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研發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研發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研發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經費(以下簡稱研究開發經費)的管理,加速公司的科學研究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根據國家的財務管理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研究開發費用是指企業在產品、技術、材料、工藝、標準的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
(一)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二)直接投入研發活動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三)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維修等費用。
(四)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五)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設備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
(六)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等費用。
(七)通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托其他單位、個人或者與之合作進行研發而支付的費用。
(八)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第二條研究開發經費的來源:
(一)國家、政府部門重點研究開發項目的專項撥款;
(二)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開發項目費用;
(三)其它方面籌措來用于研究開發項目的費用。
第三條研發過程的管理
(一)立項
(1)小型研發項目:是指投入資金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研發項目,立項必須具備項目計劃報告、項目費用預算,經科研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報公司分管付總經理批準立項。
(2)中型研發項目:是指投入資金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含300萬元)的研發項目,必須具備項目計劃報告、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項目費用預算,經分管付總經理簽字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立項。
(3)大型研發項目:是指投入資金300萬元以上(不含300萬元)的研發項目,必須具備項目計劃報告、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項目費用預算,由項目發起人邀請公司科研、財務、市場三方代表討論通過后,經分管付總經理簽字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報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后立項。
(二)項目計劃報告必須說明項目名稱,目標,發起人,負責人,研發、測試承擔者,研發、測試的項目實施工期計劃,項目預算等內容;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必須說明項目名稱,市場調研情況,銷售預測,技術現狀和實現途徑等內容。
(三)研究過程管理
(1)、項目只有立項后才允許發生費用。費用報銷、研發領料時使用此項目名稱作為財務核算的依據。
(2)、明確研發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審批程序,并按照研發項目或者承擔研發任務的部門,設立臺賬歸集核算研發費用。企業研發機構發生的`各項開支納入研發費用管理,但同時承擔生產任務的,要合理劃分研發與生產費用。
(3)、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單個部門難以獨立承擔的研發項目,由公司集中研發力量、并統籌管理公司研發活動。
(4)、研究開發有關內容需要與外單位合作或委托其進行的,必須簽訂科研項目外委技術合作研究合同,合同需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研究成果的產權歸屬、研究進度和質量標準等相關內容。
第四條研發費用的管理
(1)、每年由公司科研部門編制年度研發費用使用預算,報總經理審批。公司根據研發計劃及費用預算,提前安排資金,確保研發資金的需要,研發費用按實際發生額列入管理費用。
(2)、研發費用預算應當詳細說明費用支出的用途和數額,按照已經立項或擬立項的項目列支。與技術開發活動無關的任何其他費用不得計入研發費用列支。
(3)、研究開發經費的使用由分管科研負責人全權負責,研發費用報銷列支時,報銷單據必須列明項目名稱,由項目負責人、科研部負責人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財務部單獨建立研發費用賬務核算體系,建立與研發費用內容對應的會計科目核算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按照研發項目及承擔研發任務的部門,設立臺賬歸集研發費用,以保證各項研發費用歸集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5)、企業應當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按規定披露研發費用相關財務信息,包括研發費用支出規模及其占銷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發費用情況等。
第五條所稱企業研發人員,指從事研究開發活動的企業在職和外聘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為其提供直接服務的管理人員。
第六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制定。
第七條本制度發布之日起執行。
研發管理制度2
為加強對公司軟件研發部門工作管理,縮短開發周期,提高軟件開發質量,降低開發成本,提高開發效率,特制定軟件研發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日常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讓開發中各個環節更緊湊,更可控,需要盡可能實現軟件研發部項目管理的正規化,工作過程的流程化,以便提高軟件質量和開發效率,達到項目能按質按量按期交付的目標。
1、軟件開發總體遵循項目管理和軟件工程的基本原則。
2、項目管理涉及項目立項、項目計劃和監控、配置管理。
3、軟件工程涉及需求分析、系統設計、軟件實現、系統測試、用戶測試、試運行、系統驗收、系統上線和數據遷移、產品維護。
第二章、階段成果
根據軟件工程的過程理論并結合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工作流程,并規定了各個重要環節需要提交的交付物。
1、立項:市場需求分析(或者合同)、項目立項申請表、項目風險分析清單。
2、需求分析:軟件需求報告或設計方案、需求規格說明書。
3、總體設計:概要設計說明書或功能模塊描述。
4、詳細設計:詳細設計說明書,包括軟件接口說明、單元測試計劃。
5、軟件實現:軟件功能說明、源代碼、源代碼說明或者注釋
6、產品測試:測試報告
7、產品發布:產品說明書、使用手冊
8、產品維護:問題反饋記錄
9、項目總結:提交客戶方的項目總結和公司項目匯報的PPT。
第三章、崗位設置
根據公司目前的開發過程主要分為分析、開發、測試三個階段。分析階段完成用戶需求文檔的編寫,系統總體設計的編寫;開發階段完成設計文檔的編寫,代碼的編寫、代碼的維護。測試階段完成系統的測試,測試文檔及其他材料。通過逐漸的調整崗位,明確工作職責,逐步實現項目經理,需求分析工程師,高級軟件開發工程師,軟件開發工程師,測試工程師的崗位設置。
軟件研發項目管理制度
第四章、項目立項
1、需求分析工程師進行應用調查與分析,確認軟件的應用需求。
2、成立項目評審會,開發總監、部門經理和指定人員必須參加。對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編寫項目建議書,評估項目的難度和工作量,形成可行性研究報告。
3、根據項目配置的優劣成立項目開發組,制定軟件開發計劃,確定項目經理,由部門和項目經理共同來確定具體項目配置,知識技能要求,團隊成員及團隊的角色。
第五章、項目計劃與監控
1、以項目為單位,項目經理負責整個項目的計劃、組織和控制。
2、在整個項目過程中,項目經理定期檢查項目進度和完成情況,調整人員分工和安排。
3、項目計劃需要變更時,需要明確變更內容并及時匯報。項目經理需要說明客戶變更原因并將變更說明提交公司領導審核,以便根據變更內容及時調整計劃。。
第六章、需求分析
1、對用戶提出的需求進行分析匯總,梳理用戶的業務流程和詳細的功能定義。
2、做出簡單的界面原型,與客戶進行有效的溝通, 編寫需求詳細說明書。
3、根據現有條件進行估計,制定項目進度,制定詳細的軟件開發計劃。
第七章、總體設計
1、在該階段確定總體結構和軟件開發架構,文件命名規范,編碼規范。可按軟件需求劃分成子系統,也可直接定義目標系統的功能模塊及各個功能模塊的關系。
3、確定軟件模塊結構,給出每個功能模塊的功能描述、數據接口描述,并完成系統概要設計說明書。
4、完成數據庫的設計,并編寫數據庫設計說明書。
5、完成的文檔需提交公司進行歸檔管理。
第八章、詳細設計
1、調整前一步設計的不足,確認各模塊之間的詳細接口信息。
2、設計功能使用的具體描述、行為者、前置條件、后置條件、UI描述、業務流程/子流程/分支流程,界面說明等。
3、確定模塊內的數據流或控制流,對每個程序模塊必須確定所有輸入、輸出和處理功能。
4、匯總并提交所有相關文檔,審核確認質量和進度。
第九章、軟件實現
1、項目組根據概要設計說明書、詳細設計說明書制定系統實現計劃
2、有條件的情況下保證開發、測試和生產環境獨立。選擇軟件工具,明確項目成員的`職責分工,按照編碼規范和詳細設計實現軟件功能。
3、代碼應滿足結構良好,清晰易讀,且與設計一致,符合編碼規范。
4、開發人員需要軟件實現過程中編寫軟件功能說明,源代碼說明。軟件功能說明文檔應說明項目名稱、編號、軟件名稱和版本號,軟件功能、主要功能實現過程。源代碼說明應說明項目編號、源代碼類名稱、編寫人員、編寫日期、變更履歷、功能、全局變量、數據庫字典、函數功能、接口。該文檔包含在源代碼文件中,以注釋形式存在。
5、項目組進行單元測試和集成測試。開發人員處理測試人員反饋的測試問題,并以書面形式反饋主要問題及解決辦法,直至系統運行穩定。
6、匯總并提交所有相關文檔,提交公司備案,形成項目知識庫。
第十章、軟件測試
1、根據單據測試和集成測試兩個過程,制定測試計劃。按階段設計測試實例,并將測試結果記錄,未通過的的反饋給開發人員調整。
2、完成測試文檔、操作手冊、安裝維護手冊的編寫。
第十一章、用戶培訓
1、準備用戶培訓計劃、培訓手冊
2、確定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向用戶進行系統使用培訓、操作指導及提供軟件操作手冊。
3、保留培訓簽到表,用戶意見等存檔。
第十二章、系統上線
1、 制定上線計劃,確定上線工作時間表,部署的環境。
2、上線操作步驟以及問題處理步驟;
3、根據軟件特點、客戶需求進行軟件部署,并記錄軟件部署和運行結果;
