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18 17:18:25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宿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

      1、職工上、下班不得大聲喧嘩,影響學生休息。

      2、職工宿舍晚上九點之前熄燈,深夜不得外出或晚歸。

      3、保持樓道、房間清潔,不得隨意扔垃圾、雜物、隨意吐痰等。

      4、宿舍內不得從事賭博、打架、吵架、著裝得體,不得做有礙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職工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師除外)

      6、職工一律不準亂拉、私接電線、插座、有線電視、電腦等,如需帶電器設備需向主管申請批準后方可使用。

      7、看電視、手機充電一律插在宿舍大廳的插座上,必須有人看管。

      8、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磁爐、電水壺、電爐、熱得快等。

      9、插座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嚴禁任何時間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炊具,嚴禁點蠟燭。

      11、各宿舍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對違反規定者,按照規定給予罰款50元,其中違反第8、第10條罰款100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賠償全部損失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2

      為保障教職工在校住宿安全,加強學校宿舍管理,營造一個舒適、衛生、整潔的生活、學習及休息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嚴禁使用電爐、電發熱管等簡易電器煮水、取暖;嚴禁使用電熱褥、電熱棒等具有危險性的電器及大功率的`用電設備;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器產品。

      2.嚴禁私接電源和插座;嚴禁私安床頭燈;嚴禁改動電氣線路,私接路燈線偷電。

      3.宿舍內嚴禁存放和帶入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內使用明火和電器設備加工食品必須有人看守,確保安全;宿舍內點燃蚊香必須注意安全,應遠離易燃物品,底下應用金屬或玻璃容器墊底。

      4.安全用電,做到人離電斷,嚴禁用電設備帶電待機;嚴禁在電線、照明設備上懸掛裝飾物品等。

      5.設施設備出現故障必須及時報修,嚴禁在宿舍內外擅自施工搞安裝維修等。

      6.宿舍陽臺、窗臺嚴禁擺放洗刷用品、花盆等雜物;嚴禁高空拋物;遇風雨天氣,在風雨來臨之前必須關鎖好門窗;

      7.安全用氣,所有教職工宿舍配用的煤氣必須是與學校簽有安全供銷合同的正規公司充灌,不得收購舊瓶、爛瓶,使用時必須保持室內通風,不使用時應關閉閥門。

      8.嚴禁宿舍存放管制刀具;嚴禁宿舍喂養小動物;嚴禁在宿舍從事賭博等不良活動;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教職工宿舍;如有教職工家屬、親友等來訪入住,必須按學校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時間到期必須依時離校。

      9.宿舍必須有完善的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志,有充足的消防栓和滅火器。

      10.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11.學校應定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所有人員必須會報警、會滅火、會逃生、會組織人員疏散。每學期組織一次宿舍防火疏散演習。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3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系到學生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搞好學生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常規要求

      1、學生宿舍實行責任制,開學一周內各宿舍選出室長(或由管理員指定)。作為寢室衛生責任人,室長對本宿舍的清潔衛生負管理責任,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檢查值日生進行責任范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

      2、各宿舍學生應該于每日早晨自習時間前離開,將室內及門前打掃干凈,并整理內務。任何時間不得將垃圾雜物堆放在過道上或室內,并負責保持本寢室及相應過道地段上的'清潔衛生,違者以該寢室衛生不合格計。

      3、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門廳、樓梯上洗澡、刷牙、倒水、大小便、打(踢)球、溜冰、焚燒紙屑等,不得亂扔果皮、紙屑、煙頭、骨頭、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料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或處罰責任寢室人員,并取消參與本月文明宿舍的評選資格。

      4、學生應該自覺維護宿舍墻壁的潔凈,不得有任何污損行為(包括在墻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尋物啟事、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衛生成績均計不合格。

      5、管理員每周安排一宿舍負責外面走廊及衛生間的衛生工作,定期清掃,保持清潔。

      6、由室長和值日生作好本寢室的防“四害”(鼠、蟑螂、蚊、蠅)工作,以防止疾病傳播。

      二、檢查時間和辦法:

      管理員定期檢查,每周不少于2次,學校定期抽查。每月公布檢查結果,并評出各宿舍樓較好和較差宿舍。

      三、獎勵和處罰辦法:

      1、按月評出文明宿舍、達標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發流動紅旗,給予鼓勵。不達標宿舍按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進行扣分。85分—100分優秀,60—84合格,60以下不合格。

      2、日常檢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將限期整改,一月檢查為“不合格”達三次及以上,取消住宿資格。

      3、各宿舍要積極主動配合檢查人員工作,凡私自換鎖,致使無法檢查者,當日檢查視為“不合格”。

      4、檢查成績將與住宿補助掛鉤,學期末根據得分發放補貼。

      四、宿舍檢查標準(共100分):

      1、地面(15分):(包括陽臺)清潔,無痰跡、積水、污跡、果殼、廢物等,用拖把拖干凈,禁止水沖。

      2、門窗、墻壁(10分):室內墻壁、天花板、燈管無灰塵、蜘蛛網、污損,墻壁整潔無涂畫;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貼物,墻壁無污跡。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10分):牙缸擺放要整齊有序;牙刷擺放方向一致;毛巾疊放一致;桌面其他私人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4、床上用品(10分):被子要疊放整齊(統一為方塊型)統一放在一頭;枕頭下面不要放雜物,放在床頭,方向一致;床單干凈、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曬,保持干凈,健康。床上無雜物。

      5、床下鞋子(10分):擺放整齊,鞋跟向外(兩人最多只能擺放6雙)成一線,床下無雜物亂放。

      6、陽臺衣物和衣柜(10分):室內不要掛衣物(若遇雨、雪等特殊天氣,衣服要整齊懸掛),窗簾整齊。

      7、紙簍和衛生工具(10分):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衛生工具擺放整齊,定期清洗。

