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1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一)煙、溫感應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主管部門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二)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性能是否完好。
(三)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四)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四、消防器材管理: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二)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三)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四)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2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學校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學校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學校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出具月報告書。
五、學校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3
一、室內、外消火栓系統
1、每月對消火栓泵及消火栓管道閥門啟動檢查1次.
2、每月對消火栓泵遠距離啟動按鈕和消火栓檢測1次.
3、水帶、水槍完好率每半年檢查1次.
4、每半年對室內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檢查、保養1次.
5、噴淋泵接合器和消火栓接合器有明顯區分標志.
二、消防安全疏散系統
1、安全疏散指示標志、事故照明燈每季全部檢查1次.
2、每日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檢查1次.
3、對應急廣播每月測試1次.
三、消防設施其它方面
1、對配置的移動式滅火器材每天檢查,每月清潔、保養1次.
2、對消防設施檢查、測試后,認真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3、及時修復故障和損壞的消防設施.
4、檢查情況及時向單位分管領導匯報.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4
一、延安大學保衛處綜合科負責對全校的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
二、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設施應有明顯標識,并附有使用操作、檢查測試說明;
2.室內消火栓不應上鎖,箱內設備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學校的`教學設備、儀器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啟動備用設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保衛處消防管理員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責的消防檢測公司進行消防設備檢查測試,達到合格標準,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存檔及報送市消防支隊存檔;
三、消防控制室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要求。室內應設置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存放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資料以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
四、消防設施、器材檢查及維護應在放火檢查記錄中記錄相關內容。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5
一、維護管理范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機械排煙系統;
4、室內消火栓系統;
5、滅火器材;
6、安全疏散輔助設施(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
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三種方式。
(一)建筑消防設施巡查
1、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日開展一次。
2、建筑消防設施巡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電源工作狀態。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報警探測器外觀,火災報警控制器運行狀況,消防聯動控制器外觀和運行狀況,手動報警按鈕外觀,火災警報裝置外觀。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外觀,消防水箱外觀,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狀態,水泵結合器外觀、標識,管網控制閥門啟閉狀態,泵房工作環境。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外觀、室外消火栓外觀。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外觀,報警閥組外觀,末端試水裝置壓力值。
(6)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閥外觀,自然排煙窗外觀,排煙機工作狀態。
(7)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燈外觀,應急燈工作狀態,疏散指示標志外觀,疏散指示標志工作狀態。
(8)滅火器:滅火器外觀,設置位置狀況。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
1、建筑消防設施的單項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檢查人員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在《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上簽名。
2、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用電設備電源末級配電箱處主、備電切換功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警報裝置的警報功能,火災報警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顯示盤的報警顯示功能,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聯動控制和顯示。其中火災報警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功能的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5%。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加強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充分發揮其防火滅火功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是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的責任單位,具體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登記、檢查,并擬定維護保養計劃提交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
