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15 09:44:04 制度 我要投稿

    (精)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5篇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

      1、按國家有關規定,價值在800元以上,或使用周期為一年以上設備構成設備固定資產,在安裝驗收后,投產前應及時入帳,生產技術部應下達設備投產通知。生產部門正式投入使用,列入本車間的設備固定資產帳。

      1、按國家有關規定,價值在800元以上,或使用周期為一年以上設備構成設備固定資產,在安裝驗收后,投產前應及時入帳,生產技術部應下達設備投產通知。生產部門正式投入使用,列入本車間的設備固定資產帳。財務監督提取折舊費、大修費,并在固定資產帳上增值。

      2、設備從投產之日起開始構成固定資產,并開始創造價值,應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之內。

      3、按照上級業務部門的統一要求編號、登記,分別建立設備臺帳。折舊帳和設備技術檔案。做到車間、財務、設備一致。

      4、設備的折舊實行單臺計算,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委和財政部的統一要求進行。

      5、設備的`停用、改造、大修、更新、封存、調動應由車間申請,報上一級業務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通知財務及有關人員。

      6、各車間每季度應對本車間的設備進行清點的情況報財務部、機動部。

      7、對于停用的設備必須入庫。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2

      一切固定資產屬國家財產,全體師生員工必須人人愛護珍惜,為保管好、使用好學校財物,使其發揮更大的作用,延長使用壽命,特訂如下制度:

      一、在購置數量大、價格較大的物品時,有關部門須先申請,經校長或行政會議通過批準后方能購買。

      二、購置的屬固定資產類的財物,必須按學校財務制度的規定及時入帳登記。各專用教室、辦公室、教室必須妥善保管,電器類的財務必須由專人保管,不得私自帶出校外使用。因工作需要的或特殊原因,須經校長批準、總務處備案后方可借出。

      三、各專用教室的'教師要帶頭執行固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自己室內的財物要保持清潔、完美、良好的使用狀態。

      四、總務處配合校長室定期抽查專用教室的保管使用情況。

      五、如發現專用教室內的物品損壞、失竊,專用教師必須書面匯報其原因,人為事故要追究責任,并負有經濟責任。

      六、總務處每學期對現有固定資產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校長匯報,年終做到帳物相符,準確填報教育局有關資料。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3

      【摘要】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是高校固定資產管理行為的“憲法”,要對高校固定資產進行有效管理并實現預期目標,應首先立好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規矩”。研究發現,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問題:國家層面上,法規較為薄弱、缺乏績效標準;省市級層面上,重發文、輕督查,重形式、輕實效,重原則規定、輕實際標準,重考核、輕評價,重評價結果、輕效果使用,重明責、輕問責;高校層面上,制度不健全、制度設計不合理、制度執行不嚴格、制度內容不完整、制度沒有與時俱進等。基于此,從國家、省級主管部門和高校三個方面提出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的構建策略,以期為高校固定資產的有效管理提供相應的參考與借鑒。

      【關鍵詞】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構建

      一、引言

      王安石曾云:“習典禮,明制度”,俗話也常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些都說明了規章制度是各項事業成功的重要保證。高校對固定資產進行有效管理,其管理制度必須為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的物質資源和精神價值提供管理保障,明確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的權利邊界和行為空間,發揮協調和統籌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經濟效率的作用并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以形成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的穩定模式,從而使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具有倫理教化、激勵(懲戒)作用。目前,高校固定資產管理涉及的制度包括以國家各部委如財政部、教育部等為代表的國家管理制度,省市財政廳(局)、教育廳(局)代表的地方政府管理制度,以及高校在遵循中央與地方政府關于高校固定資產管理文件的精神及本校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這些規章制度雖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實際運用過程中仍然存在許多問題,難以達到預期的管理效果。因此,本文從三個方面完善、規范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以期為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的構建提供思路。

      二、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國家層面

      1.國家法規效力薄弱。一是僅限于法規層面,遠低于法律的威懾作用。目前,高校固定資產管理遵循的依據是主管部門制定的一些制度,如財政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地方財政部門制定的《XX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以及教育部門制定的《XX省屬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等,上述“辦法”顯然不具有法律的地位及作用。二是缺少有關辦學成本核算管理方面的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中都沒有要求進行成本核算,《高等學校教育培養成本監審辦法(試行)》中的培養成本也只是一種統計成本,而不是會計意義上的培養成本核算。三是沒有將資產使用績效方面的指標列入辦學條件或是人才培養工作水平的評估之中。2.缺乏績效標準。(1)只強調“應當”性,而非“必須”性。20xx年財政部頒布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提出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國有資產”的總目標,并要求各級財政部門“研究制定本級事業單位實物資產配置標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優化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同時指出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應當符合規定的配置標準。《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中提到“應當建立健全單位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和規范資產配置……合理配置資產”。《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教財[20xx]6號)中也只是提到“高校國有資產配置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配置標準”。可以看到,上述法規的表述均僅限于“應當”性,而非“必須”性,截至目前,無論是我國財政主管部門、教育主管部門,還是高校自身,都沒有制定出固定資產配置標準。(2)重視使用效益,報送卻無績效要求。我國財政部于20xx年頒布的《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年度報告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20xx]3號)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但是其附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年度報告管理辦法》僅要求報告“資產總量、分布、構成、變動情況及原因……主要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等情況”,導致高校內部仍是只重視資產占用,缺乏配置標準、忽視績效考核和效果應用。(3)重清查,輕績效。《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財教[20xx]488號)規定“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應當定期進行清查盤點,至少每年盤點一次”,但并沒有提到固定資產的使用績效。(4)重儀器設備效益評價,輕整個固定資產效益評價。《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教高[20xx]9號)以及《關于印發〈高等學校貴重儀器設備年度效益評價表〉的通知》(教高司條函[20xx]010號)都只是高教司要求對教學儀器設備特別是貴重儀器設備在教學使用中的效益進行評價,而非財務司要求對高校所有固定資產使用效益進行評價。(5)重考核形式,輕結果應用。《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教財[20xx]6號)要求“組織實施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的績效考核”,雖然管理部門確實組織實施了績效考核,但除了考核等級有別,考核結果并未與學校的整體評價特別是與其財政撥款相掛鉤,使高校真正重視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二)省市級層面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xx]52號)等文件出臺以后,省級財政部門與教育主管部門聯合出臺了一系列高校固定資產管理政策,本文以江蘇省省屬高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為例,探討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具體如下:1.重發文,輕督查。《江蘇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蘇財績[20xx]3號)雖然明確了資產的處置范圍、處置方式、處置權限與程序、監督檢查等內容,并在省教育廳發布的《關于省屬高校實行國有資產授權管理的通知》(蘇教財[20xx]13號)中加大了對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的處置權,但是卻并沒有對省屬高校在處置固定資產時是否嚴格執行了該規定進行相應的監督檢查。2.重形式,輕實效。盡管江蘇省于20xx年就開始了首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且每年進行一次,至今已清查了12次,但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情況在一些高校仍然不夠清晰。3.重原則規定,輕實際標準。在資產配置標準上,《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蘇財規[20xx]22號)和《江蘇省省屬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蘇教規[20xx]2號)都參考了《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提出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應當符合規定的配置標準;沒有規定配置標準的,應當從嚴控制,合理配置”。前者提出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按照‘依法配置、保障需要、科學合理、優化結構、勤儉節約、從嚴控制’的原則進行配置”,而后者則略作調整,將表述改為“高校配備國有資產堅持‘依法配置、保障需要、科學合理、優化結構、勤儉節約、從嚴控制’的原則”。兩者都沒有給出明確的即使是僅供參考的配置標準。截至目前,高校只是在行政辦公用房面積上嚴格執行了《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發改投資[20xx]2674號)規定的標準,其他方面則仍是自行其是。4.重考核,輕(難)評價。《江蘇省省屬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蘇教規[20xx]2號)早就提出要對省屬高校進行國有資產績效考核,并在《江蘇省省屬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考核評價實施細則(暫行)》(蘇教財[20xx]4號)中規定“考核工作每三年一個周期”,考核內容為“基礎管理”“過程管理”“信息化管理”“資產績效管理”。績效考核的重點是“各類設備和實驗室的使用和開放共享程度”“建立資產管理績效考核體系”,但在過程管理中資產配置的評價標準僅描述為“資產配置科學合理,符合有關標準,大型儀器設備配置經過專家論證,并編制可行性論證報告”;評分細則則描述為“配置科學、合理2分,大型設備經專家論證,編制可行性論證報告2分”,并沒有明確的資產配置標準,因此資產績效考核缺少法律法規依據。5.重評價結果,輕效果使用。一方面,江蘇省相關法規雖然規定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但評價結果全部在“良好”等級以上,實際上一些高校的固定資產管理問題并不少,從上到下重視度并不高,成效很不理想。另一方面,相關管理部門雖然擴大了優秀高校固定資產的處置權限,但是對于優秀高校固定資產的管理經驗并未大力宣傳和推廣。6.重明責,輕問責。《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的意見》(蘇教財[20xx]1號)雖然規定了高校是我國國有資產管理的主體,“高校主要負責人是國有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并作為校內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履行職責、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但并未將對高校、相關部門以及高校主要負責人、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考核列入其中。

