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安全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院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
一、用戶管理制度:
1、信息科不得向任何人透漏員工的賬號和密碼。
2、醫院員工對本人賬號和密碼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新員工憑人事科報到單,到信息科配置賬號和密碼;員工離院時:到信息科注銷賬號和密碼;人事科憑信息科“已注消賬號和密碼”的依據同意員工調出或離院;財務科憑信息科“已注消賬號和密碼”的依據結付相關費用。
(2)員工不得將本人的賬號和密碼告訴其他人或寫在任何其他人可得到的書面資料上,并每隔60天定期修改密。碼,對有疑問的密碼應及時修改。
(3)任何人員不得使用他人的賬號和密碼,也不得將工作范圍內可接觸到的數據告訴其他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員,并在離開終端時及時退出計算機系統。
(4)密碼可以是字母與數字的組合。
二、系統操作分級管理制度
1、本院系統管理首先確定為管理對象重要級別。從1-3級別區分,以一級為最高等級。不同的級別制定相應的密碼權限安全管理方案。
2、一級設備為主數據庫服務器和核心網絡設備。這些設備的。密碼保存人為信息科主任與服務器管理員。所能操作人員僅限于服務器最高權限的管理員。采取統一入口管理。對于一些重大操作,必須有文字記錄。
3、二級設備主要是普通服務器、接入交換機和數據庫密碼。密碼保存人為信息科主任與信息科工作人員。對于一些重大操作,必須有文字記錄。
4、三級設備為安裝在各使用部門的電腦,密碼由相關科室設備負責人自行保管。
5、對于設備具體分級細則,在遵循以上原則的情況下,細節由信息科內部協商判斷而制定。
6、對于密碼,數據泄露,造成業務中斷,或相關私密數據泄露。將臨時通過技術手段保護與監控相應設備。待問題解決后。整理所有相關數據整理后,上報醫院存檔。
三、網絡運行監控、防病毒防入侵、桌面管理措施
1、為了保護我院數據與網絡的安全,保證網絡的正常運行,促進網絡更好的應用和發展,制定本制度。
2、利用防火墻將內部網絡、Internet外部網絡、DMZ服務區、安全監控與備份中心進行有效隔離,避免與外部網絡直接通信。
3、利用防火墻建立網絡各終端和服務器的安全保護措施,保證系統安全。
4、利用防火墻對來自外網的服務請求進行控制,使非法訪問在到達主機前被拒絕。
5、利用防火墻使用IP與MAC地址綁定功能,加強終端用戶的訪問認證,同時在不影響用戶正常訪問的基礎上將用戶的訪問權限控制在最低限度內。
6、利用防火墻全面監視對服務器的訪問,及時發現和阻止非法操作。
7、利用防火墻及服務器。上的審計記錄,形成一個完善的審計體系,建立第二條防線。
8、根據需要設置流量控制規則,實現網絡流量控制,并設置基于時間段的訪問控制。
9、對網絡邊界點的數據進行檢測,防止黑客的入侵;
10、對服務器的數據流量進行檢測,防止入侵者的蓄意破壞和篡改;
11、監視內部用戶和系統的運行狀況,查找非法用戶和合法用戶的越權操作;
12、對用戶的非正常活動進行統計分析,發現入侵行為的規律;
13、實時對檢測到的入侵行為進行報警、阻斷,能夠與防火墻/系統聯動;
14、對關鍵正常事件及異常行為記錄日志,進行審計跟蹤管理。
15、進行統一的安全策略管理和集中的防病毒監控。安裝防病毒系統,支持在Windows7和MS Exchange等各種主流系統上實現防病毒保護,實時監視系統病毒活動全面查殺病毒、蠕蟲、木馬、惡意Java/ActiveX程序等,提供靈活多樣的病毒修復和處理方法,其病毒檢測處理技術處于業界領先地位。
16、內外網物理隔離,在內網客戶端上,禁止使用USB存儲。設備。
為了加強醫院安全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建立以院長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安全工作小組,設立安全聯絡員,監督和檢查醫院安全工作事關全院各項工作,人人有責。
四、醫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醫療安全。
一般安全:
1、工作人員必須提高必須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
2、下班前要檢查:門窗是否關好,水籠頭是否擰緊,電源是否切斷。
3、加強對醫院各種設施的管理,防止出現損壞現象。加強醫院內的治安工作,為了能給病人提供比較好的環境。
醫療安全:
1、加強職業道德教育,認真學習《醫務人員醫德規范及實施辦法》,認真履行《執業醫師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五項義務。
2、嚴格遵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章規定的醫療事故預防與處置的各項規定,嚴格做到本章所規定的一個必須,一個嚴禁和二十三個應當履行的職責。
3、醫院醫療服務質量監控專職人員,要在分管院長領導下,在醫務科的指導下,認真履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職責。
4、加強經常性的醫療安全教育,強化醫務人員的崗位責任制,特別強調要履行以下職責:
(1)、門(急)診工作堅持首診、首問負責制;
任何醫務人員不得在院內拒絕對患者的`急救處置;
(2)、臨床科室認真執行三級醫師查房制度,及時、準確無誤地處理各項醫囑,嚴格遵守《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試行)》,提高病歷書寫質量;
(3)、醫院搶救設備完好率100%,搶救藥品齊全,不斷加強醫務人員的急救技術培訓;
(4)、一、二線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盡職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
(5)、各科室對就診、會診、檢查、治療的病人,要按輕重緩急區別對待,不得推諉病人而延誤救治;
(6)、施行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輸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須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一條履行告知義務;
并依據《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試行)》第十條規定取得當事人簽字同意;
(7)、嚴格執行《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試行)》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醫務人員不得涂改、偽造、隱匿、銷毀病歷資料,嚴格防止任何人搶奪或盜竊病歷資料;
(8)、藥劑人員要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和處方管理制度,檢驗、放射、功能檢查等科室都要嚴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標準地做好工作;
(9)、加強進修、實習醫生及試用期醫務人員的管理。
五、依法處理醫療爭議,并依法處理醫療事故當事科室及人員。
第一條【消防安全責任】
醫院應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醫院的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醫院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管理人員及部門】
醫院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一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1人,二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2人,三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3人。
各科室、獨立的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應當確定專(兼)消防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負責檢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場所火災隱患。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防火巡查】
醫院應當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確巡查的重點和人員。
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樓(部)、門診部、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發電機房、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條【防火檢查】
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醫院應當對依照規定依照規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檢測,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醫院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應實行標識化管理。
