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金管理制度15篇(推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備用金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備用金管理制度1
為規范集團旗下各學校資金使用及財務管理,金碧教育集團現實行定額備用金管理制度,該制度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1.根據學校日常零用現金開支需要,為各校區財務部門收費員核定備用金定額RMB20xx元每月,可循環使用;
2.校區財務部門憑使用備用金取得的原始憑證,編制分類報銷單據,定期向總部報銷以補充備用金定額。但在會計處理上不透過定額備用金科目,也不必退回借款余額。
3.平時,定額備用金科目不記錄領用事項,除非發生調整或收回備用金定額的`業務。每周二,收費員務必向總部會計部門報銷當期費用;
4。校區備用金主要用于因特殊狀況急需支付的零星支出(招待費除外),如:學校快遞費、多刷一卡通費用、每星期不超過500元的辦公用品采購等事項。其他超過500元的特殊支出須向總部申請付款。
5。該備用金如因收費員保管不善或核算支付錯誤導致公款丟失或缺少,職責由收費員本人承擔。
請校區各級部門依照上述規定申請使用支付備用,收費員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備用金日常管理核算工作。
備用金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各部門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專人專賬管理,不得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二、范圍
是各部門人員用作日常辦公用品開支、項目管理及實施、差旅費、搬運、貨運、臨時網費及日常性費用之類的借用款項。
三、職責
1、由財務中心門負責備用金的審核、發放和收回;
2、由各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備用金發放的初審及協助備用金的收回;
3、由總經理負責備用金的審批。
四、備用金分類
為保證日常臨零支付而單獨儲備的現金。備用金分定額備用金、臨時備用金、出納備用金三種:
1、定額備用金是指因支出頻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轉的現金,具有時間長、比較固定的特點;
2、臨時備用金是指因公司業務需要而暫時借支的現金,具有一次性、時間較短的.特點;
3、出納備用金是指因結算需要而準備的庫存現金,具有金額較大、流轉快的特點,一般不超過規定限額。
五、管理要求:
1、備用金帳戶由專人負責,實行專帳管理。各部門需將備用金帳戶管理人員的情況報財務中心備案;
2、備用金管理員及時做好備用金帳戶的收支記錄,備用金帳戶按季度結清,備用金管理員應于每季度10號前將收支情況以電子報表形式報公司財務中心;
3、公司財務中心有權對各部門的備用金帳戶進行不定期清查,備用金的支出要嚴格遵守公司的制度,不得出現白條抵帳,未經同意任何人無權轉借備用金;
4、定額備用金每年為一次周轉期,即年底收回備用金,備用金歸還后如需要繼續借用,其借款審批手續需重新辦理。
六、備用金的使用程序:
1、定額備用金和臨時備用金的使用:
1)借款部門填寫《備用金申請表》——部門經理簽字——中心負責人簽字——財務中心核簽備用金額度——總經理審批——會計記帳——出納審核付款;
2)各部門內部使用備用金,備用金專管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3)備用金專管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每季度10號前備用金專管員匯總清理備用金帳戶,并將備用金帳戶的收支情況報財務中心備查;
4)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沖賬,對無故拖延者,備用金專管員發出催辦通知后還不辦理者,備用金專管員可通知財務中心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
2、出納備用金的使用:
1)出納填寫《備用金申請表》——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核——執行董事審批,
填寫基本戶銀行支票(或網上銀行轉帳提現)——會計根據相關票據記帳。
2)出納備用金必須注意安全第一原則,有專用保險柜存放現金,并且存放地點符合公安、公司安全管理原則。
3)保險柜隔夜存放現金額不得超過控制金額,特殊情況下的大額存放,必須及時向財務經理報告,以便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4)出納備用金必須日清月結,每天核對帳實數據。
5)出納備用金的直接責任人為當事現金出納員,財務中心經理負管理責任。
3、因人員調動或離職等原因造成定額備用金責任人更換的,必須辦理變更手續,變更方法采用借還兩條線,即原責任人辦理還款,新責任人辦理借款。
4、備用金的申請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由部門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中心負責人審核,財務中心核準,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劃入指定帳戶或領取現金;
5、上年度備用金帳戶沒有結清的,不能申請下年度的備用金
七、其他相關規定:
1、從事工作未滿一年其出差借款不作為備用金,僅作為暫借款,在結算時由財務中心負責收回;
2、備用金借款的員工一旦離開公司或調離崗位,應在離開或調離之前還清備用金。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及時通知財務中心清帳,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相關部門負責。若無法歸還且造成經濟損失的,借款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使用備用金人員應及時辦理結算手續,公司將不定期地對備用金私用現象進行檢查,促使備用金處于正常狀態。
八、懲罰
1、出納在審批手續不全情況下借支備用金的,按借支金額10%處罰,情節嚴重者直接除名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2、到期臨時備用金借款未及時收回的,也無法提供其他特批書面報告的,每發現一筆,對出納扣罰100元;
3、對于超過周轉期還不能足額歸還備用金的,財務中心有權在工資中扣除,并對未歸還部分按月利率1%計算利息,計息日期從借款之日起計算;因長期出差在外無法回借款地歸還的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續借的,必須提出書面報告,并經中心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免于罰息,提交財務中心備案;
4、財務中心負責人負責對備用金定期盤點(一個月不少于一次),對因未及時盤點而出現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備用金盤點損失,一律由責任人賠償;
5、若借款人拒不歸還(超過歸還時間一個星期),由出納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告知人力行政中心相關人員在工資獎金中扣收借款額和逾期利息。如人力行政中心未作扣款處理,每次處罰100元,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
6、財務中心對借款人的借款信用進行評定,對于逾期還款或拒不還款等人員,嚴格控制以后借款,甚至取消借款資格;
九、附則
1.本管理制度解釋權、修訂權歸人力行政中心。
