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5-02-18 10:14:26 制度 我要投稿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品15篇)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為此,特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如下:

      1.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監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的貫標;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職能,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危險源和不利環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全過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得到有效控制,確保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2.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機構和人員

      3.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以書面形式,經責任人簽字確認后予以實施。按公司總經理→部門→人員或項目部經理→管理人員和班組長→作業成員簽字確認程序予以落實。公司內部機構和人員的確認資料由安全部門負責收集匯總,項目部內部管理人員、班組長和作業成員的確認資料由資料員收集裝訂成冊。

      4.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公司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部門及項目部,項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員,并對管理目標分解的責任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對部門及項目部考核為半年度考核,項目部內部考核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打分表形式,由公司和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分別實施,考核的結果作為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之一。

      5.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公司或項目部實施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范圍。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的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部門要認真遵守國家、上級、本企業的有關規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做好安全生產的預防工作。

      第三條公司總裁負責全面領導工作,生產副總裁負責分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生產技術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常設機構負有管理職責。各生產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五條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生產副總裁安全生產職責: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貫

      徹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制度的宣傳、教育、培訓、貫徹的組織工作;特別是特殊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安全技術

      四、催促、檢查、考核所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及時消除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事故隱患。

      五、主持各類重大事故、重大隱患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六、組織定期或者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或者制定控制措施,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第七條生產技術部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參預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文件及應急救援預案工作。

      二、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能即將處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時上報有關負責人。檢查處理情況要填寫詳細記錄。

      三、作為公司級的生產安全員,負責對全體生產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新入崗、上崗職工的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四、應當時常性的深入各車間(部室)對生產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五、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上報、處理等事項。

      六、負責監督特種設備的年檢、檢修及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并及時

      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七、參預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審議;勞動保護用品的審議。

      八、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建檔及登記、記錄。有權制止、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違章行為。

      第八條部門、車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一、全面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和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二、在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三、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貫徹執行“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在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二級安全教育“的制度。

      四、加強班組建設,充分發揮各級安全員的作用。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五、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者重大未遂事故時,應積極保護好現場;即將向上級報告并負責查明原因。依據“三不放過”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六、組織制定本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七、組織制定本部門執行暫時性任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

      八、有權拒絕上級部門或者領導的不安全指令;有權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者造成重大事故的職工提出獎勵或者處分意見。

      第九條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一、嚴格執行公司、部門、車間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二、具體布置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搞好“班組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報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三、負責檢查、監督、考核本班組職工安全生產情況;催促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防護器具。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

      四、對本班組人員進行時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責對新調入和轉崗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五、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自救并減少損失;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六、對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培訓等各項工作應做好詳細記錄。

      七、有權拒絕、制止、勸阻、批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十條部門、車間安全員職責

      一、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二、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做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安全技術考核工作。

    三、負責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四、參加部門、車間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五、時常了解本部門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情況。對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六、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七、負責新調入的職工和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門安全教育、考核、檢查記錄。

      八、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住手其工作并報告部門負責人處理。

      第十一條班組安全員職責

     一、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

      二、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時

      糾正本班組人員的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

      三、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保護現場;及時向領導匯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四、搞好安全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和合理使用。

      五、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住手其工作并報告班組負責人處理。

      第十二條職工個人安全職責

      一、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

      品;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二、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了解、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三、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四、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第三章生產安全組織

      第十三條生產技術部作為公司生產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公司總裁、生產副總裁的領導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對全公司各部門或者人員按章行使職權。

      第十四條公司設置生產技術部總經理為公司級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車間、班組

      第十五條建立覆蓋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六條安全檢查的目的是消除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級、部門(車間)級、班組級。其任務是: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執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第十八條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先后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一、日常性檢查包括:

      1 、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考核內容: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

      2、部門、車間級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內容是重點部位、安全標志、操作規程。

      3、班組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日一次。內容是班前、班后檢查;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情況;機器設備運轉情況等。

      二、專業性檢查包括:特種設備運行情況;操作人員工作情況。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三、季節性檢查內容:根據季節特點,為保證生產安全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四、節假日先后檢查內容:停產前、重新生產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檢查包括:隨時抽查、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試產等。

      第十九條安全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條各級、各類生產安全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健全檢查檔案。

      第五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二十一條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條件者(新入公司的從業人員;新調動工種的從業人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條離崗和病休超過三個月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二十三條特殊工種操作人員(電工、鍋爐工、電氣焊工、起重工、駕駛員等)必須按《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部進行,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

      第二十五條部門、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或者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條班組教育由班組長及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組生產內容;職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條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員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八條各級領導和安全員應對職工進行時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加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條安全技術考核:

      一、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須到生產技術部填寫《安全考核證》,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未經安全技術考核者不得獨立進行操作,否則追究領導責任。

      第六章特種設備及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檢驗;新增特種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安全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條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行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維修檢查、定期檢修、應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條特種設備嚴禁帶病運行,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安全檢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四條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國家和北京市認可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在離開崗位6個月以上時,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第七章安全防范與隱患整改

      第三十五條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對突發事件及其危險性的分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危險性分析包括:特征、觸發條件、事故演變過程、后果等。

      二、應急救援預案;針對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存在的潛在危險及產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驟。

      第三十六條對重大事故隱患發放《施工隱患通知書》,由生產技術部填寫。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解決期限;《通知書》由部門負責人簽收,解決后返回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隱患整改包括下列內容:

      一、由于人為因素(如: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脫崗等)造成安全隱患的必須即將糾正。

      二、由于設備設施、路線老化、損壞嚴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隱患的,能整改的應即將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即將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三、對于各類隱患的整改,要按國家標準執行,不得增加新的隱患;由于資金問題解決不了的,應即將向有關領導匯報。

      四、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班組能整改的不上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設備與設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生產設備、設施在使用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三十九條壓力容器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操作壓力及操作溫度使用,不得超壓、超溫和超負荷運行。工作指標變動,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和領導批準。

      第四十條壓力容器的管理和監督由工程設備部負責。

      一、負責組織編制、審核、匯總、上報壓力容器的年、季度檢驗、維修計劃;