4、項目組根據系統運行請款對系統進行優化,記錄系統的運行情況、系統問題和處理后的版本。
第十三章、系統驗收
1、驗收工作準備,按要求整理項目成果物,打印裝訂成冊,并提交客戶方。
2、系統主要使用部門及信息技術部門聯合成立項目驗收小組,從需求功能及技術需求層面對系統進行綜合評估和項目成果物的審核,根據驗收情況形成系統驗收報告
3、應用部門及信息技術部門負責人根據系統試運行情況簽署驗收意見。
第十四章、產品維護
1、調出項目主要開發人員,按照合同要求安排維護人員對系統進行技術支持。
2、系統需求變更或調整,記錄變更原因和軟件及源代碼的版本控制,按照軟件變更要求對系統進行維護。
第章十五、源碼和文檔
1、源代碼/文檔管理采用版本控制軟件VisualSourceSafe。
2、按項目的階段性完成源代碼、文檔的上傳。項目負責人每天對代碼進行檢查,開發總監或部門經理定期進行抽查。
3、文檔分為項目文檔和個人文檔,文檔上傳前進行歸類和匯總。
第十六章、質量檢查
1、項目負責人每天要檢查成員的工作完成情況,特別是新員工的工作進展;
2、工作抽查制度:不定期的進行抽檢,并將檢查對象、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結果反饋給被抽檢人。
3、內部審核制度:針對業務需求、概要設計(功能界面、數據庫)或疑難問題組織評審會,提出意見或解決方案。
第十七章、文檔規范
1、需按照軟件實施的階段落實成果物,參照《軟件過程提交成果表》。
2、如果客戶有特殊要求,請按照客戶要求的規范完成。并將最終的問題提交公司歸檔備份。
第十八章、軟件變更
為規范軟件變更與維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應用系統開發完畢并正式上線,移交給客戶方之后的運行支持及系統變更工作。
1、系統變更工作可分為功能完善維護、系統缺陷修改、統計報表生成。
2、需求部門提出系統變更需求,項目經理同開發人員一起根據重要性和緊迫性做判斷,確定其優先級和影響程度,并進行相應處理,同時將變更需求整理成系統變更申請表。
3、系統變更實現過程按照軟件開發過程規定進行,遵循軟件開發過程統一的編碼標準和版本控制,并經過測試通過才能完成部署和上線。
4、在系統變更完成后,開發人員需將系統變更表的執行結果提交給項目經理,測試人員確認執行結果后,項目經理與需求提出方確認簽字后,提交至公司進行歸檔管理。
研發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響應廣東省東莞市科技局鼓勵企業科技創新的要求,充分發揮我司研發技術的優勢和潛力,改革和完善我司研發管理制度,促進我司研發工作的開展與進步,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有客戶需求或有市場前景的符合本公司科研性質的任務的科研項目均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條 公司研發項目必須根據公司經營的總體目標:“把我司建設成為具有行業技術特色,在珠三角地區有一定影響、處于全國同類企業先進行列的電聲器材企業”,緊密聯系珠三角地區的實際,加強對行業技術中一些瓶頸技術和工藝改善類問題的立項研究。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四條 公司的研發項目實行分級管理機制:公司領導分工負責,研發部門統一管理全公司各類技術的研發項目,各生產,生技和研發工程師等負責本部門的研發項目,課題負責人負責本課題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課題的申報及立項管理
第五條 公司內各部門和個人申報各類研發技術的研發項目要經公司研發部門審核、公司分管領導審批才能上報。公司內個人和不具有獨立的單位承擔的外來委托的課題,須由公司與外來單位簽署研發合同。
第六條 公司研發項目設立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兩種,每年評審一次。公司
研發項目成果形式為研究報告、專利證獲得、營收等。研究報告的完成時限一般為1至2年;專利一般為2至3年,最長不能超過3年。除重要的`技術研究外,鼓勵以研究報告、專利證獲得為項目的最終成果形式。
第七條 申報公司資助的研發項目,申請者必須是我司在職職工,課題組成員也必須大部分是我司的在職職工。
申請我司資助的研發項目者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屬于本公司的在職職工,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擁護公司團隊領導。
(二)申請重點項目,申請人應具有公司工程師技術職務(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
(三)申請一般項目者(包括課題組成員)不作技術職務的限制;
第八條 申報公司的研發項目,每人每次限報一項。有以下情況者,不受理其申報公司項目:
(一)承擔各公司或部門資助的研發項目尚未完成者;
(二)體弱多病不能堅持正常開展工作者;
(三)準備離職或請假半年(含半年)以上者;
(四)無正當理由未完成歷年承擔公司研發項目和上級領導安排的研發項目的課題負責人。
第九條 申報公司的研發項目者必須填寫《東莞正陽電子有限公司研發項目申請書》。由申請者所在部門應對其內容的真實性、項目方案的可行性及基本工作條件能否保證等提出審查意見,蓋章審核后,報送研發部門。
第十條 公司研發部門負責對受理的研發項目組織公司技術團隊進行評審,技術團隊應對項目的先進性、可行性、必要性、經濟或社會效益提出評價論證意見,并對項目是否立項提出建議。研發部門根據技術團隊對項目的評價意見,視當年研發經費分配額度情況,對資助項目數和每個項目資助強度進行綜合調整平衡,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第十一條 公司研發項目中的重點項目在公司年度發展規劃的中確定,每年設立1個重點科研項目,寧缺勿濫。一般項目由技術團隊根據當年申報項目的數量和質量進行平衡后確定,其中一般項目應占20%以上。
第十二條 為保證評審的公正性,公司研發項目評審組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評審紀律:
(一)評審階段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評審組以外透露課題論證的相關背景材料;
(二)評審組人員申請本年度科研項目者,不得參加本年度科研項目評審工作;工作人員(含文職人員)申請本年度科研項目者,不得參加會議評審階段的工作。
第十三條 經研發部門報送立項的科研項目,其項目經費均須進入公司財務處賬戶,由財務處統一管理。公司研發項目資助經費由財務處專項管理。項目經費不分撥給項目研究成員個人。
第四章 項目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研發項目的申請者在接到獲準資助通知后10天內與研發部簽訂承擔課題協議書,無正當理由逾期未簽訂協議者視為自動放棄接受資助。
第十五條 我公司研發項目管理實行年度檢查制度,檢查項目的進度、質量和經費使用情況。凡獲得各級立項的研發項目,每年應按規定填寫《年度進展報告書》上報公司研發部門;形成最終研究結果時,要填寫《結果報告書》,提交研發成果進行項目終結,并向公司檔案管理部門提交完整的項目檔案。
第十六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須由項目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經研發部門報相關資助機構審批:
(一)變更項目負責人;
(二)改變項目名稱;
(三)改變最終成果形式;
(四)研究內容有重大調整;
(五)變更項目管理單位;
(六)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七)項目執行過程中或成果提出等方面有涉外問題;
(八)中止項目協議;
(九)撤銷項目;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
第十七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須由項目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報研發部門審批:
(一)變更或增補課題組成員;
(二)延期不超過一年;
(三)其他非重要事項的變更。
第十八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公司技術團隊鑒定后,由公司作出撤銷課題處理:
(一)研究成果有嚴重政治問題;
(二)剽竊他人成果;
(三)與批準的課題設計嚴重不符;
(四)嚴重違反財務制度。
被撤銷課題的課題負責人三年內不得申請新課題。
第十九條 項目研究完成后,如有必要應接受審查部門對其經費使用情況的審查。
第二十條 用項目經費購置的研發設備屬于公司資產,其使用權和經營權一般歸東莞正陽電子有限公司所有,其中固定資產必須納入東莞正陽電子有限公司的固定資產賬戶進行核算與管理。資產處置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防止公司資產流失。
第二十一條 因意外因素必須中止的正在執行的研發項目,中止項目的責任人必須寫書面報告,報研發部門及有關主管部門,經同意后方可中止,并按有關部門要求作善后事宜。
第二十二條 公司資助的研發項目從獲準資助通知下達時間算起,兩年內未完成研究的一般項目,三年內未完成的重點項目,經審查理由正當,可申報延期一次,但延期不能超過一年;沒有正當理由而未能按期完成的項目,一律撤消并要給予適當的處罰。無故不完成各公司領導安排的研發項目的負責人按相關資助機構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 項目負責人請假半年以上或離職,必須按課題管理有關規定,到研發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后,公司主管部門方準予辦理請假或離職手續。
第二十四條 公司研發項目經費的使用按照《東莞正陽電子有限公司研發經費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成果鑒定和成果轉化
第二十五條 為科學地評估各項目研究成果的質量,項目最終成果須進行鑒定,通過鑒定后予以驗收結項。重點項目和其他項目中政治性、政策性強的最終成果一般須經鑒定結項后,方可提出。
第二十六條 公司項目最終成果的鑒定由公司研發部門和技術團隊組織進行鑒定。通過后項目由研發部門上報國家專利局申報來進行最終的鑒定。
第二十七條 強化成果轉化意識,拓展成果轉化渠道,充分發揮研發項目成果的經濟效益。
(一)公司各級管理部門和課題組應積極采取各種措施加強對研發項目成果的宣傳、推廣和轉化,充分發揮其在公司經營和人才培養中的作用。
(二)鼓勵研發項目成果向批量化生產轉化,為公司產品提升價值,為公司、顧客服務;為行業技術進步服務。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研發部門負責解釋,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研發管理制度4
1.目的和作用:
新產品開發是企業在激烈的技術競爭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它對企業產品發展方向、產品優勢、開拓新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起著決定性作用。為了使新產品開發能夠嚴格遵循科學管理程序進行,取得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2.范圍:
公司內工程部日常工作內容等各項流程的管理;
所包含的過程具體見如下章節:
2.1負責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現有產品的改良;
2.2新產品工藝的貫徹與落實;
2.3產品材料的改良
2.4工藝文件的編制與核準
2.5生產中技術問題的解決;
2.6客戶樣品的跟蹤,采購樣品的確認
2.7 BOM表(產品零件結構表)的編制與
2.8新材料供方的,新材料技術問題的改善