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樓層顯著位置應設置本樓層疏散指示圖,在病房門后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第七條【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護人員上崗前、轉崗前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條【志愿消防隊】
醫院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于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并能保證每班次隨時能夠出動足夠的滅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隊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并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門診樓、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等應分別制定針對性的預案。預案應明確每班次每崗位的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任務分工和職責要求,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條【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為:
(一)擅自使用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筑、場所;
(二)違規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筑;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四)鎖閉、遮擋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五)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療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室內吸煙和違章使用明火。
(八)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置鐵柵欄等障礙物。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2
1、消防器材統一由保衛科分配,各科室負責保管,任何人在非火警時不準擅自運用,否則賠償一切費用,造成后果者追究相關責任。
2、義務消防隊員及員工要懂得和學會各種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修、保養和檢查,保證火警期間有效使用。
3、明確重點安全防火部位,熟悉本部門電源、水源、消防器材的布置和通道,一旦發生火警迅速報警,全力撲救。
4、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將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醫院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保證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災、爆炸等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標準和醫院相關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術語
(一)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二)有限空間分為以下三類:
1、封閉、半封閉設備,如:儲罐、反應塔、冷藏車、沉箱及鍋爐、壓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車等。
2、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沼氣池及化糞池、下水道、溝、井、池、建筑孔樁、地下電纜溝等。
3、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槽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封閉車間、試驗場所、煙道等。
(三)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第三條 相關文件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化學有害因素》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的導則》
《安全防護報警用具管理制度》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序》
《安全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廠區動火作業管理規定》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對有限空間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職責
第五條 后勤部門是醫院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單位,負責組織建立醫院《有限空間及安全要求清單》(以下簡稱《有限空間清單》),負責對有關檢測設備及應急設備的配備、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各單位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負責組織單位開展有關培訓教育、制定有關應急預案,負責對檢測單位開展檢測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的審批,負責對公司有限空間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考核。
第六條 技術支持部、安全管理部負責協助《有限空間清單》,負責組織配備、管理、檢定和維護有關檢測設備及應急設備,負責組織配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負責對工程施工過程中有關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
第七條 后勤管理部門負責與有限空間作業有關的的動火作業的審批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八條 各單位是本單位有限空間和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責任單位,負責對本單位危險有限空間作業的申報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前和過程中的管理工作,安環部負責建立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有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有限空間相關的培訓教育和應急演練工作。
第三章 有限空間管理
第九條 醫院對有限空間實行危險分級管理。根據有限空間內部已聚集或可能聚集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種類和含量、入內作業的頻繁程度以及可能導致事故的嚴重程度等因素,將有限空間分為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二級危險有限空間、三級危險有限空間。 第十條 安全部參照本制度第二條、第九條之規定,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具體擬定醫院有限空間危險級別判定標準。
第十一條 安全管理部負責將有限空間危險級別判定標準下發各單位,并組織其按標準開展本單位有限空間識別和危險級別判定工作。各單位按要求組織有關安全、生產、設備、技術管理人員及一線職工共同識別、討論、判定形成本單位的《有限空間清單》,并上報安全部。
第十二條 安全部對各單位上報的《有限空間清單》進行補充、審核、確認,報醫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形成醫院《有限空間清單》,由安全部門下發各單位執行備案。
第十三條 安全部門應按照《安全標志及其使用的導則》等有關標準,組織各單位在有限空間入口處或醒目處設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并予以協助和監督指導。告知牌內容應包括警示標志、作業現場危險性、安全操作注意事項、危險有害因素濃度要求、應急處置措施和聯系方式等。各單位應在日常加強對告知牌的維護和管理,保持其清晰、完好,并教育和督促職工嚴格執行告知牌所告知的要求。
第十四條 各單位對有限空間控制應按照“優先綜合治理、其次封閉隔離、而后作業控制”的原則進行,具體控制措施及其先后順序如下:
(一)采取技術革新、設備改造等措施從本質上減少或消除有限空間。
