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時間:2025-03-05 09:10:19 小英 制度 我要投稿

    (精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30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30篇)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1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序《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序函(20xx)3號)相關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此管理辦法。

      一、申請制度

      學生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或電子手表,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填寫《手機進校申請書》并簽訂申請書,班主任監督審批記錄后,學生方可將手機帶入在學校。

      二、攜帶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允許使用手機、電子手表等通訊工具。

      2.學生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或電子手表,經提出申請同意后可以攜帶。

      3.進校后將手機交給班主任老師,放到手機存放處。

      三、保管制度

      1.因特殊情況通過申請的學生,應該在每天早上到校后、主動將手機關機,然后交給班主任老師,放到手機存放處,下午放學前,由班主任老師交還給學生。

      2.各班班主任為相應班級的手機保管責任人,將保管的手機放到手機存放處。

      四、其它說明

      在校期間如果急需使用電話,可以到直接使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的私人電話,或到辦公室使用公共電話。

      中學手機進校申請書:

      我是xxxxx年級xxxxx班學生的家長,現因為特殊原因,我向貴校申請允許該生帶手機入校,并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并同意相關管理細則。在校園內不使用手機,特殊或緊急情況一定按學校要求正當使用手機。如果該生未遵守學校的規定不正當使用手機,愿意接受學校相關規定的處理。

      2.手機帶進校后,第一時間主動交給班主任保管,保證該生不把手機借給其他同學使用,否則,按照第一條進行相關處理。

      3.手機在被學校或班主任保管期間因電池自燃等不可抗力而造成手機損壞,本人不追究學校或班主任所有賠償責任。

      特此申請,請予批準。

      申請人(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字):

    xxxxx中學

      20xx年9月1日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2

      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規范學生的行為,讓學生正確使用手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箭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3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后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并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于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能夠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信息;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游戲。手機一律放在自我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并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并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準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職責。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4

      針對我校學生中攜帶手機者日益增加,并且學生不能正確使用手機,嚴重干擾了學校的教學秩序和宿舍秩序的現象,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根據《中學生守則》規定,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一)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建議家長給學生配置功能機(只能接打電話和收發短信)。

      (二)如將智能機帶入學校者應于周日晚修上交班主任。

      (三)班主任統一將手機存放在高一年段長辦公室的保險箱中,周五下午放學后統一發放。

      (四)在校一律不能使用智能機,發現上交德育處。

      二、功能機使用規定:

      (一)上課(包括體育課、自習課)、晚自修、考試期間學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上交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二)用手機編輯虛假信息、散播不道德的言論、損害他人名譽,視違法行為,立即上交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上交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上交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禁止寄宿生在22:15——6:30期間在宿舍使用手機。生管或生指老師發現后可將手機存放在宿舍手機保管室內。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上交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上交,然后交到德育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說明:

      凡被上交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5

      1、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于手機對待。

      2、在校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請值班人員、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學校年級部的辦公室電話、班主任(科任老師)的電話、校內電話亭電話、校門衛室電話、值班人員電話等方式聯系。

      3、學生確有特殊情況的,只能攜帶非智能機(老人機)或電話手表,且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向學校提出申請與保證,由學校審批。申請程序: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簽字申請——班主任審批——年級部審批——政教處審批。申請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和政教處各執一份。手機或電話手表使用申請表向政教處領取。

      4、獲批準攜帶非智能機的,入校后第一時間須將手機上交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歸還給班主任繼續保管,嚴禁帶入課堂。

      5、凡發現學生未經允許帶手機入校,學校將立即收繳,由班主任統一保管至學期結束,并及時與家長聯系溝通。

      6、對違規攜帶手機入校的學生,學校將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一旦給予處分,取消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等。

      7、在教師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出現學生不給予配合的情況,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并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8、學校藝術節、社團、運動會等大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人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9、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等電子產品,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等問題,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其它未列出的違規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的情況,參照本規定由學校酌情處理。

      11、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及該班班主任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6

      在開學之初,針對手機的管理,我已經公開在兩個班上宣布過規則:第一次發現上課玩手機,沒收手機一個月;第二次發現玩手機,沒收手機兩個月;第三次發現上課玩手機,學生寫保證書,并由家長來代領手機。按照預先制定的規則,所帶班的這部手機是第二次沒收,應當由我保管兩個月,而兼課班的那兩部手機是第一次沒收,由我保管一個月。

      下課后,兼課班的兩個孩子來跟我“討價還價”,能否本學期放假時把手機還給他們,我沒有答應,只是告訴他們預先有規則,每個人必須認真履行。隨后進行了登記,并將手機鎖至我的辦公桌內。

      兩個向我討要手機的學生悻悻地走了,看著這一學期以來登記的一連串沒收了手機的學生名單,我突然在想,難道就沒有更好的方式來讓學生合理地管理使用手機了嗎?

