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藥品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藥品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藥品管理制度1
藥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確保藥品從研發到市場流通全過程中品質穩定、安全有效的管理體系。它涵蓋了藥品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及使用環節的'監管,旨在保障公眾用藥安全,維護消費者權益。
內容概述:
1.藥品生產質量管理:包括原料采購、生產過程控制、產品質量檢驗、生產設備維護等方面,確保藥品生產符合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標準。
2.藥品儲存與運輸管理:規定藥品的適宜儲存條件、運輸方式和時間限制,防止藥品質量受損。
3.質量監控與檢驗:定期進行藥品質量抽樣檢查,對不合格產品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市場流通藥品的質量。
4.藥品信息記錄與追溯:建立完善的藥品信息記錄系統,便于藥品質量問題的追溯和處理。
5.法規與標準執行:遵循國家藥品法規,及時更新質量標準,確保企業合規運營。
藥品管理制度2
目的:
建立藥品價格管理程序,確保藥品價格正確有效。
責任人:
藥品會計。
內容:
1.采購人員要時刻了解各藥品的市場價格,對變化較大的'藥品,特別是用量較大及常用藥品的價格變動情況每月底向醫院匯報一次。
2.接到各種調價文件后應及時交藥劑科主任,重大調價要經過院領導審批。
3.科主任根據文件要求及時通知藥品會計、各藥房負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調價、盤點,并將盤點數據交藥品會計及藥品采購員。
4.藥品會計在調價后3日內計算出藥品調價盈虧。
5.藥品采購根據調價盤點情況及時通知相關供應商進行沖減差價或退貨。
藥品管理制度3
1、實驗器材及藥品用專室存放,確定專人負責。
2、各類實驗器材、藥品要分類放置,歸還后要放回原位,以便查找,登記。
3、各實驗教師在實驗前領取實驗器材、藥品,并由實驗管理人員對器材、藥品進行登記,以便歸還時核對。
4、單項實驗完畢后應及時將器材、藥品歸還器材保管室。歸還時各儀器要保持完整、清潔。
5、實驗器材管理人員要隨時注意安全,對各種器材和藥品的損耗要登記注冊,并及時將配置清單報總務處采購。
6、未盡事宜由徐州市城新實驗學校解釋。
藥品管理制度4
1、藥劑科在藥事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藥品采購、儲存和供應工作。除放射性藥品可由放射科按有關規定采購外,其他科室和個人不得自購、自制、自銷藥品。屬集中招標采購的藥品,堅決按市藥品集中招標醫院藥品采購管理制度采購領導小組規定進行采購。
2、藥劑科設置藥品采購員負責藥品的采購工作。藥品采購人員必須具有藥士以上職稱,并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專業技術知識。
3、采購藥品必須向證照齊全、資質和信譽好的藥品生產、批發經營企業采購。要選擇藥品質量可靠、服務周到、價格合理的供貨單位。供貨單位由藥劑科提名,藥事管理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藥劑科必須將供貨單位的證照復印件存檔備查。
4、采購人員根據臨床需要,依照醫院基本用藥目錄科學地制定采購計劃,交藥劑科主任初審,主管院長審核同意后方能采購。新品種必須由臨床科室提出申請,藥劑科初審,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通過后方可采購。
5、采購進口藥品時,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和《進口藥品許可證》,并加蓋供貨單位的.紅章。采購特殊管理藥品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6、采購人員不得采購'食'、'消'、'械'等非藥品及無批準文號、無廠牌、無注冊商標的藥品供臨床使用。
7、采購藥品必須執行質量驗收制度,如發現采購藥品有質量問題,要拒絕入庫。對于藥品質量不穩定的供貨單位,要停止從該單位采購藥品。
8、強化藥品采購中的制約機制,嚴格實行采購、質量驗收、藥品付款三分離的管理制度。藥劑科每年向藥事管理委員會匯報本年度采購藥品的品種、渠道、金額等情況,接受藥事委員會的監督。