(二)采取改進作業組織、封閉隔離等措施,減少或消除有限空間作業。
(三)按照本制度及有關規定、規程對有限空間作業過程進行控制。
第十五條 醫院《有限空間清單》形成或集中更新后,技術支持部、安全管理部應組織有關單位共同研究討論技術設備改造、作業組織改進、封閉隔離等措施的可行性,必要時應形成改造計劃、改進方案等報醫院主管領導批準后予以實施。
第十六條 各級《有限空間清單》均應實行動態管理。各單位應堅持在日常持續關注、不斷識別并及時上報安全部門進行增減和完善。管理部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一次集中識別、判定,并按程序更新各級《有限空間清單》。
第四章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
第十七條 有限空間作業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再審批、后作業”的程序,作業中還應根據作業環境可能發生的變化實施持續檢測或動態檢測。在未準確測定氧氣含量、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前,及經檢測上述物質濃度不達標或超標而未采取有效的防控手段時,嚴禁進入該場所。
第十八條 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以下簡稱《作業票》,《作業票》辦理程序如下:
(一)檢修維護單位作業負責人向安全部門提出申請,安全部門接到申請后應根據醫院《有限空間清單》和現場實際情況作出是否具備基本作業安全條件的定性結論,并告知作業負責人。如結論為“否”,則本流程終止,不得作業。如結論為“是”,安全部門則應向作業負責人發放空白《作業票》并指導其填寫。
(二)對于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應通知運行部進行檢測。對于二、三級危險有限空間,由作業負責人通知當班值安排人員進行檢測。
(三)檢測完成后,檢測人員將檢測結果和檢測結論填入《作業票》中,簽字確認,并將檢測時所取樣品封存保管(樣品至少保留8小時)。
(四)檢修維護作業安全管理人員、作業負責人共同確定、安排好作業監護人,向作業人員、監護人員交代必要的安全知識、氣防知識、器具使用及急救常識,并組織落實防護措施。交代完畢、防護措施落實后,作業人、監護人共同在《作業票》中簽字確認。
(五)檢測合格、措施落實到位后,作業負責人在《作業票》上簽署意見,并將《作業票》報審批單位簽字批準后,方可開始作業。其中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票》由科室審批,二級和三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票》由安全部門審批。
第二十條《作業票》管理要求
(一)作業票共四聯,第一~三聯分別由中控室、作業負責人(或監護人)、作業人在作業過程中隨身攜帶,第四聯由審批單位留存備查(保存期1年)。
(二)《作業票》要有明確的起止時間和作業詳細地點、部位,作業期間應根據有限空間內介質的危險程度,確定檢測分析的時間間隔和作業票的有效時限。作業時限要求一般為: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不應超過4小時,每隔4小時
,安環部應進行一次復查并在《作業票》中注明,作業過程間斷超過1小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二級、三級危險有限空間連續作業通常不超過8小時,裝置(設備)全面停工(停車)檢修期間不超過24小時,作業過程間斷超過4小時應重新檢測分析,超過8小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
第二十一條 檢測分析單位應具備較高的檢測分析能力、安全防護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取樣要具有代表性,在進行檢測分析時要確保自身安全,必要時應佩戴隔離式呼吸器。檢測過程中,單位安全管理人員、作業負責人等相關人員應在現場進行監護。
第二十二條 作業負責人能力要求和職責
(一)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具備較高的應急處置、指揮和急救能力;
(二)負責辦理《作業票》;
(三)在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在《作業票》規定的時限和地點,依照作業標準、安全標準組織作業;
(四)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空間內發生的變化,當作業條件異常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時,要立即終止作業,并組織作業人員安全撤離。
第二十三條 監護人的能力要求和職責
(一)應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及作業人員,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具備基本急救常識,掌握應急報警方式。
(二)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的狀況,與作業人規定明確的聯
絡信號,保持有效的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進行監護。
(三)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落實不到位或措施不完善時,有權下達暫停或終止作業的指令。
(四)發現附近排放易燃、可燃、有毒、有害物質時,應立即下達暫停或終止作業的指令,并及時通知有限空間內作業人員安全撤離。
(五)在作業前后對進出有限空間的人員、工具、材料等進行清點。
(六)有限空間作業完畢后,監督對有限空間予以恢復或封閉。
(七)監護過程中如發現作業人員中毒、窒息或出現異常,應立即指揮內部人員撤離并報警,不得盲目進入空間內施救。
第二十四條 作業人能力要求和職責
(一)熟悉所從事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應急處置及自救措施,掌握報警及聯絡方式。
(二)嚴格執行“五不作業”的原則,即:沒有有效的《作業票》不作業;監護人不在現場不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不作業;作業時間、地點與作業票不符不作業;勞動保護著裝和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三)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四)與監護人保持有效的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五)對違反本制度和有關規程規定的、強令冒險作業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落實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向上級反映。
(六)作業過程中如發現他人或自身有中毒、窒息癥狀或出現異常時,應立即發出撤離信號,向監護人傳遞信息,并立即撤離現場。
第二十五條 作業單位與有限空間所屬單位不是同一單位時,雙方應分別指派一名以上人員擔任監護人。作業人員分屬不同單位時,雙方應協商指定一名人員擔任作業負責人。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設置專職指揮人員,負責在有限空間外統一指揮。
第五章 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二十六條 有限空間作業環境檢測合格標準如下:
(一)氧氣含量為19.5%-23.5%;
(二)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規定,如:一氧化碳濃度不超過20mg/m3,硫化氫濃度不超過10mg/m3。
(三)可燃性氣體含量低于其爆炸下限的10%,如:一氧化碳含量低于11.25%(爆炸下限為12.5%),丙烷含量低于1.89%(爆炸下限為2.1%)。甲烷含量低于3%爆炸下線為5%。
第二十七條 有限空間作業要切實做好工藝處理,所有與有限空間相連的管線、閥門必須斷開、加堵盲板,并按規定進行吹掃、置換合格,不得以關閉閥門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
第二十八條 進入帶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必須先停機、切斷電源,并懸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必要時應設專人監護。
第二十九條 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存在的作業現場,必須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檢測儀器、電動工具、照明燈具、作業工具等,進入煤氣環境還應攜帶便攜式報警儀。
第三十條 有限空間內如需進行動火、臨時用電等作業時,必須同時辦理上述作業審批手續。
第三十一條 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
第三十二條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所用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在金屬設備內及特別潮濕場所作業,使用的行燈電壓應在12V以下,凡超過12V的電氣設備都必須設漏電保護器且保持良好絕緣和接零保護。