2.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0月01日起執行。
備用金管理制度3
為加強和規范前廳備用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有效的控制資金占用情況,制定以下制度:
1、備用金只用于前臺結賬周轉,前廳部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或借用,如遇特殊情況需使用此筆款項必須經過總經理批準。
2、備用金采取固定金額管理形式,分為兩部分存放。部分定額存放于大堂副理保險柜內,用于為前臺提供換零服務;部分定額存放于前臺,用于為住店客人提供結帳付款及小量金額找零。
3、根據每天的營業情況,每班次的營業額投款金額為當班次的人民幣收入和預交押金收入之和減去當班次退押金總額。當投款金額為正值時除去應投款外前臺備用金應為規定限額;當投款金額為負值時,所負金額即為前臺備用金支出金額,各班次交接記錄好,并在下班次及時補充完整。
4、每班次14:30和21:30進行當班次帳務核算,然后填寫投款信封,將當班次投款現金及銀行卡單一同裝入信封內封口,在與下班次進行交接時由下班次員工在見證人處簽字后投入前臺保險箱內。當班次產生退負時需在投款信封上注明退負金額,下一班次補充上班次退負后應在投款信封上注明補退負金額,以便于財務審核。
5、每班次的收入要求準確無誤,投款信封要按要求認真填寫,字跡清晰,大小寫金額要保持一致,不得出現涂改。并填寫當日酒店各點各班次收入匯總表。
6、每班次交接時要對備用金進行交接和清點,當班次員工要對自己所保管的備用金負責,確保備用金額度固定不變,交接后填寫交接班記錄并確認簽字,以免出現問題時出現推諉現象。
7、大堂副理保險柜內存放的`固定金額備用金每班次也要認真清點交接并做記錄,當前臺日常所需零錢較少時,大堂要及時用保管的備用金與財務部換零,以備前臺所需。
8、前臺備用金如遇緊急情況需要使用,必須經過酒店總經理同意并由借款人書面填寫借條方可支借,前臺必須妥善保管好借條并盡快追回欠款。
9、每月由財務部不定期對備用金進行盤點,如發現備用金出現長款或短款情況,則進行調查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0、前臺備用金是酒店的財產,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為他用,如有違反者,一律予以嚴厲處罰。
11、任何員工違反上述規定,造成酒店的經濟損失,由員工本人負責賠償,并根據情節給予必要的處罰。
12、如遇五一,十一,春節等長假,前廳部可根據需要向財務部審請增加備用金,經由財務總監及酒店總經理批準后,由大堂副理填寫借款單并遞交財務部支取,節日后根據使用情況及時予以歸還并轍回借款單。
備用金管理制度4
1.本公司各部門零用周轉金的劃撥采取定額式,各部門劃撥1 000元,以供日常零星開支之用。
2.各部門的備用金限用于購置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務性臨時開支,其余購置器具修繕或金額較大的'開支,均應先行呈準后始得辦理。
3.各部門應于每周六抄報本周諸項費用開支,限次周星期一送會計科審核,次周星期三由會計科按各單位核準金額劃撥,但開支申請金額較少者,合并至下周統一劃撥。
4.各部門按周抄報該部門費用時,應按次序編號填制備用金報表,一式兩份,一份自行留底存查,一份送會計科憑以核對。
5.各部門申請核撥時,應將發票或收據貼于原始憑證粘貼頁上,在粘貼頁右下端應有部門主管、申請人簽章證明。
6.索取發票或收據時,應注意本公司抬頭、廠家及負責人簽章品名、金額、數量等。
7.會計科審核各部門備用金申請,須會同有關單位按其授權范圍審核各項費用,并通知單位。
8.各部門備用金賬務處理以不設立賬簿記載為原則,僅以備用金周報表代替。備用金(現金)報表代替現金簿,備用金(各項費用)明細表代替費用明細賬。
9.各部門各項費用應于發生當月報銷。
10.本辦法未定事項,按慣例或會計一般處理原則辦理。
備用金管理制度5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所有項目部。
二、備用金范圍
1、采購員零星采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項目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三、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門工作人員進取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兩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單,并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后的“借款單”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核無誤后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資料,并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再將“報銷單”回到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后,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景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并規定使用范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景,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備用金額度
1、采購員借用的零星采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采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準后,到公司財務部或項目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單筆超過10000元的采購,必須按照工程部制度規定,走合同審批程序采購。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3、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情景不一樣,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周1萬—5萬。特殊情景,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說明情景,予以審批。
4、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景核定金額。
六、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職責人。
七、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八、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周內沖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后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當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備用金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了提高公司行政效率,削減零星支出的審批次數,有效掌握資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條備用金是公司內部各部門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選購、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