9、藥品采購人員不得收取供貨單位的回扣費。供貨單位給予的藥品讓利按有關管理規定執行。藥品采購人員定期進行輪換。醫院藥品采購管理制度4 醫院藥品采購管理制度
1、藥劑科在藥事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藥品采購、儲存和供應工作。除放射性藥品可由核醫學科按有關規定采購外,其他科室和個人不得自購、自制、自銷藥品。屬集中招標采購的藥品,由市藥品招標采購中心按有關規定采購。
2、藥劑科應設置藥品采購員負責藥品的采購工作。藥品采購人員必須具有藥士以上職稱,并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專業技術知識。
3、采購藥品必須向證照齊全的藥品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采購。要選擇藥品質量可靠、服務周到、價格合理的供貨單位。供貨單位由藥劑科提名,藥事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藥劑科必須將供貨單位的證照復印件存檔備查。
4、采購人員根據臨床與科研的需要,依據醫院基本用藥目錄科學地制定采購計劃,交藥劑科主任初審,主管院長審核同意后方能采購。新品種必須由臨床科室提出申請,藥劑科初審,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通過后方可采購。
5、采購進口藥品時,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并加蓋供貨單位的紅章。采購特殊管理藥品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6、采購人員不得采購“食”、“妝”、“消”、“械”等非藥保健品及無批準文號、無廠牌、無注冊商標的藥品供臨床使用。
7、采購藥品必須執行質量驗收制度,如發現采購藥品有質量問題,要拒絕入庫。對于藥品質量不穩定的供貨單位,要停止從該單位采購藥品。
8、要強化藥品采購中的制約機制,嚴格實行采購、質量驗收、藥品醫院藥品采購管理制度付款三分離的管理制度。藥劑科必須每年向藥事委員會匯報本年度采購藥品的品種、渠道、金額等情況,接受藥事委員會的監督。
9、藥品采購人員不得收取供貨單位的回扣費。供貨單位給予的藥品讓利按有關管理規定。
藥品管理制度5
本《采購招標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采購招標流程,確保公平、公正、公開的交易環境,提高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保障公司的.經濟利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招標前期準備
2. 招標文件編制
3. 招標公告發布與供應商資格審查
4. 投標與評標過程
5. 合同簽訂與執行
6. 監督與審計
7. 制度修訂與完善
內容概述:
1. 招標前期準備:明確采購需求,確定招標方式,編制預算,組建招標小組。
2. 招標文件編制:詳細列出采購項目的技術規格、數量、質量要求、交貨時間等關鍵信息。
3. 招標公告發布與供應商資格審查:通過指定平臺發布招標公告,對報名供應商進行資質審核。
4. 投標與評標過程:設定投標截止日期,組織專家進行技術、商務評審,確定中標候選人。
5. 合同簽訂與執行: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監督合同履行,處理合同糾紛。
6. 監督與審計:內部審計部門定期檢查招標活動的合規性,確保程序公正。
7. 制度修訂與完善: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法規變化,及時調整和完善招標制度。
藥品管理制度6
1、目的:
強化部分高風險藥品質量安全監管,保證藥品可溯性,保障公眾安全用藥。
2、依據:
2.1關于印發《藥品電子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食藥監[20xx]72號)
2.2《關于實施藥品電子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xx]165號)
2.3《關于保障藥品電子監管網運行管理事項通知》(國食藥監辦[20xx]585號)
2.4《關于基本藥物全品種電子監管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xx]194號)
2.5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藥品批發企業電子監管工作的通知(蘇食藥監通[20xx]364號)
3、適用范圍:
本公司藥品電子監管工作的管理,包括特殊藥品、中藥注射液、血液制品、疫苗、基本藥物等有電子監管碼的藥品。
