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通用23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
為整頓寢室紀律,加強寄宿生管理,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訂寢室制度。
一、組織紀律
1、建立健全宿舍舍長負責制,每人服從宿舍長管理;
2、不準在宿舍里的打架、罵人、抽煙、打牌,與校外人員串連打架,肇事者從嚴處理;
3、按時起床、睡覺,切實保證午間休息;
4、節約用電、用水,人睡燈熄;
5、不準在宿舍里點蠟燭。
二、安全保衛工作
1、上課期間不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宿舍;
2、不隨意破環別人東西,非經本人許可,不得隨意挪用別人東西,更不能占為已有;
3、自己的'學習、生活用品應妥善保管;
4、不得隨意留宿非宿舍人員住宿,確實需要住宿者,需值日老師同意。
5、按時返校、回家,有事向班主任或值日老師請假。
三、清潔衛生
1、天早晨內務整理,疊好被子,口杯、牙刷、毛巾、臉盆、桶、箱子放在指定位置。
2、堅持輪流打掃宿舍,宿舍內無果皮、紙屑、飯渣、剩菜、米粒。
3、晚間起床、進廁所,不得隨地大小便。
4、勤洗澡、勤換衣服,不得亂潑臟水。
四、愛護公物
1、愛護學校公共財產,如有損環照價賠償。
五、文明宿舍評比
1、每周評一次文明宿舍。
2、違犯以上規定者,三次以上,本期不能評學校三好學生、優秀干部、學習積極分子等。
一、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到校、離校,周日回校時必須到管理教師處簽名,遵守《寄宿生周日回校管理制度》。周五由管理員、值日、值周教師四人分四個方向組織學生離校;在校期間嚴禁隨意離校,出校門必須向管理教師請假,遵守《寄宿生離校請假制度》。
二、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睡覺,遵守《寄宿生就寢制度》,學校安排巡夜教師管理夜間學生就寢,給學生蓋被,處理學生生病等突發事件。
三、室內外不準玩火,不準亂摸亂動電線、電器等,不準到危險的地方玩,注意自身安全。
四、每天做好室內外清潔,保持室內外和個人清潔衛生。做到每天起床疊好被、漱口、洗臉、服裝整潔,飯前便后洗手,每晚洗臉、洗腳,不踏入別人床鋪,不亂扔果皮紙屑,值日生按時做好寢室、餐廳衛生,遵守《寄宿生衛生管理制度》。
五、寄宿生就餐有序,由班主任組織分班排隊洗手,之后方可用餐,遵守《寄宿生就餐制度》。
六、愛護公私財物,不準隨意借、拿別人的錢物用品,需用別人物品必須經別人同意。不倒飯、菜,愛惜糧食。
七、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到男生宿舍,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管理教師同意后,隨管理教師一同前往。
八、家長探望學生,必須經管理教師同意后,方可同管理教師一道進入學生寢室。
九、團結互助,關心同學。養成自主管理、自主生活的習慣。尊敬師長,嚴禁打架斗毆。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2
本制度根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制定,并根據本校實際補充部分條款,旨在通過規范有序的管理,增強廣大寄宿生的守紀守法意識,提升管理質量,為全面實施我校學生封閉式管理奠定堅實的基礎;同時,通過寄宿生管理方法的探究,尋求一條適合我校實際的寄宿生管理道路,確保寄宿生的規范與安全。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一、入宿制度。
1、全體寄宿生應于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準時入宿,參加各種寄宿生活動,確保宿舍管理的規范化;
2、異性親屬不得進入子女住宿處;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住宿區;
二、日常管理制度。
3、寄宿生須在學校德育處的統一管理下入宿;
4、寄宿生管理實行層級管理制度:
5、晚自習制度:
(1)全體寄宿生須于學校規定的時間參加晚自習,不得遲到、曠課或早退;
(2)晚自習學生均在指定地點進行晚自習,以年段為單位,每年段指定教師進行點名及輔導工作;值班教師由學校調配,使學生在晚自習中得到必須的輔導;
(3)晚自習遲到(上課15分鐘以內為遲到,超過視為曠課)二次為一次曠課,二次曠課即予紀律處分,三次給予退宿處理并給予相應處分;
(4)晚自習學生須遵守上課紀律,有相關違紀行為者按規定懲處;
(5)晚自習時間嚴禁外人來訪;
6、請假制度:
(1)寄宿生請假須履行相關手續方可離校,否則視為違紀;
(2)請假手續辦理后,學校有關人員將對請假學生去向進行確認,如發現去向或事由與請假條不符者,除通知家長給予追查外,進行退宿處理外,還進行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7、點名制度:
寄宿生每天進行點名工作,每晚就寢前15分鐘為生管人員固定點名時間,其余時間由學校有關管理人員進行隨時檢查,以強化寄宿生考勤工作;
三、衛生工作制度。
8、個人衛生:
(1)全體寄宿生應講究個人衛生,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防止因衛生問題引發各種疾病;
(2)個人物品應按學校要求整齊擺放,被褥應每天疊放整齊,地上物品應整齊有序,懸掛物品應按要求懸掛,以上內容納入評比內容;
(3)寄宿生應認真履行值日生職責,不得因個人原因導致宿舍衛生工作受損;
9、宿舍、衛生責任區衛生:
(1)各宿舍每天應安排值日生對宿舍及衛生責任區進行衛生保潔工作,每天一次保潔,衛生部進行檢查;
(2)各宿舍每周五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工作,要求全員參與,做到門窗無灰塵、地板無污跡、垃圾無殘留;衛生部進行檢查;
(3)學生會定期對衛生考評成績進行公布,獎優罰劣;
10、飲食衛生:
(1)寄宿生必須在學校食堂用餐,反對到校外用餐;
(2)寄宿生應注意各種飲食衛生,嚴禁學生在無證經營的各種飲食攤點食用各種食品,防止病從口入;
(3)學生在校內外購買物品時發現假冒偽劣商品,應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以便采取措施;
11、公物保護:凡損壞宿舍器物的.,按學校有關賠償制度賠償;個人損壞者,追究其責任并給予相關賠償處理;如無法找到責任人的,由全宿舍承擔責任。
四、安全制度。
12、寄宿生應遵守學校各種安全規定,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13、寄宿生不得攀越學校圍墻、各種防護欄等各種安全防護設施;
14、寄宿生不得在宿舍接待來訪客人,有客人來訪應按有關規定接待;
15、男女生宿舍要保持正常的關系;
16、寄宿生不得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熱壺、電熱棒等有礙安全的電器產品,不得帶打火機入校;
17、晚20:00起,寄宿生只入不出;對夜不歸宿者給予退宿及紀律處分;
18、寄宿生在宿舍內不得打撲克、賭博;不得帶各種含有酒精的物品(如啤酒)入宿舍;寄宿生在校內外喝酒,一經發現,即予處分。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校內管理制度
第一條建立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檢查等各項校內管理制度和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第二條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和學生出入校驗證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規模較大的學校不僅應有專職保安員,還應設專職的保衛干部,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保衛工作。
第三條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管理。
第四條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
第五條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點采購和索票、登記制度,建立飯菜24小時取樣留存(驗)和簽字記錄制度,保證飲用水的可靠,保障師生飲食衛生。
第六條建立學生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章排查制度
第一條建立校內日常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樓梯過道、食堂餐廳、飲用水源、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鍋爐房、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情況。
第二條建立專項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檢查,提高學校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三條堅持學校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后應填寫“學校隱患排查與整改表”。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學校無力解決的,要采取防護、警示措施,并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
第四條積極協調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排查整治,嚴厲打擊校內外暴力侵害師生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樓梯過道管理
第一條學校樓梯間應有警示標志;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合理安排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間;在容易擁擠的時段應有專人定崗疏導,切實防止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第二條加強對學生在樓道和在大型活動地方等擁擠場所活動的行為規范教育,強化其意識。
第三條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樓樓梯、扶手、樓梯間照明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隨時檢查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凡不符合要求的,應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改進。
第四章學生離返校
第一條建立學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據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往返學校。
第二條針對寄宿制中小學學生集中在節假日前后離校和返校的特點,要根據公安、教育部門制訂的要求,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學生管理制度和違規接送學生舉報制度,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第五章教育制度
第一條建立經常性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教育讀本》和《服務手冊》等教材,落實教育“八有”的要求,使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用電、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閑時段要從事的游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第二條建立專題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三條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和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針對本學校的地勢特點和存在的隱患,各校要根據20__年責任目標的要求,在教體局、中心小學以上的指導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針對性、實效性較強的預案避險演練,結合本校實際,在精心籌劃的基礎上,安排一次全體住校生參加的夜間逃生疏散演練,提高學生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四條加強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管理能力建設。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其意識,防止學生事故的發生。制定并落實家校聯系制度,建立學校、學生、家長之間暢通的聯系方式,探索加強家校共同實施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六章責任
第一條校長是寄宿制學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第二條建立和完善學校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制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一條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4
一、凡住校學生須經學校批準,手續完備,方可入校住宿。
二、寄宿生入校后必須嚴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宿舍公約,服從值周老師及寢室長的管理。
三、寄宿生實行集體食宿制,全體住宿同學必須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團結一致,努力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四、學校設立文明宿舍評比制度,每周對各宿舍的學習、生活、衛生、紀律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對優勝集體將頒發流動紅旗。