2.9新產品質量的跟蹤
2.10協助品質部建立品質標準與計量標準化工作
2.11指導生產部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與維護
2.12供方的評審
2.13特采作業的核準
2.14負責公司工程資料的制作,發放及存檔
2.15負責樣品的打樣
2.16負責樣板、夾具的圖紙制作
2.17在整個開發階段系統地衡量客戶的滿意度
3.權責:權力
3.1有權參與公司生產政策的制定;
研發管理制度5
1.總則
研發項目管理是企業在激烈的技術競爭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是實現“生產一代、試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構思一代”的重要階段,它對企業的發展方向、產品優勢、開拓新市場、提高核心競爭力等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為了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加強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和產品改良的管理,加快技術積累和產品升級,特制定本制度。
2.實施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技術研發中心開展研發項目管理的要求。本制度中所指的研發項目管理包括新產品開發和產品改進。
3.術語和定義
3.1新產品開發
為滿足市場需求開發的不同于公司現已生產的新型產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產的某種產品基礎上改動量超過40%而形成的一種新的型號產品。
3.2產品改進
為了適應市場需要、滿足用戶要求、提高產品質量、降低制造成本等原因,在公司已批量生產的某種產品基礎上,通過改動其一個或一個以上零部件(改動量不超過40%)而形成的一種新的型號產品。
3.3產品改進
本制度中所指的研發項目管理包括新產品開發和產品改進。
4.相關部門職責
4.1總工程師:
負責組織編制年度研發項目管理計劃,向研發部門下達研發項目任務書。負責協調處理研發計劃執行過程中出現的需要解決的問題,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負責組織研發項目的評審、批準,對設計方案、生產準備、試制試驗等進行鑒定、認證和專利的申報。
4.2技術研發中心:
4.2.1研發部:
負責提出研發項目管理制度;負責新產品開發的設計、試驗、試制、評審。
4.2.2工藝工程部:
負責新產品開發的工藝性審查、工藝文件編制、現場技術服務和工藝驗證。
4.2.3檢驗檢測中心:
負責對研發產品試制的.質量檢測和和跟蹤記錄,并反饋質量信息。
4.3市場銷售部:
負責收集和提供市場需求產品的信息,并提出新產品開發建議。
4.4行政管理部:
負責對研發項目管理人員的配置進行備案。
4.5生產部:
負責對研發產品的試制提供協助。
4.6采購部:
負責對研發產品的試制所涉及的原輔材料進行采購。
5.研發項目管理管理
5.1新產品開發提出
根據調查分析市場和主要競爭對手產品的質量、價格、市場、使用情況和用戶改進要求,然后進行分析研究,對適合公司投資的項目進行可行性分析并形成報告,上報總經理裁定。
5.2.研發項目的立項與實施研發:
5.1.1.公司各部對新項目建議或對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產品制造成本、滿足市場需要、提高經濟效益等建議,上報公司批準后,確定立項并下達任務給技術研發部門,研發部門按本制度規定程序進行開發。
5.1.2.技術研發中心確定項目須填寫《研發項目立項書》,報批準后實施。
5.1.3.技術研發中心應按公司相關財務制度《研發資金管理管理辦法》的規定,提交項目投入預算申請報告,申請研發經費,以確保項目研發工作的進展和時效。
5.1.4.技術研發中心按照《研發項目立項書》要求,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編制《新產品開發進度表》和設計說明書。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對進度表和說明書的內容進行檢查,研發中心負責項目實施全過程管理。
5.2.開發過程的管理與控制
5.2.1.技術研發中心根據《研發項目立項書》組織實施項目的研發,并編制《設計說明書》,編寫格式根據研發項目的類別不同自行決定,項目負責人組織完成。
5.2.2.根據研發進度,應提前編制產品試制(鑒定)大綱,試制(鑒定)大綱是樣品及小批試制用必備技術文件,要求大綱具備:
1)能考核和考驗樣品(或小批產品)技術性能的可靠性、安全性,規定各種測試性能的標準方法及產品試驗的要求和方法。
2)能考核樣品在規定的極限情況下使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3)能提供分析產品核心功能指標的基本數據。
5.2.3.技術文件資料的驗收及存檔:
1)文件目錄(項目研發批準文件、技術文件、材料明細、標準匯總,技術條件、產品功能及使用說明書、包裝說明等)。
2)標準化文件(對新設計產品在標準化、系列化、通用化方面作出總的評價)。
3)技術研發中心負責將全部文件收齊歸檔,資料管理人員存檔時必須驗證齊全。
5.3.項目試制過程的管理
5.3.1.試制工作分小試和中試兩個階段。
5.3.2.試制是研發部門根據項目設計說明書、工藝文件及試驗結果和必要的設備改造或配套要求,按要求進行試驗,以考驗研發成果(產品)的性能和工藝性、穩定性和可靠性以及質量指標等。
5.3.3.試制完成后,研發部門須及時完成《項目結題報告》,并附上各種反映技術內容的原始記錄或型式試驗報告等,以及必需的工藝文件交管理部門存檔。
5.3.4.研發項目管理完成后,確定投入大批量生產,報總經理批準。
研發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公司各類項目的經費管理,有效、合理地使用項
目經費,按時順利完成項目任務,根據國家、省各級政府實行項目財務管理的
有關政策,結合我公司財務管理制定XX正力通用電氣有限公司研發經費管理
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管理范圍包括:
1、縱向項目經費:指國家及省、市政府部門立項資助的科研項目,如國家、省、市的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各類基金項目等。
2、橫向項目經費:接受其他單位委托開展的項目。
3、本公司根據發展需要,由董事會批復立項的項目。
第二章項目經費的申請與立項
第三條凡縱向項目的申請書,按所的有關規定,有研發部初審;財務部按有關財務規定進行經費等相關內容的初審,根據需要編制項目經費預算;主管副總審定后,由上級政府申報。
第四條橫向課題,除按有關規定辦理有關財務手續外,凡合同經費超過壹萬伍千元的.項目,需要技術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簽字立項。
第五條本公司自立項的項目經董事會簽字批復立項后,由財務部根據《研發項目任務書》和《研發項目進度表》劃出專項經費。
第三章項目經費的使用
第六條經費使用開支范圍主要包括:
1、研究人員費:指直接參加項目研究開發的研究人員的支出。
2、設備購置和使用費:各項儀器設備如加工中心、模具、專用軟件、其他辦公設備的購置及使用費。
3、能源材料費: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動力、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等費用。
4、試驗運行費:指項目研究所需的軟、硬件進行調試、運行維護等費用,包括為項目租賃外單位的專用儀器、設備、場地、實驗基地等發生的費用。
5、信息費:指項目研究過程中需要的支付的出版費及書籍購買費、資料費、文獻檢索費、入網費、通信費和知識產權事務費。
6、會議費:項目研究過程中需要召開或項目研究人員需要參加的各種會議費。
7、差旅費: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為項目研究開發而進行國內調研考察、現場試驗等工作所發生的交通、住宿等費用。
8、管理費:難以直接計入課題成本的費用,包括為課題提供服的管理人員費用和其他相關管理之支出。
9、其他相關費用:除上述費用之外與項目研究開發有關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經費使用原則
第八條
1、精打細算、力求節約的原則,充分利用我公司研發中心已有設施等條件;項目組必須嚴格執行項目經費預算,自覺控制經費支出,控制成本。
2、經費使用與項目開展過程及階段同步的原則,經費使用不能超過項目進度。必須實行專款專用,嚴格執行項目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
第八條項目經費開支
據所有關財務規定和國家政策,研發部經理或授權項目負責人只能在項目經費預算范圍內按項目合同進度使用經費,不得超支,如果超支,需由研發人員提出書面申請,經由主管副總和財務總監批準。為保證項目按期和順利完成,項目經費的使用金額已達可支配的80%時,各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要掌握項目經費使用的情況,并了解項目進展情況。
第九條經費審批權限
1、按照項目預算計劃使用項目經費。經費開支時由項目負責人審簽,研發經理復審,并接受財務和主管副總的檢查;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我公司的規章制度。
2、研發設備購置及使用費:購置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按有關規定實行公司采購部統一。
3、審批權限:金額在叁仟元以內,有研發經理審批;金額在叁仟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
4、專用業務費及其他辦公費:在項目計劃內的調研、會議、咨詢等費用,審批同上條。
第五章項目經費的監督
第十條為保證項目經費專款專用并按合同或研發項目計劃書完成項目任務,加強財務監督和業務監督。
第十一條財務監督:財務部負責項目經費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1、監督項目組按本辦法和公司有關規定在權限內開支項目經費。
2、定期對項目經費開支進行檢查、核算,防止超支,并定期向主管領導匯報項目經費使用情況。
3、根據項目提供的項目進度計劃情況控制經費支出。
第十二條業務監督:
1、項目需組織鑒定、申報成果等,必須預留所需費用,待有關工作完結后方可最后結算。
2、項目一經立項,不得無故中止或延期。
1)如研發部門人力不足、按期完成有困難的,應提前籌劃,可采取與外單位合作、轉交其它部門承擔的方式,以保證按期完成;項目負責人在到期前填報“項目變更申請表”,經主管領導批準后辦理相關業務、財務手續,按計劃組織項目實施。
2)如有特殊原因要申請延期,需經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延期;項目負責人需提前提出計劃完成的時限。
3)項目負責人自行中止項目或超期未完成項目的,部門將給予批評,并要求項目負責人提出完成時間計劃、填報“項目變更申請表”、按領導批準后的進度要求組織項目及經費,重新組織人員開展工作,同時有公司研究對項目具體負責人和主要承擔人給予處罰。
第六章研發項目質量的提高
第十三條加強對外合作,充分利用產學研合作平臺,在充分發揮我公司現有研發人才資源作用的同時,鼓勵聘請高校科研技術人員參與項目研發工作。
第七章附則
第十四條研發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和本辦法規定,同時與公司財務制度匹配,在保障項目的順利完成,提高研發水平和經費使用效率的同時,要有利于調動項目組成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研發管理制度7
具體管理控制的程序如下:
一、確定項目完成后研發小組的提成比例