      (三)高校層面

      有關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建設的相關文獻綜述如下:田素珍[2]認為,只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購置論證制度、固定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嚴格科學的固定資產核算制度,才能達到加強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的目的。陳建飛[3]認為,改革現行高校儀器設備管理必須建立大型儀器設備可行性論證制度,如范圍與內容、領導重視、物資供需用信息、效益(果)檢查,施行大型儀器設備有償占用制度。趙東昀與趙元慶[4]認為,完善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資產驗收制度、登記制度、盤存制度、處置制度、賠償制度、報告制度等6項制度。嚴筱玲[5]認為,符合高校實際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必須包括:預算管理、采購驗收、財產登記、有償使用、維修保養、報廢處置、財產清查、獎懲賠償、保值增值、技術檔案、財產交接等11項制度。王俊懿等[6]認為,要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投資決策制度,對不同用途的固定資產實行有償使用制度,完善各項日常管理制度,如預算管理、采購驗收、財產登記、維修保養等,并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陳詩銓[7]認為,應從構建、使用、處置、報告等方面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張慧[8]認為,規范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必須覆蓋“論證、采購、驗收、使用、維護、賠償、調撥、轉讓、盤點、清查、處置、報廢等”環節,且應建立產權登記與界定制度以及使用績效管理制度。王曉華[9]認為,要完善各類資產配置標準、資產預算管理及論證制度、資產管理制度和資產監督制度。滕雪松[10]認為,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包括:實物資產管理制度、教學儀器設備管理制度、高校資產購置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盡管上述學者的主要觀點側重點不同,但無一不是在對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存在問題的基礎之上提出建議,從不同方面進行完善并使之科學化,以提高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權威性。盡管經過多年的建設,我國高校已經實施了《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固定資產處置管理辦法》《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管理辦法》《儀器設備維修費使用管理辦法》《招投標管理辦法》《貴重儀器設備管理辦法》《貴重儀器設備使用效益考核辦法》《固定資產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貴重儀器設備開放基金實施細則》《辦公設備、家具配置原則意見》《公用房使用管理辦法》《貴重儀器設備持證上崗管理辦法》等,涉及固定資產計劃論證、預算審批、公開招標、集中采購、使用驗收、登記入賬、開放共享、維護維修、績效考核、報廢處置等固定資產管理的全過程,基本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11],但令人遺憾的是,目前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仍存在著以下不足:1.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管理責任不夠明確。管理權與使用權難以協調銜接,出現問題后責任無法劃分,導致難以追究。二是計量口徑不同。《高等學校固定資產分類及編碼(第三版)》與《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財教[20xx]488號)分別將高校固定資產分為十六類與六類,導致了賬物不符與賬賬不符等問題的發生。三是使用制度不合理。重視占用而忽視績效的制度導致設備利用率偏低。四是缺乏配置標準。盡管高校執行了《固定資產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也進行了相應的固定資產績效考核工作,但是由于沒有固定資產配置標準,績效考核也只能以名次來代表固定資產管理水平的高低。五是購置制度不合理。由于缺乏配置標準與缺乏有效論證的雙重不足,導致僅在實際需要時就購買固定資產,而沒有考慮績效因素,更缺乏責任追究等制度。六是賠償制度不合理。損壞的責任難以認定,賠償范圍和賠償標準也難以把握。七是沒有實行新增資產配置預算制度[12]。2.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設計不合理。制度設計的突出問題是固定資產界定不清晰,如按照價值與使用年限計量,網線屬于固定資產,但一旦涉及搬遷等即喪失了使用價值,在報廢處置時如何招標就顯得毫無意義[13]。另外,財務管理制度與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往往缺乏銜接,且對賬不及時,極易出現賬物不符與賬賬不符的問題。3.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盡管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可能預先判斷各種現象的發生,但這并不能成為不執行制度的理由,更不能損害現有制度的權威性。執行過程中存在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的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不能很好地相結合,不執行辦公設備使用年限管理制度,對固定資產損壞、丟失的賠償處理不嚴肅等問題。4.高校固定資產內控制度內容不完整。高校固定資產內控制度并未貫穿于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全過程及各個關鍵環節與關鍵人物,導致出現了以下問題:一是雖然重視固定資產預算編制工作,但執行時往往僅關注是否超預算,卻不過問使用效率。二是對捐贈固定資產的管理不規范,容易形成賬外資產。三是缺乏固定資產使用、保養、維修責任制度[14],直到不能使用時才進行必要的檢修、保養,減少了設備的使用壽命。四是沒有固定資產內部報告制度,不能及時發現問題、查清原因并加以解決。五是內部調劑制度不健全,難以調劑或調劑后未做賬務處理。六是隨意處置固定資產,設備不能使用后,有的使用部門當作廢品直接扔掉,而不是申請鑒定并按照權限進行招標處理。5.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沒有與時俱進。《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xx]52號)印發后,為了推進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絕大多數高校以此為依據出臺了固定資產清查管理辦法,但是在隨后的十年時間里,無論學校規模如何擴大,只要上級不出臺新制度,學校就不會對原管理辦法進行修訂或者調整。直至財政部于20xx年印發《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xx]1號)后,學校才進行了所謂的“修訂”,根據學校管理實際情況并結合上級文件精神對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進行與時俱進的更新。