第三十三條 電器設備、焊鉗、手持電動工具、導線進出有限空間必須事先切斷電源傳遞進出。暫時不用的焊鉗、電氣設備、工具應切斷電源,放在干燥的木板或絕緣板上,嚴禁將帶電的焊鉗、電氣工具隨意直接放在有限空間的金屬體上。
第三十四條 在有限空間內使用二氧化碳、氬氣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過程中不間斷通風換氣,確保空氣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十五條 有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應保持其暢通無阻,便于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第三十六條 有限空間應急要求
(一)安全部門按照《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序》組織相關單位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預案應確定救援人員及職責,明確救援設備器材,科學、規范策劃事故處置程序。預案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演練后應及時進行可行性評估、修訂。
(二)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作業負責人應組織擬定緊急情況下的撤離路線和方法,并在《作業票》中注明,作業人應牢記。
(三)有限空間外的現場應配備合格的隔離式呼吸器、滅火器、應急照明設備、強制通風設備、安全繩、安全梯等應急物資。
(四)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人應立即啟動有關預案,指揮內部人員撤離,并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第六章 日常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十七條 各單位每年應對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和作業人進行安全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簽字確認。
第三十八條 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前,有限空間所屬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應對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作業空間的結構和相關介質、有限空間內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質,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情況以及處理、救護方法等。
第三十九條 有限空間檢測分析及應急所需設備、工具、儀器等由裝備動力部組織配備。檢測分析及應急所用設備、工具、儀器等應作為安全防護報警用具進行管理,裝備動力部應組織各單位建立《安全防護報警用具登記臺帳》,開展日常維護管理和定期檢定工作。安環部應對各單位檢測分析及應急所用設備、工具、儀器的建賬登記、日常維護管理、定期檢定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條 外委施工涉及有限空間作業時,外委施工組織單位(部門)應通報安全部門和有限空間所屬單位,并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告知其有限空間危險狀態。安全生產協議應明確承包單位承擔的檢測分析、安全管理等責任。作業過程中,我方不得為其出具檢測分析結論、審批《作業票》等。外委施工組織單位(部門)、安全部門、有限空間所屬單位應加強對承包單位的有限空間作業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一條 各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明確作業步驟、安全要求和應急措施等,規程應分別單獨制定保證與各個有限空間一一對應,規程編制過程中安環部應予指導。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經安全部門審核備案后下發執行,相關作業人員必須熟知熟記并嚴格遵守。
第七章 罰則
第四十二條 未按要求建立并動態管理《有限空間及安全要求清單》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20xx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四十三條 未按要求設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的,對責任單位處每例100~3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四十四條 有限空間作業未辦理或違規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的,對責任單位處20xx~5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500~10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同時,違規情況應在醫院范圍內通報。
第四十五條 《有限空間作業票》未按要求隨身攜帶的,對責任人處50~1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暫停作業進行整改。
第四十六條 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管理松散的,視情節對責任單位處1000~20xx元罰款,對責任人處300~5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
第四十七條 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作業負責人、監護人、作業人未按規定履行職責的,對責任單位處500~1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300~5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存在違章、違規行為的加倍處罰。
第四十八條 作業過程中違反本制度第五章之規定的,視情節每項對責任單位處500~1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100~500元罰款,并責令暫停作業進行整改。
第四十九條 未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安全培訓或培訓無記錄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20xx元罰款,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條 未制定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或規程未分別單獨制定不能保證與各個有限空間一一對應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3000元罰款,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一條 未在有限空間作業前對作業負責人、監護人、作業人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20xx元罰款,對責任人處100~2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
第五十二條 未按規定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30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五十三條 未與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外委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20xx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必要時責令立即停止施工。
第五十四條 有限空間檢測分析及應急所用設備、工具、儀器配備不全或管理不善的,視情況對責任單位處500~10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五十五條 其他違反本制度及有關規程、預案規定的,由安全部門視情節作出處罰決定,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還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六條 本制度所用記錄見附表。
第五十七條 本制度由安全部門制定,報醫院審核、批準后實施。
第五十八條 本制度由安全部門負責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制度自20xx年06月0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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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安全管理制度4