第三條單位配備的消防設施器材均應單項登記造冊,建立設施器材臺帳。臺帳內容應包括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購進日期、安裝配置部位、維修保養時間等內容。新采購或更換的設施器材,應于五日內更新臺帳。
第四條每日檢查
(一)值班人員應當檢查集中報警器的功能(如報警功能、自檢、復位、消音等)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的功能是否正常,有關指示燈是否損壞,主、備電源自動轉換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每日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在《系統巡行日登記表》中詳細記錄。
(二)對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并進行功能測試。
(三)檢查滅火器的外觀、壓力、有效期、配置數量和為止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條與具有維修保養資格的企業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并按照《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A587-20xx)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月、季及檢查試驗,及時整改存在問題,確保消防設施完整好用、運行正常。
第六條對消防設施器材的各項檢查均應做出記錄并存檔備查。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7
為保證酒店的安全避免發生安全事故,酒店各類消防設備必須定期檢測、保養、維修、酒店保安部消防組應負責做好各項工作,具體應遵循以下工作標準。
(一)各類消防設備的檢查保養周期。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①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每天由消防員巡查一次。
②消防組每天對煙 感器檢測1-2次,每三年清洗一次。
③消防組每月必須抽查10%的手動報警按鈕。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①消防組每季度檢查一次自動噴水系統。
②消防水泵和噴淋水泵由保安部每半年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3、消水栓系統
①消防組每季度檢查一次營業場所的消火栓。
②消火栓每季度由消防組進行放水檢查一次,各部位水帶箱中的水帶和水槍每季度檢查一次。
4、滅火器
①消防組每一年至一年半更換一次固定泡沫滅火裝置的藥劑。
②每年更換一次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和推車式泡沫滅火器。
③保持滅火器材的外表清潔。
④滅火器材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⑤消防組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改變滅火器材的擺放位置。
5、防煙排煙系統
①消防組每月運行一次酒店各營業場所的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進行測試檢查。
②每季度對防煙排煙機和閥門啟動檢查一次。
6、消防安全疏散系統
①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每月全檢一次。
②每月對防火卷簾門手動、聯動測試一次。
③每月對防火門及閉門器、順位器,合頁密封情況檢查一次。
④每月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檢查一次。
⑤消防組每月測試一次酒店消防廣播。
7、其他消防器材
①保安部每年對酒店的電氣設備組織一次聯合檢查。
②消防組每半年檢測一次油庫的滅火裝置。
③每月檢查一次酒店的.滅火機壓力狀況。
(二)檢查和測試記錄
消防組消防員根據上述規定,定期檢查、測試各類消防設備,尤其是重點部位,每次測試結束后,應認真、詳細地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三)消防設備故障的處理
消防組檢查消防設備時,若發現消防設備出現故障,應在當天及時修復。對于比較嚴重的故障,應及時向保安經理及工程部匯報,同時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以保證酒店安全。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管理,確保消防設施及器材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xx、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GB50444-20xx及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設施、器材是預防和撲救火災的重要工具.公司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實行由公司負責人負總責,逐級負責的管理責任制.行政人力資源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對本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
第三條新建、改建或擴建的工程項目,應按照建筑工程消防技術標準規范及項目建設“三同時”要求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器材.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足或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
第四條凡更新、新配消防設施、器材的,應確保生產、經營單位具備相應的資質,產品達到相關標準.
第五條本制度所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標志、消防泵、噴淋滅火系統、氣體保護系統、應急照明系統以及生產區、倉庫及辦公區等處的其它消防設施.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條工藝操作、檢維修人員須經過消防設施及器材的操作培訓,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基本結構、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第九條移動式滅火器材管理.
1日常管理
1.滅火器是撲救初期火災的必備工具,其配置應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xx及我公司生產廠產品具體要求執行.
滅火器箱不允許被遮擋、拴系或上鎖以及其它影響取用滅火器的情況.
2.移動式滅火器應定期維護保養,并制定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記錄,確保其齊全、完好、干凈整潔,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器材或器材箱應粘貼管理標簽,標明器材名稱、出廠日期或維修更換時間等信息.
移動式滅火器定點放置,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不得隨意移動,用后要及時復位.
2設置管理
1.手提式滅火器設置時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于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2.手提式滅火器懸掛設置時必須穩固,地面設置時滅火器要設置在平坦場地,不能設置在臺階上,在沒有外力作用下,滅火器不得自行滑動.推車式滅火器不能采用繩索、鐵絲或鎖鏈等進行捆扎、固定.
3.在滅火器箱的箱體正面和滅火器設置點附近的墻面上應設置指示滅火器位置的標志,這些標志宜選用發光標志.
4.滅火器設置時要求銘牌朝外,器頭向上,便于人員識別和緊急情況下使用. 5.滅火器材不宜設置在潮濕、高溫等環境及強腐蝕性場所,必須設置時,宜采取設置滅火器箱等防護措施.在室外設置的滅火器,也宜設置在滅火器箱內.滅火器箱門的開啟要方便,靈活,且箱門開啟后不得阻擋人員的.安全疏散.