      三、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的構建策略

      (一)國家應完善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

      國家對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應在由部門“規定”向國家“法律”轉變,由“應當”性向“必須”性轉變,由“資產占用”向“資產績效”轉變,由“辦學費用”向“成本核算”轉變,由“資產考核”向“結果應用”轉變的基礎上,突出如下重點,以促進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全面提升:1.建立以使用效果為主的國家資金投放管理制度。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政府對高校財政撥款模式經歷了“基數加發展”(1955~1985年)、“綜合定額加專項補助”(1986~20xx年)、“基本支出預算加項目支出預算”(20xx~2011年)、“生均撥款加專項經費”(20xx年至今)。“生均撥款”由“標準學生生均撥款”與“學科折合生均撥款”組成,“專項經費”就是具有特殊用途和專門目標的撥款,如學科建設項目、科研發展項目、政策性補貼項目、基本建設項目等,湖南省的專項經費撥款則是“辦學歷史及績效因素撥款”[15]。績效因素撥款主要包括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等。可見,財政撥款金額與高校資金投入產出率及資產使用效率之間沒有關聯。本文認為,應將高校財政撥款與資產使用效率及教育培養成本聯系起來,并逐步按培養成本來核定高校的財政撥款標準。2.建立強制性的高校固定資產績效考核管理制度。一是由“應當”性向“強制”性轉變。如上所述,過多的“應當”而非“強制”,等于把是否進行固定資產績效考核的決定權交給了高校。如果高校有組織觀念及經濟意識,那么其就會組織固定資產績效考核;反之,則以“應當”的非必須性而不開展固定資產績效考核工作。因此,本文認為應強制性規定高校每年必須要開展一次固定資產績效考核工作。二是明確高校固定資產績效標準。包括各類固定資產的配置標準、使用壽命、人才培養、科研成果、服務收入、功能利用開發等。通過縱向與自身對比,橫向與同行業先進水平對比,不斷自我提升。三是強化高校固定資產績效管理應用。除與財政撥款掛鉤外,還要考慮與高校主要負責人的提拔、本科中的“雙一流”與專科中的“高水平”院校建設及人才培養水平相聯系,促進高校全面關注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使國家投入到高校的固定資產能夠產生更多的綜合效益。3.加快生均培養成本核算制度研究。1986年原國家教委和財政部頒發的《高等學校財務管理改革實施辦法》([86]教計字162號)要求:“研究建立高等學校會計教育核算體系和投資效益分析指標體系……為核算人才培養成本創造條件。”20xx年國家發改委出臺的《高等學校教育培養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盡管把高校教育培養成本納入了政府監管的范圍,但是其僅為統計成本,而不是會計成本。20xx年底教育部新聞發言人曾表示,教育部和財政部等正在研究高校生均培養成本核算方法[16]。但時至今日,國家仍未出臺生均培養成本核算方面的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強化了對高校資產的管理、要求正確歸集各項費用與細化成本核算,顯示了對學生培養成本核算的支持。因此,國家應在引導高校提高辦學成本意識、統一培養成本核算周期、明確培養成本的核算對象后[17],盡快出臺一部高校培養成本的核算辦法。同時也有利于加強高校固定資產績效考核管理工作,不斷提高高校固定資產績效管理水平[18]。

      (二)省級主管部門應在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中突出“兩化”

      1.對國家各類管理辦法進一步制定配置細化。為使國家部委制定的高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達到期望的效果,省級主管部門要根據其精神,結合省情,由財政主管部門組織,教育主管部門牽頭邀請專家及高校實際管理者制定高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增強實施的可行性、科學性、效果性。2.建立高校固定資產全面檢查評比制度。全面檢查評比的內容包括:管理制度精細化,資產配置定額化,購前論證嚴謹化,基礎工作夯實化,管理過程精細化,資產管理動態化,資產管理績效化,資產處置規范化等[19]。同時,委派會計師事務所每年強制性地對高校固定資產的實際管理狀況進行一次檢查評比,以不斷提高高校固定資產管理水平。

      (三)高校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完善

      1.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全程性管理制度。固定資產全程性管理是指從“配置標準→計劃→招標→購置→驗收→安裝→使用→考核→清查→調劑→賠償→維修→處置”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20]。在配置環節上,重點需要制定《學校固定資產配置標準管理辦法》,主要包括:辦公用房面積分配標準、公務用車配置標準、通用資產配置標準、專用資產配置標準、教學科研用房配置標準[21]。在計劃環節上,必須完善《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學校預算管理辦法》,新增固定資產要經過充分論證并將其列入資產與財務預算之中。在采購環節上,一定要在遵循《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嚴格執行。在驗收環節上,采購人員收到資產后要在第一時間組織專家與用戶進行驗收并辦理資產與財務入賬手續。在安裝環節上,必須由專業人士按照流程科學安裝。在使用環節上,資產使用(保管)人應核對自己使用的固定資產在國有資產信息系統中的資產信息,確保資產信息準確無誤,具體包括:①資產信息與實際不符,應及時向本單位資產管理員提出更正要求;②資產使用(保管)人應按照規定正確使用、保管資產,保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③固定資產如不能正常使用,資產使用(保管)人應及時向本單位資產管理員與領導提出維修申請,經批準后進行維修,維修合格后進行簽字確認。固定資產由于人為因素造成損壞的,應按學校有關規定予以賠償;資產使用(保管)人未經批準不得將固定資產調撥或借給其他人使用,如需調撥固定資產,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并上報資產管理員辦理調撥手續;資產使用(保管)人應配合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向本單位報告本人使用、保管的固定資產情況,確保賬實一致。在考核環節上,主要分為貴重儀器設備與實訓室兩類。前者包括機時利用(40%)、人才培養(30%)、科研成果(10%)、服務收入(5%)、功能利用開發(5%)和管理評價(10%);后者包括機時利用(40%)、人才培養(30%)、科研成果(10%)、服務收入(5%)、實訓項目(5%)和管理評價(10%)[22][23]。在資產清查環節上,首先應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包括事前摸查與制定清查計劃。其次,利用賬務清查結果,編制盤點明細表。再次,實地盤點并予以核實,作好盤點前的準備工作、賬載盤點、賬外資產編制盤點并與各項目進行核對后重新填報明細表。最后,鞏固清查結果。在賠償環節上,重點是明確賠償界限與處理原則、責任認定、賠償標準、處理程序等。在維修環節上,要明確管理體制與管理職責,如統一領導、核定預算、部門負責、限額審批、超支自理、年終清零、績效審計;設備維修費提取與確定、使用范圍與構成,如物料費(含材料費、備件費)、維修人工費和軟件服務費等、使用權限與審批流程[24]。在處置環節上,一是規范資產處置行為。資產的出售、出讓、轉讓與置換、報廢等處置,應當制定明確的要求與程序,采取拍賣、招投標等公開交易方式,應進行相應的資產評估,其中交易價格不得低于評估價格。對于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等電子廢物的處置,應按照規定的權限進行處理。二是嚴格執行資產處置程序。資產處置要由集體決策通過,經公示無異議后,在授權范圍內的事項由高校正式行文批復,超出授權范圍的事項按規定程序與要求報主管部門審批。資產處置完成后,應及時辦理產權變動并進行賬務處理。