為了保證醫院的用電安全,做到合理用電、節約用電、減少浪費,針對本院用電實際情況現制定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一、管理部門及責任劃分
1、用電設施和用電設備管理原則是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各部門、科室的照明燈、空調等用電設施和醫療設備等由具體使用部門負責管理;
2、門診樓大廳、走廊及住院樓大廳照明用電由具體使用部門負責管理;
3、路燈、樓頂霓虹燈、住宅區及對外出租房屋的用電由總務科負責管理。
二、安全用電應注意的事項
1、用電部門、科室的護士站、醫生辦、值班室、工作生活用房及各種附屬用房等建筑物,均應符合實際條件使用電器。
2、室內配線根據設計要求而配導線,如若超出室內配線、導線截面的用電量,應立即停用超出用電量的電器設備。
3、對室內照明、插座、插頭定期巡視,有無松動、腐蝕或導線是否殘舊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現上述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關部門報修。
4、床頭醫用綜合治療帶,禁止醫療搶救用電以外的其他用電(屬專用)。
5、在使用電器設備時杜絕帶負荷插插座(易引起產生火花),設備在運行時帶負荷拔電器插頭,嚴重引起漏電保護器斷開或引起電器火災。
6、在下班鎖門前,用電設備要處于斷開狀況。
7、對配電盤、箱,前和下方禁止擺放物品,便于緊急情況下使用。
8、試驗儀器、醫療設備等減少待機狀態,做到人走燈滅拒絕“長明燈”。
9、禁止科室和個人私接、亂拉導線或安裝用電設備。
10、醫療設備應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風干燥處。
11、科室工作人員要熟知所在科室用電設備和電器。
12、嚴禁私自隨意拆卸電器,若電器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并及時報修。
13、各科室要將電源插板遠離地面和水源。
14、改變原房屋使用設計的應向有關部門申請使用安全用電。(如:加床等)
三、節約用電
各科室、部門負責人要加強對所屬科室、部門人員進行用電宣傳和教育,普及節約用電知識,增強節約用電意識。
1、節約空調用電
嚴格執行空調溫度控制標準,充分利用自然風,夏季室外溫度(以天氣預報為準)34度以上才能開空調,冬季室外溫度0度以下才能開空調(空調調節溫度設定夏季不低于26攝氏度,冬季不高于18攝氏度),要關好門窗,病房、會議室無人時要隨手關閉空調。除召開會議外,其他場所不得上班提前開空調,下班前應提前半小時關閉空調。
2、節約照明用電
白天原則上不開燈,自然采光條件較好的科室應把窗簾拉開,充分利用自然光,確需開燈時,如間隔開燈能保證照明時不全部開。下班及加班最后一個人離開時要關燈,杜絕長明燈、白晝燈、做到人走燈滅。門診樓、住院樓大廳的燈、樓頂霓虹燈以及公共部位的照明應隨時檢查,按規定時間開放。
3、節約辦公及醫療設備使用用電
辦公設備不使用時要設置好節電模式,長時間不使用的要及時關閉,減少待機能耗。醫療設備在不使用的情況下應及時關機,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設備不使用時,要隨時關閉。以上所說的各類設備在午休時不使用時必須關機,在長時間未使用及下班后,醫護人員應當自覺關閉各類電器電源,減少待機能耗,避免出現火災事故。
4、每名醫護人員都有節約用電義務。各科室、部門要加強節約用電檢查,對發現浪費電力資源的行為,應及時制止,或上報管理部門予以處理。
四、監管、檢查和處罰
具體負責監管、檢查單位和人員為:分管副院長、總務科、財務科、護理部,每月不定時對各部門節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
對各使用部門、科室未按照以上各條規定執行的將進行如下處罰:
1、凡科室、部門在中午和下班后(無人時)未按照規定關燈、關空調、開關熱水器的,處罰50元/次,
2、未按規定開空調或中午以及下班后室內無人時開空調的或辦公設備、醫療設備仍然開啟的,處罰100元/次。
3、大廳的照明燈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和空調未按時關,霓虹燈未及時調整開關時間的。處罰50元/次。
4、按照各科房間數量、設備功率及用電峰值綜合計算科室的月額定用電量,與科室實際用電量進行對比,對首次超出月額定用電量10%的科室提出書面警告,若一年中有二次或多次出現超出月額定用電量的10%,對科室超出月額定用電量的金額進行雙倍罰款。
5、發現有其他浪費電力資源的行為,酌情進行處罰。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面教育,及時糾正。在第二次檢查中仍然發現有浪費電力資源行為的,依據以上處罰條款對科室、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罰。
6、總務科要對醫院用電情況作出月、季及年度報表,要對用電單位的用電情況及時綜合比較并反饋給用戶單位;總務科要根據每月的實際用電情況與額定用電量來進行分析比較,總結匯總并分析全院用電情況,及時反饋給院領導。
7、總務科嚴格管理公用區域的用電,對公用區域的用電情況做好分析比較,若超過額定用電量10%以上,對責任電工處以超出10%以上額定用電量的雙倍罰款。若節余額定用電量10%以上,對責任電工給予節余10%以上額定用電金額的獎勵。
8、總務科嚴查偷漏電的事件發生,若查實工作人員參與偷漏電的行為,將給予當事責任人停崗息工三個月及扣發三個月到半年的獎金,并追加相應的處分。
9、總務科每季度公布全院各科室、公用部分及用戶的用電情況。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5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食堂工作人員應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二、膳食工作要堅持為我院干部職工及患者生活服務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為目的,開展各種形式的'經營服務活動,堅持優質服務,講究職業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上班時間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號碼、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四、采購驗收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狀。
五、加工烹飪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要符合職工及患者的健康需求。
六、注意內外環境衛生,做到窗明幾凈、地面清潔、桌椅擺放整齊且清潔,后堂廳的衛生要隨時打掃,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凈,保持清潔。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采取“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徹底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
九、物資進倉要保持清潔衛生,存放要生熟分開,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
十、加強思想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識的教育,杜絕食物中毒。
十一、對出現違安全、衛生規定,出現火災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和領導者的責任,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6
1、醫院員工必須參加院辦組織的消防培訓,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住院部、門診部、等部位要按消防規范要求配備滅火器和消火栓,并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未落實消防措施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范要求妥善存放,并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4、隨時保持防火意識,發現事故苗頭或聞到異常氣味,必須立即查找并報告科室負責人和安全保衛科。
5、所有員工必須熟記火警電話、訊號、標識,熟悉醫院各場所的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在救火過程中聽從指揮;