五、寄宿生必須嚴守作息時間,早鍛煉、上課及自修時間不得在宿舍逗留,晚自習應上足、上好,保持安靜,午休及晚上熄燈后不得在宿舍講話或弄出聲音,影響他人休息。早晨按時起床,參加早鍛煉,不遲到,不缺席。六、寄宿生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除學校規定的`假期外,均應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須向班主任請假,并將假條交生管老師備案。晚自習時間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須征得值班人員同意履行有關手續,無故不參加晚自習者以曠課論處。
七、寄宿生必須注意宿舍的安全工作,衣物要妥善保存,貴重物品、現金鎖入柜、箱。宿舍鑰匙要細心保管,離開宿舍要關鎖門窗,睡覺時應關緊、關好大門。
八、寄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宿,不得隨意挪動床位,物品排放應有序,宿舍內不得留其他同學或來客住宿,攜帶物品出校須有生管老師簽發的出門證。
九、愛護公物,不準在墻上、門上亂涂亂畫,不準在室內亂貼紙張,亂拉繩帶,損壞公物者要照價賠償,故意損壞公物者,要加倍賠償。
十、注意節約水、電。宿舍內不得亂拉電線,亂接電燈及電器設備,水龍頭用好后要關好。
十一、搞好公共衛生,宿舍內每天安排值日生進行衛生值日,整理內務。認真做好周末宿舍衛生大掃除工作,不得亂倒垃圾、污水,禁止向水池及便池內亂扔雜物,不在宿舍內吃零食。
十二、注意個人衛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發,個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室內懸掛衣物,不能將書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凈、齊、美。
十三、按時用餐,服從就餐管理,協助食堂搞好衛生,做到不浪費糧食,不得將飯菜帶入宿舍區,禁止亂倒剩飯剩菜。
十四、嚴禁在宿舍區內進行體育活動,宿舍區嚴禁帶入打火機、火柴、電瓶燈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宿舍內禁止點蚊香。
十五、注意食品衛生安全,寄宿生不得在校外購買無證攤販的食品。
十六、寄宿生應堅決服從生管教師和室長的管理,接受生管教師和室長的檢查,不得頂撞、辱罵生管教師和室長。
十七、以上條例,全體寄宿生必須遵照執行,凡違反者,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處分或取消住宿資格。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5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安全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依據《國家中西部農村寄宿制學校項目學校暫行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寄宿制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建立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安全檢查等各項校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第二條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和學生出入校驗證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規模較大的學校不僅應有專職保安員,還應設專職的保衛干部,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第三條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條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條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點采購和索票、登記制度,建立飯菜24小時取樣留存(驗)和簽字記錄制度,保證飲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六條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章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條建立校內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安全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安全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樓梯過道、食堂餐廳、飲用水源、安全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鍋爐房、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安全情況。
第八條建立專項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安全檢查,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九條堅持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后應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表”。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學校無力解決的,要采取防護、警示措施,并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
第十條積極協調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排查整治,嚴厲打擊校內外暴力侵害師生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樓梯過道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樓梯間應有警示標志;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合理安排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間;在容易擁擠的時段應有專人定崗疏導,切實防止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第十二條加強對學生在樓道和在大型活動地方等擁擠場所活動的行為規范教育,強化其安全意識。
第十三條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樓樓梯、扶手、樓梯間照明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隨時檢查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應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改進。
第四章學生離返校安全
第十四條建立學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據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安全往返學校。
第十五條針對寄宿制中小學學生集中在節假日前后離校和返校的特點,要根據公安、教育部門制訂的要求,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學生管理制度和違規接送學生舉報制度,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第五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條建立經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安全教育讀本》和《安全服務手冊》等安全教材,落實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閑時段要從事安全的游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第十七條建立專題安全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安全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十八條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針對本學校的地勢特點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各校要根據20__年責任目標的要求,在教體局、中心小學以上的指導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針對性、實效性較強的預案避險演練,結合本校實際,在精心籌劃的基礎上,安排一次全體住校生參加的夜間逃生疏散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加強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設。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其安全意識,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并落實家校聯系制度,建立學校、學生、家長之間暢通的聯系方式,探索加強家校共同實施安全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第六章安全責任
第二十條校長是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第二十一條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制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6
一、寄宿生因家中有急事需回家,應由學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請,并寫出請假條,經班主任、生活管理教師批準后,辦理請假手續,并由生活教師開出“住校生離校單”,交門衛后方可離校。
二、歸宿假回家后,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時到校的寄宿生,家長或臨時監護人要事先向班主任和生活教師電話請假,事后補上由家長簽字的請假條。
三、寄宿生在教室上課期間因身體不適,需休息者,由本人書面申請,班主任批準簽字,交值班的生活教師后,方可進入宿舍休息。
寄宿學生生活管理制度
一、寄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紀律,按時起床、就寢、做操、滅燈息談,遵守住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二、在校學習、生活、活動必須聽從生活管理教師的指揮安排,遵守紀律和規定,用餐上活動課等要統一行動。
三、同學之間要相互關心,團結互助,相互謙讓,不準打架罵人,不準以大欺小。同學之間發生糾紛,及時報告,由教師解決。
四、愛護學校公物,愛護花草,不準任意損壞踐踏花草,開、關房門要輕,不得踢、撞、撬門,不準在墻壁上亂刻亂畫。
五、住校期間不準私自外出。若外出或回家須經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及值周領導審批同意交由監護人領走方可。
六、注意安全,不做有危險的'游戲和不安全的事,不能攀爬欄桿,寢室區內嚴禁跑跳,上下床不能隨意翻越。
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扔果皮紙屑和雜物,寢室內毛巾、臉盆、桶、口盅、牙刷、牙膏、香(肥)皂、衣物、被子、床單、枕頭均要擺放整齊。
八、不準帶非住校生到寢室玩耍,平時未到開寢室時間,不得隨意進出,未經別人同意不準隨意翻拿東西。
九、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要勤儉節約,不挑食,不偏食,不浪費糧食。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7
1、凡經學校批準寄宿在校的學生,須按學校指定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經政教處批準,不得自由遷動和調換。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睡覺。起身前和熄燈后,必須保持肅靜,不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
3、要講究個人衛生和集體宿舍衛生,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個人衣服、日用品要放整齊,勤換洗。
4、愛護室內一切公共財物,室內規定用物不得隨便增減。注意安全,特別要保護電器設備,不得私接電燈和燃點蠟燭。節約用電,不點無人燈。無故損壞公共財物,除批評教育外,應照價賠償。
5、熄燈前由生管組負責檢查人數,如有學生缺席,要及時向負責老師匯報,有特殊原因外宿,必須得到班主任老師同意,生活管理老師批準。
6、同宿舍同學要互相關心,團結友愛,講文明,有同學生病不能起身上課時,室長要向班主任、管理老師或教務處報告。
7、要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宿舍門窗隨時注意關鎖,晚自休和上課時間不得自由進入寢室。個人貴重物品和錢物應加強保管,換洗的.衣服鞋襪當天晚上應放進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家屬和校外人員,攜帶物件外出時,須有出門證,傳達室檢查后,方得帶出。
8、遵守用膳時間,用膳鈴響后,方得進入飯廳用膳,依次排隊,不得爭先恐后,不得敲打碗筷。
9、愛惜糧食,注意衛生,不掉飯粒,不將菜屑骨頭拋在桌上或吐在地上。
10、對伙食方面的意見,要有組織地向生活委員或班長及有關領導反映,不得到廚房吵鬧。
11、尊重生活管理人員和值日老師的管理和教育。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8