3檢查和維修管理
1.滅火器的配置、外觀等應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
2.每次送修的滅火器數量不得超過單元配置滅火器總數量的1/4.
3.檢查或維修后的滅火器均應按原設置點位置擺放.
4.滅火器的維修有一定的期限要求,應嚴格按照下表進行維修.
滅火器類型維修期限
干粉滅火器手提式貯壓式干粉滅火器出廠期滿5年;首次維修以后每滿2年
推車式貯壓式干粉滅火器
二氧化碳滅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當滅火器存在機械損傷、明顯銹蝕、滅火劑泄露、被開啟使用過或符合其他維修條件時應及時進行維修.
4滅火器的報廢管理:
1.當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滅火器應報廢:
a筒體嚴重銹蝕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1/3,表面有凹坑; b筒體明顯變形,機械損傷嚴重;
c器頭存在裂紋,無泄壓機構;
d筒體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
e沒有間歇噴射機構的手提式;
f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包括銘牌脫落,或雖有銘牌,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或出廠年月鋼印無法識別;
g筒體有錫焊、銅焊或補綴等修補痕跡;
h被火燒過.
2.滅火器出廠時間達到或超過規定的報廢期限時應報廢.
滅火器類型報廢期限年
干粉滅火器手提式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
推車式貯壓式干粉滅火器
二氧化碳滅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滅火器報廢后,應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則進行更換.
第十條消火栓的管理.
1.消防水為消防救援最有效的手段,因故如需停水須事先征得公司消防管理部門的同意.
2.室內及室外消火栓不得埋壓、阻塞、遷移、拆除或占用,如必需變動時,須經公司綜合辦批準后辦理.消火栓應統一編號,非事故狀態下,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消防管理部門允許,不得擅自使用室內消火栓內物品.
3.消火栓位置必須明顯,便于使用,室外消火栓大出水口應朝向道路,半徑2米內不準種植樹木,半徑5米內不準停放其他車輛或堆放物品,周圍通道不準堵塞.
4.消火栓由消防主管部門每季度檢查、試驗一次,每半年潤滑一次.入冬前,消火栓要排積水并進行保溫處理,做好其防凍工作.
5.室內消火栓參照滅火器的管理,進行“定人”管理,確保內部附件的齊全、完好.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部門負責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確保設施、器材的完好.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9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2、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3、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4、應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5、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6、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7、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8、建筑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并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的單位,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識開、關的狀態;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9、建筑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設備的,可以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10、建筑消防設施每年應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并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11、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2、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后,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置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13、火災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并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14、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15、檢查發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16、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正常工作狀態;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10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網吧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筑消防設施(主要指消防栓、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的維護和管理。
1建、筑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網吧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
2、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管理人員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管理人員應定期對建筑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三、小型滅火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賬,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各小組應指定專人管理區域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3、各區域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4、消防工作職能科室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5、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科室進行考核。
6、因撲救本網吧或附近商店火災而使用了的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專人,補充滅火器材。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11
加強消防設施、設備日常的維護保養與管理工作,確保火災發生后每一個滅火器、每一個消防栓都能確實有效的用于滅火,讓每一消防設施、設備安全無故障運行,為第一時間撲滅初期火災提供有力的保障。
學校消防設施、設備主要有滅火器、消防栓、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牌、逃生出口、消防通道等
滅火器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滅火器主要部件分為:筒體、手提壓把、保險銷、瓶壓壓力表、噴嘴等。