第三條允許設備用金的部門:辦公室、選購部、科研部、深圳分公司。
第四條備用金限額:辦公室3000元人民幣(含食堂伙食費),選購部10000元人民幣,科研部20xx元人民幣,深圳分公司10000元人民幣。
第五條備用金的用途:辦公用品、市內交通費、差旅費、零星物品選購費用、郵政詢問費、其他日常零星支出。備用金務必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和用于私人擠占,一經發覺嚴厲處理。
第六條各部門對備用金實行專人管理,并把管理人員名單報公司財務備案。備用金管理人員的職責:
(一)辦理借款手續;
(二)辦理借出手續;
(三)辦理報銷手續;
(四)負責登記備查賬目。
第七條備用金借款。各部門指定專人后,需要到財務部門辦理備用金借款手續,借款人為部門,經辦人為部門的備用金管理人。財務人員依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三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部門領導簽字同意、經辦人簽字后,交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財務經理審核、財務總監復審簽字后的"借款單'交給公司出納,出納經復核無誤后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第八條備用金的報銷。備用金管理人員對其部門使用的備用金,實行用完即時報銷方法。報銷時,經辦人員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資料,按公司費用報銷方法進行報銷。
第九條備用金管理經辦人,要仔細審核各項報銷憑證,對不合法、不合規的票據拒絕報銷。對審查不細,經財務審查出不合格的票據,由備用金經辦人個人擔當。
第十條備用金經辦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備用金支出是否在原核定的范圍,發覺不在原核定范圍內的.支出,財務人員拒絕報銷。
第十一條備用金的補齊。備用金管理人員在備用金報銷后即時按定額補足。
第十二條財務部門按備用金領用部門設立明細賬,核算備用金的借、報銷、補足等事項。
第十三條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準時沖賬,對無故拖延者,備用金管理人有權催辦,假如催辦無效,備用金管理人員可通知財務部門扣款。
第十四條本方法由財務部門解釋。第十六條本方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備用金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公司對各部門、分公司及各直營店備用金的管理,規范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加強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分公司及所有直營店。
二、備用金范圍
1、采購員零星采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項目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三、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門、分公司及各直營店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
四、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填寫“借款單”,并按流程經部門領導、財務負責人審批簽字。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后的“借款單”各項內容是否正確和完整,審核無誤后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三日內填寫“報銷單”,并經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后,將“報銷單”交審計部審核,審計部將審核無誤的經財務負責人、總裁簽字審批后的“報銷單”轉交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審計后的“報銷單”,辦理報銷手續。
3、財務中心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4、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5、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并規定使用范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報銷,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6、定額備用金和臨時備用金申請、使用、歸還適用上述規定。
7、分公司、直營店財務部于每月月末對門店備用金進行實地盤點,編制《現金盤點表》;分公司及直營店于每月3號之前向公司總部上報上個月備用金使用情況。
五、備用金額度
1、采購員借用的零星采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采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準后,到公司財務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
2、備用金使用實行定額管理制度與臨時管理制度相結合,定額借款必須由部門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副總裁批準。
3、因緊急狀況,無法完成簽字審批的不超過20xx元的小額零星借款,借款人應通過電話等方式聯系部門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說明借款原因、金額,事后及時補交借款單;20xx元以上臨時借款必須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負責人批準后,出納人員方可辦理付款手續。
4、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不得無故多借備用金。
5、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況核定金額。
六、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分管副總裁簽字批準,財務副總裁(特殊情況下財務總監也可)簽字審批,部門負責人對備用金借款承擔責任。
七、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當月內沖賬,不得無故拖延,如借款清不完,不發放當月工資。
八、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當年借款。
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備用金管理制度8
目的:備用金的設立是為了一些部門或個人因為業務的特殊性而出現的,為了保證備用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擬定以下制度。采購員、收銀員、出納員、司機等要熟悉并遵守此制度。
1、備用金的申請
(1)要求設立備用金的部門或個人需先填好借支單,說明原因。