每個研發小組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之后,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項目提成。每個項目的提成比例由管理部門參照統一標準擬訂,呈報高管層批準。
從外部獲得的項目經費總體是按照“研發費用+企業收入+研發小組提成(包括獎金+稅金)”這三部分進行分配的。研發小組提成雖然總體顯示為一個總數,但并不是等待項目最后通過驗收時一次性提取,而是結合《項目研發責任書》中計劃結點的考核情況分段進行支付。
提成金的數額必須對研發人員形成足夠的吸引力,更何況要想得到這筆獎金還必須通過重重考核。如果讓研發人員認為得到的利益不足以讓他們付出如此多的心血,那么后面的所有的管理程序設計都沒有了存在的基礎。
二、明確項目質量要求和研發費用額度上限
企業必須促使技術人員對項目研發費用、產品加工工藝、質量性能要求、交付期等環節中承擔相關責任,管理部門在項目立項后,需要對研發費用、工藝要求、質量性能標準、計劃結點日期等方面提出詳細的要求,并明確質量達標的考核辦法以及負責各項考核的人員或部門。
項目完成后如果研發費用沒有用完,企業可以設定統一的獎勵標準,例如拿出被節約費用的50%或者30%對研發小組進行額外獎勵。引導技術人員在實踐工作中向節約成本的方向努力。
三、分段考核、分段獎勵
管理部門需要將項目按照計劃結點分成階段進行管理,每一個階段終止都有相應的質量標準對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另外,還要將提成金按照項目劃分的結點實行分段分配。例如:某項目被劃分為5個結點進行考核,但是提成金并不是按照每份20%進行分配。提成金分配的原則是“工作難度大的結點提成比例較多,難度小的提成比例較少;項目前期的提成比例較少,后期的提成比例較多。”
提成金分段支付的理由:其一,攻克一個階段性目標進行一次獎勵,比較有利于充分發揮激勵機制的效用;其二,在項目整體完成之前,財務部僅兌現計劃結點獎勵金額的50%,另外50%存留在本項目帳戶上,每年年底再統一結算。如果項目到年底沒有全部完成,財務部則需要根據剩余項目金額多少,為明年預留出一定比例的風險抵押金。這種做法一方面使技術人員得到了可見的物質獎勵,另外用他們本來已經到手的物質獎勵中的50%作為風險抵押金,引導他們努力完成所有的階段性目標。
四、設定新產品定型后的生產成本設計目標
產品80%的生產成本在設計階段就被鎖定了。為了保證企業研發的新產品不僅在技術上是先進的,而且在經濟上也是合理的,管理部門在項目立項之時,需要根據預期的產品市場售價減去目標利潤、稅金以及設計人員不可控的成本,求得定型產品的生產成本設計目標。關于定型后的產品是否達到成本設計目標則由財務部負責核定。
在大多數企業目前的管理狀況下,財務部只能按照料、工、費等幾項硬指標進行核算。另外,期間費用等指標是隨著企業管理水平而不斷變化的,這些指標不應該由我們的研發人員在產品設計階段負責。因此,定型產品的成本設計目標不必按照全面產品成本進行考核。涵蓋幾項重要的生產指標就可以了。
如果項目完成之后產品的加工成本低于設計目標,企業將按照成本下降的百分比對研發小組進行額外獎勵,鼓勵技術人員挖掘更多產品價值;如果定型產品的成本高于設計目標,管理部門則需要研究成本上升原因。如果屬于研發小組工作草率,管理部門將責令其改進,并扣除一定比例的提成金。如果確實屬于無法避免的原因,管理部門應簽字認可。
五、項目對內招標
當以上前期各項準備工作完成之后,每個項目的責任、利益、考核辦法等都已經非常明確。此時,管理部門可以將各個項目拿出來對內進行招標。愿意成為項目負責人的技術人員需要申報自己可以組成的研發小組主要成員名單。管理部門負責根據項目需要在競標人中擇優選定項目責任人;項目小組的參與人員由項目負責人進行自愿組合,管理部門行使審批權。
如果個別項目出現無人競標的局面,說明此項目責任和利益之間出現了不匹配,或者設定的考核目標過于困難,此時管理部門需要進行調整。如果個別項目出現眾人競標的局面,說明目標易于達成,管理部門可以在認為競爭者有此工作能力的前提下,通過競標的方式降低獎勵水平,或者提高工作要求。
管理部門可以制定以下規則:例如研究員最多可以同時做3個項目的負責人,高工最多可以同時做2個項目的負責人,工程師一次只能做1個項目的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也可以在其它人員負責的項目中充當參與者,數量不受限制。另外,項目負責人必須在一個項目徹底完成之后,才能競標另外一個新項目的負責人。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引導技術人員通過快速高效的工作多拿獎金。
六、簽訂《項目研發責任書》
管理部門負責針對各研發項目設計《項目研發責任書》,其中包括研發小組在本項目中詳盡的責任、利益、時間結點、考核辦法等等。管理部門選定項目負責人之后,分別由主管領導、項目負責人、項目主要參與人員三方在《項目研發責任書》上簽字,作為對研發小組將來的獎懲依據。
《項目研發責任書》分為四聯,第一聯由工程中心負責保存;第二聯交給項目負責人;第三聯財務部入賬;第四聯用于記錄項目小組的工作進展狀況,此聯在項目未完成前留在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由管理部門簽字提供的項目進展情況隨時結出獎勵款額的50%,由項目負責人簽收。另外50%存留在本項目帳戶上,每年年底企業統一結算一次。待項目徹底完成后可以立即將第四聯抽出退給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將以此為憑據,參加新的項目競標。
凡是時間到達計劃結點時仍不能要求提成的項目,即為項目小組違約。違約金將按照責任書中的制度進行處罰。例如結點完成日期每延期一星期,將扣除此結點上一定比例的提成和一定金額的風險抵押金。關于項目進展情況、結點考核工作由管理部門和實驗室負責確認,確認結果交給財務部,由財務部進行獎金核發。
七、風險抵押金制度
研發人員按照項目結點的按時完成情況可以獲得一定比例的提成,企業可以將這部分提成的50%留作風險抵押金,支配權在企業,由財務部辦理銀行活期存款單并保管,每年年底結算一次。如果項目年底沒有全部完成,財務部則需要根據剩余項目金額,為明年預留出一定比例的風險抵押金。一旦項目小組不能如期履約,則動用風險抵押金進行處罰,促使項目小組主動對企業的產品研發質量和周期負責。
財務部還必須對每一個研發項目設立專項帳戶,以便分別對每個項目在研發費用支出、產品成本核定、計劃結點獎懲、風險抵押金等事項進行管理。
八、明確收入分配制度
《項目研發責任書》需要對研發小組的內部利益分配問題做出大致約定,例如項目負責人可以得到提成總額60%的收益,其它部分可以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小組內部人員的貢獻情況自行分配。這樣做是為了減少小組內部的分配矛盾,減輕項目負責人的壓力。當然,項目負責人哪怕愿意把自己的60%全部拿出來與同伴們分享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但是企業必須給他一個合理得到大部分收益的公開政策。
項目小組的參與人員由項目負責人進行自愿組合,是為了引導技術人員主動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和合作意識。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如果一個技術人員自身的業務能力和組織能力不足以讓管理部門信任他勝任項目負責人,或者他的工作能力和合作態度不足以吸引其它項目負責人邀請他入伙,自身那么他就會面臨沒有地方賺錢的'壓力,勢必迫使他主動改進自己的工作態度,提高業務技能。到了這個時候,每一個人就都有了一個市場價格,大家都搶著要的員工勢必價格看漲,無人相邀的人勢必價格低靡。在這個內部的人力資源市場中,科技人員按照工作能力拉開了收入檔次。
研發人員工資管理辦法
1 產品研發
產品研發必須經過立項、設計、實現、測試、發布幾個階段。
1.1 立項
小型研發項目(工作量小于等于6人周,投入資金小于等于1萬元的研發項目)立項必須具備項目計劃報告,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簽字同意,報公司執行總裁批準立項。
非小型研發項目必須具備項目計劃報告、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由項目發起人邀請公司技術、財務、市場三方代表討論通過后,由三方負責人或者授權人簽字同意,報公司執行總裁批準立項。簽字傳真有效。
在已經簽定銷售、工程合同的項目中發生的研發,作為合同項目研發,不再單獨立項。
項目只有立項后才允許發生費用。
項目立項后應獲得一個唯一的研發編號,費用報銷、研發領料時使用此編號作為物流控制和財務核算的依據。
項目計劃報告必須說明項目名稱,目標,發起人,負責人,設計、研發、測試承擔者,設計、研發、測試的工期計劃,項目預算等內容。
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必須說明項目名稱,市場調研情況,銷售預測,技術現狀和實現途徑等內容。
1.2 設計
立項后,項目進入設計階段。
設計階段由設計承擔人完成技術設計報告、測試計劃報告,修改得到切實可行、與技術設計報告和測試計劃報告相吻合的項目計劃報告。由項目負責人負責邀請研發部門技術負責人,設計、研發工程師,共同評審通過。沒有通過設計評審的項目,必須重新進行技術設計。
技術設計報告應說明項目名稱,研發系統或設備的需求,研發系統或設備的總體功能,系統或設備功能模塊劃分,工期在6人周以上的項目必須列出階段性成果和驗證方法。階段性成果的工作量不超過4人周。
測試計劃報告應說明項目名稱,產品功能,測試項目,測試條件,測試方法,測試工期和時間計劃等內容。
1.3 實現
設計評審通過后,項目進入實現階段。
研發人員必須在實現過程中書寫相關文檔。文檔必須有電子形式。軟件實現文檔應包括軟件功能性說明文檔,源代碼說明文檔。硬件實現文檔包括原理圖,原理圖說明,PCB圖,結構圖。
項目負責人有責任按照項目計劃報告,跟蹤監督項目的進展情況,按時敦促驗收階段性成果。
研發產品由研發人員自行調試,調試過程中必須撰寫調試記錄。調試記錄應該說明項目名稱,編號,調試記錄版本號,調試時間,軟硬件版本號,調試中發現的主要問題,調試環境,解決方法。
研發產品確認運行穩定后,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內部驗收。研發文檔應視為研發實現階段工作量的一部分,不具備研發文檔將視為工作沒有結束,不組織內部驗收。
軟件功能性說明文檔應說明項目名稱,編號,軟件名稱和編號,軟件功能,軟件功能模塊劃分,主要功能實現過程,軟件主要實現算法。
源代碼說明文檔項目編號,軟件名稱,軟件功能,全局變量、結構,類說明,數據庫字典,函數功能、接口、在函數內改動的全局變量、返回值,等。源代碼說明文檔可以包含在源代碼文件中,以注釋形式存在。
原理圖說明應包括項目編號,硬件名稱和編號,硬件版本號,功能說明,功能模塊劃分,主要功能實現過程,數據芯片資料。
1.4 測試
研發產品經內部驗收后,進入測試階段。
測試階段開始后,研發實現人員將研發的產品,以及研發調試記錄移交給測試人員。測試人員按照產品的測試計劃報告、研發調試記錄,設計測試過程,填寫產品測試報告。
產品測試報告應該說明項目名稱,編號,測試報告版本號,需測試功能,指標,測試方法,測試環境,測試條目,測試結果,結論。
如果研發產品不能通過測試,測試人員應把產品測試報告提交給產品實現人員。產品實現人員修改軟硬件后重新進行調試,相應更新研發調試記錄內容和版本號,確認產品合格后提交測試人員再次檢測。如此反復,直到產品通過測試為止。
測試人員確認產品達到要求,在產品測試報告的結論欄內簽字表示同意,交項目負責人。
1.5 產品發布
項目負責人拿到產品測試通過的報告后,填寫或者委托他人填寫產品發布公告(Release Notes)和產品發布計劃,交公司技術負責人或者授權產品發布人核準,簽字發布。項目負責人與簽字發布產品的不得為同一人。發布公告和產品發布計劃需送銷售部、技術支持部、信息中心、公司有關領導。 項目負責人必須在產品發布后一周內,將所有研發文檔整理歸檔,交研發助理存檔。
Release Notes必須說明項目名稱、編號、產品名稱、型號、版本號、產品內軟硬件版本號、產品主要特征及功能、產品與上一版本的區別、產品的適用范圍、使用注意事項等。