      三、負責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考核;監督檢查壓力容器的使用情況;

      四、負責壓力容器安全事故調查、上報,并對事故防范情況進行監督。有權向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壓力容器嚴格按國家規定定期檢修,定期試壓探傷和變形測定。普通壓力容器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等)每半年校對一次。

      第九章電器設備、設施運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電器設備、設施的安裝,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北京市電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四十三條電器設備、設施應有良好的接地零保護并定期校驗;周圍要通風良好、整潔、無雜物堆積。

      第四十四條電工安全用具和絕緣用品要齊全、良好,要定期校驗;手持電動工具應有防漏電保護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集中管理,專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嚴格執行暫時線的使用申請、審批制度。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架設暫時用電路線。經批準的使用后應及時拆除。

      第四十六條在易燃易爆和高溫場所安裝電器設備時,必須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條電器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章建造施工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條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與職業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納入建設項目預算。

      第四十九條在各類項目施工前,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確認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有效;

      二、與施工單位簽定安全管理協議,明確責任;

      三、施工人員憑身份證辦理公司暫時出入證;

      四、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入公司安全教育,并有記錄。過程中的違章行為。施工現場必須有一位專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監督。

      第五十一條施工現場不得冒險作業。對有可能造成事故的溝、口、孔、洞要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和防護措施;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現場周圍實用電設施的,應采取斷電或者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五十二條高空作業必須有切實可靠的防護措施;作業者必須有身體健康,有高空作業常識的人擔任。作業者不得飲酒;嚴禁拋擲工具、材料;禁止兩人同時在梯上作業。

      第五十三章有下列情況,禁止高空作業:

    一、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

      二、登高梯子間距大于40cm或者捆綁不牢靠的;高3米以上,無人監護的;三、作業面下方工作人員未戴安全帽的;

      四、距離普通電線一米以外;普通高壓電線2。5米以外,無安全措施的;

      五、天氣惡劣(如風6級以上、雨雪天氣等)影響施工安全的;

      六、登高作業器具不全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

      第五十四條使用起重吊裝機械,必須按操作規程執行。吊裝前必須檢查安全制動裝置,確保安全可靠;必須按額定負荷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使用;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嚴禁無計劃作業。

      第五十五條嚴禁利用公司的管道、電桿、機電設備、生產性建造物做吊裝錨點;利用廠房預埋吊鉤進行吊裝時必須進行檢查。

      第五十六條施工現場使用電器設備、導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維護管理。

      第五十七條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必須查明原因,做好防范措施。經有關部門復查同意后,方可復工。

      第十一章危險物品安全管理

      第五十八條危險物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放射等性質,在生產、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壞。因此,對危險物品的生產、運輸、儲存、使用時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十九條危險物品必須按其性質分別儲存;必須有明顯標識。庫存量不得超過有關安全標準;庫房實行雙人、雙鎖、兩本賬管理。

      第六十條有毒有害物品,嚴禁用手直接接觸;領用有毒有害物品,必須有主管部門兩人簽字,方可發放;使用后的廢液必須嚴格保管,定點回收處理。

      第十二章勞動保護與職業衛生安全管理

      第六十一條依照《憲法》、《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應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第六十二條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驗收時,必須同時設計、審查、嚴守安全衛生設施。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應參加項目的設計、審查、驗收。凡不符合勞動保護要求的項目,不得施工和投產。

      第六十三條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必須有相應的勞動保護設施,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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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強管理,明確職責,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按照“管生產、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并實行三級管理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公司(部門)級、車間級、班組級。生產主管、車間主任、班長分別是三級管理的責任人,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負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對安全生產事故承擔責任。

      二、組織檢查,消除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產管理的三級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職責,經常組織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同時堅決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公司(部門)級安全檢查,每半月一次;車間級安全檢查,每周一次;班組級安全檢查,堅持每天一次。

      三、教育為主,預防為輔,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各級領導和責任人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使員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新入職員工、轉崗員工以及采用新工藝、新技術、使用新設備,都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公司(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由生產部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

      車間級安全生產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由班長負責組織,生產部和車間主任配合。采取班前10分鐘召開會議的形式進行,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生產內容,員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四、加強學習,自我提高,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每位員工必須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了解、掌握本崗位生產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五、堅持原則,賞罰分明,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給予獎勵:

      1、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并積極整改,有效制止事故發生的;

      2、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效果明顯的;

      3、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立功表現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給予處罰:

      1、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者;

      2、違章作業和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的;

      3、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發生的;

      4、班長沒有按要求召開班前會議的,取消當月班長津貼;造成安全事故的,應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1、目的

      本制度確定了本公司適用于其生產活動和其它應遵守的安全責任要求,規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等方面,確保本公司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其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

      3、職責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其相關人員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績效測量的.相關事項。

      4、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

      4.2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后提出修改意見。

      4.3 安全管理部門修改后下發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5.1 安全管理部門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及時下發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并征求意見。

      5.2 安全管理部門將征求的意見匯總后反饋給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5.3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代表召開安全生產責任制修訂會。

      5.4 安全管理部門根據修訂會結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稿。

      6、培訓

      6.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解釋。

      6.2 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對其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學習。

      6.3 每次培訓學習應有學習記錄。

      7、評審

      7.1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由分管安全的副總及安全管理部門、生產部門等部門組成。

      7.2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對已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

      7.3經評審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上至下層層互相簽字實施。

      7.4根據評審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進行修訂,每年一次。

      8、考核

      8.1每年底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8.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門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

      8.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認可,年終獎懲兌現。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門寫成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2、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專業部門,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3、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同時匯報主管領導。

      4、對于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并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5、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凍、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要害部門重點檢查制度。包括:變電站、配電室、鋼絲繩、連接裝置及提升裝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等。

      二、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1、在崗職工必須按照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嚴格自己的操作。

      2、在崗職工如有違章操作,一經發現必須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3、職工可總結經驗,改進生產工藝提高安全系數,對生產安全有貢獻的職工必須給予獎勵。

      三、建設項目安全 “三同時”制度

      1、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項目(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在編制上報項目計劃和財務計劃時,應編制上報安全方面相應的措施所需的投資,并納入計劃。