一、滅火器的運輸與存放:
滅火器在運輸與存放過程中,嚴禁倒放、雨淋、曝曬、強輻射和接觸腐蝕性物質。滅火器的存放環境應保持干燥通風,溫度控制在—10-45℃范圍內。
二、滅火器的維護:
1、滅火器應按需配備,固定位置,固定職能,嚴禁挪用。
2、滅火器保險銷應保持出廠時狀態,插在壓把中,保險銷的鉛封(膠條)應完好無損,無鉛封或人為拆除應予以檢修、更換。
3、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變形、損傷等缺陷,否則應進行更換。壓力表的指針應指示在綠色區域,如指針指示為紅色區域應重新充裝及驅動氣體。
4、滅火器噴嘴不得有變形、開裂、損傷等缺陷,否則應予以更換。
5、滅火器的壓把、閥體等金屬件不得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否則必須更換。
三、滅火器的報廢:
1、滅火器的報廢年限,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為8年,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為12年。
2、滅火器的筒體嚴重變形的、筒體嚴重銹蝕(銹蝕面積超過筒體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必須報廢。
3、滅火器因部件故障無法修復的或在檢修中無法達標的必須報廢。
四、滅火器的檢修:
1、每年7月中旬,應在相同批次的滅火器中抽取一具滅火器進行滅火性能測試;
2、滅火器應按制造廠規定的要求和檢查周期,進行定期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期滿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等檢查;
3、滅火器一經啟封使用,必須經檢修維護后方可再次使用。
4、送檢或送修的滅火器,筒體上必須有消防監督部門認可的標記,并注明了維修單位名稱及維修日期。
五、滅火器報備
滅火器啟封使用后或需要維修、檢修等,應及時送校總務處消防辦公室由總務處送檢,更換已損件、筒體進行水壓試驗、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等。
六、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三字訣,拔(銷子)、握(管子)、壓(把子)。
七、消防栓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室內消防栓主要部件分為:消火栓箱、消火栓、水帶、水槍、水閥等組成。
1、消火栓箱無變形、無銹蝕,箱門開啟靈活;箱內潔凈,無雜物、干燥,無水漬;玻璃無破損,消防標示完整、清晰。
2、消火栓的水帶按要求以帶狀呈MMM形碼放,齊整有序的垂掛于消火栓箱內;水帶內外保持干燥,無水漬;水帶無磨損,保障通暢無滲水現象。
3、消火栓的水槍應置于托架位置擺放,水槍無破損,搶嘴無堵塞。
4、消火栓的栓體無滲水、無銹蝕、無污漬污垢,水閥易轉動。
5、水帶、水槍、水閥保持連接狀態,部件無挪用現象。
6、滅火完畢后,應關閉閥門,將水帶沖洗干凈,置于陰涼干燥處涼干后,按原水帶安置方式置于栓箱內。
7、室內消火栓的使用方法:一開箱門、二接閥門、三拿水槍、四拉水帶、五開閥門。
八、消防應急燈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1、應急燈的外表應保持潔凈,無變形、變色燒焦發熱現象,主電指示燈常亮,故障燈應滅。
2、保證應急燈的.主電電壓正常,保持在規定范圍內(190V~242V)。
3、應定期給應急燈充放電。每三個月進行一次放電操作,每次放電時間持續約120分鐘(具體操作及放電時間以產品使用說明書為準)。
4、放電操作時應跟蹤管理,每45分鐘觀察一次,并做好充、放電記錄。
5、放電時間小于45分鐘,應報修,進行電池更換;
6、應急燈正常使用期限為3年。
九、疏散指示標志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1、體育館、食堂、教學樓、辦公樓的主要疏散路線應設置發光疏散指示標志。
2、疏散指示標志宜設置在安全出口的頂部和疏散走道及轉角處,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墻面上。
3、走道上的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于20米。
4、疏散指示標志無遮擋,損壞或遺失的疏散指示標志應及時報告,及時補裝。
十、常規管理
1、新購入的或經維修的消防設施設備的資料數據應交消防辦公室存檔。
2、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與保養與防火巡查制度相結合,堅持責任區內責任人一日一查,做到火情突發,滅火設備故障不突發。
4、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與管理形成資料檔案,存檔以備查證。
5、每月上旬校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應對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情況進行督查,督查內容包括責任人維護職責的落實情況。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12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保障公司安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為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駕護航,突出“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滅火器材用時無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3、職責:
人事行政部保安隊負責落實檢查和保管。
人事行政部負責督導和指導。
4、程序細則:
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負責,每半年綜合檢查一次,每月點檢一次,做到臨警好用。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體為:各類滅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設施。
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須由各部門安全消防責任人負責,分段、分塊落實到班組。
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貨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隨時保持清潔。
消防器材是滅火的專項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消防栓箱內的水帶、接口、板頭、噴槍等物品要每月檢查一次,且隨時處于備用狀態。
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內的物品損壞、缺少,將按公司《獎懲條例》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按破壞消防設施論,送交派出所處理。
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過期損壞或因消防演習使用過的消防器材經人事行政部確認后,統一進行配備、裝藥,并按《廢棄物管理程序》規定處理。
公司各類滅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每年一次換藥并送檢消防部門。
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采購消防器材時,應符合環保要求。
報廢管理:
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一一5年;
手提式酸堿滅火器一一5年;
手提式清水滅火器一一6年;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一一8年;
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一一1年;
手提式1211滅火器一一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一一12年;
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一一8年;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一一1年;
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一一12年;