      8、衛生間、公共衛生(10分):地面干凈整潔,盥洗盆要時刻保持清潔,室內空氣清新;門外不能堆放垃圾,不能擺放鞋子,自覺遵守公共衛生間的衛生要求。

      9、宿舍文化和整體效果(15分):高雅、整潔,能展示和諧的集體氛圍和高雅的審美情趣,整體效果空間整體效果好,室內空氣清新。

      注:未打掃:0分;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4

      一、總則

      為加強廣州學校的宿舍管理,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提高學生的居住品質和安全保障,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廣州所有學校的宿舍管理工作,包括寄宿制學校和住校制學校的學生宿舍。

      二、宿舍申請與分配

      1. 宿舍的分配原則為公平、公正、公開。首先滿足符合條件的貧困生申請,然后根據各類生源、學科特長等綜合考慮進行分配。

      2. 學生入住宿舍需要提交入住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核評估后,作出宿舍分配決定。

      3. 學生宿舍的分配原則為男女分樓、樓層分班,同一班級學生盡量安排在同一層或相鄰樓層。

      三、宿舍管理

      1. 學生要愛護宿舍設施,確保宿舍內衛生清潔。在宿舍內不得隨意涂寫或懸掛任何物品,不得在床上吃東西,保持床鋪整潔。

      2. 學生要保持安靜,不得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晚上10點至早上6點為休息時間,學生不得大聲喧嘩、放音樂等,不得在宿舍內組織或參與集體活動。

      3. 學生要遵守電器使用規定。不得私拉亂接電線,不得使用高功率電器,不得在無人或無成年人監護的情況下使用電熨斗、電熱器等易引發火災的電器。

      4. 學生要保持宿舍內外環境整潔。不得在宿舍內亂扔垃圾,不得將垃圾留存在過道、樓梯等公共區域,不得在窗戶、陽臺等地方亂丟雜物。

      5. 學生要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水資源,不得長時間開著電腦、電視等電器。

      6. 學生要確保宿舍安全。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不得隨意進出宿舍外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晚歸或請假離校,需提前向輔導員或班主任申請。

      四、宿舍值班

      為保障學生的安全和管理宿舍秩序,每個宿舍樓設立值班制度。

      1. 宿舍值班人員由學校安排,包括宿舍樓長、副樓長以及學生干部等。值班人員應保持手機暢通,隨時接聽學生求助電話。

      2. 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規定的時間值班,做好巡視檢查,維持宿舍內外的.秩序,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和學生的緊急求助。

      3. 值班人員要做好記錄工作,每天進行宿舍巡視,查看學生是否按照規定履行管理責任,及時發現并處理問題。

      五、宿舍違規處罰

      對于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學生,應根據違規情節和性質給予相應的處罰。

      1. 輕微違規行為,如未及時清理衛生、說話大聲等,可口頭警告或書面批評一次。

      2. 較嚴重違規行為,如破壞宿舍設施、私拉亂接電線等,可進行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并通知家長。

      3. 嚴重違規行為,如用火器、吸煙等,可進行嚴厲批評,并予以行政處罰,如警告、記過等。

      4. 對于嚴重違規行為,如偷竊、斗毆等,可立即報警處理,并根據學校規定予以嚴厲處罰,如記大過、學校紀律處分等。

      六、宿舍安全

      1. 學校要定期檢查宿舍設施,確保各項設施完好并安全使用。

      2. 每個宿舍樓應配備滅火器,并要定期檢查滅火器的有效性。

      3. 學生應定期參加宿舍安全知識的培訓,學習如何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應對突發火災等事故。

      4. 如發生突發火災等緊急情況,學生應迅速報警和撤離,并按照學校的應急預案有序疏散。

      七、宿舍衛生

      1. 學校要定期進行宿舍衛生檢查,對衛生狀況較差的宿舍進行整改和指導。

      2. 學生要按時按要求進行宿舍衛生打掃,并確保床鋪、餐桌、地板等干凈整潔。

      3. 宿舍內禁止養寵物,并嚴禁宿舍內堆放雜物和易燃物品。

      4. 學生要定期吸塵、消毒等家居清潔工作,保持宿舍的整潔和衛生。

      八、宿舍維修

      1. 學校要設立專門的宿舍維修小組,負責學生宿舍設施的維護和維修工作。

      2. 學生要及時報告宿舍設施的損壞或故障,不得私自修理或改動設施。

      3. 學校要及時安排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確保宿舍設施的正常使用。

      九、附則

      1. 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并適用于廣州學校的所有宿舍。

      2. 學校要在學生宿舍內公示本管理制度,并定期開展宿舍管理制度的知識宣傳。

      3. 學生要認真學習并遵守本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行為規范。

      4. 學校要加強管理,定期對宿舍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確保制度的貫徹執行。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生住宿管理,優化學校育人環境,維護學生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體現良好的道德精神風貌。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在我校三牌樓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內住宿的所有學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計劃統招的全日制學生和在我校短期進修培訓、訪學交流等其他學員和我校來華留學生。

      第二章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學生宿舍的總體規劃和床位測算;負責學生宿舍的整體調整分配,推進學生宿舍管理規范化、科學化;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統籌管理;負責三牌樓校區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管理物業的招標和監管、指導宿舍物業履行對學生宿舍的檢查、保潔、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務的職能,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關職能部門和學院通報需要其處理的相關情形。相關具體事務由學生工作處下設的學生宿舍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學管辦”)處理執行。

      第五條學校教務處、招生就業處、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國際合作交流處負責提供年度招生、畢業、學籍變動等涉及學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為學生宿舍分配和調整的依據。

      第六條學校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學院負責住宿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指導和督促住宿學生遵守校紀校規,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和安全防范意識。各學院根據學校學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學生宿舍的各項具體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負責確認研究生住宿許可條件。

      第七條學校保衛處負責學生宿舍區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關案件的查辦;負責學生宿舍樓宇安防設施的維護和更換;負責督導物業管理部門做好學生宿舍防火防盜的宣傳和管理工作。

      第八條學校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處負責學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調配和學生宿舍家具購買配備、空調維修等工作。