(2)財務部對此進行調查和審核,如果確因業務需要,財務部請示總經理審批。
(3)經過審批同意后,申請人可到財務部出納處領取備用金。
(4)申請人領取備用金,我部即可確認其為備用金保管人(簡稱保管人),保管人負責備用金的完整和安全。
2、備用金的保管使用
(1)設立備用金的部門或個人務必對備用金專款專用,不得出現占用、挪用備用金的狀況。
(2)財務部可對設有備用金的部門或個人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盤點,盤點時財務人員和保管人一起清點備用金,并填制備用金盤點表,雙方簽字確認。
(3)在對備用金的盤點當中,如果發現備用金有被占用、挪用、短缺等狀況,務必由保管人立即補上,有長款狀況則要求保管人解釋原因。
(4)任何人不得對保管人提出借用備用金的要求,否則,財務部有權對此行為進行處罰。
(5)如果備用金一向都發生短缺、占用、挪用等現象,我部有權對保管人進行經濟及行政處罰(經濟處罰是短缺、占用、挪用款的2-5倍。行政處罰是口頭、嚴重警告、最后警告等處罰)。
(6)保管人在使用備用金時,可用貼合財務制度的單據到財務部報銷,經過報銷后到出納處領取相應的報銷金額。
3、備用金的歸還
(1)保管人因業務關系不需要可隨時將備用金歸還財務部,財務部開出收據給保管人以證明其已將備用金歸還。
(2)財務部在盤點備用金過程中,如發現保管人不需要備用金或備用金使用量不大,有權要求保管人在限期內歸還部分或全部備用金。
為規范集團旗下各學校資金使用及財務管理,金碧教育集團現實行定額備用金管理制度,該制度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1.根據學校日常零用現金開支需要,為各校區財務部門收費員核定備用金定額RMB20xx元每月,可循環使用;
2.校區財務部門憑使用備用金取得的原始憑證,編制分類報銷單據,定期向總部報銷以補充備用金定額。但在會計處理上不透過定額備用金科目,也不必退回借款余額。
3.平時,定額備用金科目不記錄領用事項,除非發生調整或收回備用金定額的業務。每周二,收費員務必向總部會計部門報銷當期費用;
4.校區備用金主要用于因特殊狀況急需支付的零星支出(招待費除外),如:學校快遞費、多刷一卡通費用、每星期不超過500元的辦公用品采購等事項。其他超過500元的特殊支出須向總部申請付款。
5.該備用金如因收費員保管不善或核算支付錯誤導致公款丟失或缺少,職責由收費員本人承擔。
請校區各級部門依照上述規定申請使用支付備用,收費員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備用金日常管理核算工作。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各辦事處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備用金是各辦事處工作人員用作日常辦公用品開支、項目管理及實施、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
第三條、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各辦事處工作人員用心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務必做到專款專用,專人專賬管理,不得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第四條、備用金的管理要求:
1、備用金帳戶由專人負責,實行專帳管理。各辦事處需將備用金帳戶管理人員的狀況報部公司備案。
2、備用金管理員及時做好備用金帳戶的收支記錄,每周五下班前將本周的收支狀況以電子報表形式報公司人事行政部。
3、備用金帳戶按月結清,備用金管理員應于每月25日結清備用金帳戶,將備用金帳戶的支出憑證分類整理隨備用金帳戶的收支狀況表以快遞方式報公司人事行政部。
4、公司財務部有權對各辦事處的備用金帳戶進行不定期清查,備用金的支出要嚴格遵守公司的財務制度,不得出現白條抵帳,未經同意任何人無權轉借備用金。
第五條、備用金的申請:
1、備用金的申請務必嚴格遵守公司的財務制度,由辦事處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人事行政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劃入指定帳戶。
2、備用金申請時光為每月1日。
3、上月備用金帳戶沒有結清的,不能申請下月的備用金。
第六條、備用金的支出范圍:
1、辦事處日常辦公支出;
2、辦事處所轄市場的項目實施與管理支出;
3、辦事處所用辦公設備/固定資產類支出;
4、辦事處所連轄市場開發支出;
5、其他得到批準的支出;
第七條、備用金的.使用程序: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備用金專管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備用金專管員務必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每月31日備用金專管員匯總清理備用金帳戶,并將備用金帳戶的收支狀況報總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備查。
5、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沖賬,對無故拖延者,備用金專管員發出催辦通知后還不辦理者,備用金專管員可通知財務部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獎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6、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務必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年借款。
第八條、備用金的報銷程序
1、備用金實行按月結算的管理方式。
2、備用金專管員于每月25日將“備用金”帳戶匯總,編制當月備用金帳戶的結算表,整理相關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附結算表后快遞總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到財務部報銷。
第九條、本辦法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制定,并負責解釋、修改。
各預算單位領取的備用金應按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條例》進行管理,單位所發生的經濟往來,除規定的范圍可使用現金外,其他應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備用金管理包括借支管理和保管管理。
借支
1、企業各部門填制“備用金借款單”,一方面財務部門核定其零星開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憑此單據支給現金。
2、各部門零星備用金,一般不得超過規定數額,若遇特殊需要應由企業部門經理核準。
3、各部門零星備用金借支應將取得的正式發票定期送到財務部門備用金管理人員(出納員)手中,沖轉借支款或補充備用金。
保管
1、備用金收支應設置“備用金”賬戶,并編制“收、支日報表”送經理。
2、備用金定期根據取得的發票編制備用金支出一覽表,及時反映備用金支出情況。
3、備用金賬戶應做到逐月結清。
4、出納人員應妥善保管各種與備用金相關的各種票據。
備用金的管理不論采用何種辦法,都應嚴格備用金的預借、使用和報銷的手續制度。
定額
(一)定額管理
定額管理是指按用款部門的實際需要,核定備用金定額,并按定額撥付現金的管理辦法。用款部門按規定的開支范圍支用備用金后,憑有關支出憑證向財會部門報銷,財會部門如數付給現金,使備用金仍與定額保持一致。一般對用于費用開支的小額備用金,實行定額管理的辦法;對用于銷售找零用的備用金,按營業柜組核定定額,并撥給現金。各柜組可從銷貨款中經常保留核定的找零款,不存在支出和報銷的問題。