產品發布計劃應說明項目名稱、編號、產品名稱、型號、版本號、產品說明書的完成時間和計劃、產品使用手冊的完成時間和計劃。產品說明書和產品使用手冊的完成時間一般應在產品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
1.6 批量生產
產品發布后,進入批量生產階段。
批量生產階段必須具備焊裝圖、裝配圖、軟件安裝說明、生產測試要求。 焊裝圖可以根據PCB圖修改,應詳盡說明產品名稱、型號、PCB板的名稱、定位標志、各層需要焊裝的元器件編號、標稱值,焊裝注意事項等。
裝配圖應說明產品名稱、型號、各電路板、結構件的固定位置、裝配順序、電氣連接圖、走線固定位置等等。
生產測試要求文檔需要說明針對的產品名稱,型號、測試環境、測試方法。
1.7 項目調整
1.7.1 設計更改
由于市場或技術原因,需要對項目重新進行設計,更改人必須填寫設計更改申請單,按照立項程序進行審批。即更改增加的工作量在6人周以下,增加的資金投入在1萬元以下的,屬于小的設計更改,需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簽字同意,報公司執行總裁批準生效;大的設計更改必須具備項目計劃報告、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由項目發起人邀請公司技術、財務、市場三方代表討論通過后,由三方負責人或者授權人簽字同意,報公司執行總裁批準生效。 對已經發布的產品進行更改,被認為是一個新的研發項目,按照標準程序執行。
對尚未發布的產品進行更改,需要更新該項目所有此前產生過的技術文檔,已經進行過的評審必須重新進行。
1.7.2 項目取消
出于市場或其他方面的考慮,需要取消某個項目的研發,必須由發起人或者委托人填寫項目取消申請表,申請表必須說明項目名稱,編號,取消原因。
小型研發項目的取消需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簽字同意,報公司執行總裁批準生效。非小型研發項目的取消需由發起人邀請公司技術、財務、市場三方代表討論通過后,由三方負責人或者授權人簽字同意,報公司執行總裁批準生效。
項目取消后,研發助理負責將項目取消通知發送給公司領導層和研發、銷售、技術支持、財務、運營中心。
1.7.3 項目暫停
出于市場或資源飽和原因,需要暫停某個項目的研發,必須由發起人或者委托人填寫項目暫停申請表。申請表必須說明項目名稱,編號,取消原因。
小型研發項目的暫停需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簽字同意,報公司執行總裁批準生效。非小型研發項目的暫停需由發起人邀請公司技術、財務、市場三方代表討論通過后,由三方負責人或者授權人簽字同意,報公司執行總裁批準生效。
項目暫停后,研發助理負責將項目暫停通知發送給公司領導層和研發、銷售、技術支持、財務、運營中心。
2 溝通
研發部需要很好地配合、支持銷售部、技術支持部和其他部門的工作。 研發部的新產品發布公告(Release Notes)應及時發布到銷售部、技術支持部和其他部門。
研發部的產品說明書和產品使用手冊(User Manual)應在第一時間發布到銷售部、技術支持部和其他部門。
研發部需要定期發布和更新研發最新信息,包括Q&A(對一般技術問題的提問和回答),Bug Reports(測試出的產品缺陷),Products Roadmap(研發計劃,預期發布的產品、發布時間)。
研發部應定期向銷售部索取產品需求,向技術支持部索取疑難問題反饋(Escalation Report)。
3 文檔管理
研發過程中產生的硬件原理圖、原理圖說明、PCB圖、結構圖,以及軟件源代碼和源代碼說明文檔,為公司保密文檔,由研發助理統一保管,非該項目相關人員不得借閱。
4 推薦工具軟件
項目計劃報告的工期計劃建議采用Microsoft Project。
電原理圖、PCB圖建議采用Protel 99SE。
結構圖、裝配圖建議采用AutoCAD或ProEngineer。
研發管理制度8
1.目
1.1規范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造,增創效益”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薪酬體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1.2結合本地區、行業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范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度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3.1薪酬構成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3.1.1基礎工資為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3.1.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好壞來確定工資。
3.1.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溫補貼、加班補貼等;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分為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為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相鄰薪點差距約為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績、承擔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薪酬薪點,管理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80%發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為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為:中專生為2.6.4;大專生為2.6.5級;本科生為2.5.3級;碩士生為2.5.6;博士為2.4.7;見習期滿后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核指標掛鉤。年終獎勵計發次數和具體發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為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范圍內調動員工,依調動前后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績考核結果計發;非總公司范圍內調動人員不計發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不計發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6.實習期、試用期內員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發績效獎金。
7.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7.1轉正定級后員工薪酬調整,分為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后第二個月體現。
研發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對公司新產品開發和已有產品改進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的技術積累、打好技術基礎、加快新產品研發速度、指導產品研發工作和方向,特制定本制度。
1.產品研發項目提出:
1.1產品研發項目分為兩類:技術項目研發和產品項目研發,技術項目研發包括現有產品的升級、以降低生產成本為基礎的工藝改進、產品項目預研、產品作用機理研發、產品應用研發等;產品項目研發指公司現有產品以外的,新產品的研究開發。技術項目研發周期必須控制在4個月內,技術項目研發立項由事業部總經理批準。產品項目研發周期必須控制在18個月以內,產品項目研發立項由股份公司總經理批準。
1.2技術項目研發立項(市場部分):根據調查分析市場和主要競爭對手產品的質量、價格、市場和用戶改進要求,銷售部門和產品研發小組提出研發項目建議,并向研發部經理提交《技術研發項目建議表》。
1.3技術項目研發立項(生產部分):公司生產部員工對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產品制造成本的建議上報公司生產部,經生產部評審通過后,轉到研發部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開發。
1.4技術項目研發立項(機理研究):根據市場反應和產品研發,需要進行產品作用機理研究的,由研發部經理確定研究內容,指定研發人員,研發人員查閱相關資料,提交《技術研發項目建議表》。
1.5技術項目研發立項(產品拆分):研發部經理進行市場考察后,確定需要對某一產品進行產品預研,由研發部經理指定研發人員,該研發人員查找相關資料,提交《技術研發項目建議表》。
1.5產品項目研發立項:產品研發負責人,根據產品預研情況數據,進行廣泛收集國內外有關產品研究技術、工藝及產品樣品,然后進行分析研究,并形成《產品研發項目立項報告》。同時,負責人對收集到的行業競爭對手的各方面情報,及時提供給有關部門和領導,供工作決策時參考。
2.產品研發項目決策
2.1研發部經理負責組織評審會議對提交的《技術研發項目建議表》進行評審,評審人員包括研發人員、研發部經理、銷售負責人、市場技術負責人、生物事業部總經理、股份公司總經理。《技術研發項目建議表》應包括問題描述、實驗內容、預期結論、時間安排。
2.2研發部經理負責組織評審會議對提交上來的《產品研發項目立項報告》進行評審,評審組人員包括銷售總監、總經理及股份公司總經理。《產品研發項目立項報告》應包括項目背景、市場預估量、工藝特點、項目目標、研發投入預算、成品成本預估及產品對客戶的利益所在。《研發項目立項報告》經評審組同意批準后,由研發部經理向產品研發項目負責人轉發《研發項目評審表》。每次評審批準的《研發項目立項報告》至少有1項,不允許超過2項。
2.3研發項目負責人在收到《產品研發項目評審表》后,負責完成技術路線說明書和《產品研發項目進度表》。研發部經理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進度表和說明書進行評審,評審后由研發項目負責人最終形成技術路線說明書和《產品研發項目進度表》,并報研發部經理簽字批準。
3.產品開發管理
3.1技術路線說明書
技術路線說明書即是產品設計的主要依據,也是公司進行技術積累、搭建研發平臺、產品延續、技術人員提高技術水平和互相學習的.重要技術資料,還是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一種體現。因此,所有產品項目的技術路線說明書必須正確的包含以下內容,不允許有任何原因的隱瞞和漏項。
a)產品國內外技術路線匯總;
b)擬采用技術路線理由及實現難度;
c)備用的技術路線;
d)需添置設備情況;
e)產品研發進度安排;
3.2研發原始數據管理
產品研發過程中,所有實驗數據需完整的記錄在原始記錄本上,原始數據每天在實驗結束后,需認真進行數據分析,并將分析結果寫在備注欄中,失敗的實驗需查找原因,并填寫改進方法。
3.3技術路線的修訂及備選方案的啟用
技術路線的修訂,需有:
1.實驗數據表明該方案得到的結果將不理想。
2.最新的參考文獻表明有更先進的實驗方案能得到更好的實驗結果。
出現上述兩種情況后,啟用備選技術方案,或對技術路線進行修訂。
3.產品研發的相關項目申報:產品立項后,由各項目負責人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文件,技術研發部經理負責相關項目的申報。
4.專利申請:產品研發項目各負責人,對每項技術創新必須要提出申報專利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和文件,專利申報工作由技術研發部經理負責。