      總結這一方面的嘗試性的工作,可梳理如下,我認為有些還是切實可行。

      一、引導學生充分認識濫用手機的危害。

      此刻的學生開始玩手機的年齡都比較早,要想在極短的時間內讓學生走出手機的.束縛,那是很難做到的事情。所以,在開展這一項工作的時候,我做好了充分的思想準備。一般都是雙管齊下,既經過疏導提升思想認識,又依據規則實施有力監管。切記,這一工作必須要有持續性,不是兩三周的時間就能見得成效的,至少需要兩個月的時間。在疏導的過程中,我更多地依據自我先前幾屆學生中因玩手機而荒廢了學業的具體例子來教育學生。有時候,我還將其寫成了敘議結合的文章在班上公開朗讀,期望經過這些形式更好地表達我對他們合理使用手機的真摯情感的投入。另外,我還經過一些心理學家和教育專家的經典文章來感染學生,以期學生在思想上真正重視這件事,行動上真正能夠規范自我。

      二、充分利用家長的平臺介入學生使用手機。

      家長對學生手機的管理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環節。好多時候,學校里教師下足了力氣對學生合理地使用手機抓出了成效,但學生一回到家里,“成效”便蕩然無存了,甚至較之以前更為瘋狂地玩起了手機,以求不能在學校玩手機的補償。遇到這種情景,主要的原因是家長不能管束自我的孩子,聽之任之,放任自流。誠然,這并非一日之“功”。鑒于此,許多家庭教育專家經常呼吁,做一位合格的家長是一項系統性的工程,千萬不可急于求成。在此姑且不展開論述。

      當然,應對不一樣層次的家長管理和家庭教育,我們不能把問題與職責完全歸咎于孩子的家庭,還是應當進取地想一些對策來讓家長介入學生合理地使用手機。曾在帶上一屆學生時,針對部分學生頑固不化的玩手機的惡習,我制定了晚上在家如何使用手機的《手機管理承諾書》,學生和家長共同簽字,一式兩份,教師和家長共同監督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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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省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為將“外防輸入、內防反彈”落細落小落實,進一步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學校發展,進一步加強疫情溯源和精準防控,提高校園各門崗、卡點通行效率,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研究決定,學校自20xx年4月8日起,在前期試運行基礎上,嚴格實施核驗健康碼進出校園及校內防控卡點,具體通知如下:

      一、因防疫工作需要或其它確需出行的教職工(含聘用人員),須出示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出具的相關證明或學校人事部出具的復工證明,通過微信掃描防控卡點的場所專用二維碼并出示健康碼通行憑證,同時配合執勤人員測量體溫登記后,方可出入校門和通過校區之間卡點。

      二、因防疫或復工復產需要及其它確需出行的居住在校內的教職工家屬、居民及校內租住戶,須出示由所在社區開具的出行證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碼”,經執勤人員核驗并測量體溫登記后方可出入校門和通過校區之間卡點。

      三、在校內承擔后勤保障等工作任務的`外來務工人員,須出示由校內對口管理單位開具的復工證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碼”,經執勤人員核驗并測量體溫登記后方可出入校門和通過校區之間卡點。

      四、因防疫或復工復產需要出行的駐校外單位職工,須出示本人所在單位開具的復工證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碼”,經執勤人員核驗并測量體溫登記后方可出入校門和通過校區之間卡點。

      五、為學校運送防疫、生活、科研及其它必要物資的送貨人員及車輛,須出示由采購單位開具的證明或送貨單以及本人的“健康碼”,經執勤人員核驗并測量體溫登記后方可出入校門和通過校區之間卡點。

      六、出入校園的車輛,仍應嚴格執行之前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人員和車輛流動管理的通知》要求,由指定校門出入。

      師生員工和校內居民非必要盡量不出門,做好個人防護,盡量減少團購的食品和快遞頻次,真正做到防微杜漸,領取外購物品時注意做好戴口罩等自我防護。

      確需出行的師生員工和居民,必須按要求出具相關通行證明,主動掃碼或出示“健康碼”;出行時要嚴格遵循出行路線,不得在規定出行地點以外的地方逗留。

      學校各門崗、卡點執勤人員要嚴格落實身份必問、信息必錄、體溫必測、口罩必戴的要求,若發現持黃碼、紅碼的人員,應迅速核實情況并現場管控,同時報告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對不配合管控的,將報告公安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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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沖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年級部或學工室,填寫扣留單。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并扣行為規范5分/人次,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扣行為規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目標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安裝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間領取使用。

      2、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學生手機管理規定3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規范學生的行為,讓學生正確使用手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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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學生一律不準帶手機進入校園。如情況特殊需要攜帶手機必須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遵守手機使用規定。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交班主任保管,要用手機時向班主任申請,使用完成后返還班主任保管。

      2、學生手機在使用過程中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并交家長帶回教育,學生思想轉變后在返校上課。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三、手機收繳:進校時學校對手機進行第一次收繳,并交班主任保管通知學生本人家長領會,如果在學校第一次收繳后還有學生私自使用手機的,學校收繳后概不返還,到學期期末結束后由學生本人家長到學校聯系班主任領取。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10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普寧市教育局普教通知【20xx】19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五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原則上,學生不得將手機帶入校園。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學校的,要經過以下程序:

      (1)須經學生家長同意;

      (2)學生書面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包括承諾說明);

      (3)班主任同意并簽名;

      (4)得到政教處領導批準,方可帶入校園。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政教處各保存一份。學生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子女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協同學校形成育人合力。

      3、獲得學校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同學,走讀生應將手機交班主任老師統一保管,內宿生應將手機交由舍務組老師統一保管,一律禁止帶入課堂。

      4、課堂上(含夜自修)學生一律不準使用手機。發現學生在課堂上(含夜自修)使用或玩手機的,全體教師均有義務和權利制止,并當場收繳,課后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報政教處處理。

      5、考試期間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作為作弊處理。

      6、獲得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學生(含內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手機管理制度,違者,取消該生(含內宿生)帶手機進校園資格。