4、責任:
藥店驗收人員及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實施。
5、內容:
5、1公司應按要求配備監管碼采集設備,并對所經營的藥品通過藥品電子監管網進行數據采集和上傳。
5、2藥店驗收員負責藥品電子監管碼的核注工作,對20xx年4月1日后生產的并列入基本藥物的品種,未入網或未使用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一律不得入庫。符合規定的準予入庫,及時采集數據。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藥品有權拒收。
5、3,藥店應負責藥品電子監管碼的核銷工作。
5、3.1藥品以整件入庫的,應以箱為單位進行掃描。
5、3.2藥品應以完整中包裝或以最小包裝為單位進行掃描。
5、4質管科應協助數字證書操作員負責本企業經營電子監管信息維護與更新,核注與核銷,并確保上報數據及時、完整、準確。儲運部應于當天工作結束后,并于次日上午8時前將數據采集器交數字證書操作員上傳前一天的數據,上傳數據完畢后數字證書操作員將數據采集器交還儲運部。
5、5辦公室負責組織藥品電子監管方面的培訓工作,建立培訓檔案,并會同質管科對此項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檢查。
5、6質管科負責起草電子監管碼采集器的操作規程,并對相關人員進行技術指導。
5、7數字證書操作員負責妥善保管所申請的數字證書,數字證書持有人的基本信息發生變更應及時更新,不得假借冒用。如有丟失,應立即向證書發放部門辦理掛失、注銷,并重新申請。
5、8凡進入電子監管網《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品種,在產品外標簽上加印(加貼)藥品電子監管碼無須到藥監部門備案。審核驗收此類品種時無須索要加印(加貼)電子監管碼相關資料。
5、9數字證書操作員發現預警信息應及時報質管科,質管科根據預警類型進行處理,對未勾兌、勾兌不符的預警信息,指導督促數字證書操作員、數據采集人員共同查找原因并處理,未發現問題的,與上游企業或下游銷售單位聯系解決。
5、10發現有偽造、冒用、重復使用監管碼的,或發現監管碼信息與包裝上信息實際不相符的,應及時報質管科,經質量負責人審核確認后,由質管科在48小時以書面形式報當地藥監部門。
藥品管理制度7
一、藥品庫房管理制度
1、西藥、中草藥庫房管理
。1)藥品質量監督員和庫管人員必須按照法定的藥品質量標準及合同的質量條款,對藥品進行逐批驗收入庫。
。2)驗收時要特別檢查藥品合格證、藥品標簽或說明書、藥品外包裝、批準文號、有效期、注冊商標、外觀等。
。3)完善驗收記錄,包括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品名、劑型、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家、有效期、質量狀況、驗收結果、驗收人等。
。4)對懷疑不合格藥品要及時送藥檢室檢驗,對不合格藥品要及時與配送公司協調解決。
(5)進口藥品,其包裝的標簽應以中文注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份及注冊證號,并有中文說明書,核對檢驗報告。
。6)中藥材除驗收藥材的品種、數量、生產廠家、批準文號、生產批號外,還要驗收藥材質量,檢驗規格,有無偽劣殘次、蟲蛀、霉變、泛油等。
。7)對特殊藥品,實行雙人驗收制度。劇毒藥品與其他藥品分開存放,專人保管。進銷必有二人復核,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
。8)藥品出庫要堅持先進先出,易變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嚴禁過期變質,無故報損。
。9)庫房按藥房計劃配送藥品,雙方清點后在出庫單上簽字
。10)對所有藥品必須及時登記入帳,出庫后核對庫存,保證帳物相符,堅持每季度盤點一次
。11)對藥品效期報表、計劃報表、庫存報表必須按規定報出。
(12)非藥庫管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藥庫,嚴禁在藥庫內會客吸煙。
(13)各種憑證、資料每月進行搜集、整理、裝訂成冊。
2、液體庫房管理
(1)各科按照醫師開據處方上的液體數量,正確錄入劃價,藥房收處方進行復核確認,然后將確認的數量分科室、品種、規格進行打
印一式三份,科室、藥房、液體庫房分別簽字,各保留一份備查。