      3、對引進技術、設備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減。

      4、在組織可行性論證時,應論證安全內容,并將結果載入可行性論證文件中。

      5、在竣工驗收時,應將試生產中安全設施運行情況,措施效果,檢測數據,存在問題及今后采取的措施,寫入專題報告。

      6、要嚴格按施工圖設計要求施工,確保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完工。

      四、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1、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顚S谩

      2、費用的提。喊凑沼嘘P規定提取。

      3、費用的使用:

     。1)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2)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

     。3)安全設施、設備的購置、維護、保養;

     。4)安全生產檢查,安全隱患整改;

     。5)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購置等。

     。6)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費用、

      4、費用管理:由財務部門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并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5、安全投入如當年未能使用完,應當轉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計劃內,不得挪作他用。

      6、如當年安全投入不夠,寫出計劃報公司批付。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工作會、例會、分析會)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為了進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做;第二條原則;強調會前通知、會時簽到、會中記錄、會后落實的要求;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種例會及專題會議;第二章職責;第四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級例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第五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各種會議的會場安排、設備準備;第六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工作會、例會、分析會)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做到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和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強調會前通知、會時簽到、會中記錄、會后落實的要求。運營部門務必定期召開安全學習會,總結安全工作,通報安全狀況,學習相關規定,進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不斷提高駕駛員安全生產觀念。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種例會及專題會議。

      第二章職責

      第四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級例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負責部門例會及各種專題會議的監督。

      第五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各種會議的會場安排、設備準備,負責管理保存所有會議紀要原件。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例會及專題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

      第三章管理規定

      第七條會議分類

      7、1調研會議:上級領導來公司調研,召開部署性重要會議。

      7、2安全例會:原則上定期召開,要求公司運營部經理及安全主管及車隊長,駕駛員參加;

      7、3部門例會:原則上由部門經理統一召開,要求部門全員參加; 7、4分析會:指針對專項問題進行分析的會議,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由召集部門確定。

      第八條會議通知

      8、1會議召集部門需在會議召開前一至三個工作日發通知單給各參會部門(人員),并同時抄送綜合管理部。

      8、2例會時間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現會議時間調整,公司級例會由總經辦通知各參會人員,部門例會則由部門報總經辦,并說明原因。未通知的,職責部門負責人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8、3會議通知單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資料和參會人員等。

      第九條會議準備

      公司級會議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會場安排、設備準備。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需在會前半小時準備完畢。部門級會議則由部門經理安排專人負責。

      如果召開會議部門有供大家參看的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應提前準備放置在會議桌上,方便相關人員閱讀。

      第十條一般會議紀律

      10、1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會議紀律的維護,準備簽到表,組織參會人員簽到。未準備簽到表,會議組織人會根據公司的《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10、2參會人員提前10分鐘到達會場進行簽到。會議開始時,組織人收回簽到表。會后,組織人在簽到表上標注遲到(注明到會時間、未到人員)。

      10、3參會人員如不能按時出席,需提前1個小時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未請假視同缺席或遲到處理。

      10、4公司例會需部門經理及副職參加,如部門經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門主管級人員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無故缺席會議者,依據《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運營部安全例會及其他會議紀律

      11、1凡公司營運駕駛員務必自覺努力學習安全知識,按時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學習會。安全學習例會要求駕駛員親自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運營部召開例會時駕駛員務必簽名報到。不得遲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參加會議務必提前向公司請假,并得到同意。

      11、3凡參會者,在會議中務必端正會風,遵守會場紀律。不得交頭接耳,并認真聽講,做好安全學習資料的'記錄。如有疑問,待會議完畢后,方可向安全人員提問。

      11、4對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的駕駛員,公司將進行查處。一次未參加者將單獨進行補會。全年三次未參加者,將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公司下年度將不予該駕駛員續簽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駕駛員安全學習會上對公司的安全工作狀況進行通報和綜合評定,對好的分隊和個人進行表揚,對差的分隊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或處罰。

      11、6公司務必對參會駕駛員進行嚴格的考勤登記并存檔,年終時在安全總結大會上當中公布考勤記錄并對多次遲到、早退、缺席的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組織安全會議一次,專題研究安全工作狀況,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針對不同的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以辦板報、廣播宣傳、張貼標語、散發安全宣傳資料、放映錄相等形式大力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和資料,培養員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各主要安全生產職責人要在活動中擔負起員工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的組識、指導和講解的職責。

      第十二條會議記錄

      12、1會議組織部門安排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后整理會議紀要,并于會后一個工作日內,發各參會部門(復印件),同時抄送綜合管理部。原件(附簽到表)交綜合管理部存檔。

      12、2會議紀要需參會主要人員簽字確認。公司例會紀要由總經理簽字,直接下發;部門例會紀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專題會議紀要

      需參會主要人員(或部門)簽字。

      第十三條處罰規定

      綜合管理部負責編制每月會議紀律處罰清單,會議召開后的一周內上報給上級領導。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十五條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筑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并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ㄈ┰O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ㄋ模┲饕撠熑恕㈨椖控撠熑恕B毎踩a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ㄎ澹┨胤N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ㄆ撸┮婪▍⒓庸kU,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ò耍┦┕がF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ň牛┯新殬I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ㄊ┯袑ξkU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ㄊ┓伞⒎ㄒ幰幎ǖ钠渌麠l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五條建筑施工企業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ㄒ唬┙ㄖ┕て髽I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ㄈ┑谒臈l規定的相關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筑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并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征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筑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建筑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注銷。

      第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采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筑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ǘ┏椒ǘ殭囝C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ㄈ┻`反法定程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ㄋ模⿲Σ痪邆浒踩a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ㄎ澹┮婪ǹ梢猿蜂N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筑施工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ǘ┌l現建筑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ㄈ┌l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ㄋ模┙拥綄`反本規定行為的舉報后,不及時處理的;

     。ㄎ澹┰诎踩a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并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筑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為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監控與預警機制,完善安全生產風險動態監控及安全預警,加強安全生產動態管理,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交通運輸有關法規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ㄒ唬┕景踩a委員會是公司重大風險監控的領導機構。確保重大風險動態監測、預警、控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實施安全科具體負責組織對重大風險監控決議事項的實施、日常工作、監督檢查等工作。