      7、若學生沒有通過辦理申請手機進校園手續,而私自帶手機進校園并使用手機,是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學校每位在場的`領導或老師應該立即收繳該生的手機,并將手機等轉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年級組長,再報政教處處理。

      8、獲得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個別內宿生,在校生活時間要盡量少用手機,保證做到不會影響自己和他人休息;違者,從嚴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該內宿生的內宿資格。

      9、本制度發送到所有師生及學生家長,家校共同管理。本制度從20xx年X月X日起執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11

      時代在發展,科技在進步,我們在享受信息技術帶來便利的同時,還必須關注它給孩子身心所帶來的危害。為切實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預防中小學生沉迷網絡和游戲,保護視力,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及自治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制定青二小手機管理制度。

      一、建立制度,嚴禁手機進校園

      青二小校址地處市中心,是一所六年制小學義務教育學校,所有學生上學方式均為走讀,沒有住校學生,大部分學生就近入學或家長接送,所以要求所有學生不得將手機帶入校園。要求各班主任將自己與學科教師的電話與辦公室電話告知家長,保障與家長的應急通話需求。

      二、嚴格管理,規范使用手機

      規范教師行為,嚴禁教師攜帶手機帶入課堂,嚴禁教師用手機布置作業,更不得布置使用手機APP完成的`作業,不得利用手機進行線上有償補課。

      三、加強宣傳,凝聚家校合力

      強化宣傳,家校形成合力,讓學生了解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以及形形色色的網絡騙局并掌握防范方法,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養成良好的學習和用眼衛生習慣。同時,學校利用主題班會、通過校園LED屏、升旗儀式等多種形式加大手機管理宣傳力度,教育引導家長履行監管職責。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12

      一、加強孩子的教育引導。家長、學校要共同做學生的工作,要讓學生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沉迷網絡的嚴重危害性,要讓孩子有這種自覺性,增強這種自覺意識。

      二、跟孩子協商確定使用的時間。我們在家里既不能嚴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機,也不能過分地縱容孩子無限制地玩手機,所以家長應該和孩子約定——個時間,在什么情況下用,用多長時間,最晚幾點不能再用了。

      三、要積極地尋找替代品,主動開展親子活動。家里要創造豐富的生活環境,比如通過閱讀、服煉,把孩子——些時間能夠充分有效地利用起來。

      四、家長要以身作則,不沉迷網絡。家長自已玩手機對孩子的'影響也是非常不好的。這也需要學校、家庭乃至社會共同努力。來共同解決這個問題。

      第一條學生原則上不將手機攜帶至學校,如有特殊緊急情況家長可與班主任或任課教師電話聯系。

      第二條確實需要帶手機入校的,需家長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班主任報備學生發展中心,學生用完后交班主任保管,放學后帶回家。

      第三條學生如若未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進入校園,造成手機遭失等任何問題均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第四條學校對違規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口頭警告井當場收繳手機,由班主任登記保管,后期家長說明情況后方可領回。

      第五條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管理好孩子的上網時間,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

      各位家長,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請您務必認真閱讀以上內容。我們堅信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一個家庭帶動一個單位或者一個社區。我們懇請各位家長能確實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會協同育人生態圈,讓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長。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13

      高中學生由于年輕,自控能力不強,使用手機容易分散精力,影響學業,也會影響到學校正常的管理秩序,所以學校不鼓勵學生帶手機進入校園。但手機作為現代化通訊工具,能方便家長與學生取得聯系。所以,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對學生帶手機進入校園作出如下管理規定:

      一、周日晚自習至周五下午下課期間,嚴禁學生在除公寓外的其他所有公共區域(包括教學樓、校園、食堂、超市、體育館等)使用手機。一旦發現學生違此規定,學校任何一名員工均可以收繳該生手機,并交由該生領事保管一個月,并通報家長,一個月后根據該生表現決定是否同意該生繼續使用手機。如果學生兩次違規使用手機,領事負責通報家長,并在學期末將手機歸還家長。

      二、學生在公寓使用手機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須在晚10:00前使用,不得聲通話影響到其他同學休息。如有違,任何老師可以收繳其手機,交其領事保管。

      三、學生在公寓使用手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寓關于使用電器的規定,不違規使用接線板,不長時間充電。如有違,任何老師可以收繳其手機,交其領事保管。

      四、手機屬于貴重物品,學生如帶手機進入校園,需自己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五、學生若違規在教學樓或其他公共區域使用手機,并拒絕交出手機,其領事為處理該事件的第一責任人,情節稍輕者,給予收繳手機、口頭警告;情節惡劣且頂撞老師者,給予收繳手機、停課省直至勸退處分。

      望全體同學立志高遠,明確學習為現階段的`首要任務,并學會正確使用手機,讓手機成為方便與父母溝通、交流的工具,而不是成為荒廢學業、影響學校正常管理秩序的禍根。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14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手機已經成為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聯絡工具,在通信聯絡、交流感情、增進友誼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但手機的過度使用,也給學生的學習、生活以及學校的管理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部分學生不分時間、地點地利用手機聊微信、玩游戲,錄視頻,不恰當的使用手機會使學生信息泄露,危及學生人身財產安全;學校是人員密集場所,在公共區域為手機充電有可能引起火災,危害全校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更有學生在考試時利用手機舞弊。為保證校園安全、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提高學生學習成績、創建和諧、文明的校園環境,引導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促進同學們身心健康發展,現對我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范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為保證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學生不得私自在宿舍、教室、實驗室等任何公共場合充電,一經發現,班主任及值班老師有權暫時管理手機,學期結束時通知其家長領回。