。2)藥房根據各科液體數量、品種、規格,打印匯總表一式三份,藥房、液體庫房、藥品會計各一份;液體庫房根據匯總表,進行電腦錄入,開據憑證一式三份,液體庫房、藥房、藥品會計各一份,藥品會計復核確認無誤后,進行下賬打印出庫單,庫房、藥房分別簽字;液體庫房根據各科液體品種、規格、數量,發放到各科,各科照單進行清點后,在液體發放表上簽字,液體庫房、科室各留存一份備查。此操作的每一環節相互制約、相互復核,若有差錯及時糾正,確保無誤。
。3)液體處方退藥的處理,藥房確認后,在各科液體清單中將會產生相應品種的負數,送液體人員在送該科液體時,應將該品種負數的實物收回,以求賬實相符;各科剩余液體退藥的.處理,各科通知液體庫房需退回品種、規格、數量,填房填退回單一式三份,液體庫房、科室分別簽字,藥品會計復核,此單附在科室液體清單上,以示抵減數量。
。4)以上操作中產生的各種單據,各科、藥房、液體庫房、藥品會計務必妥善成套保存,每月裝訂一次,隨時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抽查。
。5)液體庫房必須根據醫院液體使用情況,報請采購計劃,以保證臨床使用;審計、財會應經常不定期督查,是否賬實相符。
。6)各科使用后的廢輸液瓶,由醫院統一回收處理,回收時各科室和送液體人員相互清點,并簽字確認,再由財務部復核后,由財務人員等參與處理,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三、藥品質量監督檢查制度
1、藥品質量監督人員(保管)要按照《藥品管理法》和有關藥品管理法規,實施對配送公司所配送的藥品及普制室配制的藥品進行監督、檢查、抽驗。
2、抽查藥品的形狀、性狀、色、嗅、味等外觀質量,發現異常應要求藥庫退貨。
3、抽查藥品包裝質量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必須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進口藥品要有口岸藥品檢驗所化驗報告單復印件,并加蓋有銷售單位的紅色印章。藥品入庫要檢查藥品的外觀質量,如包裝是否有破損、藥品是否有污染。
4、對在庫的藥品定期進行質量抽查,發現有生蟲霉變及過期失效等質量變化的藥品應立即停止發放,已發出去的要馬上回收,并及時處理。
5、建立藥品配送公司或生產企業的資料檔案,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郵編、法入人代表和藥品配送人員姓名"、“兩證”及有效期、經營范圍和方式、資金狀況、歷年供貨質量和服務質量記錄等內容。
6、對藥品質量驗收檢查情況應有詳細記錄。
四、藥品使用管理制度
1、醫院藥品一律由藥劑科按規定購入,符合資質的配送公司進行配送,禁止任何科室和個人經營、銷售、購買任何藥品,禁止采購和銷售證件不齊的藥品。
2、藥品采購工作應滿足臨床用藥需要。臨時急需藥品需由科室申請經規定程序審批后采購,并定期報藥事管理委員會備案。新增藥品交臨床使用后,應有療效報告交藥事管理要員會據以決定是否繼續購買或編入我院《基本用藥品種目錄》。
3、醫院使用的藥品價格執行國家藥品價格政策規定,不得隨意加價銷售。
4、為確保經營藥品的質量,為醫院提供安全有效的藥品;依據《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進口藥品管理法》、《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及國家有關遏制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等法律和有關規定,配送公司必須與醫院簽訂藥品質量保證協議書和醫藥購銷反商業賄賂協議書。
5、嚴禁醫藥代表在臨床違規促銷藥品,一旦發現,停止該藥品在醫院使用。
6、加強醫院內部藥品流轉環節管理。對采購環節、庫管人員、藥劑人員,網管影視中心等敏感部門嚴格管理,全程監控,嚴禁收受商家錢物和為商家提供各種用藥信息,經查實按國家有關規定和院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7、臨床工作應嚴格按照診療操作規范,因病施治,合理用藥,拒絕任何不正當交易行為,維護醫學圣潔與醫務人員的尊嚴。
8、醫務部、黨群工作部、財務部、藥劑科、監察審計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對院內藥品使用進行分析,發現問題一律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五、液體發出管理制度
1、各科室按照醫生所開處方,正確錄入病員所用藥品、液體數量。
2、藥房認真核對處方與記帳數,核對無誤后再在電腦上點發藥并下帳,待每一個科室發藥完畢,藥房須提供發藥清單給取藥科室,取藥科室根據藥品清單核對藥品實物量,核對無誤后在清單“領藥人”處簽字。此藥品清單一式兩份,藥房、取藥科室各一份。