      (二)重大風險監控領導機構工作職責

      1、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制度,開展公司管理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等工作,組織落實重大風險動態監測、預警、控制等相關工作,防范和減少事故。

      2、組織建立應急隊伍,完善應急隊伍建設,按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檢查督促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部門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經驗教訓。

      4、制定落實公司重大風險源的控制措施。

      5、組織編制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督促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ㄈ┌踩浦卮箫L險監控工作職責

      1、積極參與公司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等相關工作。

      2、動態監控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對安全生產隱患隨時予以警示或向重大風險監控領導機構匯報,并收集相關資料。

      3、根據重大風險控制措施,做好重大風險的控制工作。

      4、積極組織參與應急演練,并做好相關記錄。

      5、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重大風險源告知工作。

      6、組織對應急物資進行定期檢查,并按照應急預案分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二、風險動態監測、預警、控制

    (一)風險監測

      1、根據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防控規定,每季度對安全生產風險進行辨識評估和上報。

      2、定期組織對重大風險源進行安全檢查(每月一次),并收集相關記錄。

      3、加強對重大風險源的監控,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做好預警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對整改結果查驗。

      4、重點部位的重大風險應派專人進行重點監控。

    5、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全面辨識,對識別出的重大風險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對重大隱患進行重點監控和限期治理。

     。ǘ╋L險預警

      1、風險預警是指在全面辨識反映安全生產狀態的.指標的基礎上,通過隱患排查、風險管理等安全方法及工作,提前發現、分析和判斷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信息,定性定量表示公司生產安全狀態,及時發布生產預警信息,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發生概率及后果嚴重程度。

      2、預警條件,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應進行風險預警:設備事故:出現某設備故障、爆炸時;防汛:出現較大雨水時;自然災害:發生自然地質災害、惡劣天氣;出現安全生產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重大節假日:元旦、春節、十一國慶節、五一勞動節等;本行業連續發生一般事故和較大以上事故時;與往年相比事故上升幅度較大;事故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事故控制指標超出;遲報、瞞報、漏報、謊報事故;其他情況。

      3、預警要求

     。1)由安全科組織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運行情況、隱患隨機抽查、現場檢查,及時進行預警、糾偏。

     。2)安全科對安全預警信息進行收集、匯總,必要時予以公示。

     。3)發出預警后,應立即組織分析和查找公司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有針對性的作出相應安全生產工作布置。

     。4)安全生產預警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實,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并做好記錄備查。

     。ㄈ╋L險控制

      1、依據風險的等級、性質等因素,科學制定管控措施。

      2、建立風險動態監控機制,按要求進行監測、評估、預警,及時掌握風險的狀態和變化趨勢。

      3、嚴格落實風險管控措施,保障必要的投入,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4、將風險基本情況、應急措施等信息及時告知從業人員和進入風險區域的外來人員,指導、督促做好安全防范。

      5、針對公司可能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或完善應急措施。

      6、當風險的致險因素超出管控范圍,達到預警條件的,應及時發出預警信息,并立即采取針對性管控措施,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7、對公司管理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登記、管控、應急等情況進行總結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8、如實記錄風險辨識、評估、監測、管控等工作,并規范管理檔案。重大風險應單獨建立清單和專項檔案。

      9、加大安全投入,積極開展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相關技術研究和應用,提升風險管控能力。

      10、對進入重大風險影響區域的從業人員組織開展安全防范、應急逃生避險和應急處置等相關培訓和演練。

      11、重大風險所在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標明重大風險危險特征、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

      12、將重大風險的名稱、位置、危險特性、影響范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后果、管控措施和安全防范與應急措施告知直接影響范圍內的相關人員。

      13、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機構,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儲備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定期組織預案演練。

      14、加強對重大風險源以及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跟蹤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并驗證。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為規范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促進安全生產管理的標準化、科學化、規范化和系統化,實現安全與效益、安全與健康、安全與環境之間和諧發展,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有效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和各項目部對項目的安全生產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

      3.1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人員)、機(機械)、料(材料)、法(工法)、環(環境)、測(測量)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3.2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分一級、二級、三級,其中一級最高,三級最低。

      3.3相關方:與公司的安全績效相關聯或受其影響的團體或個人。

      3.3資源: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所需的人員、資金、設施、材料、技術和方法等。

      4.1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 33000-20xx)

      4.2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監發〔20xx〕322號)。

      4.3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管理辦法和達標考評指標的通知》(交安監發[20xx]175號)。

      4.4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價管理辦法》(交安監發〔20xx〕133號)。

      5.1公司及各項目部應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項目實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5.2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安全生產全員責任制、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安全檢查考核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報告制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等。

      5.3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管理、安全監理責任制度、安全監理例會制度、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監理交底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報告制度等。

      5.4施工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專項經費保障制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與報批制度、安全獎懲制度、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應急處置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安全事故報告查處制度、安全生產持續改進制度等。

      6.1.1目標: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遏制傷亡事故的發生。

      6.1.2主要控制指標:職工因工千人死亡率0人,職工因工千人重傷率0.45人。

      6.1.2.1考核范圍為單位在職職工、簽訂用工合同的臨時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

      6.1.3考核辦法按照公司年初與各項目部簽訂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與消防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要求執行。

      6.1.4公司及各項目部作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經營單位,對項目建設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依法獨立承擔主體責任。應保障職工職業健康,杜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傷亡事故。

      6.1.5公司及各項目部的各部門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和職能,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和主要控制指標及考核辦法。

      6.2.1各項目部應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安全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安全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領導及成員部門職責分工,公司原則上由總經理領導安全生產工作。

      6.2.2各項目部應按法律法規的要求設置和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6.2.3各項目部應建立覆蓋本單位所有組織和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體系以及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6.2.4公司工會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公司及各項目部應主動接受政府的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

      6.2.5.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6.2.5.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6.2.5.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6.2.5.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6.2.5.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督查、檢查。)

      6.2.5.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6.2.5.8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專題調研。(公司每年至少開展1次安全生產專題調研,總經理辦公會每季度至少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報告。)