非定額
(二)非定額管理
非定額管理是指用款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向財會部門領款的管理辦法。在憑有關支出憑證向財會部門報銷時,作為減少備用金處理,直到用完為止。如需補充備用金,再另行辦理撥款和領款手續。對用于收購農副產品的備用金,在集中收購旺季時一般采用非定額管理的辦法,在淡季零星收購時則采用定額管理的辦法,實行交貨補款。
總而言之,無論實行哪種管理辦法,都要建立健全備用金的領用、保管和報銷等手續制度,并指定專人負責經管備用金。經管人員發生變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以明確經濟責任。
備用金的核算,可在“其他應收款”賬戶內核算,也可單獨設置“備用金”賬戶。它屬于資產類賬戶,借方登記增加數,貸方登記減少數,余額表示庫存的備用金數額,并按照領用單位或個人設明細分類賬戶核算。
制度
1.設置批準制度
對哪些部門、哪些業務實施備用金管理,應建立一個規范的申請、批準制度。
2.定額管理制度
對批準使用備用金的部門,必須根據需要事先核定一個科學合理的備用金定額。
3.日常管理責任制度
使用部門必須對備用金指定專人管理,并明確管理人員必須執行的現金管理制度、按規定的使用范圍和開支權限使用、接受財會部門的管理及定期報帳等各項責任制度。
4.清查盤點制度
財會部門必須對備用金建立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清查盤點,防止挪用或濫用,保證備用金的安全完整。
5.審查入帳制度
對備用金使用部門報銷的所有票據,財會部門都要象對其他原始憑證一樣,進行嚴格的審核后方能付款記賬。
備用金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對有關部門及各項目部備用金的管理,規范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負責備用金的統一收支,統一核算,公司負責人對公司資金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備用金的安全完整負責。部門負責人和分公司負責人對本制度在該部門和該分公司的有效執行,保障資金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以及下屬的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各部門及所有項目部。
第二章備用金的用途
第四條備用金僅限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業務拓展和項目實施,主要是采購業務人員零星采購備用金、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等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其他備用金。
第五條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門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第三章申請備用金人員的資質審查
第六條公司人員申請備用金必須有具體的業務用途,由業務實施人員提出。
第七條申請備用金人員的業務經驗和能力要求:申請備用金的人員,原則上應具備相關的業務經驗和能力,具體的人員主要包括部門主管、項目組負責人、部門經理。不具備以上職位的成員不能申領備用金。
第四章備用金專員制度
第八條公司設置備用金專員(隸屬于財務部),負責建立備用金臺賬,反映備用金的申領、使用和報銷情況、備用金的清理和回收情況。備用金管理專員負責辦理所管理的公司的備用金申請、備用金報銷資料的收集和辦理、備用金的清理收回等相關工作。
第五章備用金的申請和審批
第九條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并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后的“借款單”各項內容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核無誤后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第六章備用金的報銷和發票管理
第十條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并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再將“報銷單”返回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后,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一條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第十二條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并規定使用范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況,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十三條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責任人。
第七章備用金額度
第十四條采購業務工作人員借用的零星采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采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準后,到公司財務部或項目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
第十五條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第十六條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情況不同,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周不超過10萬。特殊情況,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說明情況,予以審批。
第十七條其他備用金借款,根據實際情況核定金額。各級審批人員嚴格按照額度限額進行審批。
第八章備用金的清理和歸還
第十八條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第十九條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周內沖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后一次催辦通知后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第二十條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
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當年借款。
第二十一條備用金應妥善保管,項目人員工作變動時,應及時退回備用金。
第九章備用金管理的考核
第二十二條部門負責人對該部門的備用金總額負管理責任。公司總經理對公司備用金的總額負管理責任。
第二十三條各備用金的借款人在資金使用后,應及時要求對方開具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發票并向資金管理專員予以報銷。
第十章備用金的財務核算