      2.建立健全高校固定資產內部控制制度。具體內容包括:機構分工與授權范圍及權限內部控制制度、人員政治與業務素質標準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預算內部控制制度、驗收安裝內部控制制度、使用維護維修內部控制制度、調劑處置內部控制制度、內部報告控制制度、內部審計控制制度等。措施包括:設立專門且獨立的全口徑資產管理機構、建立固定資產網絡平臺、進行固定資產編碼管理、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管理制度、建立權責利相統一的考核制度等。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4

      為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學的順利進行,促進我鎮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的資產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學校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

      包括學校購置的資產,局撥投入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學校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主要分為房屋及建筑物、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單位價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物品。

      2、學校資產管理工作在各校校長領導下,由總務處實行歸口管理。

      其主要職責是:①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學校產權完整的職責;②根據職責,組織實施學校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③負責全校物資采購與報廢等計劃的綜合平衡、計劃變更與實施、對基建項目實行申報竣工后報請有關方驗收;④負責學校資產的清查、登記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⑤負責學校資產的帳、卡管理,做到帳卡、帳帳、帳實三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3、學校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原則,實行二級管理制。

      總務處為學校一級管理機構,在總務部門領導下負責規劃、協調、管理學校資產。各部門、功能室為二級管理機構,按分管權限做好每年計劃的申報與落實,并進行日常管理。即對實物資產分類編號,設專門帳、卡予以登記,對各類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分布等情況,及時,準確如實登記。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加強流動資產的管理,對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帳、物管理。各使用部門要加強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設備要定專人管理。操作人員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完好。

      4、采購制度:

      物資采購堅持計劃采購的原則,杜絕物資采購的隨意性和無序性,盡可能發揮資金與設備的使用效率;凡無計劃均不得進行物資采購。采購計劃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結合的程序。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先提出書面報告,定期集中報總務處,由總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報學校領導審核。凡因原計劃遺漏、臨時急需或計劃用途變更,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到總務部門辦理追補計劃或計劃變更手續。

      5、資產登記與建帳:

      各類資產必須堅持“誰經手形成誰負責入庫”的登記制度,即資產在形成之后,其經手形成的部門或個人必須及時到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驗證、登記、建帳(卡)手續。學校財務部門憑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的驗證簽章,給予付款結算。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會簽后的`有效憑證,進行學校資產登記并建立相應的數據庫。學校各資產使用部門應認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門所占用學校資產的流水帳和分類明細帳。

      6、資產的使用及處置:

      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應做好日常維護、保養等管理工作,使學校資產在規定的使用時限內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若出現難以修復的故障,應及時呈報總務部門安排專人修理,恢復其使用功能。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不得自行轉讓,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閑置不用或不需用資產,應主動報告總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劑,資產管理部門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辦理資產的調撥、無償調出,有償轉讓,出租、出借等手續,所得收入全部上繳學校財務室。學校資產個人不得長期占用。教職工在校內調換工作崗位,必須向總務部門辦理清交手續;調出學校時,應如數歸還所占用的學校資產。學校資產實行優化配置原則。為提高資產利用率,充分發揮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對各類資產統籌安排,合理分配。學校資產在正常情況下,使用壽命已到確已喪失效能的;質量太差或損壞至無法修復或無修理價值或市場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復的;由于某種原因已喪失使用價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環境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又難以改造的可申請報廢。

      7、資產處置程序:

      ①由使用部門提出處置申請。

      ②資產管理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③報校務會審核;再申報局有關部門審核。

      ④回收殘值上繳財務,核減固定資產。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學校資產丟失和損壞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并按損失額的一定比例由過失人賠償。

      8、資產清查與報告:

      各資產使用部門對其所占有、使用的學校資產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對帳(卡)物相符情況,并將自查結果上報總務處。總務處對報表進行逐項核實匯總,最終編制出學校資產統計報表呈報校務會審核。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本幼兒園國有資產管理,促進資產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嘉定區教育系統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試行)的有關精神。結合我們幼兒園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計價

      (一)固定資產的范圍

      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

      2、單位價值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分類

      1、房屋建筑物:指產權屬于教育局和教育局所屬學校(單位)的所有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土地與綠化。

      房屋包括:教育用房、辦公用房、倉庫用房、師生宿舍用房、食堂用房、鍋爐用房、門衛用房、生產經營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運動場地、圍墻、雕塑、畫廊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水和氣管道等。

      2、一般設備:指辦公和日常事務工作用的通用設備。包括:行政設備、校具家具。

      3、專用設備: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教學儀器、電教電訊電器設備、體育設備、音美設備、衛生保健設備、勞技設備、幼兒園的教具玩具。

      4、圖書:指圖書館(室)、閱覽室的圖書資料。包括:圖書、電子圖書、教學掛圖、參考資料、音像資料及其他。

      5、文物和陳列品:指古玩、字畫、紀念品、裝飾品、展品、藏品等。

      6、其他固定資產: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項內的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的計價:

      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記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賬;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賬;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賬,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5、無償調入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價入賬;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賬;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價入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8、用外幣進口的設備等固定資產,按當時的匯率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加上國外部分的運費及其它費用(外幣應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再加上支付的關稅、海關手續費等計價入賬;

      9、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設備價款、運雜費、安裝費等記賬;

      10、購置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11、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記賬。

      二、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

      1、固定資產的增加:凡購入、有償調入、無償調入、自行建造、改建和擴建、接受捐贈、盤盈、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的計價相關規定增記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的減少:凡發生報廢、捐出、調出、盤虧等情況減少的固定資產,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減記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報廢的基本條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可以申請報廢:

      1、達到規定報廢的使用年限;

      2、使用年久,技術指標落后或失去原有精確度和性能的固定資產;

      3、市場上不能提供零、配件,又不能改為其他用途,且無法修復;

      4、被盜并有公安部門備案而無法繳回的固定資產,在上級管理部門對責任人已作出處理結論后,申請辦理報廢手續。

      5、其他原因造成的固定資產毀損。

      四、固定資產報廢的審批

      (一)一般設備、專用設備、圖書、文物、其他固定資產。

      申請辦理報廢審批手續時,填制《嘉定區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處置申請確認表》,“申請表”填寫一級科目名稱,明細附后,一式四份。送教育局國資管理辦公室審核,報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區財政局審批。

      (二)房屋建筑物、汽車

      1、房屋建筑物的報廢或處置。

      各單位無權對土地、房屋建筑物自行轉讓、變賣、報廢。需經教育局及區政府相關部門審查批準。

      申請辦理報廢或處置審批手續時,除填寫“申請表”之外,還需相關材料:區經濟委員會立項批文等。

      2、機動車輛的報廢。

      申請辦理機動車輛報廢審批手續時填寫“申請表”之外,還需附上資料:機動車輛報廢證明、上海市機動車退牌更新申請表、上海市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三)已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處置程序。