3、液體由液體庫房根據藥房提供的每日16:00時后由電腦打印的各科室液體記帳數量統計表,分發給各科室。各科室根據藥房打印出的液體量,對液體庫房的發出數。核對無誤后,科室收貨人須在“領藥人”處簽字認可。液體記帳請單一式兩份,液體庫房、領用科室各一份。
4、液體庫房根據藥房提供的每日16:00時后由電腦打印的各科液體匯總表,進行液體出庫。藥房統計的各科液體匯總表一式三份,藥房一份,液體庫房一份、庫管會計一份。庫管會計根據藥虜提供的電腦打印的各科液體匯總表,核對液體庫房的出庫數是否一致,核對無誤后,庫管會計進行程序中的下帳出庫。液體庫房的出庫單一式兩份,液體庫房、庫管會計各一份。出庫單必須與藥房提供的各科液體匯總表配套,月末裝訂存檔。
六、貴重藥品廢棄包裝管理制度
1、為加強貴重藥品廢棄包裝管理,防止貴重藥品廢棄包裝流入非法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2、貴重藥品廢棄包裝是指高值藥品如生物制品,進口抗癌藥、進口抗生素等的廢棄包裝。包括廢棄外包裝和廢棄內包裝。
3、貴重藥品廢棄包裝未經毀形處置不得外流。
4、貴重藥品廢棄外包裝,應盡量在使用前進行毀形,并按照醫院固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管理,統一收集后交由有資質的回收機構統一處理。禁止個人出售謀利。
5、貴重藥品內包裝,按醫療廢棄物管理要求,應在使用后及時進行毀形處理,不易毀形的要進行破壞性標記,并將此類廢棄包裝作為醫療廢棄物統一收集后,交由有資質的回收機構統一處理。
藥品管理制度8
政府采購管理制度體系是一項旨在規范政府購買行為,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得以實施的綜合性管理框架。它涵蓋了從采購需求分析、預算編制、供應商選擇、合同簽訂到后期的執行監督等一系列環節。
內容概述:
1. 采購政策與法規:明確政府采購的法律依據和政策導向,規定采購行為的合法性。
2. 采購程序:制定詳細的采購流程,包括需求確定、招標公告、投標、評標、合同簽訂等步驟。
3. 采購組織與職責:定義采購部門的職能劃分,明確各部門在采購過程中的`角色和責任。
4. 供應商管理:包括供應商資質審查、評價體系、黑名單制度等,確保供應商的質量與誠信。
5. 預算與資金管理:規定采購預算的編制、審批和執行,以及資金的支付與審計。
6. 風險管理:識別和控制采購過程中的各類風險,如價格波動、交付延誤等。
7. 合同管理:規范合同條款,確保合同的履行,并處理違約情況。
8. 監督與審計:設立內部和外部的監督機制,對采購活動進行定期審計。
藥品管理制度9
拆零藥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可以減少藥品浪費,降低醫療成本;另一方面,通過嚴格的管理,可以避免因藥品使用不當導致的.醫療事故,保護患者權益。此外,良好的拆零藥品管理也是醫療機構合規運營的必要條件,有助于提升醫療服務質量和公眾信任度。
藥品管理制度10
1.拆零藥品是指所發放藥品最小單元包裝上,不能明確注明藥品名稱、規格、服法、用量和有效期等內容者。
2.藥房應配備專用操作臺,工作環境衛生整潔、防止污染藥品。配備拆零必需的操作工具,如藥匙、瓷盤、拆零藥袋、醫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潔衛生、符合相關要求。
3.拆零前,應檢查被拆零藥品的包裝及外觀質量,凡發現質量可疑及外觀性狀不合格的'藥品,不得使用。
4.藥品臨時拆零時,將藥品放入專用的藥品包裝袋密封,寫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用法、用量、有效期、批號等項目,核對無誤后,方可交給患者。不得將不同批號藥品混裝于一袋,也不得將不同廠家的同名藥品混裝于一袋。
5.拆零后的藥品,應相對集中存放于拆零專柜,不得與其他藥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裝及標簽。拆零后的藥品的確無法保留原包裝的,必須放入拆零藥瓶,加貼拆零標簽,寫明品名、規格、批號、有效期。不得將不同批號藥品拆零后混裝于一瓶(盒),也不得將不同廠家的同名藥品拆零后混裝于一瓶(盒)。藥品如更換批號或廠家,須將已拆零藥品用完再裝新拆藥品。盡量將已拆零藥品用完后再進行拆零,避免先拆零藥品長期壓在瓶底不用導致質量下降。
6.拆零時,應即時做好拆零藥品臺賬,內容包括:拆零日期、藥品通用名稱、廠家、規格、批號、有效期、拆零數量等,操作人、核對人共同簽名。
藥品管理制度11