第二十四條財務部門備用金專員的臺賬每月應及時更新,總賬與明細賬應每月核對。備用金專員應定期分析備用金的領取、使用、報銷、回收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對于異常情況及時預警,并向部門主管領導匯報,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第十一章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五條公司備用金的用途專為業務上所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財務部門組織備用金負責人定期對項目人員備用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備用金管理制度10
備用金(國際上也稱暫定金額)是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等撥付給非立核算的內部單位或工作人員備作差旅費、零星采購、零星開支等用的款項。預支備作差旅費、零星采購等用的'備作金,一般按估計需用數額領取,支用后一次報銷,多退少補。對于零星開支用的備用金,可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備用金負責人按照規定的數額領取,支用后按規定手續報銷,補足原定額。
1、備用金借支管理
(1)企業各部門填制“備用金借款單”,一方面財務部門核定其零星開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憑此單據支給現金。
(2)各部門零星備用金,一般不得超過規定數額,若遇特殊需要應由企業部門經理核準。
(3)各部門零星備用金借支應將取得的正式發票定期送到財務部門備用金管理人員(出納員)手中,沖轉借支額或補充備用金。
2、備用金保管
(1)備用金收支應設置“備用金”賬戶,并編制“收、支日報表”送交經理查看。
(2)備用金定期根據取得的發票編制備用金支出一覽表,及時映備用金支出情況。
(3)備用金賬戶應做到逐月結清。
(4)出納人員應妥善保管各種與備用金相關的各種票據。
備用金的管理不論采用何種辦法,都應嚴格備用金的預借、使用和報銷的手續制度。
3、備用金預借、使用及報銷流程
4、備用金的會計核算
(1)預付及補充備用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貸:銀行存款
(2)經審核報銷時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3)收回備用金余額時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備用金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公司對有關處室及各項目部備用金的管理,規范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訂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處室及各項目部。
二、備用金種類
1、臨時備用金,是指一次領用,使用完畢后必須一次性全部結清的備用金。
2、周轉備用金,是指一次領用,在一定期限內,可以周轉循環使用的備用金。
三、備用金范圍
1、材料采購備用金;
2、辦公用品采購及辦公設備維修備用金;
3、土建公司應急備用金;
4、食堂物資采購備用金;
5、車輛日常運營備用金;
6、其他備用金。
7、所有零星備用金及其他借款都屬于借款,借款的時效為2年,即從借款到期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備用金管理原則
1、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各處室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2、不論臨時備用金,還是周轉備用金在每年12月20日前(農歷)必須結清,次年重新按本制度進行審批。
3、備用金因使用責任人離職或職位調整,由使用人、處室長、人力資源部和財務處負責做好備用金結清工作。
4、當月用備用金(主要指周轉備用金)支出的費用,必須在當月內按公司費用報銷管理制度進行報帳,按月做好結清工作;如果備用金支出前明確約定需經過一定期限才能歸還或結清的,寫明情況說明并由領導審批同意,并在該期限內做好結清工作。
5、備用金經公司領導審批后,不使用時必須放在財務處;使用時必須由處室負責人或助理、經辦人等兩人以上簽字、監督及使用,財務處負責做好監督工作。
五、管理職責
1、財務處作為備用金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備用金的申請審核、備用金的發放、備用金的清查以及依據備用金的支出情況做好成本核算等事務。
2、各處室長負責本處室內所申請的備用金的使用與日常監督,確保備用金的'正常使用;備用金直接使用人對備用金承擔直接責任,嚴格按審批內容做到專款專用,并及時做好備用金的支出與報銷,做好使用臺帳,如未使用的,應立即歸還。
3、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因離職或職位調整協同財務處做好備用金的結清工作。
六、備用金申請程序
1、由使用處室的使用人填寫《備用金申請單》(附件一),注明備用金的種類、日期、申請部門、使用人、金額、用途,然后由處室長負責簽字確認。
2、經處室長簽字確認后,上報財務處,由財務處主辦會計及財務處領導審核后進行簽字。
3、經財務處簽字確認后報分管副總進行審核后,由使用人上報董事長進行審批。
4、經董事長審批后,財務處憑審批單發放備用金給使用人,并由使用人向公司財務處出借條;如暫時不使用的,由財務處負責保存備用金,使用時必須經處室負責人審批同意后,由使用人向財務處出具借條,財務處方可將備用金發放給使用人。
5、備用金使用及報銷時間不能超過七天,否則要重新審批同意后放可再用,審批后的備用金必須放在財務處,要用時領用。
6、特殊情況另行審批,特事特辦。
七、備用金使用規定
1、備用金必須專款專用,使用人每次對于用備用金支出的費用,在該項費用發生前,按以下規定進行先行報批:
(1)材料采購備用金支出時,必須按采購合同或詢價審批單上寫明的材料進行采購。
(2)用于辦公用品采購、維修等事項需要用備用金支出的,必須按公司費用報銷管理制度由使用人填寫《費用支出情況申報表》,說明費用支出原因、預計金額等內容,并報部門負責人、辦公室主任、財務處負責人進行審核簽字后報董事長進行審批。
(3)用于應急性墊付或應急性借支的備用金(主要指土建公司應急備用金),在應急性支出前必須由使用人寫申請報告上報經董事長授權的審批人進行審核批準。
(4)備用金必須按公司規定的借款利率計算利息,在借條中必須明確借款利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或違約金。如有特殊情況,另行審批為準。
2、經審批后,使用人方可用備用金支付該項費用。
3、若備用金用于材料采購支出的,則按公司《材料款支付審批管理制度》的審批流程進行審批,同時與財務處做好結清工作,財務應對該筆借款做好清帳手續。
若備用金用于辦公用品采購、維修等事項支出的,則按公司《費用報銷管理制度》的費用支付及報銷流程進行審批報銷,同時與財務處做好結清工作。
若備用金用于應急性墊付或應急性借支的,在支出前必須明確歸還或結清期限,并由使用人和審批人負責按期收回或結清備用金。
4、使用人向財務處領取經董事長審批的備用金時,必須填寫借條。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公司有權向使用人按公司規定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收取利息。
(1)利用公司備用金用于私人資金使用的情形;
(2)按本制度規定須在12月20日前(農歷)辦理結清的,而不肯辦理的情形;
(3)離職后不肯歸還或不辦理備用金結清手續的情形;
(4)其他違規使用備用金行為。
八、周轉備用金使用人必須對每次使用備用金支出及報銷做好臺帳,財務處負責檢查備用金使用人所編制的臺帳。
九、本制度由財務處負責解釋,經董事長審批后實施,修改亦同。