      1、對已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處理結果的詳細情況報教育局國資管理辦公室備案;收回的殘值余額交學校財務部門入賬。

      2、按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原值,財產保管員、學校財務人員(會計)同時調整固定資產明細賬、會計總賬和分類賬。

      五、固定資產的調撥

      1、閑置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上報,由教育局國資管理辦公室統一安排調劑。

      2、填制《嘉定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調撥申請表》,一式四份,明細附后,送教育局國資管理辦公室審核,報區“國資委”、財政局審批。

      3、經批準調撥的固定資產,調出單位減記固定資產,調入單位增記固定資產。

      六、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1、應設一名財產管理員(可兼職),財產管理員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賬,負責日常管理幼兒園的固定資產及其他財產。

      2、會計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六大類”明細賬。

      3、建立“固定資產卡片”管理制度,做到物、卡、賬相符。

      4、每年暑假期間及年末做好固定資產清點、核對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賬物相符、賬賬相符,確保固定資產安全、完整。

      5、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購置“專控商品”審批制度,工程項目審價制度。

      6、不得擅自出租房屋,凡出租房屋均由教育局國資管理辦公室統一管理。

      7、財產管理員、財務人員(會計)調動工作,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七、事故責任

      1、固定資產在使用、管理過程中發生被盜、非正常毀損等各種重要事故,當事人和主管人員必須及時如實向教育局有關領導和主管部門匯報,同時送達書面報告,提出處理意見,接受調查處理。

      2、對重大事故隱瞞不報,將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6

      1、學校固定財產是保障教育教學需要的重要物質條件,全體教職工要以主人翁態度共同管好、用好,使各類設備發揮最好的效益。

      2、全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總負責管理,各部門由專人負責管理。

      3、總務處負責全校固定財產總帳,各部門建立固定財產分類明細帳。凡屬固定財產范疇不論自購、自制、分配、贈送按規定登記入帳。

      4、學校各類設備如有報廢、損壞、遺失或需要增加,應由負責人填寫申報表,經主管部門同意,向總務處報告,經審核后,作出相應處理。

      5、學校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清點,核實帳務。填寫《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報告校長室,經校長同意后,報送主管部門審批。

      6、財產管理部門的`保管員調離崗位,由總務主任監交,必須按規定辦理實物明細帳和財產物資的清點和交接工作,并在余額欄加蓋移交人、接收人雙方的印章。

      7、各部門設立固定財產領用、保管責任表,一式兩份,一份由責任人保管,一份由總務處留存。固定財產每年核查一次,要求帳、物、表三者相符。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7

      醫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是對醫院內各類固定資產進行有效管理的重要規范,旨在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和高效使用。這一制度涵蓋了資產的購置、登記、使用、維護、處置等多個環節,以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持續利用。

      內容概述:

      1、資產購置:規定了固定資產的.采購流程,包括預算審批、供應商選擇、合同簽訂等。

      2、資產登記:明確資產登記的程序,包括資產編碼、名稱、規格、價值、使用部門等信息記錄。

      3、資產使用:規定資產的分配、借用、轉移等操作,以及使用過程中的責任歸屬。

      4、資產維護:制定了定期檢查、保養、維修的規定,確保資產的正常運行。

      5、資產處置:規定了報廢、出售、捐贈等處置方式的審批程序和標準。

      6、盤點審計:設定定期盤點制度,以核對資產實有狀況,防止資產流失。

      7、內部控制:建立內部審計機制,監控資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8

      本固定資產采購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公司內部的固定資產購置流程,確保資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資產投資回報率。該制度涵蓋了從需求識別、預算編制、采購審批、供應商選擇、合同簽訂、資產接收與驗收、到后期的維護與處置等一系列環節。

      內容概述:

      1.固定資產定義與分類:明確固定資產的范圍,如設備、土地、建筑物等,并進行合理分類。

      2.需求管理:規定各部門如何提出采購需求,以及需求的'審批程序。

      3.預算制定:闡述預算編制的原則,以及預算審批的流程。

      4.采購流程:詳細描述從招標、供應商評估到合同簽訂的整個過程。

      5.資產接收與驗收:規定資產到貨后的驗收標準及責任部門。

      6.資產登記與管理:說明資產入賬、標簽制作、日常管理和盤點的執行方式。

      7.維護與處置:規定維修保養、報廢處理的程序及責任歸屬。

      8.監督與審計:設定定期的內部審計和財務審查機制,以確保制度的執行。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9

      一、為加強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依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二、 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包括:

      1、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設備以及 房屋。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類物資。

      一般設備包括:

      (1)辦公通用設備:辦公自動化設備、辦公家具及會議室家具等。

      (2)汽車:轎車、面包車、越野車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設備。

      房屋:辦公用房等。

      三、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1、辦公室為局機關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

      2、辦公室的工作職責:負責制訂局機關各部門固定資產的配備及使用標準;負責固定資產采購、驗收、保管、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固定資產實物登記統計工作;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盤點、清理核對工作;負責對固定資產調撥、報廢、殘值處理等有關管理工作。

      四、 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綜合計劃財務處為局機關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綜合計劃財務處的工作職責:負責固定資產經費計劃的安排;負責向市財政政府采購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門辦理固定資產采購結算工作;負責對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負責對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核算;協助辦公室進行固定資產盤點工作,做到帳實相符。

      五、 固定資產的購置:

      1、每年按照財政預算經費安排設備購置計劃,由辦公室根據當年辦公設備購置需要,與資金計劃銜接,制訂固定資產購置計劃,經局領導審定批準后實施。

      2、屬政府采購范圍內的固定資產,不得自行采購。先由辦公室填報設備政府采購申請表,再由綜合計劃財務處根據經費來源,向財政政府采購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門辦理購置、結算手續。

      3、不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固定資產,應在進行廣泛的市場詢價基礎上擇優購置。

      六、 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調撥)、

      報廢:

      1、新購入的固定資產,應先做好驗收工作。由使用部門及使用人驗收,驗收人員要嚴格把關,對所驗固定資產的數量、質量、附件、資料等都要認真檢查。經辦公室簽署意見登記備案后,連同發票交綜合計劃財務處。

      2、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領用及保管要落實使用責任人。貴重財產除安排專人保管外,還要落實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固定資產外借必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轉借。

      3、固定資產變更使用管理部門,必須經辦公室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計算機使用及管理根據《關于局機關計算機管理規定》執行。

      4、固定資產的'減少變動(調出、變賣、盤虧、報廢、丟失、損壞)都必須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對尚有利用價值但已不適宜機關使用的固定資產,應根據實際情況,先考慮機關內公開拍賣。拍賣不成,再作為廢舊物資處理。殘值回收資金一律交財務部門入帳。

      七、固定資產的清查:

      要堅持固定資產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應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賬物相符。

      八、 固定資產的賠償:

      各部門的固定資產都應保證安全、完整。由于管理使用不妥,造成損失或者遺失(包括失竊)的,都要按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附件:固定資產政府采購目錄:

      1、辦公自動化設備: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速印機、投影儀、掃描儀。

      2、網絡設備: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

      3、電器設備:攝影、攝像器材(不包括普通相機)、空氣調節設備。

      4、辦公室、會議室家俱。

      5、車輛:小轎車、大轎車、摩托車、專用車輛。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0

      為規范我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年限。防止資產流失,確保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資產清查

      學校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資產清查,一級資產管理員負責牽頭成立資產清查小組。清查的方法可分為自查和復查兩個階段,即首先由資產清查小組提供《資產清查登記表》,組織二級資產管理員和使用人員進行自查,之后資產清查小組對照自查表和實物進行復查。自查和復查階段的所有清查記錄均需裝訂成冊,存檔保留。學校各使用部門、各處室清查盤點時間為:每年的暑假期間。

      2、固定資產維護

      學校保修期內的固定資產,由供應商修理,保修范圍外的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維修,或委托外單位修理。

      3、固定資產內部轉移。

      固定資產在不同使用人、不同部門之間發生轉移,須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填寫《內部資產轉移表》經過轉移雙方共同簽字認可后,一級資產管理員才可辦理內部資產轉移手續。并將《內部資產轉移表》存檔。

      4、固定資產處置

      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注銷的.行為。確因技術落后、使用期滿、損壞、已淘汰等設備,致使維修費用過高,無修復價值和使用效益低的固定資產,可申請報廢、報損。對還能在教學、科研中正常使用的,有修理價值的儀器設備,不得輕易報廢,要做到物盡其用。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說 明

      第一條 為了確保公司股東的權益,提高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水平,根據國家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固定資產是企業生產經營的物質基礎,應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資產的利用率,確保公司固定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第三條 完善固定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和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種固定資產臺帳、檔案。

      第四條 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更新、新增、調撥、報廢等審批手續。

      第五條 有計劃地組織對現有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強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及時處理多余和閑置的固定資產。

      第六條 定期進行清查盤點,每年實地盤點至少一次,對盤虧、毀損和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并上報主管部門(公司總部,國資局)批準,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第七條 要定期考核固定資產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對固定資產的購進、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應辦理有關手續,并應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八條 嚴格資產折舊與固定資產折舊資金的管理。合理折舊,真實地反映成本和企業利潤,正確地評價生產經營成果。充分挖掘現有固定資產的潛力,促進產品數量、質量的提高,降低產品成本,保證公司擴大再生產和技術進步資金的需要。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標準和分類

      第九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價值在1500元以上。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第十條 對固定資產按經濟用途和使用情況分類管理:

      (1)生產用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造物、動力設備、傳導設備、工作機器及設備、工具儀表及生產用具、運輸設備、管理用具等。

      (2)非生產用固定資產、包括職工宿舍、食堂、學校、醫院、專設的試驗機械等單位使用的房屋、設備等固定資產。

      (3)出租固定資產、指租給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

      (4)未使用的固定資產,指尚未使用的固定資產,調入尚未安裝的固定資產,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以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

      (5)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指本企業不需要處理使用的固定資產。

      (6)封存固定資產,指經審核批準不用的設備。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折舊

      第十一條 折舊是指固定資產由于磨損而轉移到產品成本中的價值,所提取的價值用貨幣表示就是折舊費,折舊費用于固定資產的不斷更新和重置。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采用分類綜合折舊率,提足折舊后仍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但其未提足部分應從企業當年損益中抵減,并按其未提足額的50%,從各分(子)公司的工資資金兌現額中扣除。當月增減的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額在下一個月份相應增減。

      第十三條 報廢或轉讓的固定資產的變價凈收入(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原價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作為公司的營業收入或營業外支出處理。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的大修理費用,采取待攤辦法進行核算,攤銷期應與大修理周期相同。

      第十五條 各分子公司應加強固定資產使用的管理,計劃財務管理部門應逐月編制“固定資金用量計劃表”核算好固定資金產值率和固定資產利用率。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權限

      第十六條 公司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

      主 任:總經理

      副主任:常務副總經理、總會計師

      成 員:生產管理部、計財部的有關人員

      第十七條 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全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審批各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報廢。對固定資產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進行全面監督,組織參與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的清查,針對清查中發現的問題研究改進固定資產的使用和保管。

      第十八條 各分(子)公司由財務部門會同設備部門成立固定資產管理組,負責分(子)公司內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并登記建檔,提供未到期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已提折舊,參與固定資產的.價值重估,正確反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

      第十九條 各分廠、車間及其他使用單位設立固定資產專職(或兼職)管理員,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負責登記、建卡、設帳,對變更情況及時逐級上報。

      第二十條 各分、子公司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只有使用保養、維修的權利和義務,沒有出租、外借、報廢、轉賣的權力,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使用,保養、修理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生產管理部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凡由公司組織實施的新建、擴建等專項工程中形成的固定資產,均需要實際發生的投資費用和安裝的臺數由生產管理部、計財部按照竣工資料分類逐項登記“固定資產帳冊”和填制“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帳冊和卡片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組、使用部門各存一份。對有關內容填寫不清或弄虛作假者,要追究其責任。

      第五章 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管理及審批

      第二十二條 各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首先要詳細填寫“固定資產更新申報表”上報生產管理部,生產管理部根據固定資產申報表到現場進行實地考查后,報主管領導批準轉交有關部門執行。

      第二十三條 審批程序

      1、二十萬以下(含二十萬元)的固定資產更新由生產管理部報主管經理審批,轉交有關部門執行。

      2、二十萬以上的固定資產更新,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預審,提交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六章 新增固定資產的管理及審批

      第二十四條 各分(子)公司新增固定資產必須首先填寫“現有生產裝置新增固定資產申報表”報公司生產管理部。

      第二十五條 審批程序

      1、新增固定資產金額在二十萬元以下(含二十萬元)者,由生產管理部報主管經理審批,轉交有關部門執行。

      2、新增固定資產總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預審,再提交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和新增固定資產申報表獲批準后,所需要設備的采購和土建、安裝、施工合同一律按公司頒發的《合同管理制度》執行。所有固定資產采購和施工合同必須報生產管理部、供應部和計財部備案執行。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更新在辦理申報審批手續的同時,應辦理被更新固定資產報廢手續。

      第二十八條 新增固定資產在二十萬元以上的項目,要有科研報告和可行性論證書。

      第七章 固定資產的報廢

      第二十九條 各分(子)公司首先要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表,經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組審核,上報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批后,方可報廢,并對報廢資產建立臺帳,責成專人進行管理。對報廢所得收益,按國家財務制度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條 各分(子)公司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匯總表連同審批表一起報送公司生產管理部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統一審查后,轉財務部門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的出租、外借、轉讓、變賣需以分(子)公司總經理簽字,生產管理部核準,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并到該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組登記和辦理有關手續,對出租、轉讓及報廢殘值所得的收益,按國家財務制度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對租入的固定資產,由租入單位負責其維護和保養、檢修工作。

      第三十二條 各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組每年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落實盤盈、盤虧和應報廢機器設備等各類固定資產管理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及專業技術人員分析審核,將結果以文字及表格形式于12月底前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