      6.2.5.9把安全生產作為本單位重點工作的重要內容,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把安全生產貫穿項目建設全過程,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持續穩定向好。

      6.2.5.10公司黨支部每半年至少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將安全生產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干部培訓內容,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體學習,專題學習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典型事故案例等。

      6.2.5.11把安全生產納入本單位職責清單,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

      6.2.5.12明確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責任分工,組織制定領導班子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并進行公示、檢查和考核。

      6.2.6各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6.2.6.1組織或者參與擬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6.2組織或者參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6.2.6.3督促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2.6.5檢查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6.2.6.6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6.2.6.8公司及各項目部要積極主動向屬地政府及業務對口的行業安全主管部門匯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管理。

      6.2.6.9負責建立安全管理對象目錄清單,明確各項目部安全管理對象及重點,明確職責,并制定安全監管重點內容。

      6.2.6.10負責牽頭的職業健康工作,組織擬訂職業健康相關制度,并監督、指導各項目部依法開展職業健康工作。

      6.3.1安全生產投入與經費管理的相關要求,詳見本章第二十四節:“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節“安全經費管理制度”。

      6.3.2各項目部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各項目部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6.3.3各項目部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于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據實列支。

      6.3.4安全生產費用實行?顚S,不得挪用或擠占,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賬。

      6.3.5公司對工程項目的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并在安全生產費用項目清單中增列相應項目及費用。

      6.4.1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制度的識別和獲得相關要求詳見本章第五節“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制度識別獲得管理規定”。

      6.4.2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詳見本體系文件“第六章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匯編”。

      6.5.1具體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詳見本管理體系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第五章“操作規程”。

      6.5.2各項目部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的修訂、變化情況,以及本單位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安全檢查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案例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

      6.5.3各項目部應建立主要安全生產過程、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6.5.4安全內業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安全內業資料管理遵循填寫全面、真實準確、歸檔及時的原則。項目項目部按要求進行歸檔,檔案盒應有管理類別標簽、細分標簽和卷內目錄,以便歸檔和查閱。檔案管理應落實專室專人專柜管理制度。

      6.5.4.1.1.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職責及安全保證體系;

      6.5.4.1.1.2施工單位“三類人員”及安全專監資格審查、批復及備案記錄;

      6.5.4.1.1.3下發、轉發或批復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安全專項方案等;

      6.5.4.1.1.4各項安全檢查臺帳、記錄、通報和整改閉合資料;

      6.5.4.1.1.5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審核、計量支付資料;

      6.5.4.1.1.7生產安全事故臺帳、報表及相關事故處理資料。

      6.5.4.1.1.8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圖片、影像資料等)

      6.5.4.1.2.1安全管理制度、職責及安全保證體系、安全資格證書;

      6.5.4.1.2.2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6.5.4.1.2.3審查批復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保證措施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記錄;

      6.5.4.1.2.4安全管理檢查、指令及隱患檢查整改閉合資料;

      6.5.4.1.2.5安全管理臺帳(包括安全日常工作臺帳、安全管理指令臺帳、專項方案審查臺帳等);

      6.5.4.1.2.6安全管理日志、安全管理巡視記錄、安全管理月報;

      6.5.4.1.2.7要求施工單位定期對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設備臺帳等報備資料;

      6.5.4.1.2.8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圖片、影像資料等)

      6.5.4.1.3.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等。

      6.5.4.1.3.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其職責、責任狀。

      6.5.4.1.3.5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6.5.4.1.3.6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生產合同。

      6.5.4.1.3.7特種作業人員臺帳及證件、一般作業人員臺帳。

      6.5.4.1.3.8特種設備登記、使用臺帳及有關檢驗合格證、維修保養記錄。

      6.5.4.1.3.9作業人員和項目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交底臺帳及記錄。

      6.5.4.1.3.10安全會議與學習臺帳及記錄。

      6.5.4.1.3.11各級安全檢查、整改臺帳及檢查通知、整改回復、安全問題處罰、復查等記錄。

      6.5.4.1.3.12安全日志、電工巡視記錄。

      6.5.4.1.3.13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臺帳及使用計劃、使用記錄和有關證明材料。

      6.5.4.1.3.14危險源調查、分析、評價、分級資料。

      6.5.4.1.3.15主要風險源明白卡以及危險告知臺帳、記錄。

      6.5.4.1.3.16臨時用電、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6.5.4.1.3.17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計劃或記錄。

      6.5.4.1.3.18生產安全事故臺帳及事故報送(月報、快報)、處理記錄。

      6.5.4.1.3.20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照片、影像資料等)。

      6.5.4.2交(竣)工階段安全內業資料收集和管理。項目部安全交(竣)工階段安全內業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6.5.4.2.1安全組織機構及人員、崗位責任、安全保證體系、施工專項技術方案、技術交底文件等。

      6.5.4.3.2安全組織機構及具體的人員安排。

      6.5.4.3.4施工風險識別和評價,所有危險緊急狀態及危險因素,以及針對危險因素采取的施工技術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6.5.4.3.6施工基礎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應結合施工工藝、工法進行編寫,編寫應詳細、明確,具有指導性和操作性。

      6.5.4.3.7施工單位在編寫施工技術方案時,應考慮施工中危險因素,并針對其編寫相應的防范措施,保障施工作業的安全。

      詳見本章“第二十八節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管理制度”。

      6.5.4.5.1開展崗位危險預知活動。分析現場工序中危險因素,找出人的不安全行為,分析可能發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險防范措施,對各班組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5.4.5.2規范班組安全管理。以安全作業為重點,通過對班組施工技術交底、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等,規范班組施工安全生產。

      6.5.4.5.3實施重點控制。公司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管控措施,施工項目部應加強對危險源的管控,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使危險源處于受控狀態。

      詳見本章“第十五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驗收制度”。

      6.7.1整改復查驗收應由專人負責,在整改期限后及時復查驗收,按《安全檢查整改通知單》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況逐項檢查(包括檢查現場及文字記錄),填寫復查驗收情況。

      6.7.2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復查驗收必須按要求完成,環節必須閉合,不得缺項。