備用金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資產的完整,提高資金利用水平,加強對備用金業務的管理,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備用金,是指公司借支給公司員工個人的款項,這些款項僅用于支付與公司業務相關的事項。
第三條公司備用金分為二類
現金會計: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持有一定數額的備用現金
其他人員:最高為人民幣200元
第四條備用金由財務部核算并負責監督;備用金借支個人(以下簡稱借支人)所在部門的負責人應督促借支人按期足額還清備用金。
第五條公司財務部門辦理備用金借支業務的時間為周一至周五;辦理備用金核銷業務的時間同上(特殊情況可以例外)。
第六條借支人應根據實際需要申請備用金,不得以任何名義挪用或占用公司資金。
第七條借支人應按以下規定辦理借支備用金手續:
一、借支人應如實、規范填寫備用金申請單。
借款時,借支人應按要求填寫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印制的備用金申請單,按申請單格式準確填列借款日期、借款類別、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大小寫)、預計還款時間等。備用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允許一款多用或多筆備用金交叉使用。
對于未按要求填寫的備用金申請單,財務部門有權不予受理,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借支人負責。
借支備用金必須寫明款項的用途,報帳沖銷的內容要和借款時填寫的用途一致,一筆備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時到財務部報帳沖銷,不能挪做別的用途,否則不予以報銷。備用金借支原則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親自辦理,由于特殊原因由非借支人本人辦理的,須由借支人本人在備用金申請單上親自簽名,否則視為代辦人借支的備用金,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代辦人負責。
二、借支備用金時,借支人須提供相關的'合同、協議、通知書、相關領導人簽字的備用金申請單等有效文件,并準確填列付款單位全稱、開戶銀行、帳號,否則財務部門有權不予辦理,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借支人負責。
三、備用金借支審批手續應完備。
由經辦人提出后交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借支人應按時歸還所借備用金。
第九條原則上誰借支誰報銷。借支人因故不能親自報賬,而委托他人代辦的,委托人應在報銷憑證上簽字。
第十條公司員工調離、辭退或辭職時,必須到財務部門辦理備用金清理手續。凡未辦理備用金清理手續的員工,公司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一條借支人超過預計還款時間尚未結清備用金賬戶,但有合理理由說明原因的,應由借支人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不能按時歸還的原因,報有關領導審批。
第十二條公款丟失,由本人承擔。
備用金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包括各子公司、部門、項目)備用金管理,規范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占用,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名詞解釋
備用金是公司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 業務采購、差旅費等,以現金或網銀轉賬方式借用的款項,包括臨時備用金和定額備用金。
第三條、備用金范圍
1、采購員零星采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項目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第四條、管理原則
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門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第二章、備用金管理
第五條、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需從 OA 中提請“借款單”,“借款單”
經審核無誤后才能辦理付款手續。填寫借款單,必須填寫聲明:此備用金僅限用于公司開展正常工作或業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則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三日內在 OA 中提請“日常費用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并經主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后,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并規定使用范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況,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部門負責人及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六條、備用金額度
1、采購員借用的零星采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 5000 元,超過 5000 元的材料采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準后,到公司財務部或項目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第七條、項目備用金
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情況不同,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項目 1 萬—5萬。特殊情況,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說明情況,予以審批。
第八條、其他備用金
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況核定金額。
第九條、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提請財務部,財務部按照借款用途審核備用金借款金額,審核無誤后提請總經理審批,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責任人。
第十條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第十一條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四周內沖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后一次催辦通知后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二條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當年借款。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備用金管理制度14