      二、午休和就寢期間不得在宿舍大聲播放手機音樂,晚上熄燈后不得使用手機上網或接打電話,一經發現,宿管老師有權暫時幫助其管理手機,上交班主任或學生科協助處理。宿管老師將情況記錄在交接班情況登記表上。

      三、學生不得在上課時間段內使用手機,課堂上手機必須處于靜音狀態,班主任或學生科老師、任課老師有權隨時抽查。家長可在學生非上課時間段內與學生聯系。

      四、如發現學生在課堂上使用手機,班主任、學生科老師、任課教師有權暫時代管,并將情況記錄在課堂情況登記表上。

      ①第一次違規使用手機,批評教育寫出書面檢查和保證,沒收后當周周五離校前歸還。

      ②第二次違規使用手機,家長到校和班主任共同教育學生,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同時由家長將手機領走。

      ③第三次違規使用手機由班主任負責保管,學期末家長會歸還家長,禁止該生將手機帶入課堂。并做出相應的紀律處分。

      五、學生在校期間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不得隨意借給別人,不得隨處亂放。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有需要保管的學生,可將手機交付班主任,由班主任暫代保管。

      六、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嚴禁登錄不適合未成年人瀏覽的網站,不上傳、不下載,不傳播反動信息、色情內容,不利用手機發虛假信息、騷擾他人;不泄露他人隱私,不擾亂社會秩序;如有違反,一經查獲,將沒收其手機。給他人和社會造成損害的將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七、拒不上交手機或因收繳手機而頂撞老師,視情節輕重學校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八、學校將違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的行為列入班級量化考核項目,上課使用手機被發現的,扣個人量化考核2分。

      望家長和班主任加強教育和引導,廣大同學積極配合,正確、合理、文明地使用自己的手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行為規范。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15

      一、依據:

      1、本校《陽江市第一中學學生獎懲條例》第八條第4點“學生攜帶之物品足以影響學生專心學習或干擾教學活動進行者,教師或學校得暫時保管,必要時得通知家長或監護人領回。”

      2、本校學生獎懲考察實施要點及生活輔導實施需要。

      二、目的:

      為維護教師課堂教學品質及學生生活秩序管理,增進學生有效學習,并使學生放學后方便與家長聯絡,特定本辦法。

      三、手機使用規范:

      1、教學區域或休息時間,學生需將手機關機,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機。確有需要,可使用學校辦公電話或公用電話。

      2、非必要請盡量不要攜帶手機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擾。

      3、請勿攜帶價值昂貴手機到校,以免遭竊衍生困擾。

      4、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5、學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個手機號碼,學生更換手機號碼,須重新申請。

      四、懲戒辦法:

      1、未申請被查獲者,記小過一次,手機(含卡,下同)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并記小過一次。

      2、違反使用規范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并記警告一次。

      3、第二次違反使用規范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并記小過一次。

      4、第三次違反使用規范第一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高考結束并記大過一次。

      5、違反使用規范第四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沒收,考試成績零分計算,全校通報,并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之處分,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高考結束后由家長領回。

      完成申請手續,請將申請表繳回班主任電子登記后由交年級保管。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16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基廳函〔20XX〕3號《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實施原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査,對發現私自攜帶手機的學生,以正面引導為主,懲罰批評為輔。

      二、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教師辦公室、保安室等場所為學生提供免費撥打電話。

      2、必要時,所有教職工無條件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

      3、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手機的利與弊,切實解決思想上的癥結,明確學生在校園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4、做好與家校溝通,形成合力,共同管理好手機。

      5、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三、校外建議

      1、周一至周五,無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機。

      2、周末或節假日期間,每次不超過半小時,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3、瀏覽健康安全的網站,不沉迷游戲、不散布負面言論或者謠言。

      4、盡量以運動或者紙質閱讀代替電子產品的使用,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17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的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讓學生在校專心學習,避免學生帶手機進校園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不利影響,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學校公布班主任電話號碼及任課教師電話號碼,家長與學生聯系時,打班主任或任課教師電話。學生在學校期間學生一律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刻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交友、游戲等)。

      第一次違反規定者可由家長領回手機,再次告知家長學校的相關管理規定,同時對學生進行警戒;第二次由家長領回手機,并將學生帶回家中停課反思,視其情節輕重,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

      二、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并對學生進行相應紀律處分。

      三、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等不健康網頁、內容的,立即收繳手機,并對學生進行相應紀律處分,若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學校不允許學生帶手機入校,若學生私自夾帶入校,出現手機丟失情況,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后交到政教科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五、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借用者與手機所有者一并處理。

      強調說明:

      1、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進入課堂。

      2、班主任、任課老師、學校值班老師,若發現學生在校期間攜帶、使用手機,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科,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規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執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18

      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以及《南陽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特制訂《白土崗一中學生手機管理制度》,望全體學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第一條

      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等通訊工具,及平板、MP4、電話手表等電子產品入校,凡違反規定將上述物品帶入學校的,一經發現一律收繳由學校代為保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設備一律沒收。

      第二條

      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并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政教處詳細登記、保管,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

      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系家長。

      第四條

      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班主任處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學后還給學生。

      第五條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手機暫扣處罰單》,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與德育處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取。

      第六條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并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必須填寫《手機二次暫扣處罰單》,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取。

      第七條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因此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設備一律沒收。(包括手機和其它電子產品的充電器、充電線、充電寶等充電設備)。