為規范醫院相關工作人員在藥品使用過程中的行為,保證臨床用藥的安全、合理、經濟,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根據《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處方管理辦法》、《陽江市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范》等相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醫生:應根據病人診斷結果為病人選擇合適的藥物,嚴禁醫生開大處方、亂開貴重藥品,實行大處方登記跟蹤制度。對不合理用藥的大處方,給予醫生業務警示,并處以一定的經濟處罰。
二、藥學技術人員:應認真審核處方,準確調配藥品,正確書寫藥袋或粘貼標簽、包裝;向患者交付處方藥品時,應當對患者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藥學技術人員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認為存在安全問題時,應告知處方醫師,請其確認或重新開具處方,發現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應拒絕調劑,并及時告知處方醫師,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發代用藥品,對于發生嚴重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的處方,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按有關規定報告。
三、護理人員:應做好最后把關工作,發現有不合理使用或其他失誤的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并作處理。對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物應認真執行。患者出院帶藥,一律由護理人員代領送到床前,并詳細介紹藥品名稱及服用辦法。
四、抗菌素的使用管理:要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施細則,明確各級醫師非限制使用、限制性使用和特殊使用的權限,嚴格處方行為,落實分級管理要求。同時要建立健全醫院促進、指導、監督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的管理和評價制度,將藥物的合理應用納入醫療質量和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規范醫師的用藥行為。
五、特殊藥品的`使用:
1、有麻醉處方權的醫生才可開具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
2、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應當仔細核對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簽名并進行專冊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拒絕發放。
3、每張處方的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數量不得超過規定的要求。
4、麻醉的藥品注射劑型僅限于醫療機構內使用或者由醫務人員出診至患者家中使用。
5、醫院使用放射性藥品必須符合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衛生防護管理的有關規定。
6、醫院供應和調配醫療用毒性藥品,憑執業醫師的正式處方。調配處方時,由配方人員及具有藥師以上職稱的復核人員簽名蓋章后方可發出。如發現處方有疑問時,須經原處方執業醫師重新審定后再進行配制。
藥品管理制度12
藥品效期管理制度是企業確保藥品質量和安全的重要規范,旨在規范藥品的`存儲、流通和使用,防止過期藥品流入市場,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內容概述:
1、藥品采購管理:明確藥品有效期,只購入符合標準的有效期內藥品。
2、庫存管理:建立藥品效期跟蹤系統,定期盤點,優先使用臨近效期藥品。
3、銷售管理:嚴禁銷售過期藥品,設置效期警示,提醒銷售人員。
4、員工培訓:定期培訓員工,提高其對藥品效期管理的認識和執行能力。
5、廢棄藥品處理:制定廢棄藥品處理流程,確保過期藥品得到妥善處置。
6、文件記錄:保存所有藥品效期相關記錄,便于追溯和審計。
藥品管理制度13
緊急救援管理制度規定旨在確保在突發事件中,組織能夠快速、有效地響應,保護員工安全,減少財產損失,并維持業務連續性。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緊急救援預案的制定與更新
2、應急團隊的'組建與培訓
3、現場安全評估與風險控制
4、緊急通信與信息傳遞
5、救援資源的準備與調度