為了加強寄宿生的`管理,培養學生良好作風,根據國家教委頒布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精神,結合我校寄宿生具體情況,學校寢室現狀,特制定我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 寄宿生必須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 寄宿生應愛護學校一切公共財務,樹立以校為家的主人翁精神,配合學校作好防盜,防火,防破壞,對壞人壞事敢于揭露和斗爭。
3, 寄宿生必須服從教師和行政執周人員管理。
4, 寄宿生必須按時起床,早操,上課,晚自習就寢,晚上不準無故外出,有特殊情況必須到政工處請假登記,女寢室必須栓好三把門栓和門內反鎖至到天亮才能出寢室以保安全(寢室內有方便桶)。
5, 寄宿生不準帶外人在寢室留宿。
6, 寄宿生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隨時保持寢室衛生清潔,內務整潔,擺放有序成一線,同一個方向。
7, 寄宿生課間不得入寢室。
8, 同學之間互相關心,幫助。講究文明禮貌。
9, 睡覺前學生不準在寢室內追趕打鬧。
10,寄宿生不得將火帶入寢室,男生不得在寢室內抽煙。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9
1、住宿生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愛護集體榮譽,努力創建文明宿舍。
2、嚴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病須有病假條,有事須有請假條,必經有關部門批準。
3、上課期間,住宿生不得擅自進入宿舍,沒有經老師的同意簽字,住宿生不得走出校門半步。違反須罰款2—5元。
4、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準時起床。熄燈后不允許說話、嬉笑、打鬧,嚴禁擅自離開宿舍或外出,違反者嚴肅教育,屢教不改者嚴厲處罰或取消住宿資格。
5、嚴禁打架、罵人、吸煙、醺酒,每發現一次罰款5—10元或請家長。禁止亂竄宿舍,發現一次罰款5元,不允許調換床位,發現一次罰款2元。同學之間要搞好團結,有矛盾找教師及時處理。
6、搞好個人衛生和環境衛生,不得隨地大小便。宿舍安排好值日生,宿舍和清潔區做到無雜物、無痰跡、無灰塵。被子疊放整齊,物品和衛生工具擺放合理有序,千萬不要在墻上亂寫亂畫。宿舍做到窗明干凈,空氣新鮮。
7、加強安全意識,不得攀高上樓頂,不得隨意出觸摸電線、開關、燈頭,上下樓梯要走穩,上下床要看準。不得打、逗、鬧,開玩笑有限度。禁止在校內騎自行車。違反者嚴厲批評懲罰。
8、注意個人財產的保管,加強防火、防盜意識。每個住宿生的衣服行李都必須主動地由老師寫上代號和姓名,每天都要堅持換洗和認領衣物。學生的'零花錢都要交給老師保管,口袋里不允許超過一元錢,不允許隨便亂用他人的錢財和衣物,更不能有盜竊行為。
9、進餐和打水必須按規矩排隊,不許帶買和插空擁擠。
10、節約用水用電,愛惜糧食。要做到用完水電后及時關掉水龍頭和開關,不許亂到飯菜。違反者罰款1元。
11、愛護公共財物,注意保護好自己使用的床鋪、桌凳。如有意損壞者照價賠償和加倍懲罰。
12、自覺遵守紀律,上好每一堂課,養成熱愛學習,積極鍛煉的好習慣。
13、望全體住宿生自覺遵守以上各項制度,做一個讓家長放心,老師省心的合格的住宿生。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0
一、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做好宿舍區安全保衛、清潔衛生、住宿紀律、思想教育等宿舍管理和服務工作。各樓管理員必須以做好本樓工作為原則,相互學習與交流,團結協作努力達到“內務整潔、管理有序、水電節約、關系融洽”的要求。
二、負責學生宿舍門衛值班工作,確保24小時值班,按作息時間規定開關宿舍大門,晚上開門后,上樓抽查未歸情況,早上8:00到9:30分,到寢室檢查內務情況。每天做好值班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政教處。
三、熱情接待來客,主動向來客介紹學生在校自我管理及生活情況,并做好登記工作防止不明身份者進入宿舍,嚴禁校外推銷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宿舍原則上不接待異性來訪者(本校教師除外)。
四、各樓管理員負責所屬范圍內各寢室學生的全面管理,遵照《學生守冊》有關規定督促指導學生遵守執行,每天檢查宿舍內務衛生,每周公布檢查結果,督促學生按時、認真打掃室內外衛生,確保宿舍整潔;維持宿舍區良好的生活秩序,對違紀學生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及時向政教處反映。認真做好學生宿舍個人文明表現考核工作。
五、關心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情況,耐心細致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經常找學生談心,了解學生的生活情況,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困難,做學生的貼心人,并把有關情況及時反饋給主管部門。
六、做好宿舍公共設施的登記、保護和檢查工作,做好宿舍鑰匙的保管、發放工作,協助財務室做好宿舍財產保管工作。七、力所能及地做好宿舍的日常維修工作,協助總務處做好水電、家具的維修工作。
八、做好宿舍區的'防盜、防火、防破壞等安全保衛工作,嚴格控制使用明火及高功率用電器,妥善處理偶發事件(包括學生生病等),并及時向保衛處、班主任或值班行政反映情況。
九、負責宿舍樓學生飲用水的供應以及飲水機、水桶的管理工作,做好校園電話卡的服務與管理工作。
十、做好本宿舍樓有關數據、材料的定期統計與整理工作。
十一、指導宿舍樓管理小組開展工作。
十二、完成學校各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1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寄宿生的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創建平安校園,為廣大寄宿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依據縣教育局關于寄宿學校管理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以下管理細則。
一、組織管理
1、成立寄宿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員長:
副組長:
成員:
2、建立兩條管理系統:
①教師系統:校長、值日行政領導 、早晚自習輔導教師、值周老師、寢室管理員。
②學生系統:寢室長
3、建立詳細寄宿生花名冊。總冊(分班冊、男女生冊)、寢室點名冊,同時附家長的聯系電話。家長聯系方式要備兩種以上途徑、以防急用。
4、建立寢室室長監督報告,值周老師檢查管理,值日行政負總責的寢室管理制度。
5、為便于統一寄宿生的學習和生活,學校對寄宿生編制“寄宿生早晚活動”進行管理,配齊、配優晚自習輔導教師,確保寄宿生的學習活動質量得到保證。
二、隊伍管理
1、寄宿生的宿管老師,必須服從學校領導分配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做到雷歷風行,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2、宿管員具體負責寄宿生的日常生活指導和管理工作。對學生必須富有愛心、童心和責任心。平時要深入寄宿生中,充分了解寄宿生的生活情況、身體狀況和思想動態,幫助低齡和生理、身體有缺陷的寄宿生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3、宿管員要定期召開室長會議,并做好組建寄宿生督導隊,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和增強自我服務意識。
4、宿管員要做好寄宿生床位安排和調換工作。
5、值周老師必須24小時在崗,嚴格履行崗位職責,未經校長、值周領導批準請假不得離開學校,如遇學校寄宿生突發事件必須迅速到崗。
6、值周老師要督促學生按時起床、上課、就寢,上課期間,做好宿舍清查工作,不得讓學生無故在宿舍區逗留。
7、值周老師做好宿舍區設備、安全、衛生三項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學校。
8、如遇寄宿生有生病等困難時宿管員、班主任、值老師要主動幫助學生,讓學生體會到學校、老師的溫暖,同時指導學生合理安排生活。
三、思想管理
1、注重人文關懷,多為學生著想,多為學生解憂,大力倡導“有困難告訴老師,有疑惑告訴老師,有矛盾告訴老師”的服務承諾。
2、定期召開寄宿生會議,對學生進行專項教育、學習寄宿生有關制度要求及行為教育,并做好詳細記錄。
3、緊緊圍繞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對寄宿生開展集體主義、愛校尊師、勤奮學習、遵紀守規、行為規范、關心他人、勤儉節約、艱苦樸素、愛護公物、清潔衛生、交通安全、飲食安全、衛生保健、孝敬父母等專題教育。
4、班主任及教師要深入學生家庭生活,通過家長會、座談會、個別談話、經常詢問家長等途徑了解學生實際。各班、各宿舍要設立室長,及時向班主任、宿管員反映同學動態,以便及時教育,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5、建立家校聯系卡制度,班主任要經常保持與家長聯系,爭取家長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教育好學生。必要時要入戶進行家訪。
四、衛生管理
1、宿舍衛生要做到無屋漏,無蚤虱、無蛇鼠、無蛛網、無危險品,勤開窗戶,保持通風。并定期噴藥消毒。
2、養成良好習慣,做好室內外衛生保潔工作,維護良好的生活環境。宿舍內外要打掃干凈,保持無米、無菜、無果殼、無紙屑及其他一切廢品污物,并保持干燥。
3、被褥折疊方正,排列整齊,經常晾曬,保持清潔,口杯、盆、毛巾要
擺放整齊。
4、講究個人衛生,勤洗臉、洗腳、刷牙、洗澡,衣服、鞋襪要經常換洗。并經常檢查督促。
5、對尿床、生疥、有傳染病的學生要及時發現,并督促家長及時治好。發現傳染病要及時隔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6、養成文明就餐習慣,愛惜糧食,節約水電。
五、宿舍紀律
1、嚴格按作息時間表作息。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作息者應先向室長報告,再由室長報宿管員老師批準。
2、按時起床、晨煉、進餐、上課,每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洗漱和個人衛生的清理,迅速就寢,保持宿舍安靜。不講話、不大聲吵鬧。
3、休息時間不準做有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下晚自習回寢室不得高聲談笑、追跑。
4、不隨便到別的.宿舍亂串或長時間逗留,更不準隨便進入異性宿舍,有公事經宿管老師同意,方能進入。
5、未經批準不能擅自調房間或床位。未經本人同意,不準亂動他人物品。
6、上課、晚自習時間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如特殊情況需要經夜班值周教師和晚自習輔導老師共同批準方可。
7 、講究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廢物,在公共設施上亂涂亂畫。嚴禁往窗外、走道倒水、扔雜物、摔東西。
8、同宿舍同學應和睦相處,提倡文明、團結、互助的風氣。嚴禁在宿舍講粗話、打架、斗毆、鬧事。嚴禁在宿舍打撲克、抽煙、喝酒。
9、上鋪同學在指定的位子禮貌上床,上床時下鋪的同學不得做出妨礙舉動,確保安全。嚴禁學生多人在上床玩耍、跑跳。
10、愛護宿舍區設施,不得損壞公共財產,發現損壞現象要及時向宿管老師報告,凡丟失、損壞的宿舍物品應照價賠償。
六、安全管理
1、建立雙休日寄宿生回校后的清點制度,及時掌握學生的到位情況。所有住校生周日下午3:30至5:30準時到校,值周老師清點人數。對未按時到校的學生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弄清原因。
2、實行住校生周末回家清點,做好寄宿生的清校等安全善后工作,確保寄宿生全部離開學校并平安回家。
3、寄宿生回家按片區域站隊排隊,不準在路上逗留,未經父母同意不準在親戚、同學家做客宿夜。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別。
4、寄宿生在學校教育教學時間內,除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住宿生不得離校;若確需離校,必須持有班主任簽名的請假條,經宿管員同意并簽名后才能離開學校。其他人無權批準。
6、建立宿舍學生到位情況登記表,每晚由晚自習輔導老師,值周老師核實簽字備案。
7、住宿生未經宿管員批準不得外出住宿,不得私自帶外人留宿,不得私自帶外人進入宿舍。
8、每晚息燈后,做好查鋪、點名工作,寢室長要向宿管員匯報本宿舍同學到位情況。對學生私自離開宿舍的情況應立即向校值周老師、值日行政領導匯報,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同時追查落實學生私自離開宿舍的原因、去向等具體情況,對違紀寄宿生要及時處理,并填寫處理意見。
9、住宿生因突發疾病、打架斗毆、食物中毒及校外人員滋擾、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應采取應急救助措施,并及時向班主任和值周老師、值日領導匯報。
10、加強對女生的生活指導,每學期每人至少開一次對女生的專項教育,關心、指導女生的學習、生活及自我安全防范常識。
11、定期召開寄宿生會議,對學生進行專項教育、學習寄宿生有關制度要求及行為教育,并做好詳細記錄。
12、嚴禁玩火,不準將火源和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入宿舍。
13、不得在宿舍內點蠟燭、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搭接電線和使用違章電器。
14、宿管人員和值周行政要加強夜間巡邏工作,確保校內平安及寄宿生的安全。
七、本細則從20xx年三月起執行。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2
1、學校采取封閉式管理,不準隨意離開學校。如有特殊事情,必須事先寫請假條,有班主任和值班教師的簽字,經班主任和管理住宿教師同意方可離校。
2、每逢周末、假日,統一放學,放學后必須先回家,上學時要按規定時間到校,不得單獨行動,路上要結伴行走,遵守交通規則。
3、增強安全意識,做到防火、防盜、防電、防水、防震,夜晚要關好門窗,嚴防意外事故發生。遇到意外情況,做到服從命令聽指揮。
4、課間不準隨便進宿舍(病假除外),午間、晚間不準在大門口逗留。