      第八條

      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條

      如被收繳暫扣手機的學生,發生轉學、退學、休學、升學等長期離校、退校情況,辦完相關手續后,方可到政教處領取手機。

      第十條

      各位家長要和孩子認真學習本辦法,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在家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正確引導,講明利害關系,引導學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機,切實讓手機成為學生成長進步的良師益友。

      白土崗鎮中

      2021年8月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19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進校。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讀、延長班、集會等)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手機鈴響調至靜音震動狀態。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

      4、不允許因給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時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6、對于收繳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約談家長進行教育改正;情節嚴重的,予以全校通報,并禁止今后任何情況下在校園或學校組織的`活動中使用手機和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不得將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帶入考場,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學生在期間,學校于傳達室設置公用電話,便于家長或學生在特殊情況下進行聯系。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20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布了《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通知》要求,特制定《xx高新區第一中學學生手機管理規定》。

      (一)學生、家長與學校簽定承諾書,承諾不帶手機到校,家長和學生要一起制定家庭使用手機的管理公約,引導學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機,減少手機的使用。

      (二)如有特殊需要,學生要經過家長同意,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年級主任、校委會批準后,方可帶手機到校,并交班主任統一管理。

      經學校同意,學生帶手機到校后,進教室前交給班主任,由班主任在辦公室統一上鎖保管,放學后學生找班主任領取手機。在校期間,學生如果須要使用手機,找班主任領取,并在辦公區域使用,使用完畢交由班主任保管,班主任是學生手機管理的責任人。

      (三)學校公布辦公室電話,作為家校聯系的.通訊工具。

      (四)未經批準,學生帶手機到校,非上課時間發現,班主任沒收手機,并通知家長到校領回。上課玩手機發現,告知家長,班主任沒收并保存至學期結束;若是因沒收手機導致學生和管理教師沖突的,沒收手機直至學生畢業。

      (五)如因違反上述規定,出現不服從教育管理、拒交、頂撞、辱罵管理老師等違紀行為,學校將依據相關的學生管理條例,對相關學生追加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留校察看或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最低檔次評價,對涉及到違法行為的學生,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本規定解釋權歸學校。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21

      近年來,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配合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正確認識過度使用手機對學生身心健康帶來的不利影響,營造風清氣正、健康明凈的學習生活環境,落實教育部、省、市有關中小學減負措施和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培基學校有關手機的管理規定,以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一、有限帶入校園。學生原則上不得將手機帶入校園,個別學生確因身體、家庭情況特殊有需求的,進校后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

      二、學校手機管理。學校各級部設立辦公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釘釘),方便家長與學生的聯系,滿足學生在校時與家長的溝通需求。

      三、申請程序。對確有需求帶手機入校的學生,家長需書面向學校說明原因,提出申請,經學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帶入學校,進校后由班主任負責統一保管,禁止將手機帶入課堂,入校的手機只做學生緊急情況聯系時使用。

      四、配套管理保障。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教師不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要求家長代為批改作業。

      五、落實教育引導。學校通過晨會、主題班會、宣傳欄、思政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引導,講明過度使用手機對青少年身心的`不利影響,講明通過手機獲取碎片化知識的不利因素,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倡導親子閱讀,樹立正確的閱讀觀,將手機管理作為增強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方式,注重培養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引導學生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

      希望各位家長正確認識過度使用手機對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加強對學生離校后科學使用手機的管理,與學生充分溝通,就學生在家時如何科學使用手機做好教育引導,避免學生在家無序過度使用手機,確保手機管理校內外同步,家校攜手合力育人。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22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網絡容易出現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

      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二、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三、檢查

      1、學校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生活教師、團委、學生會均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四、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教育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中小學學生守則》處理。

      3、對違反本規定的學生,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五、附則

      1、本規定由教育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教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4分。

      3、本規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23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該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學生管理的實際,現制定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1、通過全校學生大會、專業部晨會、主題班會等就我校“手機管理制度”做專門的宣傳教育,讓學生清醒認識到手機對自己的危害,從而統一思想,達成共識,自覺地放下手機。

      2、班主任通過家長微信群、家訪及電訪等形成家校聯動機制,與學生家長積極進行有效溝通,取得家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3、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校禁止學生將手機或電子產品帶入校園,禁止學生將智能手機或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各專業部教學科、學管科要組織清查學生攜帶智能手機或電子產品進課堂現象。如學生攜帶手機入校,要在班主任規定的時間統一收繳,由班主任統一保管。周五下午放學離校前可由班主任統一發放至學生手中。各班級班長可保留手機一部(政教處做統一標識),方便班主任聯系工作。

      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其他學生凡是在校園中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一經發現,收繳手機,由各班主任代為保管到期末再返還學生個人。并予以全校通報。

      4、學校政教處連同學生會做好學生違規攜帶手機的統計工作,定期在學校辦公會、升旗儀式等途徑進行通報,取消該生學期評優選模資格。堅決杜絕學生使用手機拍攝、傳播不良信息,對拍攝、傳播不良視頻和照片的學生,在校內包括課堂、宿舍、校園、餐廳等處私藏、偷玩手機,且本人不配合、家長不支持教師教育管理的學生,學校將依法依規給予紀律處分直至注銷學籍勒令退學處理。

      5、學生因特殊原因確需隨時和家人保持聯系,學生及家長可通過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電話、值班教師電話和專業部主任室電話取得聯系。