      第九條學校財務處負責確定學生住宿收費標準,并按照“學管辦”提供的學生住宿信息按收費標準收取學生住宿費。

      第十條學校基建處負責新學生宿舍的規劃和建設。學校后勤管理處負責現有學生宿舍的修繕、綠化與景觀工程、水電氣設施維保、道路維修、生活服務類設施設備建設與維保以及裝修改造的具體落實等。

      第十一條學校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負責學生宿舍的有線網絡和無線網絡的建設和維護、一卡通業務、網絡故障維修等工作。

      第十二條海外教育學院負責參照本規定制訂留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并協調留學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導宿舍物業進行留學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條入住須知

      (一)入住學生需遵守《x郵電大學學生手冊》及《x郵電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的'各項規定。

      (二)已辦理好開學報到手續,具有本校學籍的全日制學生,按規定繳納住宿費,即獲得本校學生宿舍的住宿資格。

      (三)學生必須按學院指定的房間和床位就宿,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換門鎖。確需調整者,應填寫《學生調整宿舍申請表》經學院審核同意后,報學管辦備案,學管辦及時更改學生住宿名冊。

      (四)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未經學生工作處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學生宿舍或在學生宿舍區范圍內從事其他活動。學校因工作需要對宿舍及床位進行調整,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的調整工作,及時自覺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絕調整。

      (五)延期畢業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條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種原因不能入住學生宿舍的學生請按有關規定辦理校外住宿手續(含在校內學生宿舍區外住宿)。對未辦校外住宿登記手續擅自在外住宿的學生,學院將給予批評教育,并按《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退宿須知

      (一)入住學生因各種原因退宿,應在學管辦批準后辦理退宿手續。

      (二)畢業生離校時須按規定辦理退宿手續。

      (三)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退學、開除學籍、休學的學生持學校決定或通知辦理退宿手續。

      (四)學生出現上述情況,應在三天內到學管辦辦理退宿手續,無正當理由過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退宿,學生應在退宿手續完成后三日內將所有個人物品搬離宿舍。對遺留的個人物品,學校不負責保存。

      (五)學生退宿時應保證使用的住宿設備完好,如有缺損,應照價賠償。

      (六)學生休學期間,應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條假期留校須知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宿舍實行封樓管理,學生應離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學生,應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請表》,經所在學院審核批準后,交學管辦備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學生應服從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以學院為單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單獨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學生憑學生證和假期住宿證刷卡進入宿舍。

      第十七條住讀學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家住本市的學生,除節假日外,未經請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學生,一律不得外宿,節假日如需外宿,亦須請假;

      (三)外出者,至遲必須在23:30前返校;如逾時返回,須在苑區值班室登記,申明原因備查。

      第十八條校外住宿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確系解決學習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難,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須按規定申請退宿并辦理有關手續。

      2.能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辦理程序

      1.申請在校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學校提出申請下一學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辦理完相關手續。逾期將不再受理學生申請和辦理退宿手續。

      2.學生提出申請,由各學院輔導員對學生申請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學生填寫《x郵電大學校外住宿申請表》并經家長簽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辦理流程由各學院自行確定)。

      3.經學生所在學院核實情況并簽署意見后,學生方可到校外辦理租房事宜。

      4.辦妥租房事宜后,將《x郵電大學申請校外住宿審批表》原件、租房協議書復印件交學管辦留存備案。

      5.申請表一式三份,學院、學管辦、學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學生校外住宿地點發生變更后應及時報學院和學管辦登記備案。

      7.申請表審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應重新申請。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加強防范意識,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學生按照有關部門租房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學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學生應按時參加學校的教學、教育等各項活動。

      5.校外住宿學生應定期向輔導員匯報溝通,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

      6.對未經批準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將嚴格按校紀校規處理。

      7.對已退宿的床位,學校有權予以處理。

      8.凡經批準在校外住宿者,學校原則上不再為其提供住宿場所,確因特殊情況需再回校住宿者,應在學校有條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和學管辦批準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條作息制度

      宿舍內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和文明優雅的儀表。全體住宿學生都必須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員、服務人員的勞動,愛護公物,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學生宿舍6:00開門,23:30關門。學生宿舍關門后晚歸者,應持有效證件登記并說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員許可后方可進入宿舍。嚴禁未經請假批準夜不歸宿,違反者依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安全保衛制度

      (一)學生宿舍每天24小時有專職人員值班,為了學生的安全,學生應按規定在值班室進行各種登記,并配合值班員的詢問。宿舍樓實行查房制,管理員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要求查驗學生證件時,學生應積極配合。

      (二)學生進出本棟宿舍時應持本人的校園卡,經門禁系統確認允許通過后方可進出,不得尾隨他人進出,不得將本人校園卡借與他人或借他人的校園卡進出。無卡闖關者送保衛處處理,卡遺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輔導員開具的`住宿證明并作登記。如因故需借用本寢室鑰匙必須憑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

      (三)學生宿舍實行會客制度。會客時間段為8:00-21:00,學生應在一樓公共區域會客。學生直系親屬如需進入寢室內探訪學生,在被訪學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員同意的前提下,來訪者應出示并交驗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并經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進入學生寢室內探訪;探訪時間段為8:30~12︰00,14︰00~17︰00,探訪時長不得超過0.5小時,原則上異性親屬不得入室探訪。來訪者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

      (四)全體住宿同學應共同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及現金。宿舍人員全部外出或離校時應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和水電開關。發現形跡可疑者,應及時報告值班員;發現盜案,應保護好現場,并報告保衛處。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攜帶大件物品出門時,應持本人有效證件并進行登記。

      (五)學習消防知識,愛護消防設備,遵守消防規定。嚴禁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炒菜、煲湯、做飯;嚴禁一切在學生宿舍點蠟燭、點煤油燈、焚燒紙張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為。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鎮定疏散。