5.產品研發項目的廠試:產品的實驗室研發結束后,經過中試放大實驗,然后由項目負責人向技術研發部經理提交完整的產品研發報告,報告經技術研發部經理批準后才能進行試生產,廠試計劃報事業部總經理批準。
6.產品研發周期:原則上產品研發周期以《產品立項報告》中說明的研發時間為準,若在規定的時間完成不了的,在每次的研發項目進度匯報會上由項目負責人提出,并陳述理由及新的時間安排,由公司總經理批準。
7.在研項目的再討論:每季度進行在研項目討論,包括項目進度、后續研發安排、市場同類或類似產品狀況。
4、各部門職責
4.1公司總經理:負責審批研發項目預算,參與研發項目的立項評審。
4.2事業部總經理:負責審批技術研發部編制的產品研發計劃,聽取研發項目報告,綜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對研發工作進行調整。
4.3研發部經理:負責組織編制年度產品研發計劃,協調處理計劃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需要出面解決的問題,并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負責組織對產品研發項目的評審、批準、設計、生產準備、試制、鑒定、認證、專利申報。
4.4銷售部:負責收集和提供市場需求產品的信息,并提出產品研發項目建議。
4.5市場技術部:負責提供市場技術信息和對應用邏輯進行評估。
4.6人事行政中心:負責產品研發人員的合理配置。
4.7產品研發小組:負責提出產品研發項目;負責產品研發項目的設計、試驗、試制、評審;負責產品研發項目的工藝性審查、工藝文件編制、現場技術服務和工藝驗證。
4.8生產部門:負責產品試制的生產計劃制定和生產的組織。
4.9采購部門:負責產品試制所涉及到的采購工作。
4.10工程部門:負責產品試制所涉及到的工藝裝備和設備的采購工作。
研發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xx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研發費用的預算、支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在產品、技術、材料、工藝、標準的研究、開發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按照本制度管理。
第三條 各部門的職責權限
(一) 技術研發部:按研發計劃制定并執行各研發項目的研發預算,合理利用研發經費;
(二) 財務部: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根據研發計劃及費用預算提前準備資金,確保研發資金的需求,同時有效監督研發經費的使用。
第四條 研發經費預算管理
(一) 公司在研發過程中產生的費用主要有以下幾類:
1. 研發過程中直接消耗的材料及輔料;
2. 用于研發活動的設備、儀器和研發場地的購置費,以及設備、儀器的折舊和維修費用;
3. 研發人員的工資及各項獎金(包括在職和外聘);
4. 用于研發品制樣、試產等產生的各項費用;
5. 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費用,以及知識產權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等;
6.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保險費等);
7. 用于其他方面的研發費用。
(二) 技術研發部在研發立項時應向公司提交研發項目資金預算,并按上述分類詳細列明該研發項目涉及的費用,研發項目資金預算應寫明各項經費的需求時間。
(三) 對于研發過程中所需的新材料價格不明的,在列預算時可以根據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進行預估,允許有20%的預算誤差率。
(四) 研發項目資金預算由研發項目組編制,經研發部審核后交財務主管及公司總經理審核,并由總經理提交董事會審批,批準后的研發項目資金預算交財務部備案,研發部留底。
(五) 財務部接到董事會批準生效的研發項目資金預算后,應據此提前準備研發經費,確保按研發計劃提供資金保障。
第五條 研發經費支出管理
(一) 公司實行預算管理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資金在計劃、可控下運作,每個研發項目的費用原則上必須在研發項目資金預算范圍內。
(二) 研發材料、設備、儀器、場地等購置或租賃費用的支出,外包和外單位合作研發費用的支出必須先申請,財務部接到申請后首先應該審核該項支出是否在預算范圍內,如在預算范圍內,財務部主管有權予以通過,所申請的支出先行在對應的預算中扣除,費用實際發生時在予沖抵;如不在預算范圍內,財務部不予通過,并提醒研發部需要走追加預算流程。
(三) 研發人員的工資、研發設備的折舊、場地租賃等固定費用由財務部按結算周期直接從預算中扣除。
(四) 其他類別的研發費用發生之后,研發部參照公司財務報銷制度申請報銷,財務部據研發項目資金預算進行審核,支出在預算之內的,由部門主管審核,財務部總監及總經理簽字后可以報銷;支出在預算之外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簽核后才能報銷,并應進行追加預算。
(五) 研發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產品要進行回收處理,交由車間生產回鍋并辦理相關手續,減少研發損失,避免環境污染。
第二章 附則
第六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本制度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沖突,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及時修訂本制度并報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研發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1、保護研發成果,維護公司根本利益。
2、本規定適用于全體技術研發人員和可能的涉密人員。
二、保密內容
1、研發規劃書。
2、項目建議書、項目立項申請報告、市場調研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
3、研發任務書、招標書、合同書、項目實施方案。
4、試驗大綱、進度計劃
5、試驗室、試驗裝置、試驗設備與儀器。
6、階段性成果報告、技術訣竅、工藝流程、產品樣品。
7、評審報告、會議記錄。
8、研制報告、測試報告、試驗報告、技術設計資料。
9、項目結題報告。
10、軟件。
11、其它與技術研發相關的資料。
三、保密措施
1、絕密技術在保密期限內不得申請專利。
2、機密、秘密技術申請專利應報CEO批準。
3、研發人員發表涉及研發項目內容的論文或參加與研發項目內容相關的學術交流,需經研究發展中心負責人批準。
4、涉及到絕密技術的特殊崗位事先應單獨簽訂保密協議。
四、技術研發人員保密守則
1、嚴守技術秘密,技術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內外無關人員泄漏研發機密。
2、從事科研活動記錄的相關文字信息整理歸檔,統一存放,無需保存的.文字內容、保存電子文檔的信息在沒有存檔必要時統一銷毀,不得直接丟棄。
3、嚴格遵守文件(包括傳真、計算機盤片)保密制度。電子圖紙資料、技術文件必須加密保存。
4、未經許可,技術文件、圖紙資料不準私自復印、外傳,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技術文件和資料。
5、技術研發人員離職、辭退、調動須辦理交接手續,技術資料、圖紙等與公司技術秘密相關的書面文檔、電子文檔不得帶走。
研發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了加強研發經費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研究和開發工作,確保研發經費的合理使用,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研究開發經費是用于進行技術研究、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推廣應用的專項費用。
第三條研究開發經費必須按計劃統籌安排,節約使用,講求經濟效益。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的來源:
1、由本公司根據研發計劃和銷售收入的情況對研究開發項目進行資金的提前安排,研發經費占當年銷售收入的比例達到5%以上,;
2、國家、地方對研發項目的專項撥款;
3、其它方面籌措來用于研究開發項目的費用。
第五條研究開發經費的使用范圍:
1、為進行技術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所發生的調研費、資料費、差旅費、技術協作費、材料費、測試儀器的購置費等費用。
2、為進行研究開發項目評定,進行技術咨詢和學術交流等活動所發生的評審費、咨詢費、會議費等費用。
3、為開展科技情報及知識產權工作所發生的技術資料費、出版印刷費、專利年費等費用。
第六條技術中心財務處是研究開發經費的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研究開發項目的審定和費用指標方案的制定以及項目結果的評定工作。
第七條研究開發經費由公司按研究開發項目計劃下達到具體項目,實行專款專用,嚴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八條研究開發經費的撥付按照公司資金撥付的規定執行,各項目承擔單位只有在研究開發項目委托開發合同簽訂后才能啟用,并由項目承擔單位按規定的使用范圍嚴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條研究開發有關內容需要與外單位合作或委托其進行的',必須簽訂科研項目外委技術合作研究合同,該合同須由公司科技處審查后才能生效撥款。
第十條研究開發經費在使用中有關單位分管技術工作的領導,科技部門負責人要按內容控制度授權的規定執行,并按照不同的項目進行核銷。對于公司安排的研究開發項目,承擔單位是公司所屬二級單位者,項目經費日常代報在本單位財務進行,年底或項目完成后轉本公司財務處。
第十一條研究開發經費在各二級單位報銷時,須由項目負責人、單位分管技術工作的領導審核,并在核銷票據上簽字后方可到財務核銷;研究開發經費在本公司財務報銷時,須由項目負責人、單位分管技術工作的領導、科技處負責人審核,并在核銷票據上簽字后方可到財務核銷
第十二條各項目承擔單位對已發生的研究開發經費要及時填入科技項目月報表報到本公司科技處。有限公司財務處、科技處按內控制度規定每二月核對一次經費支出明細,核對記錄由財務部門、科技部門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
第十三條各單位研究開發經費一律不進入本單位成本,年底或項目完成時一次上轉有限公司財務處核銷。
第十四條對由項目外委技術協作費完成的有關研究內容所取得的成果,在外委技術研究合同中必須明確:有限公司為成果第一享用人;形成的固定資產,產權歸管道儲運公司、有限公司;形成的知識產權納入公司、有限公司知識產權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各項目承擔單位對于因研究開發工作需要,購置20xx元以上設備、儀器者,須列入單位固定資產,并經單位資產管理部門簽收后方可到財務核銷,項目完成后辦理有關轉資手續。
第十六條對于各二級單位自行安排的研究開發項目,其經費使用和管理請遵照此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對于研究開發經費的使用情況,有限公司將組織適時審查,如發現經費使用不當的,要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責任,并視具體情況,收回項目計劃安排的投資款項;如發現違法亂紀行為,追究當事人的法紀責任。