5、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起床,按時結隊,做到快、靜、齊,跑操做到隊伍整齊,口號洪亮,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上操者應事先請假,不得隨意離隊。按時熄燈,不得說話,不打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夜間如有病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管理住宿教師反映報告。
6、晚上大、小便,不準在宿舍門外,如被發現按違反校紀處理。
7、值日生要經常保持宿舍內、宿舍外清潔衛生,宿舍內要經常通風,定時消毒,不隨便亂倒垃圾,要倒入指定地點。
8、各宿舍長認真負責,監督本宿舍學生執行情況,全體住校生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住宿管理條例,如有違反者,一律按校規、校紀處理。
9、按序排隊文明就餐,不得擁擠,剩菜剩飯應倒入垃圾桶,不得隨處亂倒,不吃生冷、變質食物,勤儉節約、不亂花錢,不奢侈浪費。
10、不得隨意留校外人員住宿(包括家長),不許將社會上閑散人員引入學校。
11、不得互相漫罵,打架斗毆,不能以大欺小,要講文明、講禮貌,互相幫助,團結友愛,愛護公物,保護公共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12、書柜、飯桌、木凳、洗刷等用品擺放要統一標準,不能隨便亂放。
13、被褥干凈、疊放整齊、美觀,宿舍內要做到一日兩整理,三清掃。
14、如遇特殊情況不住宿者,要向學校提出申請,家長簽字,經批準后離校。
15、每周召開一次住宿生會,每月評選一次文明衛生宿舍。頒發流動紅旗。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3
為創建整潔舒適的住宿環境,切實維護住校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嚴肅住校紀律,促進對住校生的規范化管理,培養學生的自理和自立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寢室衛生
1、各種生活用品、衛生工具要擺放整齊,保持地面、門窗、墻面、衛生間和走廊的清潔。
2、養成愛整潔、講衛生、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不在寢室就餐、不亂丟雜物、不亂購零食、不浪費水電。
3、使用衛生間后,必須及時沖洗干凈;蹲坑內不留廢水、雜物。保持寢室干燥、通風。
4、嚴格執行衛生值日制度,值日生必須每天早晚打掃衛生,早晨必須清理紙簍、垃圾桶等。寢室長每天督促、檢查值日工作和生活用品的擺放情況并協助老師做好點名和檢查工作。
二、寢室紀律、安全
1、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晚上點名以后不許外出,平時無急事不進出寢室。除節、假日及學校組織活動外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門,如確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應書面請假,并經班主任(或學校值班領導)以及生活指導教師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2、嚴格按照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調換床鋪、寢室。
3、不把非住校人員帶入宿舍。非住校生及住校生的親屬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在學生休息時嚴禁異性學生家長進入其子女寢室。
4、不追逐打鬧起哄、高聲喧嘩以及打架斗毆。
5、不私自外出去游泳或買東西等。
6、不吸煙、喝酒;不在宿舍里打牌、賭博及變相賭博。
7、未經生活指導教師和班主任許可,不換鋪、合鋪睡覺,不竄寢室,不在校外或其他寢室留宿。
8、不穿奇裝異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發進入學生宿舍。
9、不將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學習的.書籍、圖片、影碟或其他有危害性的器械帶入學生宿舍。
10、不在墻上隨意張貼宣傳畫,釘釘子,不在樓內外墻上亂涂、亂刻、亂畫。
11、不在床鋪上蹦跳、嬉戲,以免發生意外,不撥弄電風扇,電燈等設備。
12、不翻越欄桿、窗臺;不在就寢期間離開寢室,更不離開寢室樓。
13、不在宿舍里燒煮食物,不亂接電源。注意用火安全,不點蠟燭,正確使用蚊香。
14、不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15、未經許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嚴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為發生,對有偷竊行為的將嚴肅處理。
16、不在就餐時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購物。
17、加強自身安全意識,善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發現違紀現象、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有關教師。
18、保管好自己財物。不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19、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時應照價賠償,有故意損壞的除照價賠償外,同時也按違紀處理。
三、寢室文明
1、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共創良好的生活環境。
2、尊重生活指導教師、值周教師、寢室長和他人。
3、爭創“文明寢室”,爭做“文明住校生”。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4
1、不準在熄燈后吃零食,點蠟燭。
2、住校生到校后,應將貴重物品和零花錢交主管老師代管,衣櫥及時上鎖。
3、不準在寢室內追逐喧嘩或進行劇烈的活動。
4、不準攜帶刀具、打火機、玩具槍等有危險性的物品。
5、不準亂貼圖片,不準傳閱內容不健康的'書籍。
6、不準私換鋪位,不得拼鋪,不準留外人住宿。
7、不準隨意到校外住宿。
8、不準到校外用膳。
9、上課期間(含課間)不準隨意到寢室,寄宿生中途不準擅自回家。
10、不準在寢室內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11、堅決杜絕男生亂串樓層和女生亂串寢室的現象。
12、外來人員沒有征得生活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女生宿舍。
13、女生樓層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匯報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14、特別關注特殊情況的女生并建立相關的管理檔案。
15、嚴格按照學校住宿管理的要求對女生宿舍進行管理。
16、制定宿舍安全文明衛生公約,建立考核、評比、公布、獎懲制度。
17、住宿人員相對固定。如需變動,由管理部門調整,個人不得擅自變動。
18、加強消防管理,學生宿舍配置一定的滅火機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裝修,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不準私自接電源,不準使用電爐,不得動用明火做飯,不得使用蠟燭照明。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劇毒、易爆、放射、易腐蝕等危險物品。
19、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識,進行安全疏散演練。
20、加強學生宿舍防盜教育管理。合理安裝防盜設施,教育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建立現金儲蓄制度。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5
為了加強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培養學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確保學生宿舍安全,特制訂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對學生的要求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發生。
2、在宿舍區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科室,并要機智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不準將外人留在本宿舍內過夜。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負責安全檢查,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鑰匙不得亂借亂丟。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的快,點燃蠟燭,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以及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照價賠償并嚴加處理。
二、對宿舍管理人員的要求
9、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0、遵守值班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11、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下午上課時、晚自時開始時等),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下午放學時、夜自修結束時等),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夜間就寢后,必須鎖好大門。
12、認真做好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樓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樓道內不得堆放雜物,注意清查宿舍內的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
13、午休和晚自習結束后,要不斷巡視,及時發現并制止學生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政教處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應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14、宿舍管理員每天在熄燈后對住宿生檢查兩遍人數,對未在宿舍住宿又未請假的學生及時聯系班主任或通知學生家長。對夜不歸宿的學生給予紀律處分,對檢查不仔細、不認真的宿舍管理員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15、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告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修處理。
16、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給予適當照顧,嚴重疾病及時送醫并通知家長,對鬧情緒的學生要予以勸導,嚴重的要通知班主任或學校領導,并加強看護。
17、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18、熟悉宿舍安全預案,掌握消防安全的“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6
為進一步優化宿舍環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據本院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總總則
1、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也是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陣地,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監督,防范安全事故發生,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紀律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物安全,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學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特制定本規定。
2、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為學生學習、生活提供安全舒適的環境。
3、對學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思想,要堅持教育先行、預防為主、明確責任、管教結合、事實求是、妥善處置的.原則,切實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發揮服務、管理、教育三條線的主體作用,同時充分調動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日常安全管理
1、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設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遵守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床、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并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2、建立宿舍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各宿舍選出宿舍長一人,負責制訂輪流值日制度,落實房內各種措施,定期向社區部門匯報本宿舍情況。