6、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存放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危害,保護員工人身、單位財產和員工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單位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陜西省消防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施綜合治理的具體步驟,堅持專門部門與單位員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單位設立各級消防責任制,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人擔任;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各部部長擔任(由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三級消防責任人由各業務部門擔任。后勤部門由各科長擔任(由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四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各柜(班)組長擔任,(由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
第四條成立由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單位安全保衛部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在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訂逐級消防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第五條單位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責:認真貫徹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消防工作的指示,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經營、行政管理計劃,做到五同時。
1、組織制訂和修改防火責任制,并督促實施。
2、加強防火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消防活動。
3、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給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的保證。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研究隱患整改方案的實施,做到"預防為主"。
5、指導對消防設備的配備、維修、更換、管理。
6、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負責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職責:
1、在單位防火委員會及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監督、檢查、管理單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單位防火委員會匯報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提出消防工作實施計劃。
3、加強對職工(包括新職工、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與普及。
4、會同單位設施保全部對用電、用火、改建、裝修等進行審批工作。
5、經常組織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及時填寫整改通知單,并對整改情況負責復查驗收,對重點禁火部位動火實施監護。
6、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臨時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7、一旦發生火災,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做好善后處理工作,調查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
8、對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個人和班組、部門提出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第八條專職安技員職責:
1、在安全保衛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蘇省消防條例》以及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嚴格管理消防工作。
3、鉆研消防業務知識,積極開展消防宣傳,在職工中普及消防知識。
4、組織開展單位檢查、宣傳、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書檔案工作的歸檔。
5、切實管好電源、火源和化學危險物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6、負責管理單位義務消防隊和義務安全員的工作,指導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練,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與不定期的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重大隱患及時上報。
8、會同單位設施部進行建筑審核,確保新建、擴建、裝潢項目符合防火要求。
9、發生火災事故及時上報,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做到"三不放過"。
10、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熱情服務,廉潔奉公,為單位經濟工作的發展真正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8
1、嚴禁私自動用各種電器設備及亂拉、亂接電線,電源插座;
3、不準在辦公室、病房、集體宿舍和非生產場所使用電爐;
4、配電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5、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各種設備,如發現事故苗頭或嗅到有異味必須立即查找原因,并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1、醫院員工必須參加院辦組織的消防培訓,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住院部、門診部、等部位要按消防規范要求配備滅火器和消火栓,并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未落實消防措施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范要求妥善存放,并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5、隨時保持防火意識,發現事故苗頭或聞到異常氣味,必須立即查找并報告科室負責人和安全保衛科。
6、所有員工必須熟記火警電話、訊號、標識,熟悉醫院各場所的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在救火過程中聽從指揮;
7、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存放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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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醫院消防、綜合治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監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發現火情即時撲救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安全消防隊,承擔全院范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當然責任人。各科室設立2~5名義務消防員(網絡員),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做好消防器材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提出整改意見;發現火情應即時組織人員在第一時間撲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倉庫、配電房、病區、中心供氧區;嚴禁煙火區域:中西藥房藥庫、總務倉庫、一次性材料倉庫、設備倉庫、檔案資料庫和使用貯存汽油、酒精、氧氣、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嚴禁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同意,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管線路的使用、安裝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科室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科負責購置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員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員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等成績顯著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附:《火災應對、應急疏散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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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禁私自動用各種電器設備及亂拉、亂接電線,電源插座;