      第二十一條宿舍水電

      (一)嚴禁將違章電器帶入宿舍和使用。學生宿舍違章電器是指在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明確禁止使用的電器,電水壺、電飯煲、電熱杯、電磁爐、微波爐、熱得快、蒸煮器、電爐、電熨斗、電炒鍋、電暖器、電熱毯、電曖寶、電吹風、電卷發器、電暖鞋器、帶電加熱功能的飲水機、電冰箱等不論功率大小,均屬于學生宿舍嚴禁使用的違章電器;凡是無3C認證,不符合質量規范的電器產品,不論其功率大小也屬于違章電器。嚴禁在學生宿舍給各類電動車電池充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網線;嚴禁將臺燈、筆記本電腦直接放在床鋪上使用;嚴禁無人值守時充電。違反以上安全規定者,除暫扣違章器具外,依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二)節約用水,隨手關好水龍頭,出現漏水或設施損壞現象,及時報修。

      (三)在提供公共電熱開水器的樓棟,住宿學生應節約使用開水,勿浪費水電資源。

      第二十二條宿舍家具及公共設施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內設備、設施如需維修,學生在宿舍管理員處填寫報修單,屬于物業維修的,由物業維修部門每天安排人員負責及時修復;不屬于物業直接維修的,由物業幫助聯系維修。宿舍樓內走道、門廳等公共場所的設備、設施,由物業負責專人聯系報修。

      (二)學生在使用宿舍內提供的公用設施時應愛護公物,按章布置、裝飾。

      (三)宿舍內的家具等設備按規定配給,編號使用,責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為損壞,不得挪用別處家具。

      (四)不得將宿舍鑰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調換門鎖或另加掛鎖。

      (五)宿舍設備如有損壞,應及時報修;如屬于自然損壞,免費修理;如屬于人為損壞,按價收取維修費用和材料費。

      第二十三條宿舍文明衛生管理規定

      (一)愛護宿舍區的花草樹木,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綠化,不得踐踏、挖掘、刻劃、攀折花草樹木或在樹枝上晾曬物品。禁止攀爬門窗、頂樓、欄桿等危險行為。

      (二)宿舍樓內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由專職清潔員負責打掃,每天清掃2次。學生應將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內,不得在走廊、樓道堆放垃圾。

      (三)學生按照要求,搞好寢室內衛生。堅持每日清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住宿學生必須堅持每天做好宿舍內部個人衛生,保持床鋪、桌面及書架等處的整齊潔凈。值日生應當每天清掃客廳、衛生間、洗漱間、浴室、陽臺的地面,清潔水池、門窗、蹲坑及墻面等公用部位,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四)遵守宿舍公德,保持樓道暢通、整潔。禁止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污水、污損墻面、高空拋物、或在走廊、樓道堆放雜物。禁止在家具、門窗、墻壁上亂涂寫、亂刻劃、亂張貼。一經發現,當事人必須承擔恢復原樣的費用。禁止將家具任意挪位。

      (五)為避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應保持宿舍安靜。嚴禁在樓道內進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貝音響、大聲喧嘩或高聲唱歌等喧鬧行為。

      (六)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違者將對所飼養或種植的動植物予以清出宿舍處理。

      (七)未經學校允許,嚴禁在宿舍區集會、游行或從事宗教活動。

      (八)為維護宿舍區內的秩序與安全,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不允許任何個人、單位、團體在宿舍區內從事經營性活動、收費服務活動或者中介代理活動。

      (九)嚴禁在宿舍區內隨意張貼廣告。在宿舍區內信息欄張貼海報,應經學管辦批準。

      (十)未經允許,不得在宿舍區內停放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等各種電池驅動的車輛;嚴禁將自購的家具及磚石、木板等雜物帶入宿舍。未經許可,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學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嚴禁在宿舍內吸煙、亂扔煙蒂。

      (十二)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麻將、賭博或觀看、傳播非法的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絡信息。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四條為了更好地培養學生良好的文明生活習慣,樹立美好的精神風貌,建立學生宿舍個人積分評估制度,作為學生宿舍表現的獎懲依據,每學年進行一次“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寢”、“宿舍文明標兵”評審獎勵,評選出“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的宿舍長可參評優秀學生干部。

      第二十五條參照《x郵電大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評辦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給予通報表揚,頒發榮譽證書并酌情給予物質獎勵。有特別貢獻者將上報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獎勵。

      (一)預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發生表現突出的;

      (二)檢舉、揭發違法犯罪人員,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有功的;

      (三)疏導、調解民間糾紛,防止矛盾糾紛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發生的;

      (四)對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議,被采納后社會效果顯著的;

      (五)其他為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參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在學生宿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其中受到警告處分(含警告處分)以上的學生不得參評“宿舍文明標兵”等個人獎項,所在宿舍不得參評“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寢”。

      (一)經商,違章派發或粘貼傳單、廣告;

      (二)故意損壞公物;

      (三)使用違章電器、私拉亂接、使用明火、亂扔煙頭或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

      (五)盜竊他人財物,敲詐勒索錢財等違紀違法行為;

      (六)高空拋物等危險行為;

      (七)酗酒;

      (八)阻礙工作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侮辱、辱罵工作人員;

      (九)賭博;

      (十)觀看、傳播非法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絡信息,傳播迷信思想及偽科學。

      (十一)打架斗毆,尋釁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誣陷他人;

      (十二)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和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6

      學校體育系學生宿舍內務管理制度 宿舍的內務評比使我們每周都要上的必修課為了加強體育系宿舍內務的管理,本部就在考慮如何能上好這門必修課呢經過我們總結的經驗我們認為做好課前的指導和課后總結是取得好成績的前提。

      我們已經做好了取得好成績的前提了是不是該考慮同學們的學習方向和學習內容了呢對這就是我們的重中之重,我們要摒棄以前那種老師逼著我們學習的形式而是擬定一份方案讓同學自主的學習自己按照方案提高自己其實就是舍棄人管人的方式改為靠制度說話讓行動證明一切。以下是我部為同學們擬定的宿舍管理制度及我部的工作方向:

      〈一〉工作思想

      1 加強對本系宿管部的管理,使宿管部成員要以以身作則,使其明白不僅是管理者,更應是帶頭者。

      2 要充分利用學生干部,讓其實現自身的責任感。使之也要嚴格要求自己,并帶動大家一起來維護自己的宿舍內務。

      3 宿管部同時要積極的與各宿舍長及舍員進行溝通交流,了解各宿舍存在的問題和難題,并幫助一起解決。從而提高他們自身對宿舍內務的關注程度。

      4 宿管部成員要將院里每周對各年級的檢查成績及情況及時的 報給各年級老師,并與老師進行溝通,提出解決方案。

      5 對優、差宿舍制定一定的獎罰制度,促進宿舍內務成績的提高

      〈二〉工作方針

      一. 管理部為中心以年級為單位將體育系全部宿舍分為四個大部分,分別為10級部09級部08級部07級部,每個級部的負責人是他們的班主任。

      二.由各部的負責老師根據各級宿舍分布實地情況,將各年級宿舍分區(2-3宿舍為一區),并在每區選出一個學生負責人(負責人應是學生干部或黨員)(希望各部負責老師,能盡快決定各區負責學生,并做好表格上交)

      三. 我部為加強對各區學生負責人的管理,與各區的學生負責人都將簽訂一份宿舍管理責任合同書,從而達到方便宿舍管理的目的

      四 各區的學生負責人,要盡全力管理好自己區內的成員,要做到將成員資料制作成檔案表(區成員姓名、宿舍、電話號碼、值日時間)本檔案表一式三份(宿舍、學生負責人、宿管部各一份)并存保存。以便做到每天可以責任到個人。

      五 各區學生負責人要做到每天對宿舍內務進行檢查,督促各區內成員整理內務。通知系內下發的關于宿舍的所有文件(對于宿舍內務,要特別重視每周周一、周二的整理)。

      六.宿管部將要每周對宿舍成績進行排名(以院成績為準),并將成績在系通報欄上進行公布,也將對表現好,壞的“個人”進行通報公布,同時將上述成績都將做成“工作簡報”交予各年級負責老師。

      七. 對長期保持內務優秀的宿舍和個人進行獎勵,(每周被評為“星級文明宿舍”的稱號的宿舍頒發“優秀宿舍”流動紅旗,三周保持“星級文明宿舍”的稱號的宿舍頒發“優秀宿舍”證書,三周保持內務優秀的個人頒發“內務優秀個人”證書)。

      八. 宿管部要將每周成績作好記錄,并做成檔案資料保存,并要與各年級輔導員老師協調將宿舍內務成績作為他們各年級評優評干(包括入黨,優秀班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三好學生,助學金,獎學金)的一個重要因素。

      九. 宿管部在每學期結束時,將評選年度“內務優秀班級”一個,在各年級評選年度“內務優秀區”一個,在各年級內選年度“內務優秀宿舍”三個,年度“內務優秀社長”五個,年度“內務優秀個人”十個,并對以上獲集體和個人頒發證書進行獎勵。

      十.學生黨員、班干部、各協會成員、學生會成員等學生干部應起模范帶頭作用,積極協助宿管部對宿舍內務做管理工作,特別要大力協調高年級的班委成員,使其在高年級中做到起帶頭和管理的作用.

      〈三〉宿舍內務物品管理及扣分制度(新生)

      1 地面有積土,灰塵,垃圾,痰等扣5分

      2床底有垃圾等廢用東西的扣15分

      3 一個床面有褶皺有物品扣3分,多者扣5分

      4一個被子不整理扣3分,多者扣5分

      5 一個枕頭不整理扣3分,多者扣5分

      6 桌面有物品或不打掃的扣10分

      7 課本架內的書擺放不整齊的扣5分

      8 鞋子不按要求擺放的扣10分

      9 餐具用品擺放不整齊的扣10分

      10 墻門窗的玻璃等不干凈的扣5分

      11 門口有雜務,垃圾的扣20分

      12 宿舍內有掛件等其他情況的扣10分

      宿舍內務物品管理及扣分制度(老生)

      1.床面整潔,被子疊整齊。(20分)

      2. 地面干凈,無雜物。(20分)

      3. 門口干凈,無雜物。(20分)

      4. 床下鞋子擺放整齊,不亂扔、亂放且無垃圾。(10分)

      5. 桌面無雜物,把東西擺放整齊。(10分)

      6. 書櫥上書本排放整齊,不亂放其他東西。(10分)

      7. 不要亂放衣服,一律放倒廚子里。(10分)

      8.宿舍內經常開窗戶,保持室內空氣清新,等其他方面...1

      〈四〉各年級獎懲分數線

      一.各級宿舍內務成績表 年級 分數線 性別 10級 09級 08級 優秀線 最低線 優秀線 最低線 優秀線 最低線 男 98 95 92 85 85 75 女 99 96 94 90 90 85

      二.宿舍內務獎罰制度 1.對第一周成績優秀的宿舍,在系宣傳欄上進行通報表揚,并授予“星級文明宿舍”稱號.對第一周成績較差的宿舍及其個人在系宣傳欄上進行通報批評,并將成績通報到負責老師. 以上成績都將保存成檔,做為年度評選依據. 2.對連續二周成績保持優秀的宿舍, 連續在系宣傳欄上進行通報表揚,連續授予“星級文明宿舍”稱號并對優秀宿舍的同學在綜合測評分上進行加分并對負責人進行表揚.對連續二周成績較差的宿舍,在系宣傳欄上進行通報警告,并對負責人進行通報并對其宿舍成員在綜合測評分上進行相應的減分,并處于這些同學罰款十元的處罰,并要求負責人加強教育,以上成績都將保存成檔, 做為年度評選依據. 3.對連續三周成績保持優秀的'宿舍, 連續在系宣傳欄上進行通報表揚, 連續授予“星級文明宿舍”稱號,且頒發“優秀宿舍”流動紅旗,連續對負責人進行表揚,并且在我部制定的個人宿舍內務成績評分卡上進行加分,并給與一定的物質獎勵。對連續三周成績較差的宿舍,在系宣傳欄上進行嚴重警告批評,并對負責人進行通報警告,并將表現不好的宿舍報到負責老師,并要求給予警告處理.并在個人宿舍內務成績評分卡上進行減分并處于每人20元的罰款,以上成績都將保存成檔, 做為年度評選依據. 4.在學期結束時,將以系團總支的名義評選出年度“內務優秀級”一個,在各部中評選年度“內務優秀區”一個,年度“優秀負責人”2個,年度“內務優秀宿舍”三個,年度“內務優秀舍長”五個,年度“內務優秀個人”十個,并對以上獲得集體和個人分別頒發榮譽證書進行獎勵. 5.在每學期中,宿舍內務成績優秀的宿舍成員及宿舍成績優秀的各區負責人將優先考慮“優秀班干部”“優秀團員”“三好學生”“獎學金”“助學金”等榮譽的評選.對于個人內務成績評分低的成員各區負責人不能考慮“優秀班干部”“優秀團員”“三好學生”“獎學金”“助學金”等榮譽的評選外還將要給予系級處分. 備注;個人內務成績評分卡是宿管部針對同學們宿舍內務成績于綜合測評分掛鉤的一種形式,可以讓同學們的內務成績在綜合測評分上更直觀的體現。

