元以內的報辦公室同意;500元至3000元內的報局分管領導同意;3000元以上的`須報局長同意。
六、個人私事原則不得派車,特殊情況需用車的,須報經辦公室領導同意后,在不影響公務的情況下,方準派車。并由使用人交納油料費(以10公里為計費單位,四舍五入,每10公里5元)和路橋費。
車管管理制度6
一、本單位車輛由鎮辦公室統一負責管理,統一調派,按先急后緩、保證重點的原則,確保鎮班子和重要工作任務用車。
二、車輛外出(縣外)公務活動使用實行派車單制度,駕駛員憑鎮辦公室派車單報銷過路費或其它費用(包括辦事處車輛)。因用車緊張需租用其他車輛的,由鎮辦公室負責統一安排登記,私自用車的不予核銷。
三、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項規定,對違反交通法規受到罰款,由駕駛員負責,單位不予報銷。駕駛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造成交通事故的,應根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責任,對駕駛員作出相應處罰。
四、嚴格控制公車私用。車輛實行專人駕駛,定點維護保養。
五、駕駛員雙休日及因事、因病請假的,車輛鑰匙必須交鎮辦公室保管。在節假日、雙休日確需工作用車的',需經鎮辦公室備案后方可用車。
六、日常車輛由駕駛員負責維護管理,車輛要做到車容整潔、車況良好,確保正常工作用車和行車安全。
七、油料由辦公室統一管理,發放油料充值卡,實行專卡專用,不得擅自提供其它車輛使用。充值卡費用使用完后需充值,經鎮辦公室登記后,再進行充值,鎮辦公室應對公務車充值費用進行登記,以便全面了解車輛油料使用情況。
八、車輛需要保養和維修時需報鎮辦公室,保證維修費用清楚。
九、駕駛員將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或其它人駕駛,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駕駛員和駕車人承擔。
十、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各辦事處按照執行。
車管管理制度7
為改善員工上下班交通條件和工作中用車狀況,公司鼓勵員工自購車輛,并就具體購車補貼、用車津貼及使用情況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購車補貼及用車津貼
1.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總經理助理、地產編制的物業公司副總人員購車,公司給予一次性補貼十萬元,同時提供借款四萬元,但須購買十二萬元以上的車輛,公司每月給予用車津貼1200元。
2.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部門經理、副總工程師、地產編制的物業公司總經理助理和購車,公司給予一次性補貼七萬元,同時提供借款四萬元,但須購買價格在十二萬元以上的車輛,公司每月給予用車津貼800元。
3.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主管人員、部門副經理、地產編制的物業公司職能部門經理購車,公司給予一次性補貼五萬元,同時提供借款兩萬元,但須購買價格在八萬元以上的車輛,公司每月給予用車津貼500元。
4.在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其他員工購車,公司給予一次性補貼四萬元,同時提供借款兩萬元,但須購買價格在六萬元以上的車輛,公司每月給予用車津貼400元。
5.員工只可享受一次購車政策,一次性補貼和借款標準以員工享受此規定當時的崗位為準。如員工購車后崗位有調整,每月津貼會隨崗位變動而調整,一次性補貼和借款標準不作調整。員工全月休假時無月津貼。
6.夫妻雙方均在公司工作,購買車輛時只可單方享受此規定。
7.購車價格標準,可包含車輛購置附加稅。以上所有補貼中,個人所得稅由個人承擔。
8.員工購車自購車當月起六年內不得轉賣。如在六年內中途離職者,根據提前離職的時間,每提前一年須退還公司一次性補貼的六分之一款項。以上時間不足一年按月計算。
9.以上所有借款均從借款當日起在四年內分月還清。如在四年內中途離職,須一次性還清所有欠款。
10.以上所有人員購車后,除公司規定的停車位外,公司不提供其它車位。在用車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維修、保養及其它使用費用,個人自理。
11.員工用自購車因公非本市的出差,根據出差批準單在出差過程中發生的汽油費,公司根據百公里耗油15升給予相應補貼,過橋過路費實報實銷。本市是指:南京市鼓樓區、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棲霞區、雨花臺區、浦口區、江寧區。
二.相關手續辦理程序
1.員工向公司提出購車借款和補貼申請,需在辦公系統上填寫《員工購車補貼申請表》,提供所購車輛的型號、價格等相關材料,并提供本人駕駛執照的掃描件作為附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財務提供支票辦理購車手續。購車后員工須將購車發票和車輛行駛證的復印件交公司財務部備案,購車發票和車輛行駛證必須為員工本人姓名。
2.員工自購車在完善相關手續后,須在取車后三個工作日內到總經理辦公室辦理用車津貼核準手續。財務部根據總辦審批后確定的用車日期,按公司規定給予辦理費用報銷手續。
3.員工辦理津貼報銷手續時,須提供與車輛使用相關的正式費用票據(保險費養路費除外)。
4.員工在用車津貼核準手續辦完之后,自用車日期之日起每月辦理一次相關車輛津貼報銷手續。
三.車輛使用規定
1.享受到公司相關政策購車的員工,車輛必須本人上下班和工作中自用,不得在購車后轉讓他人使用。
2.上班外出辦事時,公司不予派車,亦不報銷出租車費用。如遇兩人以上同時外出辦事,其中有購車員工,須同時帶上未購車員工,在車輛座位能坐下的情況下,公司不予派車。
車管管理制度8
1、上班前把工作場地打掃干凈,調試機器,泡沫充足,工具到位。做好當天工作的準備。
2、下班后關好設備、收好所有工具并在規定位置擺放整齊,需要維修保養的工具、設備上報主管并做記錄。
3、工作時間分工不分家,相互協作,配合工作,服從領導分配。工作時間工作場合不得吸煙。
4、在雨天或工作不忙時組織學習,新老員工多溝通,做好帶頭模范作用,提高積極性。
5、下班后美容主管進行檢查監督,若發現毛巾沒洗,機器沒保養,工作場地衛生沒打掃,機器設備沒關閉,一次每人樂捐20元,在洗車過程中若遇客戶投訴,扣20元
6、薪金待遇:主管,基本工資850元、加班工資150元、崗位工資150元、全勤考核100元、月度考核100元。美容技工,基本工資850元、加班費150元、技能工資0-500元、全勤獎50元、月度考核元、每洗一輛車提成2元(內部洗車不計)、推薦升級美容服務提成5%、推薦相關產品銷售1%,月底隨工資發放。學徒工由專職師傅指導并接受考核,考核通過上崗后按相應工資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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