3、在宿舍,對人要講文明禮貌。杜絕講臟話和不文明的舉止,嚴禁吸煙、喝酒、賭博、打架、看、傳不良影響書刊。
4、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5、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房同學要互幫互愛,并及時報告值班樓管人員,病情較重者,由樓管人員或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6、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講話,不準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并通報批評。
7、必須保持宿舍清潔衛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負責打掃房內及門前,嚴禁向樓下、窗外拋擲雜物;嚴禁污損墻壁及亂涂亂釘;嚴禁在廁所內丟雜物、硬紙塞進廁所、水管等。
8、房內整潔做到:疊被統一格式,鞋屐擺整齊,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凈,并注意保潔。
9、要愛護公物、節約水電。凡損壞公物,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不準私接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10、貴重物品盡量避免帶入宿舍,現金隨身帶或存學校附近銀行。
11、各房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準點蠟燭、用紙生火、燒塑料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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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遇緊急危險,相關學生要有秩序地離場,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值班保衛人員,保衛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13、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14、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聲怪叫等。
15、嚴禁爬門窗,扒護欄。
16、單車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樓梯下面或樓道內。
17、不得在宿舍區打球,宿舍嚴禁敲打。
18、加強群防群治,發現有偷盜、勒索、搶劫行為要勇于斗爭、及時報告,要敢于同違法、犯罪作斗爭。
宿舍直接責任人:各寢室宿舍長
宿舍總負責人:公寓輔導員,樓管,材料工程系社區管理部。
三、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執行消防安全規定,積極做好學生宿舍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學生的防火意識,對學生宿舍、寢室定期巡視檢查,及時排查火災隱患,處理險情,并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公寓輔導員定期組織公寓防火演講。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蚊香、燃燒物品、燃放煙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內吸煙,有違反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造成火險、火災損失的,還要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3、嚴禁學生在寢室內使用電熱設備和大功率用電設備,如電褥子、電爐、電熱杯(鍋)、電飯堡、電熱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響等,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罐等器具。有違反以上規定,除沒收器具外,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后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應的法律責任。
4、嚴禁學生在寢室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有違反者給予批評教育及警告以上處分。因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除后果自負外,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5、線路、燈具、開關等用電設備設施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禁止學生個人擅自處理,若需修繕,學生應及時向宿舍老師報修。擅自處理不當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除后果自負外,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6、嚴禁損壞樓道內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并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按《消防法》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7、宿舍過道、緊急通道、樓梯口處不得停放自行車等阻礙通行的物品。
8、一旦發生火險、火災時,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應及時進行撲救,并立即進行報告,發生大面積火災時,應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則,及時撲救,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和門衛人員要組織學生有序撤離,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有關領導。
9、對違反宿舍防火安全相關制度的,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相關條例執行。
四、宿舍防盜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門衛制度,男、女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外部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學生晚間外出須要請假,寒暑假期間,未經輔導員、宿舍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學生宿舍內大型、貴重物品要憑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核實后方可帶出。
2、學生必須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經教學系和宿舍管理部門同意,學生私自調換床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調換寢室造成鑰匙管理混亂和宿舍被盜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過以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學生不得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違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較壞影響或后果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4、嚴禁學生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違反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盜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5、寢室門窗、門鎖損壞,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修,離開宿舍時應關好門窗,反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自己妥善保管。寢室因更換室員、門鎖損壞、鑰匙丟失、曾經被盜等因有失盜隱患存在時,應及時更換房門門鎖。嚴禁學生轉借、私配房門鑰匙,因疏忽、過失、違規造成寢室財物被盜者,應追究責任人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6、維修門窗,門鎖應及時報修,報修后相關部門應在24小時內完成維修工作,特殊情況下,不超過2個工作日完成維修工作。
7、管理好個人財物,加強自我防范意識,寒暑假及小長假期間,學生貴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現金、銀行卡、飯卡、手機等要隨身攜帶。寢室內不宜存放大額現金,銀行卡及存折密碼不宜對任何人泄露,取錢時應提防他人偷窺密碼。個人保管不當造成被盜損失的責任自負。
8、探親訪友者,學校和外來管理檢查人員需進入宿舍的,必須出示有效證件,經允許后方可進入學生宿舍,并在規定時間內離開學生宿舍。
9、公寓值班室負責保管學生鑰匙,不得外借。
五、宿舍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公寓輔導員和學生班主任做為學生公寓安全的直接負責人,負責公寓安全檢查工作。公寓輔導員必須每周進行兩次安全檢查工作,并將結果匯總到學生處,發現問題及時和公寓科溝通。
2、學生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槍械、管制刀具等帶入學生宿舍。違反者,除收繳物品,送保衛處依法處理外,視其情節態度,給予警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禁止在學生宿舍內打麻將或以其它形式從事賭博活動,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4、公寓內禁止從事邪教傳播邪教的行為,嚴禁傳播、復制、販賣反動、淫穢書刊和聲像制品;嚴禁酗酒、打架斗毆、起哄,禁止在樓內大聲喧嘩、吹拉彈唱、打球和進行其它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
5、禁止在寢室內飼養各種寵物。
6、不準向窗外、走廊或樓道上亂倒污水,亂扔果皮等雜物;不準亂扔酒瓶、熱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亂扔物品引起騷亂的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引起人身傷害的,除經濟賠償外,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禁止小商小販擅自進入樓內推銷物品,禁止租賃、代售、直銷等一切經營活動。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在學生宿舍內從事各類營利性服務活動。
8、宿舍門開關時間統一規定,學生應按時歸宿,晚歸者必須出示證件,并作登記后方可進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歸者,應出示相關證明。
9、嚴禁學生從其它學生寢室翻墻、翻窗入室或出室,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學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
10、嚴禁學生擅自去動宿舍配電裝置,嚴禁學生擅自觸摸、調試、破壞電表等用電設備,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因違規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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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宿舍內若遇突發性治安事件,應及時將情況上報輔導員和舍務老師、學生處、保衛處等相關部門。
12、學生如有違反條例,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相關制度執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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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管理方針:定置管理、定期檢查、嚴格考核、嚴格獎懲、管理目標:干凈整潔、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管理范圍:所有住校學生
二、細則及量化
考核標準:
(一)、內務衛生(60分)(每項7.5分)
1、室內、門前地面干凈,無灰塵、無紙屑、無污水。
2、墻壁、屋頂無灰塵,無污損,無蜘蛛網。
3、門窗干凈明亮,清潔工具擺放整齊有序。
4、被褥折疊工整,擺放一致,床鋪平整潔凈,無雜物堆放。
5、被子、床單干凈整潔,無臟衣、臟襪、臟鞋,
6、室內衛生清潔,無異味、無怪味。
7、箱子、背包及生活日用品統一歸類,擺放平齊一致。
8、值周廁所整潔干凈,無垃圾、雜物。
(二)、品德行為(30分)
1、宿舍成員團結友愛,思想積極向上,講文明、懂禮貌。(4分)
2、寢室室長認真負責,宿舍成員模范遵守中小學學生守則和宿舍管理制度,無違法違紀現象。(4分)、
3、遵守作息紀律,按時起床,準時離寢,及時歸宿。(4分)
4、學生班、團(隊)干部盡職盡責,所在宿舍內務、衛生達標。(4分)