      新的學年有新的開始,我部為更好的管理好我系學生宿舍特此制定此新制度,制度從發放之日起效, 希望同學們能夠認真履行制度內的要求,謝謝合作! 體育學院宿管部 20xx.10.18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7

      為加強宿舍的安全管理,強化自我約束意識,使宿舍管理逐步到達標準化、常規化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條、住宿申請程序

      住宿人員申請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記備案,由行政部統一安排房間、床位后方可入住。

      第三條、入住須知

      1、宿舍床位統一由行政部安排,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

      2、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出借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追究其相關職責。

      3、公司宿舍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

      4、自覺愛護公物,宿舍內由公司供給的`所有物品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發現惡意破壞者,維修費用由個人全部承擔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確定是否取消其住宿資格。

      5、住宿員工離職必須在離職2天內搬離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鑰匙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條、管理資料及要求

      1、宿舍房屋問題在宿舍管理群內上報,由寶來宿舍管理員統一維修。

      2、寢室內物品擺放統一按照公司標準,不得隨意移動和更換,對室內設施惡意損壞者按原價賠償,寢室門鎖不得隨意更換。

      3、寢室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違反規定對其相應處罰并將物品沒收。

      4、住宿寢室人員嚴禁私藏管制刀具、利器等物品或危險化學品,如違反規定,對其相應處罰并將物品沒收。

      5、寢室內只允許在洗漱間吸煙,如在洗漱間外發現煙頭、煙灰等,對吸煙者進行處罰。

      6、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視情節嚴重呈報至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窺、偷竊行為的;

      3、在宿舍賭博、打架、酗酒的;

      4、經常妨礙他人休息,屢教不改的;

      5、蓄意破壞公物的。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8

      為增強廣大同學的勞動衛生觀念,搞好宿舍衛生,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根據院團總支的工作精神和公寓《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在征求同學意見的基礎上,特對我院上學期《衛生管理制度》作部分修改,具體細則如下:

      一、公寓衛生檢查由值班室、院團總支、學生會共同負責對男、女公寓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并當天公布檢查結果,學生會生活衛生部每月公布一次衛生檢查評比結果。

      二、表彰及獎懲辦法。

      (1)被評為“三星級宿舍”的房間,宿舍成員每人加綜合測評0.3分。

      (2)凡在校級宿舍內務評比中獲表彰為院爭得榮譽的宿舍,獲一等獎者每人加綜合測評分0.3分,獲二等獎者每人加綜合測評分0.2分,獲三等獎者每人加綜合測評分0.1分,其余的酌情加分。

      (3)公寓值班室對各室的扣分情況與個人綜合測評掛鉤,一學期末,個人扣分累計低于2分(含2分)的,不扣綜合測評,個人扣分累計高于2分(不含2分)的,開始扣綜合測評,每超過1分扣綜合測評0.15分;學生會、班委、團支部成員每超過1分扣綜合測評0.2分。一學期個人衛生綜合測評扣分累計達到1分者,取消學期末的評優資格。(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

      (4)實行困難補助評比與個人衛生掛鉤制度,一學期扣班級衛生積分達4分者,取消向下學期個人困難補助評比資格。

      (5)一學期按公寓值班室和生活衛生部檢查衛生成績分男女公寓各評出優秀宿舍男8個、女5個(01級男4個,女3個;02級男4個,女4個;)各室成員每人加綜合測評分0.3分,室長加0.4分。

      (6)一學期內未被值班室扣分的宿舍各室成員每人加0.2分,室長加0.3分。

      (7)宿舍衛生成績每月公布一次,分男女各評出最佳宿舍(1—6個),最差宿舍(0—3個)并對宿舍成員進行表彰或批評。累計三次被評為最佳宿舍的宿舍,獎勵班級積分8分。累計三次被評為最差宿舍的`宿舍,扣班級積分8分,按團總支要求限期整改,并定期組織學習提高。學期末累計三次被評為最差宿舍的宿舍,扣宿舍成員每人綜合測評0.3分,室長0.4分。

      三、實行宿舍衛生班級積分制

      (1)值班室和生活衛生部扣分情況與班級積分掛鉤,檢查所扣分直接計入個人所在班級積分,并每月通報一次班級積分。

      (2)學期末,同年級衛生積分最后一名的班級沒有資格參評院級先進班級、先進團支部,班級取消組織管理單項獎評比資格。學年末,同年級衛生積分最后一名的班級沒資格參評校級先進班級、先進團支部。

      (3)每月班級衛生積分(指扣分)達到30分者,該班寫出書面整改意見,并按團總支要求限期整改

      四、宿舍衛生保持時間與上課時間一致,即上午四節課,下午aer二節課,在保持衛生期間宿管中心和宿管會隨時進行檢查和抽查,院衛生部將對較差、較好宿舍分別進行表揚和批評。

      五、自本學期,院將設立衛生單項獎,具體評比細則另行制訂。

      六、如有外出勞動、實習的班級,在勞動、實習期間宿舍衛生不免檢,應在離開前按規定打掃好宿舍衛生。

      七、衛生區、樓梯衛生打掃不徹底,嚴重影響林學院聲譽的班級扣

      七、本規定的解釋權在林學院團總支。

      八、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躊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挺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范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范(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范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凈、擺放不規范,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范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家具(10分):門不潔凈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凈,窗簾不整潔,扣1-4分;家具不干凈,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墻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墻壁不干凈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墻壁亂寫、亂涂、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氣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御穢、色情、低俗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動、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系,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保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提供,謹致感謝。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0

      教師宿舍衛生管理在學校整體衛生管理中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體現教師文明素養的一個方面,作為教師為人師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為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幾點。

      1、各教師必須按照學校對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隨意調動。

      2、教師不得隨意讓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員在校住宿,也不得帶學生在校住宿。

      3、教師宿舍必須經常保持衛生干凈、擺放整齊,門窗干凈,宿舍周圍(走廊衛生干凈).