為了防止資金流失,加強資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現就公司備用金管理規定如下:
一、備用金分類
備用金是為保證日常臨零支付而單獨儲備的現金。根據公司開展業務的需要,備用金分定額備用金、臨時備用金兩種。
1、定額備用金是指因支出頻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轉的現金,具有時間長、比較固定的特點。定額備用金一般在年初借入,年末結賬前結清。
2、臨時備用金是指因公司業務需要而暫時借支的現金,具有一次性、時間較短的特點。臨時備用金一般需于當月及時歸還或報賬沖銷。
二、備用金借支、歸還手續
1、定額備用金和臨時備用金的借支、歸還手續
(1)借支:借款人填寫《借款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經理審核—財務總監審核—董事長審批—出納審核付款—會計記帳。
(2)會計核算設置科目:“其他應收款—定額備用金—部門/姓名”;“其他應收款—臨時備用金—部門/姓名”。
(3)定額備用金配備表
定額備用金配備表
(4)歸還:
定額備用金實行年初借入,年末結賬前結清的管理辦法,實際支用后憑有效單據向財會部門報銷,財會部門根據報銷數用現金補足備用金定額,報銷數時不再通過“其他應收款”賬戶核算。
臨時備用金需按時歸還或及時報賬沖銷。出納于每月25號前清理臨時性個人備用金借款,并催促當事人及時歸還借款或辦理報賬手續,財務經理負責協助催收。
三、備用金管理
1、定額備用金的管理:
(1)根據工作需要、管理需要原則進行辦理,額度根據支出業務變化,對使用對象和用途范圍一年審定一次;
(2)定額備用金實行專人借支專人負責的辦法,不得全部或部分轉借或以臨時備用金性質借支他人。
(3)因人員調動或離職等原因造成定額備用金責任人更換的,必須辦理變更手續,變更方法采用借還兩條線,即原責任人辦理還款,新責任人辦理借款。
2、臨時備用金的管理:
(1)臨時備用金包括差旅費、臨時采購款、行政臨時事務借支等工作性質的一次性借支款。
(2)具體借支人為借支款項的'責任人,轉借或其他情況而沒有辦理相關財務手續的,財務不予承認。
(3)臨時備用金只能用于所申請的業務,不得挪作他用。
(4)臨時備用金由借款人以現金歸還或費用報銷抵沖。
(5)部門負責人為各種臨時性備用金歸還的第一管理人,必須監督經辦人及時辦理相關報帳歸還手續。
3、其他相關規定
(1)借支不分金額大小,均須報董事長審批。
(2)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3)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
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當年借款。
(4)各部門員工變更或離職必須及時辦理清帳手續,人事部門及其他相關單位、部門有義務及時通知財務部清帳,借款人員發生人事變動或離職,人事部門及其他相關單位、部門未通知財務部確認清賬,造成借款無法收回的,造成的損失由相關責任單位或部門負責。
備用金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包括各子公司、部門、項目)備用金管理,規范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占用,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名詞解釋
備用金是公司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采購、差旅費等,以現金或網銀轉賬方式借用的款項,包括臨時備用金和定額備用金。
第三條:備用金范圍
1、采購員零星采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項目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第四條:管理原則
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門工作人員進取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第五條: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需從oa中提請“借款單”,“借款單”
經審核無誤后才能辦理付款手續。填寫借款單,必須填寫聲明:此備用金僅限用于公司開展正常工作或業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則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三日內在oa中提請“日常費用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并經主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后,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景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并規定使用范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景,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部門負責人及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六條:備用金額度
1、采購員借用的零星采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采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準后,到公司財務部或項目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第七條:項目備用金
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情景不一樣,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項目1萬—5萬。特殊情景,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說明情景,予以審批。
第八條:其他備用金
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景核定金額。
第九條: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提請財務部,財務部按照借款用途審核備用金借款金額,審核無誤后提請總經理審批,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職責人。
第十條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第十一條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四周內沖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后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二條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當年借款。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董事會審議經過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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