      6.7.3對上級領導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完畢經監理單位驗收后,及時反饋。

      6.7.4.1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方案的實施情況由項目總工組織驗收,項目安全副經理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參與。

      6.7.4.2交叉作業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項目總工組織驗收。

      6.7.4.3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組織驗收。

      6.7.4.4一次驗收嚴重不合格的安全技術措施應重新組織驗收。

      6.7.4.5施工單位自驗合格后,報監理單位進行驗收。

      6.7.4.6一般防護設施和中小型機械設備由施工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會同安全員及現場監理共收。

      6.7.4.7整體防護設施以及重點防護設施由項目總工組織驗收,自驗合格后報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工程師驗收。

      6.7.4.8以下防護設施、臨電設施、大型設備需要在自檢基礎上,報請業主或專業檢驗檢測機構驗收(特種設備還需報當地技術質量監督局檢測合格,并取得檢驗合格證):

      20m以上高大外腳手架、滿堂紅支架;吊籃架、挑架、外腳手架、卸料平臺;整體式提升架;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施工用電梯;塔吊;臨電設施;鋼結構吊裝吊索具等配套防護設施;30m3/h以上的攪拌站;架橋機;路塹開挖、石方爆破等施工防護設施;其他大型防護設施。

      6.7.4.9.1腳手架、扣件、腳手板、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臨時供電電纜、臨時供電配電箱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有合格的試驗單及出廠合格證明。

      6.7.4.9.2腳手架、滿堂支架、龍門架等和支搭的各類安全網的驗收,由項目總工牽頭組織技術、安全、物資部門和現場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3高大腳手架及特殊支架和大型防護設施及臨時用電工程,由批準方案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方案制定人、技術、安全、物資等部門及其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4起重機械、施工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驗收,經由取得國家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

      6.7.4.9.5因設計方案變更,重新安裝、架設的大型設備及防護設施須重新進行驗收。

      6.8.2.1安全文化建設涵義及目的。安全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護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的重要標志。它包括安全的物質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和觀念文化。安全文化的核心問題是保護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實現人的價值。

      6.8.2.2安全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項目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安全。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生產。

      6.8.2.3.1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是:通過灌輸滲透“以人為本、規章至尊”的安全理念,使全體項目部逐步形成預防為主、我要安全的安全觀念文化;遵章守紀、規范操作的安全行為文化;科學嚴密、切實可行的安全制度文化;形成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安全文化教育體系和安全生產防線。

      6.8.2.3.2.1制定公司安全文化目標,打造新的安全文化。

      6.8.2.3.2.2規范安全教育體系,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6.8.2.3.2.3建立安全保障網絡,實現本質安全化。

      6.8.2.3.2.4消除安全隱患,完善整改措施,塑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6.8.2.3.2.5推廣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新技術,保護員工身心健康。

      6.8.2.3.2.6建立安全風尚和道德規范,規范安全行為。

      6.8.2.3.2.7塑造企業安全理念,樹立項目安全形象。

      6.8.2.4.1要開展試點,分類建設,有序推進。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開。

      6.8.2.4.2要充分發揮各種載體的作用,廣泛宣傳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的目的、意義及重要性,宣傳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步驟及實施方法。同時通過開展安全圖板展示和教育等競賽活動,吸引廣大職工積極參與,使安全文化得以有效傳播。

      6.8.2.4.3根據安全文化建設的不同要求,采取相應的手段和措施,大力開展培訓工作,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意識,規范各類人員的行為。

      6.8.2.4.4安全理念整合提煉,通過各種媒體和各種形式進行學習宣傳,要結合自身案例,進行有效教育,努力使安全理念入腦入心,融于行動,形成統一的價值取向。同時,要自覺遵守和踐行安全理念,養成遵章守紀的良好行為。

      6.8.2.4.5要建立完善適合項目實際、責任明確、覆蓋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上下結合、獎懲嚴明、各層次有效監督的勞動保護監管體系。要嚴格按照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結合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有關規定進行整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從嚴抓好制度的落實。

      6.8.2.4.6通過不斷引進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爭創文明施工、行為規范的操作環境。要通過文化建設,展現安全文化的內涵,營造濃厚的安全文化建設氛圍。

      6.9.1各施工單位應加強生產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對動火作業、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職民工駐地建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嚴格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6.9.2各項目部應加強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對施工作業行為隱患、設備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認真分析,采取防控措施。

      6.10.1公司要加強對參建各方(承包、咨詢、供應等)的安全管理,對其資格審查、選擇、安全生產合同簽訂、施工作業過程、技術咨詢服務過程、提供產品等進行有效管理。

      6.10.2公司應對統一施工作業區域交叉作業各方進行協調、統一進行安全生產管控。

      6.10.3公司及各項目部不應將相關施工、咨詢、服務等工作委托給不具備資質或條件的相關方。公司與有合同關系的各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詳見本章第二十節、第二十二節:“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應急管理制度”。

      各項目部應根據安全生產半年、年終考核結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隱患所反映的趨勢,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考核指標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責任書》進行檢查考核。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職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廠房、生產線、設備、設施等,職工有權向上級報告。遇有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的情況,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3)操作人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參加生產或獨立操作。電氣、起重、車輛的駕駛、鍋爐、壓力容器、焊接(割)、爆破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許可證操作。

      (4)進入作業場所,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要把發辮放入帽內;操作旋轉機床時,嚴禁戴手套或敞開衣袖(襟);不準穿腳趾及腳跟外露涼鞋、拖掛;不準赤腳赤膊;不準系領帶或圍巾;塵毒作業人員在現場工作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場所,不準穿能集聚靜電的服裝。

      (5)操作前,應檢查設備或工作場地,排除故障和隱患;確保安全防護、信號連鎖裝置齊全、靈敏、可靠;設備應定人、定崗操作;對本工種以外的設備,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經培訓后方可操作。

      (6)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將自己的工作交給別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時,必須有主有從,統一指揮;工作場所不準打鬧、睡覺和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嚴禁酗酒者進入工作崗位。