第十八條各單位必須按每個項目計算實際成本,研究開發項目的成本科目規定如下:
1、差旅費:用于項目調研發生的差旅費;
2、情報資料費:為進行項目研究所支付的專項資料費和科技情報費;
3、檢驗試驗費:為進行項目研究所支付的檢驗、化驗、分析、測量等費用
4、外委技術協作費:在研究開發項目中,某項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單位協作或咨詢所支付的費用;
5、運輸費:研究項目本身直接發生的運輸費;
6、管理費:為進行研究開發項目評定、技術交流等所發生的評審費、會議費等;
7、研究用設備儀器費:為進行項目研究所必須的小型設備、器具、儀器儀表等購置費。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開藥(集團)有限公司技術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研發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組建省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是我省科技體制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工程中心是技術創新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對我省工程中心的管理,充分發揮其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的作用,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精神,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工程中心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新型研究開發機構,享受國家和省給予獨立科研機構的各項優惠政策。
第三條省科委會同省計委、經委負責指導工程中心的組建與管理工作。
第二章性質、目的、任務
第四條性質。工程中心是指依托于行業、領域具有綜合優勢的單位,具有較完備的工程技術綜合配套試驗條件,有一支高質素的研究開發、工程設計和試驗的專業科技隊伍,并能提供多種綜合性技術服務的工程技術研究開發機構。
第五條目的。組建工程中心宗旨是推動企業及相關行業的科技進步,促進企業成為技術開發的主體;促進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企業的結合,提高科研成果的工程化、商品化水平,解決科技成果轉化中在工藝、裝備、測試、標準及產品質量等方面的薄弱環節;提高產業技術水平,逐步形成現代化產業技術服務體系,形成我省高新技術系列產品研究開發能力,加速高新技術向傳統產業的滲透,努力實現技術規范與產品標準國際化,促進我省高新技術產業和外向型經濟的發
展。
第六條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務是:
(一)根據經濟建設和市場需要,針對行業或領域發展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在引進技術和自主研究的基礎上,持續不斷地將科研成果進行工程化研究開發,為企業提供成熟配套的工藝、技術、裝備,并不斷推出新產品;
(二)實行開放服務,接受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企業、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委托的工程技術研究、試驗項目和科技服務項目,并為其成果推廣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三)參與引進技術和裝備的消化、吸收與創新,為企業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和裝備,提高產品質量水平提供技術依托;
(四)培養、聚集、輸送高層次、高質量的工程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為企業和行業提供工程技術培訓;
(五)參與企業技術發展規劃的制定,并為本企業技術進步提供技術支持;
(六)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第七條組建省級工程中心要符合省級工程中心建設指南、工程中心的組建規劃和布局原則。
第三章立項申請與審批程序
第八條申請建立工程中心的依托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較雄厚的經濟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有財力支持研究開發工作,可以落實建設資金和日常研究開發經費。年研究開發經費不低于上年銷售收入的3%,并不少于1000萬,新產品銷售收入不低于銷售總額的20%;
(二)具有研究開發所需的技術設備和在全省該行業、領域中領先的科研技術水平,有明確的研究開發任務,已建有研究開發機構并擁有30名以上研究開發人員。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應不低于10%;
(三)有吸收和吸引研究開發人員的能力,與科技界、產業界有密切的聯系。
第九條工程中心的組建采取分批審理的辦法,每年三月、九月接受申報。
第十條工程中心的申請審批程序:
(一)申請單位填寫《組建省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申請書》,經由所在地級以上市科委、計委和經委,分別報送省科委、計委和經委。
(二)省科委、計委、經委在收到《組建省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申請書》后,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進行研究,初步確定擬同意組建項目。
(三)省科委通知擬同意組建工程中心的申請單位,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提交《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可行性論證報告》,報送省科委、計委和經委。
(四)省科委、計委、經委組織專家對《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可行性論證報告》進行論證,提出論證意見。
(五)根據專家論證意見,省科委、計委、經委聯合發文批復,授予"廣東省重點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稱號。獲批準的項目列入當年《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建設項目計劃》。
(六)省科委與獲批準組建工程中心的依托企業等簽定《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組建計劃任務書》。合同各方按《組建計劃任務書》履行職責。
(七)依托單位向當地計劃部門申辦工程中心基本建設計劃。
第四章項目實施
第十一條工程中心項目建設期限為二至三年,各有關單位按計劃要求安排資金。
第十二條省財政對每個工程中心的資助主要用于購置先進適用的儀器、設備及必要的技術軟件,不作為課題研究經費及日常運行經費。工程中心用房及水、電、氣等配套條件,要盡量利用現有設施調劑解決。
第十三條工程中心建設要確定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負責工程中心的建設工作等。
第十四條工程中心在建設過程中,如發現與原計劃有重大偏離,經過省科委、計委、經委組織專家論證,可以調整建設計劃,直至撤消原立項。
第十五條工程中心建成后,由省科委、計委、經委或委托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按《組建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計劃任務書》規定的要求進行檢查評議和驗收。通過驗收的工程中心,由省科委、計委、經委聯合發文,予以認定并掛牌。工程中心名稱作為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的.依據,不得用于工商登記。
第十六條對不能按計劃驗收的工程中心,省科委、計委、經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小組,協調解決問題。如確實不能繼續進行建設的,由省科委、計委、經委聯合發文撤消原項目。
第十七條工程中心在建設期內被撤消項目的,依托單位要償還省財政補助的投資。償還的投資繼續用于支持其他工程中心的建設。
第五章運行機制
第十八條工程中心應按照科學、民主、高效的原則,引入企業和工程項目的管理辦法和經驗,建立富有活力的內部管理機制。
工程中心的管理形式可因組建模式不同而不同,一般采取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
工程中心管理委員會由依托單位及主要成員單位的行政和技術領導組成,管委會主要職責是:定期聽取并審定工程中心的工作報告,審理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工程中心的建設與發展方向,協調工程中心成員單位的技術合作和經濟事務等重大問題。
中心主任由管委會按依托單位執行的人事干部制度任免或聘任。中心主任的職責是根據管委會的決定,主持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工程中心的內部組織機構可視具體情況由中心主任確定。
第十九條工程中心的建設,原則上要充分利用依托單位和成員單位的現有基礎和條件。依托單位是工程中心的技術和經濟后盾,要為工程中心提供必要的人、財、物保障條件,為工程中心提供主要建設經費,并負責工程中心組建計劃的實施。第二十條工程中心的人事勞動制度、分配制度、保險制度、獎懲制度、研究與開發項目管理制度等參照現代企業制度制定。工程中心實行財政部制定的《科技企業會計核算規程》。
第二十一條工程中心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保障依托單位、中心、個人的合法權益,并合法使用知識產權。
第二十二條工程中心要廣辟資金渠道,建立技術研究開發資金,其主要來源包括:依托單位按規定從銷售收入總額中提取的技術研究開發資金、新產品減免稅、中試產品和技術貿易減免稅、科技開發風險準備金、從稅后留利中提取的新產品試制資金、國家扶持出口產品開發的經費、工程中心的創收及其它資金。
第六章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二十三條由省科委、計委、經委聯合負責組織編制工程中心的組建規劃和建設指南,并定期公布建設指南;研究有關工程中心發展的重大問題;審批工程中心組建項目,編制下達并組織實施年度工程中心項目計劃;組織工程中心的驗收;工程中心的考核。省科委負責工程中心的綜合管理工作。工程中心的具體管理工作,可委托主管部門或市科委會同市計委、經委進行指導、幫助、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四條主管部門和市科委會同市計委、經委負責根據工程中心的組建規劃,對申報工程中心項目進行審查。協助依托單位實施,協助檢查工程中心的計劃執行情況,配合對工程中心進行工作評議和考核。第二十五條為了充分發揮專家在科技管理中的咨詢和審議作用,省科委、計委、經委組織有關專家為工程中心的建設方針、政策措施、組建規劃、項目選擇、技術評估、工作考核等方面提供決策咨詢意見。
第二十六條工程中心應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向省、市科委、計委、經委及主管部門提交一年的工作匯報。
第二十七條工程中心應按要求完成有關統計報表。