6、后續恢復與事故調查
內容概述:
1、緊急救援預案應詳細描述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醫療急救等,以及相應的應對措施。
2、應急團隊應由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組成,包括現場指揮、疏散協調、醫療援助等角色。
3、定期進行現場安全評估,識別潛在危險源,采取預防措施降低風險。
4、建立有效的內部和外部通信機制,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信息的準確、及時傳達。
5、預先規劃救援資源的儲備和分配,包括設備、物資、人力等,并建立快速調度機制。
6、緊急事件過后,進行事故原因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改進應急預案。
藥品管理制度14
藥品購進驗收管理制度旨在確保藥品質量,規范藥品采購流程,保障患者用藥安全。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環節:
1、藥品供應商資質審核
2、藥品購進合同管理
3、藥品到貨驗收程序
4、藥品質量檢驗
5、記錄與報告制度
6、 異常情況處理機制
內容概述:
1、供應商評估:對供應商的營業執照、gmp證書、藥品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資質進行嚴格審查。
、合同條款:明確購進藥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價格、質量標準及驗收方法等關鍵內容。
3、驗收流程:包括實物驗收(包裝完整性、有效期等)和資料驗收(隨貨同行單、檢驗報告等)。
4、質量檢驗:對購進藥品進行抽樣檢驗,符合國家藥品標準方可入庫。
5、記錄管理:所有購進驗收過程應有詳細記錄,便于追溯。
6、應急處理:對于不合格藥品,應立即隔離并啟動退貨或索賠流程。
藥品管理制度15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藥品是指:藥品的包裝不合格、外觀質量不合格、內在質量不合格。
2、不合格藥品的確認:
(1)國家或省、市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布的通知或質量公報中的不合格藥品。
(2)質量驗收、保管養護和銷售過程中發現的外觀、包裝、標識不符,包裝污染、破碎及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并報質量管理員確認為不合格的。
(3)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抽查檢驗不合格的藥品。
(4)符合藥品管理法中有關假、劣藥品定義的。
(5)生產廠商、供貨單位來函通知的不合格藥品。
3、不合格藥品一旦確認,即不能再銷售,將不合格藥品移入不合格區,并做好“不合格藥品臺帳”記錄。
4、入庫驗收發現不合格藥品,驗收員填寫“藥品拒收報告單”交質量管理員,由質量管理員確認后,提出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5、在儲存、養護或出庫時發現質量有疑問藥品,應立即掛黃牌暫停銷售,填寫“藥品質量復查通知單”交質量管理員復驗。復驗合格,摘除黃牌;不合格,將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區,填寫“藥品質量處理通知單”進行處理。
6、在門診陳列、檢查、銷售過程中發現不合格藥品應停止銷售,立即下柜。
7、凡藥監局公告或發文通知不合格的藥品,以及抽查檢驗發現的不合格藥品,應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區內,按要求上報。
8、各環節發現的不合格藥品,均應及時報質量管理員,質量管理員每季度對不合格藥品進行匯總和分析,分清質量責任,制定處理和預防措施。
10、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報告、報損、銷毀應有完善的手續和記錄。
1.目的:對不合格藥品實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購進不合格藥品和將不合格藥品銷售給顧客。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77條
3.適用范圍:本店進貨驗收、陳列和銷售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藥品的管理。