2、不準在辦公室、病房、集體宿舍和非生產場所使用電爐;
3、配電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4、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各種設備,如發現事故苗頭或嗅到有異味必須立即查找原因,并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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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推行安全作責任制。
醫院年度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中要有安全方面的條款,結合年度工作一并進行考核。保衛科每年要制定《綜合安全工作責任書》,由主管醫院安全工作的院領導與科室負責人簽訂,年底進行專項考核,考核情況向全院通報,并與工資、獎金和評比工作掛鉤;保衛科同時要制定并與院內住戶簽訂《院內住戶安全責任書》,把住戶的安全責任落實到戶主,實行目標責任管理。
二、實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的責任制。
院主管領導對全院安全工作負總責,分管行政的領導對醫院行政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分管醫療的院領導對醫療(含醫、護、技、藥)負直接領導責任,分管后勤保衛的院領導對全院的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包括消防、人防、防盜、防意外不法侵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負直接領導責任。各科室負責人對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負直領導責任。每個崗位工作人員對本崗位工作(包括所管理、使用的設施、設備、用品、文件)負直接責任。個人安全由個人負責。
三、公共安全責任。
凡在院內因工作原因造成意外傷害、工傷、不法侵害、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危險、威脅,醫院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由于個人執行規章制度不力、麻痹大意造成的損失和傷害,醫院只承擔附帶責任,對個人的責任要進行追究并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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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醫院安全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醫院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醫院院長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醫院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全院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院長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醫院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醫院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醫院不予賠償。醫院生產安全管理制度篇4
為了確保電梯安全運行,發揮其高效、節時、方便的特點,特制訂本制度。
1、開始工作前,電梯操作員應控制電梯上下試運行數次,觀察運行有無異常,發現問題及時請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2、開啟廳門進入轎廂前,需注意電梯的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3、認真做好電梯轎廂、轎廂門及其他乘用人員可見部分的衛生工作。
4、轎廂的載重應不超過額定重量。
5、轎廂的載物體積不能過大。
6、運送重量較大物品時,應將物件放置在轎廂的中間部位。
7、乘用人員不得在廳與轎廂中間(騎跨處)停留或談話。轎廂內禁止高聲喧嘩、打鬧、吸煙、吐痰。
8、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時,需預先通知電梯操作員,以便采取穩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電梯停開:
①超重不開。
②安全裝置失效不開。
③物體過大,門關不上不開。
④物體堆放不穩不開。
⑤物體超出轎廂內部空間不開。
⑥廳門、轎廂門關閉不好不開。
⑦有人把頭、手、腳伸出轎廂不開。
⑧轎廂運行速度不正常不開。
⑨電梯有異常聲響不開。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3
為貫徹放射診療實踐的正當化和放射防護最優化原則,落實《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與防護條例》、《放射診療管理規定》、《醫療照射放射防護的基本要求》等法規、標準的要求,保證放射診療質量和患者(受檢者)的`健康權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診療工作場所的入處和各控制區進出及其他適當位置,設置電離輻射警告標志,在各機房門設置工作指示燈。
2、在放射診療工作場所入處顯眼位置設置“孕婦和兒童對輻射危害敏感,請遠離輻射。確需放射檢查,請與醫生說明并在知情同意書簽名。”的溫馨提示標語。
3、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對患者和受檢者進行醫療照射時應事先告知輻射對健康的影響。
二、屏蔽防護
1、放射工作場所應當配備與檢查相適應的工作人員防護用品和受檢者個人防護用品,防護用品應符合一定的鉛當量要求,并符合國家相應的標準。
2、放射工作人員實施醫療照射時,只要可行,就應對受檢者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 進行屏蔽防護;工作人員在輻射場操作時必須穿戴個人防護用品。
三、放射檢查正當化和最優化的判斷
1、醫療照射必須有明確的醫療目的,嚴格控制受照劑量。嚴格執行檢查資料的登記、保存、提取和借閱制度,不得因資料管理、受檢者轉診等原因使受檢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復照射。
2、不得將核素顯像檢查和 射線胸部檢查列入對嬰幼兒及少年兒童體檢的常規檢查項目;
3、對育齡婦女腹部或骨盆進行核素顯像檢查或 射線檢查前,應問明是否懷孕;非特殊需要,對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齡婦女,不得進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檢查;
4、 應當盡量以胸部 射線攝影代替胸部熒光透視檢查;
5、實施放射 物給藥和 射線照射操作時,應當禁止非受檢者進入操作現場;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員陪檢時,應當對陪檢者采取防護措施。
6、使用便攜式 射線機進行群體透視檢查,應當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7、每次檢查實施時工作人員必須檢查機房門是否關閉。
四、監督檢查
1、放射安全領導小組應每季度一次對科室的防護操作進行檢查,科室負責人每周應進行檢查。
2、對放射工作人員違規操作行為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督促科室落實整改。
3、檢查結果與科室及個人年終考核評先掛鉤。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4