第二十八條省科委、計委、經委每兩年一次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和專家,聯合對已建成的工程中心運行情況和績效進行考核評議,并根據科技發展和市場的變化對工程中心的建設和發展提出新的建議。對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評議不合格的,責成其整改。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省科委、計委、經委聯合發文撤銷其工程中心資格,并通報有關部門取消其所享受的優惠政策。
第二十九條工程中心的合并、撤銷須經原審批部門批準。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省科委會同計委、經委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執行,《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暫行管理辦法》(粵科字99號)同時廢止。
研發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1.1 為了規范和提高公司的產品研發項目管理水平,確保產品研發項目能夠按照計劃、質量、成本和安全要求有序進行,達到預期的效果和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的產品研發項目,包括新產品開發、產品改良和升級等項目。
1.3 本制度的內容包括項目管理的組織、管理流程、角色與職責、制度執行、項目管理工具等方面的內容。
第二章 項目管理的組織
2.1 產品研發項目的管理應當由專門的項目管理機構或部門負責,該機構或部門應當具有一定的研發和項目管理經驗,能夠對項目進行全面管理和控制。
2.2 項目管理機構或部門的職責包括:
(1)組織制定和完善產品研發項目管理制度;
(2)組織和協調產品研發項目的實施和控制;
(3)對項目進行風險管理和問題處理;
(4)對項目進行進度、質量、成本和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
(5)對項目進行評估和總結,提供經驗和教訓。
2.3 項目管理機構或部門應當設立項目經理和項目組成員,對項目進行全面管理和協調。
2.4 項目經理是產品研發項目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協調和溝通能力,能夠對項目進行全面的計劃、執行、控制和總結,確保項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2.5 項目組成員是項目執行的具體人員,應當根據項目需要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能和知識,能夠積極參與項目的各個階段,完成各項任務,并按照計劃進行匯報和反饋。
第三章 項目管理流程
3.1 項目管理流程包括項目啟動、計劃、執行、控制和結束等階段,具體流程如下:
(1)項目啟動階段:確定項目的目標和需求,建立項目組織結構和職責分工,明確項目計劃和執行方式,制定項目管理計劃和預算。
(2)項目計劃階段:根據項目目標和需求,制定詳細的項目計劃,包括項目目標、工作分解結構、時間計劃、資源計劃、質量計劃、風險管理計劃等,為項目的執行提供指導和支持。
(3)項目執行階段:根據項目計劃和管理計劃,組織項目的實施和控制,進行項目進度、質量、成本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積極處理項目中出現的問題和風險。
(4)項目控制階段:對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控制,根據項目進度和質量情況進行調整和優化,及時采取措施解決項目中出現的問題和風險。
(5)項目結束階段:對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總結,提供經驗和教訓,完成項目的驗收和收尾工作,實現項目目標和預期效果。
3.2 項目管理流程應當具體、可操作、靈活和適應性強,應根據具體項目的特點和需求進行合理調整和完善。
第四章 角色與職責
4.1 項目經理的職責包括:
(1)負責項目的全面管理和控制,組織制定項目管理計劃和預算,制定項目進度、質量、成本和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計劃;
(2)組織和協調項目的實施和控制,監督和管理項目組成員的工作,對項目進行風險管理和問題處理;
(3)根據項目進度和質量情況進行調整和優化,及時采取措施解決項目中出現的問題和風險;
(4)組織項目的評估和總結,提供經驗和教訓,為公司的產品研發提供參考和借鑒。
4.2 項目組成員的職責包括:
(1)積極參與項目的各個階段,完成各項任務,并按照計劃進行匯報和反饋;
(2)按照項目管理計劃和工作分解結構,完成所分配的任務和工作,保證項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3)積極協助項目經理進行項目管理和控制,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服務;
(4)參與項目的評估和總結,提供經驗和教訓,為公司的產品研發提供參考和借鑒。
第五章 制度執行
5.1 項目管理制度應當得到全面貫徹和執行,對于違反制度規定的行為,應當及時處理和追究責任。
5.2 項目管理制度的執行應當注重宣傳和培訓,通過多種渠道向項目組成員宣傳制度規定和要求,定期組織相關培訓,提高項目組成員對項目管理制度的理解和認識,提高制度執行的'效果和質量。
5.3 項目管理制度的執行應當注重實效和改進,對于制度的不足和不適應性,應當及時進行改進和優化,提高制度的適應性和實效性。
5.4 項目管理制度的執行應當注重監督和反饋,建立健全的制度執行監督和反饋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制度執行中的問題和困難。
第六章 制度修訂
6.1 項目管理制度應當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保持制度的適應性和實效性。
6.2 制度修訂應當經過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評估和審批,確保修訂內容符合公司的戰略和發展需要,符合項目管理的實際情況。
6.3 制度修訂應當注重實效和改進,對于原有制度的不足和不適應性,應當進行改進和優化,提高制度的適應性和實效性。
第七章 附則
7.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不足和需要完善之處,應當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7.2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釋。
7.3 本制度未涉及的相關問題和情況,應當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和制度進行處理。
研發管理制度15
一、考核目的
為更好的在公司范圍內提供生產技術支持,切實履行好部門職責,保障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有效性,特制定此方案,對部門內各崗位員工實施月度績效考核制度,以推動本部門及員工工作績效的持續改進。
二、考核原則
1.堅持量化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的方式來衡量其工作績效,不可憑主觀感覺或印象等方式評定,以免造成不公平;
2.對無法實施量化績效考核之崗位,以360度績效考核為原型,注重其績效的全面考評,從其所在部門、內協部門、上下級以及關聯同事間收集考評意見,以最大程度還原績效考核真實性、準確性;
3.堅持做到以事實為依據,避免主觀臆斷和個人感情色彩;
4.堅持交流和溝通,及時把考核結果反饋給員工,開誠布公地進行績效面談溝通,肯定成績,指出需要努力改進的薄弱環節,提出應努力和改進的方向。
三、考核范圍
研發部全體員工。
四、考核種類
研發部員工績效考核可分為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
五、考核內容
附表1研發部關鍵績效考核參考指標
附表2研發部部長績效考核指標量表
附表3研發部工作人員績效考核指標量表
附表4研發部人員績效考核匯總表
六、考核細則:
1、月度考核
(1)年初公司經和研發部充分溝通后,制定研發部年度計劃
(2)研發部根據年度相關計劃分解到每個月,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前制訂當月部門工作計劃;
(3)研發部根據月度部門工作計劃,將工作任務分解到每個人(其中產品研制及改進完善任務應組成產品技術項目組,明確項目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所承擔的工作),制訂每位員工月(附后)度工作計劃及各項工作相應的權重,填寫《研發部員工考績表》,于每月第一個工作日提交部門負責人,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由本人保存;
(4)月度工作計劃應明確每項工作任務的考核人,其中在產品技術項目組內承擔的相關任務,考核人為該項目組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在該項目中所承擔的相關任務考核人為部門負責人,其它工作任務考核人為部門負責人;
(5)月底研發部員工填寫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的《考績表》說明本月各項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于次月第一個工作日提交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考評。
(6)研發部員工月度考核得分由本人所承擔的新品研制計劃、現有產品改進完善計劃、工藝改進計劃、內部管理該計劃及臨時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五部分考核結果組成,各項工作考)核得分加權平均即為員工月度考核得分(考核評分標準詳見《考績表》。
(7)考核結束后,研發部于每月第三個工作日前將部門全體人員的'《考績表》提交人事部;
(8)人事部將研發部全體人員《考績表》提交總經理審核后存檔備案。
2、年度考核
研發部員工年度考核得分為本人四個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由人事部負責績效。
七、獎罰
1、月度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發放和年度考核的依據;
2、季度考核結果和季度獎金掛鉤,部門負責人可對工作績效突出的員工提請獎勵,報總經理審批;
3、年度考核結果和年度獎金掛鉤,部門負責人可對工作績效突出的員工提請獎勵,報總經理審批;
4、研發部設計人員連續兩個季度考核結果部門設計人員前兩名者,除發放獎金外,公司予以嘉獎或加薪獎勵,由部門負責人報總經理審批。
5、連續三個月考核結果低于70分(不含70分)或全年累計四個月考核結果低于70分的個人,對其本人除不發放獎金外,公司予以批評、調崗或減薪處理。
6、未按規定時間提交或未按要求填寫考績表者,當月考核成績為0。
八、績效面談與復評
1.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由部門向被考核對象告知,并通過組織績效面談,以達成與員工的共識,由其最后確認考核結果;
2.復評時,在通常情形下對考核分數疑意不大的考核分予以認可,但需對特高分、特低分做出特別復評,必要時要做出適當調查了解或詢問,在事實確鑿后給予判定或修正。
注:
本制度如與廠規發生沖突時,以廠規為準,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研發部負責制定、修訂。制度解釋權歸研發部所有
本辦法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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