4.責任:質量負責人、驗收員、養護檢查人員、藥品購進人員、營業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不合格藥品指
5.1.1《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條規定的假藥、劣藥。
5.1.2質量證明文件不合格的藥品。
5.1.4數量和規格不符合規定的藥品。
5.1.5包裝破損、被污染,影響銷售和使用的藥品。
5.1.6批號、有效期不符合規定的藥品。
5.2對于不合格藥品,不得購進和銷售。
5.3對藥品的內在質量有懷疑而不能確定其質量狀況時,應抽樣送某某藥品檢驗所檢驗。
5.3.1在藥品購進驗收時發現不合格藥品,驗收員應在驗收記錄中說明,并報質量負責人進行復核;經質量負責人確認為不合格的藥品,應拒收。
5.3.2在養護檢查中,經質量負責人復核確認為不合格的藥品,應將其存放在紅色標志的不合格品區,并通知將該批號藥品撤離柜臺,不得繼續銷售。
5.3.3對于售后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的藥品,由質量負責人依據顧客意見及具體情況協商處理。
5.3.4對于假藥、劣藥和出現嚴重質量事故的藥品,必須立即停止購進和銷售,就地封存,并向某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5.4不合格藥品的報損應按照審批權限辦理審批手續,有關記錄保存三年。
5.5一般不合格藥品的銷毀經批準后應有質量負責人監督銷毀;假劣藥品應就地封存,并報送某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理或備案。銷毀工作應有記錄,銷毀的地點應遠離水源、住宅等。銷毀方式可采取破碎深埋,燃燒等方式。
5.7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報告、報損、銷毀應有完善的手續和記錄。
目的:為確保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嚴格控制不合格藥品,禁止和杜絕不合格品進入流通領域。
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其實施細則、《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局頒藥品標準等范圍:藥品經營的各個環節。
職責:儲運部和質管部對本制度的實施負主要責任。
內容:
1、不合格藥品是指藥品質量(包括藥品的內在質量、外觀質量和包裝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藥品。
2、不合格藥品的確認
2.1驗收員在進貨驗收時發現的外觀質量及包裝質量不符合法定質量標準的藥品。
2.2藥品所含成分或成分含量與國家藥品標準不符的。
2.3應標明有效期卻未標明有效期的、超過有效期的、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藥品。
2.4不注明或者更改生產批號的藥品。
2.5被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包裝容器污染的藥品。
2.6過期、失效、霉爛變質及其它質量問題的藥品。
2.7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抽查檢驗不合格的藥品。
2.8企業質管部抽樣送檢確認不合格的藥品。
2.9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出通知禁止銷售的藥品。
2.10向證照不全的單位或超越經營范圍的單位購進的藥品。
3、不合格藥品的控制管理
3.1倉庫要加強不合格品的管理,設立不合格品存放區,與合格品分別存放,并懸掛紅色標志,杜絕不合格品流入市場。
3.2驗收環節發現不合格藥品,驗收員應拒絕驗收入庫,將不合格品暫時封存于不合格品區懸掛紅色標志,并及時填寫《藥品拒收報告單》,反饋到質管部和采購部,質管部批準后由采購部負責退、換貨。
3.3養護員發現在庫藥品可能有質量問題時,應掛黃牌暫停發貨,同時填寫《藥品質量復檢通知單》交質管部,質管部一般在規定檢測期內復檢完畢,如不合格應填寫《藥品停售通知單》,交儲運、銷售等部門。倉庫接到通知后應及時把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區存放,并掛上紅色不合格品標志。已停售的藥品經鑒定確認合格需要解除“停售”時,根據《藥品解除停售通知單》,將藥品從不合格品區移至合格品區,并掛綠色合格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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