      第八章 固定資產的調撥

      第三十三條 公司組建后,各分(子)公司所有組建時的固定資產,租出部分的固定資產,組建后新增的固定資產(包括從外單位購回還沒有使用的)等均屬調撥范圍之內,租入固定資產不在范圍之內。

      第三十四條 各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的調撥,由調入單位負責辦理,認真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表樣附后),按調撥內容要求,經逐級審核后方可執行。調撥單一式六聯,總公司生產管理部、計財部、調入、調出單位財務、主管部門各一份。即 ①分公司與分公司之間調撥,調出單位作固定資產減少,內部應收款增加。調入單位作固定資產增加,內部應付款增加,但雙方必須在當月報表中加以說明,便于報表匯總。

      ②分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調撥,可視作買賣關系,調出單位作固定資產減少,銀行存款或現金增加,調入單位作固定資產增加,銀行存款或現金減少。調撥業務發生后,生產管理部將作為考核更改大修項目的內容。固定資產的調撥手續,每月的10~25日為辦理時間,固定資產的上帳、下帳、折舊的停提、開提時間以調撥單規定日期為準,當月必須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調撥手續,每月的10~25日為辦理時間,固定資產的上帳、下帳、折舊的停提、開提時間以調撥單規定日期為準,當月必須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六條 調撥固定資產折舊的停提續提時間按國家的規定辦理,即調出單位當月必須計提折舊,調入單位在入帳后的次月續提折舊。固定資產的技術檔案。調出單位應隨同調撥單一起轉給調入單位。

      第九章 閑置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三十七條 各分(子)公司每年大修、改造、革新后,從經營上認為無利用價值或停用的閑置固定資產應及時予以整理,填寫《閑置固定資產明細申報表》(表式附后),擬定處理意見后經總經理簽字呈報總公司及分管副總、計財部、總經理審核后為準。

      第三十八條 《閑置固定資產明細申報表》一式四份,總公司生產管理部、計財部、分(子)公司主管部門、財務各一份作為帳務處理依據。

      第三十九條 閑置固定資產的折舊停提時間以審報表中總公司總經理簽署意見日期為準。

      第四十條 閑置固定資產的調撥,按第一章規定辦理。出售給本公司以外單位要報總公司生產管理部及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2

      了保管與使用和維護好學校的固定資產,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就顯得十分重要,要想管理好本單位的固定資產,首先要求全體員工共同參與管理,抱著負責任的態度,共同維護好本單位的固定資產。下面就根據實際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條文: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模式

      1.固定資產管理實行三級管理方式:

      ①學校固定資產有關部門對電教中心辦公室總帳帳卡一一對應,清清楚楚,并按帳卡分類管理。

      ②辦公室對應各個部室負責人,按本部室所管轄范圍的固定資產類別,分別建立該部室的分帳目,使電教中心總帳目與分帳目相符合,由部室負責人負責實物管理,使其部室分帳目與本部室的固定資產實物完全符合(詳見附件表一)。

      ③各個部室分帳目表上的每一項內容,落實到每一個具體使用與維護人名下,由負責該固定資產物品的保管人管理好,防止物品的損壞或遺失。

      2、固定資產管理的責任制:

      ①三級管理方式按承包責任制形式,分別承擔各自的管理權限和各自所負責的義務。

      ②具體負責人應分別保管好固定資產的總帳目或部室的分帳目,以便定期進行三級管理檢查或抽查,對工作認真負責的人員進行表揚和獎勵,對不負責任或相互推諉造成固定資產損壞與遺失的人員,按學校有關條文規定執行。

      ③承包責任制條文詳見附件1。

      二、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1、固定資產的報增

      ①本單位添置新的固定資產物品后,首先由校方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實物上貼好標簽,辦理好相應手續,然后由辦公室人員與本部室負責人,在部室固定資產分帳目表上,填寫好新添物品的具體內容和保管人

      ②對固定資產的低值物品采取與上條相同的方式管理。

      2、固定資產的報減

      ①首先由具體保管人向部室負責人提出原因或理由,經部室負責人同意后,填寫電教中心報減單(詳見附件表二),由辦公室人員根據報減單內容與學校有關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聯系,辦理相關手續后,由保管人負責將所報減物品交回到學校。

      ②對非正常原因造成報減,由保管人具體寫清楚原因,部室負責人簽署意見,電教中心主任簽署意見,報校固定資產管理有關部門,按學校有關條文規定執行。

      3、固定資產的交接

      由于工作調動或退休等原因,固定資產保管人需要更換的,由部室負責人與原保管人進行部門分帳目與實物的清點,核實無誤后,再確定并轉交給新保管人,最后將落實情況報辦公室備案,辦公室及時變更總帳目帳卡與調整保管人。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了加強工會固定資產的管理,維護工會資產的安全與完整,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和全國總工會《工會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結合我區工會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會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合理配備、規范管理、物盡其用”以及“固定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并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確保賬賬、賬卡、賬實相符;明晰產權關系、申辦相關的法律文書;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地使用固定資產;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成員由辦公室、財務部、經審辦等部門組成。財務部門負責人任組長、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大額固定資產購置、閑置資產的調劑、固定資產報廢的鑒定和審批等,應征求管理小組的意見。

      第五條辦公室是工會本級固定資產管理的主管部門,要指定專(兼)職人員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對所管資產的安全與完整負責。

      財務部門負責研究并起草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相關制度,實施財務會計監督。

      經審辦依據有關制度負責對固定資產管理進行審計。

      第六條各部門使用固定資產實行領用制度。要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領用、保管、清點和維護等工作。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使用固定資產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監管。

      第七條符合下列標準的列為固定資產: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第八條固定資產分為六類: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和其它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設備、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家具等。通用性設備: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刻錄機、掃描儀、攝像機、照相機、電風扇、空調機、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其它;交通工具:小轎車、其它車輛;通訊工具:固定電話、手提電話、其它;家具:辦公桌、辦公椅、文件柜、保險柜、電腦桌、電腦椅、茶幾、沙發、其它。

      (二)文物及陳列品:包括字畫、紀念品、裝飾品、展品、藏品等。

      (三)其它固定資產: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項內的固定資產。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購置與更新必須納入年度預算管理。年度預算編制時,各部門要將購置預算統一報辦公室,辦公室依據《港北區總工會固定資產配置細則》及《港北區總工會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細則》,提出意見,納入辦公室年度預算草案,報財務部門審核后,編入年度預算,按預算編報程序經批準后執行。

      第十條固定資產的購置由辦公室統一辦理。

      (一)預算內固定資產購置:由購買部門提出報告,經財務部門審核,報領導同意后,由主要領導審批后執行。

      (二)預算外固定資產購置:由購買部門提出報告,經財務部門審核,報領導同意后,報主要領導審批后執行。

      第十一條辦公室固定資產購置工作須依據一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凡屬政府采購項目之內的,辦公室應采取政府采購的方式進行采購;不屬于政府采購項目之內的,應遵守競爭性原則辦理采購。

      第十二條購入固定資產必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固定資產入庫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為辦公室留用備案;第二聯為辦公室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記賬聯;第三聯交財務部門作為固定資產價值核算的原始憑證。