5、無賭博、吸煙、酗酒、打架斗毆、觀看傳播不健康書籍及影視作品、瀏覽黃色網頁等現象,不將棋牌、球類、游戲機等玩具帶入宿舍。(4分)
6、不在宿舍樓內追逐、打鬧、喧嘩,敲門、開關門輕聲,無高聲播放音樂現象。(4分)
7、尊重宿舍管理員和保潔員的.勞動成果,配合值周教師和班主任完成各項工作任務。(2分)
8、分道進出宿舍,女生從食堂梯間進出,二樓從平面直接進出,三樓從平面左樓梯進出,上下樓梯靠右行。(4分)
(三)、宿舍文化(10分)
扣分標準:
(一)、內務衛生
1、室內垃圾。發現一個扣1分。
2、室內不整潔,東西亂放,一處扣1分。
3、廁所內有積水扣1分,槽內有糞便扣1分。
4、在其它區域亂扔垃圾或不愛護廁所及樓梯間衛生,一人次扣1分。
(二)、品德行為
1、在宿舍打架斗毆,一人次扣1分。
2、不按時就寢,一人次扣1分。
3、滅燈后有人在室內追逐打鬧,一人次扣1分。
4、在宿舍樓內高聲喧嘩,一人次扣1分。
5、進出宿舍樓不按規定進出,一人次扣1分。
6、上下樓道,不按規則靠右行走,一人次扣1分。
(三)、宿舍文化(10分)
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一處扣1分。
1、學生宿舍布局格調高雅,無亂貼亂畫亂掛現象。(4分)
2、環境良好,就寢文明,秩序井然。(3分)
3、學習、文化氛圍濃厚,宿舍成員學習努力刻苦。(3分)
三、安全要求:
1、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后果自負。
2、愛護室內公共財物,若損壞,按照原價賠償,分清責任由責任人承擔,無法分清由全寢室均攤。
3、注意安全,不亂改亂接電源線,不準使用電熱器,和其他非室內的照明燈具,違者,除沒收電器、燈具外另報政教處處理。
4、不得使用明火,以防著火。
5、按規定通道,按照上下行路線行走。不得在樓道追逐打鬧。
四、檢查、考核和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寢室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宜;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一個值日生,在寢室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紀律情況;
3、日常的宿舍衛生、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和考核由宿舍管理人員完成;
4、每天檢查一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每周的“文明寢室”將在全校師生會上頒發錦旗,同時對該寢室進行獎勵。
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8
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整齊美觀、秩序優良、清潔衛生、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使宿舍成為體現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各宿舍選一名舍長,負責檢查宿舍日常衛生和內務秩序。
2、宿舍管理實行規范化、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未經允許不準私自調換宿舍及床位。宿舍作適當調整時,應服從安排,不得無故拖延或拒搬。
3、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作息進間,早上6點30分準時起床、晚上8點30分準時就寢。
4、注意安全,學生離開宿舍內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和貴重物品,最后離開宿舍的`學生必須及時關鎖好門窗、電燈等,如發現失竊或可疑跡象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學生晚上不得隨便出校門。
6、嚴禁將易燃易爆及違禁物品帶回宿舍。違反上述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7、宿舍公共財產不得損壞、丟失,舍長負責監督,如損壞或丟失無責任人,由本宿舍全體人員賠償。
8、應服從老師和舍長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不聽勸告、不講衛生、不按規定執行、無理取鬧者,嚴肅處理,留記檔案,重者取消住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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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生住宿管理,優化學校育人環境,維護學生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體現良好的道德精神風貌。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在我校三牌樓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內住宿的所有學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計劃統招的全日制學生和在我校短期進修培訓、訪學交流等其他學員和我校來華留學生。
第二章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學生宿舍的總體規劃和床位測算;負責學生宿舍的整體調整分配,推進學生宿舍管理規范化、科學化;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統籌管理;負責三牌樓校區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管理物業的招標和監管、指導宿舍物業履行對學生宿舍的檢查、保潔、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務的職能,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關職能部門和學院通報需要其處理的相關情形。相關具體事務由學生工作處下設的學生宿舍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學管辦”)處理執行。
第五條學校教務處、招生就業處、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國際合作交流處負責提供年度招生、畢業、學籍變動等涉及學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為學生宿舍分配和調整的依據。
第六條學校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學院負責住宿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指導和督促住宿學生遵守校紀校規,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和安全防范意識。各學院根據學校學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學生宿舍的各項具體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負責確認研究生住宿許可條件。
第七條學校保衛處負責學生宿舍區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關案件的查辦;負責學生宿舍樓宇安防設施的維護和更換;負責督導物業管理部門做好學生宿舍防火防盜的宣傳和管理工作。
第八條學校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處負責學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調配和學生宿舍家具購買配備、空調維修等工作。
第九條學校財務處負責確定學生住宿收費標準,并按照“學管辦”提供的學生住宿信息按收費標準收取學生住宿費。
第十條學校基建處負責新學生宿舍的規劃和建設。學校后勤管理處負責現有學生宿舍的修繕、綠化與景觀工程、水電氣設施維保、道路維修、生活服務類設施設備建設與維保以及裝修改造的具體落實等。
第十一條學校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負責學生宿舍的有線網絡和無線網絡的建設和維護、一卡通業務、網絡故障維修等工作。
第十二條海外教育學院負責參照本規定制訂留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并協調留學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導宿舍物業進行留學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條入住須知
(一)入住學生需遵守《x郵電大學學生手冊》及《x郵電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的各項規定。
(二)已辦理好開學報到手續,具有本校學籍的全日制學生,按規定繳納住宿費,即獲得本校學生宿舍的住宿資格。
(三)學生必須按學院指定的房間和床位就宿,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換門鎖。確需調整者,應填寫《學生調整宿舍申請表》經學院審核同意后,報學管辦備案,學管辦及時更改學生住宿名冊。
(四)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未經學生工作處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學生宿舍或在學生宿舍區范圍內從事其他活動。學校因工作需要對宿舍及床位進行調整,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的調整工作,及時自覺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絕調整。
(五)延期畢業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條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種原因不能入住學生宿舍的學生請按有關規定辦理校外住宿手續(含在校內學生宿舍區外住宿)。對未辦校外住宿登記手續擅自在外住宿的學生,學院將給予批評教育,并按《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退宿須知
(一)入住學生因各種原因退宿,應在學管辦批準后辦理退宿手續。
(二)畢業生離校時須按規定辦理退宿手續。
(三)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退學、開除學籍、休學的學生持學校決定或通知辦理退宿手續。
(四)學生出現上述情況,應在三天內到學管辦辦理退宿手續,無正當理由過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退宿,學生應在退宿手續完成后三日內將所有個人物品搬離宿舍。對遺留的個人物品,學校不負責保存。
(五)學生退宿時應保證使用的`住宿設備完好,如有缺損,應照價賠償。
(六)學生休學期間,應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條假期留校須知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宿舍實行封樓管理,學生應離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學生,應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請表》,經所在學院審核批準后,交學管辦備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學生應服從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以學院為單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單獨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學生憑學生證和假期住宿證刷卡進入宿舍。
第十七條住讀學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家住本市的學生,除節假日外,未經請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學生,一律不得外宿,節假日如需外宿,亦須請假;
(三)外出者,至遲必須在23:30前返校;如逾時返回,須在苑區值班室登記,申明原因備查。
第十八條校外住宿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確系解決學習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難,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須按規定申請退宿并辦理有關手續。
2.能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辦理程序
1.申請在校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學校提出申請下一學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辦理完相關手續。逾期將不再受理學生申請和辦理退宿手續。
2.學生提出申請,由各學院輔導員對學生申請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學生填寫《x郵電大學校外住宿申請表》并經家長簽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辦理流程由各學院自行確定)。
3.經學生所在學院核實情況并簽署意見后,學生方可到校外辦理租房事宜。
4.辦妥租房事宜后,將《x郵電大學申請校外住宿審批表》原件、租房協議書復印件交學管辦留存備案。
5.申請表一式三份,學院、學管辦、學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學生校外住宿地點發生變更后應及時報學院和學管辦登記備案。