      4、教師宿舍必須注意節約水電,愛護好公共財物,堅決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5、教師將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時,請及時將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教師住在學校要統一維護校舍的衛生以及舍校的財產安全。

      7、教師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不得發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陽臺等處高空亂拋物,一經發現將取消本周評比資格。

      9、宿舍走廊、樓梯、其它空地,不準堆放雜物,必須保持通道暢通,有垃圾及時提放于一樓垃圾桶內。

      10、各樓層走廊衛生,由各層宿舍人員負責,保證門前無積水無垃圾。

      以上10點希望住宿在學校的教師能夠嚴格遵守,共同創造一個和諧、干凈衛生的生活環境!

      xx學校

      xx年3月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1

      1、各宿舍必須制定衛生值日表,并張貼于室內醒目位置。宿舍衛生按照值日表由各入住人輪流打掃,個人區域衛生自行負責。

      2、宿舍衛生做到“六凈”。即衣柜、門窗、玻璃、床鋪等每天整理干凈,床鋪及衣柜上不得亂放雜物。個人的'皮箱、鞋、臉盆等物一律擺放整齊,無用物品及時清理。

      3、宿舍衛生做到“六無”。即墻壁、地面做到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室內無異味。室內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3、床上用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4、宿舍內因人員未住滿而空出來的床鋪,任何人不得在上面亂堆雜物,如若是存放衣物等則必須疊放整齊。

      5、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桶里。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堆放。

      6、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畜、家禽或寵物,違者限期2天內自行處理。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規范宿舍用電管理,確保宿舍用電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學生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學生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的供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燈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宿舍學生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負連帶責任;

      5、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自行負責;

      6、住宿學生應該做到“人走燈關”,注意節約用電;

      7、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3

      一、住宿生安全制度

      1.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絕對禁止不向校方提供家長及監護人有效聯系電話號碼或提供假號碼的行為。家長及監護人的電話號碼如有改換,必須主動及時到舍務管理老師處更改。否則,校方和舍務管理老師將不承擔可能由此導致的相關后果。

      2.宿舍區內絕對禁止黃毒賭盜:包括攜帶、傳閱、租售黃色淫穢音像、圖像、文字制品;任何形式的賭博和偷竊行為。

      3.宿舍區內絕對禁止吸煙,酗酒;嚴禁將打火機、火柴、汽油、酒精、鞭炮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與化學藥品、炊具(含酒精爐、煤氣爐、煤油爐等)電器(吹風機、熨板熱寶等)帶入宿舍。在寢室內嚴禁出現燃點蠟燭、蚊香、焚燒紙屑等危險行為。

      4.嚴禁移動、更換插座和電器設備。嚴禁私自搬弄電閘和使用電熱器具。平時不得隨意打開和動用消防設施、用品。

      5.在指定宿舍、床位就宿,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或床位。睡上鋪的住宿生要特別注意夜間上下床位時的安全,頭睡在有護欄的一面,盡可能避免踩空、磕碰、跌落等安全意外事故發生。

      6.有外客(包括住宿生家人、親友等)來訪要向生活管理老師報告;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將外客帶入寢室,絕對禁止私留客人住宿。

      7.保管好個人錢財、貴重及隱私物品,反對學生將貴重用品(手機和數碼相機等)帶進宿舍,堅持帶入者,要求其家長出具書面保證,出現遺失、被他人用損壞及被盜等意外時學校方面不承擔相應責任;晾曬被褥、衣物等要注意防盜、防墜,盡可能避免丟失、墜物等意外事故發生。

      8.嚴禁在正常住宿期間擅自離校(包括白天)或缺宿,若因病、事需要外出,上課期間憑班主任批條向生活管理老師通報方可離校,住宿時間段內必須在生活管理老師處辦理請假手續。假畢返回時必須及時向批假老師銷假。

      9.雙休日、節假日和非學習日,應按照學校規定及年級組要求離宿返家,休假結束時按時返回宿舍。

      10. 遇到意外情況或事故苗頭發生時不慌亂、不恐懼、不隱瞞、不假飾,不急躁、不掉以輕心,漠然置之,一定要及時向管理老師報告。

      二、寢室紀律制度

      1.嚴禁吸煙、酗酒和一切黃、賭、毒行為,發現他人有此類意圖、行為時要及時規勸制止,并向老師報告。

      2.保持寢室安靜與整潔。進入寢室后,不喧嘩、不說臟話、不追逐打鬧。

      3.不準隨意占用他人床位,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動用他人物品。

      4.