      (7)凡運轉的設備,不準跨越、橫跨運轉部位傳遞物件,不準觸及運轉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不準站在旋轉工件或可能爆裂飛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進行操作、調整、檢查、清掃設備;裝卸、測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護罩時,要先停電關車;不準無罩或敞開防護罩開車;不準超限使用設備機具;工作完畢或中途停電,應切斷電源,才準離崗。

      (8)檢修機械、電氣設備前,必須在電源開關處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必要時設專人監護或采取防止意外接地的技術措施。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非工作人員禁止摘牌合閘。一切電源開關在合閘前應細心檢查,確認無人檢修時方準合閘。

      (9)一切電氣、機械設備及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除另有規定外,必須有可靠的.接零(地)裝置并保持其連續性。非電氣工作人員不準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使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可靠,配用漏電保護器、隔離變壓器,并戴好絕緣手套后操作。行燈和機床、鉗臺局部照明應采用安全電壓;容器內和危險潮濕地點不得超過12V。

      (10)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標志,嚴禁貪近道跨越危險區;嚴禁攀登吊運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過或停留;嚴禁從行駛中的機動車輛中爬上、跳下、拋卸物品;車間內不許騎自行車。在廠區路面或車間安全通道上進行土建施工,要設安全遮欄和標記,,夜間設紅標燈。

      (11)高處作業,帶電作業,禁火區動火,易燃或承載壓力的容器、管道動火施焊,爆破或爆破作業,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必須向安技部門和有關部門申報和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12)安全、防護、監測、信號、照明、警戒標志、防雷接地等設施,不準隨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滅火器具不準隨便挪動,其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13)對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蝕等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并設專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不得在有毒、粉塵作業場所進餐、飲水。

      (14)變、配電室、氧氣站、煤氣站、液化氣站、乙炔站、空壓站、發電機房、鍋爐房、油庫、油漆庫、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在封閉廠房(空調、凈化間)作業和深夜班、加班作業時,必須安排兩人以上一起工作。

      (15)生產過程產生有毒氣體、液體、粉塵、渣滓、放射線、噪聲的場所或設備設施,必須使用防塵、防毒裝置和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應先檢查和開啟防護裝置、設施,運轉有效方能進行工作。

      (16)搞好生產作業環境的安全衛生;保持廠區、車間、庫房的安全通道暢通;現場物料堆放整齊、穩妥、不超高;及時清除工作場地散落的粉塵、廢料和工業垃圾。

      (17)新安裝的設備、新作業場所及經過大修或改造后的設施,需經安全驗收后,方準進行生產作業。

      (18)嚴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隱患必須記入記錄;下班前必須切斷電源、氣(汽)源,熄滅火種,檢查、清理場地。

      (19)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

      (20)各類操作人員除遵守以上內容外,還必須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員安全管理和生產作業行為,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經濟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定,結合公司多年管理經驗和施工生產實際情況而制定。

      第三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公司安全管理依據本制度,對公司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司有關部門依據本制度,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堅持按照上級要求,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地開展好旨在強化安全意識、規范安全行為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七條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也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有效載體。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增強了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

      第八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監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的貫標;

      第九條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職能,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過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處于受控,確保工程項目安全目標管理。

      第十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絡。

      第十二條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公司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部門及項目部,項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員,并對管理目標分解的責任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對部門及項目部考核為半年度考核,項目部內部考核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評分表形式,考核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考核獎懲的依據之一。

      第十三條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公司實施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范圍。

      第十四條具體的獎懲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執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機構

      第十五條公司及項目經理部均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人及項目經理第一責任人擔任安委會主任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并在各自的范圍內分別履行下了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ǘ┙M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ㄋ模┍WC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_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ㄆ撸┙M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ň牛┘皶r、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六條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設置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部應設置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應根據工程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第十七條公司與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具備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必須通過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以上崗。

      第十八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ǘ┚幹撇⑦m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ㄋ模┙M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ㄎ澹﹨f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朴喥髽I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ò耍﹨⑴c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ň牛┩▓笤诮椖窟`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ㄊ唬┙⑵髽I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ㄊ┛己嗽u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ㄊ﹨⒓由a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ㄊ模┢髽I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九條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ㄒ唬┎殚喸诮椖堪踩a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ǘz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ㄈ┍O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ㄋ模┍O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ㄎ澹⿲Πl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Σ环习踩a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二十條公司各在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ㄒ唬┴撠熓┕がF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ǘ┈F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ㄈ⿲ψ鳂I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ㄋ模⿲κ┕がF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ㄎ澹⿲τ诎l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婪▓蟾嫔a安全事故情況;

     。ㄆ撸┢渌幎ㄒ蟮陌踩芾砺氊。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二十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范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提高各部門、項目部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責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二十二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

      2、機械設備

      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為

      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ㄒ唬┒ㄆ诎踩珯z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十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ǘ⿲m棸踩珯z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全檢查。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于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認真做好裝臵停工檢修的準備工作,成立臨時檢修領導小組,組織機構中必須設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安排、檢查、驗收。車間檢修現場必須有兼職安全員負責現場作業安全。

      2.2停工檢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規定)。

      2.3裝臵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放空管線末端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2.4對盛裝可燃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應按規定進行徹底的'清洗及蒸氣吹掃氮氣臵換,使其內部不含有余氣,并用儀器測試指標合格后方可作業。

      2.5在吹掃過程中,裝臵附近禁止動火。

      2.6嚴格禁止裝臵停車后就使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管線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檢修中,罐、塔、管線、容器等設備如有易燃易爆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設備系統連接處所加的盲板處應掛“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檢修中的用火規定

      2.8.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2.8.2施工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工業動火管理規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揮發的溶劑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裝臵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10嚴禁交叉作業,特殊情況必須交叉作業時,應采取保護措施,否則不許作業。

      2.11高空作業使用電焊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電源要獨立設置電閘,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焊條的夾鉗必須絕緣良好。在潮濕地點電焊作業時,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12使用氣焊時,氣焊作業施焊點與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五米,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五米,搬運氣瓶時要輕拿輕放,氣瓶上的防護膠圈、防護罩要保證完好,搬運氧氣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裝臵檢修期間的臨時用電,均應按有關臨時電源使用標準,認真架設,達到使用要求,手持電動工具要配備漏電保護器,并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完好。工作前要檢查電源、線路是否絕緣良好,如有漏電現象一定要請專職電工進行修理。不得私自維修。在進行電氣修理時,要設專人監護。