為加強醫院的消防管理,確保患者及醫務人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及第61號令的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由我院保衛科與各部門負責人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趙蔚書記負責領導,院防火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消防隊,在院防火委員會小組領導下,承擔全院范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職工在科室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做好醫療設備安全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危險品倉庫、高壓配電房、病區、氧氣塔、鍋爐房、計算機中心、職工集體宿舍、職工餐廳及地下病區食堂。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禁止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審批同意后,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線路的使用、安裝、鋪設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部門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住宿人員),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科負責購置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部門)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職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5
一、信息系統安全包括:軟件安全和硬件網絡安全兩部分。
二、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術,防止信息系統數據的丟失、破壞和失密;硬件破壞及失效等災難性故障。
三、對系統用戶的訪問模塊、訪問權限由使用單位負責人提出,交信息化領導小組核準后,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給予配置并存檔,以后變更必須報批后才能更改,網絡信息辦公室做好變更日志存檔。
四、系統管理人員應熟悉并嚴格監督數據庫使用權限、用戶密碼使用情況,定期更換用戶口令或密碼。網絡管理員、系統管理員、操作員調離崗位后一小時內由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監督檢查更換新的密碼;廠方調試人員調試維護完成后一小時內,由系統管理員關閉或修改其所用帳號和密碼。
五、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要主動對網絡系統實行監控、查詢,及時對故障進行有效隔離、排除和恢復工作,以防災難性網絡風暴發生。
六、網絡系統所有設備的配置、安裝、調試必須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人負責,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拆卸和移動。
七、上網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計算機及其他相關設備的操作規程,禁止其他人員進行與系統操作無關的工作。
八、嚴禁自行安裝軟件,特別是游戲軟件,禁止在工作用電腦上打游戲。
九、所有進入網絡的軟盤、光盤、U盤等其他存貯介質,必須經過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并查毒,未經查毒的存貯介質絕對禁止上網使用,對造成“病毒”蔓延的有關人員,將對照《計算機信息系統處罰條例》進行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
十、在醫院還沒有有效解決網絡安全(未安裝防火墻、高端殺毒軟件、入侵檢測系統和堡壘主機)的情況下,內外網獨立運行,所有終端內外網不能混接,嚴禁外網用戶通過U盤等存貯介質拷貝文件到內網終端。
十一、內網用戶所有文件傳遞,不得利用軟盤、光盤和U盤等存貯介質進行拷貝。
十二、保持計算機硬件網絡設備清潔衛生,做好防塵、防水、防靜電、防磁、防輻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十三、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有權監督和制止一切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信息系統故障應急預案
一、對網絡故障的判斷
當網絡系統終端發現計算機訪問數據庫速度遲緩、不能進入相應程序、不能保存數據、不能訪問網絡、應用程序非連續性工作時,要立即向網絡信息辦公室匯報,網絡信息辦公室工作人員對科室提出的上述問題必須重視,經核實后給予科室反饋信息。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應召集有關人員及時進行討論,如果故障原因明確,可以立刻恢復工作的,應立即恢復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確、情況嚴重不能在短期內排除的,應立即報告醫務部和院領導,在網絡不能運轉的情況下由機關協調全院工作以保障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轉。網絡故障分為三類:
一類故障:服務器不能工作;光纖損壞;主服務器數據丟失;備份盤損壞;服務器工作不穩定;局部網絡不通;數據被人刪改;重點終端故障;規律性的整體、局部軟、硬件故障。
二類故障:單一終端軟、硬件故障;單一患者信息丟失;偶然性的`數據處理錯誤;某些科室違反工作流程要求。
三類故障:各終端由于不熟練或使用不當造成的錯誤。針對上述故障分類等級,處理方案如下:
一類故障———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主任上報醫務部和院領導,由醫務部組織協調恢復工作。
二類故障———由技術工程師上報網絡信息辦公室主任,由網絡信息辦公室集中解決。
三類故障———由技術工程師單獨解決,并詳細登記情況。
二、網絡整體故障的首要工作
(一)當網絡信息辦公室一旦確定為網絡整體故障,首先是立刻報告醫務部。醫務部應立即按上報程序向院領導匯報。網絡信息辦公室需馬上組織恢復工作,并充分考慮到特殊情況如節假日、病員量大、人員外出及醫院的重大活動對故障恢復帶來的時間影響。
(二)當發現網絡整體故障時,根據故障恢復時間的程度將轉入手工工作的時限明確如下:
1、10分鐘內不能恢復———門診掛號、住院登記、藥房轉入手工操作;門診收費、住院核算、西藥房工作轉入老系統操作。
2、6小時內不能恢復———原則上將醫師工作站、護士工作站、藥房、急診檢查、入院、手術室、醫技檢查轉入手工操作(具體實行時間及步驟由醫務部、護理部通知)。
3、24小時以上不能恢復———將出院核算轉入手工。
三、具體協調工作
(一)所有手工工作的統一時間須由醫務部或網絡信息辦公室通知,相關單位嚴格按照通知時間協調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準私自操作計算機。
(二)門診掛號工作協調
1、門診掛號協調工作由門診部護士長負責協調請示,如手工掛號的轉入、轉出時間等;
2、當網絡系統中斷時,改為手工掛號;
3、網絡恢復后,及時將中斷期間的患者信息輸入到計算機;
4、在以后的工作中如發現某位患者的信息系統內沒有記載,應詳細詢問患者以前是否是在網絡故障時就診過。
(三)門診收費系統工作協調
1、由收款處科主任負責總體協調,并與網絡信息辦公室保持聯系,及時反饋溝通最新消息;
2、當網絡系統運行中斷超過10分鐘時,應通知收款處轉入手工收款工作;
3、門診收款負責同志應建立手工發票使用登記本,對發票使用情況做詳細登記;
4、當系統恢復正常時,由收款處負責同志負責對網絡運行穩定性進行監測,如不穩定,及時向網絡信息辦公室反映情況。
5、在接到使用計算機的指令并重新啟動運行后,門診收款負責人應組織收款員逐步轉入到機器操作。
(四)住院費用核算系統工作協調
1、由住院處科主任總體負責協調工作;
2、當系統停止運行超過2天時,對普通出院患者,推遲出院結算時間;對急出院的患者應根據病歷和臨床科室護士工作站記錄,進行手工核算出院。
3、在網絡停止運行期間,出院患者急需結算時,應由該科護士工作站追查是否還有正在進行的檢查,向結算室提供詳細費用情況后,方可送交核算。
(五)臨床工作系統協調
1、臨床科工作由醫務部、護理部共同協調;
2、網絡故障期間臨床科室詳細記錄患者的所有費用執行情況;
3、科室詳細填寫每個患者的藥品請領單(包括姓名、ID號、費別、藥品名稱及用量),一式兩份,一份用于科室補錄醫囑,另一份送西藥房;
4、出院帶藥由經管醫師負責掌握經費情況,如出現費用超支情況由該醫師負責;
5、根據醫務部通知恢復運行時間,按要求補錄醫囑。
6、如患者急需出院,應向核算室提供詳細費用情況,對正在進行的檢查應予以說明。
(六)醫技檢查工作協調
1、在網絡停運期間應詳細留取、整理檢查申請單底聯;
2、網絡恢復后根據檢查單底聯登記,通過手工記價補錄患者費用;
3、對出院快或有出院傾向的患者各科在申請單上注明,檢查科室應及時通知科室或出院處溝通費用情況。
(七)藥房工作協調
1、中心擺藥應嚴格按照網絡信息辦公室規定的時間及要求進行計算機操作;
2、網絡故障時,根據臨床科提供的藥品請領單發藥;
3、網絡恢復時對臨床科室補錄的擺藥醫囑進行發藥補充確認,同時與發藥時藥品請領單內容詳細核對,如發現內容不符,必須詳細追查;
4、網絡恢復后對出院帶藥處方及時進行錄入;
5、數據補錄工作結束后應查看系統內庫存與實際庫存相符情況。
各信息點接到重新運行通知時,需重新啟動計算機,整體網絡故障的工程恢復工作,由網絡信息辦公室嚴格按照服務器數據管理要求進行恢復工作。
四、網絡修復后的數據處理
(一)由各科組織核校患者費用情況;
(二)藥房校查庫存;
(三)臨床科室補錄患者醫囑。
各科室要嚴格各項操作并及時反饋執行中的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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