7.申請表審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應重新申請。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加強防范意識,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學生按照有關部門租房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學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學生應按時參加學校的教學、教育等各項活動。
5.校外住宿學生應定期向輔導員匯報溝通,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
6.對未經批準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將嚴格按校紀校規處理。
7.對已退宿的床位,學校有權予以處理。
8.凡經批準在校外住宿者,學校原則上不再為其提供住宿場所,確因特殊情況需再回校住宿者,應在學校有條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和學管辦批準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條作息制度
宿舍內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和文明優雅的儀表。全體住宿學生都必須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員、服務人員的勞動,愛護公物,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學生宿舍6:00開門,23:30關門。學生宿舍關門后晚歸者,應持有效證件登記并說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員許可后方可進入宿舍。嚴禁未經請假批準夜不歸宿,違反者依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安全保衛制度
(一)學生宿舍每天24小時有專職人員值班,為了學生的安全,學生應按規定在值班室進行各種登記,并配合值班員的詢問。宿舍樓實行查房制,管理員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要求查驗學生證件時,學生應積極配合。
(二)學生進出本棟宿舍時應持本人的校園卡,經門禁系統確認允許通過后方可進出,不得尾隨他人進出,不得將本人校園卡借與他人或借他人的校園卡進出。無卡闖關者送保衛處處理,卡遺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輔導員開具的`住宿證明并作登記。如因故需借用本寢室鑰匙必須憑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
(三)學生宿舍實行會客制度。會客時間段為8:00-21:00,學生應在一樓公共區域會客。學生直系親屬如需進入寢室內探訪學生,在被訪學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員同意的前提下,來訪者應出示并交驗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并經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進入學生寢室內探訪;探訪時間段為8:30~12︰00,14︰00~17︰00,探訪時長不得超過0.5小時,原則上異性親屬不得入室探訪。來訪者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
(四)全體住宿同學應共同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及現金。宿舍人員全部外出或離校時應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和水電開關。發現形跡可疑者,應及時報告值班員;發現盜案,應保護好現場,并報告保衛處。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攜帶大件物品出門時,應持本人有效證件并進行登記。
(五)學習消防知識,愛護消防設備,遵守消防規定。嚴禁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炒菜、煲湯、做飯;嚴禁一切在學生宿舍點蠟燭、點煤油燈、焚燒紙張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為。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鎮定疏散。
第二十一條宿舍水電
(一)嚴禁將違章電器帶入宿舍和使用。學生宿舍違章電器是指在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明確禁止使用的電器,電水壺、電飯煲、電熱杯、電磁爐、微波爐、熱得快、蒸煮器、電爐、電熨斗、電炒鍋、電暖器、電熱毯、電曖寶、電吹風、電卷發器、電暖鞋器、帶電加熱功能的飲水機、電冰箱等不論功率大小,均屬于學生宿舍嚴禁使用的違章電器;凡是無3C認證,不符合質量規范的電器產品,不論其功率大小也屬于違章電器。嚴禁在學生宿舍給各類電動車電池充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網線;嚴禁將臺燈、筆記本電腦直接放在床鋪上使用;嚴禁無人值守時充電。違反以上安全規定者,除暫扣違章器具外,依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二)節約用水,隨手關好水龍頭,出現漏水或設施損壞現象,及時報修。
(三)在提供公共電熱開水器的樓棟,住宿學生應節約使用開水,勿浪費水電資源。
第二十二條宿舍家具及公共設施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內設備、設施如需維修,學生在宿舍管理員處填寫報修單,屬于物業維修的,由物業維修部門每天安排人員負責及時修復;不屬于物業直接維修的,由物業幫助聯系維修。宿舍樓內走道、門廳等公共場所的設備、設施,由物業負責專人聯系報修。
(二)學生在使用宿舍內提供的公用設施時應愛護公物,按章布置、裝飾。
(三)宿舍內的家具等設備按規定配給,編號使用,責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為損壞,不得挪用別處家具。
(四)不得將宿舍鑰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調換門鎖或另加掛鎖。
(五)宿舍設備如有損壞,應及時報修;如屬于自然損壞,免費修理;如屬于人為損壞,按價收取維修費用和材料費。
第二十三條宿舍文明衛生管理規定
(一)愛護宿舍區的花草樹木,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綠化,不得踐踏、挖掘、刻劃、攀折花草樹木或在樹枝上晾曬物品。禁止攀爬門窗、頂樓、欄桿等危險行為。
(二)宿舍樓內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由專職清潔員負責打掃,每天清掃2次。學生應將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內,不得在走廊、樓道堆放垃圾。
(三)學生按照要求,搞好寢室內衛生。堅持每日清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住宿學生必須堅持每天做好宿舍內部個人衛生,保持床鋪、桌面及書架等處的整齊潔凈。值日生應當每天清掃客廳、衛生間、洗漱間、浴室、陽臺的地面,清潔水池、門窗、蹲坑及墻面等公用部位,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四)遵守宿舍公德,保持樓道暢通、整潔。禁止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污水、污損墻面、高空拋物、或在走廊、樓道堆放雜物。禁止在家具、門窗、墻壁上亂涂寫、亂刻劃、亂張貼。一經發現,當事人必須承擔恢復原樣的費用。禁止將家具任意挪位。
(五)為避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應保持宿舍安靜。嚴禁在樓道內進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貝音響、大聲喧嘩或高聲唱歌等喧鬧行為。
(六)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違者將對所飼養或種植的動植物予以清出宿舍處理。
(七)未經學校允許,嚴禁在宿舍區集會、游行或從事宗教活動。
(八)為維護宿舍區內的秩序與安全,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不允許任何個人、單位、團體在宿舍區內從事經營性活動、收費服務活動或者中介代理活動。
(九)嚴禁在宿舍區內隨意張貼廣告。在宿舍區內信息欄張貼海報,應經學管辦批準。
(十)未經允許,不得在宿舍區內停放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等各種電池驅動的車輛;嚴禁將自購的家具及磚石、木板等雜物帶入宿舍。未經許可,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學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嚴禁在宿舍內吸煙、亂扔煙蒂。
(十二)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麻將、賭博或觀看、傳播非法的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絡信息。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四條為了更好地培養學生良好的文明生活習慣,樹立美好的精神風貌,建立學生宿舍個人積分評估制度,作為學生宿舍表現的獎懲依據,每學年進行一次“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寢”、“宿舍文明標兵”評審獎勵,評選出“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的宿舍長可參評優秀學生干部。
第二十五條參照《x郵電大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評辦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給予通報表揚,頒發榮譽證書并酌情給予物質獎勵。有特別貢獻者將上報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獎勵。
(一)預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發生表現突出的;
(二)檢舉、揭發違法犯罪人員,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有功的;
(三)疏導、調解民間糾紛,防止矛盾糾紛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發生的;
(四)對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議,被采納后社會效果顯著的;
(五)其他為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參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在學生宿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其中受到警告處分(含警告處分)以上的學生不得參評“宿舍文明標兵”等個人獎項,所在宿舍不得參評“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寢”。
(一)經商,違章派發或粘貼傳單、廣告;
(二)故意損壞公物;
(三)使用違章電器、私拉亂接、使用明火、亂扔煙頭或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
(五)盜竊他人財物,敲詐勒索錢財等違紀違法行為;
(六)高空拋物等危險行為;
(七)酗酒;
(八)阻礙工作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侮辱、辱罵工作人員;
(九)賭博;
(十)觀看、傳播非法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絡信息,傳播迷信思想及偽科學。
(十一)打架斗毆,尋釁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誣陷他人;
(十二)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和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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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為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入住條件:
路途較遠有特殊困難的教職工,經向學校申請獲準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教職工一旦獲準入住教師宿舍,應本著“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學校的統一管理下,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統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床位由學校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占用。經學校批準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鑰匙一個,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匯報后再由學校后勤部門進行登記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周告知學校總務處,在一周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還宿舍鑰匙等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設備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和義務。
(1)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墻壁上亂涂亂刻亂畫,不張貼不健康、黃色淫穢的宣傳物品。