      2.14裝臵上拆卸的設備及螺絲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別是塔、架上嚴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傷人。

      2.15保證裝臵檢修現場消防設備、器材齊全、完好,嚴禁將拆卸的物品堆至路邊,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2.16檢修過程中如有改動,要繪出圖紙,并做好記錄和備案工作。以免裝臵運行時發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時如要進入,必須先用儀器測試有毒氣體的含量不超過國家標準后方可進入,并加裝送、排風安全設施。

      2.18在裝臵、管線清洗排污時,要規范管理,裝臵檢修中的帶油污的廢棄物要放進指定的垃圾箱,然后進行統一處理。

      2.19加強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特別是外部施工隊伍四輪車的安全管理,要加強檢查,確認車輛性能良好,嚴禁超速行駛,進入生產區必須掛滅火裝臵。

      2.20任何施工人員不準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2.21對外來施工維修隊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2.22檢修期間要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現違章操作,除處罰當事人還要處罰車間領導。對外部違章施工人員也要進行經濟處罰。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為加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第79號令《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條 凡是在轄區內從事以銷售為目的的食品生產加工經營活動(國內銷售的),必須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第79令要求。

      第二條 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的質量規定,滿足保障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質限量要求。

      第三條 對從事國家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企業,必須具備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的生產條件,按規定程序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所生產加工的食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并加印(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QS)后,方可出廠銷售。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內,每滿1年前的1個月內向所在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交持續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條件情況的年審報告.

      第四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

      第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和持續滿足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環境條件和相應的衛生要求,應當建立生產記錄和銷售記錄,應當建立食品質量安全檔案,保存企業購銷記錄、生產記錄和檢驗記錄等與食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資料。企業食品質量安全檔案應當保存3年。

      第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產品質量安全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和檢驗等廠房或者場所。生產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設備和場所的,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規定的條件。

      第七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

      品添加劑(含食品加工助劑)、包裝材料和容器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實施進貨驗收制度,并建立臺帳,不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產加工。不得違反規定使用過期的、失效的、變質的、污穢不潔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輔料生產加工食品。使用的原輔材料屬于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必須選購獲證企業的產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情況和國家要求備案的其他事項報所在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第八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采用科學、合理的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生產加工過程應當嚴格、規范,防止生物性、化學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潔物品。

      第九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按照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依據企業標準生產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管理食品的,其企業標準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不得降低食品質量安全指標.

      第十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有與食品生產加工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質量管理人員和檢驗人員.從事食品生產加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證明;檢驗人員必須具備相關產品的檢驗能力,取得從事食品質量檢驗的資質.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食品質量安全知識,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還應當了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第十一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安全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檢驗、檢測儀器必須經計量檢定合格或者經校準滿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內方可使用。企業應當具備產品出廠檢驗能力,并按規定必須實施出廠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銷售。

      第十二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在生產的全過程實行標準化管理,實施從原材料采購、生產過程控制與檢驗、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后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鼓勵企業獲取質量體系認證或HACCP認證,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

      第十三條 出廠銷售的食品應當進行預包裝或者使用其他形式的包裝。用于包裝的材料必須清潔、安全,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出廠銷售的食品應當具有標簽標識,食品標簽標識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第十四條 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必須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能滿足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需要。

      第十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嚴禁下列行為:

      (1)違反國家標準規定使用或者濫用食品添加劑;

       (2)使用非食用的原料生產食品;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

     。3)以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生產食品;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生產食品;生產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食品;

      (4)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5)偽造食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質量標志;

     。6)生產和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的食品及相關產品.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職責與分工

      3.1主要負責人

      負責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

      3.2安全部

      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會議管理,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3.3相關部門

      公司各部門、車間在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本制度。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會議分類

      1、公司級會議。公司或公司指派職能部門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安全生產例會、政府安監部門等有關部門在公司的安全工作會議。

      2、部門級安全會議。部門或部門指派下屬裝置崗位專業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部門安全例會,事故報告會等。

      3、車間級安全會議。各車間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4、現場會議。在生產現場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調度會議,交接班會、現場事故分析會等

      4.2會議內容

      1、公司級會議: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及有關文件精神,總結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務,上級指示傳達,重大事故安全分析及其他重要事項等。

      2、部門級安全會議: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及有關文件精神,總結部門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門安全工作任務,傳達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車間級安全會議:集中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部門規定,公司、部門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現場安全工作會議內容根據安全生產情況,可自行安排。

      4.3會議要求

      1、會議要求講究實效,主持人要在會前充分準備,確定議題,提出意見。

      2、發言和交換意見要內容具體,語言簡明扼要。

      3、會議內容要有記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要形成會議紀要。形成決議的問題要由相關部門迅速賦予實施。

      4、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事不能到會(或不能準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會議組織人員應在開會前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與會人員應在開會前3-5分鐘到到達會議地點。參加會議人員填寫《安全生產會議簽到表》,由會議組織部門進行考勤。無故缺席人員將對照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5、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部門應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正常情況下每月下旬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車間每月召開一次,車間的安全會議可與其他會議合并召開。

      6、公司每周二下午召開生產平衡會,總經理主持,各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協調解決與生產有關的`問題,包括安全事宜。辦公室保持會議記錄。

      7、會議主持人由主管生產安全的人員擔任。公司級安全會議由總經理、分管安全副總經理擔任,部門級安全會議由部門負責人擔任,車間級安全會議由車間主任擔任。其他現場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8、各部門、車間班組的安全活動執行《管理部門、基層班組安全活動管理制度》。

      4.4會議記錄及跟蹤

      1、各級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者負責完成會議記錄或紀要,并妥善保管;

      2、會議組織者或會議指定部門(或人員)負責對會議決議的跟催,并負責向會議主持人或相關領導匯報。

      5相關文件

      管理部門、基層班組安全活動管理制度

      6相關記錄

      會議紀要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記錄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簽到表

      車間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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