      第十三條嚴禁各部門以任何形式與理由用會議、活動經費等夾帶購買固定資產。

      第十四條財務部門審核報銷固定資產賬時,應對《固定資產入庫單》和發票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規范性進行審核無誤后,辦理報賬及資金支付事宜。

      第十五條使用部門領用固定資產,須填寫《固定資產出庫單》。《固定資產出庫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為辦公室留用備案;第二聯為辦公室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記賬聯;第三聯為使用部門留存聯。

      第十六條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實因工作需要出租、出借固定資產,應先將固定資產交回辦公室,由辦公室提出申請,經黨組討論后由辦公室負責辦理。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時,應認真勘驗。出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財務部門入賬。

      第十七條大型活動等臨時機構使用的固定資產實行借用制度。其預算、購置與日常維護,由辦公室統一負責,辦公室要根據黨組會議的決定和大型活動臨時機構提供的固定資產需求清單配齊固定資產并辦理相關手續,活動結束后及時收回。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包括購置、盤盈、受贈、無償撥入、建造、擴建等。接受捐贈、無償劃入或盤盈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依據固定資產交接單或固定資產盤盈報告等憑證辦理增加固定資產的相關手續。價值的核算,有憑證的按憑證價格入賬,無憑證的按重置價入賬。建造、擴建的固定資產按國家的有關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減少主要指超過國家規定使用年限、技術進步淘汰、無法修復不能使用、國家法規強制報廢等正常報廢以及盤虧、調出與轉讓、出租出借、損失等。

      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按制度提出處理意見,使用部門根據批復辦理注銷手續。辦公室收回報廢固定資產,原使用部門應保持固定資產的完整性,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換零配件,特殊情況下丟失的零配件必須有相關證明和說明。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處置的變價收入,必須全部上交財務部門。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將固定資產處置收入私存、私分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工作或業務活動中對所需及占用的工會固定資產不間斷的管理及核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的采購、驗收入庫、領用發出、登記入賬、內部調劑、對賬、報表等。辦公室對固定資產要建立嚴格的一物一卡制度,《固定資產卡片》設定要合理、規范、科學。錄入時要連續、系統、準確、真實地反映固定資產的動態變化。

      第二十二條辦公室對固定資產實物的`管理和價值核算管理,每月要進行一次對賬,《固定資產月對賬表》要有簽字并備案保存。

      第二十三條辦公室每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盤點發生的盤盈、盤虧,要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明細表》并附報告。報告要對盤點的情況和出現的問題,分析原因,說明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四條因部門的調整、人員崗位的變動,固定資產需要進行調配時,應由辦公室根據黨組會議有關機構和人事調整的決議,統一進行內部調劑。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因工作變動,調離時,辦公室應督促其歸還的固定資產,經確認后,再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六條對庫存的固定資產,辦公室要按照各類固定資產的使用說明和存放要求進行保管和維護,庫存固定資產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領用或調換。

      第二十七條工作人員有義務維護工會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因責任心不強、嚴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的規章制度,造成固定資產嚴重損失的,由辦公室就損失的基本情況、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報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后,報單位領導,對相關責任人做出相應的處理。

      第二十八條工會固定資產按原值入賬,不計提折舊,但要設置專門的輔助賬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原值、購入時間、預計使用年限、應計提折舊(一般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固定資產凈值等,為正確掌握固定資產狀況提供依據。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4

      1.固定資產定義:指單位價值大于元人民幣并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

      2.編碼規則:

      2.1.編碼組成:aa——bb——ddd——cc:類別―大類細分―產品序號―成本中心代碼

      2.2.類別明細(aa):01:電腦;02:辦公家俱;03:辦公設備;04:汽車;05:外設;06:電腦外設;07:軟件類;08:倉儲設備;09:通訊設備。

      2.3.成本中心(cc):見會計科目編碼規則中的規定。

      3.固定資產的購買:

      3.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資產,填寫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購報價單(可由產品線、采購部幫助詢價),并經部門經理、ceo簽字確認,交由行政部。

      3.2.所有固定資產的購買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申請,同時附報價單及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原件。

      3.3.固定資產采購到貨后由行政部填制收貨領用單并編制固定資產編號貼制標示,分配至使用人。之后,將收貨領用單復印件交財務做資產增加的附件。

      3.4.固定資產領用時,使用人須在收貨領用單上簽字。

      3.5.財務部固定資產會計于月末登記固定資產系統帳。

      3.6.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原件保存在財務部存檔。

      3.7.收貨領用單原件保存在行政部存檔。

      4.固定資產的領用與歸還:

      4.1.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的全部固定資產交回公司,由行政人員按固定資產帳明細清點,有短缺者按價賠償,行政部應及時協調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4.2.如有固定資產暫借,可填寫固定資產暫借單,不做帳務處理,但規定48小時歸還。

      4.3.固定資產還入時應辦理還入手續,并在收貨領用單上簽字確認

      4.4.每月由財務部更新固定資產系統帳。

      5.固定資產的調撥:

      5.1.公司規定,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自己使用的固定資產,如有特殊情況須調換使用

      5.2.要通知行政部,并調出方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

      5.3.行政部接到固定資產調撥單并確認其可行,在收貨領用單及固定資產系統中做變更登記,且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5.4.固定資產調撥單原件由財務保存。

      5.5.行政部更新系統的資產調撥要及時準確,以便財務月末計提折舊的.準確。

      6.固定資產的維修:

      6.1.當事人須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交由行政部處理。

      6.2.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單需先查詢固定資產帳,確定其維修價值,聯系售后服務商;

      6.3.維修后行政部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原件交財務部;并更新收貨領用單;

      6.4.財務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資產模塊。

      7.網絡設備升級:

      7.1.當事人須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部門經理簽字認可,交由itsupport處理。

      7.2.itsupport接到申請單,確認其升級的必要,申請升級硬件

      7.3.由it部門進行統一購買,請款單后應附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it部門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復印件交行政部,并進行收貨領用單的變更;

      7.4.財務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資產模塊。

      7.5.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原件由財務保存。

      8.固定資產的盤點:

      財務部應定期(建議季盤,可抽盤)由行政協助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盤點,財務出據盤點報告并與固定資產帳核對。

      9.固定資產的報損:

      固定資產的報廢由其責任人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由本部門經理、公司ceo簽字,并經專業人士確認,交由行政部備案。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5

      1、 凡產權屬于本單位的一切建筑物及各種附屬設施、各種醫療儀器和專業設備、辦公與事務用的`設備、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均屬于固定資產的范圍,均應按規定計價原則計價,列入固定資產范圍管理。

      2、 醫院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分級核算的管理原則,單位設置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計劃、采購、驗收、編號、調配、維修、清查盤點、報廢、明細賬核算、資料檔案管理以及辦理調撥、變價、報損、報廢等工作。

      3、 購置大型設備要對設備的價格、性能、適用范圍、預測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進行可行性論證。

      4、 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出借、出租和調撥應有報告制度和審批手續。凡報損、報廢的,單位應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鑒定,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可銷賬,報廢和轉讓的審批權限按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5、 醫院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由管理部門、使用科室、財務部門統一組織并實施。發現余缺應及時記錄,查明原因,按規定程序辦理報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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