(2)嚴禁在墻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設備及使用功能。
(3)教師宿舍樓內的設施、設備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樓外,違者后果自負。
(4)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設備的行為,根據學校有關條例,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導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毀、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禁止大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教師宿舍內除正常使用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制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教師宿舍應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按時熄燈就寢。不無休止地使用學校電器設施。
9、總務處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10、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范圍,由總務處組成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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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加強廣州學校的宿舍管理,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提高學生的居住品質和安全保障,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廣州所有學校的宿舍管理工作,包括寄宿制學校和住校制學校的學生宿舍。
二、宿舍申請與分配
1. 宿舍的分配原則為公平、公正、公開。首先滿足符合條件的貧困生申請,然后根據各類生源、學科特長等綜合考慮進行分配。
2. 學生入住宿舍需要提交入住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核評估后,作出宿舍分配決定。
3. 學生宿舍的分配原則為男女分樓、樓層分班,同一班級學生盡量安排在同一層或相鄰樓層。
三、宿舍管理
1. 學生要愛護宿舍設施,確保宿舍內衛生清潔。在宿舍內不得隨意涂寫或懸掛任何物品,不得在床上吃東西,保持床鋪整潔。
2. 學生要保持安靜,不得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晚上10點至早上6點為休息時間,學生不得大聲喧嘩、放音樂等,不得在宿舍內組織或參與集體活動。
3. 學生要遵守電器使用規定。不得私拉亂接電線,不得使用高功率電器,不得在無人或無成年人監護的情況下使用電熨斗、電熱器等易引發火災的電器。
4. 學生要保持宿舍內外環境整潔。不得在宿舍內亂扔垃圾,不得將垃圾留存在過道、樓梯等公共區域,不得在窗戶、陽臺等地方亂丟雜物。
5. 學生要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水資源,不得長時間開著電腦、電視等電器。
6. 學生要確保宿舍安全。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不得隨意進出宿舍外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晚歸或請假離校,需提前向輔導員或班主任申請。
四、宿舍值班
為保障學生的安全和管理宿舍秩序,每個宿舍樓設立值班制度。
1. 宿舍值班人員由學校安排,包括宿舍樓長、副樓長以及學生干部等。值班人員應保持手機暢通,隨時接聽學生求助電話。
2. 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規定的時間值班,做好巡視檢查,維持宿舍內外的秩序,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和學生的'緊急求助。
3. 值班人員要做好記錄工作,每天進行宿舍巡視,查看學生是否按照規定履行管理責任,及時發現并處理問題。
五、宿舍違規處罰
對于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學生,應根據違規情節和性質給予相應的處罰。
1. 輕微違規行為,如未及時清理衛生、說話大聲等,可口頭警告或書面批評一次。
2. 較嚴重違規行為,如破壞宿舍設施、私拉亂接電線等,可進行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并通知家長。
3. 嚴重違規行為,如用火器、吸煙等,可進行嚴厲批評,并予以行政處罰,如警告、記過等。
4. 對于嚴重違規行為,如偷竊、斗毆等,可立即報警處理,并根據學校規定予以嚴厲處罰,如記大過、學校紀律處分等。
六、宿舍安全
1. 學校要定期檢查宿舍設施,確保各項設施完好并安全使用。
2. 每個宿舍樓應配備滅火器,并要定期檢查滅火器的有效性。
3. 學生應定期參加宿舍安全知識的培訓,學習如何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應對突發火災等事故。
4. 如發生突發火災等緊急情況,學生應迅速報警和撤離,并按照學校的應急預案有序疏散。
七、宿舍衛生
1. 學校要定期進行宿舍衛生檢查,對衛生狀況較差的宿舍進行整改和指導。
2. 學生要按時按要求進行宿舍衛生打掃,并確保床鋪、餐桌、地板等干凈整潔。
3. 宿舍內禁止養寵物,并嚴禁宿舍內堆放雜物和易燃物品。
4. 學生要定期吸塵、消毒等家居清潔工作,保持宿舍的整潔和衛生。
八、宿舍維修
1. 學校要設立專門的宿舍維修小組,負責學生宿舍設施的維護和維修工作。
2. 學生要及時報告宿舍設施的損壞或故障,不得私自修理或改動設施。
3. 學校要及時安排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確保宿舍設施的正常使用。
九、附則
1. 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并適用于廣州學校的所有宿舍。
2. 學校要在學生宿舍內公示本管理制度,并定期開展宿舍管理制度的知識宣傳。
3. 學生要認真學習并遵守本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行為規范。
4. 學校要加強管理,定期對宿舍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確保制度的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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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學習、休息的重要場所,要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對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對加強校風、學習建設、維持校園安定團結具有重要意義。為了使學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養住校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為規范:
1、學校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區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學生應嚴格按管理員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宿舍鑰匙,學期結束前將鑰匙轉交舍長,由舍長統一上交管理員處。
2、尊重管理人員,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服從宿舍長安排,自覺維護宿舍成員的利益。
3、按時就寢,就寢后嚴禁吹、拉、彈、唱,高聲談笑,吵鬧喧嘩等有礙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晚上上完課后1小時內應洗漱完畢,嚴格作息時間。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門、留宿。
4、學員不得隨意寄宿它處,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況應報生管處批準。因病休息于宿舍,應有專業老師的簽字,并在生管處登記。
5、搞好宿舍衛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內務,并保持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每天安排宿舍成員輪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掃,每周六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臟物,墻上無污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有換洗衣服的'學生,課外應盡快清洗完畢,并擰干晾好,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不得在墻上亂涂抹刻畫,嚴禁貼掛黃色庸俗圖片。宿舍區內不準高聲叫嚷,不準打球,不準說臟話,打鬧等。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不準在宿舍點蠟燭,不準私接電源,不準在床上蹦跳打鬧。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8、男女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否則將給予嚴厲處分。
二、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下列情況之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1)未經允許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毆;
(3)有偷竊行為;
(4)吸煙喝酒;
(5)看黃色等不健康書刊;
(6)賭博行為;
(7)私自接納他人留宿;
(8)向室外、樓下扔物品、倒污水:
(9)損壞公物、私接電器情節嚴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員或不服從宿舍長安排,影響宿舍成員的利益。(11)其它違紀行為。
三、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結業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并及時報告宿舍長,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生管處登記,學校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后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每月對男女生宿舍在衛生、紀律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各評出一個示范宿舍,給予表彰、獎勵。表彰將以錦旗形式體現,獎勵將以現金形式體現,金額為100元,由生管處負責表彰及獎勵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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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宿舍的管理,給學生提供一個健康、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本著對學生、家長、學校負責的態度,做一名合格的中學生,要求住校生必須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遵守宿舍作息時間,按時作息,否則每次扣學生0.5分。
2、文明用語,不說臟話,不準在宿舍和樓道內大聲喧嘩,否則扣0.5分。
3、不準“夜(午)不歸宿”,否則一經查實,取消住宿資格,并于2日內搬離宿舍,如有特殊情況滯留宿舍每天扣該違紀生所在班級2分,全校通報批評。
4、禁止打架斗毆,否則視情節輕重每人次扣5分,情節嚴重者取消住宿資格。
5、不準破壞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如屬故意加倍賠償。同時每次扣2分。
6、禁止賭博,否則每次扣3分。
7、禁止盜竊,否則一經發現雙倍歸還并扣4分。
8、嚴禁敲詐勒索,否則嚴肅處理并扣4分。
9、禁止吸煙,否則每次扣1分。
10、禁止喝酒,否則每次扣1分。
11、禁止在宿舍內過生日。否則每次扣1分。
12、禁止撞宿舍管理人員,否則每次扣2分。
13、看不健康書籍一人次扣0.5分。安靜后說話、洗衣服、串宿舍、樓道走動一人次扣0.5分。
14、打籃球一人次扣0.5分。打乒乓球一人次扣1分。
15、一被子不疊、地面未打掃、不按時向外掃垃圾、堵窗戶、物品亂、不鎖門、盆內有臟水各扣1分。
16、樓道和宿舍的窗臺有臟水、在床板上洗臉一次性分別扣0.5分。
17、從樓內向樓外丟垃圾、雜物一人次扣2分。
18、發現學生偷偷使用熱水器、電熱爐、電熱褥、影碟機、煤氣爐、蜂窩煤爐等情況,一人次扣3分。
19、禁止躺、坐、踩踏飄窗(防護網)情況,否則一人次扣4分,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管理員負全責,連帶50%經濟賠償責任,若出現學生生命安全問題涉及刑事責任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0、沒有請假條滯留宿舍者,扣2分。
21、百葉窗及樓道兩頭的防護網上系襪子、褲頭、鞋墊等,發現一件次,扣1分,校級領導和縣、市等上級領導檢查時發現者,加倍遞增扣分。
22、其它校內的違紀情況,視情況嚴重程度進行扣分。
每學期住校生違紀扣分累計超過10分者,將失去住宿資格,下學期不再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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