      6、班主任為學生手機保管責任人,并將學生手機管理要求告知學生家長。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學校旨在通過學生手機管理制度,保護學生視力,讓校園不再有低頭玩手機的`學生,不沉迷網絡和游戲,專心學習,為學生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活學習氛圍,還學生一個健康明凈的學習生活環境。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24

      隨著人們物質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現代通訊事業的發展,手機已經成為人們廣泛使用的通訊工具。但有一部分學生存在盲目和過度使用手機的現象,不僅影響了自己的生活和學習,而且嚴重影響和破壞了學校教學秩序和學生生活秩序。為創建和諧、文明的校園環境,引導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促進同學們身心健康發展,現對我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開展專題教育活動。要組織教師、學生認真學習領會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學校要通過線上家長會、主題班會等形式及時、準確向學生和家長傳達有關要求,講清楚學校、家長和學生“怎么做”,取得家長的理解與支持,統一思想認識,增強育人合力。

      2、手機有限帶入校園。各班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3、細化管理措施。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學生可通過校內公共電話、班主任溝通熱線聯系家長。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1)加強教育引導。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溝通。各班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3)學校教學區域,如教室、各功能室等上課場所,嚴禁學生攜帶手機。

      手機一旦被沒收,機卡不分離,也就是不能要求取回手機SIM卡或儲存卡。第一次被沒收,手機由班主任保管一星期,學生按要求填好學生申請領回手機登記表,扣學生德育量化分5分和當天班級量化考核分3分。第二次被沒收,手機必須到第二學期開學第二周星期一才能領回手機,扣學生德育量化分10分和班級量化考核分5分。三次及以上違反手機管理規定,手機必須到第二學期開學第二周星期一才能領回手機(家長陪同),扣學生德育量化分15分和當天班級考核分10分,還將視情節態度給予學生相應校紀處分,并記入學籍檔案。

      手機已經嚴重影響學生學習,為了學生能更加專注學習,特地作出此規定,希望教師、學生、家長、監護人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共同管理教育,形成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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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廣泛征求了各方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景,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學校不提倡學生上學期間攜帶使用手機,凡因特殊情景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報政教處備案。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信息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QQ聊天、看電子書籍、游戲、上網等)。

      (二)用手機修改、傳播不健康網頁、資料,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資料,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職責。

      (六)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教師收繳,然后交政教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一)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團體活動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教師等,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處,手機問題處理后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提議,經學校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并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二)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教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職責。

      (三)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經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請多不利,給學校的管理、學生的家庭和心理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為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沉迷網絡教育和保護視力引導工作,規范學生日常行為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結合我城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加強組織管理,落實工作職責。

      各學校要對學生攜帶手機進學校管理工作負總責,制定中小學生攜帶手機進學校管理辦法,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個崗位工作職責,層層抓好落實。要落實每日帶班領導、值班教師等人員的工作職責,加強學生返校入學、寄宿制學校學生睡覺期間等重點時間段的手機管理。要重視班級日常管理,落實好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在不一樣時間節點對學生管理的職責,做到即時發現,即時處理。學校定期開展學生沉迷游戲等問題排查整頓,促進學生攜帶手機進學校管理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二)加大宣傳力度,強化教育引導。

      各學校要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自媒體的宣傳優勢,大力宣傳成癮性網絡游戲、邪惡動漫、不良小說、互聯網賭博等對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的傷害,營造全社會了解、關心和支持學校控制中小學生攜帶手機進學校工作的氛圍。要結合不一樣年齡段學生實際,經過課堂教學、班(團隊)會、簽名倡議、板報廣播、學校網站、案例教學、專家講座、家教論壇、致家長一封信等途徑,集中開展遠離網絡游戲主題教育活動,強化學生學習使用手機的健康知識并養成良好的習慣。要組織學生經過開展綠色上網承諾等活動,自覺踐行《全國青少年網絡禮貌公約》,樹立網絡職責意識和道德意識,教育學生增強不瀏覽制作和傳播不良信息、不登錄入不健康網站、不玩不良網絡游戲等的'自覺性。對有沉溺手機網絡、行為舉止異常或學習成績突然下降等情景的學生,加強重點關注及時進行疏導和教育。

      (三)凝聚家校合力,當好孩子榜樣。

      各學校要將加強中小學生攜帶手機管理工作納入家校合力育人工作范疇,經過家訪、家長會、家長培訓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家長的引領,督促家長承擔起對孩子的監管職責,推動家長履行監護職責,及時發現、制止和矯正孩子沉迷網絡游戲和網上不當消費行為。引導家長提高使用網絡的自身素養,掌握沉迷網絡早期識別和干預的知識,當好孩子的榜樣。要提醒家長加強與孩子的溝通交流,異常要安排好孩子放學后和節假日生活,引導孩子多形式娛樂、多途徑健康生活。各學校要加強教師的管理,規范教師在校使用手機的行為,做好表率作用,為人師表,更好引導學生正確使用手機。

      (四)規范辦學行為,合理使用網絡。

      各學校加強處理教育信息化和“中小學生攜帶手機進學校”之間的關系,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要進行統一保管。學校教育本著按需的原則合理使用電子產品,教學和布置作業不依靠電子產品,使用電子產品開展教學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時長的30%,原則上采用紙質作業,減少學生使用電子產品時間,減輕學生用眼負擔。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學校要充分認識到沉迷手機給青少年兒童帶來不利的影響,建立常態化工作制度。切實把工作組織好、落實好,力求實效,引導家長以學生的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為最高目標,加強陪伴,疏導孩子使用手機。