      宿生進入寢室。熄燈后嚴禁私開照明設施,燃點蠟燭等,以保證全室其他住宿生的正常休息。

      5.按時離舍,按時回舍,上課和學校開展各類活動期間不得隨意進入寢室,有特殊情況需要返回寢室須憑班主任老師的親筆批的正式住宿生臨時回寢單。

      6.男女寢室學生之間不允許串室,反對把異性住宿生帶入自己寢室,嚴禁男女學生在寢室內一對一關門相處,絕對禁止男女住宿生同宿一室。

      7.愛護公物,節約水、電。無正當理由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者要受到宿舍管理處分或校紀處分。

      8.早6:30前、晚自習前15分鐘時,必須離開寢室,及時參與早晚自習和各種班級、學校活動。

      9.在宿期間做到不戴飾品,不化妝,女不燙發、留披肩發等。參與學校組織的一切校內外集體活動時必須以校服著裝,自由活動時間著裝要大方得體。

      10、提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服從管理,積極支持、主動配合學校住宿生管理領導、老師、員工、寢室長和值日學生履行管理職責。

      三、寢室內務、衛生制度

      1.寢室內務衛生總要求必須做到整潔、統一、有序。使用學校印制下發的床單、苫簾。床鋪鋪法整齊劃一。被子折成四折,四層面向外,背靠床頭欄,不允許平鋪床面或疊成長條狀;床單(席子)要鋪設平整。

      2.衣服須疊置放在箱柜內,不準亂掛放。臟衣服鞋襪要及時洗凈,晾曬;鞋子放在床下,鞋尖向內整齊成排,床下不許凌亂塞放箱包及零雜物品。及時把不用物品帶回家中,不在學校大量儲物。寢室內不得從事球類及其它器械和體能鍛煉活動。

      3.個人洗滌用品不能隨意置放,臉盆、水桶等應擺放整齊劃一。毛巾折疊后 與香皂、牙具規矩擺放在臉盆 內,放在床底。各床底擺放 成一條美觀直線。

      4.各種學習資料應放入個人柜、箱中。

      5.寢室門口、窗臺上不允許隨意堆放物品,打掃用具一律擺放門后,水壺擺放窗臺右側。務必要保持窗臺、走廊和樓梯的整潔。

      6.寢室內不準亂涂寫、亂張貼,不準隨意釘釘、拉繩。所有住宿生都有義務保持門窗、墻壁及桌椅整潔。

      7.寢室環境應適當美化,可以營造一定文化氛圍(小心粘貼、懸掛和擺放字畫、小掛件或盆景等)。

      8.垃圾雜物須及時放入垃圾桶中,值日生應隨時注意將垃圾清理出寢室,任何人不得將本室垃圾向門外、走廊、廁所、窗外、墻外等校內、外公共場地棄置、拋灑,更不允許在樓上向下拋棄。

      9.每周五中午進行一次清潔衛生大掃除,大掃除行動由生活管理老師統一指揮,寢室長負責,值日生具體安排,全體住宿生必須共同參與。大掃除最終效果由管理老師組織寢室長共同評價計分。住宿生報告寢長檢查合格方可離校,寢室長報告生活片教師,經老師檢查全寢合格方可離校。

      10.注意飲食衛生,不在街頭無證流動小食檔處購買食品,在商店、超市購買食物時認真查驗保質期、有效期和食品包裝密封狀況,嚴防食物中毒。

      四、寢室長和值日生工作職責

      l.寢室長負責組織全室住宿生制定安排寢室輪流值日表,管理、維護寢室各方面正常秩序,做好與其它寢室的聯絡工作,接受、傳達、并帶領、督促全室住宿生完成學校、舍務管理老師布置的.具體任務。

      2.寢室長負責檢查督促值日生完成本寢室的內務衛生的整理打掃工作,值日生請假離宿時應及時安排好替補人員做好值日工作,保證寢室環境衛生清潔。

      3.負責檢查督促本寢室同學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必須按時起床、洗漱、整理內務、就寢;抓好就寢紀律工作。

      4.協助生活管理老師做好夜間查鋪工作,有擅自缺宿或非本室人員在本寢室就寢時立即向老師如實匯報。

      5.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抵制各種不良行為,發現問題及時向舍務管理老師匯報。 6.在寢室內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氛圍,帶領全室住宿生積極創建 “文明寢室”。

      7.團結同學,關心同學生活,有事及時向生活管理老師反映,以便盡快解決。

      五、 值日生職責

      1.寢室實行輪流值日制,值日生負責一日的寢室衛生打掃及整理工作。

      2.值日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掃寢室兩次,每天拖地、通風、擦拭窗臺、門等處灰塵。每星期五宿舍要組織好寢室衛生大掃除。

      3.協助寢室長檢查督促寢室同學搞好當天個人衛生,保證床鋪整潔和室內學習、生活用品擺放整齊。

      六、住宿生獎罰制度

      1.每學期末評選 “文明寢室”、“文明住宿生”和“優秀寢室長”。

      2.對違紀的住宿生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和警告直至退寢處分并記入住宿生管理檔案。

      七、住宿生時間制度

      注:對違反宿舍管理條例者,兩次以下進行批評教育,不聽勸阻、違紀情節嚴重者作退宿處理。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4

      1、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宿舍管理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況應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后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3、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至晚自修結束時),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小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晚自修結束時),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晚自修結束進入宿舍后,必須鎖好大門。

      4、負責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準入證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并為其開門。

      5、應經常巡視宿舍區(特別是晚上),及時發現并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為,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安全辦公室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6、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7、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安全辦公室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后勤辦公室修理。

      8、督促學生準時起床,準時參加早鍛煉,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助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能力。

      9、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10、應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11、經常與班主任聯系,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為,并上報政教處。

      12、做好為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

      xx學校

      20xx年10月8日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5

      1、職工上、下班不得聲喧嘩,影響學生休息。

      2、職工宿舍晚上九點之前熄燈,深夜不得外出或晚歸。

      3、保持樓道、房間清潔,不得隨意扔垃圾、雜物、隨意吐痰等。

      4、宿舍內不得從事賭博、打架、吵架、著裝得體,不得做有礙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職工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師除外)

      6、職工一律不準亂拉、私接電線、插座、有線電視、電腦等,如需帶電器設備需向主管申請批準后方可使用。

      7、看電視、手機充電一律插在宿舍廳的插座上,必須有人看管。

      8、嚴禁使用功率電器,如電磁爐、電水壺、電爐、熱得快等。

      9、插座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嚴禁任何時間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炊具,嚴禁點蠟燭。

      11、各宿舍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對違規定者,按照規定給予罰款50元,其中違第8、第10條罰款100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賠償全部損失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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