推車式1211滅火器一一1年;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一一12年。
另外,應報廢的滅火器或貯氣瓶,必須在筒身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內容如下:“報廢”二字,字體最小為25mm×25mm;報廢年、月;維修單位名稱;檢驗員簽章。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14
(一)維護管理人員從業資格要求
消防設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的從業人員,需要具備符合下列規定的從業資格:
1。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項目經理、技術人員,經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具有規定數量的、持有一級或者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資格證書。
2。消防設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合格,持有初級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能夠熟練操作消防設施。
3。消防設施檢測、保養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合格,持有高級技能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4。消防設施維修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合格,持有技師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二)維護管理裝備要求
用于消防設施的巡查、檢測、維修、保養的測量用儀器、儀表、量具以及泄壓閥、安全閥等,依法需要計量檢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校驗,并具有有效證明文件。
(三)維護管理工作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實施消防設施維護管理:
1、明確管理職責。同一建筑物有2個以及2個以上產權、使用單位的,明確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實行統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約定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委托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實施統一管理的,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職責,確保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2、制定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和維修管理技術規程。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單位制度并落實巡查、檢測、報修、保養等各項維護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及時發現問題,適時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并且完好有效。
3、落實管理責任。建筑使用管理單位自身具備維修保養能力的,明確維修、保養職能部門和人員;不具備維修保養能力的,與消防設備生產廠家、消防設施施工安裝單位等有維修、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合同。
4、實施消防設施標識化管理。消防設施的'電源控制柜、水源以及滅火劑等控制閥門,處于正常運行位置,具有明顯的開(閉)狀態標識;需要保持常開或者常閉的閥門,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保證其處于正常位置;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閥門,其狀態信號能夠按照預定程序及時反饋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電氣控制設備具有控制方式轉換裝置的,除現場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轉換標識外,其控制信號能夠反饋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報修。值班、巡查、檢測時發現消防設施故障的,按照單位規定程序,及時組織修復;單位沒有維修保養能力的,按照合同約定報修;消防設施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的,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檢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檔案。定期整理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資料,按照規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銷毀相關文件檔案。
7、遠程監控管理。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聯網用戶,按照規定協議向城市監控中心發送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保障公司安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為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駕護航,突出[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滅火器材用時無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3、職責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隊負責落實檢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負責督導和指導。
4、程序細則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負責,每半年綜合檢查一次,每月點檢一次。
4.2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體為:各類滅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設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須由各部門安全消防責任人負責,分段、分塊落實到班組。
4.4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貨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隨時保持清潔。
4.5消防器材是滅火的專項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內的水帶、接口、板頭、噴頭等物品要每月檢查一次,且隨時處于備用狀態。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內的物品損壞、缺少,將按公司《獎懲條例》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按破壞消防設施論,送交派出所處理。
4.8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4.9過期損壞或因消防演習使用過的消防器材經人事行政部確認后,統一進行配備、裝備,并按《廢棄物管理程序》規定處理。
4.10公司各類滅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每年一次換并送檢消防部門。
4.11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4.12采購消防器材時,應符合環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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