      (二)強化效果,規范管理。各學校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將嚴格管控中小學生攜帶手機進學校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同時作為一項常抓不懈的工作,使得教育活動深入人心。

      (三)建立機制,加強督查。各學校要經過發文件、實施動員、落實舉措、檢查督導,促進活動持續、有效、深入開展,使學校將提升學生媒介素養作為長效機制來執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26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范課堂秩序,嚴肅課堂紀律,保證學生全身心投入課堂學習,切實加強學風建設,根據《信陽師范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課堂是學生在校學習的重要場所,是學校教學活動的核心環節,應遵循基本的秩序和禮益范。規范學生在上課期間使用手機是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優化課堂育人環境、提升課堂學習效果的重要保障。

      第三條學生在上課期間,應自覺維護課堂秩序,認真聽講,原則上不攜帶手機進入課堂。攜帶手機者須在課前將手機放入指定手機存放袋。

      第四條任課教師承擔課堂管理主體責任。對于未經允許在上課期間使用手機的學生,應及時制止,予以批評教育;對于屢教不改者,應扣減本課程平時成績,并將情況向班主任或輔導員饋。對于確需學生使用手機的課程,任課教師應在開學第一周在教務辦進行備案,沒有備案即視為不允許學生上課期間使用手機。在學院檢查中發現有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的,將在教學簡報中同時公布學生姓名和任課教師姓名;對于一學期內在教學簡報中被公布超過3次的任課教師,其當年教學質量考評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第五條班主任、輔導員應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引導,明確課堂紀律,加強與任課教師的.溝通。學院對上課期間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第一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三次及以上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對于一學期內因違本規定受到警告以上處分超過3人次的班級,取消其評先評優資格,班主任、輔導員年度工作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第六條學院定期開展課堂巡視檢查,并以教學簡報形式將檢查情況及時在全院通報。

      第七條本辦法由外國語學院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27

      一、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電話手表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原則上任何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入校園,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各一份。經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入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存入學校手機保管柜,禁止帶入課堂。

      二、老師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老師發現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須及時制止,登記學生姓名、班級等信息,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至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發展處。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將學生手機代為保管并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必要時請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因學生違規定攜帶手機進校園,手機被沒收期間造成的損壞或丟失,學校概不負責。

      三、嚴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年級組、班主任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做以下處理:

      1、沒收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并通報批評,寄宿生取消寄宿資格;

      2、責令該學生作出書面省;

      3、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

      4、取消該學生本學年所有評優選先資格;

      5、通知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

      四、嚴肅處分態度惡劣的學生。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學生出現不配合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態度惡劣的`加重處分并通知學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況下手機使用管理。確因學習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并用于學習的,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班主任(或教練)簽字,報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校藝術節、體育節、社團節、科技節等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如需拍照宣傳,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六、不得布置需使用手機的作業。老師須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七、保障學生正常通話需求。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聯系,由學校與相關通訊部門配合,在校園內安裝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方便學生與家長通話。

      八、加強教育引導。學校通過周會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九、做好家校溝通。學校通過信息平臺、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會、家長會等多種途徑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十、本規定從20xx年2月28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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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教育部“五項管理”的相關精神,為營造有利于學生健康成長的學習環境,新學期起,學校決定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現特此制定相關規定,請各年級和班級做好宣傳工作,并嚴格遵守執行。(修改主要是對原句進行了結構調整和詞匯替換,保持了原意不變)

      一、中學生使用手機的危害

      1、手機輻射對學生的健康構成威脅。中學生正處于生長發育階段,身體機能尚未完全成熟,手機輻射可能會影響其發育,損害身體健康,導致理解力、反應力、記憶力顯著下降,聽力受損,免疫功能紊亂。

      2、手機中的不健康內容毒害大。手機上網、QQ聊天、網絡游戲、電子書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機黃、賭、毒等,嚴重毒害青少年學生。

      3、干擾學校的正常教學。課堂上手機鈴聲、播放音樂、收發信息等行為,均會擾亂教學秩序,影響學生的學習效率;學生利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很容易作弊,敗壞考風,破壞學風,影響了考試應有的效果,不利于學生良好品質的'培養。手機還成為中學生男女交往過密的工具,嚴重影響學業。

      4、影響學生學習和休息。學生深夜躲在被窩里玩手機,嚴重影響了自己和他人的睡眠,降低了學習效率。

      5、危及學生的人身安全。學生利用手機可能輕易招致社會閑散人員介入,從而產生糾紛,引發安全隱患。

      6、助長學生的攀比之風。學生比手機好壞,助長攀比之風,滋生享樂思想。

      二、管理辦法

      1、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學生在校內任何場所不得使用手機。一經發現,所有行政干部、值周人員、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均有權暫扣手機,收繳的手機統一交由年級管理,學年末由家長前來學校領取。

      2、凡攜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給予嚴重警告紀律處分,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學校將給予記過、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老師在收繳手機過程中,若學生不予配合,老師可聯系保衛科,保衛科電話:xx,保衛科工作人員有義務及時協助老師進行處理,學校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該生記過及以上處分。

      3、各年級各班務必加強管理,將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校園納入班規,由紀律委員負責監督本班學生遵守學校手機管理規定,一旦發現有人違規,立即報告班主任進行處理。

      4、與學費減免、獎助學金、學生個人評優和班級考評相結合。違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的,取消其所有資助和獎勵資格,每人次扣除班級考評分0.2分(班主任積極配合,主動上報的除外)。

      5、學校設立手機管理舉報電話,舉報一經查實,每人次扣除班級考評分0.2分(班主任已進行有效教育整改的情況除外)。

      6、學年結束時,由學生本人撰寫申請書(500字以上),班主任給出意見,經年級主任簽字批準后,學生家長方可到校領取被收繳的手機。

      三、家長與學生聯系方式

      為方便家長與學生溝通,增進親子感情,除了班主任電話、年級辦公室固定電話、亞教網平臺等聯系方式外,學校還投資在教室連廊和宿舍安裝了固定電話。

      1、學校在每層教學樓的連廊安裝了2臺只能打出不能打進的固定電話,以避免影響正常的教學活動。同時,在每層宿舍也配備了相同類型的2臺固定電話,確保不會打擾學生的休息。學生可以自行選擇是否到電信部門辦理學生電話卡,以便通過這些電話與家長取得聯系。

      2、每棟宿舍樓的宿管處應配備一部固定電話(支持呼入和呼出),上課期間如家長需聯系學生,可通過撥打該電話,宿管員將及時張貼通知告知學生。

      本規定從20xx年5月21日起執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29

      一、總則

      1、校園內禁止學生攜帶或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自律能力。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班主任處統一保管,禁止將手機帶入課堂。

      2、原則上校園內也禁止學生帶電話手表進入校園,如確有需要,家長必須在班主任處報備,同時必須開啟“上課禁用”或交由班主任保管,放學后才可開機使用。

      一、學生使用手機的危害

      1、手機輻射危害學生健康。小學生正處在生長發育期,身體機能還未發育健全,手機輻射會危害學生發育,影響身體健康,造成理解力、反應力、記憶力的明顯下降,使聽覺受損,免疫功能失調。

      2、手機中的不健康內容毒害大。手機上網、QQ聊天、網絡游戲、電子書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機黃、賭、毒等,嚴重毒害小學生。

      3、干擾學校的正常教學。課堂上手機鈴聲、聽音樂、收發短信等,均會擾亂教學秩序,影響學生的`學習效率;學生利用手機等電子產品很輕易地作弊,敗壞考風,破壞學風,影響了考試應達到的效果,不利于學生良好品質的形成,嚴重影響學業。

      4、影響學生學習和休息。學生忘我地玩手機,嚴重影響了自己的休息,降低了學習效率。

      5、危及學生的人身安全。學生通過手機可以很便捷地引來社會閑散人員,容易滋生事端,引發安全隱患。

      6、助長學生的攀比之風。學生比手機好壞,助長攀比之風,滋生享樂思想。

      二、攜帶制度

      1、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學校申請通過。

      2、帶入校園關機,交給保安室保管,統一放在保安室手機(電話手表)保管箱內。放學時拿回,出校門后方可開機。對帶進校園的手機(電話手表),由學生自己承擔責任,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3、家長如有事和學生聯系,可以和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等打電話。

      三、管理制度

      1、嚴禁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一經發現,所有行政干部、值周人員、班主任、任課老師等都有權收繳手機,收繳的手機統一交大隊部保管,由家長來校領取。

      2、凡攜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給予警告、紀律處分,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學校將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學生不給予配合,老師可聯系大隊部。大隊部工作人員有義務及時協助老師進行處理,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該生記過及以上處分。

      3、各年級各班務必加強管理,將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校園列入班規,由紀律委員負責監督。本班學生遵守學校手機管理規定,一旦發現有人違反規定,立即報告班主任進行處理。

      4、與真善美少年、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學生和班級考評相結合。違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的,取消其所有資格。

      5、學校設立手機舉報處,大部隊。

      6、收繳手機的領取程序。由學生本人寫出申請書,班主任提出意見,經年級長簽字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

      在執行本規定的過程中,不服從學校管理出現頂撞學校管理人員或藏匿不繳的,要從嚴處理。

      本制度自即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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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強孩子的教育引導。家長、學校要共同做學生的工作,要讓學生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沉迷網絡的嚴重危害性,要讓孩子有這種自覺性,增強這種自覺意識。

      二、跟孩子協商確定使用的時間。我們在家里既不能嚴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機,也不能過分地縱容孩子無限制地玩手機,所以家長應該和孩子約定——個時間,在什么情況下用,用多長時間,最晚幾點不能再用了。

      三、要積極地尋找替代品,主動開展親子活動。家里要創造豐富的生活環境,比如通過閱讀、服煉,把孩子——些時間能夠充分有效地利用起來。

      四、家長要以身作則,不沉迷網絡。家長自已玩手機對孩子的`影響也是非常不好的。這也需要學校、家庭乃至社會共同努力。來共同解決這個問題。

      第一條學生原則上不將手機攜帶至學校,如有特殊緊急情況家長可與班主任或任課教師電話聯系。

      第二條確實需要帶手機入校的,需家長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班主任報備學生發展中心,學生用完后交班主任保管,放學后帶回家。

      第三條學生如若未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進入校園,造成手機遭失等任何問題均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第四條學校對違規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口頭警告井當場收繳手機,由班主任登記保管,后期家長說明情況后方可領回。

      第五條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管理好孩子的上網時間,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

      各位家長,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請您務必認真閱讀以上內容。我們堅信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一個家庭帶動一個單位或者一個社區。我們懇請各位家長能確實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會協同育人生態圈,讓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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